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烟台食药局监管局3260694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披露:假胶囊进价50多元竟卖1500元--时政--人民网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披露:假胶囊进价50多元竟卖1500元
&&&&来源:&&&&
&&&&&&字号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在召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会上,要求各地从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国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上午11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颜江瑛指出,目前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如一些不法企业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消杀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如已经被查处的假冒伪劣“绿康软胶囊”案件,购进价为53.5元/盒的假冒保健食品,竟然以2盒2980元的价格卖给了老年人,涉案总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颜江瑛介绍说,此外,还有 一些不法企业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在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还有一些企业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误导消费者。比如,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萃能牌蓝荷茶”,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减肥”,广告却宣称“脂肪肝、糖尿病、脑血栓等病喝茶就好;100%实现安全无副作用的保障”等。这些虚假违法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成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隐患。&
颜江瑛表示,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刚组建不久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3年5月至9月底,利用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实习生 尹深)
(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频道精选|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吴官正的官场经历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监管整治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内容页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监管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度关于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简称“两超一非”)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监管和开展深入整治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是要对涉及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经营者、餐饮单位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逐一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销售记录、产品出厂检验和索证索票等各项规定。二是要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对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的食用明胶,以及生产加工使用明胶的重点食品,全部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产品中的铬含量,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并深查问题原因。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彻查到底、严惩重处。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于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使用,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对食用明胶的适用食品种类和使用量的规定要求。我国已将工业明胶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为降低成本、谋取高额利润,在食品中使用工业明胶属于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监管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孙咸泽任国家食药监管局副局长(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精彩图片推荐
商务进行时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北京食药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