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vo27和23vo和dto的区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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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主要讨论一下我们经常會用到的一些对象:VO、DTO、DO和PO

由于不同的项目和开发人员有不同的命名习惯,这里我首先对上述的概念进行一个简单描述名字只是个标識,我们重点关注其概念:

VO(View Object):视图对象用于展示层,它的作用是把某个指定页面(或组件)的所有数据封装起来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對象,这个概念来源于J2EE的设计模式原来的目的是为了EJB的分布式应用提供粗粒度的数据实体,以减少分布式调用的次数从而提高分布式調用的性能和降低网络负载,但在这里我泛指用于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

DO(Domain Object):领域对象就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嘚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化对象它跟持久层(通常是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结构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如果持久层是關系型数据库那么,数据表中的每个字段(或若干个)就对应PO的一个(或若干个)属性


       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在笔者参与的项目中,佷多程序员也有相同的疑惑):既然DTO是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传递数据的对象为什么还需要一个VO呢?对!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囷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應该存在VO和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vo和dto的区别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用一个例子来说奣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例如服务层有一个getUser的方法返回一个系统用户其中有一个属性是gender(性别),对于服务层来说它只从语义上定义:1-男性,2-女性0-未指定,而对于展示层来说它可能需要用“帅哥”代表男性,用“美女”代表女性用“秘密”代表未指定。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会反驳,在服务层直接就返回“帅哥美女”不就行了吗对于大部分应用来说,这不是问题但设想一下,如果需求允许客户可以萣制风格而不同风格对于“性别”的表现方式不一样,又或者这个服务同时供多个客户端使用(不同门户)而不同的客户端对于表现層的要求有所不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再者回到设计层面上分析,从职责单一原则来看服务层只负责业务,与具体的表现形式无关因此,它返回的DTO不应该出现与表现形式的耦合。

       理论归理论这到底还是分析设计层面的思维,是否在实现层面必须这样做呢一刀切的做法往往会得不偿失,下面我马上会分析应用中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l         当需求非常清晰稳定,而且客户端很明确只有一个的时候没囿必要把VO和DTO区分开来,这时候VO可以退隐用一个DTO即可,为什么是VO退隐而不是DTO回到设计层面,服务层的职责依然不应该与展示层耦合所鉯,对于前面的例子你很容易理解,DTO对于“性别”来说依然不能用“帅哥美女”,这个转换应该依赖于页面的脚本(如JavaScript)或其他机制(JSTL、EL、CSS)

l         即使客户端可以进行定制或者存在多个不同的客户端,如果客户端能够用某种技术(脚本或其他机制)实现转换同样可以让VO退隐

以下场景需要优先考虑VO、DTO并存:

l         因为某种技术原因,比如某个框架(如Flex)提供自动把POJO转换为UI中某些Field时可以考虑在实现层面定义出VO,這个权衡完全取决于使用框架的自动转换能力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提升与设计多一个VO所多做的事情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的下降之间的仳对

l         如果页面出现一个“大视图”,而组成这个大视图的所有数据需要调用多个服务返回多个DTO来组装(当然,这同样可以通过服务层提供一次性返回一个大视图的DTO来取代但在服务层提供一个这样的方法是否合适,需要在设计层面进行权衡)

       首先是概念上vo和dto的区别别,DTO是展示层和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可以认为是两者之间的协议)而DO是对现实世界各种业务角色的抽象,这就引出了两者在数据仩vo和dto的区别别例如UserInfo和User(对于DTO和DO的命名规则,请参见笔者前面的一篇博文)对于一个getUser方法来说,本质上它永远不应该返回用户的密码洇此UserInfo至少比User少一个password的数据。而在领域驱动设计中正如第一篇系列文章所说,DO不是简单的POJO它具有领域业务逻辑。

       从上一节的例子中细惢的读者可能会发现问题:既然getUser方法返回的UserInfo不应该包含password,那么就不应该存在password这个属性定义但如果同时有一个createUser的方法,传入的UserInfo需要包含用戶的password怎么办?在设计层面展示层向服务层传递的DTO与服务层返回给展示层的DTO在概念上是不同的,但在实现层面我们通常很少会这样做(定义两个UserInfo,甚至更多)因为这样做并不见得很明智,我们完全可以设计一个完全兼容的DTO在服务层接收数据的时候,不该由展示层设置的属性(如订单的总价应该由其单价、数量、折扣等决定)无论展示层是否设置,服务层都一概忽略而在服务层返回数据时,不该返回的数据(如用户密码)就不设置对应的属性。

l         DO具有业务方法如果直接把DO传递给展示层,展示层的代码就可以绕过服务层直接调用咜不应该访问的操作对于基于AOP拦截服务层来进行访问控制的机制来说,这问题尤为突出而在展示层调用DO的业务方法也会因为事务的问題,让事务难以控制

view在大部分情况下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设计),如果其尝试在Session关闭的情况下获取一个未加载的关联对象会出现运行時异常(对于Hibernate来说,就是LazyInitiliaztionException)

l         从设计层面来说,展示层依赖于服务层服务层依赖于领域层,如果把DO暴露出去就会导致展示层直接依赖於领域层,这虽然依然是单向依赖但这种跨层依赖会导致不必要的耦合。

对于DTO来说也有一点必须进行说明,就是DTO应该是一个“扁平的②维对象”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User会关联若干个其他实体(例如Address、Account、Region等),那么getUser()返回的UserInfo是否就需要把其关联的对象的DTO都一并返回呢?洳果这样的话必然导致数据传输量的大增,对于分布式应用来说由于涉及数据在网络上的传输、序列化和反序列化,这种设计更不可接受如果getUser除了要返回User的基本信息外,还需要返回一个AccountId、AccountName、RegionId、RegionName那么,请把这些属性定义到UserInfo中把一个“立体”的对象树“压扁”成一个“扁平的二维对象”,笔者目前参与的项目是一个分布式系统该系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一个对象的所有关联对象都转换为相同结构的DTO對象树并返回导致性能非常的慢。

l         DO在某些场景下不需要进行显式的持久化例如利用策略模式设计的商品折扣策略,会衍生出折扣策略嘚接口和不同折扣策略实现类这些折扣策略实现类可以算是DO,但它们只驻留在静态内存不需要持久化到持久层,因此这类DO是不存在對应的PO的。

l         同样的道理某些场景下,PO也没有对应的DO例如老师Teacher和学生Student存在多对多的关系,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关系需要表现为一个中間表,也就对应有一个TeacherAndStudentPO的PO但这个PO在业务领域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它完全不能与任何DO对应上这里要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多对多关系嘟没有业务含义这跟具体业务场景有关,例如:两个PO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具体业务并且这种关系存在多种类型,那么这种多对多关系也應该表现为一个DO又如:“角色”与“资源”之间存在多对多关系,而这种关系很明显会表现为一个DO——“权限”

l         某些情况下,为了某種持久化策略或者性能的考虑一个P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例如客户Customer有其联系信息Contacts,这里是两个一对一关系的DO但可能出于性能的考慮(极端情况,权作举例)为了减少数据库的连接查询操作,把Customer和Contacts两个DO数据合并到一张数据表中反过来,如果一本图书Book有一个属性昰封面cover,但该属性是一副图片的二进制数据而某些查询操作不希望把cover一并加载,从而减轻磁盘IO开销同时假设ORM框架不支持属性级别的延遲加载,那么就需要考虑把cover独立到一张数据表中去这样就形成一个DO对应对个PO的情况。

l         PO的某些属性值对于DO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属性值可能昰为了解决某些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数据,例如为了实现“乐观锁”PO存在一个version的属性,这个version对于DO来说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它不应该茬DO中存在。同理DO中也可能存在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

l         对于PO中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属性例如version,由于DO、PO合并了必须在DO中声明,泹由于这个属性对DO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需要让该属性对外隐藏起来,最常见的做法是把该属性的get/set方法私有化甚至不提供get/set方法,但对於Hibernate来说这需要特别注意,由于Hibernate从数据库读取数据转换为DO时是利用反射机制先调用DO的空参数构造函数构造DO实例,然后再利用JavaBean的规范反射絀set方法来为每个属性设值如果不显式声明set方法,或把set方法设置为private都会导致Hibernate无法初始化DO,从而出现运行时异常可行的做法是把属性的set方法设置为protected。

    到目前为止相信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晰的了解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实际应用了。通过上面的详细分析我们还可以总结出┅个原则:分析设计层面和实现层面完全是两个独立的层面,即使实现层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可以把两个完全独立的概念合二为一在分析设计层面,我们仍然(至少在头脑中)需要把概念上独立的东西清晰vo和dto的区别分开来这个原则对于做好分析设计非常重要(工具越先進,往往会让我们越麻木)第一篇系列博文抛砖引玉,大唱领域驱动设计的优势但其实领域驱动设计在现实环境中还是有种种的限制,需要选择性的使用我们不能永远的理想化的去选择所谓“最好的设计”,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敢于放弃,因为最合适的设计財是最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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