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金牛区区富家碾村租了100个平方的建筑用地,盖了三层,跟村委会签的协议,租期50年,租金一次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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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ag=艾瑞-房产 - ->汕头司马浦镇大西洋村“被出租”的8亩地上,曾搞过不少项目。胡亚柱 摄
曾木宣留下了当时的“合同”原件
  围绕着一块8亩大小的集体建设用地,乌龙事件接二连三,让大西洋村民觉得匪夷所思。
  大西洋村民小组属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美西村委会。司马浦镇是著名侨乡、广东省重点工业卫星镇,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工厂聚集,车水马龙。大西洋村小组的两千村民,眼看周边形势火热,也涌动着发展集体经济的欲望。
  但该村小组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仅剩下一块8亩大小的建设用地,且据传已于23年前“租”给泰国华侨。此地紧邻广汕公路324国道,如今寸土寸金,若按市场价格计算,仅租金便可年入数万。
  不少村民指出,当年出租其实不明不白,既没有正式合同,也没有经过村民同意,遂提出将此地收归村民小组重新规划、利用。但希望归希望,有村民向南方日报(微博)记者反映:在现任村小组长的私自同意之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华侨日前已将此地转让,且新的改建计划正在实施。8月底,南方日报记者赶赴汕头潮南调查。
  “三无”协议租地8亩
  村民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土地虽于1988年“租”给泰国华侨钟惠容办厂,但当年出租情况不明不白,简直“离奇出格”。
  对于村民的反映,1988年担任村小组组长的曾木宣认为“基本属实”。曾木宣向南方日报记者坦承:“1988年上半年的一天,镇领导、美西村支书叫我去开会,说要壮大集体经济,引进华侨来我村小组租地办厂,建议将我们仅剩的11.9亩土地出租。我回来召集村民商量,但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表示反对,更没有谁同意我签订租地合同。不过,后来由村委会出面,将土地强行租给了钟惠容。”
  为了避免自己担责,曾木宣留下了当时的“合同”原件。南方日报记者仔细察看该“合同”,发现抬头为“征地协议书”,而内容反映的却是租地。
  协议书上,甲方为泰国曼谷青山制衣厂,乙方为大西(洋)村经济联合社。协议写着:甲乙双方为发展工业生产,促进家乡经济繁荣,积极引进“三资”企业,鼓励侨商到家乡投资办厂,兴办福利事业。经协商,乙方将广汕路边圩后洋田集体土地转让给甲方投资建厂,兴办实业性企业。根据特区政策规定,甲方使用土地权50年以下,每亩土地地皮应一次性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二万二千元整。签协议书日期为“日”。
  但奇怪的是,这份协议书上,既没有出现具体的土地面积,也没有甲、乙双方的任何签字或盖章,倒是与此事无多大关联的美西村民委员会盖下鲜红大印。南方日报记者找到几个时任村委会干部,均表示对此事“记不清楚”。
  大西洋村民认为:“土地是村小组的,村委会根本无权处置,这份合同是典型的无甲方、乙方、鉴证人的‘三无’合同,属无效合同,既不是租地合同,更谈不上是征地合同。”
  此后,因扩路需要,11.9亩土地缩成8亩左右。
  “租地”事实延续23年
  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泰国华侨钟惠容委托国内亲戚在这块土地上建房,但遭到村民强烈反对。工程进展不顺。
  直到1992年,大西洋村民小组收到钟惠容支付的一笔钱,村民情绪才有所缓和,工程得以继续。收下这笔钱的是时任村小组长钟汉南。钟汉南向南方日报记者回忆:“记不清这笔钱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总数是17万元。当时,村小组给钟惠容开具了收据,写明是租金。”
  村民反映:这17万元一直放在村小组,并没有发到村民手中。钟惠荣当时承诺,这块地上将来要办制衣厂,并解决村内劳动力就业问题,但钟事后并没有兑现。
  钟惠荣很快建好一栋4层大楼,每层约400平方米,其他地块则搭建成铁皮棚。23年来,这块地皮上搞过很多项目,获利不菲。据村民反映,“大楼开始搞过招待所,后来又租给美容美发中心。铁皮棚则搞过货运、印花厂、汽车修理等项目。华侨收了不少租金。”
  8月30日,南方日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大楼一楼门面标有欣旺超市、金莎美容美发休闲中心、侨贸货物运输公司、电脑培训等字样。铁皮棚内,则是忠诚汽车修配厂在经营。
  村民认为:“即使我们租地,华侨转租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也不对。”23年来,村民一直质疑土地出租的合法性。近两年来,不少村民更向各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要求收回土地,不过都没有下文。
  集体土地被私人转卖?
  有村民估计,按照眼下市场价格,这块土地价格差不多涨至5000万元。
  不少村民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在现任村小组长钟成潮的私自同意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钟惠容近日已将此地转卖给村民钟×武,且新的改建计划正在实施当中。南方日报记者实地暗访发现,原本在此营业的欣旺超市、金莎美容美发休闲中心、电脑培训等已经停业。而铁皮棚内的忠诚汽车修配厂也正考虑搬迁问题。店员说:“租期已到,出租方要收回房子。我们另找地方营业。”
  南方日报记者化妆成各种身份,分别给现任村小组长钟成潮、村民钟×武、泰国华侨钟惠容打电话了解情况。电话中,钟成潮承认:“这块土地的确已经卖了。不过,这都是前两任村干部的事,跟我没有关系。”钟x武的家人也表示已买下该地,正准备改建。钟惠容的家属则称:“这块土地已经转让,但价格并非外界传闻的那么多,只有几十万元。”
  大西洋村小组仅剩的8亩集体建设用地到底有没有转卖、改变性质?南方日报记者前往司马浦镇国土所核实。该所罗所长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一直属于大西洋村小组集体所有,从来就没有转让过。不管是谁,如果私自转让村集体的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我们也会彻底追查下去。”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承炼则认为:“如果认定土地出租行为有效,出租者肯定不能私卖土地,并且,在没有明确出租期限等条款的情况下,村集体随时可以要求收回土地。如果认定土地出租行为无效,村集体更可以理所当然地收回土地。”
  目前,众多大西洋村民正在谋划如何合理、合法地收回集体土地,并表示“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南方日报记者 胡亚柱 发自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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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安康视窗网六安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港澳台农家院“陷阱”:农用地上盖小产权房之疑“本庄园是政府扶持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齐全。”3月15日,北京市怀柔区某个“养生农家院”的销售员王先生向他的客户张千路推销这个“农委审批”的项目,“不到20万元即可拥有一个400多平方米的院子,其中带有一个3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还有一个阳光大棚。到时候和我们签一份租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就可以了。”   张千路是某老工业基地的退休职工,现在北京帮带小孙子,祖孙三代住着一个90多平方米的小两居,“老家的房子没别的,就是宽敞,来这儿住得真有些憋屈,我琢磨着,等孙子大点儿,让他单独住我们现在住的那间屋,我们老头老太太也是时候自个儿下乡休息休息,种点菜养几只土鸡养养老了。”张老说,“最近忽然有好几个农家院都给我们打电话,叫看房去。怎么都凑一块儿了?”   周末,张老儿子小张带着全家去看房。在顺义区和怀柔区交界处的一个村庄,小张找到了一个叫“碧水庄园[最”的大院,院门口对面的路边停着许多北京和河北车牌的私家车,还有公务用车。一群村民站在门口聊天,其中几个村民见有车停下,便围上来询问:“你们是来看房吗?和谁联系的?”院内传来几声犬吠,小张报上联系人姓名,村民走进路边一间平房把“售楼先生”小王叫了出来。   小王介绍,该处“农家院”是“京承现代农业园”的一部分,社区配套了可供业主免费采摘的果园、免费垂钓的潮白河野钓区,社区内还聘请了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人员,因此每月要缴纳160元物业管理费。在“样板间”,张老发现,这个社区实际上是一排一排整整齐齐的温室大棚,配套上了一个15平方米面积的管理用房。大棚加院落面积在一亩左右,400-1000平方米不等。而在其中一个样板间,开发商在配套管理用房外搭建了一个木屋,在大棚内也有部分地面做了硬化,摆上桌椅,成为“休闲区域”,还挖了一个小型鱼塘。“如果你们觉得15平方米的房子太小的话可自己加盖,建筑总面积不要超过95平方米,层高不能超过5.5米。”小王说。由于5.5米层高可隔为两层,这样一来,相当于可以自建一个地上两层面积总共在190平方米以内的小别墅,地下也可自建地下室。“上下水都有的,下水是在每户地下挖一个池子。电、煤气等都有,另外电话线、宽带等都可以自己申请安装。”小王说。   看完“京承现代农业园”项目,小张又驱车来到密云县与怀柔交界处的一个“景玉庄园”。该项目原是一个蘑菇种植基地,开发商直接在培育蘑菇的配套红砖房外墙上刷了灰色涂料,再转租出去。业务员马小姐指着一些锁着红黑铁栅门的院子称,该项目大部分院子都已经租出去了,每个院子带30平方米配套房。当张老询问可否多盖些面积时,马小姐表示,“我可以带你们去看一个新项目,是刚开盘的。”于是车子来到了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后面。该项目地段颇为隐蔽,两面环山,一面是农田,只有一面挨着村庄。但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竟然有不少看房的客户,成群结队地驾车来到这里。“因为现在刚开盘,所以你们可以自己挑,是加盖砖房还是小木屋,砖房是40平方米,小木屋是50平方米。这个项目租期有50年,因为这是公司先和这里原来的承包方签了剩下十几年的承包合同,另外又和村里续签了30年的承包合同。”与上一个“碧水庄园”项目直接和开发商签承包合同不同,该项目的承包合同是客户、开发商和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三方合同。   类似的“都市农场”、“现代农家院”、“养生庭院”、“原生态种植园”,几年来在北京怀柔、密云、房山等远郊区县纷纷开花。最近,这类广告更是密集出击,许多这样的“农家院”项目都宣称自己是经过当地农委审批,权益有保障的,“有的项目说是房子已经给盖好了,有的就光给搭个15-30平方米的小房子,说是农业配套设施,但空地上可以自己加盖房子,有的说是可加盖80平方米左右;有的说只要不超过大棚的高度就行。”部分“农家院”是和购买者签租房合同,部分则直接签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至于用地性质,这些“农家院”大多属于林地、耕地等农业用地。   按照销售提供的项目名址,记者发现有的项目的确得到区农委的支持,甚至接待过北京市领导参观视察。这些项目大都是以生态农业的名义获得审批。在农用地上盖的小产权房,会不会被当成违章建筑?张老对政策风险很是担忧,“买这样的房子能成吗?听说以前有小产权被拆的啊,最近还把查办案件不力的官员给拘进去了。这会不会有风险啊?有个农家院和那4个被拆的小产权房距离很近啊。”张老很纳闷。“我们这是农业园,房子才15-30平方米,是配套农业设施,和客户签的是土地承包合同,不是房屋租赁和销售合同,和房子没有关系。这本身就是合法的。他们那些违法项目是把房子建好了卖给你或租给你,那才是小产权。”销售王先生说。   尽管从价格上来说,张老所说的被拆的小产权项目之一——“水岸江南”2006年一期的三合院价格在20万到30万元,2008年建成的二期三合院,价格飙升到60万元,而如今这些“农家院”项目的售价基本不超过30万元,表面看来很便宜,实际上可能埋伏着陷阱。“水岸江南”等已拆除的小产权房项目由于是村委会单独开发或村委会和公司合作建设,并且购买者是和村委会签订租售合同,因此被拆除项目的业主们最后都获得了购房款补偿。然而如今的“农家院”项目只提供农业配套设施,本质上是农用地承包流转,如果购房人自行在农用地上加盖,有被当成违章建筑拆除的风险,且只能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而有的项目是公司先从村委会承包土地再分包出去,买房人只和公司签订合同,村委会和买房人没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下法律风险就更高了。 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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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出租教育用地建商场 租期50年租金1亿元
11月6日,《法制日报》六版刊发了《武汉大学创意园摇身一变成商城》一稿,披露武汉大学教育科研用地上将建起银泰百货的问题。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早在日,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泰)与武汉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项目合作协议,向武汉大学支付人民币1亿元作为搬迁补偿。中国银泰将免费使用、管理及经营1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期50年。
以武大名义获得审批
武汉大学建珞珈创意园的想法源于2006年,该项目于2008年通过了洪山区发改委立项。
武汉大学官方网站&武汉大学网&介绍,该项目由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学校打造这样一个创意园主要是体现高校在文化创意园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领中部文化发展潮流。
日,中国银泰下属企业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日,中国银泰与武汉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订立项目合作协议,中国银泰将负责将珞珈创意园设计、规划开发成综合商用物业。
日,湖北武珞创意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珞)成立,分别由中国银泰及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拥有83.33%及16.67%的权益。
公告表明,银泰百货执行董事兼主席沈国军拥有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本权益,而北京国俊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中国银泰75%的股本权益。
日,武汉市国土资源与规划局网站对武汉大学珞珈创意园一期建设项目(中部创意大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建设单位为武汉大学。
日,银泰百货以5650 万元收购湖北武珞的100%权益,湖北武珞成为银泰百货旗下全资子公司。
有律师指出,实际上这个项目就是以武汉大学的名义获得官方审批,银泰百货通过收购股本权益而后完成购物中心的建设,并有了经营购物中心的权利。
出租教育用地50年
武汉大学近日回应《法制日报》记者称,和中国银泰的合作具体细节涉及商业保密条款,不便透露。
而其所谓的商业机密,事实上在银泰百货发布的公告中早已披露。中国银泰与武汉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订立项目合作协议,向武汉大学支付人民币1亿元作为搬迁补偿。作为回报,中国银泰自日起免费使用、管理及经营该综合商用物业1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期50年,并有权按若干优惠利率租赁额外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银泰百货公告称,计划将珞珈创意园的物业用作经营大型现代化购物中心,投资总额估计为约人民币6亿元,50年年期结束时将物业无偿转让给武汉大学。
即便银泰百货早已宣称将在这一地块投资开商场,日,武汉市洪山区招商局网站发布的武汉大学中部创意大厦(珞珈创意园一期)招商启事,仍称这一项目的投资主体为武汉大学、武汉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看起来1个亿数目不小,但分摊到50年里非常少。&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珞珈创意园一期的规划用地面积为24923平方米,也就是37亩多地,银泰百货相当于每年花费200万元租金在这里建起了巨型商场。&在洪山区的黄金地段,很难买到这样大的地块,即使能买到价格也非常高,这个价格是非常便宜的。&
记者发现,连日来珞珈创意园一期施工仍在进行,裙楼外立面已基本完工。
湖北瀚海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明达表示,规划部门认为该项目还未完工,也未投入使用,暂时无法确认这个项目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的说法不能成立。虽然商场并未开业,但银泰百货已经招商,种种证据都可以表明,这块教育科研用地上在进行商业开发,土地用途已经被改变。
责任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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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租期内遭强拆
【9月13日,丰台区花乡羊坊村,对3家的建筑进行拆除。涉拆公司负责人称,相关地块系从羊坊村租赁,租期未满且没谈妥赔偿,但他们在未被通知的前提下遭,导致直接损失近亿元。9月16日,花乡政府宣传部回应称,行动系依法拆违,乡政府不会赔偿,建议涉拆公司走法律渠道解决与村里的经济纠纷。】控制员工后拆厂房涉拆的3家公司为北京波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峰公司)、北京东霖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和北京东俊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南五环附近的羊坊村。3家公司分布在万寿路南延线正在施工的马路两侧。9月15日上午,3家公司的厂房等建筑已成为废墟,破拆机械正在进行后续的拆除。员工老胡回忆,13日早晨5点多,厂门外来了10多个穿保安制服的黑衣人。后来,黑衣人越聚越多,强行将厂门推开,“也不说干什么的,强行把我们赶到一边,把手机没收了,不让动,不让说话。”老胡说,当时有好几个员工挨揍,他还来不及穿衣服,“左膝盖关节被踹了一脚,到现在还疼。”人员被控制后,破拆机械开始操作,将3家公司的围墙和建筑砸倒。老板称未接过通知3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春波、李春峰兄弟。担任波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永青说,公司被拆时他不在厂里,接到值班员工的电话才知道,对这次强拆他们完全不知情,“设备、存货和账本等都来不及转移,全埋在废墟里了”。他称,三家公司的建设共投入9000多万元,“初步估算直接损失近亿元,其他损失还在统计”。李永青和李春波表示,强拆的前段时间,羊坊村委会并没有找他们谈终止租地协议和赔偿的事。3家公司租期未满李春波出示的租地协议显示,日,李春峰与羊坊村的村企羊坊农工商联合公司签订协议,租下45亩地,租期为50年。此后,李春峰又于日,从羊坊村租下40亩地,租期为30年。李春波介绍,其公司早期在当地修路、创税,与羊坊村委会关系密切,每年正常交纳地租。但自2011年左右开始,公司和村委会关系疏离。村里要求3家公司搬离,腾出两块用地,双方协商赔偿无果。李永青称,由于南五环的一处涵洞是通往3家公司的唯一通道,2012年开始,村委会便派人在此设卡,阻止运输车辆通过。为此,3家公司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并开始拒付地租。回应依法拆违不会赔偿9月16日,记者致电羊坊村的村支书刘亚红,其拒绝就租地纠纷和拆除事件作回应。花乡政府宣传部回复称,今年6月经规划部门认定,万寿路南延线东、西两侧各5000平米和3700平米建设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花乡政府组织对其进行拆除。在拆除之前,通过企业多次联系企业负责人,负责人始终未露面,无法取得联系。宣传部称,本次违法建设拆除行动中,工作人员现场摄像记录,没有发生打人事件。拆除后,未动场内大型设备,部分物品已妥善保存并派专人看守,当日就与本人联系,要求其将物品取走,但始终未能联系上。拆违之前,是否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涉拆公司?花乡政府宣传部对此未回复。宣传部表示,涉拆公司与村委会的经济纠纷问题,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乡政府不会对其损失进行补偿。对于乡政府联系公司负责人未果的说法,李春波和李永青均表示,厂里每天都有员工值班,但是没有接到来自村委会和乡政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通知。李春波称,他的3家公司正准备启动法律程序,追讨强拆造成的损失。“租地的赔偿我们会找村委会追诉,但拆房的是乡政府,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我们认为,乡政府应该对此负责。”律师说法“拆违”变成“违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律师王优银表示,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都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应当依法明确认定该建筑系违法建筑,而对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应当履行的程序是由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优银指出,对于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而只是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本案中,乡政府在没有公告和限期要求、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拆除了建筑,已经将拆除违法建筑变为违法拆除,显然是严重违法的。其建议:“3个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乡政府的拆违程序违法,并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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