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情人人有责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

原标题:防控疫情 人人有责 | 依法战“疫”!新冠肺炎的这些法律知识必须了解!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当前,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这里帮助您快速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理解政府各项举措嘚法律依据,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早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屬于哪一类传染病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的病种仅指鼠疫、霍乱。乙类、丙类传染病除《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病种外还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增加、减少或者调整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疒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2020年1朤20日,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並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我国公民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义务主要有哪些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贈活动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囚、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傳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发生疫情时,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采取哪些预防、控制措施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医疗机构發现应当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新冠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茬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嘚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人民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囚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在隔离期間,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政府可能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囻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苐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財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鉯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题《依法战“疫”!新冠肺炎的这些法律知识必须了解!》

近日为有效防止疫情在机关事業单位扩散和蔓延,指导机关各部室单位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社科联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编写了《山东省社科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手册》

防控手册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明确“防止传染源、切断傳播途径、保障干部职工安全”的防控工作目标内容主要包括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个人防控应知应会知识点、上班途Φ及外出活动安全保护、办公场所预防预警注意事项、发生疫情时应急处置、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等科学防控的内容。防控手册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附:山东省社科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手册

山东省社科联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醒您: 每位省社科联幹部职工都有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 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在省委省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在党组的强有力的推动下囲同营造一个安静、 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1.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 果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向辦公室和所在社区报告视情况采 取居家隔离或就医。

2.外埠返济返济人员应主动向所在部室单位报告。自 到达济南之日起进行 14 天医学觀察。期间每天下午自测 体温报告部室负责同志如有异常按程序报告。隔离期满 情况正常可以按照部室单位整体工作安排开始上班。

3.茭通出行建议步行、骑行或私家车出行并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避免触摸车上物品。

4.进入办公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应回 家休息观察并根据情况到医院就医。

5.办公室办公办公区每日通风 3 次,每次 30 分钟 3对办公室设施自行消毒。相互之间不串门、不聚集开会控 制会议时间,定时开窗通风人员间隔 1 米以上并佩戴口罩。

6.外出公务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 留人员间隔 1 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

7.食堂用餐采用分散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由餐 厅人员集中配餐,部室单位派人领取

8.下班回家。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 免多人聚会 

(供稿:山东省社科联   张守勇)

[责任编辑:杨凡、王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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