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的职位备注是参公管理,是编制吗?与真正的公务员有区别吗?

参公管理的意思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在我国的体制内的单位是分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也就是俗称的公务员,而事业单位就比较复杂了,还分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他们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

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也是事业编制,但是因为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参公身份的人员其实也和行政编制人员差不多,也需要进行公务员登记,然后确定职务与级别,而不是像其他事业编制一样通过评聘职称等方式来实行管理。在工资待遇上、晋升提拔上都和公务员一样,公务员可以发的车补等补贴他们也不会被落下,因此可以说是事业编制内最好的一种编制。

虽然目前国家在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但即便未来参公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对于改革前已经考入单位的人员影响也不大,因为我国改革正常都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进行,参公人员的参公身份是不会失去的。

所以说参公人员和公务员只是理论上有差别,在实际工作上基本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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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人员的编制是事业编制,但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参照公务员,和公务员是基本没有区别的。

如果岗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说明这个单位就是参公单位。参公单位本质上是事业单位,编制形式是事业编制,但是参公单位的人员都参照公务员管理,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车补发放、年终奖、绩效考核奖发放等方面,和公务员是没有区别的,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之间也是可以相互交流任职的。

像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一般都是参公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编制是事业编制,但是在职务、工资等涉及到个人切身利益的方面,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是一样的。比如,车补的发放,现在公务员车改政策已经到位,车补也已经从2016年开始发放,而事业单位的车补政策还一直没有落地。参公人员虽然编制形式是事业编制,但照样和公务员一样,享受公务员的车补政策标准。

但是,现在随着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将会逐步剥离行政职能,部分参公单位也会转为事业单位。原参公人员也会进行分流,有的会直接转为事业身份。所以说,在岗位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除了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外,其他参公单位都有可能变成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也有可能会变成事业人员。

总之,参公管理的编制是事业编制,但在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车补发放等方面和公务员是没有区别的,不过要注意的是,那些因机构改革而失去参公属性的单位,原参公人员很有可能会转为事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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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回答!公务员的职位备注为参公管理,应该是见于国家或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职位加备注以补充说明,虽然不是直接说明编制,但间接说明编制,参公管理为事业编制。

当然与国家公务员有区别,国家公务员为行政编制。

一、国家公务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定的执行国家公务员的国家公职工作人员,工作机构性质为党政机关,当然使用行政编制,财政全额供养,职位包括: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二)国家政权机关,包括: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2.国务院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3.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检察院机关及派出机关工作人员。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中央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工作人员。

(四)各民主党派、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央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工作人员。

二、参公管理人员,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习称参公人员。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习称参公单位,机构性质是事业单位,当然使用事业编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原来为党政机关,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因缩减行政机构限额、压缩行政编制,而退出党政机关序列,成为事业单位,但仍然具有行政职能,工作人员仍然执行国家公务,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享有与国家公务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毫无差别。

参公人员,说句大白话,就是国家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深化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

1.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予以消化,不再保留;或成建制的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行政职能划转行政机关。

2.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分部门分系统分头执法,整合为综合执法。

预计在今后的国家及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中,将只会出现极少数量职位备注为参公管理人员。

行政类事业单位多数参公,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并入行政机构,改革后参公人员身份待遇得到了保障,这也是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被全部清理并入行政机关,工勤人员能参公吗为什么机构改革,其它事业单位更加不可能改为参公,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参公类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到底是不是公务员参公和公务员的区别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1、参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等可以列入参照管理范围。2、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二、描述范围不同1、参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2、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工勤人员能参公吗为什么

本轮机构,从目前各省市公布的方案来看,对事业单位触动非常大。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参公类事业单位。按照改革要求,原行政类事业单位,无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都要全面清理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剥离出来整合划归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不再保留和单独设置行政类事业单位。这就意味着,参公事业单位将退出历史舞台。大环境使然,既然各级政府都在取消参公单位,其它事业单位更加不可能改为参公,因此从大方向上来讲,工勤人员能不能参公根本无从谈起。而事实上,单就职能而言,事业单位被剥离行政职能,本身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

从这个角度来说,事业单位不再像以前那样还可以参公,本轮机构改革后,它已经失去了参公的机会。至于工勤人员,受工人身份限制,无论单位是否参公,其身份已经决定他不可能像干部身份那样参公,享受公务员待遇。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参公人员会怎样

此前党政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被全部清理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责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多数参公,很多参公事业单位因此在此前的改革中,都被取消了参公,机构人员相应作出了调整。人员去向大致有三个方向:

第一,转行政编制。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并入行政机构,在单位行政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置换为行政编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是行政编制本身有限,有空缺的单位不多;二是由于参公身份与行政编制无异,即便因职能划转并入行政机关,各地普遍的做法也是保持参公身份不变。

第二,保持身份现状。单位取消参公后,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外,其余绝大部分人员都将留在现单位安置,按照老人老办法,维持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这是机构改革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表面看,改革后参公人员身份待遇得到了保障,比如仍可参照公务员职级并行,实际上因为单位职能的取消,没有了相应岗位,没有了晋升提拔的基础,长远来看对参公人员非常不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相应出台了一些消化政策,并给出了三到五年的期限,比如明确行政机关补充人员,优先考虑从取消参公的事业单位调录参公人员。有消息显示,在公务员职级并行后,各地或将对参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步解决因机构改革参公取消出现的混编混岗问题。

第三,鼓励参公转事业。这也是参公单位取消转公益后,各地为消化原有参公身份人员给予的政策。比如原来有中高级职称的,鼓励转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确保待遇不降,以后在单位发展更加顺畅,不至于因为纠结参公身份,长期混编混岗得不到晋升。地方出台这种政策初衷是好的,不过实际操作中并不被人看好,原因很简单,好不容易得来的参公身份,谁都不会甘心因为改革而放弃公务员的待遇。大家也都明白,一旦放弃参公身份,以后再想回公务员队伍很难了。

留有身份,进退两难,这也是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其在职在编人员面临的最大尴尬。

1、如果史志办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就说明他已后就不是参公单位了,变成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对于这种情况,各地的处理办法不一样。1、有些地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改为公益一类之前的所有参公人员,还是按照原来行政编制待遇对待,对于已后新进人员,按照公益一类对待(从工资构成上可以看出)。2、有些地方完全按照单位性质来决定人员身份,从参公变为公益一类,其在编人员全部转换为事业编制,不存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一说。 行政(参公)和事业的差距目前最主要的在于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些地方事业单位启动了养老保险,有些地方没有启动。如果你们那启动了,而且你们也不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那你的工资可能会降低一点。 2、如果还是想进入行政或参公编制,那还是选择动物卫生监督所吧。从单位职责上看,史志办没有行政执法权,所以转为公益一类很正常。但动物卫生监督所具有行政执法权,已后很有可能转为参公单位。我们这边的动物卫生间监督所在几年前就是参公单位了。祝你好运!

改革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是不是最惨的

当然不是。得看你怎么定义“惨”。如果没编制了叫惨,那应当是转企的那些单位。如果你们希望工资有保障,工作稳定,旱涝保收,公益一类明显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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