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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去世几年不能结婚-55BBS 我爱购物网
&&双亲去世几年不能结婚
双亲去世几年不能结婚
我们这里的风俗是女儿在双亲一方去世后的三年内不能结婚,我结婚时我母亲去世才一年,我只知道家人当时反对我们的婚姻是因为我找个其貌不扬家境贫寒的穷学生,我哥特别反对我和他交往,后来我没有经过家人同意就和他办了结婚证,这样我父亲和哥哥都很生气,也就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我成家后家人不让我回家给母亲上坟。后来过了几年后,我们同门又有一位我称为大妈的人去世,根据我们这里的风俗(我高中住校后来去外地读书,对我们当地的风俗一无所知。),我可以给母亲上坟了。
这样不论是清明节还是十月一我都回家给母亲上了坟,可今年我婆婆家的人说清明节女儿不能回家上坟,女儿上娘家的坟会让娘家人断后。我进退两难,好不容易让我回家上坟了,我家人又没有说不让我清明别回去,可我婆家人的话我又不敢给自己家人明说,我该怎样做才好呢?不顾婆家人的说法明年清明还回家给母亲上坟还是说很忙顾不上回家?
9条其他回答
你奶奶迷信也迷错了。老鼠是--虎、蛇、猴、猪。不能配。会相冲相害,利益、权利问题会有争吵。适合的是--鸡、牛、龙。其次的是--兔等。羊和老鼠也配,有角的东西可以让老鼠躲藏。羊也是有角的动物。你奶奶说的是六冲,但忘了基本的东西。六冲不是很重要,你们以后可能因为性格不是很合得来,而有口角。但经过磨合,就可以化解。并且在生活中,你可以依靠他。你把我的话告诉你奶奶,对她说,我可是可以摆摊的,就是因为算命阴气重,以后不是绝后就是生女儿,还会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才懒得吃这行饭的。她说什么属相都可以找对不?简直是可笑,麻烦她再去看看书,或者找个算命的问问。找算命的要找,双亲去世、无子女或者只有女儿,或者儿子是残疾的。那才是真正的算命的
一)秦皇岛的民俗分类1、秦皇岛“饮食类”民俗(1)过年扎油炸糕、炸千子、炸春卷(2)日常生活中喜欢吃海鲜、鱼、海带等海产品(3)主食以米饭为主,面食为辅(4)肉类以吃猪肉为主,鸡鸭鱼肉为辅,偶尔也吃牛羊肉(5)海鲜、杨肠子、饽椤饼、昌黎葡萄酒、卢龙粉丝和红薯是秦皇岛的特色招牌产品(6)秦皇岛青龙县满族自治区的满族风味小吃2、秦皇岛“节庆类”民俗(1)大年三十早起天亮前要到墓地为死去的先人烧纸钱祭祀(2)每年腊月二十三会吃猪头过小年(3)每年四月十四日至十六日要举行水云寺庙会(4)生小孩时要庆十天,俗称“奏十儿”,但是男孩出生后第九天办酒席,女孩出生后第十三天办酒席,一百天后小孩的姥姥要到亲家家里为小孩庆百岁。(5)大年三十晚上要吃煮饺子,饺子中要包硬币,谁吃到硬币谁在来年就会有福气,还会发大财;大年初一中午要吃蒸饺子,以谐音取“更岁交子”的意思,通常还会在饺子中放糖,祈求来年生活更甜美;正月初五中午要吃煮饺子,寓意为“招财进宝”;正月十五晚上要吃汤圆和煮饺子,取名“星星赶着月亮走,越走越有好年头”。(6)每年打春的那一天,大家要吃春饼,还要吃萝卜肯春,此外,出嫁的女儿在打春的那天不得在娘家。(7)从90年代以来,在正月十五晚上都会在西沙滩举办大型的焰火晚会,在海边放烟火,烟火点亮夜晚的海面,委实漂亮,时到今日,这已经成为一项新的民俗。(8)正月初一到二月初二之间有舅舅的人不得剪头发,习俗上讲会“死舅舅”,这是不吉利的,二月二龙抬头才可以剪。(9)阴历五月初五有“望海大会”,它又被俗称为“逛码头”,于每年的阴历五月初五这一天在秦皇岛求仙入海处举行。(10)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传统的重阳节,在秦皇岛这一天也是这里的“老人节”,在这一天,人们(参加者以老年人为主)一般会组织各种各样的文体活动,爬山,爬长城,环城长跑等等。3、秦皇岛“婚嫁类”民俗(1)结婚前一般要经过相亲、订婚【1】、伐脚【2】三个环节(2)结婚以女方嫁到男方为主,也有男方“倒插门”现象(3)结婚当天女方父母不得参加婚礼(4)同村人结婚时结婚当天中午男方要送一桌酒席到女方家里(5)结婚当天女方要有一个小男孩押婚车,男方给小男孩1001元喜钱(6)结婚前男方要用红包包好20枚硬币,分成两包,一包九枚,一包十一枚,结婚当天由新郎带到新娘家里,由新娘选一包再带回娘家【3】(7)结婚当天新娘要在中午吃饭前到新郎家,中午吃米饭酒菜,晚上吃饺子(8)结婚后的前四天新郎新娘要住在男方家里,婚后第五天新郎新娘回女方家里住八天,我们叫“回门”,然后再回男方家里【4】,结婚那年的正月十六女方要有一对童男童女到男方家吃喜)(9)结婚当天晚上要由男方家出一对童男童女为新郎新娘铺被子,要将新婚所有的被褥全都铺平(10)结婚后普遍生一到两个小孩4、秦皇岛“死丧类”民俗(1)老人死后要儿子女儿要披麻戴孝,张九连灯,吹丧歌(2)守灵时要在死者前摆一个猪头,一盘水果和一盘点心(3)出殡时儿子要在棺材前打“领头环”,父亲去世由长子打,母亲去世由次子打,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双亲他都要打(4)死后不准直接土葬,要先炼尸,然后放入骨灰盒埋葬(5)死者死后要烧“七纸”【5】和“周年纸”(6)大年三十死人一般都在当天埋葬,否则要等到初三或初四再埋;大年初一死人不可以在当年埋葬,要等到初三或初四再埋;特别是在大年初一不得将过世的人入土安葬5、秦皇岛“习俗类”民俗(1)作息时间比较有规律早六晚十(2)服装以棉质和纤维类为主,不喜欢穿动物毛皮类服装(3)男女地位较为平等,但仍以男方赚钱为主,女方收入为辅(4)倡导自由婚姻和恋爱,离婚率颇高(5)民风相对较为淳朴,但仍有较大的商业气息(6)大年初一不得洗衣干活,不得到别人家要债务或是借钱6、秦皇岛“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民俗(1)民间音乐: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抚宁吹歌(抚宁县:中国吹歌之乡)2昌黎民歌3昌黎吹歌(2)民间舞蹈: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昌黎地秧歌【6】(昌黎县:中国地秧歌之乡)2青龙猴打棒、青龙满族寸子秧歌3抚宁太平鼓(3)传统手工艺:昌黎赵家馆饺子制作技艺(昌黎县)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
“考”和“**”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但生前不再称考**,考**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寓意思念父亲,单亲生活的艰辛,对双亲家庭的羡慕,有父亲活着该是多么幸福,所以梦见去世的父亲和活着的母亲在举办结婚典礼
完全可以 但是要慎重 请认真看完下面的文章 谢谢!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 看到好多回族年轻人在为婚姻问题苦恼、彷徨,甚至是选择了对自己未来和后代不负责任、与家庭和亲友反目成仇的选择。为此感到同情的同时,也有深深的担忧。这些事情看起来很普通,抛开民族的未来不说,但确实影响到人生的幸福,这种影响不是对我们单方而言,而是双方面的。 爱情是电光石火般的激情,而激情往往不能持续很长时间。有人研究证明炽烈的爱情在婚后一年左右,当初的激情就会急剧下降,激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当然剩下的就是应尽的法律赋予的责任、夫妻责任、养育后代的责任、抚养老人的责任等等,全都会接踵而来。而尽这些责任的时候,民族之间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的矛盾,如过说在结婚之前是是冰山之一角,那么结婚之后,它就会显露出完全的面目,重重压在双方头上的冰山会让你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深层次的矛盾会层出不穷,穷于应付的结果使双方焦头烂额。你会突然发现在各方面那么的不同,步调是那样地不一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和谐的环境会使大家很沮丧。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呢?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到爱情结果会是这样的。 处于激情阶段的双方心理是局外人很难改变的,因为你那时已经是瞎子、疯子、聋子,什么也看不见,什么劝告也听不进去。一叶障目,一旦动情,便会要死要活,九头牛两只虎再加一台拖拉机也拉不回来的。女孩更是痴情,像那扑灯的蛾子,义无反顾,英勇献身。 如果和异族通婚,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好:只有让爱情与民族的习俗、信仰、感情、特点协调起来婚姻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天长地久的。 人是喜欢群居的动物。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群体起码你会很孤单。寂寞和孤单可不是幸福。要赔上自己的一辈子过一种寂寞而孤单的日子,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得不偿失。这还不包括对双方父母亲人伤害和打击。父母也有因此郁郁寡欢而过早去世的。 比如回汉结合的家庭,除了上面一些家庭内蕴藏的矛盾外,还涉及到亲人们。事实上,大多数很少再往来,也没见过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探亲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如果父母亲人去世了,也不好带着一个汉族伴侣过去,同样汉族一方的亲人去世,我们也不好去参加。这些对家庭来说是一件很尴尬、很麻烦、很头疼的事情。不去不好,一起去又不便,左右为难,最后一般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前往。这是很多过来人的肺腑之言。 我们回族人是团结和认同感很强的民族,当你降生在这个世界时同族亲友们就聚在一起,为你来到来这个世界而做“乜帖”,祝福你健康长寿,信仰坚定;请阿訇给你取回回名,在你耳朵里“吹邦克”即念诵清真言,一生中,你经历的一切,亲人结婚,长辈离去,都是在同族人,按照回族风俗习惯去操办的,直到到我们以后离开人世的时侯,也是由同族人给你净身,同族亲友们为你祈祷、祈求真主的宽恕,为你站者那则……。今世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死时来参加葬礼人的多少来衡量的。也许有人还在怀疑一切,但你不能怀疑死亡,怀疑人大限之日的到来。 夫妻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打骂也在所难免。族内结婚不存在民族荣誉感,耻辱感等问题,骂大了也不会扯到民族问题上去。但在回汉通婚的家庭一不小心就会骂先人,直至骂对方的民族。一骂民族内心的民族荣誉感耻辱感会使当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丧失理智。普通的吵架就会演变为势不两立的、压倒一切的矛盾。这样的家庭一般都和父母分住,没有老人在场,当事人都会毫无顾虑地放开吵架,矛盾很容易激化。发生矛盾没人劝架,即使得不到解决,缺乏缓冲环节,很容易造成深的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些也是造成通婚家庭不稳固的一大原因。 饮食方面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即使百年以后相继离开人世,也难以埋入一个洞穴,走进同一个天堂。 综上所述,我认为回汉通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不值得冒险的,是不和谐的、别扭的。以上的分析证明:通婚的家庭是夹在两种文化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夹缝中求生的的家庭。世间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而孤独生活更为可怕的,通婚家庭不被两个圈子所认同,如同弃儿,被遗忘的角落,是郁闷的,寡欢的。我觉得回汉通婚是一个昙花般的错误。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为什么有那么多回族父亲母亲特别担心自己的后代找个汉族伴侣,但有些年轻同胞一时还想不通。还回敬双亲找汉族有什么不好,等等。当你决定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永远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一定别忘了他的背后还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爷,还有他的族人,更为严峻的是还有他的生活习俗、信仰等等,这些你都必须统统接受。不然你就谈不上尊敬。他也不可能割舍自己的渗入血液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光秃秃地把自己交给你。就算你把对方带到月球去,也不会改变对方出生以来熟悉的认识和习惯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在其性格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太重要了,无论它怎样的简陋,但哪儿的一切,也即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是极珍贵的,永远是他情之所系,心之所向的故园,而且终生不变,是他人生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归宿之地。是他在人生奋斗中汲取力量的不竭源泉,这些深入他潜意识的东西无时不在左右着他的喜怒哀乐。移山易,改变性格却很难。问题的根结就在于此。好多人对此估计不足,热恋时往往考虑的都是眼前,很少有人想那么多那么远,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以前没人可能全面地提醒,也很少有这方面的研究。 别说和汉族或个别真假难辨的汉穆结婚了,就是和亲属民族,如维吾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结婚都很麻烦,哪方父母都是不情愿的。组成的家庭通常也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网络上有人把汉穆搅进回族的婚姻问题上来,通常是对穆斯林民族有着险恶用心的,把传播伊斯兰当作遮羞布而已,如果汉穆真是想借婚姻传播“信仰”,那他们应该去和其他汉人结合才符合他们的口号,他们信仰什么宗教关我们什么事?为什么非要纠缠民族呢!无非就是借信仰名义挑拨矛盾,甚至是打着伊斯兰教的幌子传播邪教! 不是担心嫁几个姑娘给汉族,娶几个汉族姑娘回族就会消亡。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婚后能否幸福。有的女孩可能考虑的是汉族青年不爱喝酒,承诺遵守回族饮食习惯,安分,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想着自己应该会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还是身心健康、环境和谐、心情愉快。 再说,你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你的亲人和你的民族。你跟着感觉走,哪怕是你断绝父母关系,走的再远,你都和他们割舍不了感情上的、精神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又反过来紧紧地束缚着你融入他族,束缚着你和爱人和谐地生活。在你走投无路,心疲力竭,激情消失的时候。相信你还是很想走回来的。 也许你会很自私,赴汤蹈火,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那时一种严重的自私行为,别忘了,世界上极度自私的人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幸福的。 如果找个回族人当作另一半,你会感受到很多其他民族所不能给予的亲切、和谐,当和同族另一半一起与亲朋好友无拘无束聊天时;当孩子出生亲友们前来庆贺时;当带着孩子探望双方父母老人们露出满意笑容时;当一家三口围坐一起没有顾虑吃炖牛肉时;当过开斋节一家人携手走进清真寺时……,这样的场景不会令我们感到很幸福吗? 同族相结合虽然未必就绝对处处幸福可心,但比率肯定是不同,而且差距很大的。据一婚介所负责人周文兰女士介绍说,自他们婚介所1995年成立以来,登记婚姻状况离异的回族女性达93人,其中80%是回汉通婚者。这一系列数字所反映的严酷而又沉重的事实,还不能引起我们的沉思吗?(《开拓》杂志2000年第四期――城市回汉通婚问题的点滴思考)大概不少人都见到或听说过回汉通婚家庭所发生的种种不幸,我本人也见过两起,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压抑和无奈。双方不和、或家庭破裂的背后还有双方父母亲人的痛苦,往往还伴随着单亲儿童甚至是孤儿的产生,这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婚姻是人生大事,如同一次性筷子,不是可以随便退还的。当你喜欢上一个异族的异性的时候,一定有静下来,理智地扪心自问:我喜欢他那个民族的生活吗?喜欢她们的习俗、信仰、性格等等吗?对方和对方的家庭能真正接受和习惯我们的生活习俗和方式吗?如果不是,那你要慎重,要顾全大局三四而后行
曹雪芹原来的安排,林黛玉将泪尽而逝,贾宝玉将在她去世之后与薛宝钗结婚。薛宝钗的性格和婚后的生活使他彻底...  质本洁来还洁去”。林黛玉去世的时候好像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但她是在困苦病痛中寂寞死去的  林黛玉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又兼聪明秀丽,颇具才华,这就形成了日后“孤芳自赏”的性格。但在荣国府这个是非之地,主子们勾心斗角,尔虞我  诈,笑里藏刀。表面上道貌岸然,骨子里却男盗女娼,就连有些奴婢也是趋炎附势,奉承拍马明争暗斗。林黛玉在这样一个特定环境里,不得不“步步留心,时时提防,恐被别人耻笑了去。”加之林黛玉无财无势,体弱多病,性格中又增添了“自卑”的情绪。而这种与她“自傲”为一面又不可避免地发生剧烈的内心冲突。  但是,要了解林黛玉的病,先要从剖析她的怪僻性格和特定处境入手。 在贾宝玉的眼中,林妹妹“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分。”简而言之,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美貌、体弱、多愁、善感和多疑的“病西施”的外表和内心世界。  祖国医学《内经》上说:“百病生于气矣。 ”林黛玉的病因也出在这个“气”上。这个“气”用现在的话来解释,指的就是情绪,一个人情绪好坏,无疑会直接影响他的健康。确实,多愁善感是林黛玉性格的主要特点。林黛玉早年双亲去世,在她心底留下了伤痛。她好忧愁,善伤感,对事物阴暗的一面、消极的一面、悲观的一面十分敏感。看到花开就联想到花落的凋零景象;看到别一人家团聚就联想到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寄人篱下。因而常常独自一人对空叹息,临窗流泪。若遇到不遂心的事,就更容易郁郁不乐,甚至终日泪洗面。  贾宝玉是林黛玉唯一的意中人。这在封建社会里,对她这样一个弱女子来说,无疑是一巨大的精神依托。但封建的伦理纲常,又成了实现她美好愿望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在她和贾宝玉之间,又插进个薛宝钗,加之林黛玉本性多疑,有嫉妒心理,便常常任性怄气,自已折磨自己,给自己增添了许多烦恼,增添了许多伤感。  从精神医学来说,情绪波动与环境因素有关。 一个素质正常的人在遭到的突然的强烈的精神刺激时,如亲人死亡、家庭巨变、失业或意外事故时,也会产生情绪抑郁,这种抑郁属于正常的情绪反应。一般来说,这种抑郁反应仅持续不长时间就会消失。若抑郁反应持续时间过长就要引起注意,最好到心理咨询门诊看医生。  抑郁症的主要表现是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或郁郁不乐。此时,甚至对一切, 包括平常喜欢的工作或娱乐都丧失兴趣,或者是体验不到工作、生活或娱乐中的快乐感。病人看起来疲乏倦怠、表情悲伤,甚至双眉紧锁,整个生活充满了无精打采和懒散的气氛。患者需要费很大的精力才能完成日常的工作,并尽量避免接受新的或额外的任务。同时不喜欢社交活动,常故意避开路上碰到的亲友或熟人。意志消沉,对未来感到渺茫。对过去感到一无是处,常为一些细小的过失或缺点忏悔不已,抑郁的思绪无休止地萦绕在脑际,甚至感到陷于痛苦的深渊之中而无力自拨。  抑郁症是一种最普遍,但又不容易被认识的精神疾病。到目前为止, 有许多人对抑郁症认识不清,加之患者出现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如头痛、胸闷、胸痛或胸部紧束感、气急、心悸、心慌、心窝部烧灼感、消化不良、腹泻或便秘等。这些症状病人可以感觉很突出,以致掩盖了情绪低落,使得病人和医生只能注意到这些躯体症状,虽然经过各种检查,也难以肯定诊断。接受各种治疗,效果也不满意,因此,往往使病情拖延,影响治疗。  西方国家统计资料表明,每1000人之中有3~5人有抑郁症。而且,近年来抑郁症的患病率有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在城市,这种情况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哪些情况有可能是患了抑郁症呢?  1.长时间持续性情绪低落,对生活失去兴趣、想死或企图自杀, 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有罪、可怜或可憎,这时应考虑是否患了抑郁症。  2.食欲和性欲减少,或叙述躯体多种不适,但经医院多次检查, 又查不出相应的异常,或难以作出肯定的诊断,或经多种内科治疗效果不佳时,应怀疑有抑郁症的可能。  3.出现顽固的严重失眠时应怀疑为抑郁症。  4.长期的疲乏感而又无可解释。  5.感到难以集中注意力,难以思考或难以作出决定, 喜欢沉思默想过去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或遇到事情总往最坏处去想。  如有上述情况,宜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抑郁症是一种预后良好的精神病,现拥有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手段。经治疗多能康复,如不治疗,可能发展到诸如自杀等不良后  果
1,巴赫--欧洲近代音乐之父日,欧洲音乐史上的伟人、巴克音乐最杰出的代表,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出生于德国爱森那赫市。虽然这是一个小城镇,可它的市民却酷爱音乐。据说该市古代的城门上竟刻着“音乐常在我们的市镇中照耀”的字样。巴赫家族是地地道道的音乐世家。对于具有极高音乐天赋的小巴赫来说,在这样的家庭成长原是十分幸运的,然而命运之神却偏要找些麻烦:他9岁丧母,10岁丧父,只得靠大哥继续抚养。尽管家里存放着大量音乐资料,可专横的兄长就是不允许他翻阅学习,无论他怎样苦苦恳求也无济于事。小巴赫只得趁哥哥离家外出与深夜熟睡之际,在月光不偷偷地把心爱的曲谱一笔一划地抄下来,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因而大大损坏了他的视力。他的晚年在双目失明中痛苦地度过,直至去世。一个年仅10岁且丧失双亲的孩子居然是以这种方式来向自己的家庭索取宝贵的知识,多么可悲而又可敬啊!奇怪的是,如此高尚而执著的追求竟打动不了他的兄长--当他发现了弟弟的秘密时,立却暴跳如雷,不仅无情地没收了小巴赫的全部心血,而且还严厉地惩罚了他,毫无自省与怜悯之心。巴赫15岁时,终于只身离家,走上了独立生活的道路。他靠美妙的歌喉与出色的古钢琴、小提琴、管风琴的演奏技艺,被吕奈堡米夏埃利斯教堂附设的唱诗班录取,同时进入神学校学习。这里的图书馆藏有丰富的古典音乐作品,巴赫一头钻进去,像块巨大的海绵,全力汲取、融合着欧洲各种流派的艺术成就,开阔了自己的音乐视野。为了练琴,他常常彻夜不眠,通宵达旦。每逢假日,他都要步行数十里去汉堡聆听名家的演奏。回顾巴赫的成长道路,我们可以发现,他曾向许多有名的音乐家请教,但却从未得到过一位正式的老师长期的指导。正因如此,他才如同一只辛勤的蜜蜂,到处寻找与吮吸营养,成尽辛劳,在所不惜。后来,当有人问起他的艺术是怎样才达到如此完美的境地时,他简单而严肃地回签:如果谁像我这样下一番苦功,他也会达到同样的境地。18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处于一种封建贵族割据的分裂状态,一个城堡便有一国诸侯,领土不大的德国居然被瓜分在352个各自独立的小国。大大小小的领主们为了炫耀自己的权势与豪华,一般都设有歌剧团呀宫适乐队。民间艺术家们为求生存,大都沦为宫廷或教会的乐工、奴仆(当时的德国,无论在宫廷还是教堂,都把乐师当作与勤杂工、看门人、厨师等完全相同的奴仆来看待),巴赫自然也在动难逃。尽管他辗转各地,频繁地更换工作地点,但妈终未能摆脱卑微的仆役地位。德国大剧作家、政论家莱辛曾经这样讲道:“天才即使不是生在极端贫困的阶层,也是生在生活非常艰苦的阶层里。老天好像臆要在这样的阶层里比其他阶层里出更多的天才似的。确是如此。在巴赫的一生中,贫困与死亡像一对可怕的魔影紧紧相随。他不仅从未享有富裕舒适的生活,而且从9岁起就因父母相继去世而开始感受到死的阴郁,长大成人作父亲后,又眼睁睁地将自已孩子中的11个送进坟墓(他先后两次结婚,共生有20个孩子)。巴赫晚年为医治眼睛曾两次作了手术,结果不仅未能重见光明,反而摧垮了身体,终于在日离开了人间。2, 海顿Franz Joseph Haydn [] 奥地利作曲家。生于乡村,6岁起接受音乐启蒙教育。8岁成为教堂唱诗班歌童,并学习文化、音乐知识。年任伯爵宫廷乐长。此时创作了大量的音乐作品。两次赴英国,指挥管弦乐队并创作乐曲。在伦敦获牛津大学名誉音乐博士。海顿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作品广博浩瀚,遍及声乐、器乐的各个领域。早期作品处于从巴洛克向古典风格的转换,此后大量的音乐实践,逐步形成了近代交响曲和四重奏曲的曲式、以弦乐四声部为基础的双管制管弦乐队体制。90年代后,他的创作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音乐结构严谨、节奏富于活力,具有典型的古典乐派的风格特征。海顿个人性格纯扑开朗、亲切幽默、生活气息浓郁。其主要作品有:交响曲108首,钢琴协奏曲、小提琴协奏曲2首、大提琴协奏曲2首、圆号协奏曲、带管轮擦提琴协奏曲5首、管风琴协奏曲8首、弦乐四重奏82首、钢琴三重奏30首、嬉游曲125首、弦乐三重奏56首、键盘乐奏鸣曲52首、变奏曲5首、歌剧20部、清唱剧6部、康塔塔8首、弥撒曲14首,还有大量的合唱曲、歌曲及歌曲改变曲等。3,乐圣:贝多芬()出生于波恩,自幼学习弹琴,1787年曾到维也纳向海顿学习作曲,并结识莫扎特。贝多芬生活在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和维也纳体系的时代,欧洲的民主和民族意识此时正日益兴起。他的作品正反映了这些时代的特征,或歌颂英雄,或反对封建,争取民主自由和美好未来。其主要作品有《悲怆》奏鸣曲、《月光》奏鸣曲、《命运交响曲》(即第五交响曲)、《合唱交响曲》(即第九交响曲)等。贝多芬的晚年十分凄凉,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但是,人民忘不了他,日,贝多芬的葬礼举行时,有二千多人参加护灵。贝多芬对音乐的最重要贡献是交响曲,因此他被誉为“交响乐之王”。4,“音乐神童”莫扎特日,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的萨尔斯堡一个宫廷乐师之粗。他的父亲列奥波尔德.莫扎特(Leopold Mozart)原籍德国,曾先后生有7个孩子,不过,其中5个都过早地夭折,顽强地活下来并长在成人的只有最小的儿子沃尔夫冈和他的姐姐安娜。列奥波尔德是一位颇受人们尊敬的小提琴家、作曲家,小莫扎特非凡的音乐天赋很早就已引起他的欣喜与关注。有一次,他与一位朋友一起回到自己家中,看到4岁的儿子正聚精会神地趴在五线谱纸上写东西。父亲问他在干什么?儿子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在作曲。”孩子的举止使两位大人相觑见笑,面对着纸上歪七扭八的音符,他们以为这不过是小孩的胡闹。然而,当细心的父亲将儿子的作品认真地看了几眼之后,忽然兴奋地眼噙泪花对客人喊道:“亲爱的,你快来看!这上面写的是多么正确而有意义啊!”天才已经开始了他的创造生涯!在欧洲音乐史的源远长河中,自幼便显示出音乐才干者并不罕见。可像莫扎特那样早熟的奇才,能在那样小的年龄便被公认为“神童”的音乐家,确是再难找寻。他3岁就能在钢琴上弹奏许多他所听到过的乐曲片断,5岁就能准确无误地辨明任何乐器上奏出的单音、双音、和弦的音名,甚至可以轻易地说出杯子、铃铛等器皿碰撞时所发出的音高......。如此过硬的绝对音准观念是绝大多数职业乐师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从1762年起,在父亲的带领下,6岁的莫扎特和10岁的姐姐安娜开始了漫游整个欧洲大陆的旅行演出。他们到过慕尼黑、法兰克福、波恩、维也纳、巴黎、伦敦、米兰、波隆那、佛罗伦萨、那不勒斯、罗马、阿姆斯特丹等等许多地方,所到之处无不引起巨大的轰动!在奥地利国都维也纳,他们被皇帝请进王宫进行表演。1772年,16岁的莫扎特终于结束了长达10年之久的漫游生活,回到自己的家乡萨尔斯堡,在大主教的宫廷乐队里担任首席乐师。尽管莫扎特乃旷世奇才,尽管他享有极大的荣誉,可在大主教眼中,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奴仆,并且是一个很糟糕的奴仆。因为他拥有荣誉。莫扎特不得不像他的前辈海顿那样,每天在前厅穿堂里,恭候主人的吩咐,随时都有可能遭到大主教的斥责辱骂,甚至严厉的惩罚。然而,莫扎特毕竟不是海顿,他具有更强的自尊心和独立不羁的果敢精神。为摆脱大主教的侮辱与控制,他于1777年再次外出旅行演出,期望能找到一个落脚之处,永远离开萨尔斯堡。1781年6月,莫扎特终于在忍无可忍当中与大主教公开决裂。他毅然辞职离去,成为欧洲历史上第一位公开摆脱宫廷束缚的音乐家。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种举动无疑极其大胆而英勇。因为,这意味着艰辛、饥饿甚至死亡。列奥波尔德力劝他的儿子向大主教赔礼道歉,重归于好,莫扎特坚决拒绝。他在给父亲的回信中写道:我不能再忍受这些了。心灵使人高尚起来。我不是公爵,但可能比很多继承来的公爵要正直得多。我准备牺牲我的幸福、我的健康以至我的生命。我的人格,对于我,对于你,都应该是最珍贵的!冲出牢笼的莫扎特定居在“音乐之都”的维也纳,开始了一个自由艺术家的生涯。当时他年仅25岁,可离生命的终点却只有10年了。莫扎特写作之轻松与神速使他的同时代人和后辈都把他看作是无师自通、不学而成的天才,纵观他的一生,除了孩提时期受到父亲的严格教诲外,的确从未得到过正式的教师指导。天才是不容否认的,但人们往往因此而忽略了天才也离不开刻苦与勤奋。1787年10月的一天,莫扎特与歌剧《唐.璜》的乐队指挥库查尔兹一起散步时说:“以为我的艺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人是错误的。我确切地告诉你,亲爱的朋友,没有人会像我一样花这么多时间和思考来从事作曲;没有一位名家的作品我不是辛勤地研究了许多次。”在莫扎特身上,处处都体现出典型的艺术家天性。他是一个热爱生活、充满诗意、富于感情的人。他认为穷人最讲信义,“世界上只有穷人才是最好、最真实的朋友,有钱人完全不什么叫友谊”。他天真、单纯,总是兴高采烈。他易受感动,爱掉眼泪,具有女性般的柔情。他童心不泯,像孩子一样充满了好奇,似乎永远长不大。莫扎特挚爱自己的亲人,每当他谈起父母、妻子时,脸上都不由闪现出幸福的光彩,语调也格外恬美。在神圣的婚礼仪式上,他和妻子双双落下激动的热沔。大家深受感染,都跟着一起哭了。由于他没有固定的收入,妻子康斯坦采又不善持家理财,因而婚后的生活非常穷困。为了维持日常的基本需要,莫扎特拼命工作--教课、演出、创作,应接不暇,永无休止。尽管如此,日子还是过得相当窘迫。有一年冬天的一人傍晚,朋友们到他家做客,从窗外看到夫妻俩在屋里愉快的地翩翩起舞,纷纷赞叹不已。待到进屋后才弄明白,他们因无钱买煤,不得不利用跳舞来取明,以此熬过寒冷的冬季。莫扎特晚年的生活每况愈下,身体也越来越糟,他不得不经常向朋友们求援。当他最后一部杰出的歌剧《魔笛》(The Magic Flute)首场公演时(日),他已痼疾缠身。有一天,一位神情冰冷、身着黑衣的陌生人前来拜,他请大师为他写一首《安魂曲》。陌生人走后,身心交瘁的莫扎特含着眼泪对妻子说,这部作将为他自己而写。“他带着一种狂热的拼死劲儿开始写最后一部作品--《安魂曲》,......草扎特处于过度劳累的状态中,他摆脱不了这部‘为死亡而作的弥撒曲’是为他自己而作的这样一种念头,他认为自己不能活着完成它了,他鞭策自己来写这部充满死亡景象的杰作,开始了与时间进行的悲剧性竞赛。”一个永远的愦憾是,这场竞赛的胜利者是死神,《安魂曲》写到一半时,莫扎特再也握不住手中的笔......,这部传世之作的最终完成者,是他的得意门生修斯梅尔。《魔笛》上演后所获得的巨大成功为濒临崩溃的莫扎特带来难以形容的最后的欣慰。日深夜,他躺在冷冷清清的病榻上,喃喃自语地想象着《魔笛》的演邮:第I幕现在结束了......现在开始夜后的咏叹调.......凌晨1点,他悄悄地阖上了双目。此,豪华的威登歌剧院灯火辉煌,舒适的包厢座无虚席,维也纳各界人士济济一堂,正在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大师的新作《魔笛》。出殡那天,狂风呼啸,大雪纷飞。恶劣的气候迫使几位送葬的亲友都中途返回,只剩下一个掘墓老人赶着灵车踽踽独行......。这是一个埋葬罪犯、流浪汉与贫民的坟场,下葬的墓穴里已有两口他人的棺材。康斯坦采当时重病卧床,没能到场。当她数日后前往坟地时,已无法找到准确的墓址。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代奇才就这样无影无踪地消失了,身后留下尚未还清的1682弗罗林的债务。莫扎特的音乐典雅秀丽,如同珍珠一样玲珑剔透,又似阳光一般热情温暖,洋溢着青春的生命力。由于他的音乐语言平易近人,作品结构清晰严谨,“因而使乐思的最复杂的创作也看不出斧凿的痕迹。这种容易使人误解的简朴是真正隐藏了艺术的艺术”
如果他家里条件好,象你说的一样什么都不管,感觉有点做得太过份了。但条件再好,不是他家父母主动拿出来,你也不好要求什么的,毕进你们是成年人了。分享下我自己的经历,我是男的,我毕业一年,父亲就去世了,我家双亲在农村,工作一年自己还清了上学的贷款,母亲以前就不操心家里的事情,所以为了办父亲的后事我再次背了1万多元的债这是在13年前,1万多元还是算大数目的,当时月工资850元。后来过了两年家里贷款,还清了,女朋友也谈了,为了结婚买房,母亲也不能够给我什么,自己再次和朋友,银行借了85000元的贷款。后来两口子,要还款,还要每月给母亲300多,反正杂其杂八的一年给母亲5000元吧。打拼到06年还清了贷款,后来靠自己努力买了200多亩的山林,30亩的土地,现在有车,有房小有存款,年青人主要靠自己努力的,别总想着靠父母给予,父母也不容易,他们自愿给,自己困难的时候可以要,不能强求父母。有条件了多孝敬父母,压力再大作为年青人要自己扛起来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权承。   香港:  香港法例规定,于日或以后去世人士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起,继亲关系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前或婚后与现任配偶以外人士所生的子女)并无生父或生母之配偶的遗产继承权。至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男女双方在子女出生时,未具「有效婚姻」关系,子女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一同提出要求,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例如出生证明书)内,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与其父亲之血缘关系的证明,亦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一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一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赡养费。   台湾民法的规定: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89、589-1条)。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而为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具有血亲关系(参见民法第1065条)。但是和生父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并无法确定血缘联络,所以在认领或准正之前,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间在法律上并无任何关系。因此若生父死亡,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其财产。   近年来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父)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故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且不必要,因此也有学者主张应该停止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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