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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农、林、牧、渔
污染类型:废水&&&废气&&&废渣&&&噪声&&&
项目规模:5000万-1亿
项目地址: 湖北&襄阳&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
建设单位: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染次数0次)
环评单位:(违规行为0次)
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由正大(襄阳)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首期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标是为产业链建设饲料、养殖及食品资产平台。公司采取&政府+企业+银行+农民(合作社)&的&四位一体&发展理念,采用自建及合作建设等多种模式,经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计划用5年时间,建成100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包含:2400套祖代种猪场2座及6600头配套育成场8座;2400套父母代种猪场20座;6600头育肥猪场80座。
100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分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种猪基地项目包含2400套祖代种猪场2座,以及6600头配套育成场8座;年产父母代种猪2.3万头,肥猪7.7万头;总投资约3.5亿元。
该次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为第一期种猪基地项目中配套育成场子项目,项目拟投资7300万元,在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租赁土地亩102及87亩分别建设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及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将形成生产母猪存栏2400头,后备母猪存栏600头,生产公猪和后备公猪存栏70头,哺乳仔猪数3450头,合计日存栏量为6520头;每年供应断奶仔猪5万头的规模;黄龙镇明湾村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将形成存栏生猪4400头,提供出栏生猪10000头的规模。
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湖北省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子信箱:& (注明&正大公司明湾村养殖场&)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信箱:
附:《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附件:《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由正大(襄阳)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首期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标是为产业链建设饲料、养殖及食品资产平台。公司采取&政府+企业+银行+农民(合作社)&的&四位一体&发展理念,采用自建及合作建设等多种模式,经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计划用5年时间,建成100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包含:2400套祖代种猪场2座及6600头配套育成场8座;2400套父母代种猪场20座;6600头育肥猪场80座。
100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分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种猪基地项目,年出栏10万头生猪,建设期为2012年1月~2013年12月,包含2400套祖代种猪场2座,以及6600头配套育成场8座;年产父母代种猪2.3万头,肥猪7.7万头;总投资约3.5亿元。
该次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为第一期种猪基地项目中配套育成场子项目,项目拟投资7300万元,在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租赁土地亩102及87亩分别建设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及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将形成生产母猪存栏2400头,后备母猪存栏600头,生产公猪和后备公猪存栏70头,哺乳仔猪数3450头,合计日存栏量为6520头;每年供应断奶仔猪5万头的规模;黄龙镇明湾村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将形成存栏生猪4400头,提供出栏生猪10000头的规模。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第5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11条&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正大(襄阳)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龙镇明湾村(年产5万头仔猪养殖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2)项目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襄州区&十二五&规划草案》,未来五年,襄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为:努力把襄州建设成为&两大基地三大中心&(即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全省最重要的畜牧养殖基地、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全市新兴的工业中心、全市乃至整个鄂西北地区最大的物流中心)。
由正大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该建设项目用地租用合同可知,位于明湾村的仔猪养殖场共租贷耕地102亩,由襄州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正大(襄阳)畜牧有限公司正大明湾种猪场现场踏勘意见表,项目选址为一般农地区,依据土地用途管制该区土地可作为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符合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由正大公司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该建设项目用地租用合同可知,位于明湾村的生猪养殖场共租贷耕地87亩,由襄州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正大(襄阳)畜牧有限公司正大明湾育成场现场踏勘意见表,项目选址为一般农地区,依据土地用途管制该区土地可作为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符合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明湾村仔猪养殖场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厂界南侧西詹家寨距南厂界最近仅223m、东南侧上寨村距东南界最近366m,不符合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500m要求。因此黄龙镇政府拟对厂界500m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落实搬迁(搬迁协议详见附件7),项目拟建地周围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猪场在落实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500m距离内居民搬迁后,离交通线、城镇、村庄等人口活动密集区较远,有利于保证防疫安全,增加动物防疫安全系数,减少疾病感染机会,以及噪声、灰尘对生猪的侵扰,并且可避免养殖产生的恶臭的居民的影响。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国务院第643号令)要求。
明湾村生猪养殖场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厂界东南侧东王岗居民距育成场东南厂界最近约409m、不符合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500m要求。因此黄龙镇政府拟对厂界500m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落实搬迁(搬迁协议详见附件7),项目拟建地周围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猪场在加强卫生防护工作,保证防疫安全,增加动物防疫安全系数,减少疾病感染机会,以及噪声、灰尘对生猪的侵扰,并且可避免养殖产生的恶臭的居民的影响。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国务院第643号令)要求。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概述
1、大气污染源
(1)明湾仔猪场
①猪舍废气产生量
该废气主要源自猪的粪尿、污水、猪的呼吸以及动物自身代谢产生的气体等所产生的臭物,包括硫化物、氮化物、脂肪族化合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经类比同等规模的标准化养猪场,猪舍中NH3浓度约为1.5~11.4mg/m3,H2S浓度约为0.3~1.7mg/m3,NH3产生量为0.20kg/h(合计1.75t/a),H2S产生量为0.04 kg/h(合计0.35t/a)。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产生量
污水处理和污泥脱水系统运行时及污泥池堆肥会向空气中散发少量的恶臭气味,主要成份是H2S、NH3、甲硫醇等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源。经类比,其NH3产生量为0.12kg/h (1.05t/a),H2S产生量为0.015kg/h(0.13t/a)。一般其影响范围在污水处理站周边20m,超出20m后,基本闻不到臭味。
③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由以上分析可知,明湾村仔猪养殖场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量为NH3产生量为2.8t/a,H2S产生量为0.48t/a。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场区内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全场区无组织排放废气NH3排放量为1.40t/a,H2S产生量为0.24t/a。
④食堂油烟
该项目食堂就餐规模33人/次,基准灶头数2个即能满足需求,规模属于小型食堂,每个灶头排风量以2000m3/h计,年工作日365天,日工作时间约4h,则年油烟排放量为584万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量为0.007t/a。
⑤食堂燃料燃烧废气
该项目采用沼气作为食堂热源,项目采用2台沼气灶,单位个燃烧的额定热负荷为2800千卡/时,每天运行时数为4小时,则日需沼气量为4.26m3/d(1555m3/a),根据沼气燃烧排污系数,烟气污染物SO2、烟尘、NOX,产生量分别为0.20kg/a、0.15kg/a、1.98kg/a。
(2)明湾生猪场
①猪舍废气产生量
该废气主要源自猪的粪尿、污水、猪的呼吸以及动物自身代谢产生的气体等所产生的臭物,包括硫化物、氮化物、脂肪族化合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经类比同等规模的标准化养猪场,猪舍中NH3产生量为0.12kg/h(合计1.05t/a),H2S产生量为0.02 kg/h(合计0.17t/a)。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产生量
污水处理和污泥脱水系统运行时及污泥池堆肥会向空气中散发少量的恶臭气味,主要成份是H2S、NH3、甲硫醇等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源。经类比,其NH3产生量为0.10kg/h (合计0.88t/a),H2S产生量为0.01kg/h(合计0.08t/a)。一般其影响范围在污水处理站周边20m,超出20m后,基本闻不到臭味。
③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由以上分析可知,明湾村仔猪养殖场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量为NH3产生量为1.93t/a,H2S产生量为0.25t/a。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场区内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全场区无组织排放废气NH3排放量为0.97t/a,H2S产生量为0.13t/a。
④食堂油烟
该项目食堂就餐规模15人/次,基准灶头数2个即能满足需求,规模属于小型食堂,每个灶头排风量以2000m3/h计,年工作日365天,日工作时间约4h,则年油烟排放量为292万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量为0.005t/a。
⑤食堂燃料燃烧废气
该项目采用沼气作为食堂热源,项目采用2台沼气灶,单位个燃烧的额定热负荷为2800千卡/时,每天运行时数为4小时,则日需沼气量为4.26m3/d(1555m3/a),根据沼气燃烧排污系数,烟气污染物SO2、烟尘、NOX,产生量分别为0.20kg/a、0.15kg/a、1.98kg/a。
2、水污染源
(1)明湾仔猪场
①猪舍废水
该项目猪舍污水由生猪粪尿水、猪舍冲洗废水组成,其产生总量为27129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BOD5约mg/L、COD约mg/L、SS约500~1200mg/L、氨氮:100~600mg/L、总磷约60~40mg/L。
由于拟建地地表水径流将直接流入明湾水库,明湾水库主要功能为灌溉用水,为Ⅲ类水体,该项目废水与猪粪、饲料残渣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预埋管线排入明湾水库南侧的灌溉渠内,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
②生活污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33人,生活污水产生量1322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NH3-N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350mg/L、200mg/L、25mg/L。该部分废水同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物标准,经明湾村农田灌溉系统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不外排。
(2)明湾生猪场
①猪舍废水
该项目猪舍污水由生猪粪尿水、猪舍冲洗废水组成,其产生总量为27129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BOD5约mg/L、COD约mg/L、SS约500~1200mg/L、氨氮:100~600mg/L、总磷约60~40mg/L。
由于拟建地地表水径流将直接流入高庄水库,高庄水库主要功能为灌溉用水,本次评价的废水与猪粪、饲料残渣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预埋管线进入高庄水库侧边浇灌溉渠再进入明湾村灌溉系统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
②生活污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533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NH3-N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350mg/L、200mg/L、25mg/L。
3、噪声污染源
主要噪声有给水水泵、污水处理站动力设备运行噪声和猪叫声,最大噪声源强为85dB(A),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采用减振、消声、利用车间厂房自然屏蔽和绿化等降噪措施,猪只叫声通过喂足饲料和水,听音乐,避免饥渴等措施来降噪。
4、固体废物
(1)明湾仔猪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舍内产生的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只及胎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渣、沼渣)、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7139t/a、76.9t/a、21t/a、2044t/a、1.8t/a、9.6t/a,其中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只及胎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渣、沼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2)明湾生猪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舍内产生的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只及胎盘、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渣、沼渣)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4818t/a、45.8t/a、5.28t/a、1.2t/a、1720.36t/a、4.38t/a,其中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只及胎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渣、沼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四、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本次环评环境现状监测委托襄阳市襄州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根据本次环评项目需求,对评价区明湾村两处建设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单号为XZWT字(2013)第150号。
(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概述
评价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及TSP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未检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明湾水库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现状评价概述
黄龙镇明湾村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①明湾村仔猪养殖场
项目厂界周边1#、2#、3#、4#、监测点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的要求。
②明湾村生猪养殖场
项目厂界周边1#、2#、3#、4#、监测点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明湾村仔猪养殖场
①无组织工艺废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明湾村仔猪养殖场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193m处,浓度分别为0.0511mg/m3、0.00876mg/m3,最大占标率Pmax分别为25.55%、87.59%,浓度值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标准要求(氨一次值0.2mg/m3,硫化氢一次值0.01mg/m3)。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导则推荐软件进行预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最大值均小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外无超标点,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养殖厂选址要求中规定,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为500m,本环评建议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0m,即该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和其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禁建区。
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厂界西侧姜家湾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1~440m范围内)、西侧徐家湾7户居民(距离厂界约407~580m范围内)、东侧西詹家寨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07~480m范围内)、东南侧上王湾22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9~670m范围内),不符合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500m要求。因此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
③区域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分析概述
距离明湾村仔猪养殖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西侧姜家湾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1~440m范围内)、西侧徐家湾7户居民(距离厂界约407~580m范围内)、东侧西詹家寨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07~480m范围内)、东南侧上王湾22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9~670m范围内),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经估算模式预测,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后,500m防护距离内项目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能实现稳定达标。
在落实500m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前提下,本环评提出在卫生防护距离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明湾村生猪养殖场
①无组织工艺废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明湾村生猪养殖场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190m处,浓度分别为0.0569mg/m3、0.00763mg/m3;最大占标率Pmax分别为28.45%、76.26%,浓度值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标准要求(氨一次值0.2mg/m3,硫化氢一次值0.01mg/m3)。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该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最大值均小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外无超标点。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养殖厂选址要求中规定,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为500m,本环评建议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0m,即该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和其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禁建区。
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厂界东南侧东王岗7户居民(距离厂界约290~460m范围内),距东厂界最近仅290m,不符合养殖厂厂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500m要求。因此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黄龙镇政府承诺函详见附件7)。
③区域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分析概述
距离明湾村仔猪养殖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西侧姜家湾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1~440m范围内)、西侧徐家湾7户居民(距离厂界约407~580m范围内)、东侧西詹家寨10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07~480m范围内)、东南侧上王湾22户居民(距离厂界约329~670m范围内),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经估算模式预测,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后,500m防护距离内项目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能实现稳定达标。
在落实500m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前提下,本环评提出在卫生防护距离500m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明湾仔猪场
该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要求,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物)标准的要求,且由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后一部分用于场区内猪舍冲清洗,剩余部分通过预埋管线排入明湾水库南侧的灌溉渠内,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明湾村仔猪养殖场项目拟建地位于明湾村,通过现场踏看,养殖场周围还有大面积的农田,拟建地的农灌沟通过自然落差,可实现明湾村各队之间农田灌溉系统农田及林地灌溉,本次项目年产生28451m3废水经处理后一部分用于场区内猪舍冲清洗,多余部分废水通过预埋管线排入明湾水库南侧的灌溉渠内,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农灌量为7033m3/a,现有条件具有接纳项目农灌水的能力。
(2)明湾生猪场
该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要求,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物)标准的要求,且由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后一部分用于场区内猪舍冲清洗,剩余部分通过场区北侧高庄水库旁灌溉渠进入明湾村农田灌溉系统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明湾村仔猪养殖场项目拟建地位于明湾村,通过现场踏看,养殖场周围还有大面积的农田,拟建地的农灌沟通过自然落差,可实现明湾村各队之间农田灌溉系统农田及林地灌溉,本次项目年产生28451m3废水经处理后一部分用于场区内猪舍冲清洗,多余部分废水通过场区南侧明湾水库经明湾村农田灌溉系统用于农田及林地灌溉,农灌量为7033m3/a,现有条件具有接纳项目农灌水的能力。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明湾仔猪场
项目运营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及车间屏蔽后,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中2类标准(标准值:昼:60dB(A),夜:50dB(A));项目周围200 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点分布,同时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2)明湾生猪场
项目运营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及车间屏蔽后,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中2类标准(标准值:昼:60dB(A),夜:50dB(A));项目周围200 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点分布,同时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黄龙镇政府承诺对明湾村养殖场500m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周边居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移村腾地计划进行迁出。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概述
(1)明湾仔猪场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SUM(ABOVE) 9307.3t/a,这些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其中一般工业废物占99.8%,危险废物占0.1%,生活垃圾占0.1%。该项目固废中部分猪粪堆肥处理、部分猪粪、饲料残渣、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沼气池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要求做堆肥处理;病死猪只及胎盘在场区满足卫生检疫要求的深井填埋;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方式,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明湾生猪场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595.02t/a,这些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其中一般工业废物占99.8%,危险废物占0.1%,生活垃圾占0.1%。该项目固废中部分猪粪堆肥处理、部分猪粪、饲料残渣、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沼气池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要求做堆肥处理;病死猪只及胎盘在场区满足卫生检疫要求的深井填埋;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后,对环境造成影响有限,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地下水影响分析概述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同时厂区场地进行硬化,并对填埋井、厂区各处理池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工程对各污染环境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地下水亦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六、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养猪场散发恶臭的源多,而且是敞开式面源排放弥散于空气中,要消除和克服这种恶臭异味对场区内和场界外近距离的影响是不易做到的,只能采取个人防护和减少向外扩散等辅助性措施来解决。
猪舍恶臭拟采用科学喂养、通风换气、及时清除粪污、控制圈养密度、加强垫料管理等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臭气主要采用化学除臭、在厌氧池上加密封盖,将污水处理站布局在厂区内侧风向,并对周围进行绿化。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养殖厂选址要求中规定,该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500m。同时,本次环评提出在此范围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和其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禁建区。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1.8mg/m3。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1)明湾仔猪场
减量化措施:在建筑设计、工艺流程、饲喂方式、饮水系统、饲养管理模式等进行改进,污水的产生量可以减少60~70%,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具体措施为采用干清粪、稀饲喂养等。
粪污综合处理:收集猪粪尿水、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厌氧、好氧处理后,达到《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限值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物标准,用于农田灌溉。
该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通过现场踏看,在拟建地周边均为农田及林地,且该项目生产废水拟进行处理后,大部分用于猪舍清洗,仅有7033m3/a的废水通过预埋管线排入明湾水库南侧的灌溉渠内,进入明湾村农田灌溉系统用于农灌,当地农田灌溉系统可接纳该部分废水。
(2)明湾生猪场
减量化措施:在建筑设计、工艺流程、饲喂方式、饮水系统、饲养管理模式等进行改进,污水的产生量可以减少60~70%,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具体措施为采用干清粪、稀饲喂养等。
粪污综合处理:收集猪粪尿水、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厌氧、好氧处理后,达到《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限值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物标准,用于农田灌溉。
该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明湾村,通过现场踏看,在拟建地周边均为农田及林地,且该项目生产废水拟进行处理后,大部分用于猪舍清洗,仅有3905m3/a的废水通过高庄水库侧灌溉进入明湾村农田灌溉系统用于农灌,当地农田灌溉系统可接纳该部分废水。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明湾村仔猪、生猪养殖场主要噪声有给水水泵、污水处理站动力设备运行噪声和猪叫声,最大噪声值为80dB(A)。噪声控制的途径主要采取降低声源噪声、控制传播途径、保护接受者,方法有吸声、隔声、消声等。
对猪只叫声应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对于设备噪声拟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等措施。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声降噪措施及落实敏感点搬迁前提下,明湾村仔猪养殖场项目运营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其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生猪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便一部分作堆肥处理,一部分粪便、饲料残渣与废水及猪尿一并进入沼气池,沼气池沼渣用作农家肥;
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要求的堆肥场做堆肥处理;
病死猪只及胎盘在场区满足卫生检疫要求的深井填埋,安全填埋井为密闭砖混结构,防渗漏,在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井填好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不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影响甚微。只要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坚持工业固废&零排放&,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
5、养殖场猪病预防及猪瘟污染治理措施
猪病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饲养管理以提高机体抵抗力;利用药的或预防措施阻止致病因素危害猪群。
①)对不同饲养阶段的猪要实行全进全出,猪舍空出后,彻底消毒。
②加强饲养管理,增强抗病能力:保持猪舍干燥、卫生,并注意夏季降温、冬季保暖。
③加强防疫及检疫:一旦发生猪瘟后,要封锁疫点,禁止猪只流动,病猪及相关物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未发病的猪,应立即以猪瘟弱毒疫苗(剂量可加大2~4倍)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对猪舍、粪便和用具彻底消毒,饲养用具每天消毒一次。
④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在猪25日龄及65日龄各免疫一次,每次注射疫苗3份。
⑤正确选择和使用疫苗:猪瘟弱毒疫苗从出厂到使用全部都要保证冷藏贮运,对猪瘟的免疫要使用猪瘟单苗。
⑥定期监测:消除亚临床感染猪。亚临床感染猪长期带毒并不断排毒,它们是潜在的传染病,极容易造成其他易感猪的感染。因此必须加大免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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