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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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与攝像艺术(VR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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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未涉及的校考艺术(不分文理) |
使用我校组织的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测试成绩 |
使用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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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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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我校组织的动画专业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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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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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統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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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山西省书法类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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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山西省编导类联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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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不分文理)汉授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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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专科(高职)录取批(艺术类) |
招吉林省美术与设計类省统考合格考生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 |
使用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艺兼招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B段 |
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專业测试成绩 |
艺术类高职(专科)_美术 |
使用江苏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
艺术第四批(统考专科模块7)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
美术綜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优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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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不分文理)艺术类(非平行) |
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 |
夏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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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
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按文化排序 |
摄影类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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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类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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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
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按文化排序 |
艺(专)美术与设计学类 |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績×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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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科目组(校考),文理 |
使用我校组织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 |
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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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重庆市美术类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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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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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
使用贵州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
使用贵州省书法类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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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陕西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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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与摄像艺术(VR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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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摄影与摄像艺术(VR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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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新疆美术类统考荿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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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单列计划,使用新疆美术类统考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