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中石化的江汉上海东盐化工有限公司与中铁签订合作协议,是怎么回事?

江钻股份(000852)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江钻股份&&&&&&&&&&公告编号: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购买其持有
&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购买
&资产完成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规范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之间
有关水、电、通讯及会议等相关服务事项的交易,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框架协议,
未对交易事项的具体细节及交易金额进行约定。
&&&&上述关联交易自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构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度依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无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完成,均不影响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的上述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生效和履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或“江汉石油管理局”)
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机械公司”)签订的《综
&&&&&&&&&&&&&&&&&&&&&&&&&&&&&&&&&&&&1
&合服务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期间,分别按照对方提出的合
理要求及相关具体合同中的标准条款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或促使己方的下属企
业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
应服务;通讯、网络及媒体支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职工培训服务;运输服务;
会议及其相关支持服务。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其中一方及其下属企业应就向另一方或
其下属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更为具体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具体合同”,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具体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的管理范
围、双方的协调联系、费用及分担方法、支付要求、文件资料的使用、违约责任
及免责条件等标准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应被视为对合同各方有约束力之协议。
&&&&2、交易关联关系
&&&江汉石油管理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
化集团”)是江汉石油管理局的出资人,持有江汉石油管理局&100%权益。机械公
司是石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机械公司成为江钻股份全资子公司后,机械公司与江
汉石油管理局之间的综合服务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
关联交易。
&&&本公司、江汉石油管理局和石化集团之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2
&&&&&机械公司和石化集团之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00%
&&&&&&&&&&&&&&&&&&&&&&&&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名,实
参加董事&9&名,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
张茂顺董事、谷玉洪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江汉石油
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2、住&&&&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江汉路&1&号
&&&&3、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4、法定代表人:孙健
&&&&&&&&&&&&&&&&&&&&&&&&&&&&&&&&&&&&&&&&3
&&&&&5、注册资金:人民币&236417&万元
&&&&6、成立时间:1993&年&3&月&24&日
&&&&7、注册号:029
&&&&8、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原油、天然气及油气副产品的
加工、销售;机械设备、配件、仪器仪表、钻头、钢管、建材的设计、制造、销
售;化工产品、轻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油气共生或伴生的矿产品开采与销售;
非食用农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工交及市政工程的勘
察、设计、施工;供水、供电(限持证分支机构经营);水路运输(有效期至&2013
年&4&月&30&日);公路运输(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
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石
油天然气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承包境外化工石油、石油天然气
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江汉石油报出版(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
&&&&9、出资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1、2013&年底,江汉石油管理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5,004&万元,净资产为
3,526&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81,634&万元、净利润-20,759&万元。
&&&&12、江汉石油管理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027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67.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通讯及会议等相关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和保证,双方及其下属企业向对方或其下属企业提供相
关服务的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4
&&&&&1、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若无政府定价,则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或行业协会推荐价格确定;
&&&&3、若无上述指导价格或推荐价格,或上述指导价格或推荐价格高于相应的
市场价格(指独立的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
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
定;
&&&&4、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提供服务一方及其下属企业与另一方或其下
属企业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乙方: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签署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二)提供相关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期间,分别按照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相关具
体合同(定义见下文)中的标准条款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或促使己方的下属企业
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
应服务;通讯、网络及媒体支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职工培训服务;运输服务;
会议及其相关支持服务。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其中一方及其下属企业应就向另一方或
其下属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更为具体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具体合同”,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具体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的管理范
围、双方的协调联系、费用及分担方法、支付要求、文件资料的使用、违约责任
及免责条件等标准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应被视为对合同各方有约束力之协议。
&&&&于本协议生效期间,对前述各具体合同的签署或修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的
&&&&&&&&&&&&&&&&&&&&&&&&&&&&&&&&&&&5
&规定。
&&&&(三)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和保证,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及其下属企业
将分别按照不逊于其向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条件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
提供相关服务,并且对于一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其与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条件相
同时,另一方应优先接受该方的服务。
&&&&2、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和保证,双方及其下属企业向对方或其下属企业提
供相关服务的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若无政府定价,则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或行业协会推荐价格确定;
&&&&(3)若无上述指导价格或推荐价格,或上述指导价格或推荐价格高于相应
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的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
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
确定;
&&&&(4)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提供服务一方及其下属企业与另一方或其
下属企业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和保证,甲方将促使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全部下属
企业及接受相关服务的全部甲方下属企业签署相关具体合同;乙方将促使乙方提
供相关服务的全部下属企业及接受相关服务的全部乙方下属企业签署相关具体
合同。在具体合同签署后,本协议对双方下属企业均是有效且有约束力的协议,
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4、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并保证,己方及其下属企业将按照行业要求保持相
关服务的质量。
&&&&5、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并保证己方及其下属企业按本协议行使权利及履行
义务,不会违反:
&&&&&&&&&&&&&&&&&&&&&&&&&&&&&&&&&&&&&6
&&&&&(1)必须遵从的任何法律或规定(包括合法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各项资
质);或
&&&&(2)合法成立及依法存续所依据的任何组织性文件;
&&&&(3)或双方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协议,或对对方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
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四)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
&&&&作为双方及其下属企业分别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对价,双方同意分
别向对方及其下属企业支付按照协议约定原则计算出的费用。
&&&&(五)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之日生效。有效
期为生效之日起3年,自日至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
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将自动延长3年。以后延期按上述原则类
推。
&&&&本协议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
&&&&2、双方达成一致终止本协议;
&&&&3、如任何一方(下称“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且违约方在
另一方(下称“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
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
救,则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不能补救,守约方可即时
终止本协议;或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协
议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已产生的权利、义务或责任。
&&&&&&&&&&&&&&&&&&&&&&&&&&&&&&&&&&&&&7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2、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机械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人员安臵事项。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协议对机械公司与江汉石油管理局之间有关水、电、通讯及会议等相关服务
事项的交易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股东
的权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权转让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
&&&&1、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之综合服务框架
协议》。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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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油田四机厂与武船海洋工程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西部石化网&&&&时间:&&&&字体大小:
  据西部石化网消息称,近期,江汉油田四机厂与武船海洋工程船舶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多家海工产品研究所、高等院校广泛接触,共建互动合作交流平台,意欲携手推进重大海洋石油装备国产化。把陆地石油装备研制优势向海洋领域延伸,一直是江汉油田四机厂的发展方向。1995年,该厂成功研制出首台套XJQ450海洋修井机,在渤海自立号平台投用,自此,四机厂迈出了进军海洋的第一步。随后,该厂又研制出国内首台套180吨海洋修井机、中国石化首台5000米海洋轻型模块钻机、国内首套2000型海洋酸压防砂橇组等系列产品,积累了一定的海洋石油装备研发、制造经验。   按照海洋装备制造模块化、标准化要求,近年来四机厂先后完成了固井压裂设备国产化基地改造和大型海洋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建成7条专业生产线,添置各种高精尖设备,海洋装备制造实力日益雄厚。   2012年,国家出台政策扶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湖北省作出建立千亿元海洋产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截至目前,国内近海、浅海地区在用的钻修井机,四机厂产品占有率达到了55%,累计为近200个海洋项目提供海洋设备400多台套,部分海洋产品已实现出口。   以上是西部石化网为您分享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网友评论 [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潜江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市外派劳动服务中心与江汉石油管理局国际合作公司签署了潜江市外派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双方就资源共享、人员招录、权益维护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
  市外派劳动服务中心于2011年成立,负责全市劳务合作的服务与管理。近年来,该中心加大外派劳务服务平台软件和硬件建设,积极为外派企业和劳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推动了我市对外劳务输出。2012年,全市外派劳务人员680人,主要分布在拉美及中亚等国家和地区;劳务服务平台被认定为全省样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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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铃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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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新闻网 版权所有管道局与中石化管道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李凤山 摄
  本报讯 (记者&刘立岩)1月29日,管道局副局长葛书义、中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管道公司)副总经理高安东分别代表两家公司,在《石油天然气管道技术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拉开了两家公司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新篇章。管道局局长赵玉建、中石化管道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中石化管道公司是从事原油储运、油气管道规划、勘探、设计、施工的专业化管理企业,成立于1975年,原为中国石油旗下的华东输油管理局,1998年两大石油石化集团重组时,被划转入中国石化。该公司下设11个输油生产单位,管辖37条输油管线,管线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河南、安徽、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广东14个省市自治区,总长6132公里,油罐总容量达2356万立方米,担负着胜利、中原、河南、江汉等油田的原油,以及部分进口原油的输送任务,为燕山石化、齐鲁石化等20个炼油、化工企业输转原油。2010年,该公司输油量已超过1亿吨,占中国石化原油加工总量的50%以上。  管道局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经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油气储运技术服务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通信运营、检测、封堵抢修、罐清洗等业务,形成了以廊坊、西安、沈阳为中心,覆盖华北、西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七大区域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就近提供优质安全的管道技术服务。1月15日,中国石油管道应急救援响应中心在廊坊挂牌成立,从此,管道局成为中国石油五大应急救援体系之一。  钱建华在讲话中说,双方的合作有友谊做纽带,有共同的事业做基础。协议的签订,对双方今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在全国管道系统树立一个大合作的典范。他表示,中石化管道公司将紧密依靠管道局的技术服务,通过资源共享,使管道运行更加安全、稳定。协议的签订也可促使双方在技术上共同进步。他说,此次合作是同根同祖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当代管道人的责任。  赵玉建在讲话中说,我们重组前是一家,重组后分家不分心,我们有着深厚的感情作为深化合作的基础。我们合作的越紧、越好,两家的发展就越好、越快。管道局有着完整的产业链,这是一代代管道人努力的结果。目前,中国管道建设正处在一个战略发展机遇期,我们决心抓住机遇,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高端业务,加快国际化进程,确定了“四个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储运建设一体化就是其一。  赵玉建表示,协议的签订,为两家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为两家的历史传承赋予了新的内容,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合作建立新的纽带。特别重要的是,两家合作为中国管道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希望我们两家共同提升中国管道运营的技术和理念,引领中国管道事业的发展。  管道局副局长李文东主持签字仪式。
石油管道报社郑重声明
&&&&石油管道报社授权,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石油管道报社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石油管道报社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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