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公共政策的作用中民意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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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原生态民意”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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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民意表达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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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山东财经大学《公共政策》讲义:第九章 公共政策评估与监控
  本章要点:
  1、政策评估就是了解公共政策的结果,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并以此作为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据。一般而言,评估的内容包括政策成本评估、政策需求评估、政策效益评估、政策过程评估、政策影响评估。
  2、从政府干预的实质结果入手,按&组织者&的不同将评估模式分为三大类:效果模式、经济模式和职业化模式。政策评估与其他的任何公共行为一样,同样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科学的评估在于采取各种手段减少这些影响。用于公共政策评估的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3、政策监控是政策监督与政策控制的合称,是为了实现政策的合法化与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对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等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其目的在于保证政策系统的顺利运行,提高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促进既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提高政策效率。政策监控主体的作用内容和方式的不同,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系统、利益集团、大众传播媒介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控。公共政策监控过程包括政策制定监控、政策执行监控、政策评估和政策调整监控四个方面。
  第一节 政策评估概述
  一、政策评估的含义
  简而言之,政策评估就是了解公共政策的结果。政策评估有两个明显的任务,一是通过描述政策的影响来确定它的结果;另一个任务是根据系列的标准或者价值准则来判断一个政策是成功还是失败。罗伯特&哈维曼(Robert Haveman)认为政策评估研究的中心原则就是它关注公共部门的活动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安德森:&如果把政策过程看作某种有序的活动的话,那么,它的最后一个阶段便是政策评价。作为某种功能活动,政策评价能够而且确定发生在整个政策过程中,而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最后的阶段。&依这种看法,政策评估的目的是评价人们所执行的政策在实现其预定目标上的效果,该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政策所指向的问题,以及该效果的取得是政策本身的作用还是政策以外其它因素所导致的等等。
  那格尔认为,政策评价&主要关心的是解析和预测,它依靠经验性证据和分析,强调建立和检验中期理论,关心是否对政策有用,而主要关心的是把评价看成一种科学研究活动&。在这里,政策评估被看作一种分析的过程,评估者通过搜集相关信息,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和技术,对各政策方案进行分析,确定各种方案的现实可行性及优缺点,以供决策者参考。
  林水波、张世贤: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搜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有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在他们看来,政策评估不仅是对政策方案的评估,而且包括对执行情况和政策结果的评估。政策评估被看作是一种着眼于整个公共政策全过程的广博的收集资料、论证评价的过程。
  朱志宏:&就一项公共政策而言,发现误差、修正误差就是政策评估,换言之,政策评估的工作就是发现并修正政策的误差。&按照朱志宏等人的观点,公共政策过程是未来取向的,评估者凭借自己已具备的知识和经验,对公共政策全程跟踪观察,发现问题并随时纠正。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引领航行的导航员。
  可见,学者们对于政策评估概念的界定见仁见智,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观点:(1)政策评估的着眼点应是政策效果;(2)政策评估主要是对政策方案的评估,属于政策评估中预测评估的范畴;(3)政策评估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既包括对政策方案的评估,还强调对政策执行以及政策结果的评估;(4)政策评估就是发现误差,修正误差。(5)政策评估是广义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这些定义各有千秋,但我们更倾向于将政策评估主要看作是对政策结果的评估。政策结果有两类:一是政策的产出,二是政策影响。所以公共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并以此作为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据。
  政策评估作为对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是政策运行过程这一有机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政策评估对于改进政策制定系统,克服政策运行中的弊端和障碍,增强政策的活力和效益,提高政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意义深远.政策评估是检验政策的效果、效益和效率的基本途径;政策评估是决定政策去向的重要依据;政策评估是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政策评估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二、政策评估的类型
  随着政府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影响的深广化,政策评估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国内外学者依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政策评估进行了分类。
  宾汉姆(Bingham)和菲尔宾戈(Felbinger)把政策评估分为四类:
  (1)过程评估,主要关注政策被传递的手段或者项目被执行的方式。这种评价主要评价项目活动的效果和公众对服务的满意度。一般这些评价试图揭露执行管理中的问题。过程评价一般问这样一些问题:契约规定的职责被完成了吗?这个服务怎么才能做得更有效?
  (2)效果评估:这种评估是与特定政策的最终结果相联系的。主要关注一个项目或者政策的目标是否实现。也就是项目或者政策对目标群体产生了预期的结果了吗?这种评价比执行评价产生更早。此外有些效果评价也关注成本和效益,它与如此的一些问题相联系如,该项目的效益如何?假如没有这些项目目标群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大部分评价项目是这一类。
  (3)政策评价。这类评价是与政策或者项目对所要解决的基本的问题相联系的。也就是作为一个政策或者项目的结果,这类问题被减少了吗?
  (4)综合评估(metaevaluation)或者次级评估。这类评估是对评估研究结果的综合。他们在文献的结果、测量或者是趋势中寻找共同点。综合评估类似于文献回顾,他们积累大量的评估结果和材料,试图从中发现共同的模式或者规律。
  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则把政策评估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政策执行评估,包括内容摘要、政策的背景环境、原定政策主要特征总述、执行评价描述、总结与考虑;第二类是影响评估;第三类是经济效率分析;第四类是推测评估。
1、  政策评估从评估组织活动形式上看,可分为正式评估和非正式评估。
  非正式评估指对评估者、评估形式、评估内容没有严格规定,对评估的最后结论也不作严格的要求,人们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对政策做出评价。正式评估指事先制定完整的评估方案,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并由确定的评估者进行的评估。它在政策评估中占据主导地位,其结论是政府部门考察政策的主要依据。
2、  从评估机构的地位看,可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
  内部评估是由行政机构内部的评估者所完成的评估。它可分为由操作人员自己实施的评估和由专职评估人员实施的评估。外部评估是由行政机构外的评估者所完成的评估。它可以是由行政机构委托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业性的咨询公司,大专院校进行的,也可以是由投资或立法机构组织的或由报纸、电视、民间团体等其他各种外部评估者自己组织的。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各有其利弊,因此,在实践中,应把内、外评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
3、  从政策评估在政策过程所处的阶段来看,政策评估又可分为事前评估、执行评估和事后评估。
  事前评估是在政策执行之前进行的一种带有预测性质的评估。事前评估的内容包含三方面:对政策实施对象发展趋势的预测,政策可行性的评估,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执行评估就是对在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就是具体分析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情况,以确认政策是否得到严格地贯彻执行。事后评估是政策执行完成后对政策效果的评估,旨在鉴定人们执行的政策对所确认问题确定达到的解决程度和影响程度,辨识政策效果成因,以求通过优化政策运行机制的方式,强化和扩大政策效果的一种行为。它在政策执行完成以后发生,是最主要的一种评估方式。
4、  从评估的对象的多少来看,可分为单一政策评估和综合政策评估。
  单一政策评估是指评估者只对某一项政策所进行的评估。由于仅就某一项政策进行评估,因此在时间上和精力上都使评估者能够较深人地对该项政策的产出和影响进行详细的评估。但不足之处是仅就某项政策进行产出和影响评估,有时会把先于或于该项政策同时执行的其他政策的产出和影响也归于该项政策。复合政策评估是对一项以上的政策同时进行的评估。每一项政策都有其特定的性质,而且,各项政策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将一项以上的政策综合起来进行评估,能够考察政策的整体性效果,反映政府综合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复合政策评估的不足是每项政策产出量的计算较难,不能完整地反映每项政策本身的特点。
  三、政策评估的标准
  评估标准是衡量有关政策的利弊优劣的指标和准则。这些指标或准则,首先,必须建立在现实确实存在的、特定的、并需要在现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的评估问题之上。特定问题的确定依赖于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的评估问题必须是合适的,切合实际的;二是评估问题必须是有解的,即在现实条件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得以解决的。如果是无解,或现阶段无法求解的同题,评估就会成为徒劳之举。
  评估标准的选定,一方面与评估主体所持的价值观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须符合一定的技术条件,客观反映现实社会对政策的要求。政策评估既是一个事实判断和技术判断的过程,又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价值判断以事实判断和技术条件为基础。因此,政策评估是建立在事实标准、技术标准和价值标准基础之上的一项活动。
1、  政策评估的事实标准。
  事实标准是能够用数量值、比率关系、统计结果等手段来反映事物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存在状况。它常常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执行该项政策影响到多少人?能使多少人在这项政策中获得利益或者失去利益?这项政策需要投入多少财力、物力和人力?最终会持续多长时间等。事实标准要尽可能具有可测量的客观指标。在政策评估活动中,通过事实标准来体现公共政策在运行过程中到底在客观实际上对政府和社会施加了什么影响或产生了什么作用。
  政策评估中的事实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策效率。即政策的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效率标准的重点在于一项政策是否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有效的产出,&较好、较快、较节约的方法来执行政策,而不在于以较好的途径来完成政策目标。政策效率高低可以细化为三对关系:第一,投入与成本的关系。假如投入(如购买办公设备)高于市场价或过量投入,就显得不经济;第二,行政开支与业务开支的关系。对政策运行过程来说,直接用于服务对象开支的为业务开支,管理机构和人员自身的开支是行政开支。一般而言,行政开支过大,业务开支过小,是效率低下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三,人均开支和单位成本的关系。某项政策实施时占所在辖区居民人均开支过大,表示纳税人所承担的费用越多,单位成本过高,效率就低。
  (2)政策效益。政策效益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程度。政策效益通过比较政策运行时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对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政策效益评估的重点在于是否达到了政策预期目标。在进行政策效益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主客观的因素,突出政策预期目标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考察政策预期目标满足人们有效需求的程度,包括预期被满足的人数与实际被满足的人数,预期解决政策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的深度和广度。鉴于政策达到目标的程度与人们的主观感受和认识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效益标准在运用过程中,应考虑到主观因素对效益标准的影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保证评估的客观性。
  (3)政策影响。政策影响是指政策产出所引起的人们在行为和态度方而的实际变化。在分析政策影响时,应注意到人们的行为和态度的变化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近期的,有些是中长期的,各有不同。通过政策影响评估,分析政策运行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的变动,结合实际情况,衡量政府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或造成的后果。在进行政策影响的评什时,既要兼顾到某一项单一性政策与整体性政策之间的关系,又要考虑到正负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建设活动中应避免过度重视经济影响,而忽视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的行为,充分考虑到不同政策影响的类别。
  (4)政策回应性。政策对公众需求的满足程度。政策回应性的重点不在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形式方面,而在于政策的具体内容的实际效果。当然,政策回应程度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人们需求、价值与机会对政府系统输入程度与政府系统输出程度之间的对应性。不同的公众在同一时期的需求是不同的,而且公众的需求也是随时间和条件而变化的。因此需要政府加以比较,选择最需要最紧迫的问题作为回应的对象。对某一类公民而言,在某一项政策上政府可能没有良好的回应性,但从其他政策或总的政策方面看,政府已经考虑到了它的回应性,那就表明政策的回应程度还是高的。因此,回应性既要考虑到单一性政策的回应性,也应更多地考虑到复合性政策的回应性,而且应将复合性政策回应性作为衡量政策回应充分性的一个重要标准来强调。
  2、政策评估的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以技术手段、技术规范和技术工具为手段来服务整个政策评估活动,使评估活动建立在科学、客观与可信的基础之上。它常常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数量值和比率关系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收集和得出来的?是用访问座淡方法,还是用概率统计方法、科学预测方法、线性规划技术、系统方法等来获取和处理信息的?得到这些信息后,又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分析的?相关变量是什么关系?实际生活中,同样的事实标准,会在不同的技术标准衡量下产生不同的政策评估结果。因此,需要通过技术标准的适用性比较,根据政策评估问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标准,以便真实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
  技术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多样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共政策计估活动中不仅大量采用社会科学技术,如民意测验等,而且还经常使用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如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等,这样,政策评估主体应使评估标准技术多样化,有较多的选择。
  (2)系统化。一项政策或多项政策评估时,有时采用一种技术方法,有时采用多种方法。这就容易出现多种技术方法之间关联配套的问题,政策评估主体应把技术方法视作一个有机的、动态的整体,使之系统化。
  (3)数量化。现代数学的发展,尤其是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政策评估技术方法从单纯的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使用逐渐向以定量方法为主,定性定量相结合方法的方向转变,使政策评估活动的指标与判断常常由数值来表示。
  3、政策评估的价值标准。
  价值标准反映评估主体在评估活动中的倾向性准则和原则,建立在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与现实、伦理与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取向的基础之上。它常常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采用这一项政策,而不采用另一项政策?这项政策优先考虑什么,而不考虑什么?为什么这项政策要照顾到某一群体的利益,而不顾及到其他群体的利益?采用这项政策产生经济上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或政治上的风险之后如何进行取舍?在政策评估活动中,价值标准既不关注客观事实的状况,也不重视技术手段的运作,主要强调的是评估主体的一种信念、思想和理想追求,反映出社会公共利益和人们利益的实现程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总方向的符合状况。
  政策评估的价值标准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只有那些代表着先进生产关系: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阶级和社会力量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不论是对政府还是社会来说,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关系、满足人们的利益要求、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公共政策,就是一项进步的政策,能够得到人们的拥护和支持;相反,若是落后的或反动的政策,肯定会遭到人们的反对,最终归于失败。人们的利益要求,最重要的是经济利益要求,而经济利益以及其他许多社会利益的满足都要依靠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对政策进行评估,最能体现人们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2)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指政策结果所表现出来的与该项政策有关的成本和收益在社会不同群体或阶层中间分配的均衡程度。社会公正标准反映出政策成本和收益在不同集团或阶层中分配的公平程度,衡量政策的实施给社会和社会成员带来的影响、造成的后果和作用程度等。政策成本和收益在不同群体或阶层中分配的公正程度,实际上是指特定群体或阶层所承担的政策成本与其从政策实施中所得到的补偿之间的比例是否适当,与其他集团或阶层相比是否相当。众所周知,一项公共政策的实施,很难当时就真正做到公正,总有一部分人的利益需求得到满足而积极支持,也有一部分人的利益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加以反对。因此,作为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程序,让人们更多地了解政策的实际情况,主动地参与政策制定活动。这样即使有些政策不能直接满足人们自身的利益,也可以得到他们的谅解和支持。同时,应通过政策调整和政策配套,使利益受到损失或约束的人们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一定的补偿。
  (3)社会可持续发展。政策在制定与执行过程中,须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政治利益的关系,协调好环境(包括社会和自然)与资源、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政策活动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价值准则。
  在政策运行过程中,无论是事实标准、技术标准,还是价值标准,在具体应用中都很少仅仅使用单一的标准,而是使用一组或复合的标准,而这一组标准或复合标准通常是彼此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一个体系。另外,在为某项政策设立评估标准时,很少单独使用事实标准、技术标准或价值标准,而是将三者有机地配置或综合起来加以使用,只不过使用时各有侧重罢了。
  第二节 政策评估的过程和模式
  政策评估是一种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的活动,是一个有规律可循的系统过程。虽然评估活动步骤会因为评估类型的不同而不尽相同。但是,只要是正规的、科学的政策评估,一般都要经过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
  一、政策评估过程的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政策评估在实施以前必须进行周密的组织准备工作,这是评估工作的基础和起点,也是评估政策得于顺利进行和卓有成效的前提条件。组织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是政策评估计划阶段的逻辑起点,也是贯穿整个筹划、实施和总结三阶段的总指向,它包括明确:为什么要对政策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有什么用?
  2.选定评估对象。由于政府层级的不同,涉及诸多的政策评估对象,这就需要根据评估主体的意愿和客观现实具备的条件来选定评估对象,以利于达到评估所要达到的目的。
  3.制定评估计划。一是明确评估所需的时间,初步规定评估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二是圈定评估的范围,在何种范围内进行政策评估活动;三是确定评估标准与方法,明确政治标准、经济标准、社会标准和伦理标准在评估活动中的地位,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等;五是确定评估目标,明确评估的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简言之,评估方案应将评估的五个基本要素,即评估者(主体)、评估对象(客体)、评估目的(出发点)、评估标准(准则)和评估方法(手段)都包括在内,使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策评估系统。
  4.挑选和培训人员。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理论研究过程,它对评估人员的理论素养要求很高。换句话说,评估人员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将直接影响评估的质量。因此,必须选择适当的评估人员,提高他们的理论分析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构建具有较高水准的评估队伍。
  (二)实施阶段
  实施评估是整个政策评估活动中最为重要的阶段,实施评估工作的好坏与评估活动的成败紧密相关。实施评估阶段关键是一些具体调查方法和评估方法的运用,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有:
  (1)利用各种调查手段,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等方面的信息。为了保证所获信息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准确性,需要综合采用各种科学方法来收集信息,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查阅资料法;调查发;个案法;实验法等。
  (2)综合分析政策信息。就是要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那些有关政策的原始数据和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类、统计和分析。
  (3)综合运用适合的评估方法,对政策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论。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评估者应该坚持评估材料的完整性和具体分析的科学性两个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政策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阶段
  结束阶段是处理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的阶段。首先,要自我检验统计分析评估信息所得出的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度。其次,让评估结论与政策设计者、决策者、执行者、参与者会面,以便发挥评估的诊断、监督、反馈、完善和开发功能,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结束阶段政策评估者需形成书面形式的评估报告,提交给有关领导和实际部门,使之了解一项政策实施的最终情形,及时根据情形决定政策的继续、修改、中止等。评估报告除了对政策效果进行客观陈述、对政策进行价值判断、提出政策建议以外,还应包括对评估过程、评估方法和评估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必要说明,对评估工作的优缺点进行总结,为提高今后政策活动水平服务。此外,结束阶段还要注意妥善处理决策者与评估者之间的分歧,实现决策者与评估者之间对评估报告的最大限度的协调。
  二、影响政策评估的因素
  政策评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是客观地衡量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政策评估面临种种不确定性包括政策目标的不确定性、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政策行动与环境变化影响之间因果关系的模糊性以及评估信息和经费的限制、有关机构人员的抵制等等困难和障碍,很难客观真实的反映政策的实施效果。具体说来,影响政策评估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主观因素
  1、评估者的主观故意。
  政策评估者出于各种可能的不良动机,有意识地夸大或者缩小、掩盖或者曲解评估中的某些事实,或者混淆评估中的某些是非和原则,以求实现某种特殊的目的。这些评估者可能试图通过评估程序得出事先设定的结果,经由合法的评估形式将评估引向自己期望的方向,因而使得评估结果从形式上看周全、科学但是内容却是失真的模糊的。他们可能以表象取代事实,以形式取代研究,以政治取代科学,以社会目的取代政策目的,以获取资源取代政策目的等等。
  2、政策评估方式、方法和规范不完整。
  不论哪种类型的评估,都是政策评估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科学的评估应该是这几种评估方法的互相协调,按需适时运用。但在实际过程中,内部评估、正式评估、委托评估使用得较多;有些政策评估由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自己来评估,且多带有工作总结的性质,导致评估结果成绩多于问题,或者成绩实、问题虚,成绩主要、问题次要。而外部评估、非正式评估、非委托评估使用得较少。这就造成评估形式之间的不协调,妨碍政策评估的公正性与全面性。而且,还存在着评估方法不科学的现象:有的评估本来应该首先使用定量的方法,然后再使用定性的方法,而现在却直接使用定性的方法。有的评估本来应该进行实地调查,在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而现在却用第二手资料甚至第三手资料来做评估依据。另外,评估过程不规范。有些政策评估缺乏必要的方案设计和认真的调查,凭印象,以偏概全,就简单匆忙地下结论。
  3、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的不重视和不配合
  政策评估的活动需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支持和配合。但在实际评估中,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出于自己的利益,往往对政策评估活动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如提供政策运行的信息不完整、接待评估人员和填写有关评估问卷不认真,严重的会进行干扰和抵制。特别是对于那些作出错误决策或者那些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犯了重大错误的机构和人员来说,他们就有可能竭力抵制政策评估或使评估活动半途而废。
  (二)客观因素
  1.政策目标的多样化与政治化
  政策目标是评估政策的主要依据和前提。通常,单一的政策目标比较清晰,容易评估衡量;不过,复合的政策,其目标是多元化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这样,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衡量目标的主次轻重就会显得困难。而且,有些政策目标设定的出发点不在于解决问题本身,而是建立在满足政治要求(如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突出政绩的需要、解雇相关官员的需要等)的基础之上,这就使目标无法定位于解决实际问题上,使政策评估难于用纯粹的科学标准来衡量。同时许多政策目标难以量化,有时决策者还有意用含糊的、不太确定的形式表达政策目标,甚至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政策目标还可能发生变更,所有这些都增加了评估的难度。
  2.政策信息、资料不公开,使外部评估困难重重
  准确的政策信息资源是高质量评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政策评估而言,最基础的应该是掌握相关的政策信息和资料。但在实际生活中,准确而相关的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的缺少可能会妨碍政策评价者。政府一般习惯于传统的思维运作方式,对政策信息和相关资料公开设置障碍,往往以保密为由拒绝发布应该发布的政策信息和相关资料。而对于评估者来说,或由于信息系统不完备,或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收集手段或措施,便无从获悉相关政策信息, 即使获得了,其信息和数据也残缺不全。这样,外部评估和非正式评估无法有效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势必影响其政策评估的科学性、可靠性。
  3.政策评估缺乏经费支持
  政策评估活动既需要一定数量的评估人员的参与、必备的物资和充裕的时间,又需要相关经费的资助。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除委托评估能够有委托组织提供一定金额的经费外,其他的评估活动形式所需的费用很难及时得到全部满足,有的则完全筹措不到经费。在这种情况下,评估要保持正常地开展活动就显得困难重重。
  4.政策结果衡量困难
  政策评估往往是以政策实施和政策结果的因果关系为依据的,但是现实的问题往往是复杂的,人们很难充分证明一种客观情形的产生源于某项公共政策的实施。而且,除政策的经济效果之外,政策的社会效果以及政策影响有时很难用数量衡量。特别是是政策行动与环境改变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易确定,因为除政策行动的影响以外,现实社会状况的改变还受到政策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犯罪率的降低可能是预防犯罪的政策的结果,也有可能是社会经济状况好转的影响。
5、  评估客观数据的不确定。
  评估所需要的客观数据有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缺陷,这是由政策条件和认识能力局限性决定的。因为政策实施过程是不可重复的,也不是严格控制外部条件的,因而,所收集的评估数据可能不是精确的。
  三、政策评估的模式
  在西方政策评估实践中,有各种各样的模式。
  韦唐博士从政府干预的实质结果入手,按&组织者&的不同将评估模式分为三大类:效果模式(effectiveness models)、经济模式(economic models)、和职业化模式(professional models)。&效果模式由一个相当大的、各不相同的团体组成。除了传统的目标达成评估(goal-attainment evaluation)外,效果模式还包括附带效果模式(side-effects evaluation)、无目标评估(goal-free evaluation)、综合评估(comprehensive evaluation)、顾客导向评估(client-oriented evaluation)和利益相关者模式(stakeholder model)。&经济模式与效果模式的不同在于前者总是关心成本,而后者是忽略成本的。经济模式的两个基本变种是生产率模式(productivity model)和效率模式(efficiency model)。职业化模式并不直截了当地关心评估的内容,因为它把重点放在了执行评估的人身上。最著名的职业化模式是同行评议模式(peer review model),用这种方法,举个例子来说,就是教授评估教授、工程师评估工外科医生评估外科医生。
  1.目标达成模式
  目标达成模式是探讨评估问题的传统方法,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目标达成评价。关注的是结果与由政策(项目)目标是否一致;(2)影响评价。关注的是结果是不是由政策(项目)所造成。应用目标达成模式要按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明确政策(项目)目标及它们的真正含义,并将它们按重要程度加以排序,再把它们转变成可以测量的客体;第二,测定这些预定目标实际上可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第三,弄清楚政策(项目)促使或阻碍目标实现的程度。可见,该模式是以预定的政策(目标)作为评估的标准和组织者,评估的主要任务是判断预定的政策(项目)目标是否已经实现,以及项目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目标的实现。
  同任何方法一样,目标达成模式有它无可替代的优点,也有它鲜明的缺陷。韦唐对此作了具体的阐述。在韦唐看来,存在三个主要理由去推崇目标达成评估:一是体现了民主。目标达成模式是以预定的政府政策目标作为评估的对象,政府预定的政策目标是公开而法定地被人民代表在政治议会上所采纳,体现了政治过程中的民主。同时,政治目标是在责任感之下制定的,政治官员在制定目标时会更多地考虑民众利益和可利用的资源。二是提供客观的评估标准。目标达成模式以既定的政策(目标)作为标准,以项目目标来判断项目结果,所以可以避免评估者在评估项目的价值问题上持个人的主观标准。三是具有简单性。这个模式只包含两个主要的问题,即结果是否与目标一致?结果是否由政策(项目)所引起?
  韦唐认为,目标达成模式的缺陷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忽略了成本。政策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等各种资源,这些资源在目标达成模式中完全被忽略了。第二,在目标不清的情况下难以运用。而政策目标的不确定性又是政策分析中常常碰到的问题。第三,不考虑意料之外的结果。目标达成评估只考虑预定的项目目标的结果,而忽视那些偶然发现的结果或意料之外的结果,这是片面的做法。第四,忽视了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隐秘议程的作用。目标达成评估将官方宣布的、表面的预定目标作为评估的标准,而忽视政治游戏现实中的一些重要东西。比如,官方宣布的目标可能仅有象征性意义,并不打算真正去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目标达成评估往往是无效的。第五,忽视实施过程。目标达成模式只关心项目结果,而实施过程则被看作是一个黑箱。
  2.附带效果模式
  附带效果模式正好解决了目标达成模式的&困境&,即关注非预期的、预料之外的政策效果。附带效果是指项目目标范围之外的影响,与主要效果&&政策制定者有意识地想要得到的主要实质性影响&&相区别。附带效果模式的特征是预定目标仍然是基本的&标准&,但是要充分考虑到附带效果的存在。
  要认识附带效果,应该把政策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反常效果和零效果相区别。反常效果是指产生的与预期目标完全相反的结果;零效果是指政策在目标范围内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反常效果和零效果都是产生在目标范围之内,而附带效果则是产生在目标范围之外。
  在人们的印象中,附带效果似乎带有贬义,但它并非总是有害的,也可能是有利的。附带效果可以是预期的,也可能是非预期的。一些政策分析家甚至认为大部分政策效果在决策做出时是非预期的。附带效果不管是否有利,都是综合评价政策活动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受到重视。项目可能产生副产品,副产品反过来组成或产生新问题,从而又产生新的政策(项目)。韦达夫斯基写道:&越来越多的公共政策是关于解决过去政策的结果。&因此,有关附带效果的信息对于任何一个政府政策的综合性评价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不及时发现与及时解决将可能导致更复杂的问题的出现。
  附带效果评估遭遇的主要挑战是判断价值时应用的什么样标准。对此,韦唐也没有明确的分析。但他指出,应勾划出主要效果并由委员们和其他评估的使用者去明确它们的价值,计算全部价值的方法是将知道的每一个单独附带效果的价值与主要效果价值相加或者相减。
  3.无目标模式
  无目标模式最初是由米歇尔&斯克里文设计出的,他猛烈抨击评估者沉迷于预定的干预目标,被牵着鼻子走。无目标模式的关注的是结果&&不管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结果。评估者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观察政策实施,然后找出所有相关的效果。无目标模式对政策效果持广阔的视角,它帮助评估者全面关注结果,尤其是一些可能被忽视的结果。无目标模式与政策效果模式的主要区别是:附带效果模式仍然是&基于目标&之上的,同时辅之于对各种附带效果的考察评估;而无目标模式则完全抛开政策的预定目标和其他事前标准,只分析研究结果,单纯判断结果的价值。
  可见,无目标模式是针对目标达成模式忽视附带效果,在目标模糊时束手无策的弊端而提出的。因此,其应用领域也十分广泛。但是,它完全忽视评估标准和预定目标,只依赖于决策者和权力使用者的公正判断,这显然容易导致主观因素的介入,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性。此外,这种模式在实践中还存在难于操作上的困难。斯克里文认为,项目的效果要和顾客以及受影响的人们的需要相比较,但评估者如何查明需求呢?从方法论上来说,找出需要比描述结果更困难。
  4.综合模式
  综合模式的评估范围比目标达成模式广泛得多。该模式认为,评估不应只局限在已得到的结果上,而至少应包括执行,甚至还包括计划。综合模式与目标达成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目标达成模式关心的是预定的和实际的结果是否相符,而综合模式除了关心结果,也包括判断政府干预的计划、决策和执行阶段。
  从系统论的观点看,公共政策可分为&投入&、&转换&和&产出&三个阶段。综合模式又在每个阶段中区分了描述和判断两个范畴。描述范畴又细分为意图和观察;判断则分成标准和判断。整个干预过程被分成了12个单元,如表1所示:
表  综合评估模式框架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综合模式将整个评估活动划分得细致而全面。每一阶段全面而细致的描述为评估工作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从信息到判断,步步递进,使主观判断建立在客观描述基础之上。而且,在每个阶段,政策价值的实现都被衡量到了。因此,这种评估模式是相当完整的。但是,综合模式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只关注官方的具体目标,不重视成本等。此外,模式的12个单元的设计在实践中很难理解,也很难操作,因而使综合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受到阻碍。
  5.顾客导向模式
  顾客导向模式将政策干预对象的目标、期望、关心甚至需要作为评估的组织原则和价值准则。顾客导向评估的核心是项目是否使目标群体的关心、需要和期望得到满足。
  什么是顾客导向?奥斯本和盖特勒在《改革政府》中指出:&顾客导向的政府&向顾客提供选择,&把各种资源直接交到顾客手中,让他们选择服务的提供者,从而开始让顾客坐到驾驶的座位上&,并且&为顾客建立后果负责机制&。可见,顾客导向评估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公共行政在市场领域为顾客提供物品与服务,顾客表明对服务供应的态度会导致服务交付的改进和顾客满意度的提高。应用顾客导向评估的关键是定位政策(项目)的顾客,得出顾客对项目的看法。顾客导向模式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的哪些部分应该被评估,它允许进行广泛的、多样的评估。价值的多元化是顾客导向模式的一个显著特征。评估者会要求顾客对服务的某些方面做出判断和发表看法,而不同的顾客的需要和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肯定是不同的,顾客可以在评估中表达不同的意见,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观点。
  顾客导向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体现了民主和参与。由顾客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评估公共服务,使顾客处在主动的位置上,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服务;通过参与评估,顾客可以对服务的供应者表达他们的需求和不满,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服务供应者,并使之提供更加符合顾客需要的服务。这种模式也使得评估更容易为政策制定者或服务提供者所使用,并使他们清楚地了解顾客的需求和不满,从而最终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至于顾客导向模式的应用领域,韦唐指出:&顾客的价值标准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评价,比在受规章限制的政府干预的评估中扮演更占统治地位的角色。&也就是说,顾客导向评估主要应用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领域。但是,顾客的价值标准是以个人利益倾向为准,顾客个人价值的多元化难于形成对政策总的看法。而且,顾客导向模式要获取顾客的看法和需要,则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因此,顾客导向模式不能成为评估的唯一模式,而只能起补充作用。
  6.利益相关者模式
  利益相关者是指所有对政策(项目)的目标和执行感兴趣,并对其具有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它和顾客导向模式相似,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顾客导向模式关心的对象是受影响的一组利益群体,而利益相关者模式关心的是所有对象。应用利益相关者模式首先要找出卷入或对项目的出台、执行和结果感兴趣的主要团体和个人。
  利益相关者是一个范围广的概念,这一模式也没有明确界定其范围。下面我们借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对其开发合作项目所作的评估中对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来帮助我们对利益相关者的理解。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包括:(1)目标群体:从计划/项目的结果中最终收益的那部分目标人群;(2)直接受益者:一般是指在承担由特定目标群体所指导的开发任务的同时,可加强其能力的、直接的受益人群;(3)直接管理者:指那些负责保证按计划产生结果的计划管理者及政府职员或联合国执行机构的雇员;(4)资源提供者:负责向计划/项目提供资源的国家政策制定者及预算部门、UNDP、投资人以及其他开发合作伙伴;(5)外部咨询顾问、供应商以及其他对计划/项目提供支持的人或机构;(6)在本计划/项目环境中可能受到计划/项目结果影响或对其感兴趣的其他机构(私人实体机构、社会组织)。
  利益相关者模式有许多优点,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知识性。利益相关者养成对附带效果和执行障碍的看法为评估者提供进一步研究的知识。(2)应用性。传统的目标达成模式的评估结果往往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因为评估者处于孤立地位。而利益相关者模式提高了被关心团体的真正利益被评价的机会,使信息更符合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真正需要,提高了评估结果应用于实践的可能性。(3)目标管理性。利益相关者模式为没有目标或目标不清楚的政策评估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策略。在利益相关者模式中评估者应描述各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观而无需作任何评判,而最好把其留给。利益相关者去做。利益相关者模式的缺陷有忽视评估成本、耗费资源、缺乏对利益相关者的明确界定、信奉实用主义理论等。
  7.经济模式
  同效果评估模式相反,经济模式最典型的特征是关注成本。经济模式可以分为生产率模式和效率模式。
  (1)生产率模式。生产率,简单地讲就是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如何判断生产率的高低?韦唐在以色列政治学家德洛尔(Y. Dror)提出的政策评估常用价值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形成了以下10条准则:①过去&&已经取得的生产率和过去的相比较?②国内比较&&同一国家或行政区域相似组织间生产率的比较?③国际比价&&不同国家相似组织已得到的生产率的比较?④水准基点&&和过去最好的经验相比已取得的生产率如何?⑤目标&&已取得的生产率符合政治主体的目标吗?这个结果与政府的目标一致吗?⑥顾客期望&&满足顾客的需要吗?⑦利益相关者期望&&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吗?⑧职业准则&&生产率满足已被接受的职业准则吗?⑨最小化&&生产率是否满足最小化的要求?⑩最优化&&生产率是否与最优化模式一致?
  (2)效率模式。效率通常被当作公共行政的价值。西蒙在他的《行政行为》(Administrative Behavior)一书中说道:行政人员应用实际问题的标准之一是效率。资源、投入、在行政人员的支配下受严格限制&&他的功能是有效地应用提供给他的有限的资源使政府项目的产出最大化。
  效率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测量:成本-利益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在成本-利益分析中,项目的投入与产出都用货币单位测量;而在成本-效益分析中,投入用货币单位而产出则根据真实效果计算。
  经济模式是在经济学方法被引进到政策科学领域后迅速形成并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它克服了所有效果模式的共同缺陷:忽视成本,从而把成本即政策投入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评估范畴。经济模式在现代政策评估中因为数字的精确性而广受推崇。但是,必须注意,经济模式不是万能的,它在对政策的社会影响、象征性的效果和软目标等无法用数字精确表达的项目的评估是无能为力的。此外,它忽视了民主社会政府干预的其他价值准则,比如公正、公平、民主等。
  8.职业化模式
  职业化模式指职业人员根据他自己的价值准则和执行的质量标准来评估其他人员的执行情况,主要是同行评议,如律师评估律师、教授评估教授、外科医生评估外科医生等。同行评议特别着力于对评估对象作一个全面的质量判断,在一些技术性领域,政治官员们把规划和讨论专业性的技术问题留给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员去完成。实施同行评议首先要选定同行。这个同行应该是具有比被评估的同事具有更专业的知识的专家,并且他们是独立的,并没有实施这一领域的工作;其次,评估者于被评估者应相互作用,评估者应认真考虑被评估者的观点,而被评估者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职业化模式主要应用于公共生活中的一些目标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领域。
  第三节公共政策评估方法
  一、公共政策评估方法的演进
  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评估需要,产生各种不同的政策评估方法。美国学者古巴和林肯依据时间先后将评估方法的演进分成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从1910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这一时期评估方法的标志是 &测量(Measurement)&。评估的重点放在技术性测量工具的提供上,以实验室内的实验为主,政策评估者相当于技术员。因此可以说,政策评估就是实验室实验。这种评估方法的不足在于,过分重视测量和实验室评估研究的结果,没有顾及到这种实验室评估的结果能否运用到活生生的现实活中。
  2、第二阶段。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至1963年,这一时期的评估方法的标志是 &描述(Description)&。除仍保留技术测量的特性外,重点强调描述的功能,政策评估者逐渐变成了描述者。因此,可以说政策评估即实地实验。这种以客观事物为取向的描述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过分强调政策评估的价值中立,而实际上,调查活动本身就有意无意地包含着评估主体的价值偏好。
  3、第三阶段。从1963年至1975年,这一时期评估方法的标志是&判断(Judgement)。强调政策评估者个人的主观追求和计划,认为政策评估者不仅要把科学的实验室研究的方法与实地调查的方法相结合,而且还体现出个人对政策目标价值结构的判断,强调个人价值的重要性。
  4、第四阶段。从1975年以后,这一时期评估方法的标志是&回应的一建构性评估&(The Responsive Constructivist Evaluation)。这一模式的焦点不是目标、决定、结果和类似的组织者,而是诉求、利益和争执,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第四代评估模式分享着一个结果性的信念:价值多元主义。由于不同的判断在面对同一个事实性证据时引起利益相关者价值上的冲突,因此,必须重视政策利益相关者的内心感受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利益和争执等回应性表达,使评估者扮演起问题构建者角色,通过与利益相关者的讨论、回应,使政策评估者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对问题的共识。这样,协商就是第四代评估的标志,在政策评估活动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回应的一建构性评估&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l)确定政策评估中的利益相关者;(2)按照每一利益相关者的不同情况,选定评估项目的构想、声明、考量和问题;(3)了解和说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构想、声明、考量和问题;(4)在讨论的基础上,使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构想、声明、考量和问题尽可能达成共识;(5)对于无法或没有达成共识的评估项目,采取协商议程妥善处理;(6)收集和提供协商议程所需信息;(7)设置论坛供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协商之用;(8)提供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报告,通过沟通,增加构想、声明、考量和问题上获得共识的可能性;(9)通过持续不断的评估,寻找构想、声明、考量和问题尚末解决的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得以解决。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基本方法
  用于公共政策评估的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近几十年来,随着政策科学的发展,各种新的评估方法不断涌现,大大丰富了评估的实践活动。帕顿在《政策分析和规划的初步方法》中指出,许多专家对最近几十年的评估方法进行分类,已有100多种方法被确认。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类:
  (一)定量评估方法、定性评估方法与定量定性结合评估方法
  1.定量评估方法
  由于公共政策评估活动中,有不少内容涉及数量与统计,如评估对象人员的配置、财力和物力的安排、时间的使用、政策备选方案的数量、决策前召开座谈会的次数、政策对社会组织和人员所导致的损益程度,都与一定的数字有关,评估人员能够通过客观指标状况反映出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说明公共政策需要使用定量的评估方法。定量的评估方法具体包括实验方法、准实验方法、非实验方法、折扣、成本效益分析等。
  当然,定量评估方法的使用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评估纠纷与争论,避免评估活动中过于偏重主观价值的倾向。用事实和数据说明评估问题易使评估对象接受评估判断,最终与评估主体一道尽快地就评估结论达成共识,结束评估活动。
  2.定性评估方法
  不管在何时何地,公共政策的评估活动,都无法离开人们特有的观念与思想,这就使不同的评估人员形成并产生自身的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政策评估标准。所以,公共政策评估活动中仅用客观指标的定量评估方法无法真正反映事物的本质特性,体现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的主观意愿,还需要依靠定性评估方法。定性评估方法包括脚本法、德尔菲函询法等。通过定性评估方法,弥补定量评估方法的不足,能够对无法进行客观指标量化的政策进行恰当的评估,最终达到有效评估政策的目标。
  3.定量定性结合评估方法
  有的公共政策适合用定量评估方法,有的公共政策适合用定性评估方法。而有的公共政策的部分内容适合定量评估方法,部分内容又适合定性评估方法。对于这种政策,就需要用定量定性结合评估方法。定量定性结合评估方法是指,在评估活动中把定量评估指标与定性评估指标,按照一定的权重拟合形成综合评估结果。根据定性评估指标得分对定量评估结论进行校正,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的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定量定性结合评估得分=(定量指标评估分数x权重)+ (定性指标评估分数x权重)
  定量定性结合评估方法既发挥了定量评估方法的长处,又避免了定性评估方法的不足,使评估活动更多地得到人们的认同,评估结论更易被评估对象所接受。
  (二)对比评估方法
  对比评估法指的是评估者根据政策运行过程的不同时段,进行前与后、始与终、始与中、有与无等状况之间的比较,从而观测到政策目标与政策效果、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差异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将动态与静态、局部与整体、价值与效果有机地组合起来,反映出政策评估的基本特点和本质要求。该方法主要包括 &前一后&对比评估法、&目标与效果&对比评估法、&始一终&对比评估法、&始一中&对比评估法、&有一无&对比评估法。
  1.&前一后&对比评估法
  &前一后&对比评估法,就是将政策实施前评估对象的状况与政策对象接受政策后发生变化的新状况之间进行对比,从中测量政策产出与政策影响。这是一种定量分析法,它通过一系列的客观指标进行前后对比,使评估人员能够发现政策执行前后之间的变化程度。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评估对象的变化,一方面依赖于特定政策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可能与特定政策的作用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将评估对象变化的程度全部归因于特定政策作用,可能会夸大特定政策影响力,忽视其他政策和社会其他非政策因素的影响。
  2.&目标与结果&对比评估法
  &目标与结果&对比评估法,就是将政策主体所制定的政策目标与最后政策结果之间进行比较评估,从而得出政策过程最后实现政策目标程度的评估方法。这是一种定量定性结合分析法,它通过一系列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来认定政策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并根据政策实施结果,进行相互间的比较分析,找出目标与结果的差距。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仅仅依靠目标与结果方面的指标难以真正发现存在的问题,因为,有些偏差可能是政策执行所造成的,而不是政策制定造成的。
  3.&始一终&对比评估方法
  &始一终&对比评估方法,是将政策对象的初始状态与最终状态进行比较,通过发现两者的不同,找出差距的一种评估方法。这种评估方法的不足在于无法完整地反映出整个政策执行过程的状态。
  4.&始一中&对比评估法
  &始一中&对比评估法是将政策运行开始时的状态与执行到中间时的状态进行比较评估的一种方法。这种评估方法和&始一终对比方法的不同在于选择政策运行过程的阶段范围上,前者将评估的范围选择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后者选择在政策执行过程后。通过&始一中&对比评估法能够基本上反映出政策执行开始时的状态与执行中的状态的差别,从而发现问题并及时作出调整。
  5.&有一无政策&对比评估法
  这一方法是在政策执行前和执行后这两个范围内,分别就采取某一政策和不采用某一政策两种情况进行前后对比,以确定被评估的某一项政策的效果。这种评估方法的优势在于发现测量政策的作用程度,有效地将被评估政策的&纯效果&从政策执行后产生的总效果中分离出来。
  实践表明,没有一种适合任何情况又能取得最佳效果的政策评估方法。所以,评估方法的使用,一定要结合具体的评估对象、评估阶段和评估环境,根据特定的条件,选择一个最适合该政策问题并在时间允许范围内可以完成的方法。
  (三)实验法
1、  实验评估。
  实验是系统控制政策行为的过程,它往往通过项目组内的不同类型政策行为之间的差别,来获得关于政策结果变化源头问题的答案,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实验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对实验处理的直接控制(激励)。通过直接控制实验处理政策行为,将各种处理的差别最大化;二是对照(控制)组。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组,一组(实验组)为接受实验处理组,另外组(控制组)不接受处理或接受与实验组不同的处理;三是随机分配。随机分配使各组和各成员选择的偏见最小化。实验评估一般包括四个基本的步骤:一是明确项目的目的,以便使分析能够有参照的标准;二是找出或者建立能对目的的实现程度进行测量的数量指标;三是确定实验样本;四是分析实验结果。实验结果是否具有可接受性一般可用&内在有效性&和&外在有效性&来衡量。内在有效性主要是指项目本身是否能够获得明确的结论;外在有效性是指实验是否具有推广价值。通过社会实验,用精确的方式反映出特定政策行为是否会导致特定结果的产生。但它的缺陷是人为选择的社会实验条件,在有的地方或时候不具有代表性,而且,对政策过程评估过于简单化。
  2、准实验评估。
  在实验方案受到费用、委托人的需求以及测量等问题时,可以采用准实验的方法。准实验方法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比较常见的有单一小组多次实验、无控制组前后测试等方法。
  (四)影子控制法
  在缺少重要的分析证据基础时,通常可以依靠专家、政策执行者和政策对象(参与者)的判断来对政策进行评估,这称为影子控制法。
  1、专家判断法。
  在专家评估中,专家各自采用的实际方法不同。通常是通过请专家访问政策或项目实施地点来测量该政策或项目,专家非正式地搜集数据并提供判断意见。这个方法的优点是:一
  方面,由于专家知识专业化强,对某项政策的效果可以分析得比较透彻,视野也比较开阔,往往有较强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专家相对于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政策对象来说可以说是某项政策的局外人,因此,他们有可能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评估。当然,使用专家判断法效果的好坏与专家能否站在客观的立场,秉持负责的精神进行评估,与专家专门知识的深浅等密切相关。
  2、管理者判断法
  管理者判断也叫自评法,它是政策执行人员自行对政策的影响和实现预期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这种方法有明显的缺点,执行人员参与政策过程,政策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其声誉和工作,囚而不免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往往会隐恶扬善、夸大成绩,失去客观公正性,这不仅违背政策评估的初衷,也势必影响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另外,作为执行者从事评估往往代表某一机构的局部利益,这使得评估容易片面化,并带有浓厚的主观随意性。最后,政策评估是一项繁杂的工作,要求评估者具备理论知识,熟悉某些专业的系统训练,这往往是执行者所不具备的。
  3、对象评定法。
  主要是由政策对象通过自己的亲身感受对政策效果予以评定的方法。政策对象是政策的直接的承受者,他们对政策的结果和实施过程有着与局外人和执行者不同的感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些政策是否具有成效很大程度上他们最有发言权。如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成效,农民最有发言权。但是,由于政策对象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的差别,他们可能缺乏从整体上对政策进行判断的基本知识。
  第四节 公共政策监控
  政策监控是政策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或功能活动,它贯穿于政策过程的始终,制约或影响着其他各环节,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中,由于信息不充分、有限理性、既得利益偏好以及意外事件,使得政策方案不完善、误解、曲解、滥用政策或执行不力,直接影响到了政策本身的质量及执行结果。因此,必须对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加以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制定出尽可能完善的政策,保证正确的政策能得到贯彻实施,并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偏差。这样才能提高政策绩效,实现政策目标。
  一、政策监控概述
  政策监控既是政策过程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政策过程中起着信息反馈的作用。对于政策系统来说,主要是通过政策监控子系统及监控活动,来确定政策方案是否合理、合法,找出政策目标与执行手段之间、预期政策目标与实现政策绩效之间的差距,发现问题之所在,并从中寻找解决问题新办法,如调整政策目标、加大执行力度、重新配置资源等。
  (一)政策监控的含义
  政策监控是政策监督与政策控制的合称,是为了实现政策的合法化与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对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等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其目的在于保证政策系统的顺利运行,提高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促进既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提高政策效率。
  政策监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特定主体。政策监控的主体即从事监控活动的个人、团体和组织,它是一般政策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系统、利益集团、大众传媒以及人民群众等所组成。然而,政策监控主体有其特殊性。首先,不同层次的政策由不同层次的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负责制定、执行、评估及调整,政策监控的主体也因而随之有所不同,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其次,政策监控在政策过程的不同环节之中由不同的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负责实施,因而政策监控的主体就表现出了多样性的特点。
  第二,政策监控具有特定的客体,即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终结以及承担这些功能活动的个人、团体和组织都属于监控的对象。政策监控的主体与客体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它们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监控与被监控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互相交叉、重合,呈现为复杂的网络状的结构。例如,立法机关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它同时又负有对下级立法机关(及人员)及相应的执行机关(及其人员)的监督与控制。但是,由于立法机关的权力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权力,立法权来自于大众对政权的支持与认同,所以,即使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受一定的机构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与控制。由此可见,在政策过程之中,政策监控的主体往往同时也是客体,二者处于复杂的相互作用之中。
  第三,政策监控表现为一个活动过程,而不是一个孤立的活动环节,它是由监督、控制和调整等功能活动所成的动态过程。
  第四,政策监控具有目标指向,即保证政策系统的顺利运行,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质量,促进现实政策目标的实现,提高政策效率。
  (二)政策监控的分类
  政策监控是一种多样化的活动,可以从不同角度对政策监控进行分类。
  1、按照政策监控在政策过程的所处不同阶段,政策监控可以分为政策制定监控、政策执行监控、政策评估监控和政策终结监控四种。
  2、按照政策监控的时间的不同分布分类,政策监控可以分为事前监控、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三种。
  3、按照政策监控的层次分类,政策监控可以分为自我监控、逐级监控和越级监控三种。
  4、按政策监控的主体分类,政策监控可以分为立法机关的政策监控、行政机关的政策监控、司法机关的政策监控、政党系统的政策监控、利益集团的政策监控、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三)政策监控机制
  所谓的政策监控机制,简单地说来就是政策监控子系统的运行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监控主体的构成及其发生作用的内容与方式。根据政策监控主体的作用内容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系统、利益集团、大众传播媒介以及社会舆论的监控等。
  1.立法机关对政策的监控
  立法机关不仅是最重要的政策制定主体,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政策监控主体之一。在西方各国,根据议会对政府政策进行监控的权威大小和地位高低,可将议会的政策监控分为一级(如英国的议会至上型)、二级(如美国的三权制衡型)和三级(如法国准议会制有条件的议会监控型)。立法机关政策监控的活动内容及其方式主要表现:
  (1)依靠法律监控公共政策。无论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还是实施,均不得违背法律,也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否则,均被视为非法。也就是说,立法机关所制定及其所废止的法律为公共政策提供了框架,从而成为对公共政策的强有力的制约。
  (2)以听取和审议预算、决策、立项等,对公共政策的内容、规模、方向等加以监控。立法机关有权审查政府的有关报告和计划,所要听取和审议的报告与计划主要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家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须审议的还有计划的主要指标(草案)、国家预算收支表(草案)和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草案)。立法机关通过对上述报告的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对公共政策产生强烈影响,并实现监控的目的。
  (3)通过对政府的人事任免权、不信任投票来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产生影响。各国政府的主要组成人员大都需经议会批准才能得到正式任命。议会运用这一权力,不但旨在防止被任命者与公职的要求和利益相冲突,更是借此积极影响行政官员的政策主张,从而达到监控公共政策的目的。例如,总统制国家的立法机关对总统提名的高级官员具有监督审查权;内阁制国家的立法机关对政府首脑具有直接选举的权力,对其他重要官员免职具有监督同意权。内阁制国家的议会还拥有对出现政策失误的政府进行不信任投票的权力,它也是迫使政府改变政策的一个重要方法。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拥有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等权力。
  (4)以质询和诘问等方式对公共政策加以监控。质询即是由议员或代表在立法机关中就与公共政策的实施有关的事件向政府有关机关及主要有关负责人发问并要求予以作答的方法。由于质询和诘问都是由法律赋予议员(代表)的权力,公共政策的有关执行者对此无权避而不答,所以,质询和诘问也是立法机关影响公共政策的强有力形式之一。
  (5)通过视察、检查和组成针对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而对政府各部门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国宪法一般都规定,立法机关及其代表有权视察和检查政府部门的工作以便在这种日常性的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以此来督促政府各部门改进工作。
  此外,在两院制国家中,两院之间对公共政策相互进行的监控。像英国,上院(贵族院)对下院(平民院)通过的议案虽无直接否决权,但却可通过最长6个月的延搁权力来影响下院通过的公共政策。而美国,&任何一项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两院决议、命令,必须分别获得两院多数同意&。
  2.司法机关对政策的监控
  司法机关的职责与使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西方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指法院,而我国不仅包括法院,还有检察院。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审查、提起公诉、审判等行为,对严重违反国家政策的人员实施法律制裁,对政策的执行起着强制性的制约作用,从而达到政策监控的目的。司法机关的政策监控在各国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司法机关对公共政策的监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裁定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与原则是否合法;(2)依法裁定公共政策的内容是否合法;(3)依法监督政策的执行是否合法。由于政策灵活性和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使得政策执行领域的情况颇为复杂。司法机关在这一领域的工作在于依照法律裁决执行的过程、方法、手段等是否违法,若有违法行为则坚决督促其改进甚至停止执行,同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裁决。
  由于司法机关的权力具有被动性,即只有利害关系人请求后才行使,主要体现的是&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因此司法机关的政策监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利害关系人没有向司法机关提出请求,那么即使政府机关及其人员在政策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也是无能为力的。
  3.行政机关对政策的监控
  由行政机关的实施政策监控是一种纵向的监控,主要是上级主管机关对下级执行机关工作的指示、检查、布置、督促等。由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政策监控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是行政管理机关的监控,或称一般行政监控。它是根据行政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权中产生出来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关的一种监督和控制,因而成为整个行政管理链条的一个环节。这种监督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中央政府对所属部门及地方政府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控制;(2)综合部门的政策监控;(3)主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控。
  二是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控,即行政监察。与前述一般的业务性的监督、检查有所不同的是,这种监控是由有关专门的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控,其内容侧重于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其对象是自然人而非法人,即它只能对具体的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查处,而不能针对某个机关或部门。
  4.政党对政策的监控
  政党系统可以简明地划分为执政党(也可以包括参政党、多党联合执政等形式)和在野党两大部分,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执政党,在野党对公共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一般说来,执政党的政策监控大都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将自己的成员选入立法机关、通过影响立法来影响并监控公共政策的制定。通过这种途径,该党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纲领、路线、方针等都可以在公共政策中得到反映,这种方式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就是非常强烈的。
  (2)通过将自己的成员列入各级政府机关及政府各部门中以影响政策的实施。这是执政党实施政策监控的另一种强有力的形式。如在西方,执政党一般不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而是以政府首脑的名义发挥间接作用。
  (3)由于执政党事实上控制了各种权力机构,它就可以动用从党纪到国法的各种形式对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进行检查、监督、奖惩、任免或绳之以法等等。
  (4)执政党还常以其所影响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它所掌握的大众传播媒介等制造各种舆论,从而对公共政策的各个环节进行有力的控制与监督。
  在野党在公共政策的监控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监控的主要方式有二:一是由于在野党可以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占有一定的席位,因此能够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政策过程施加一定的影响,并加以制约。比如,美国的在野党虽&无权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但有权在议会内外批评执政党的内政外交,发挥监督、牵制政府施政的作用,并组成后备政府,随时准备取而代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相比,参政党即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权力较大,从而政策监控的力度也较大。二是在野党也可以动用其所影响的社会力量如社团组织、新闻媒体等对国家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监督。
  5.利益集团对政策的监控
  利益集团是以特定的利益为背景而进行经常性活动的组织,如工会、各种行业协会等。它在政策过程中的主要作用在于:一是以各种方式将社会的变化及该集团的要求表述出来,以期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采纳与实施;二是将国家的意志和信息传达给社会并对其加以管理,构成一个中介体。
  在西方,利益集团对政策的监控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正如英国学者F&F里德利所说:&我们正在走向一个参与民主制时代,在利益表达和公民权利保护上的重点已经转移到了各种团体协会上去了。公民越来越少向议员、议会行政专员和行政裁判所申诉,而是求助于他们自己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并通过这种组织来寻求司法解决。行政决策过程中的非官方中间人的事前介入要比官方机构的事后监督重要得多。&
  游说活动是各种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的主要方式。在美国,游说活动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该修正案规定:&国会不能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有四种游说的方式:
  (1)接近。为了影响决策,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必须首先接近决策者,让他们倾听你的问题,知道他们各自的个性、了解他们的助手和他们本人怎样展开工作,以及他们想收到的信息的类别。
  (2)提供信息。一个游说者应掌握以下三种信息:法律程序的知识;有关在讨论问题的专门知识;本问题中所涉及团体的信息。游说者们必须花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他们所关心的议案的进展情况。此外,游说者所提供的信息(包括技术报告和分析材料)必须准确、适时,这种信息提供给议员们在立法辩论和国会演讲时用,这就起到了国会工作人员的作用。
  (3)基层动员。这是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动员选民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对议员施加压力以影响国会的一种方式。其做法是给议员写信、寄明信片、拍电报、打电话等。此外,向某些报纸提供新闻分析或社论,然后将有关剪报寄给有关议员,也是一种动员策略。
  (4)提供竞选支持。游说成功的关键越来越依赖于竞选赞助,而由于竞选费用的增加,议员们也必须更加依赖来自于利益集团的赞助。以赞助竞选为条件以换取特定的投票承诺被认为是一种&粗鄙&策略。相反,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则长期赞助在任的国会议员,至于如何回报则让议员们自己去理解。如果一个议员不断投票反对某个有组织的利益集团,那么这个集团就可能在以后的选举中赞助他们竞争对手。
  利益集团通过它们的种种活动,对公共政策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它试图阻挠、反对、迟滞不利于自己集团利益的法规、政策的通过与实施;另一方面,则极力争取通过、实施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法规、政策。
  6.公众和大众传媒的政策监控
  作为一个个体,公民在对影响自身利益的政策表达特有的要求的同时,就对公共政策给以一定的监控,以减少、纠正或避免公共政策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损害。公民对公共政策的监控方式主要表现为面访、写信、发E-mail、投诉和提起诉讼等。
  大众传播媒介对公共政策的监控。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传播信息、揭示事实真相、增长知识和扬善抑恶的作用。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所形成的社会舆论,及时纠正错误、处理问题,对公共政策合法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的监控,揭露事实真相,督促政府改进不足,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公众对政策的监控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的形式来实现的。社会舆论是公共意志的集中反映,即它体现和表达了公众的利益、愿望与要求。社会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因各国国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民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社会舆论的力量可能会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社会舆论对政策监控要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除了保证它的相对独立性外,还要有其他监控主体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的密切配合,如日本著名的一些行贿受贿案件,就是在新闻记者获得蛛丝马迹后,经过深入的采访和调查,揭露出来,但最终还是得经过司法机关的审判才能将其绳之以法。行政和法律手段的监控与社会舆论的监控的紧密配合,刚柔并济,才称得上是完整意义上的政策监控机制。
  我国政策监控机制由以下几个方面所组成: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政策监控、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策监控、司法机关的政策监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策监控,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政策监控以及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政策监控。由上述各方所构成的政策监控子系统足以确保正确政策的采纳、实施和运行,从而也可以保证政策绩效的提高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政策监控的过程及方法
  (一)政策监控过程
  公共政策监控是一个有机的活动过程,它贯穿在整个政策运行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始终,因此,对政策运行过程产生直接的影响。
  公共政策监控过程包括政策制定监控、政策执行监控、政策评估和政策调整监控四个方面:
  1、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监控。
  在政策制定阶段,一些因素的出现容易导致政策制定上的缺陷:(1)决策者个体有较强的利益偏好,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决策者群体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能力结构配置不当,年龄结构配置失衡;(2)决策所依据的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能满足决策所处理的公共问题;(3)决策程序没有遵守严格的和科学的规范,容易引发必经程序的疏漏;(4)决策方案不完备,没有进行有效的筛选;(5)所制定的政策偏离客观需求,政策目标选择错位,无法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由于上述因素的出现,使整个政策制定过程存在着诸多的隐患或不足,容易导致政策偏差,产生政策失误,影响政策质量。这就需要对政策制定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做到政策制定过程民主化、科学化和合法化,避免政策目标的偏差,从实际需要出发,有效地处理真正的公共政策问题,
2、  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监控。
  政策执行过程是资源重新配置和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各种利益主体,包括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实际接受者,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政策执行活动施加影响,企图左右政策执行的方向。这样,就需要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强有力的监控,使政策执行实际目标不能偏离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有效配置政策执行中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时间等资源,提高对政策制定目标的认识和理解,协调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实际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使政策执行过程真正做到有效,合法,实现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
  一般而言,大多数政策活动通过政策制定阶段和政策执行阶段已经基本结束,政策监控的任务也随之完成,但仍有不少政策活动需要经历政策评估活动和政策调整活动。因此就有必要进行政策评估过程监控与政策调整过程监控。
3、  对公共政策评估过程的监控。
  公共政策评估是对政策的结果、效率、效益等做出判断的活动。由于政策评估活动既有内部的评估,也有外部的评估,因此,对不同评估形式的监控要求会有差别:内部评佑活动的监控要求主要体现为评估过程是否真实可信、评估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的评估知识与技巧、评估标准是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评估结论是否公正合理等;外部评价活动的性控要求则反映在评估信息是否客观全面、评估环节是否完备合理、评价方法是否具有可行性等。考虑到内部评价活动和外部评估活动存在着的各自缺陷或不足,内部评估活动监控和外部评估活动监控也随之出现相应的缺陷或不足,因此,有必要把内部评价活动监控与外部评估活动监控有机地结合起来,弥补缺陷,纠正不足,使政策评估过程的监控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实现政策评价的初衷与目标。
4、  对公共政策调整的监控。
  考虑到政策目标在选择或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执行难以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再加上其他的政策资源和政策执行方式,也无法使原有政策继续进行下去,因此,就有必要对政策进行调整。在政策调整过程中,需要对以下问题监控,纠正调整过程中易出现的偏差:一是目标调整。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出于主观的意愿,不是出于客观实际的需要,提出政策预期目标的调整问题,使本来可以实现的目标提前中止,无法实现;二是人员调整。对正在有效执行政策的人员进行随意性调整,使政策执行无法继   续。三是财力和物力调整。由于财力和物力计划上的偏差,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短缺,而又没有办法根据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充。鉴于这种状况,政策执行过程被迫中止,政策目标也随之无法实现。
  通过对政策调整的监控,分清应进行政策调整的问题和不应进行政策调整的问题,解决它们各自存在的问题,使符合客观实际需要的政策调整问题真正得以解决。
  (二)政策监控方法
  关于政策监测有哪些方式,政策分析学者的说法不一。邓恩认为,政策监测有社会系统核算、社会实验、社会审计和综合实例研究四种方式。这些方式可以从控制类型和所需信息类型这两个特征来加以对比,如表所示:
  四种监测方式的主要对比
 监测方式
控制类型    '
所需信息类型
社会系统核算
  社会实验
  社会审计
  综合实例研究
  直接控制和定量
  定量或 定性
  定量或 定性
任何可获得的/最新的信息
  最新信息
  最新信息
  可获得的信息
  罗西等人在《项目评估方法与技术》一书中则认为,项目监测(政策监测)有如下三种主要的形式:过程或执行评估、日常项目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绩效测量和监测。
  1.社会系统核算
  社会系统核算是允许分析人员对主观和客观社会状况变化进行监测的一种方式和一套方法。社会系统核算这个词来源于美国国家技术、自动化及经济进步委员会的一篇报告。该委员会的这篇报告建议联邦政府建立一套 &社会帐户系统&,以与国民经济账户系统配合使用。社会系统核算的主要分析因素是社会指标,即利用社会指标进行分析。社会指标既可以用于监控如城市化程度等客观状况,又可以用于监测对市政服务的满意程度等主观状况。社会指标除了可以对州(省)、市一级的变化进行监测外,也可以对全国的变化进行监测,还可以用于监测社会变化的特殊领域,如污染、医疗保健及工作生活的质量等方面。
  2.社会实验
  社会实验是系统控制政策行为的过程,它可以获得关于政策结果变化源头问题的近乎准确的答案。社会实验往往要故意放大一个小的精心挑选的项目组内的不同类型政策行为之间的差别,并在向未测试项目作大规模投资之前估计它们的后果。它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并因此而被提倡和广泛使用。
  3.社会审计
  社会系统核算和社会实验的一个共同局限是,它们都忽略了政策执行过程或者将其过于简单化&&社会审计可以部分克服这一缺陷。社会审计清楚地监测着投入、过程、产出及影响之间的关系,其目的是试图&跟踪资源投入,从开始投放到资源被接收资源的目标群体感受到为止&。社会审计已经被兰德公司和国家教育研究院的分析人员用于分析教育政策和青少年政策,它可以帮助确定政策结果到底是政策投入不足导致的还是由于资源或服务偏离了预定目标群体或受益者引起的。
  4.综合实例研究
  综合实例研究这一监测方式包括对执行公共政策的过去努力的结果进行系统的整理、对比和评价。许多公共政策问题领域(从社会福利、农业和教育到市政服务和科技政策)都用综合实例研究来综合地处理信息。综合实例研究还被用来评价关于政策过程和结果方面的政策研究的质量。与综合实例研究相关的可获得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政策形成与执行的案例分析、阐述政策行为和结果联系的研究报告。当该方式应用于案例分析时,它可能以案例调查方法为基础。
  5.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有规律地提供关于政策或项目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来监测政策或项目过程的重要指标,在政策或项目的管理中是一种有用的工具。这种反馈使管理者在问题出现时采取正确的行动,也能为政策或项目各方提供项目执行状况的有规律的评估。因此,政策或项目监测的一种形式就是整理政策或项目的日常信息系统,以便获得、编辑整理和定期总结回顾相应的资料。这样,政策或项目监测及评估便成为与人类服务项目共存的管理信息系统(MISs)经常提供以下信息:客户对所提供服务的意见、员工提供的服务、诊断或项目参与的理由、社会人口资料、治疗和花费、结果状态等等。管理信息系统如此提供的资料,能同时为管理者和评估者使用。
  6.绩效监测系统
  结果为本和绩效评估是当代西方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这特别突出地表现在美国《1993年政府绩效和结果法案》上。这个法案要求联邦机构说明项目的目标和报告项目执行的结果,并为所有机构提供了一个七年的执行期限,到2000财政年度为止,要求所有机构都要规范报告制度。联邦的许多大型街区项目也要求绩效测量和报告,许多州也立法,对州机构强加了相似的要求。在这样的压力下,许多非营利机构也要启动绩效测量系统。综合各种绩效测量(绩效评估)系统及评估方案可以发现,这些系统与MIS系统有共同之处,都包括搜集、报告和解释相关信息,以说明项目绩效某个主要功能,尤其是送达服务的情况。和信息管理系统一样,人们也期望绩效测量成为日常性的和连续性的项目活动,用以促进管理、产生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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