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百分子o点6合法吗

民间借贷百分之二是国家允许的吗?_百度知道
民间借贷百分之二是国家允许的吗?
法律保护债权人利率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月息1.8左右 谢谢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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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利率2%法院还是会支持的。
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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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推动借贷合法化 陕西神木重建民间借贷“信用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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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百分之二的利律是高利贷吗?
2,超过即为高利贷,若是日利率显然是高利贷,月利率还是年利率你好。约定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1?是月利率或年利率不属于高利贷。百分之二是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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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还是等额本息还款月息2分是很低的了,1-2毛多也很常见,要求有抵押物如房产汽车。高利的都是8分以上。一般的短期拆借月息在3-5分以上,正规的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月利率即在2分左右。现在
算是比较低得了,现在小贷公司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月息基本都是在2分左右,银行的无抵押信用贷款也是差不多在1.1分-2分之间。而且还要审批,要求征信良好。民间借贷有抵押物一般是在3分以上,当天放款。你咋才2分呢
算比较高了,月利率2%,年利率24%,超过这个就属于非法高利贷了,我知道律邦融安的利息算比较低的,月息能降到1.5%,你可以了解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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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民间借贷合法化埋下伏笔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民间借贷合法化埋下伏笔
  希望国家以立法形式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的呼声渐高。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一度近于废止的《贷款通则》的修订重上日程。3月25日,在重庆召开的2010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由人民银行牵头修订出台《贷款通则》,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诸多议案的第一条。决策部门希望借《贷款通则》的修订,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这意味着,在新的贷款通则出台后,民间融资将首度有法可依。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此前在“中英非银行放贷人立法框架研讨会”上也透露,新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已经形成,目前正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将尽快上报国务院。不过,由于这一制度框架修改幅度涉及多层面、多部门,内容又涉及民间融资等重大内容,业内预计今年正式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贷款通则》与现实脱节?
  废止还是彻底修订?曾是争论不休的话题。《贷款通则》由央行颁布于1996年,取代之前的《信贷管理条例》。然而实施不到四年时间,就因不适应现实需要而被提议修订。央行于2000年第一次着手修改《贷款通则》,但因修改幅度过大而几度搁浅。2004年央行、银监会曾联合公布了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但此后便悄无声息。直至2008年,央行、银监会向国务院建议废止《贷款通则》,相关废止工作一度到最后审查程序。
  近十几年来,中国新颁布或修订的一些法律法规,已经改变了现行《贷款通则》的诸多内容。比如199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合同法》,其中涉及借款合同方面,对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2003年12月全国人大修改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同时颁布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三部法律重新调整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和贷款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直接改变了现行《贷款通则》中一些最基本的内容。
  同时,经过改革之后的中国金融业,较之1996年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2年起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按不同风险类型贷款提取准备金,完全放弃了《贷款通则》原有不良贷款的界定和准备金提取原则。
  而商业银行的很多市场行为已经突破《贷款通则》的原有操作框架,使之越发与现实脱节。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指出,《贷款通则》的很多条款不仅早已与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不符,也与近年来监管当局颁布的各类风险指引相冲突。一方面商业银行缺少合理可操作的业务规范,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商业银行的创新,以及按照市场规则加强风险内控的动力。
  旧瓶装新酒
  如果仅是针对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通则其实确实可以为目前银监会出台的多个贷款管理办法替代,然而,此时《贷款通则》已经被赋予了更多的历史使命。“目前尤为迫切的是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民间借贷行为的定位。”一位央行人士透露。目前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只贷不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很快,但对这类机构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约束。
  周学东透露,征求意见稿初步把信贷市场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金融机构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的机构;二是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社等;三是民间借贷,涉及诸多制度建设,包括非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贷款转让的放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此前,银监会和央行于2008年共同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但并没有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作为工商局注册的非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无法享受与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小额贷款公司也只能向两家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它的金额不能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50%。
  截至日,小额贷款公司的总数是1334家,资金来源即资金应用是940.86亿元,总体贷款规模只占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比重的0.19%。
  “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消费公司等非吸储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法律上如何定位很重要,涉及其监管、风险、退出,否则将来在市场上很难存活。”一位央行人士透露,此次《贷款通则》的修订,将基本保留央行研究局酝酿多年的《放贷人条例》,而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利率上限和后续资金比例都将在此次立法中得以规范。
  2009年,《贷款通则》修订期间,央行已将《放贷人条例》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批。该条例的重大突破就是通过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允许企业和自然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希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考虑到《放贷人条例》和《贷款通则》都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信贷行为,决策当局决定将前者纳入《贷款通则》,而不是废止《贷款通则》,并扩大《贷款通则》覆盖面,从通盘角度建立一个规范的统一制度框架。”知情人士透露。
  一方面“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处境尴尬,另一方面,地方对这类机构的需求亦很旺盛。继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有关文件,把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权和监管权移交给省级政府之后,短短数月间,已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就达390多家,筹备成立的有400多家,仅内蒙古一个省份成立150多家,重庆市已成立50多家贷款公司。比较冲动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资金紧缺的中西部。“我们比较担心其非法集资、洗黑钱、吸收公共存款,已对地方出具监管指导意见,目前密切关注其动态。”银监会人士对此表示。
  民间借贷阳光化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今年3月以来,受央行、银监会信贷紧缩政策的影响,珠三角地区民间拆借利率大幅攀升,短期拆借利率已经从3月初的月息6%骤然升至目前月息8%-9%的高位,折算成年息接近100%。此前,即便在2008年下半年融资最艰难的时候,浙江民间利率也不过月息7%。
  相关数据显示,民间信贷资金总额已高达7000亿-8000亿元之巨,借贷总量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7%,相当于银行贷款总额的4%-5%。由于民营企业近80%的资金需求来源于自我积累和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主要对象为中小企业和农村,存在着交易隐蔽、法律地位不保障、风险不易监控等问题,容易引发多种不稳定因素和纠纷。“民间借贷目前实施的是非管制的状态。社会各界呼声非常高,本次立法中,我们打算承认现实,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尽可能使其阳光化,给它松绑。”周学东在前述场合表示。对于民间借贷中备受关注的利率,在本次修订过程中也有涉及。周学东在前述场合表示,央行将提议取消自1995年起实行的、小额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规定。
  不过,考虑到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业内人士对此并不乐观。目前,央行只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进行限制。另外,银监会自去年以来,陆续出台了项目融资指引、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在内的系列法规。
  对于新修订的《贷款通则》是否和银监会已出台的系列法规冲突,银监会人士认为并不会有所妨碍,“银监会的监管政策是对贷款的流程等做长期基础性规范和指引,《贷款通则》的修订和法律地位的升级,是一个长期基础性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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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应给予民间借贷合理性合法性
  本报讯 (记者韩旭)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来到山东团第五组小组审议会场,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会场上,王岐山保持一贯平易近人、发言生动风趣的风格,谈我国法治建设。
来源:东方宽频所属栏目:
  请代表随时纠错  与会代表发言结束,会议主持人宣布由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讲话。王岐山连忙说,今天是以代表身份在小组表态。  对于刑诉法修改,王岐山表示赞成。他说,宪法是根本大法,法的从属关系上看,刑事诉讼法在刑法边上。“我说得不对可以纠正啊。”王岐山一边发言一边谦虚地请会场上的法律界专业人士指正。  王岐山说,这么多年一直在思考情理法这三个字。有时候讲情讲理未必合法。实上,中国要从情理法三者上不断探索他们的关系。  “其实西方也一样。律师玩儿命地用各种方式影响陪审团,实际很多时候就出来了情,出来了理,而不完全是法了。”王岐山说。  综合考虑情理法  王岐山回忆起以前在延安插队时获得的一些感受。他发现农民的脑子里有一些非常明确的从伦理道德出发的情和理,尽管有些情理和法有矛盾。“我们应该在实践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处理很多问题的时候,实际上这三者都是必须的考虑。”  王岐山以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的,“这个法很具体的,咱们没从事过这个工作的同志,说真的有时候很难”。  王岐山认为,我国现在还处在一个转型期,人民在情理法三者的比重是不一样的。王岐山举例说:比如伤人,伤了一个不好的人,或者是伤了一个好人,而好人里头伤的又是一个弱势的人,这跟民众心里那杆秤不一样。这要是从法上来讲,伤人就是伤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秤,看一件事,第一有理没有,合法不合法,在看的时候,自己的立场、主观情绪就进去了。”  立法任务越来越重  王岐山认为,所有的法都得服从宪法。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人大承担的立法任务会越来越重。  王岐山说,他老想修改刑法,现在工作中就面对着问题。比如说,民间和所谓的非法高利贷,就得研究、界定。“因为现在我们说真的,民间借贷的这种合理性合法性应该给予,咱们互相借点儿钱的事儿不是经常有的吗?很平常的。但是我们防止的什么?防止的是非法集资啊,防止旧社会的‘驴打滚’。”王岐山说。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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