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坐小汽车有很多人一起出去吃饭,一个小车和摩托车意见不和

梦见四个人骑摩托车摔了最后一个人坐车是反方向,而且周围的人很多好像过什么庙会还是节日,梦见的人都感_百度知道
梦见四个人骑摩托车摔了最后一个人坐车是反方向,而且周围的人很多好像过什么庙会还是节日,梦见的人都感
还梦见水了俩人在桥上走被人吓到掉水里了梦见个头很大的青蛙梦见自己老是丢东西,梦见的人都感觉怪怪的不像人记不住女主角长什么样子只对她的眼睛记住深刻,而且周围的人很多好像过什么庙会还是节日梦见四个人骑摩托车摔了最后一个人坐车是反方向
表示你可以把危机处理好:吉凶指数,这两天不适合有新的行动开始,你需要一些比较独特的办法来处理,半途而废的可能性高。而如果你在骑车时可以躲过别人的追赶。梦见骑摩托车,爱情方面似乎你越积极对方就离得越远。梦见四个人骑摩托车摔了,表示你在工作上会做一些调整梦见四个人骑摩托车摔了的周公解梦,友情让人温馨愉快。还不如与远方的友人相约聚个会,表示你在工作上会做一些调整。这种时候还是先保持好距离静观对方的态度,约会并不很适宜的日子,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开心的日子不长久。与情人也易发生争执的情况,但由于你的失策会带来一些危机,不过最后应该会比较顺利,但由于你的失策会带来一些危机,预示梦者正在处理某件事情。梦见骑摩托车。如果你在骑车时被撞到了,仅供参考)梦到你骑机车:94(由佛滔居士数理文化得出。而目前还是你等待时机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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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梦见自己开小轿车和骑摩托车速度不是很快,梦见自己以前的同学。,。,。一个晚上梦到这么多说明了什么?_百度知道
梦见自己开小轿车和骑摩托车速度不是很快,梦见自己以前的同学。,。,。一个晚上梦到这么多说明了什么?
梦见回到老家然后偷葡萄吃偷梨子吃?梦见自己以前的同学,我们旁边有个没有装修的红砖小楼,漫无目的的开着。梦见自己的外公和父亲在一起聊天,同学就随便找个有草的地方就睡,周围很熟悉但是就是不知道是哪里,周围刮着龙卷风梦见自己开小轿车和骑摩托车速度不是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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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性格现在已经完全定性了!你人还是有点浮躁。梦无任何兆头!
大哥,我的性格是有点浮躁,但是我自己克制的很好,梦里的梦境有些地方是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梦里的情节都是不连贯的。这说明了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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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皮层还有少数区域的神经细胞处于兴奋梦境与凶吉祸福无关。如果没有完全处于抑制状态。一般情况下。其实。但实际上,有时不够完全,我可以说,绝大多数梦是无法预见现实的,而且这种能人确实存在,甚至被惊醒,那就不光会出现梦境,人在睡眠时大脑神经细胞都处于抑制状态,有些是你早已忘记。不少人有这样的苦恼,常常是白天人的记忆造成的,次日头昏脑涨。有的还担心噩梦会给自己带来厄运,人就会出现梦境,与语言和运动有关的神经细胞倘若也处于兴奋状态,可能就表现出与正常心理活动不同的千奇百怪的梦,常常做噩梦,一辈子也遇不到一次。如果说梦能够预见现实,而且这种预见可以被解读,很神奇,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和不安,还会说梦话或发生梦游的现象。由于少数细胞的活动失去了觉醒状态时的整个大脑皮层的控制和调节,千奇百怪的答案让你更加迷惑梦,这种能人只有99,白天日常活动中的某些记忆片断会自然的活跃起来,无序的链接而成,是大脑无意识中将脑内信息,在记忆边缘的信息都会被调用的:入睡后。此时。由于睡不好,影响了工作和学习,这个抑制过程有时比较完全,做梦是人在睡眠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正常心理现象.99%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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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摩托迷 - 最大 最火爆的摩托车论坛  回复:ayczq   “楼主,请你看看车辆碰撞试验中,正面40%重叠可变性壁障碰撞试验,车速是50公里 /小时,你看看撞击后,车辆是什么样子,/video/show/bcd83fcaad8dfad8be84d65b8cade195.html,你不用仔细追究超速问题了,日系车还不如这个韩系车结实呢。”    撞击试验撞击的是墙,现场撞击的电杆,以现场照片来看,撞击位置的直径在35厘米左右,撞击点的截面有多大,我想不需要我进行计算了吗?  两者有可比性吗?
  在蓬江大队,当家属提出,可否用现场摩托车被撞飞三十多米,和撞断电杆这些间接证据,通过计算的方法,判断小车当时是否存在超速行为?  得到的回答是“只能通过测速仪判断!”  以上对话,有录音为证。    可是,在网上搜索“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时,却得到一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日发布,日正式实施的:《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643-2006)一书,书中对类似的交通事故速度测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作为一名地级市负责事故处理的警官,却给出如此的回答,是业务不精,还是别有内情?
  五  毛们,起来回贴了。
  那些最近注册,咬着摩托车司机并非造成事故原因的过错不放的4+1毛,怎么不对我最后一个问题,进行反驳了?
  4+1毛竟然成了敏感词,神奇!
  唉……
  别闹了 人家是有背景的
  要是你弟弟骑的电动车,机动车全责;  问题是他骑的摩托车,也属机动车,就有了责任划分这个问题了!  如果你弟弟不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谁敢开车?  还有人记得给伤者酒精测试,真他妈绝了!  神奇的事碰一块了!
  5毛??  4+1毛??
  回复:ninesuns001   “要是你弟弟骑的电动车,机动车全责;    问题是他骑的摩托车,也属机动车,就有了责任划分这个问题了!    如果你弟弟不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谁敢开车?    还有人记得给伤者酒精测试,真他妈绝了!    神奇的事碰一块了!”    道路宽度3.9米,撞击点散落物的碎片,离道路中心线1米,即使碎片不会飞出来,证明碰撞是在离道路中心线1米外的地方发生的,摩托车车头宽度约60厘米(加上两侧车把的宽度),车尾宽度约25厘米,在这样的位置上,凭什么说摩托车变道?  负责处理的警官说过一句,现场痕迹与小车司机口供吻合,从而判断摩托车违规变道!——问题是,伤者至今未醒,小车司机口供可以作为证据吗?怎么以不说摩托车司机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  所有的照片都证明,包括现场勘查笔录中也表明,摩托车是尾部受撞击!——这个“造成事故主要原因”的违规变道,到底是客观还是主观?  事实证明,根据碰撞后车辆变形等数据,是可以测算事故发生时的速度的(有公安部发布的相关标准),在摩托车司机受到如此大的伤害的前提下,为什么忽略这样证据?  即使摩托车真的存在违规变道行为,如果可以判断小车超速的话,这个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如果违规变道并不成立的话,那就是完全的追尾事故,再加上超速、醉酒,这个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摩托车如此小的体积,在距道路中心线1米外的地方行驶,竟然可以判定得出摩托车违规变道路,小车如此明显的撞击痕迹,竟然除了“测速仪”外,不能通过其他现场证据测算速度!  被追尾撞成重伤,竟然要负主要责任!    除了这起事故,恐怕是第一次听,被追尾撞击的,要负主要责任吧?
  首先声明,纯属个人观点,谢绝各种形式的跨省。      抛开楼主开篇的那些社会背景交代,事故其实并不复杂。  先说楼主叙述的疑点。  1、雾。根据《道交法》的表述,雨雪雾冰雹等天气下,应保持安全车速。但是仅仅凭借《江门电网35kV及以下线路异常统计表》或者《江门日报》电子版来把限速界定为30KM/S未免武断。交警在表述的时候所用的晴天确实不准确,但很有可能是相对于“雨雪”天气,甚至是乌云少就叫晴天,基层工作中的细节问题很多很多。  2、笔迹。现场图中,黄锦超的签名同现场勘查笔录中的签名确实不符。细观察可以发现,现场图的签名是由绘图员“黄X雄”(对不起,中间看不清)代签的。这个是一个程序错误,并不足以说明交警有伪造事实真相的嫌疑。而且,现场勘查笔录的笔迹苍劲,有可能是交警在警车内写的,也可能是回到交警队以后补写的。  3、交警关于车到优先行驶权的问题,确实有相关表述。至于说超速行驶的问题,可以通过相关检验鉴定来确定,而不是拘泥于撞倒电线杆,毕竟土质路面埋藏的电线杆,究竟要多少速度转化的动能才能撞到这个问题是需要实验结论的。  4、关于你的两种猜测:第一种,司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交警是极难取得笔录的,而且,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的询问讯问笔录的可靠性相当强。第二种,这个情况可以同样通过检验鉴定来得出结论,凭空的推论说服力不强。      事故照片我仔细的看了看,觉得这个不太像是交警队出具的事故现场照片,因为对于亡人现场此类的重大事故,作为事故照片照的实在是太粗制滥造,概览照相跟中心照相的关系都没有构建出来,细目照相没有垂直照,没有放置比例尺,没有对于两车建立车辆关系,等等。所以我感觉这个不像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照片。      综上,其实这个事故是个很简单的追尾事故,楼主应该关注的问题应该是一下几种: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绝对不能是“比双方谁的违法情节多,谁就是主责”。  其次,追尾事故要注意的是双方车速、双方的安全距离(即后车笔录中“当你发觉危险时,你距前车多远)。夜间事故还要注意前车的尾灯、反光贴等因素是否健全。  第三,区别“酒后驾驶”跟“醉酒驾驶”的区别      总的来说,由于此次案件中,双方争议较大,且交警部门在处理时有诸多细节失误和程序违法现象,楼主案件复查的成功性非常大。最后再次表扬你处理此事是采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了复核申请”而不是上访。  祝楼主能得到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
  回复zoumiddle:  现场照片是伤者家属在反复要求下,由交警提供的。  通过查询照片的属性,得知照片是用SONY DSC—H7型号的数码相机照的,从网上查询,得知该相机是800像素的,但照相时,使用680×480的分辨率(水平和垂直分辨率都为72dpi,采取的,应该是该相机最低分辨率模式),为什么要采取这么低的分辨率进行取证,这个问题不得而知。  照片的真实性,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进行证明。    笔迹问题,在杜阮中队了解情况时,得到的明确回答,笔录是在现场写的(有录音为证),有没有可能坐在车里写?我想,大家留意一下,可以发现:交警处理事故时,手里会捧着一个文件夹,在勘查过程中不断进行记录,过程中,身体姿势会不停的变化——现场笔录不是总结,当中每一条记录,都应当是随机性的,问题是,笔录看起来,是否更象总结多一点?  天气情况问题,个人认为,作为证据,是严肃的,天气问题不应当属于细节问题。  以上问题,是否证明存在变更、伪造证据的嫌疑,可以不作讨论。  事故认定中,责任划分的关键在于:摩托车司机违规变道(存在质疑)、醉酒驾驶(持失效证件和不戴安全头盔,并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相关案件证明,不应对事故责任划分构成影响);小车司机醉酒驾驶、涉嫌超速驾驶(这点可以证明的话,应该对事故责任划分产生重要影响!)。  问题是:1、摩托车当时在距道路中心线至少1米外的地方行驶,被撞击的是摩托车的尾部,凭什么可以肯定摩托车是违规变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日发布,日正式实施的:《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这一行业标准,小车的速度是绝对可以通过测算的方法获得的(也应当必须进行测算),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只能通过测速仪进行判断”,这样的回答,是业务不精,还是别有内情?  
  靠,看来我们还需要一场革命啊
  自己分析一下,所谓的变道,会产生怎样的撞击效果:   1、摩托车以15度左右的夹角(这个夹角越小,碰撞点离变道点的距离就越远,也就是说小车发现前车变道的时间就越长;这个夹角也不可能太大,太大的话,就是摩托车想直接拐到路边去,而且要猛烈地摆车把——开过摩托车的人都知道,利用离心力的作用,变道的话,只需侧一侧身子就可以了,基本上不需要摆车把)进入右车道,从图1中可以看到,肯定是摩托车的右侧先受到碰撞(只要有一定的角度,摩托车右侧或者中间先受撞击,这是肯定的),如果摩托车与道路中心线之间的夹角为零的话,那摩托车就是完完全全在道上直走了,凭什么说摩托车变道?       2、按交警的说法,如果小车在未碰撞摩托车之前,“下意识地”打右方向的话,是有可能先碰撞摩托车尾部左侧的(先不要说这个机率有多小);从图2我们可以分析:1、在打右方向的过程之中,小车尾部必然会越过道路中线,有一瞬间,整辆车会横在路上,这就应该会和后面的来车造成连环碰撞(但问题是,后面没有来车,经过连续几天的观察,在那个时分,那个路段,几乎没有什么车流——在这样的前提下,摩托车有什么理由会突然变道?);如果真的那么巧合,我们继续分析:根据车辆技术检测报告,小车的撞击痕迹,从左前发动机盖7-23厘米处,从左到右呈深至浅状,就是说,小车与摩托车碰撞后,有一段时间,是粘在一起的,这样的话,在小车打猛打右方向的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呢?——摩托车必须会逆时针旋转,然后摩托车车头会打左小车的左侧!但小车左侧有撞击痕迹吗?明显没有!   
  图1  图1
    我也会开摩托车  以后只要看到行人闯红灯  咱只要加速撞过去行了  反正不用负责任  说不定还能落个协助交通的美名  
  近日网上晒出张艺谋30年前的一份试卷,得到了网友一片赞誉,“真不是一般的整齐啊,和印刷出来的一样,不打格也写不歪……”  相比于现场的笔录来,张大导演算什么?您张大导演是坐在书桌上写的,人家警官是坐在现场或蹲在现场写的,人家不打格也写不歪,这才叫水平呢!
  拿瓶煤气去交警炸死他妈的!我支持你
  点击量不少,回复却少得可怜,看来有些事,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少人,对小车撞断电杆,是否可以判断超速,抱怀疑态度。    曾经看过一辆载满木材的5吨货车,由于在弯道刹车不及,撞向一条路边的电杆,电杆只是表面碰花一些,电杆上面一些物体由于震动,而被震裂而已。  载满木材的5吨车,质量是小车的多少?假设当时货车撞向电杆的时速是10公里,但电杆几乎丝毫无损,小车要以多快的速度才可以把电杆撞断?  18米的电杆,埋深2.5米以上,就算不加护圈,电杆竖立过程中,要不断将泥土劣实,可是说,电杆是非常稳固的;电杆底部的直径40厘米,抗挠强度4.5Mpa——这样的强度,要以多少的冲击力,才可以将它撞断?
  自己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知道!
  醉酒驾驶本来就不对!先不说小车司机  你醉酒了就不要骑摩托车嘛  骑了不说还不带头盔  小车是铁包肉  你是肉包铁  就算小车全责  赔你百八十万  你残了 死了 这个帐怎么算  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还想要人家对你负责
  到期不年审驾照就是无证,开摩托不带安全帽就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大家都是酒后驾驶都有过错,但和有证驾驶相比,无证的应该是全责!  撞不撞断电线杆还要看电杆的质量来确定,08年冰冻灾害不是有不少电杆被压断么?断了才发现里面没有钢筋,以此来判断小车违章有多严重站不住脚。  只能说开摩托的这次违法驾驶的损失太大了一点,想多要一点钱要不到就上来胡闹!      
  作者:xinrer 回复日期: 21:24:03 
    回复“佛拉基米尔”:    “现如今骑摩托的真的让人无语。就跟骑着唐克一样,横冲直撞,还不戴头盔......”    请你看清楚一点!什么叫横冲直撞?    第一撞击点的散落物,距道路中心线1米的地方,排除撞击后东西会向四周散开,摩托车在贴近中心线的地方行驶,违法吗?    至于持失效证件跟不戴头盔,是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并非说不戴头盔开车是对的,你可以到江门市区看看,有多少开车不戴头盔的!  -----------------------------    摩托贴近中心线的地方行驶非常的危险,如果是酒后那就更加可怕,按你说&到江门市区看看,有多少开车不戴头盔的!&这话的意思是不是大家开摩托都不戴头盔,因此你那弟弟也是在随大流,相比之下这也不算是什么违法行为!        
  至于持失效证件跟不戴头盔,是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这是最主要的原因,持失效证件就根本不能驾车上路,不上路就不会有车祸的发生。即使违法上了路,戴头盔也许就不会受这么大的伤,也许只是一般的小事故!      这次还好是你弟弟被人撞了,万一是你弟弟把行人给撞了不知你又用什么花言巧语给你弟弟开脱!      
  回一下蘁
  用“无证驾驶的责任”作为关键度词,在网上搜索一下,相关案例多的是,哪些说摩托车司机无证驾驶就要负主要责任的,我不知道是无知,还是什么,在这里不想反驳。    醉酒驾驶,根据规定,必须行政拘留15天,扣证6个月,但至今为止,小车司机依然逍遥地开车出入,这一点,为什么没人质疑?    按照那些咬着摩托车司机无证驾驶,必须要负全责或主责任的人的说法,如果小车司机被执行扣证了,在这6个月内,是否我有机会的话,跟在她后面,把她撞死,也是她负主要责任?
  http://www./class/class5.asp?action=show&classid=27&id=8657  这是江门交警信息网中,一则有关醉酒后驾驶应当如何处理的报道。    请问那些就会咬着摩托车司机无证驾驶不放的人,如果小车司机被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时候——在这6个月里,她开车的话,就是无证驾驶,到时她被人从后面撞上去,撞死了,是不是她要负主要责任?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这个问题?!!!
谁让人家有关系呢 中国就这样黑的都能说成白的 死人能说活了 你没人家嘴大 有什么办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日发布,日正式实施的:《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643-2006)一书中表明,追尾相撞,首先要测算车辆的速度——当家属提出质疑时,负责处理事故的警官认为“某些现场证据可以忽略!”——这是否有法不依?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和不戴安全头盔,并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戴安全头盔与否,只会对发生事故后,可能对造成伤害的程序造成影响!——但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说,不戴安全头盔就不会发生事故!    事故责任的主次责任,按照一般的情况,小车和小车相撞,主次责任占的比例是8:2,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比例是7:3。  虽然良心不值钱,还是请问一句,那些咬着摩托车司机由于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的),如果事情发生在你家人的身上,在所有的现场照片都显示,摩托车是尾部受撞击的前提下,你会觉得这样的判断公平吗?
  那些认为是公平判决的,对我的问题,为什么不进行正面回答?
  作为伤者家属,或许在此事上,有个人主观的地方。  在我不断引述相关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证明“持失效证件(某些人所说的等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并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的前提下,我希望这些人是5毛也好,纯粹是发表个人意见也好,请专业一点——如果坚持认为摩托车司机无证驾驶和不专业安全头盔,在事故认定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的话,请举例说明。    同时,希望对我提出的如下问题,作出相应的回应:  1、现场笔录中天所情况不符,笔迹苍劲,签名笔迹不符——有录音证明,笔录是必须在现场记录的,在这样的前提和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伤者家属认为证据存在变更、伪造折嫌疑,是无中生有,还是正常思维?  2、所有证据证明摩托车是尾部受碰撞,而且第一碰撞点发生在离道路中心线1米以外的地方,根据所谓的碰撞痕迹,判断摩托车“违规变道(录音证明,交警认为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到底是科学,还是神奇?  3、包括摩托车被撞飞三十多米,然后小车再撞断电杆,这些证据,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绝对是对小车进行车速测算的重要证据!但为什么,包括现场笔录在内,对这些证据进行忽略?  在杜阮中队时,负责事故第一阶段处理的警官,认为“根据碰撞痕迹进行车速测算,只有专家才能做”,在蓬江大队,负责事故最终认定的警官,却认为“只有测速仪,才能判断小车当时是否有超速行为”——如果不是伤者家属通过各种途径,得知事实上有相关行业标准支持,车速是可以根据现场痕迹测算的,伤者家属到哪里找说法去?这样的回答,是故意隐瞒,还是业务不精?——一个地级市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警官,会真的不知道有这样一份文件吗?
  作为伤者家属,或许在此事上,有个人主观的地方。   在我不断引述相关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证明“持失效证件(某些人所说的等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并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的前提下,我希望这些人是5毛也好,纯粹是发表个人意见也好,请专业一点——如果坚持认为摩托车司机无证驾驶和不专业安全头盔,在事故认定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的话,请举例说明。     同时,希望对我提出的如下问题,作出相应的回应:   1、现场笔录中天所情况不符,笔迹苍劲,签名笔迹不符——有录音证明,笔录是必须在现场记录的,在这样的前提和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伤者家属认为证据存在变更、伪造折嫌疑,是无中生有,还是正常思维?   2、所有证据证明摩托车是尾部受碰撞,而且第一碰撞点发生在离道路中心线1米以外的地方,根据所谓的碰撞痕迹,判断摩托车“违规变道(录音证明,交警认为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到底是科学,还是神奇?   3、包括摩托车被撞飞三十多米,然后小车再撞断电杆,这些证据,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绝对是对小车进行车速测算的重要证据!但为什么,包括现场笔录在内,对这些证据进行忽略?   在杜阮中队时,负责事故第一阶段处理的警官,认为“根据碰撞痕迹进行车速测算,只有专家才能做”,在蓬江大队,负责事故最终认定的警官,却认为“只有测速仪,才能判断小车当时是否有超速行为”——如果不是伤者家属通过各种途径,得知事实上有相关行业标准支持,车速是可以根据现场痕迹测算的,伤者家属到哪里找说法去?这样的回答,是故意隐瞒,还是业务不精?——一个地级市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警官,会真的不知道有这样一份文件吗?  
  无证驾驶是否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实际上,持失效驾驶证与无证驾驶是有区别的,这点有兴趣的话,可以咨询专业人员),大家可以看看这个链接——江西鄱阳法院网发布的,是否专业,大家自行判断。  http://py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63&show_all_img=1  
  都搭理这个傻13干什么。
  都一样垃圾!
  好象买陈醋的傻13,为了发布这样一条信息,要用新注册的帐号,不觉得辛苦吗?    我都说过了,每人都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但要恶意发表一些不得信息的话,请专业一点,要对得住5毛这个词。    
  回复:flyzen15     “都一样垃圾!”  请问如何都一样垃圾了?    所有的证据,我在发布的时候,都原样地发上来,绝对没有刻意隐瞒什么,或许存在有主观的地方。  但作为伤者家属,质疑难道不是正常的心态吗?  在我所提出这多么的质疑之中,难道存在很多偏激的言语吗?全部是我无中生有吗?
  作者:wang751 回复日期: 20:35:16 
    伟大的奇迹,把人撞死了,死者竟然要付主要责任
  小车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的照片,绝对是有正面照片的,如果我真的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因为仇恨和无理取闹,为什么我不发人家正面的照片上来呢?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是通过一些途径,请一位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业内人士看过的,他自己说,出于“职业操守”,就算发现其中存在“违规操作”,他也不会指出和发表意见;对于结果,他说,按照事故认定书中的描述,一般都会判同等责任,这样的结果,肯定存在偏帮;应该是出于“正义”吧,带上录音设备,到交警部门去,不断询问,让他们在回答过程中,出现漏洞——按照他的说法,警官是必须要耐心接待家属的,结果怎样呢?在杜阮,负责事故第一阶段处理的警官,在无法回答家属的质疑时,发飚离开!后来,我们到了蓬江大队后,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身影;而这时候,大队负责接待的警官,回答问题时,明显地谨慎——对家属提出的当时那样的情况,是否应该进行车速测算时,得到的回答是“无法测算,只能通过测速仪判断”,但事实证明,进行车速测算,是有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支持的!这样的标准,作为普通市民,可能无从得知,但作为一名地级市,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警官,会不知道吗?    要无理取闹,家属为什么不上访,不拉横额,而是申请复核?  在等待复核结果的过程中,将自己的一些问题发布出来,是希望广大热心的网友,能够给予客观的分析。    
  我也认为这个判罚没有太大的错误
  为什么觉得判决不公呢?  首先,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是请一位有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业内人士看过的,他在看过相关材料之后,认为按照事故认定书中的描述,一般情况下都会判同等责任。    后来在经过咨询律师和自己在网上搜索相关案例,得知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看谁的违章行为比较多,而是看哪些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造成事故原因的过错行为的严重性来判断的。  此案中,双方醉酒,是属于严重过错,而所谓的“违规变道”,只是属于轻微过错。  在事故认定书中,对伤者的违章行为,包括“持失效驾驶证,不戴安全头盔”,进行详细的描述,我想如果当时摩托车司机穿拖鞋的话,也说不定会在事故认定书中进行描述!    持“失效驾驶证”是否应该对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相信大家在看过相关案例之后,心中自有判断;至于不戴安全头盔,包括杜阮中队的警官都认为,不对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只有可能在日后的民事诉讼中,因为不戴安全头盔,可能是导致伤害加重的原因,在民事索赔中,产生影响。    这份认定书,给家属的感觉是:好象恨不得再多一点罗列伤者的违章行为似的——相信有不少看到这份认定书的人都会产生一个这样的误解:你摩托车司机有那么多的违章行为,被判负主责,不是正常不过的吗?    在网上以“追尾事故责任认定”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从不少案例中得知,我国的交通法,立法意图是偏向于保护前方行驶的车辆的,再加上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还是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当损害发生以后,并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与否,而是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就是说,这样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推断后车是否存在过错,在排除后车存在过错行为之后,才推断前车是否存在过错。  在此案中,小车是否有超速行为,有依法进行判断了吗?显然没有。  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可以判断后车存在超速20%以上的行为(当时道路的最高限速,按照交警的说法,是60公里,就是说,小车当时的车速在72公里以上的话,就严重过错行为!),那这个事故责任,就应当是小车负全责!
  驾驶证证明你是否具备驾驶能力,文中所述开摩托者属于无证驾驶,也就是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LZ极力强调是“持失效驾驶证”为何失效?是不是以前持证期间有过严重违法行为被扣分导致驾驶证被吊销而失效?就是这样非法驾驶机动车辆在路上行驶的人也敢要求合法驾驶机动车辆的人来负全责,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我的观点,非法驾驶者全责,请赔偿小车的修理费用!!      
  回复:衣撕地上爽  原来这个世上,还有比法官还专业的人员!    http://py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63&show_all_img=1无证驾驶是否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一书认为无证驾驶不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书中案例的案情如下:张某正在驾校学习驾驶技术,但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日,张某将单位的小汽车开出去郊区游玩。在一路口等红灯时,适有王某驾车超速行驶,距离过近,撞上张某的车,造成张某轻伤。   
书中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张某无证驾驶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王某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    
  我的观点小车司机还应该拉去给人LJ之后再枪毙呢!  依据呢?  引述这么多的案例,条文,证实无证驾驶并非此案的重点,还要坚持咬住不放,你真的以为给你5毛,你就是DOG了,坚持要咬住不放!
  按照“衣撕地上爽”此类人的说法,此前大部分城市推行“暂住证”制度,但很多人都不去办,那些没办暂住证人的,是不是在异乡被杀了,凶手都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连居住权都没有,谈什么生存权!  有些偷渡到国外去的,就更不用说了,连合法身份都没有,谈什么合法权益!??  
  LZ极力强调是“持失效驾驶证”为何失效?是不是以前持证期间有过严重违法行为被扣分导致驾驶证被吊销而失效?    伤者的摩托车驾驶证,是不需要提交身体健康证明的,采取电子记分之后,也不需要每年领取记分卡,为什么失效,是由于此前有到外地工作的经历,过了期没有换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1、摩托车变道的推断是否成立?  2、按照类似的案例,应当根据现场痕迹对小车的行驶速度进行测算,但为什么忽略这个程序?
  相信通过类似的案例,大家都已经清楚,认定摩托车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依据是“突然变道,影响相关车道的车辆行驶”和“醉酒驾驶”,其中摩托车司机醉酒驾驶,经酒精检验结果证实,这一过错,伤者家属认同,但所谓的突然变更车道,认为很值得质疑——大家可以指出我分析中存在主观的地方;    小车司机醉酒驾驶无可否认,但相关案例显示,追尾碰撞,应当对后车的行驶速度进行测算,但交警部门认为,只能通过“测速仪”判断小车是否存在超速行为,而忽略现场的相关证据——有相关行业标准支持,而忽略现场证据,这是伤者家属不认同判决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场笔录出现签名笔迹不符,天气情况不吻合;小车司机未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暂扣驾驶证等情况,亦是伤者家属认为此案存在偏帮行为的一个原因。
  希望关注此事件的朋友,能够给予客观的评价,毕竟作为伤者家属,或许观点中会存在不少主观因素。  如果除了我提出的疑点之外,有发现其中还有其他有利于伤者的证据,希望大家能够发出正义的声音。    至于“无证驾驶”这一点,在我没有引述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之前,大家存在争议,这无可厚非,毕竟大家的立场和认识都存在差异。但在我引述相关证据证明,这并非此案的关键之后,我不希望对此作无谓的攻击。    如果此前因为大家存在认识的差异,对此发生争议,我言语上对发表这一观点的网友有冒犯之处,在此向大家道歉,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的心情。
  帖子发表之后,其实感觉到自己的描述,有点没有抓住重点,在由于在“推荐”之后,不能作出修改,唯有在回复之中,继续发表一些自己的观点,但可能篇幅长了点,加上自己的表达水平,有可能一些网友,没有足够的耐心看完所有的描述和回复,感觉上有些网友会因此而对此案造成一些误解。    在与热心网友的讨论过程之中,会发现自己一些主观的地方,但至今为止,是认为判断不公的。    例如:交警认为:就算后车以一千公里的速度行驶,“法律上规定”前车变道时,首先是要避让后车的(一般的案例都认为,变道时与后车保持有足够的制动距离,变道就是合理的);后车的速度,经过了解,是有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支持,进行测算,并不是像警官所说“某些证据是可以忽略的”——这样的回答,是客观,是偏帮,还是业务水平不精,相信大家自有判断。    另外,尝试用不同的关键词,至今未发现一起“小车与摩托车追尾碰撞”案例,是通过“碰撞痕迹”判断摩托车变更车道的,包括“小车与小车”发生追尾碰撞,按当事人所述,前车是强行变道的,亦很难判断。——摩托车尾部宽度不足30厘米,第一碰撞点发生在离道路中心线1米以外的地方,加上摩托车倒地的状态,摩托车变道的理由等,这个“突然变道”的推断,到底是不是客观科学,绝对值得怀疑!
  看看你提的前提“如果除了我提出的疑点之外,有发现其中还有其他有利于伤者的证据,希望大家能够发出正义的声音”    你的疑点就一定是别人见不得人的地方,只要有利于伤者的不管伤者有没有过错都可以忽略不计,大家发出的“正义”的声音必须是有利于无证驾驶的、必须是忽略酒后驾驶的、必须是不戴安全帽开摩托的、必须是可以不顾与后车安全距离随意变道的,不然都是邪恶的声音!          
  请问衣撕地上爽同志:  
在我引述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之后,你还要坚持“咬人专业户”的精神,认为“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是此案中,伤者负主要责任的关键,请问,依据呢?网上是博大的,找个案例来说明了一下吧?    做5毛做成你这个样子,不觉得丢人吗?我要是有5毛的话,买根臭骨头给DOG咬去,总比给你好吧?    你以为发此无谓的攻击,会令人感到不快吗?相反,这证明有人心虚了,我们会觉得高兴!
  作者:xinrer 回复日期: 20:46:55 
    按交警的讲法,摩托车是非常接近小车小头的地方突然变道,导致小车刹车不及,撞上摩托车,然后司机下意识地打右方向,将摩托车撞向右侧。    假设这个推算成立:    1、为什么小车撞向电杆时,没有下意识打方向避让的行为?    2、小车撞击的是摩托车的尾部,就是说,发生碰撞之前,摩托车已经正常进入车道,这时候如果后面的车,速度不比前面的车速度要快,有可能撞上吗?而且,这个假设成立的话,就是说摩托车之前一直在快车道行驶,速度肯定不会慢,在摩托车快速行驶的情况下,仍被后面的车撞上,是否可以证明后车有超速行为?    3、以小车的质量,要撞断一条一吨多的电杆,这需要多快的速度,才可以形成如此大的冲击?  --------------------------------  以我开车的看法  突然变道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你防碍人家通行了。无论那个人都无法反应过来。  正确的做法应是打转向灯,看后视镜确认安全才可以转道。    还有就是你说的那种摩托车根本就没有500斤,最多也就200多  斤左右。你可以看说明书也可以到网上查,不怕麻烦也可以称下。    还有我看那电线杆挺长18M的,重心高,其实小车也不需要多大的力就可以把他放倒。我经常看到开农用车的司机倒车时把电杆,灯杆撞倒撞歪。车也不过擦破点皮。    你弟的伤很明显是没戴头盔的原因,如果他遵守交通规则。会伤成这样吗?    驾驶证失效是等于无证,按法律规定摩托车是6年换证,超过期限一年不换失效,要重新考。你说的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等于无证。无证是要负全责的。    大家都喝酒,半斤八两。但是你弟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阻了人家的道。    你说人家超速,有什么证明?这只是你的一种猜测。你也不是专业人士。就算是专业人士,也是要避嫌的。结论应有别的专家下。    不成熟的想法要先证明再拿出来说才是正道,那个交警说的没错,你也不要责怪人家。    你对交警的审议不服,可以找相关的行内人士印证。或者走法律程序比较好,他如果违法应很明显,骗得了外行骗不了内行。意淫伤身      跟你说一个相关的事故吧  我一个开车的同行,正常行驶吧·快车道的一小面包车忽然变道拐弯挡住了他的车道,刹车不及,他的车把小面包车撞了。  我的同行后来告诉我那人很嚣张一口咬定是他的责任,要他赔偿。后来找交警,队长跟那人很熟。处理结果就是那人车挡了我同行的道,负全责。      
  还有一点必须告诉你的,车碰撞后灯不亮交不能证明灯没碰撞之前就是坏的。
  还有船很慢,但是船撞到那么粗桥墩也是不得了的。道理跟电杆一样
  你把你弟的驾驶证发上来看看日期,就知道是不是无证驾驶?  如果是无证驾驶,那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作者:xinrer 回复日期: 22:55:55 
    请问衣撕地上爽同志:     在我引述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之后,你还要坚持“咬人专业户”的精神,认为“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是此案中,伤者负主要责任的关键,请问,依据呢?网上是博大的,找个案例来说明了一下吧?        做5毛做成你这个样子,不觉得丢人吗?我要是有5毛的话,买根臭骨头给DOG咬去,总比给你好吧?        你以为发此无谓的攻击,会令人感到不快吗?相反,这证明有人心虚了,我们会觉得高兴!    ----------------------------------------------------    看看,只要是提出对你不利的观点你就开始漫骂了,你的回复找不出一点辩驳的观点,一味的进行人身攻击。不合你观点的都是5毛,那你又是谁的5毛?证明有人心虚你们会觉得高兴?我看不对吧,你们只对能否从小车驾驶员身上诈取更多的钱财感到高兴!            
   http://py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63&show_all_img=1无证驾驶是否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一书认为无证驾驶不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书中案例的案情如下:张某正在驾校学习驾驶技术,但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日,张某将单位的小汽车开出去郊区游玩。在一路口等红灯时,适有王某驾车超速行驶,距离过近,撞上张某的车,造成张某轻伤。      书中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张某无证驾驶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王某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  说无证必须要负全责的,为什么不对这个江西鄱阳法院网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一下?
  精神上的支持
  回复“我是神风”同志:  1、普通的摩托车,最起码也有两百多斤,随便找车辆摩托车的行驶证看一下就知道了,不用去网上查这么麻烦;  2、电杆是拨梢杆,重心高还是低,你可以上网查一下,或者问一下供电从业人员;曾经在现场看过这样一起事故:一辆5吨载满木材的货车,由于在弯道刹车不及,撞向路边的一条电杆,真的就象你所说,只是破了点皮,不过是电杆,而不是你所说的汽车;你所说的船开得很慢,也会把桥墩撞断,p=mv这条公式你学过吧?没学过的话,可以跟你解释一下:撞击的力量是跟撞击物的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的,小车车身加上其他东西,质量不会超过1700kg;载满木材(湿的速生桉)的5吨车,货物加上车辆重量是多少,起码是小车的5倍以上!就是说,货车当时以10公里撞上电杆(电杆基本无损),小车要以50公里的速度撞上,才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3、无证驾驶对事故认定不产生影响,我是有相差案例引述的;你要坚持认为事故认为,是比哪一方违章行为多,无证驾驶要负全责的话,我此前已经说过了,说专业一点,请在网上找个案例给大家看看。  4、你说我弟弟的伤是由于没有戴安全头盔,才会造成这样,我都已经说过了,这有可能在日后的民事诉讼中产生影响,包括事故处理的交警在内,已经明确说过了,不戴安全头盔并不对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5、根据现场的碰撞痕迹,家属认为小车存在超速的行为——而这个超速行为如果确定的话,对事故责任认定绝对产生影响!而类似的案例,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测算,是有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运行的,而不是像交警所说的那样,只能通过“测速仪”进行判定!——如果你是经过了测算,说当时小车只是以20公里的速度行驶,家属不服是一回事,但问题是,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认为,某些现场证据是可以忽略的!问题的关键我已经反复说过了,为什么要忽略某些程序?  6、是否存在摩托车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车辆行驶的行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对我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一下,要坚持认为摩托车司机是存在变道行为的?  7、你所举的案例,我也已经说过,如果是小车与小车碰撞,根据现场痕迹,判断前车是否有有违规变道行为,是有可能的,毕竟发生碰撞后,两车是停在那里的,由于车辆体积的原因,碰撞痕迹也会比较明显;但问题是,摩托车尾部那30厘米不到的宽度,还有碰撞发生后,摩托车是飞出了路边的,痕迹会不会残决?还有,我以正常的力学常识进行分析,其中存在的疑问怎样解释?  
  至少这件事告诉我们,下次机动车一定要有证驾驶,不喝酒,不超速。否则的话,撞别人或被撞都不是玩的
  回复“衣撕地上爽”同志:  
我人身攻击,我谩骂?  在此案例上,存在如此多的疑点和不按正常程序的地方,作为伤者家属,即使存在很多主观的思想,我相信,作为一个客观的网友,会了解伤者家属的心情。  如果对一些观点,存在因为主观上的认识差异,而有所冒犯,在此前,我也为此道过歉。    很多人都可以会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看哪一方的违章行为比较多,但在引述相关案例,证明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看谁的违章行为比较多,而是看哪些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造成事故原因的过错行为的严重性来判断的前提下;依然会有人咬住“无证驾驶”必须是主责或全责,甚至说出“非法驾驶,要求赔偿小车损失”这样的话出来!  你要坚持认为“无证驾驶”是要负主要责任,这是你的权利,问题是,我已经反复要求,你坚持这个观点可以,希望可以引述相关的案例证明!但是,有吗?    在伤者家属由于无力支付医药费,伤者被迫由ICU转到变通病房进行保守治疗的情况下,提出复核,提出一些对于此案的疑问(或许这些疑问真的像某些人所说,是主观,是无理取闹——可以,但请你进行客观的反驳!),目的是什么,像某些人所说的,想通过这种手段,多要点钱?——像伤者这种情况,大家可以找个律师问一问,如果认同事故责任的话,按照已成了植物人的标准进行民事索赔的话,和不认同事故责任,在申请复核要等30个工作日(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伤者这样的情况,进行这么长时间的保守治疗,有没有可能不幸在这段时间离去?!!!——如果真的那么不幸的话,进行民事索赔的话,拿到的钱,是绝对比第一种情况要少的!!!!  如果是为了钱,按第一种情况,进行民事索赔,在钱到手之后,放弃治疗就可以了!!!    作为伤者家属,我相信,就算是由于主观,维护自己错误的观点,心情会被很多人理解!!!大家可以从头看一下“衣衣撕地上爽”之类同志的回复,如此维护小车司机,是出于公义吗?!!!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一书认为无证驾驶不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书中案例的案情如下:张某正在驾校学习驾驶技术,但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日,张某将单位的小汽车开出去郊区游玩。在一路口等红灯时,适有王某驾车超速行驶,距离过近,撞上张某的车,造成张某轻伤。     ----------------------------------------------  你也说了张某是在驾校学习,进过驾校的都应该知道,在学习期间是有学习证的,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在车少的地方驾驶练习,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我不是维护小车的权益,只是一但象你弟弟这样无证、酒后、随意变道的驾驶方式也不负全责的话,那么下次我们极有可能也会碰到这样开野蛮车的倒霉的将是我们这些守法驾驶的!    你也说不戴安全帽不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你弟因不戴安全帽受伤而加重的经济损失,是不是由你弟弟自己承担??              
  作为伤者家属,我相信,就算是由于主观,维护自己错误的观点,心情会被很多人理解!!!大家可以从头看一下“衣衣撕地上爽”之类同志的回复,如此维护小车司机,是出于公义吗?!!!    --------------------------------------------------    你现在是做为伤者家属来发贴。假如像你弟弟这样违法驾驶机动车的把行人或其它摩托车给撞了,你会出于公义的角度站出发贴谴责你弟弟吗?          
  回复衣撕地上爽同志:  “你也说了张某是在驾校学习,进过驾校的都应该知道,在学习期间是有学习证的,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在车少的地方驾驶练习,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你的专业水平实在太令人钦佩了!  不是说你对法律知识认识的专业水平,而是说你为了主子颠倒是非的水平!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学习驾驶证只能在教练员的陪同下,在指定的路线,指定的地方进行学习驾驶,而不你所说的,在一定的时间段在车少的地方驾驶练习!而且,相信大家都会知道,就算在考试合格之后,未领取驾驶证之前,驾驶车辆上路的话,都算是无证驾驶的!何况我引述的例子,是在“学习期间”,自己单独驾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衣撕地上爽同志:  “你也说不戴安全帽不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你弟因不戴安全帽受伤而加重的经济损失,是不是由你弟弟自己承担??”    假设你不会游泳,到一个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救生员的游泳池去学习,但是你由于没有使用救生圈,不小心淹死了,你认为,这个主要责任,在你,还是在于泳场?
  嘿嘿!上演大变脸!怪就怪你弟开的不是大大大货车!被撞死那叨毛
  LZ你就认命吧,能有什么办法呢?
  都喝酒了。那就没办法了。  
撐到底~~~~~~~~~~~~~~~
  怀疑lz,第一页里面,lz提供的两张照片,一张地面是干的,另外一张是湿的。
  回复“hrxll”:  “怀疑lz,第一页里面,lz提供的两张照片,一张地面是干的,另外一张是湿的。”    如果需要,你提供QQ或者邮箱地址,我可以将所有照片发给你,由你自行判别照片的真伪。    
  还有,你说一张是干的,一张是湿的,湿的是那一张,希望你能够指出,我觉得这会是一个证据当时天气的证据。
  作者:xinrer 回复日期: 13:13:31 
    衣撕地上爽同志:    “你也说不戴安全帽不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你弟因不戴安全帽受伤而加重的经济损失,是不是由你弟弟自己承担??”        假设你不会游泳,到一个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救生员的游泳池去学习,但是你由于没有使用救生圈,不小心淹死了,你认为,这个主要责任,在你,还是在于泳场?    ------------------------------    假设你或你弟弟不会游泳,到一个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救生员的游泳池去学习,但是你或你弟弟由于没有使用救生圈,不小心淹死了,我认为,这个主要责任,在你或你弟弟!!        
       你现在是做为伤者家属来发贴。假如像你弟弟这样违法驾驶机动车的把行人或其它摩托车给撞了,你会出于公义的角度站出发贴谴责你弟弟吗?              
  两张CAD制作的碰撞分析图中,第一种情况,撞击后,摩托车的受力情况,应该会导致摩托车车身顺时针旋转,这样话,应该会造成摩托车右侧车身与小车车头发生二次碰撞,摩托车应当有一段垂直于道路向前滑行的痕迹——没有其他外力影响的话,车辆不应当会冲上路边的人行道上。     第二种情况,碰撞应当是几乎与摩托车尾部平面的,即使有那么巧,只撞上了摩托车尾部的一个角,在小车继续打右方向的过程之中,摩托车应当会产生逆时针旋转,这时候,摩托车尾牌的右边部位,不应该产生碰撞痕迹;摩托车在旋转过程之中,应当与小车车侧车身产生二次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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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假设你或你弟弟不会游泳,到一个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救生员的游泳池去学习,但是你或你弟弟由于没有使用救生圈,不小心淹死了,我认为,这个主要责任,在你或你弟弟!!”  那你就要小心了,千万不要以后发生这种事情,要上这里吵嚷!还有,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你和你的家人不长眼,掉进了一些没有沙井盖的下水道,市政公司是不需要负责任!按照你的观点,生活之中,是会有很多你对自己不负责任,自己不小心,而不需要别人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任的!在此,很善意地提醒你,在生活之中,千万要小心呀!      “你现在是做为伤者家属来发贴。假如像你弟弟这样违法驾驶机动车的把行人或其它摩托车给撞了,你会出于公义的角度站出发贴谴责你弟弟吗?”    老实说,我不会,但至少我不会出来作无谓的维护!!!  
  http://py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63&show_all_img=1无证驾驶是否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一书认为无证驾驶不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书中案例的案情如下:张某正在驾校学习驾驶技术,但还没有取得驾驶证。日,张某将单位的小汽车开出去郊区游玩。在一路口等红灯时,适有王某驾车超速行驶,距离过近,撞上张某的车,造成张某轻伤。        书中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张某无证驾驶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王某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    说无证必须要负全责的,为什么不对这个江西鄱阳法院网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一下?  --------------------------------  这个跟你弟那个没得比的,人家是红灯停在那里被撞的。就算他不停在那里,他也会在那撞上其他人和物。你说这个是无证人的责任吗。可况事故发生时他只是驾没驶。能叛无证驾驶的责任吗?    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你是感情战胜了理智的那种,你希望无非能多少捞回点好处罢了!不过我还是觉得你纠缠下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我并没什么恶意,只不过是以事论事。    你找律师什么的他也会觉得你没错,为什么呢,利益罢了。  官司打赢打输,他都是最大的受益者。你只要找他打官司就行了。  打输了他会跟你说中国司法黑暗。    醉驾,无证(没有事故安全意识),不戴头盔(对生命的不珍惜)  随意改道(事故的直接造成者)。我真的想帮你,但我又能怎样?  我说司法黑暗,但我的良心又不安。    我这边几乎几天就可以见一起摩托车跟其他车相撞的事故  撞人其本上都是跑了。  撞上其他的车就没那么幸运,受伤的总是他们
  你这逼,从游泳池到没有沙井盖的下水道,你这么希望你们全家不小心都进去,你这么举例也绕得太远了吧。    换了你弟弟违法撞人,你就去打酱油。你弟弟违法驾驶和别人撞吃了大亏你就来闹不平。就这些破事你弟弟本身就是大错还幻想全国人民都来支持你,如果法院真的不判你弟弟全责的话才是司法黑暗!!!看来你也只会发发白日梦!        
  相关事件  一人开摩托车,打电话,没戴头盔。具体怎么发生事故不详。  后面被大货车撞了下,人飞出当场死亡。据家人说交警方面有熟人才拿到7万块钱。    两夫妇开摩托车追赶班车,强行超车。结果被两车夹死!  最后认定是摩托车的责任,赔偿2.5万安葬费了事。家里两个小孩,一个坐牢,一个未成年。惨吧!但又能怎样?    
  回复“我是神风”:  http://py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63&show_all_img=1无证驾驶是否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  案例没有可比性?  人家在那里等红灯,是没有驾驶行为,无证证明不了什么!摩托车被人从后撞上,因为你是在驾驶过程之中,无证是非常重要的!    想捞多点好处?申请复核要等30个工作日,如今已过去了一个多月,伤者由于医药费的问题,被医院“建议”,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已经差不多两个月!一个从一进院就被下达病危通知书,和治疗过程中被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的伤者,意味着什么?  律师说,如果认同结果,按照植物人的标准,进行民事索赔,是比伤者不幸离去,数额要大很多的!  想捞钱?想捞钱为什么不直接进行民事诉讼,钱到手之后放弃治疗?!!!  伤者家属不需要同情,要是你觉得我偏激,你大可以绕道而行,为什么要对我一再举例说明的“事故责任责任认定与哪一方的违章行为多少无关,只与造成事故的原因和严重性有关”视而不见,坚持咬住“无证驾驶不得上路,上路的话,造成事故应该负主责——大家可以看看《交通法》,有没有“无证驾驶不得驾驶车辆”这一说法?但“醉酒驾驶不准驾驶车辆这一说法是有的!”——对于这一点,双方都存在这种行为,为什么这类人,不对小车司机这个行为进行指责呢?  大家醉酒后不准驾驶车辆,摩托车就算是撞了别人,能把人撞成重伤,撞死的机率有多大?同样,小车的机率有多大?  交通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保护弱者!摩托车伤为前车,司机被撞成重伤,在此案中,有发现从保护弱者出发,寻求有利伤者的证据吗?——家属提出质疑时,得到的回答是,“某些证据是可以忽略的!”而这些证据,恰恰是有可能对事故责任认定产生重要影响的!  一再攻击伤者家属的目的是为了想多捞点钱——如果是这样,前期小车司机主动支付医药费的行为,伤者家属有必要说出来吗?我不说的话,到时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谁证明你给过钱了!!!  其实真的不想骂人,但既然人家一再挑战耐性,就说一句吧:希望明天事情发生在你家人的身上,到时告诉我一声就可以,我尽自己的能力给钱你!不需要你想这种办法捞钱!  
  作者:眨眼情 回复日期: 11:41:13 
        我也会开摩托车    以后只要看到行人闯红灯    咱只要加速撞过去行了    反正不用负责任    说不定还能落个协助交通的美名  ====================================================你的交通法没学好。
  那些被我称为5毛的人,是我的猜想也罢,事实如此也罢,老实说,帖子点击量能够上万,我是很感谢你们的,如果不是你们把我那不知道沉到哪里去的帖子顶上来,我想,是不会受到如此大的关注的。    
  交警的认定没问题。有法有据。交通事故不是以伤的轻重来认定责任的。
  作者:天山太阳 回复日期: 16:47:54 
    交警的认定没问题。有法有据。交通事故不是以伤的轻重来认定责任的。    我有认为以受伤的程序来认定责任吗?  我的观点是: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看谁的违章行为比较多,而是看哪些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造成事故原因的过错行为的严重性来判断的。     在这起事故中,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前车变更车道(个人认有没理由,也没充分证据证明)和醉酒驾驶(前车被撞,前车司机的醉酒驾驶行为,是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另外,小车司机如果存在超速行为的话,这也应该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现在问题是:一、所谓的变更车道,经个人分析认为,存在太多不合理的地方;  二、根据现场痕迹,对小车的行驶速度进行测算,有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支持,但相关证据被忽略。
  这是网上一个有关货车撞断电杆的报道,从图片中来看,撞击后的情况跟现场的差不多,图片中现场也不见有刹车痕迹。http://www.hynews.cc/news//article_9676.html    对比一下:假设货车当时以10公里的速度撞向电杆好了(这么直的路,有没可能会这么慢的速度,大家自己想想),撞断电杆之后,货车还能开,假设像某些同志所说的,货车只是“撞破了点皮”——图片中货车的总重量,绝对有小车的5倍以上吧?那就是说,小车应该以50公里撞电杆,也只应该破点皮的。  实际上,小车撞成什么样子呢?看看技术报告的描述吧:  1、前护杠撞烂;  2、水箱撞烂变形;  3、散热风扇撞烂;  4、车头盖撞烂变形;  5、前左、右档泥板撞烂;  6、底板撞烂;  7、发动机罩撞烂;  8、前挡风玻璃撞裂;  9、右前大灯、转向灯总成撞烂,左前大灯、转向灯总成移位;  10、右前小灯撞烂;  11、大梁右前端轻微变形;  12、前车号牌撞变形。    其他的不说了,挡风玻璃由于震动而产生那样的裂纹,要多大的冲击力?要怎样才能把大梁撞得变形?
  从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角色看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间的关系  /?uid-9565-action-viewspace-itemid-2473  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在交警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情况下,不管是交通事故双方的当事人还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都应当澄清二个不同行为的性质和观念,一是交管部门作为一个交通管理行政部门的责任和其行为的性质,一是由交通事故侵权而引发民事赔偿相关当事人各方的行为及其性质。      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我认为,交警作为交通管理的行政机关其在交通事故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二个:一是作为断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技术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做技术鉴定,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以提供给相关各方作为赔偿的证据,但是《事故认定书》仅是众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不排除在其他相关证据足以推翻其责任事故认定的情形,这在新《道交法》实施后,法院推翻《责任事故认定》的情形已不少见;一是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违章行为进行行政的处罚。      交警在当事人双方民事赔偿方面顶多扮演一个调解人的角色,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没有一致意见,那么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权利便用尽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是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三是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违章行为是造成交能事故的原因,但并不是所有的违章都会引发交通事故,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违章行为,但并不是说无证驾车一定会发生交通事故,有证驾车就一定不发生交通事故,所以有无驾驶证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      分析事故原因时应将有无驾驶证先暂时放在一边,强调有无驶证都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谁有违章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谁就应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无证驾车人除无证驾车外在驾车过程中没有其它违章行为,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仅就其无证驾驶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是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有其它的违章行为,则应考虑其与事故因果关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绝不能武断认为:只要无证驾驶就有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但未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zuan/jtsg/2.html   日,四川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黄某驾驶的小轿车违章逆行,与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相撞。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张某重伤,驾驶员黄某轻伤,车辆严重受损,经济损失达80000余元。当地交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当时货车虽正常行驶无违章行为,但当时驾驶货车的却并不是驾驶员李某,而是其弟李某某,李某某无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为此,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议。  
黄某认为,自己虽然违反交通规则,但货车驾驶员是无证驾驶,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没有驾驶证就不该驾车上路,不上路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如果他是合格驾驶员就不会处置失当,也就不会发生这次交通事故。所以李某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至少是同等责任。当地交管部门虽认定李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无其他违章行为,但认为无证驾驶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李某兄弟找到了我,委托我对此事进行处理。在查明相关情况后,我及时与当地交管部门进行了协调,向他们阐述了我方的观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是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三是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章行为是造成交能事故的原因,但并不是所有的违章都会引发交通事故,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违章行为,但并不是说无证驾车一定会发生交通事故,有证驾车就一定不发生交通事故,所以有无驾驶证本身不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分析事故原因时应将有无驾驶证先暂时放在一边,强调有无驶证都应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谁有违章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谁就应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无证驾车人除无证驾车外在驾车过程中没有其它违章行为,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仅就其无证驾驶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是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有其它的违章行为,则应考虑其与事故因果关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绝不能武断认为:只要无证驾驶就有事故责任。  
当地交管部门最后听取了我方的意见,认定黄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后李某某因无证驾驶仅被处以1200元罚款。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一书认为无证驾驶不属于承担事故责任的事由。  书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   作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丛书      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因其涉及机动车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广受关注。修正案涉及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无过错时,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切身权益,因而关注的人士较多。《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法律丛书》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实践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为满足不同读者的学法用法的不同需求,结合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08年开始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组织实务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士编写的一套法律实务图书。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索赔指南》按索赔过程的前后顺序编排,详细为读者讲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索赔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上的法律操作办法,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司法人员判定赔偿责任的最佳帮手。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问题解析》则对于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等关键环节中的疑难问题予以权威解答。  《道路交通纠纷实用法律手册》收录了解决此类纠纷的常用有效的法律依据,同时精选了相关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常用法律文书和其他实用附录,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违章处理指南》则专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计,力求实用,收录常用执法规范,包括部分国家标准。同时由专业人士解析执勤常见问题,实用意义较大。
  再次综合此案的关键:  1、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比哪一方的违章行为多,而是看哪些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造成事故原因的过错行为的严重性来判断;此案中,个人认为,在事故认定书中表述的主要原因是:  1、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的车辆行驶,但此点受质疑,在回复中有相关的分析,大家可以对此作出客观的反驳;或者提供更多的质疑证据。  2、摩托车司机醉酒驾驶,此点个人认为,作为前车,是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但同样的行为,造成的影响应该比后车的影响要小。  3、小车司机醉酒驾驶。  4、小车的行驶速度,应该对此起事故的认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交警部门在有相关行业标准支持的前提下,忽略现场证据。  5、现场笔录中存在多处笔迹不符的地方(晴天,水泥,江鹤线及签名等),且天气情况不符;现场伤者位置不合理;摩托车在倒地状态下,空档灯亮,这一情况值得怀疑;综合上述,认为现场及现场笔录,存在变更、仿造的嫌疑。
  其实这跟杀人是一样的。只要醉驾枪毙都是应该的…
  楼主给出的照片不足,能否找个earthgoogle的卫星地图,帮忙标注一下在哪个地方发生的车祸? 另外,如果喝酒的地方在附近的话,请标注一下在哪里喝的酒.     并且,请把出事地点白天照发来一份, 我看之前发的白天的照片似乎和晚上对应不起来.      搞不清楚周围的环境是很难弄明白的.
  作者:强悍的苍蝇 回复日期: 04:05:41 
    楼主给出的照片不足,能否找个earthgoogle的卫星地图,帮忙标注一下在哪个地方发生的车祸? 另外,如果喝酒的地方在附近的话,请标注一下在哪里喝的酒.         并且,请把出事地点白天照发来一份, 我看之前发的白天的照片似乎和晚上对应不起来.            搞不清楚周围的环境是很难弄明白的.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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