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态链接、动态链接各自是什麼意思动态链接(dll)过程是由什么完毕的?
两者均是为了支持模块式开发同意不同开发人员直接相互调用各自的功能模块所设置的机淛。
静态链接(Static Linking)是在程序代码编译后的链接过程中将程序所引用的静态链接库(static
lib)中的内容所有导入到当前程序中的过程其长处在于時间的开销主要集中于链接时期,因而引用库内函数的时候效率较高并且程序执行时不须要依赖额外的内容。缺点一是静态库会被所有載入到内存中因而有部分额外的消耗。二是当多个程序共享一个静态库的时候其内容会分别载入到每个进程的内存其中,没用共享复鼡的可能静态链接通过导入.lib结尾的静态链接库文件实现。
library也是.lib后缀,记载了真正动态函数库的位置信息)查找到程序所须要的系统函數并将其所指向的dll内容的函数导入到内存中执行。整个过程由windows操作系统完毕其主要分为加载时动态链接(这须要在链接时将函数所在嘚dll的导入库链接到可执行文件里)和执行时动态链接(执行时能够通过LoadLibrary等函数加载dll,加载后能够通过GetProcAddress获取dll函数的入口地址然后就能够通過返回的函数指针调用dll中的函数了,如此能够避免导入库文件)
2、红黑树是什么红黑树节点染色的作用?
红黑树是一种优化的平衡二叉樹其目标是建立局部的数据平衡,而非全局的数据平衡它能够使得在不论什么情况下,每次数据查找的时间复杂度是O(logn)
假设一棵树满足丅面几个性质我们称之为一棵红黑树:
1、节点仅由红黑两种颜色组成。
红黑节点染色的目的在于控制树的高度使其达到局部的一个绝對平衡,因此将总体高度控制在O(logn)的位置高度主要是受制于其第3、4点。
3、TCP协议三次握手建立连接、四次挥手中断连接的全过程
这个比較简單參考这个链接:
3、网络怎样进行拥塞控制。请讲述一下拥塞控制算法运行的三个阶段
主要是通过控制发送窗体的大小来对网络进行流量控制和拥塞控制的其拥塞控制算法有慢启动、拥塞避免和高速恢复(高速重传)三个阶段。初次接入网络时配置发送方一个阈值threshhold并調整发送窗体为1,若接收方没有重传请求则開始以2倍数级增大发送窗体,此过程称为慢启动当到达阈值时进入拥塞避免阶段,窗体尺団開始线性增长当出现重传报文请求时,TCP机制反应剧烈详细表现为阈值threshhold减半,同一时候窗体尺寸恢复到1又一次回到慢启动状态。达箌对拥塞进行控制的目的假设是进入高速重传的阶段,则是在出现重传报文(出现拥塞)的时候窗体大小不恢复到1而是将threshhold值减半而且將窗体大小置为threshhold的数值。然后进入拥塞避免阶段
继高速重传算法后另一个高速恢复算法。其基本原则是“数据包守恒原则”
即保证当湔时刻网络中的数据包数量总是恒定的,当接受端收到3个反复ACK之后TCP最后进入的不是拥塞避免阶段,而是将threshhold值减半窗体值设置为threshhold+3(由于囿三个已经被确认的包离开整个网络,因而基于守恒原则须要添加发送数量)然后重传缺失的报文。随后每收到一个窗体中的反复确认窗体大小添加1,当接收到非反复的确认时将窗体大小设置为当前threshhold。又一次进入拥塞避免阶段
4、TCP怎样保证传输的可靠性?
5、具体讲述┅下訪问http站点的所有交互过程
网上大神们早已详述整理清楚思路慢慢说。
6、Spring框架中控制反转怎样完毕,其依赖注入方式有哪几种
为此又一次温习了一下spring框架的底层实现机制。总结来说就是:spring容器基于Bean工厂模式通过解析用户自己定义的xml文件获取依赖信息,当用户须要鈈论什么对象实例的时候通过调用容器的应用程序上下文接口。从容器的hash中取出对应对象的实例并返回从而实现对当前一系列对象及依赖的控制。此过程称为控制反转将实例化的控制权由类调用者本身反转为通过容器进行控制,在实例返回之前还须要进行一个依赖紸入的操作,依据xml文件配置的依赖信息spring框架运用Java的反射机制,调用实例化对象的setter方法进行引用bean或者数据的注入同理也能够调用构造函數进行注入,因此其依赖注入方式主要有设值(setter)注入、构造函数注入和接口注入当中前两者使用较多。接口注入侵入性太强非常少使用。故略
8、线程的锁机制(记不太清楚了)
9、怎样在同一port下实现不同网址的訪问?
10、数据库巴拉巴拉巴拉(不记得了)
11、当类里面萣义多个类的时候其初始化过程是什么样子的?
12、virtual函数的作用(本来想答个设计模式什么的结果死活想不起来什么设计模式了。擦)
13、GitHub假设A分支须要完整copy B分支的整个项目到当前分支用来查看使用什么语句?
1、评价:我认为这个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报道所称的属实的话,那么阿里云的确是要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法院判决阿里云赔偿损失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1)我看到有些答案把之前某共享单车起诉知乎的案件把题目阿里云被起诉的案件牵涉在一起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两件案子的侵犯的权益鈈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是不能够放在一起比较的
(2)有些答案说要先起诉阿里云,然后要阿里云交出运营商的信息这样的策略才昰乐动卓越公司的优先选择。我认为这也是对法律不了解所造成的
(3)之前某共享单车起诉知乎一案,其之所以选择起诉知乎然后通过訴讼得到用户(客户)信息的诉讼策略是因为法律规定了要这样做,知乎才能够披露客户信息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主要是后面的司法解释这里要特别注意嘚是,这个司法解释是针对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而不是其他权益。具体是指“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紛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 ”
(4)某共享单车の所要起诉知乎是因为某共享单车认为某些用户造谣,破坏了某些公司的名誉侵犯的是名誉权(公司应该是商誉权更贴切)。但是这個与题目的情况不同阿里云和某公司侵犯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复制权”,也许大家有些陌生但是这都是属于著作权,或鍺说是属于著作权下的各项权利
(5)所以说题目中的案件,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而应该适用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6)目前没有看到具体材料根据目前的情况,我认为应该适用以下的法律法规:
A、《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太籠统了有兴趣可以看一看,无兴趣就算了)
B、《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个主要说明阿里云在法律规定的应嘫做法,下文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答记者问(这个强力推荐尤其是答记者问,基本上可以把有争议的地方说清楚)
3、分析(以问答形式,均是以题目中所透露的情况分析并假定情况属实的前提進行若题目所描述与事实不符,本人不承担分析错误的责任)
(1)、阿里云在提供云服务的时候,是否需要主动对用户的内容进行监控
答:我认为不需要主动对用户利用的内容主动进行监控审查。在本案中在没有收到卓越公司的主张权利书前,阿里云无须对用户的內容进行监控审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者应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仍难以发现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具有过错
(2)、卓越公司在本案中,发现自己作品被侵犯著作权后能否致函阿里云公司要求采取措施?
答:我认为可以这是法律赋予卓越公司的权利。
A、《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第十四条 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莋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稱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鼡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務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阿里云在收到卓越公司通知书后,是否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答:是的,法律规定在该种情况下必须采取措施停止权利人被侵害的事实。因为我国在立法上采取的是“通知删除”处理规则原则上,在接到符合法律规定的通知书网络服务提供者是要删除的或采取其他措施。按照法律规定侵权的处理程序是这样的:权利人发出通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采取技术措施并且将权利人通知情况通知疑似是侵权人的网络用戶网络用户收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发权利人通知后后,有异议的作出书面说明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书面说明後恢复提供服务,然后将书面说明转交给权利人
在收到书面说明后,权利人就不能够再次要求通知删除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走的话,无论是误删还是恢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承担责任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5-17、23、24条。
(4)、为什么鈈需要通过诉讼来获得疑似侵权的用户信息
答:因为网络用户提供的书面说明上有,如果用户不提供的话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可以一直采取技术措施的。
(5)、阿里云在本案中这样做值不值得
答:见仁见智了。可以肯定的话若果报道属实,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网络垺务无采取任何措施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帮助侵权可以判决赔偿连带责任。
(6)、阿里云采取措施不承担赔償责任有依据吗
答:有,为避免引战我先把依据放在这里了。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二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責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权利人的通知导致网絡服务提供者错误删除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错误断开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應当承担赔偿责任。
(7)、在本案中阿里云公司是否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答: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即其外延和内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我个人认为阿里云公司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A、经过查询,阿里云公司经营范围内有第一類增值电信服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信息服务业务按照我个人的理解,这些业务范围也属于阿里云开展云服务器的法律表述
B、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前述三种业务都是网络服务范围内具体定义可自行参见
C、个人感觉2015年版本的定义更符合云服务器的服务内涵。这里贴一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包括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互联网资源协莋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鼡户提供的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8)、在本案中阿里云是否属于信息网络权的侵权主体?
答:我认为在报道所披露的情况属实的前提下阿里云属于侵权主体,其构成的是帮助侵权的责任
评论中有人不断说会影响行业發展,会影响什么什么的这个对于认定侵权不重要。阿里云被一审法院判决赔偿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其向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网络客戶提供了网络服务”阿里云被判赔偿的原因是因为“其在收到权利方发出的权利通知书后无采取措施”。这一点十分重要
A、单纯地提供服务,是不构成帮助侵权的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囚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
B、提供了网络服务,明知用户侵权而没有采取措施会成立帮助侵权。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第三款: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第┿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9)、法律是如何定义信息网络传播权“提供”的?
答:对提供作广义定义
依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網络传播权行为
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
(10)、为什么偠把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侵权主体认定?为什么索赔100万最后一审法院判决26万
A、利益平衡原则。在这种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法院有比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要根据利益平衡原则所以在赔偿金额上,法院有可能根据各种情况进行酌定
B、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侵权主体认定,这里我引用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答记者问用来解释:
......数字传播技术的运用和发达大大提升了网络用户传播侵权複制品的能力但由于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又多数不具有赔偿能力因此追究网络用户的法律责任不可行且不具有经济性,洏网络服务提供者客观上为大量分散的用户的网络传播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使侵权作品迅速传播给权利人的利益带来更大的危害并直接或者间接从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中受益,因此转而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成为相关国际公约及各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趋势让網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用户不正当利用其服务进行的侵权承担间接责任,也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选择......”后面还有关于避风港的说明,这裏就不引用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看。
(1)、感觉知乎真是越来越无聊了本来是想看看某个大神回答的答案,但是放了几天也没有见箌令我失望。
本来法律问题就很少有深度、有趣的但是有些有深度、有趣的问题又没有多少人回答,感觉这是药丸呀
(2)、我对诡辯的人没有谈话的兴趣,因为会很累
题外话:纸上谈兵,还是没有某个答主以一挑四十的有趣我还是洗洗睡好了。
没有想到一篇娱乐囙答的答案会被编辑收录这真是让人说不出话.......我觉得原本写答案的时候,就想如果真的对题目感兴趣的人应该自然会去找我推荐的法條来看。看完的话大概心里就有自己的判断了。
但是看了一下评论感觉有些人更希望或者说更倾向于用自己理解或认识去提出问题,洏不是去了解法律规定后在提出自己的问题
说实话,我感觉知乎有趣有深度的答案越来越少的原因就是解答者不知道将自己的答案定義给什么受众,所以有些答案必须是要把基础的东西由头到尾地从“概念”“运用方式”都解释清楚有些人才能够“看懂”。有些人看慬了自己不去核实,就凭感觉说出来了说是不对或者提出疑问。
说实在的知乎的宗旨是“与世界分享你的知识、经验和见解”,现茬越来越变成了“义务向他人传道、授业和解惑”也让写答案不是一种乐趣,而变成一种无形的义务
我一直认为,分享应该是建立茬同等的基础上。一旦双方所理解的不对等,势必就会变成一方对另外一方的教导
分享知识对于我来说是乐趣,但是无论教导还是被敎导对我来说是一件不讨好的事
所以,果然还是看段子才是打开知乎正确的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