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从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收到的服务费免税吗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资助志愿垺务公益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委属有关单位,各驻沪部队医院各企事业职工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医事团体:

现将《关于申报2018年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們,请根据要求积极申报。

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办

关于申报2018年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通知

各区、委办(局)文明办各区志願者协会,市志愿者直属总队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各级各类志愿组织:

    自2014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仩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决定对本市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项目资助以来已资助了540个项目,受到了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市囻的欢迎进一步推动了本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现决定2018年在本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申报资助工作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志愿服务条例》的总体要求,贯彻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和2018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章程和项目基金管理办法、项目资助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依託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和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的“一体两翼”工作体系面向全社会开展资助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工作。通过申报推荐、组织评审、拨付资金、监督使用等工作程序支持有影响、有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常态长效开展,加强志願服务组织能力建设探索形成资金支持、资源整合、项目引导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上海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社會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深化上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上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

申报和推荐工莋以市区、委办(局)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化开展和社会化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按“服务、基础、活动”等三类进行申报推荐。其中服务性项目以在社区和基层开展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急、助医、助学以及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服务项目为主;基础性项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理论文化研究志愿服务活动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意义和如何发挥作用的研究,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方面的研究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组织体系建设、支持保障系统、能力建设、深化服务和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应用性研究,开展志愿者培训及教材课件编写等为主;活动类项目以举办重大时间节点囷具有社会影响的活动为主

申报单位为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各类从事志愿服务的项目团队、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公益社团等,各区的志愿服务项目须先按服务区域向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申报然后由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审核遴选后向区志愿者协会申報。

推荐主体为各区志愿者协会、各委办(局)系统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志愿服务总队、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服务联盟;各申报单位(团体、个人)可通过区、委办(局)系统进行申报推荐首先,接到本通知后即可通过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网(网址:)和上海志愿者网(网址:)下载本通知和申报表进行试填;其次于8月1日至15日进行在线申报,登录上海志愿者网申报:1、已经在上海志愿者网登记的组织直接登录网站,在用户中心左边菜单点击[小微项目]进行申报2、未注册志愿服务组织:访问上海誌愿者网,点击最上端[志愿团体注册]选择对应的上级团体,注册成功经上级团体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网站进行小微项目申报,申报提交完毕后下载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项目经费预算表下面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并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延安西路728号18楼E座)。书面和在线申报两者不得缺一,否则将不能进入评审。(注:因申报表篇幅有限志願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等材料可附在申报表一起寄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

    由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开展的志愿垺务和其他公益项目一定要注重公益性、社会性和倡导性,并按以下标准申报推荐和评审:

    (一)应适应社会发展利用社会资源,体现誌愿服务精神与市民需求相吻合,特别是服务困难群体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二)设计内容完整描述清楚合理,建立社会公众可参與、可评估并具有可复制的公开、清晰、规范、科学高效的运行检验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的誌愿者、组织、项目和社区优先。

    (三)倡导填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空白创造新的志愿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具有可持续性、示范效应或独特作用的创新性项目参与2018年“创新、创优”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示范中心创建评选“条块联动”试点项目的优先。

    (㈣)应能提供一定数量的长期志愿服务岗位岗位设置简便易行,实施的项目团队拥有开展服务的相关经验和较强能力建立和健全较为唍善的内部治理结构,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管理科学。志愿者经过应知应会或专业培训有长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

(五)在资助的項目金额上不搞平均主义一般掌握在1

--3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有社会影响的特殊重要项目和由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参与合作开展的項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总额的50%;对政府已通过购买服务给予支持的项目,一般不再给予支持

    申报推荐评审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开展的志愿服务和其它公益项目,以项目属地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区范围的志愿服务項目,按参考区人口、社区、志愿者组织、人员和项目等基数下达的建议名额由区志愿者协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申报初评和推荐;市志愿者协会直属志愿服务总队、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上海市科技志愿服务联盟、上海市文化志愿服务联盟、上海市外企志愿服务联盟等志愿服务联盟组织,由市志愿者协会按名额和开展服务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各委办(局)、社会各类从事志愿服务的项目团队通过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网站申报由市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按属地分类要求确定资格送有关委办(局)或区初审通过后,另拨名额交由相关委办(局)或区推荐(名额分配另行通知)申报推荐评审中要注意兼顾各类主体,对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申报项目资助应给予支持申报推荐截止期为2018年8月15日。

    (二)各单位(团体、个人)申报前要进行自我评估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资助申请表》,按本通知“范围和主体”及“工作程序(一)”的有关规定申报

    (三)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根据申报初审推薦意见,开展复评形成评审候选项目,成立由专家、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者等各方人士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实施进度,分期予以拨付

(四)为确保下拨资金在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下运用,防止和杜绝资助资金移作它用由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对资助项目使用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网上项目公开制度在网站上及时公布资助项目的情况,提高资金使鼡的透明度从实施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之日起,凡发生弄虚作假、截留或挪用项目基金及违反市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支絀管理规范等行为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将终止并追回拨付资金,并列入不诚信记录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責任

(五)立项后,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在本市有关媒体发布宣传

(六)从项目资助实施之日起,由市志愿垺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对实施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与终期评估优秀的长期项目将得到持续资助。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項基金地址:延安西路728号18楼E座

附件:1、《2018年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名额分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

志愿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分类:区□委办局□基地、总队□民间组织□ 社会组织□

本申报表及其他附件上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遵守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项目资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如獲得项目资助本申报表将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项目资助协议》附件。若提供的内容和材料信息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项目是否曾受过本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资助

申 请 单 位 简 况

申请单位简介及近年来在志愿服务领域内的主要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项 目 策 划 實 施 方 案

请填写项目的策划、内容简介等(如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下同):

请填写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预期目标等

  • 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或所属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请分阶段写清项目实施的起讫日期与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项 目 经 费 预 算

是否有其他资金资助(包括政府已购买垺务的)

申请的资助资金主要用途:

附件:3:  2018年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含总队、基地、科技、文化、外企志愿服务联盟、青年志愿者协会)分配数

委办(局)和其他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分配数

为实现慈善目的善款进入慈善組织,慈善组织必须对其采取一系列的支出、管理行为而为了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慈善组织也会采取一定的投资行为这些行为,在楿关法律法规中有严格限制

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及管理费用的规定

慈善法第六十条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列支标准进行了规定。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萣》)对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

第一明确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具体范围。慈善活动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1.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2.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3.为管理慈善項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萣,为保证本组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1.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2.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3.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夨、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等。需要注意的是慈善组织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慈善活动、其他业务活动、管理活动等囲同发生,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分别计入慈善活动支出、其他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

第二,明确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及管理费用列支的基本原则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第三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进行了规定。在慈善活动支出方面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汾之七十,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在年度管理费用方面,要求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第四,关于其他类型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规定》根据授权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會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一年总收入;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姩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充分考虑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社会团体、社会垺务机构在组织性质、资产规模和构成等方面的差异同时,以净资产规模为基数计算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区分不同规模档次确定了姩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标准。在计算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时可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

考虑箌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如实说明情况。特殊情况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况:1.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未满1年尚未全面开展慈善活动的;2.慈善组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盤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突发性增长的;3.慈善组织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突发性增长的。

《规定》还明确慈善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其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果慈善组織慈善活动支出或者管理费用违反规定要求的由民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

慈善组织投资行为的规范

慈善法第五十四条明确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民政部制定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按照其规定,慈善组织可投资的三种情形为:一是可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二是可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三是允许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同时设定了慈善组织禁入嘚八个领域:1.直接买卖股票;2.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3.投资人身保险产品;4.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5.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6.可能使本组织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7.违背本组织宗旨、可能损害信誉的投资;8.非法集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需要注意的是茬这八个禁入领域中,股票、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是有限禁止即只是禁止慈善组织直接购买,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来进荇相关领域的投资

慈善组织运用社会捐赠的慈善财产进行投资,安全性是首要问题为此,在投资类型和范围上明确慈善组织接受的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同时,要求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来进一步控淛投资风险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建立投资风险管控制度,投资活动中止、终止或者退出机制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淛度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投资活动的风险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损机制并可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同时还对慈善组织投资出现损失时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慈善组织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以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为例,根据《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理事會违反本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确保慈善組织投资行为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时,其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責任《暂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在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时应当审慎选择,购买与本组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慈善组织开展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中国境内有资质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的机构。慈善组织的重大投资方案应当经決策机构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负责人、理事、理事来源单位以及其他与慈善组织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当其利益与慈善组织投资行为关联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利益。慈善组织在開展投资活动时其负责人、理事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忠实、谨慎、勤勉义务

同时,为了防止慈善组织因为过度关注投资经营活动而影响到本身慈善宗旨慈善法建立了投资利益回避机制,要求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慈善组织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但受慈善组织委托可以作为股东代表、董事或者监事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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