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地被人家借钱不还怎么办承保去了当时说种植但是他现在变成了养植我怎么办

请问哪有出租荒山荒地的呀?我想承包种树及养植,_百度知道
请问哪有出租荒山荒地的呀?我想承包种树及养植,
请问哪有向外租的呀只有几千元,想承包荒山荒地种植养殖,顺便找个共同经营创业的合作伙伴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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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林业局帮忙,给点小费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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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云南临沧凤庆我承包了一片500亩荒山,海拔是2200左右请问各位专家能种植些什么经济作物和能养植...
我家在云南临沧凤庆我承包了一片500亩荒山,海拔是2200左右请问各位供唬垛舅艹矫讹蝎番莽专家能种植些什么经济作物和能养植些什么。谢谢!
种药材,经济效益好,我是全国最大药材交易市供唬垛舅艹矫讹蝎番莽场亳州的,500亩的面积可提供种植技术,加工技术,回收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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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下种植红枣,枣间还可以发展蘑菇的种植,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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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搞山区果树栽植,树下养草,以草养鸡。做复合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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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话题]农村改革,如何搞好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于& 12:49 &发表
  【版主按】最近一段日子,三农论坛内有关如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地如何流转的争论颇为激烈。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农村考察时着重强调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跟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您对深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有何想法和建议?对以何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何建言?欢迎跟帖谈谈!
【往期话题】
【高层声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把小岗村这些年发生的新变化告诉总书记,把大伙儿的所愿所盼也告诉了总书记。胡锦涛对小岗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感到十分高兴。总书记还归纳出乡亲们当前最关心的3件事,并一一作了解答。
  在谈到乡亲们希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保持长期不变时,胡锦涛说,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就乡亲们提出的希望党和政府能够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总书记表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中央将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乡亲们关心的第三件事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不断得到改善。胡锦涛明确说,中央对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高度重视,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不言自明:总书记前往小岗村考察农村工作,是在告诉人们,小岗村的这种模式是成功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可以长期保持不变!30年前,小岗村18位村民率先实行“大包干”,迈出了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步。30年后的今天,在定于10月9日至12日召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之际,我们的总书记来到了这里,来到了率先实行“大包干”的小岗村来考察工作,能够说明什么?不言自明,就是在告诉世人,小岗村的这种模式是成功的,是可以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长期保持不变的!
  众人皆可读出:总书记前往小岗村考察农村工作,是在重申,我国的农村发展和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要与时俱进,要立足于时代发展的潮头!小岗村的成功在于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在于能够与时俱进,在于把握住了当时发展的潮流和方向!就是这个原因,我们的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既将召开之际,来到了小岗村。
【乡情写真】网友共话土地流转
  30年前,当安徽省小岗村村民严金昌在曾经推动了中国农村重大变革的“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手印时,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把分到自家的田地又租出去。两年前,严金昌和十几户农民一起,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把自家的两亩土地出租给一家上海养殖公司,发展规模养殖,年终参与分红。这些农民们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则接受了这家上海公司的反聘,成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工资。今年65岁的严金昌也接受了公司聘用。不仅如此,因为养殖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号召力,他还被提升为这个占地200多亩的现代养殖场的管理者。“年薪、土地租金,再加上年终分红,这可比一年到头种地划算得多。粮食种得再好,一年的收成也不会超过1000元。”这位30年前领头实行分田到户、自主生产的老农现在成了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合作经济的积极倡导者。他说,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这种集中利用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实惠。2007年,小岗村人均收入已达6000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4140元。
网友“自由农民”:我是农民,是种苗木的,家里有近20亩土地。2。5亩水田与3亩旱地是自家的承保地,余下都是流转而来。多数是向其他农户租的,也有向村集体租的,租弗50-500元/亩/年,租期有1年的,3年的,10年的.
网友“废除公车救穷人” :我家住湖北襄樊,今年44岁。党要开农村工作会了,我说说我的意见。我家在农村有房子,有土地。但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一亩,根本养不活一家人。我只好带着老婆、领着孩子到城里谋生,家里的地都荒废在那里。如果我有权处置耕地和房产。我会把耕地和房产都租掉变现,一心一意到城里打拼。
网友:索罗斯123
  土地说它是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同意,说它是当今农民的命根子我不赞同。当农民的生活来源全部依靠土地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如今的农民生活主要来源大多数不是靠土地,而是靠外出打工或第三产业收入,真正把土地收获作为主要来源的农民往往是农业大户,而他们的大部分土地则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得到的。目前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因为人多地少、种地成本高等因素,土地上的收入只能作为辅助性收入,要农民靠土地上的收入来过上好日子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看到曾经有许多土地被农民撂荒、无偿或有偿借给别人使用等等,即使现在也还有很多这类现象,农民们之所以没有丢掉土地除了国家的政策不允许外,就是土地还可以作为农民最后的退路---最低生活保障。
  土地既然只能是大多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那么农民们要想靠仅有的几亩地和落后的农业技术来发财就永远不可能,那些希望农民不要进城的人是不是太自私了一点?农民进城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须。
  农民进城后那么撂荒的土地怎么办?中国的粮食安全怎么保障?广大民众餐桌上的肉、菜哪儿来?这就发生了农民自发的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的创举。然后才有国家出台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这样就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出路,也解决了中国农业的出路。
网友:雄心走天涯
  改革开放30年来,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农业发展进入了瓶颈阶段,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打工,农村的真正的青壮年农民越来越少,这是因为农业的收入过低,农产品价值低,农田的利用效率低,农业没有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形不成规模和大型农产品基地。这些原因是体制上的,一家一户的作业方式限制了规模和产业化,不能连田成片,统一作业,统一经营,统一销售。单打独斗的小农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能处于弱势,没有价格优势和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在国际化,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下,我国的农业遇到了来自世界的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大量的土地抛荒,农村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多地方依然维持着原始的作业方式,汉代的犁头和耕牛一直耕耘在现代化大发展的中国,中国的老农依然艰辛地土里刨食!!面朝黄土,背朝天,滴滴汗水禾下土是何等地艰难!然而即便如此,农业产品依然价格低廉,农民入不敷出。原始的艰辛的耕作方式必须向现代化机械化进军!农业的大发展也要求必须连片经营,规模经营,建立优势农作物生产基地。保护我国的农业,和国际农业进行竞争,也必须改革现有的体制,让中国农业和农产品走向世界,也必须走向世界,要不然我们就只有向国际进口粮食和农产品。吸引大量的青年投身农业建设,让农业给他们带来客观效益,也必须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让农田发挥更大的价值。农业在全球化,国际市场化的环境中,要保持发展的势头,就必须规模经营,优势经营,打出品牌,形成优势农产品基地(如苹果基地,蔬菜基地,棉花基地,水果基地,大蒜基地等),把农民团结起来,统一指定种植计划,种植产品,作业规范,销售方式,以及定价机制)。
网友:太阳下的灿烂
  1991年,我去农村参加了为期半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在与农民的“三同”中,我结识了一批很真诚、很朴实、也很直率的农民兄弟。这不,今年的国庆长假期间,我的那些农民兄弟又到我家“讨”酒喝来了。来的这几个人啊,都有点来头呢,村支书,村长、妇联主任,两个村民小组的组长,还有我的老房东。
  我从他们的言谈中,看到了他们对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热切期待,也深切地体会到他们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忧虑。于是,我适当地归纳了一下,借博客这个平台,反映广大农民的所思、所想和所忧,就算是也为我的那班农民兄弟说几句话吧。
  他们的想法和忧虑大概有这么几点: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莫搞花架子。他们谈到,现在上头派人到他们村搞新农村建设,来的人就给村委会布置任务,你们要在公路边修一栋装饰高档的房子,里面要布置什么村民阅览室、文娱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党员学习室等等;而说到村庄建设等,他们就说,这个是必须要建的,没有这个硬件设施,你们村的新农村建设就通不过验收。支书认为,新农村建设还是要少来点花架子,多来些实在的,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处。
  二是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个流法,他们心存顾虑。他们说,按照目前实行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我们农民的手中还是掌握着土地使用权的,也可以讲是“耕者有其田”;但从目前已经出现的种种迹象看,只有那些有较大经济实力的人,在土地的流转中得到了好处,而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只能得到暂时的好处。所以,特别希望中央对这个土地流转制度作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规定,千万别让农民特别是那些贫困的农民失去生存之根。
【网友建言】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绝不是私有化
网友:平凡的老百姓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目前小家庭的联产承包不适合产业化机械化发展农业,这个没错,需要进行改革。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改革方向不能是以土地市场化和自由流转的办法。这将在长远上使土地集中在大地主手里,农民最后都将成为失地的农民。谁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案是新中国将来的历史大罪人!结果要么是封建大地主完全占有土地或者资本家完全占有土地,这就是这个政策的最终必然结果。为了满足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解决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发展,要另寻它法,农村土地市场化和自由流转是误国祸民的馊主意,出这个主意是极其短视和无知的认识。农村土地改革为了满足产业化机械化的社会化大生产这个方向没错,但这个改革一定要完全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永久权益,这一条无论是今天还是今后再进行土地改革,都将要完全遵循和死守的底线,否则最终结果必导致大部分农民全部失地并且沦为一无所有的阶层,把社会贫富分化拉到最大,到时候又将是要打土豪分田地的另一场革命。
  更多的不分析了,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要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和农业发展问题,本老百姓就一句话:可以走农村土地大联合的道路,但绝对不能让农民失去对土地的永久权益享有,否则这个土地改革必将失败并且后果极其严重。也就是农村土地可以合作化大生产,但绝对不能完全卖断,不能市场化不能自由流转。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新土改”,也不是土地私有化,有网友提问,党国英先生不应当顺势把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私有化相联系。回顾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把土地承包到户,这就是后来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的争议是这种做法是否是退回到土改时之后的单干,但实质并不是这样的,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关于土地的所有权的问题,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但这种制度对中国农村生产力的解放起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一种创新。胡锦涛在考察小岗村发表讲话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必须肯定这种流转的必要性,但绝不是土地向私有化方面发生实质性的进展。几年前,把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声音就已经存在,而且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是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干部以及这次参加党国英访谈的网友中也都表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土地私有之后中国的农村阶层分化加剧,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并没有利。同样不让土地流转也对农业发展不利,特别是不利于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
网友:唐尧尧
  中国之特点就是人均耕地少。比起印度还差一大节呢?更不能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这当代6个大农场国家相比的。他们都是没有5百年新大陆的移民国家。看清咱们的“一亩三分地”是8亿农民的社会基本保障,也是13亿人民的“衣食”来源,怎么能是国际农业竞争的筹码呢?  
  土地流转 —— 能完成这种国际竞争大手笔的初步积累吗?然而流转失地的农民以什么作为生存的基本保障呢?那点流转费经得起“风吹雨打”和经济大潮的“惊涛骇浪”吗?失地农民将加剧城市的失业状态。让俺想起工厂里闹腾得减员增效,大批工人下岗,企业搞好了吗?怎么就一个“MBO”完事?上千万的下岗工人队伍,俺就觉得“忐忑不安”,可有人“心安理得”;现在要轮到农民下岗?想起来就“心惊肉跳”的……
网友:三十难立
  土地流转可能出现的问题:
1、投资者廉价收购大量土地。农民短视出卖土地后,发现自己成了破产的农民,城市无法立足,农村无事可干。
对策:不能操之过急,立刻大面积私有化。收购大量土地应该设行政程序控制,不仅仅是农民同意即可。还综合考虑农村就业和农民出路,相关问题没有落实之前,不能收购。这样,改革也要考虑社会责任。走稳一点,不是错。
2、大量农村土地分界纷争,农村水利纷争,农村道路纷争。
对策:先完善法规,再出台改革。法规应该深入农民现实问题,而不是以往的夸夸其谈。还有调解机构问题,投诉机制问题。
3、农村干部私吞村民土地财产。大量土地通过黑幕交易。损众肥私。现在这个现象已经很严重,以后将越来越严重。
对策:一投票了之不是真正农村自治。投票+权力监督+公开透明才是。应该淡化农村个人领导作用,推行村民代表集体决策
网友:王新才3
  最近一段日子,三农论坛内有关农地要不要流转和能不能流转的争论颇为激烈,反对农地流转和认为农地不能流转的大有人在,有的甚至认为农地流转之后农民会流落街头,有的认为农地流转之后国家会大乱,总之一切奇谈怪论无所不有。但他们既忽视了国家的法律,也忽视了流转与买卖的区别。
  依法流转和买卖的区别:
  区别一:买卖,是物的所有权转让;依法流转,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物(即土地)的所有权不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区别二:由于买卖是物的所有权转变,所以买入方有权处置该物用途。比如,一个人在市场里买进一只鸡,此鸡无论是养还是杀,都是他的权利,无论是红烧还是白斩,也是他的权利;依法流转不同,土地接受方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让入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而不能用于非农。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区别三:买卖只有物所有权转让一种形式;依法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形式,转让只是其中的一种。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区别四:买卖是一次性的,买方在买进物之后,一直可以使用到该物消失或不能使用为止;依法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到期之后,需要与土地所有权人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网友:清谈
  就现阶段来说,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与此类似的其它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的商品,可以在相关市场中实现自由流转,但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能私有化更不能自由流转。
事实上,村集体只有生产资料经营权和出租权与租赁权,没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有,各级政府以及所有经营者和承租者都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只有管理权、经营权和出租权。因此土地的承租者和转让者,都必须服从村集体的管理监督和组织指导,不得伤害村集体的整体
  购买林地经营权只能作为林地使用,并遵守国家林业法。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盖房子,但是必须遵守国家宅基地管理以及商品房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购买粮田经营权的只能用作粮田耕作,必须遵守国家可耕地管理法规。不同的土地经营权商品不能改作他用,否则必须经土地管理局按国家规划许可核准。
个人以及企业的土地承包经营规模必须有上限限制,个体以及企业经营,统统不准超过150公顷,而且不准在一个省内有两处以上。这样做就是有效地避免土地被个人或私营企业大规模垄断,避免产生土地寡头阶层来动摇社会主义政治基础。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样做也是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和加速商品经济的快速淘汰何小时,这样做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国家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过程和产物,以及部分法权的私有化,但这不是永久的全部法权的私有化。
网友:忽悠
  几点疑问:
  1.城市周边的土地怎么办?
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周边的土地迟早会被城市占用。这个占用过程中的利益,在过去更多地被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得到。改变之后,农民是否会分得更多的利益?土地的所有权怎么处理,是仍然国有化,还是保持农村集体所有?但已经变成城市土地上的“农村集体”还有存在的必要么?我认为,城市土地仍然应当国有化,这也符合宪法规定。
  2.是否允许随便出卖土地承包权?
对于远离城市的农村耕地,特别是种粮食的耕地,土地流转才是根本要考虑的问题。这些土地不论怎么流转,仍然要种粮食。流转之后,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逐步变成大农场模式。不论这些农场是原来的农民经营,还是其他人来经营,人都会多出来。这些多出来的人去哪里才是根本问题。这些人一旦把卖地的钱花完,政府打算怎么对待这些人?我认为,土地承包权转让应当有限制,不能为了喝酒也能把土地承包权卖了。
  3.土地流转怎么获得资金支持?
进入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卖掉土地承包权,由于现有土地承包的小块地以及用途限制,不大可能有大资本购买,只可能是这块地周边的农民来购买。这样一来会抽走剩下的农民资金,剩下的农民岂不更穷?我认为,政府至少应该给予这些购地农民以无息贷款支持。
网友:千重山
  但好政策要由懂政策的人来念,否则就容易出现严重偏差。现在土地流转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很多事人们都在猜测,但我要特别强调,土地流转要谨防“强迫”和“被迫”。
  强迫者,来自于官员们的政绩工程。由于胡总书记发话,就会使下面的政府部门当成政绩来看待,谁搞的土地流转多,谁的政绩就越多;谁的土地流转范围广,谁的政绩就越大;谁的土地流转速度快,谁的政绩就越高;谁的土地流转越集中,谁的政绩就越突出,甚至搞什么“谁不搞土地流转,谁就下台”式的行政命令,以至于在群众中造成严重的矛盾对立。
  强迫者,来自于有权势阶层。有权有势者,可以仰仗自己的势力,和地方官员勾结,强迫农民去流转自己的土地,不听者则施加种种卑鄙伎俩,农民在这些人面前是弱者,无法和权势阶层相抗衡,最终只能贱卖自己的土地,使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成为社会流浪者。
  被迫者,来自农民自身,现在农民看病上学都要花钱很多,尤其是有病,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农民只能坐等,坐等到死,有了土地流转政策后,这些无钱看病的农民,就会流转自己的土地,最终使患病农民成为了无经济来源的赤贫者。
  被迫者,来自环境本身,我们经济虽然发展了,但换来的是环境代价,很多矿山周围的土地都被严重污染了,农民已经无法种植,农民只能被迫流转这些土地,没有了土地的农民只能背井离乡到外地去谋生.
网友:阿祥52
  因“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承包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货币报酬或比照货币的实物报酬,这样就必然存在卖者竞相高价卖地、买者竭力低价买地,由于“土地流转”在全国同步展开,所以还有个价格互相攀比的过程,很有可能会在比较高的价位上才能成交。一旦“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很难避免购地者再把地炒出去——仍然美其名曰“再转包”,届时农用地增值,如此形成一波高过一波的农用地地价,并使全国的地价空前膨胀,犹如过去的“炒房”。
  那是一种什么情景呢?谁还能说那时不会出现大地主?可以肯定必然有很多人支付不起高昂的地价,也许比已经出现并尚未解决好的买不起房、看不起病还要严重得多。同时一旦“转包”成风,买地所付出的成本必然要转嫁到民众身上,届时食品价格就会不断攀升,大多数人用于食品的支出比例就会大增,造成食品价格及连带所有商品价格突飞猛进,使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就会因为“土地流转”而深受影响,实现小康就会“南辕北辙”。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就会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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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题共分:
&于& 16:05 &发表
其实,土地私有或者永包都不是太重要的问题,关键是违法占地愈演愈烈。地方政府有法不依,低价强征农民土地,低价强拆农民房屋,问题一直相当严重。若是官商勾结,问题更严重。难办,难办啊!政令不通,几乎是无可救药!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43630 个阅览者
&于& 16:09 &发表
绝不象有的网友说的农村土地私有化,我个人判断而是可自行转包如下:
(在城乡统筹出台每个家庭仅生二胎的人口生态政策前提下)
土地永远是国家的,而国家是人民共和国的人民的,穷点的广大农民或人民用二船东方式转租给(能种会种高产现代化集约化农业)他人经营而已,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收取使用年限租金搞其它产业或叫钱袋子鼓起来,就更好地拉动消费。一不会土地私有化,二是搞活和放水养鱼的手段让绝大多数城乡人民一体化发展起来。内需就会强起来,购买力就会多强起来。社会更公平稳定和谐。当然农民承包经营的地不能让房地产商低价拿去搞房开发,更不能让市里的土地储备中心去收暴利了。因为真正的广大人民钱袋子还很瘪,该让利于他们。这才是发展的目的。三个代表才会很好体现。对吗?而厉以宁表达又有点老年性痴呆了,决不是私有化,是:
国家所有的土地第一租方是农民,但农民可做二船东转租出去,收去租金搞其它爱干的产业去,一举三得。农民、市民、国家(稳定和谐发展了,对国家来说也是收益的,可能还可收点印花税呐!)
民主与集中;理论与实践;公平与效率;计划与市场;发展与稳定(安全)。这五个方面从上层建筑要统筹好,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其次才是代表生产关系的总和的经济基础的那五个微观统筹的细节更要做好,就真正树立了科学发展观,缓解各类矛盾。才能找到公平稳定可持久发展的科学杠杆,做好利益调整,让各方面各行业人群满意度趋于不断提高,缩小三大差别,做好城乡统筹各行业统筹发展。杜绝或减少蛮干破坏生态的大跃进在各地或各行业出现的非科学发展观念,平衡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国防等四个现代化的要素均等有序有效节约发展,进而实现天地人社会生态和谐持久发展。虽不用‘调整、改革、稳定、提高’的老八字方针来统领,就从如何真正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来各级干部落实到行动上即可。因为科学发展观确实是把理性的梳子,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天天梳、月月梳、年年梳,同时,在践行三个代表过程中,要用这把理性的梳子真正地去落实到三个为民的具体行动上去。一定要做到:
固化于制(或法)
而不是做形式,放在上衣口袋里好让上级或下级好看,确不科学耐用。故我们干部素质和执行率必须提高。从产业的科学引导上能与时俱进地做到了,各种生产关系就协调发展了,社会关系就会和谐了,社会矛盾就会少了,利益均沾性就会好了。我们就会又好又快发展了。
(具体例证待续)
作者:爱nimen! 于
欲“抛”还羞 国外投行抛售内地楼盘绝非偶然日 09:16中国经济网【大 中 小】 【打印】此外,市场有消息称,美国国际集团有意出售上海地标性建筑“上海商城”,花旗银行拟出售闵行漕河景苑其中两幢高层小户型公寓,美林打算出售南京西路开发项目。有观点认为,美资投行抛售在中国的物业是为了回救美国总部。记者逐一向相关投行及金融机构求证这些来自市场的说法,但均被对方否认。
世邦魏理仕中国区高级董事陈炜向记者表示,据他了解,确实存在大量国外投行集中抛售在华楼盘的情况,甚至在本轮的华尔街危机之前就已有抛售情况发生,但具体涉及的国外投行及楼盘名称目前尚“不太方便透露”。
“从表面上看,市场出现美国金融机构集中抛售在华物业的消息,是与他们的美国总部深陷金融危机有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这些投资银行已经确信中国国内的部分物业,尤其是在上海的项目,已经进入高位。”华东师范大学欧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南平教授认为,美资在沪集中“抛盘”的现象绝非偶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不再看好上海的楼市了。
从宏观上讲不能让房地产金融过于繁荣,比重过高是长久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
再强调一下农村深化改革的思路即:城乡统筹发展,决不是要加大房地产业发展,是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农林水副畜等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以及其深加工业.并能同时让富于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并让其原经营土地租给其它人搞现代化农业收取租金来弥补其可能就业后有下岗的生存资金或发展金.
杜甫那个年代中国才有多少人?~~为何还要发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慨?~~
-------------------------去研究一下消费群体和购买力,这里不算经适房和廉租房和农村小产权房等。主要讲各城市商品房。
(一个匹夫为国家开个有关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和小产权问题以及城乡一体化如何发展的创新型处方.
还有啥子五十年不变,哪有五十年不变的东西?那不是静止了不发展了等等,要再改革的科学点了.对吗?我们一定既要有改革开放的原则性,更要有其灵活性.
如农民把地出租当二船东有啥子不好,也该试试了.各级政府不要把地都卖给房地产商,自家收太多的钱,而是让利,不让农民吃大亏了.让拥有那块地农民出租给房地产商,后者给农民七十年租金.
一解决了农民七十年吃饭发展问题,
二为城里人来买小产权留了路..........
三也可让当地农民搞小区物管业,肯定比开发商儿子们搞物管强的多.对吗?
我们的科学发展之路多着事,要广开思路!!!!!!! 多好啊! 既体现对农民生存公平权,又让农民可持久发展了,各方利益矛盾也就此化解了,并多赢了,城乡一体化的思路也更广了.
以德治国,以法理国。以民为本,而非以大为豪、更该以质为佳、诚信从商。不能见利忘义。故黑猫白猫还是要分的为好。三鹿奶粉等事件更让我们觉得国人在各行业各地方、各级干部素质急待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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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10 &发表
小岗村的做法也不是搞土地私有,让村民去加入股份公司
而是村集体把包出去的土地收归集体,再以村集体身份与上海那家公司签出租合约,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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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农户加基地,不是什么好事!将使人们重新变为“包身工”类的奴隶!
况且公司一旦破产,基地和农户怎么办?不如“三鹿”破产,基地里养奶牛农户现在日子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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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与上海那家公司合作搞种养植合作,小岗村的收入分给村民,同时,提供了120个就业岗位,员工拿一份工资
包括土地租金在内,小岗村每年将有132万元人民币的收入。
合作公司的员工目前有村民,也有招聘的外来人员,农民工,另外,本村人也可以不在这家公司工作,可以去外地城市打工
破产以后怎么办,见我前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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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刺眼的观点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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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土地私有或者永包都不是太重要的问题,关键是违法占地愈演愈烈。地方政府有法不依,低价强征农民土地,低价强拆农民房屋,问题一直相当严重。若是官商勾结,问题更严重。难办,难办啊!政令不通,几乎是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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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后,地方官员就没这个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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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12 &发表
土地只能“租借流转”,不允许买卖,不是长久之策!
----农业有其特殊性,水利建设、农机购置、品种研发都需要长期投资。要收回投资有的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政策不稳定不连续很难吸引投资者安心投资农业。现在农村大量耕地闲置、地力严重衰退、水利设施荒废就是例证。“租借流转”只能有限期出租使用权,农民就不能用自己的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投资。只有长期拥有“地权”,农民才会大胆投入、长线投资,才不至于发生滥施化肥农药、过度放牧养殖等短视行为。产权不明确,权利和责任也就不明确,“流转”只是纸上的一句口号。
----如果不私有化,不把决定权落实到农民手中,那么土地收益不可能全部转到农民手中。地方政府、乡镇干部,必定会以各种方式阻扰,而使得改革变形。
如果不私有化,农民就无法用土地作抵押来贷款,无法对土地进行投资。
如果不私有化,土地无法流通,流转将是一句空话。
----土地改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私有化,明晰土地财产权,一步到位。仅仅“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允许流转”,无法彻底解决农村农民农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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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16 &发表
同意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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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18 &发表
国家所有的土地第一租方是农民,但农民可做二船东转租出去,收去租金搞其它爱干的产业去,一举三得。农民、市民、国家(稳定和谐发展了,对国家来说也是收益的,可能还可收点印花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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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农民人均土地不足一亩,全家的地租出去拿不了多少钱.没了地,农民除去给地主大户做雇工种地,就是进城去打工.中国去年公布失业率4.2%,很多市民下岗工人找不到工作,农民全家进城后能保证找到工作吗.就算找到了工作,扣去租房费用,还能剩多少钱?够解决温饱,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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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19 &发表
以民为本,而非以大为豪、更该以质为佳、诚信从商。不能见利忘义。故黑猫白猫还是要分的为好。三鹿奶粉等事件更让我们觉得国人在各行业各地方、各级干部素质急待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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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不是中央政策不好,而是好政策离开了中央办公厅后就变了样。下级政府无视中央政策和法律,地方保护主义相当严重!土皇帝越来越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到了基层就面目全非,甚至是与中央抗衡、背道而驰!面子工程、鬼数字、假材料一层层地上报,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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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22 &发表
  条件不成熟,形势不允许,调查研究不充分,相关关系的考虑不全面,具体落实的方法措施无把握,建议加强可行性研究,下次大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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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27 &发表
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16:10:44.0 发表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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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刺眼的观点 于
16:05: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其实,土地私有或者永包都不是太重要的问题,关键是违法占地愈演愈烈。地方政府有法不依,低价强征农民土地,低价强拆农民房屋,问题一直相当严重。若是官商勾结,问题更严重。难办,难办啊!政令不通,几乎是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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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后,地方官员就没这个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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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私有化的目的是为了把土地流转给大户,地主,搞规模经营现代化农业,
一旦形成土地兼并大户,他们若是官商勾结,或者让外资控了股,问题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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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27 &发表
毛泽东做了农民一次主,邓小平做了农民一次住,该胡总做农民一次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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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0 &发表
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16:10:44.0 发表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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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刺眼的观点 于
16:05: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其实,土地私有或者永包都不是太重要的问题,关键是违法占地愈演愈烈。地方政府有法不依,低价强征农民土地,低价强拆农民房屋,问题一直相当严重。若是官商勾结,问题更严重。难办,难办啊!政令不通,几乎是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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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后,地方官员就没这个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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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手里掌握有国家机器吗?但是地方官员他们有啊!他们可以硬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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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1 &发表
卖出股票,准备做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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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2 &发表
开个收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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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2 &发表
作者:刺眼的观点 于
15:42:16.0 发表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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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15:22:5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平原可以搞合作社,开发现代农业,多种经营
丘陵是否可以搞果树林业,以及养殖加工业
山区是否可以政府扶持,开发旅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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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丘陵和山区是中国18亿耕地的大头,也就是全国生产粮食的大头!
都去搞什么果树、开发旅游产业不现实!到时国内粮食不能自给,事就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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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丘陵和山区搞果树、开发旅游产业不占耕地,吸收剩余劳动力
不放弃正常粮食生产,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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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3 &发表
我是邓州市构林镇政府一基层干部,首先我倡导各种改革创新,改革是新动力,再好的社会制度也只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合适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万能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要是没有改革,人类不还要停留在原始社会?
但不论什么改革都要出于一定的动机和目标,有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有爱国人士为了消除阻止社会发展、经济进步桎梏的;
当土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时候,土地革命就发生了;当大锅饭导致对着看、都不干的时候,包干到户就产生了;然而眼前的土地流转、土地私有化的论调,不管是出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还是个人、官僚目的,几乎成了改革开放后最大的改革话题。而我想问的是我们如此“紧迫”的土地改革的动机和目标是什么呢?
但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中国土地流转或私有化之后的后果:
1、土地私有化,粮食定涨价,农民少了,拥有者少了,需求者多了。这点和我国小企业出口国外的鞋帽卖不起价一个样,和中国无条件接受澳巴铁矿石涨价也一样,垄断嘛。
3、还可以促进城镇化发展,中国的城镇化是必由之路,我坚决支持中国人口迁移,包括农村就地进城入镇、山区贫困人口迁移、内地落后地区向沿海发达地区(工业区、优化发展区域)、生态源头向下游迁移;好处有解决了贫困 人口、保护了生态环境、工业发达和外向型经济地区劳动力平衡、减少基础设施建设(人口集中、水电路等单位投资效应增大
6、不过有一个问题还真是问题,就是那些好吃懒做、不负责任的人的子女会受罪的,对他们不公平,农民卖的不是他一个人的家产,而是农民的一家和他们的子孙,要是不卖地,老子就是再不争气,儿子至少还有可以依赖的土地,可是地卖了,老子一挥霍,儿子就冤了。
、可以鼓励农民出租或入股(双方或多方以合同形式自愿),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也确实需要成片的土地,小型机械浪费资源(费油费生产小型机械的原材料)。让那些想脱离农业的农民可以安心的从事二、三产业或出门打工而又没有后顾之忧,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因家人分居、回乡收田(因地、家人在家,每年都 要往返)引起的春运等交通压力。
4、中国需要改革的地方太多了,本人感觉政府机构改革、法制建设、民主进步、行风整顿(主要有医疗、公安、教育、金融、证券、食品、规划、土地、交通---)、媒体透明、反腐倡廉、政务公开等等要比土地改革重要得多吧!
5、一个人卖了地之后,什么 也不干、坐吃山空的人就是百万富翁也会变成穷光蛋;如果他到城里做工或者给买他地的人打工,他每天的工资总会够他吃的吧?我想不管粮食有多么的涨价,总是能让生产它的劳动者吃得起的吧?只要社会还算公平,这(社会尽量公平)也是一个政府的真正责任所在。
7、土地流转可能会扩大贫富差距,因为资本掌握在了少数人手里。
总之土地要流转,但不能买卖,只能出租,不能私有化,只能固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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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4 &发表
  什么飞跃式、跨越式、跃进式、拔苗助长式等违反客观规律及其真理之洋跃进、大跃进等乱作为都是不可取的,必须遵从规律之真理地渐进式前进、螺旋式上升地科学真理地遵从规律地发展,才是真正良好的发展,否则,皆是一些虚幻假象的昙花一现的至少是乱作为而已!
  根本就没有汲取历史教训,而且更加疯狂投机起来了,这显然不真正的好发展!更不是已知的、知识的、真理的、道理的、科学的等之人类范畴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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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38 &发表
在城里,已成功地白送国企培养了一批资本家,极少数人一夜暴富.这回农村改革,大概是与城里的"改制"相配套吧,白送国有土地培养一批地主,以让农村极少数有权者一夜暴富.历史有时是有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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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40 &发表
作者:汶河毛虾 于
16:27:32.0 发表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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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做了农民一次主,邓小平做了农民一次住,该胡总做农民一次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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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下一次,就该农民自己做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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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6:43 &发表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此政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慎之又慎,不能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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