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绩效工资怎么样评价小科教师工作量与语数外教师工作量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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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MASTER…'S
硕士学位论文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及分
配方案调查研究
论文作者:张海艳
指导教师:雷万鹏教授
学科专业:教育学
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Investigation
andallocation
implementation
primarysecondary
SubmittedinPartial
Futfillmentofthe
M。s.inEducationalAdministration
for Degree
Requirements
ZhangHaiyan
PostgraduateProgram
Administration
Educational
University
Supervisor:LeiWanpeng
AcademicTitle:Professor
Signature:
硕士学位论文
⑧MASTER’STHESIS
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
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
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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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探讨.
本​文​分​析​了​我​国​实​行​教​师​绩​效​工​资​混​乱​的​原​因​,​教​师​绩​效​工​资​面​临​的​难​题​,​并​提​出​解​决​教​师​绩​效​工​资​难​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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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国光第二中学招投标领导组
俊民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评方案
关键词: 发表时间: 浏览量:1219
&第九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材料
俊民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评方案
(俊民中学第九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安教[2013]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赵志敏
副组长:王松龄、苏东跃、李荣春、刘剑艺
成 员:陈建全、林雪月、吴小龙、陈剑波、李文刚
&&&&&&& 李安娜、苏建春、李连煌、李文辉、董继捷
二、分配原则
学校按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优质优酬,注重绩效;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认定
教职工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21号)有关规定,根据我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标准工作量。教学人员课时不满标准工作量,但承担学校委派的其他相当的教育教学或后勤岗位工作的,视为满工作量。详细认定参照《俊民中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实施方案》(见附件三)。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认定
根据安委教[2011]53号《安溪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我校行政人员工作量如下:
校长、书记免于兼课,副校级领导兼课4节,处室正主任每周兼课5节,处室副主任每周兼课6节。超过上述标准的,计为超工作量。
学校督导员(从学校行政岗位退居二线的视同督导员)按《安溪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10]20号)担任相应的工作量:
1.正校级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须任课4节以上或听课6节以上,并协助其它相应工作。
2.凡未达到退任督导员年龄(指完中校、职校、进修学校53周岁以下,初中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51周岁以下)的原学校副校级和处室领导干部必须任课,副校级督导员每周4节以上,处室督导员每周6节以上。
凡未按上述规定履职的,其绩效工资一律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即学校绩效工资总金额&全校教职工总数,下同)的80%。
四、项目设置及分配
教职工的津补贴以学期为单位,在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完成学校既定工作量的前提下,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根据闽政办[号、闽教人[2010]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师德师风奖、出满勤奖、班主任津贴、超工作量津贴(超课时、代课、早晚自修、课间操等)、各类岗位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值班值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段长修等)、教育教学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各类奖教金、其他超工作量补贴(监考、命题、评卷)等项目,以上项目分配完后,剩余部分再平均分配。
1.基础绩效工资
期末考核合格的教师均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为全校绩效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按个人现任职称发放。
2.师德师风奖
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奖励200元/学期,如有违法乱纪等则按安教[2009]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方案见附件五)
3. 出满勤、请假、病假绩效分配
①出满勤者,发放满勤奖300元/学期。
没有出满勤的教师则根据《俊民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见附件一)的有关标准扣发,扣完为止。
②请产假的老师在法定假日期间师德考核合格的,享受基础绩效工资。
③长期病休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以上②③超过法定休假期间的或超过请假时间没有正常上班的,按《俊民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见附件一)标准执行。
4.班主任津贴
①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评,按《俊民中学班主任考评条例》(见附件二)进行考评,并计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贴。
②学期巩生率为100%的班主任奖100元;巩生率高于98%的班主任奖50元。(注:高中实验班不参评)。
5.各类岗位、超工作量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①兼职津贴
班主任平均津贴(含行政人员、专职生管人员):150元/月
年段长、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艺术团团长:30元/月
教研组长(含语、数、英副组长):30元/月
图书馆副馆长、心理咨询室主任、女工委主任、备课组长:30元/月
团委副书记、艺术团副团长:20元/月
团委委员、工会委员、女工委员、艺术团成员、心理咨询室成员50元/学期
②代课、超课时、早晚自修、行政值日、课间操、网站管理宣传等。
代 &课:12元/节& &&&&&&&&&&&&超课时:12元/节& &
早自修、听力播放:5元/天& &&&晚自修:7元/节&&
行政值日:50元/天& &&&&&&&&&&课间操:3元/次
教育局信息宣传报道(教育信息网站、报纸)每学期300元/人
学校校园网站站长30元/月,上传宣传文章10元/篇,上传照片(含照相)10元/次
《榕村》、《德育求索》编委100元/人/期
③其他加班:
各处室职员加班30元/天,其它加班的视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须经行政会研究确定),行政人员加班不再给予补贴。
学校行政人员除发放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标准)、值日补贴两个项目外,担任教学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长等其他工作的,按相应标准发放超工作量补贴;其他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发放补贴。
6.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
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分课外教育成果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教师撰写论文公开发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高中毕业班校际组成员、课题研究奖励、教师学科竞赛辅导补贴奖七个项目进行奖励,具体按照《俊民中学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见附件四)计算出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7.其他超工作量补贴
①监考按不同时长给予补贴:150分钟每次25元,120分钟每次20元,90分钟每次15元,60分钟每次10元,考试英语听力放音每次5元;编制质量分析表初中每次15元、高中每次20元,年段长编排晚自修下班每学期补贴20元,核对工作量补贴20元。
②命题(含统练)每科每次补贴标准:语、数、英各30元,其他科目各20元。
③评卷(含统练)每科每次每人补贴标准:语文35元,其他科目30元。统练20元。
(备注:统练的试卷、成绩必须及时上交教务处存档,期末以实际上交存档的核算补贴)
全校绩效总额扣除上述1~7项各类津贴补贴后再按全校教职工数平均分发。
除上述项目的工作量补贴外,其他的临时加班补贴,由行政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确定补贴标准,列入绩效工资。
五、实施流程
1.健全考核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15人组成,成员中一线教职工代表5人,考核组成员候选人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并在学校公示后,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全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执行公示制度。各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送交总务处汇总出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终的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集体签名后并在学校内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职工有反馈意见的,由考核组及时核实;对考核量化有误或者与学校教代会通过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确定并予以公示。学校考核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与申诉答复工作。
3.组织拨款发放。每学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含发放对象、项目金额、奖教金等)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考核组集体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待县教育局下拨款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给每位教职员工。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安教[2009]34号《关于安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津贴补贴(增加部分)发放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1)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2)全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3)教职工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津贴。凡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不予发放绩效考核津贴。
2.根据安教[2013]282号文件规定:(1)经县教育局、公务员局批准(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借用的教职工,根据借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含出勤情况),考核合格者,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发放。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2)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若按本考评方案计算出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少于县教育局下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则将剩余金额平均分发给每位教职员工。
4.本《方案》由行政会讨论拟定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后,制定考评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5.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6.本《方案》自2013年秋季起执行。若今后上级对此有新的规定出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俊民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
(2013年12月23日行政会修订)
为使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学校根据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并针对原考勤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安教[]号《关于安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津贴补贴(增加部分)发放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修订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教职员工有享受病、事假、婚、丧、分娩假、探亲假的权利。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病假一星期以内(含一星期)的,须提供镇或镇以上的医院证明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一星期以上的,须提供县或县以上医院证明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人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5、产假:女教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女教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延长到135天。早婚、早育者也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均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并复印交学校存档备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
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有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在需路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主任审批;超过一天,两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超过两天,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三天,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向相关处室主任(教务处主任:专任教师、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教务处职员。政教处主任:班主任、生管组、政教处职员。保卫处主任:保卫科、门岗、保安、保卫处职员。总务处主任:保管室、总务处职员。其他处室职员由相应处室主任考勤管理。)请假; 超过一天,两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超过两天,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三天,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审批。
3.事假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办理。如因请事假导致教务处来不及安排他人代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一律以旷工论处。
4.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没有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三、旷课、旷工、违规处理办法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批准的,均视为旷课、旷工。
2.凡欺骗学校,以病假为名,离校经商,搞有偿服务或办私事,一经查实,一律以旷课、旷工处理。除全部追回岗位津贴外,还应按月按日计算,追回其工资及各种津贴,期末奖金也必须相应扣除。情节严重者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课、旷工论处。
4.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包括职务标准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等)。学校应敦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日者,学校按规定上报给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教职工因函授、自学考试、专业技术培训等请假,假期扣发相应的工作量补贴;未经学校批准的,在原基础上加扣每节课30元的代课金。
6.按规定请假并经批准的婚假、丧假、产假等,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7.教学人员旷课,每节扣100元。非教学人员旷工,每天扣100元。一学期旷课(或旷工)累计达5节(或5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8.凡学校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如教师例会、年段教师会、教研活动及学校其他事先通知必须参加的活动,未经准许缺席者,每次扣30元,迟到、早退或因事请假者每次扣除10元。
9.教学人员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一节。非教学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每次扣30元。非教学人员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达三次,分别以旷工一天论处。
10、学校行政人员、后勤职员,实行到办公室签到签退制度,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
  四、事假处理办法
1.因事请假,需由学校安排他人代课、代班者,教学人员每节扣30元,非教学人员每天扣除30元。请事假而自行安排代课(需由同年段科任教师代课,方予认可,否则,以旷课论)或代班者,经教务处或总务处同意,教学人员每节课扣12元,非教学人员每天天扣12元。
2.凡未请假私自调课,或随便请他人代课、督自修,或随便请他人代班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3.教学人员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请事假导致教务处来不及安排他人代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一律以旷工论处。
4.凡请事假全学期累计达两周及其以上者,期末绩效按比例扣除。
五、病假处理办法
1.教职工因病,不需住院治疗者,须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一律先以事假处理。待病愈回校后,向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出示医院疾病证明书,病历卡及医院收费发票,方予确认为病假,再将原来以事假处理所扣除金额的一半补助其本人。
2.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3.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病假时间达到国家规定扣发工资的,省岗和市岗津贴均按80%计发。
5.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每节(天)扣除10元,全学期累计满2个月,基础绩效工资按比例扣除。
6.长期病休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7.凡欺骗学校,以病假为名,离校经商、搞有偿服务或办私事,一经查实,一律以旷课、旷工处理。除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外,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合格。
六、法定假期
1.经批准同意的婚假、分娩假、丧事假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境探亲假,如随意超假者,则按实际超假天数累计,一律以旷课、旷工论处。
2.凡婚假、分娩假、丧事假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出境的探亲假,请假天数未超过规定期限,原则上只发给其工资,不得享受校内发放的绩效工资。
七、执行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或请假、旷课、旷工的,按标准从绩效工资中直接给予扣除。
2.考勤工作由学校行政领导分工轮流负责。每天检查并在行政值日记录上如实登记,办公室将考勤原始记录表、统计表,每月统计一次,送校长室审核,然后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需扣发基础绩效工资者,由校长签字后,通知总务处扣除。
3.考勤人员每天考勤时,发现教职工缺勤,应向教务处、办公室查明是否请假(请病假、事假),还是属私自调课等情况,如实记载。考勤人员及统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真正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4.以上考勤情况,均在教师业务档案上给予记载,并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的考核依据。
八、附则:
、本条例自年秋季起实施。
2、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校行政会。
俊民中学班主任考评条例
(2014年1月6日行政会修订)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直接的、主要的责任人。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指导者、协调者,是学校领导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是联系科任老师和团队组织的纽带,是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桥梁。因此,班主任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良好校风的形成和办学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着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破除&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及&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思想,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劳动积极性,增强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心,使班主任工作做得更为扎实、更有成效。经学校行政会研究,修订本条例。
一、班主任工作的考评与津贴
1.班主任早读跟班津贴每天5元,课间操跟班津贴每天3元。每天早读、课间操实行签到制,早读由下年段行政负责考勤,课间操由当天值日行政或政教处负责考勤。早读、课间操若不按规定到岗者,扣除相应津贴。
2.班会课班主任按学校超工作量进行补贴。班会课班主任不到位以旷课论处,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开展主题班会及将主题班会教案上交的,不给予补贴,并扣班主任量化考核分2分。
3.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评,按考评结果发放津贴。班主任每个月津贴按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分高低以一等、二等、三等进行考评:一等的班主任,每月津贴180元;二等的班主任,每月津贴150元;三等的班主任,每月津贴120元。
4.学校举行活动、集会、家长会等班主任必须到位,津贴每节课补贴12元(扣除班会课),无故缺席者,以旷课论处,并扣班主任量化考核分2分。
5.按照有关规定,每位班主任每学期补贴65元。
二、班主任奖惩办法
1.全学期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分居年段第一的班主任,学期末嘉奖100元。
2.在教师职称晋升推荐考评时,班主任将给予加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累加计算。在外校担任班主任者,须上交原学校所提供的班主任工作证明和原班级的学籍卡片原件,方予认定。
3.学期巩生率为100%的班主任奖100元;巩生率高于98%的班主任奖50元。(注:高中实验班不参评)。(此项由教务处负责考核)
4.若全学期有1次被评为不合格或2次以上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班主任,原则不予连任。
三、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每月基础分100分)
1.班主任跟班:早读、课间操、升旗仪式、校班会、年段会、全校性集会或者活动、轮值到所带班级打扫塑胶运动场、卫生大扫除、清理绿色实践基地等,要求班主任准时到位跟班,善始善终。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请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
2.学生常规:
①在每日常规检查中,未佩戴胸卡、穿拖鞋、佩戴首饰、着奇装异服,每项每人次扣0.5分;
②在每日常规检查中,染发、男生留长发,每项每人次扣2分;
③上午7:05和下午2:10后进入校园的同学算迟到,早读或上课迟到者,每人次扣0.2分;寄宿生必须于早读、第5节课上课及晚自修开始前5分钟离开宿舍,否则算迟到,迟到每人次扣0.2分;
④旷课每人每节次扣0.3分;
⑤升旗、课间操每缺一人扣0.3分,迟到每人扣0.2分;
⑥早读、上课、寄宿生晚自修请假(以请假条为凭),初中部每月每班超过50节次后,每节次扣0.2分;高中部每月每班超过100节次后,每节次扣0.2分;
⑦《学生情况登记表》中家长或监护人电话未填(确实没电话者可写邻居的)或者弄虚作假,每人次扣5分;
⑧寄宿生随意外宿、留宿外人、点蜡烛等行为,每人次扣2分。
3.环境卫生:①执行一天三打扫(冲洗)制度,即每日早读之前、下午第一节上课之前、下午第三节下课之后对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卫生区和寄宿生宿舍分别进行一次彻底的打扫(冲洗);②班级、卫生区垃圾桶每天至少要清理两次;③保持教室地板整洁,如:卫生角要排放整齐,垃圾桶周围不能有垃圾,教室及走廊地板没有纸张、食品袋、塑料袋(②③项由学生会生劳部每天随机抽取一次进行考评)。以上3项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4.学生&千分制&管理:&千分制&不认真落实的扣5分;《千分制考核表》及《学生违纪登记表》每丢失一本的扣2分。
5.学生遵规守纪:学生违纪受学校处分者,每次每人次扣2分。
6.教育及宣传: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主题班会或黑板报的,每次扣2分。评比结果获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三等奖的加1分。
7.学校布置的工作(如:在校生证明、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学生操行评语、班级成绩汇总表、学生成绩报告单/册、学生情况登记表、班团干部名单等)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2分。
8.校运会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在当月得分中加2分。学校组织全校性以班级为单位的比赛,事先有告知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的,团体获全校(或评比组)一等、二等、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在当月得分中加5、3、2分。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比赛获奖的班集体对应翻倍加分。
9.班主任撰写德育论文(含教育案例、班主任经验交流文章),获县级及以上奖励的,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3分;向校报《德育求索》投稿的,每篇加2分,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加4分。
10.班主任每月考核分60分&7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以上考核按月计算,每月每年段根据年段班级数评出一、二、三等奖的名额(比例为1:2:1)。
五、本条例不尽完善之处,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俊民中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实施方案
(2013年12月23日行政会修订)
为充分调动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规范教师工作量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切实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学科特点,借鉴兄弟学校的工作量制定办法,结合学校实际,作为我校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教师工作量由授课工作量和非授课工作量两部分构成。
二、授课工作量是指课堂讲授课时。与授课相关的工作量包括备课、课外辅导答疑、指导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批改作业、各类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等涵盖于课堂讲授课时内。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并完成各环节的教学工作,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1. 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担任两个班的教学工作(或12课时)及新课程要求的研究性学习等工作。
2.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每周13课时及新课程要求的研究性学习等工作。
3.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4课时及新课程要求的研究性学习等工作。
4.学校行政授课工作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行政、工勤人员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专职实验员或兼课管理员,其工作量由教务处按实际工作情况核算。
6.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数学、地理、语音室、会议室等专用功能室的管理由学科教师兼任,其工作量由教务处核算。
7.专职图书管理人员以及生管人员绩效工资按其工作情况考核发放。(由工作量不满者兼任则按其实际兼任时间核算)
8.因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安排或学校工作需要等原因造成教师授课工作量未满者,在管理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安排后勤管理岗位,或以晚自修督修节数充当其工作量,一节晚自修折算为一节授课课时。
9.教职工除完成周工作量外,根据学校安排需参加集会、课外活动、家访、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年段活动、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和党团活动等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10.根据各学科师资配备情况,若该学科师资富余,对年龄较大的或体弱多病者视情况酌情给以照顾。
11. 跨年段教学的加2节计入工作量,毕业班春季中高考文化课学科加1节计入工作量,实验班高考文化课学科加2节计入工作量。非教学人员标准工作量为每周五个工作日。
四、管理办法及绩效发放办法:
1.根据上级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学校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发放绩效工资。
2.不满工作量的教师按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发放,结合其具体工作量按比例给以扣发。
3.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师德师风奖、出满勤奖、班主任津贴、超工作量津贴(超课时、代课、早晚自修、课间操等)、各类岗位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值班值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段长等)、教育教学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各类奖教金、其他工作量补贴(监考、命题、评卷)等项目,以上项目分配完后,剩余部分再平均分配。
4.对于师德师风差的教师,如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擅离岗位、旷课、旷工、乱收费、体罚学生、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有偿家教、因教师失职而产生的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计生、综治、安全规定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学校考核情况给以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
5.出满勤者每人每学期奖励300元。
五、本实施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若今后上级有新规,以上级规定为准。
俊民中学课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2013年12月23日行政会修订)
为鼓励我校教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真正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结合《安溪县教育系统&十百千万新世纪园丁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指导学生获奖奖励
1.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包括普教室、教研室)主办或联办的学科各类竞赛获奖的辅导教师给予奖励。
2.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
县级一等奖为200元/生
县级二等奖为160元/生
县级三等奖为100元/生
市级竞赛获奖级别按县级相应的级别的2倍计算
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级别按县级相应的级别的3倍计算
3.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非现场比赛(学生无现场比赛,选送文稿上报)的奖励按相应类别减半奖励给有关辅导教师。
二、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奖奖励
1.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说课、课件制作或本学科单项技能比赛中获奖的给予奖励。
2.奖励标准:县级一等奖为300元;县级二等奖为200元;县级三等奖为100元
3.市级竞赛获奖级别按县级相应的级别的2倍计算。
4.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级别按县级相应的级别的3倍计算。
三、教师发表CN论文奖励
教师单独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教育类CN综合或学科专业期刊上分期发表或汇编的,奖励标准:县级发表每篇30元;市级发表每篇50元;CN级发表每篇100元。
四、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补贴
1.被确认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每学期按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县级100元奖励,作为教学教研经费和资料费补贴。
2.被确认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并承担一定教研任务的教师,每学期按省级200元、市级100元奖励,作为教学教研经费和资料费补贴。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奖励不兼得,只取高标准的一项。
五、高中学科校际组成员补贴
1.安溪县高中学科校际教研机构成员,每学期按组长(副组长)100元、成员50元奖励,作为课余工作量补贴。
2.安溪县高考学科课题组成员,每学期按组长(副组长)100元、成员50元奖励,作为课余工作量补贴。
若同时兼任两个课题组成员的,只取高标准的一项。
六、课题研究奖励
按课题研究的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的当年有效时间计算,按课题组提供的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材料计算(组长各次报告文字材料不少于10000字,成员材料不少于5000字,不分级别),不能提供材料者不予奖励。校级课题应为该年度的校级优秀课题才能给予奖励。课题研究奖励标准如下(课题研究通过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时分别奖励一次):国家级课题组长奖励400元,成员奖励200元;省级课题组长奖励300元,成员奖励150元;市级课题组长奖励200元,成员奖励100元;县级课题组长奖励100元,成员奖励50元。
七、教师培优补差、学科竞赛辅导补贴
学科竞赛、培优补差辅导(含评卷)的津贴标准为每节课25元(不满标准工作量兼任学科竞赛辅导的,不予补贴)。校级竞赛津贴按50元/师。学科竞赛或培优补差辅导结束后,凭竞赛、辅导的方案、教材或讲座材料、专题练习资料、周测卷和月测卷、过程性材料交教研室核算后发放津贴。此款由教研室
八、奖励办法生效时间
1.时间界定:现场赛为比赛日期,场外赛为表彰日期,教师论文为发表日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县高中校际组成员(一般一个学年度)为有效学年度,若被撤销称号的不再给予奖励。
2.本办法自2013年秋季起实行。
安溪俊民中学师德评价考核方案
(2014年1月6日行政会修订)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师德建设,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弘扬爱岗敬业的良好职业道德,形成依法治校、严谨治学、科学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委教[2013]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师德评价考核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围绕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师德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 &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精心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
&&& 二、组织领导
&&& 学校成立师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组& 长:赵志敏
副组长:王松龄、苏东跃、李荣春、刘剑艺
成& 员:陈建全、吴小龙、林雪月、苏双电、陈国忠、陈剑波、李文刚、
李安娜、苏建春、林金铜、傅宝成、李连煌、李文辉、李火灿
三、考评程序
&&& &考评采用学生问卷、教师自评、组室互评和学校审核四个步骤。
1.学生问卷:由各教学班全体学生参加评价(每学期期中考后进行)。
2.教师自评:由教师进行自我评价。
3.组室互评:由各教研组(室)根据学生问卷、教师自评的意见和教师本人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学校审核:由学校师德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组室考评结论进行审核。
  四、考评等次
  师德考评与教师职务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师德考评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优&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组室教职工总数的30%。
  具备下列条件者,为&优&:五大项评价内容(见师德评价表)中,被评为&优&的不少于4项(其中&依法执教&、&严谨治学、敬业爱岗&和&为人师表&三项必须为&优&),&差&为零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差&:(1)五项评价内容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被评为&差&;(2)&依法执教&、& 严谨治学、敬业爱岗&和&为人师表&三者中任一项被评为&差&,&优&为零项。
  介于&优&、&差&之间者,为&良&。
  五、奖励与处罚
  1.评先评优或向上级推荐表彰奖励对象时,优先从师德考评为&优&等次的人员中评选。
  2.师德考评为&优&等次者,方有资格在本年度教职工工作考核中评定为&优秀&;师德考评为&良&等次者,方有资格在本年度工作考核中评定为&合格&。
  3.凡师德考评为&差&等次者,则本年度教职工工作考核总评为&不合格&。
  4.各教研组(室)应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将每年师德考核结果附上。未参加师徳考核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评价准则
  (一)依法执教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爱校。
  3.在教育教学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和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
  4.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廉洁从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二)严谨治学
  1.热爱学习,终身学习,不断充实新的知识,并按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
  2.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教学;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
  3.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严谨笃学,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主动指导学生掌握学习常规和学习方法,按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纪律严格,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6.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实事求是,监考严肃认真,评卷公正负责,考试成绩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水平。
  (三)团结协作
  1.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顾全大局,协作精神好,主动帮助和支持他人搞好工作。
  2.不挑拨是非,不与同事争吵,不搞粗野行为,尊重他人人格,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3.爱惜名誉,诚实、守信、惜时、守时。
  (四)为人师表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生活作风严谨正派。
  2.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不在课堂上抽烟,不将手机带入课堂。
  3.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保持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4.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加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五)教书育人
  1.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3.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思想倾向。
  4.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
  5.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安溪俊民中学
安溪俊民中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
(组/室)&&&&&&&&& &&姓名&&&&&&&& &&&&&&&&&&&&&&&&年&&&& 月&&&&&& 日
&&&&& 安溪俊民中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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