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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所属:同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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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许锡强老师怎样回击东阳市教育局的“糖衣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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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14 发布在
&&&&许锡强老师怎样回击东阳市教育局的“糖衣炮弹”?&&&&导读:问题的重心已经不在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用《许锡强老师怎样回击东阳市教育局的“糖衣炮弹”?》的标题,将几篇“勒索稿费问题”的文件在此予以公开。&&&&原本作为《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的附录,《许锡强老师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QQ群”上发表的文章选》应该放在最后,为什么现在却置于卷首?目的是先证明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的行为确实存在过:谁会无缘无故地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QQ群”上发表那样一篇题为《更正和答复》的文章呢?谁会在2014年11月去伪造出那样一篇符合2013年10月情境的题为《更正和答复》的文章呢?&&&&“答复”就是对公开对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的行为作出公开的反击。&&&&“更正”则是奉命而行――我多次说单培红校长“愚不可及”,也针对他任性地要求我公开更正于全体教职工:他并未对我公开欢迎。《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谈了四个问题,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却选了这么“一点”来“攻”我,真的是“愚不可及”,因为即使内心深处对我并不欢迎,他也已经在我第一次参加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搞过“公开欢迎仪式”:我先起立鞠躬,他再简单介绍我的情况,特别强调曾经担任东阳中学教研处副主任,最后与会者或客套或真诚地鼓掌……事实确凿,有目共睹,他却要让我“公开更正”过来,这种对事实的任性,只会对他本人的智商评价和形象展示构成损害。&&&&更加坦率地说,他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话语方式对《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作出回应,这本身就是“愚不可及”的行为,因为这等于他自己也承认至少其他三点是真实的,他是无法反驳的。他如果再稍微聪明一些,他就应该学习某大国政要,用“别有用心,一派胡言,懒得理你,随它去吧”等含混其辞的方法对全文作出否定。日,《纽约时报》发表长篇报道,披露该政要家族拥有170亿人民币的财富,引起全球反响。该政要的家人对此作出的回应,是委托律师发表声明,指控报道失实,并暗示可能追究报社法律责任。然而,该政要家族追究《纽约时报》法律责任的行动迄今为止也未曾展开,而那篇报道的作者David&&Barboza却在2013年4月荣获了美国普利策国际新闻奖……&&&&《那天的答复不能算是组织调查的终结意见》,请注意东阳市教育局纪检组是这样调查案情的:事前没有读过或没有读懂《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事后不懂得对问题的答复应该注意避免逻辑范畴的转换――这两种现象用现在流行的话语来归纳,显然属于“庸官懒政”!&&&&《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可看可不看,因为它的逻辑要求已经通过《那天的答复不能算是组织调查的终结意见》而重新作了表述。但其附录《恳请调整工作岗位信》却应该予以重视,因为它提到了涉嫌“行政欺诈”的问题,并提出了重新回到东阳中学工作的要求。正文中“证人”部分特别标举出了二十多年前千祥中学申屠继法校长的表现,与近些年来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及东阳市XXXX中学XXX校长的表现构成了反差强烈的对比――更可笑的是:东阳中学的陈益林组长、韦国清校长和东阳市教育局的丁菊华副局长竟然把许锡强老师当成是东阳市XXXX中学XXX校长安插在东阳中学的卧底!&&&&许锡强老师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QQ群”上发表的文章选&&&&(《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附录)&&&&一、写在前面的话&&&&(日中午)&&&&今天(日)上午升旗仪式之前,单培红校长到我的办公室来问我:你对我前天下午在“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发表的关于恢复你语文教学岗位的谈话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回答:当然有意见,已经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写成了书面答复。&&&&单培红校长说:你那天会议上为什么不公开答复我?我回答:你当时没有问我要不要回答,我不便自己主动站起来回答你;而且,你那天传达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如果我自己擅自站起来回答你的谈话,延长了会议的时间,别人可能对你不敢有意见,对我肯定很有意见……&&&&单培红校长说:你要不要在下次会议上公开答复我?我回答:那就时间拖得太久了,太远了,我还是下午通过QQ群发表我的书面意见吧。&&&&单培红校长对此表示同意,但叮嘱我要注意内外有别――因为网络高手是能够进入我们的QQ群窃取材料的!&&&&二、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日晚上撰写,10月14日中午公开)&&&&在日下午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就我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之事,单培红校长终于公开发表了讲话:是自我辩解性质的,而不是自我反思或自我批评性质的;对我不是道歉,而是扯淡――但这总比沉默不语要好得多……我在此作一简单答复:&&&&一、进校原因――始乱终弃,自打耳光。单培红校长现在说:我们学校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那么又是谁,在日我首次参加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公开欢迎我说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来校工作的呢?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却又同意教育局安排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这无论对我还是对教育局而言都是不负责任,是“始乱终弃”――尽管现在还没有“弃”成……我复课后首次给学生上课,就请学生笔录的第一批名言即有:“不是工作需要我,而是我需要工作。”这不是我的原创,而是电视连续剧《感动生命》的台词――是呀,地球离开谁,还不照样转?!但我确信:我的存在并没有辱没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因为我在校时间还不到一年,已经以“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许锡强”的署名(或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科研等写作成果,仅仅现在知道的就已经有20篇(次)!(初见日向“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发送的邮件《提议召开“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如果没有“岗位聘任违规事件”发生,那么在这三个月内(内含暑假两个月!),我又能写出多少作品来呀?!&&&&二、聘任争执――转移话题,更新武器。我此前从单培红校长本人和教育局两方面都获悉他自我标榜岗位聘任恪守的底线是――按既有聘任原则办事,既有聘任原则由教职工大会制定。由此,我就始终坚持在“原点”上来讨论问题:1.《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究竟有着怎样的原则规定?2.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的高级职称资历排序究竟如何?但是现在,他又是站到什么立场上去给自己作辩解的呢?关于“岗位聘任违规事件”,我们之间所有的争执,不应该像她那样搞武斗(仗势欺人,打人耳光!),而应该是文斗,是舌战或笔战――用文字记录下来应该是学理探讨,是法理分析,是“论战文章”。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必须“遵守论战所应遵守的一切规则”(恩格斯《反杜林论》),“我并不认为有权力去更改我的论据中的任何东西,原因很简单,就是我的这本书是一本论战性的著作。在内容上作任何更改,就等于用新的武器去反对论敌,而迫使他用旧的武器应战。”(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单培红校长如此转移话题,就是允许他自己更新武器,却迫使我用旧的武器应战。&&&&三、复课原因――自诩同情,情何以堪?详见《用一封信一个附录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又能“重返语文教学岗位”?》,其序言云:“为什么我又能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呢?你自然想象得到,这显然不是出于我们学校领导的自觉自愿,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评和督促――9月29日上午,单培红校长、陆献华书记和李永鑫主任还一起对我向单培红校长呈递《关于结束岗位聘任争执的建议》的行为进行批斗,但是当天下午,单培红校长就同意了我在《关于结束岗位聘任争执的建议》中提出的“复课”要求,何以会峰回路转如此?教育局领导中午电话传达了他们对《关于结束岗位聘任争执的建议》的讨论结果!――这,如果需要单培红校长公开地说明原因,他肯定会隐恶扬善,给自己涂脂抹粉,说成是‘同情’,是‘宽容’,甚至是‘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四、诚信问题――未见原信,有罪推定。他公开指责我9月30日中午在学校里写了《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承诺书》,晚上回到家里就给教育局领导写信,这是出尔反尔,是违背《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承诺书》的行为。这封写给教育局徐文金局长、王新忠组长和邵剑科长的信题为《建议召集涉事双方到局开会对质》,10月8日下午邮寄。10月11日上午,王新忠同志趁到我们学校主持“东阳市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的机会找我谈话,我当着单培红校长的面,问过王新忠同志是否已经收到那封信,能否读懂那封信,徐局长他们如何看待这封信……单培红校长由此知道有这样一封信,就大为生气,大为光火,我则建议他不要在会议上对“建议书”发表评论,因为他还没有看到过信本身;但他最后坚持在会议上公开指责我“出尔反尔”、“违背承诺”,其行事是轻率的,属于意气用事、信口雌黄,因为那封信其实只是一封“建议书”,和“承诺书”之间不存在冲突关系――&&&&1.这封“建议书”并不是“泄密信”,如果一定要说其中存在着“泄密”的话语,它所泄露的也只是我本人撰写《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承诺书》前后的真实心理活动;&&&&2.这封“建议书”并不是“告状信”――它确实存在着向教育局反映学校情况的意向,但它始终没有明白说出要反映什么问题――只有写信人知道要反映什么问题,收信人没有人能知道我要反映什么问题,先收到信的教育局领导并不比后来看到信的人更早知道我要反映什么问题;&&&&3.事后证实,我通过会议想要对质的是……不妨在此预告:教育局徐文金局长本周将会委派纪检组王新忠组长、人事科邵剑科长和监察室张国阳主任等人到校主持我所提议的“开会对质”活动,敬请大家拭目以待。&&&&附录:发表或获奖作品目录(略)&&&&三、更正和答复&&&&(日中午)&&&&昨天中午,我通过教职工QQ群发表了《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其中写到:&&&&“进校原因――始乱终弃,自打耳光。单培红校长现在说:我们学校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那么又是谁,在日我首次参加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公开欢迎我说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来校工作的呢?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却又同意教育局安排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这无论对我还是对教育局而言都是不负责任,是‘始乱终弃’――尽管现在还没有‘弃’成……”&&&&很明显,“始乱终弃”和“自打耳光”都是比喻语言:后者指“自相矛盾”,过去讲的“因为工作需要”和现在讲的“根本就不需要”,这不是自相矛盾又是什么?前者指事情开头虽然好,后面却不好――这又有两种情况:中间不好,有的改好了,结果还过得去,有的没有改好,结果就过不去――我所谓的“始乱终弃’――尽管现在还没有‘弃’成”,当然是指“中间不好”已经发生,但希望“结果还过得去”,而不要“结果过不去”: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我则公开作答,这不就是为了那个希望而彼此都在作“对话沟通,消除误会”的努力么?&&&&但是,碍于信息不对称,更因为身份、地位、文化和性格等等的差异,虽然是对话,是君子之争式的对话,也难免会有被对方不喜欢或不能接受的话语出现――这时候,重要的是保持“君子风度”,坦诚相待,学会搁置争议,学会谦和礼让。&&&&单培红校长读了我的答复,对上文中的“公开欢迎”四个字深不以为然。根据我的记忆,他当时把我这个新教师介绍给大家,进校理由用的就是“因为工作需要”,他还提到了我在东阳中学曾经担任教研处副主任等等,大家对他的介绍也彬彬有礼地报以掌声,由此我在答复中用了“公开欢迎”四个字。但是单培红校长现在却说,根据他的记忆,他那时对我并没有持“欢迎”的态度――他对谁(指新教师)都会持“欢迎”的态度,唯独对我不会持“欢迎”的态度;他同时也承认,虽然不持“欢迎”的态度,但他是同意教育局安排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的――当时,所有的领导,所有的教职工(在我来校之前,有人向你们征求过意见么?),都不同意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只有他同意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既然他坚持他说的是事实,并且他说可以请全校教职工为他作证明,而我现在又没有录音可以证明自己的说法是事实,那我又何必坚持自己的观点,相忍为校,顾全大局,退一步有何妨?&&&&谨此更正:关于我进校工作的原因,是我错误地理解了单培红校长的态度――他当初对我的态度并不像我在答复中所说的那样是“公开欢迎”……如果由此产生法律后果,我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顺便也提一下:我在答复中公布了我进校以后发表或获奖作品的目录,有人就据此得出我从中得到稿费超过万元的结论,更进而得出这与“违规带生”又有什么差别的观点。我过去在东阳中学工作,学校每个学期结束都要统计并公布发表或获奖作品的目录,我也遭到类似的解读;加上东阳中学对此还要颁发一定的奖金,我就更遭到了因为此类解读而产生的嫉恨……现在既然为了表明“我的存在并没有辱没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发现自己又在遭遇此类解读和此类嫉恨,那么我就应该借此机会作一公开答复:&&&&这些文章――获奖,是没有奖金的;发表,有的有稿费,但很低微,有的没有稿费。别看有的文章篇幅宏大,字数很多,其实一文钱的稿费也没有,文章越长、越有水平的越难发表,越难有稿费。举别的例子,你会以为我在虚构人物或报刊,举蔡伟这个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像单培红校长等领导就可以自己打电话去问一问:“蔡伟教授,你主编的《语文教研》杂志有没有付稿费给许锡强老师和其他作者?”&&&&经常有文章发表的人彼此相遇,谈起此类解读此类嫉恨,通常会脱口而出地骂人“不学无术”;而这种“不学无术”的人却会对经常有文章发表的人“大叫大嚷”:谁帮助他搞定一篇高级职称论文,这一篇论文的稿费归谁,他再付一倍的稿费给谁。这完全是“外行人的扯淡”。真正写过学术论文的人都会说:没有一个人会为了稿费而去写学术论文,借用宋濂《送东阳马生序》话语来说,一个人不会为了稿费而去写学术论文,他不企求稿费而去写学术论文,完全是“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因为学术论文稿费明显偏低,如果全都付费,其稿费有时候还无法偿清手稿誊抄费(或电脑打字费)、通讯联络费等非写作性投入资金。换言之,我以这笔“赏金”付“挟众逼文”者,请他替我誊抄一遍他想要的论文,如果不知道这篇论文将拱手相让于他,他都肯定不干,即使是电脑打字也未必肯干,因为从经济角度看,这实在太得不偿失了!更何况,论文之发表还有不付稿费的,甚至还有缴纳版面费的,碰到这两种情况,他又怎么算?(以上内容摘自《论“挟众逼文评职称”现象》,日《东阳日报》第8版)总而言之:我写那些文章,决不是出于利益驱动,而是被语文教学工作和校园生活现象激发出了灵感,不吐不快,从常人眼光来看属于“犯贱”――有些文章表面上看与语文教学工作和校园生活现象无关,其实那只是“表面现象”――但这恐怕已经是“只可与智者道,不足与外行言”了!&&&&闲话少叙,言归正传:我进校以后发表或获奖作品虽然达到20篇(次),但收到的稿费其实只有9次,共1305元,平均每篇65.25元;而我那些文章平均每篇字数是多少(15字),平均每千字稿费是多少(65.25÷元)――如果让你打字,付你酬金后,我还能有什么钱可剩下来?是不是负债经营,得不偿失,从常人眼光来看属于“犯贱”?可惜我却为此有时候废寝忘食,有时候就在办公室度过……&&&&过去因为不知情而生这样或那样的解读或嫉恨,我可以容忍;现在已经把问题摊开来说清楚了,如果还有人散布这样或那样解读或嫉恨的言论,我当然无法控告他们诽谤,但我会在心里看不起这种人,说他们真的是――不学无术!&&&&给发表或获奖作品目录添加上稿费收入情况,另发相关图片为证,希望从此无人再对此喋喋不休!&&&&附录:发表或获奖作品目录和稿费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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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答复不能算是组织调查的终结意见&&&&――关于《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东阳市教育局纪检组&&&&王新忠组长:&&&&你好!&&&&因为我于日向东阳市教育局呈递过《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你派遣W和H两位同志于日下午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做了相应的调查工作,并向我通报了他们调查的个人意见:&&&&1.他们检查了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行政会议记录,没有找到涉及“处理许锡强一年稿费万元问题”的任何记录;&&&&2.说“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的记录。&&&&我对第一点意见当然予以认同,因为所谓“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就是个人已经把事情调查清楚,请组织跟进审核程序,从而把“个人调查结果”升级成为“组织认定意见”。&&&&我对第二点意见当场表示反对,因为我原先所提的要求是:“请东阳市教育局依据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来裁定:他这是为个人勒索,还是为学校勒索?”提问的方式决定了问题的答案:要么他这是为个人勒索,满足的是私欲,如果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的记录;要么他这是为学校勒索,执行的是公务,如果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本上有相应的记录。&&&&打一个虽然粗俗但却形象的比喻,丈夫带着怀孕已久的妻子去做B超检查:如果没有小鸡鸡显现,那怀的就是女孩;如果有小鸡鸡显现,那怀的就是男孩。因为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本上没有相应的记录,就说“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指控缺乏证据,不能成立,这就好比因为B超上没有小鸡鸡显现,就把胎儿都说得不存在了,就对怀孕的事实都公然加以否定了,何其荒唐!怀孕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胎儿是肯定存在的,B超要查的是男胎还是女胎;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的行为是肯定存在过的,你们要查的问题在性质:是属于私欲,还是属于公务?&&&&问题的产生大概在于:W和H两位同志来调查问题,但事先却没有读过或没有读懂《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而仅仅读过《最后通牒》的第五条:&&&&5.我的稿费收入其实微薄得可怜,但单培红校长日却借助于东阳市教育局整顿“违规带生”问题的政策而向我勒索一万元的稿费,事虽未遂,但请东阳市教育局依据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来裁定:他这是为个人勒索,还是为学校勒索?不管他是为谁而勒索的,即使许锡强老师个人的稿费是非法所得,他、学校和东阳市教育局也都没有执行“没收”或“收缴”的权力!&&&&关于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的表述,《最后通牒》是简短的,因为它是这样呈现问题的――“事实”不容置疑,“动机”请根据行政会议记录来作裁定:是为个人,还是为学校?而《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对此所作的叙述就具体翔实得多了,不仅叙述了原因、过程和结果,还列出了证据和证人,最后还提出了整改建议……&&&&总而言之:W和H两位同志日下午对我所谈的两点意见,如果是“个人意见”,我表示尊重,言论自由,和而不同;如果是“组织意见”,我表示反对,原则问题,绝不让步――东阳市教育局纪检组应该根据《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而不是仅仅根据《最后通牒》来调查问题!&&&&更加需要明确一下的是:不管怎样说,因为我应对有方,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不管动机和过程等等如何,毕竟结果属于“未遂”!),我通过《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想要进而提出的问题,已经指向了东阳中学、东阳市XXXX中学和东阳市教育局这三个方面。&&&&关于东阳市教育局的问题,现在已经因为我被恢复高级教师职称的待遇而无须再提;关于东阳市XXXX中学的问题,我在向东阳市教育局呈递《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之前以书信知会过D校长和M书记;根据W和H两位同志日的调查意见,我把《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所提的请求重新表述如下:&&&&1.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方面:&&&&⑴根据《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勒索下属稿费万元问题》的叙述、证据和证人继续调查问题,裁定单培红校长日是否背着组织而私自对我有过勒索稿费一万元的行为;&&&&⑵依据学校行政会议记录来裁定单培红校长擅自废除《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属于“滥用职权”,应该予以整改,即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应该向许锡强、李永鑫、张美俊、程红梅、王坚贞、何仲达、蒋朱海和金云辉等老师补发科研成果奖金。&&&&2.东阳中学方面:&&&&敦促东阳中学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尊重我在东阳中学和我为东阳中学工作过的事实,&&&&⑴韦国清校长支付我5851元,内含2009年下学期“考核奖”1076元,2009学年图书馆管理员岗位津贴1675元,“代笔作品经济补偿”数量上至少应该是孙蔚萍的6200元之一半即3100元;&&&&⑵孙蔚萍支付我6200元;以上两条,我已经通过《恳请敦促韦国清偿还我的被他克扣的另一笔“大钱”》和《“焚毁伪证”和“讨还旧债”》等文件作过详细的评述,归纳要义――请人干活,付人酬金,天经地义,不容置辩;东阳中学领导那样视下属为奴隶,让人干活却赶尽杀绝是非常错误的行为,自然应该加以整改。&&&&⑶东阳中学应该对我2011年以来以“东阳中学教师”名义发表或获奖的作品支付科研成果奖金。&&&&3.东阳市XXXX中学方面:&&&&敦促东阳市XXXX中学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我以“东阳市XXXX中学教师”名义发表或获奖的作品支付科研成果奖金。&&&&如果有问题需要当面说明,请打电话通知到我本人。&&&&此致&&&&敬礼!&&&&许锡强&&&&日晚上&&&&请东阳市教育局裁定单培红校长向许锡强老师勒索上万元稿费的问题&&&&【浙江省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许锡强&&&&请东阳市教育局根据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行政会议记录裁定:&&&&⑴单培红校长日向我勒索稿费一万元:他是为个人勒索,还是为学校勒索?如果他是通过行政会议而对我作出勒索决定,追究责任于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行政会议;如果他不是通过行政会议而对我作出勒索决定,追究责任于单培红校长个人。不管他是为谁而勒索的,即使许锡强老师个人的稿费是非法所得,他、学校和东阳市教育局也都没有执行“没收”或“收缴”的权力,但有报案于有关方面的权利!&&&&⑵单培红校长擅自废除《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属于“行政不当之行为”,应该予以整改,即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应该向许锡强、李永鑫、张美俊、程红梅、王坚贞、何仲达、蒋朱海和金云辉等教师补发科研成果奖。&&&&中共东阳市教育局委员会&&&&徐文金书记,丁菊华副书记,并转其他委员:&&&&你们好!&&&&习近平同志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给你们这些领导写这封信,就是希望你们能“解决”好我的“利益诉求”,它虽然由“历史纠葛”和“现实纠结”的对接而产生,但却属于“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一、历史纠葛&&&&2013年我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中遭受不公正待遇,主要是因为被发现向徐文金局长写信《恳请让我看到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就被单培红校长认定“心理存在障碍”而先后受到“下课”(撤销教师教学工作)、“下岗”(开除公职,扫地出门)和“换岗”(将教师变为职工)的重罚。幸亏东阳市教育局领导匡扶正义,使我受罚一个多月后得以重操教师旧业。&&&&2013年10月,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内部,单培红校长利用“教职工每周例会”,我利用“教职工QQ群”,双方就过去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公开进行了意见交流,但后来却堕落成为了“贴身交锋”――“动口”之外,单培红校长还想“动手”,但却被东阳市教育局领导强力阻止;单培红校长就在日下令解散“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QQ群”,迄今为止都不曾恢复……&&&&由于我的逼迫,在日下午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单培红校长不得已而就我重返语文教学工作岗位之事公开发表了讲话:是自我辩解性质的,而不是自我反思或自我批评性质的;对我不是道歉,而是扯淡――但这总比沉默不语要好得多……&&&&我随即于日中午在“教职工QQ群”上发表《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第一个问题是:&&&&进校原因――始乱终弃,自打耳光。单培红校长现在说:我们学校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那么又是谁,在日我首次参加的教职工每周例会上,公开欢迎我说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来校工作的呢?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个人,却又同意教育局安排我到这个学校来工作,这无论对我还是对教育局而言都是不负责任,是“始乱终弃”――尽管现在还没有“弃”成……我复课后首次给学生上课,就请学生笔录的第一批名言即有:“不是工作需要我,而是我需要工作。”这不是我的原创,而是电视连续剧《感动生命》的台词――是呀,地球离开谁,还不照样转?!但我确信:我的存在并没有辱没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因为我在校时间还不到一年,已经以“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许锡强”的署名(或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科研等写作成果,仅仅现在知道的就已经有20篇(次)!(初见日向“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发送的邮件《提议召开“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如果没有“岗位聘任违规事件”发生,那么在这三个月内(内含暑假两个月!),我又能写出多少作品来呀?!&&&&在日上午第一次和我谈论工作安排的时候,单培红校长就曾明确地向我承诺过,我们在2010年4月就制定了《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你可以在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安心地工作,工作之余再多写一些作品,为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增光添彩,我们会根据《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你奖励的。&&&&但非常明显的事实是,我在《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中提到共有二十篇(次)论文发表或获奖,却只是为了证明“我的存在并没有辱没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并且,为了证明我的言之不虚,我还在《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的后面,附上了《〈提议召开“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摘录》,详细列出了这二十篇(次)论文的题目、字数,以及发表或获奖的时间、地点和档次。&&&&这就给我自己招惹来了巨大的麻烦!――单培红校长第二天就找我谈话,说他读了我的答复,对文中的“公开欢迎”四个字深不以为然,勒令我公开作出“更正”:他并没有公开欢迎我来校工作。更严厉的指责其实已经不是“指责”,而是“勒索”:一年即有二十篇(次)论文发表或获奖,你的稿费收入就已经超过了一万元,这与“违规带生”又有什么差别呢?你必须在今天下午下班之前上缴这一万元的稿费,否则,你下班就不要回家了,我们将以“违规带生”问题把你报送东阳市教育局处理!&&&&“他一个人挖空心思地想着捞钱”――单培红校长真的就这么一点点出息:对钱“念兹在兹,何曾或忘”(为了他个人能够捞钱,他可以不惜出卖学校利益,不惜出卖教师利益,如果东阳市教育局真有诚意对此进行调查,相信群众定会给力,让调查组掌握到相应的线索甚或事实!),竟然听信“某校某些伪君子”关于许锡强本人稿费丰厚、许锡强夫人“日进斗金”的谣言,日向“许锡强老师家庭”索取贿赂不成(我日顺着单培红校长的口风而这样应对其索贿要求:我的工资已经从六级降到了十一级,我没有钱,但我妻子也许有钱,等我回家和妻子商量后再作答复于你),日就借助于东阳市教育局整顿“违规带生”问题的政策而向“许锡强老师个人”勒索一万元的稿费!(日《请东阳市教育局呈示“按原则办事”的诚意和结果》)&&&&陈益林,暗中造谣、捣鬼于东阳中学,使许锡强、吴MM和韦国清三人同事关系破裂。为了不再和陈益林关系破裂,许锡强忍痛接受教育局安排到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但陈益林却恬不知耻地到单培红校长那儿去散布流言蜚语【正视日陈益林率领孙蔚萍、方红康和单培红校长、陈燕芳会计联手设局而给许锡强老师“行政拘留叁天”的事实,此句现在应该“订正”为:陈益林当初在东阳中学散布的流言蜚语却恬不知耻地自己跑进单培红校长的耳朵里去了】,使单培红校长对许锡强夫妇产生了远离实际的“财色幻想”,于是――【“财”】:有2013年3月的“公然索贿之举”,索贿不成就聘任违规;【“色”】:后来,又拿陈益林造的谣言去诽谤许锡强老师的妻子,导致单培红自己妻子和吴XX校长私通的旧事也被抖了出来。(日《“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聘任违规事件”为什么最终反弹到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身上?――写给徐局长、王组长、邵科长和韦校长四人阅读的备忘录》,引用时对文字稍作订正,并用【】标明)&&&&事实上,我刚进入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就曾替单培红校长的儿媳妇修改论文;2013年7月“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发生,也不影响我日在横店国防科技园仍然苦心孤诣地替单培红校长本人撰写“东阳市201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闭幕词”――如果他一定要说我的写作活动与“违规带生”没有差别,那么这两棕事实的确可以算是“带生”,但并不是“违规带生”:我这个“写作老师”从来都不曾向单培红校长“公媳两代学生”索要过酬金、谢礼或谢意?&&&&那么,日下午,我又是怎样抗拒单培红校长的勒索,照样下班时间一到,就不顾他的禁令擅自回家,单培红校长看着我扬长而去,也只能恨在心头、徒唤奈何呢?&&&&其实,我并没有“抗拒”单培红校长的勒令,相反,我奉其“勒令”而在“教职工QQ群”上对《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作出“更正”,但重点和主要篇幅却是“顺便也提一下”就转变成了对单培红校长的“勒索”行为进行公开的不点名批评(相信谁都知道文中“有人”所指是谁!),先是摆明事实:我进校以后发表或获奖作品虽然达到20篇(次),但收到的稿费其实只有9次(附传九张稿费单的扫描图片于“教职工QQ群”),共1305元,平均每篇65.25元,平均每千字稿费≈11.85元;最后,自然是严辞声讨:不管谁说我稿费收入至少一万元,我都会在心里看不起这种人,说他真的是――不学无术!弥外之音、言外之意是:如果单培红校长还想勒索我一万元的稿费,那么他就是无耻贪婪到了不学无术的地步!&&&&单培红校长向我勒索稿费一万元的企图就这样被我一篇题为《更正和答复》的文章和九张稿费单的扫描图片雨打风吹去,为什么事过一年,我现在又要旧事重提呢?因为东阳市教育局已经使我无法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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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纠结&&&&我为什么会把稿费单扫描成图片呢?因为我一登上教坛,就以写作教学出名,自己想要低调都低调不起来,而现在却遭遇了名声越传越富、实际越写越穷的纠结:我2008年惨遭“下岗”的时候深感有用稿费单的复印件来应对“捧杀”和“骂杀”的需要(参见鲁迅《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可惜当初没有想到过要这样做;2008年年底2009年年初,吴国建主任把东阳中学教务处的扫描仪交给我管理和使用,我就开始把稿费单都扫描成图片保存了起来――比复印件效果更好,是彩色图片!&&&&“我一登上教坛,就以写作教学出名”,指1990年下学期刚参加工作,就写出了迅速在上海《语文学习》这份著名杂志上发表的长篇论文《是批判,但是批判谁?――论鲁迅短篇小说〈药〉的本体意义》,从此一发而不可收,迄今约有一百五十万字的成果发表或获奖;“自己想要低调都低调不起来”,指这些作品本身就是广告,另外还被人“参考”、“引用”、“评论”及“摘要”和“转载”,甚至被人采写成为“新闻”发表,如――&&&&从本届获奖名单中,我们能看到许多熟悉的名字,他们从第一届起就积极参与,成为征文活动的铁杆支持者,如张刘祥、林日正、杨梦艳、李凤华、张孝之、许锡强、安攀红、唐水珠、郭烨婕等。他们的阅读和写作达到了一定水准,虽然每次的奖级略有升降,但入围得奖如探囊取物,不由人不从心底佩服。(池沙洲:《第三届“教师周刊”有奖读书征文活动落幕获奖名单揭晓》,日《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第2版)&&&&人越写越有名声,自然会招致“捧杀”和“骂杀”,写作收益就会被人传说、夸张得越来越丰厚:“捧杀”,使我无法推卸本来不应该由我承担的责任(如每月资助贫困学生两千元,徐文金局长、陈益林和我三人都是马宅镇人,应该都很清楚故乡的经济状况是好还是坏);“骂杀”,则使我无法逃脱流言蜚语甚至“奉旨训斥”的“围剿”――&&&&我本人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你过不去,但我实在想不清楚你这两年来为什么会那样公然地包庇、宠爱、推崇甚至破格提升像吴MM这样的作弊教师。所以,日上午,金XX老师受你之托找我谈有人趁“金华市教坛新秀评比”的机会而向金华市教育局检举吴MM在2008年1月金华市十所一级重点中学高二语文联考中作弊一事,把我确认为检举信的作者,这真的使我充满愤怒:身为文人在校园中生存,碰到“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之类的好事,没有一个人会想到我的成果以发表或获奖的字数计已超百万,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有获得过这方面的荣誉;但若有什么校园丑闻在外传扬,人们就会把我的才能评得高高在上的,似乎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写得出检举信。后来我又知悉,其实你们正副校长2008年5月就收到过检举吴MM包括考试作弊在内等违纪行为的信件,而我则被确认为检举信的作者――这时,我才算明白了:为什么我2008年夏秋之际会有那样的“下岗之痛”,这肯定是原因之一!(日致韦国清校长信《最后一次私下请求》)&&&&许锡强老师在湖溪高级中学任教时,《金华晚报》曾经发表文章批评该校修建钟楼,作者署名“小孔”,很多人都以为这是许锡强老师的笔名,许锡强老师也无法证明这不是他的笔名,最后却获悉作者其实是千祥中学的孔XX老师,和许锡强老师有过一些友好往来。2004年,看见《阅读教学的批评化追求?高中语文名作重读》一书出版后还算有一些销路,是谁匿名举报许锡强老师偷税漏税的?2006年,看见许锡强老师帮助李××老师在《语文学习》和《现代语文》这两本杂志上搞掂两篇职称论文,是谁匿名举报李××老师抄袭许锡强老师的论文的?……(日凯迪网《东阳中学韦国清的校长形象为什么那么雷人?》)&&&&2010年“浙江省高中语文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许锡强老师有幸成为东阳市的代表参加金华市比赛获得一等奖,又成为金华市的两个代表之一参加省比赛,最终获得省一等奖第一名……当时,韦国清校长公开是不敢怎么样,私下却是指使学校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处主任先后痛斥许锡强老师:你都这样了,还那样参加比赛干什么?“这样”怎样,“那样”又怎样,许锡强老师是搞不清楚的;他搞得清楚的是,以他对这两位主任处世为人的了解,如果不是受到上峰指使,他俩是断然不会那样大放厥词的!原来症结在于:韦国清校长出差杭州,在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刘宝剑主任的办公室里获悉许锡强老师获得了教学比赛省一等奖第一名(韦国清校长在日晚上“东阳中学庐山会议”上不打自招!);而东阳市教研室当初派遣许锡强、杜勇、吴MM和李新地四位老师去金华市比赛,只有吴MM老师未曾获得金华市一等奖!随后,就是有人向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写匿名举报信,企图勾销许锡强老师的一等奖;信无非是荟萃流言蜚语,但教研机关却很重视,胡勤老师电话答复朱昌元老师,朱老师电话答复单范明老师,单老师电话答复许锡强老师:省比赛历时一天半,参赛教师先根据同一文本撰写解读文章、教学设计和拟制考试题目,再观看课堂录像并据此写出评课文章,然后由著名语文教育理论家王尚文教授、香港中语会副会长袁国明先生等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分项打分,根据综合成绩排出获奖等级,比赛流程清晰,程序规范,档案齐全,经受得起任何复查,毋须理会谣言而去变更获奖名单!那两位主任奉命训斥时,许锡强老师吃亏就吃亏在他还不知道省比赛的结果,还以为自己赛砸了;如果知道自己获得的是省一等奖第一名,说不定他也会勃然大怒,当即回敬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我都这样为学校增光添彩了,你们当领导的还想叫我怎么样?!难道非得让我跟她一样考试作弊,给学校抹黑,却让韦国清校长来捧红么?……(日凯迪网《东阳中学韦国清的校长形象为什么那么雷人?》)&&&&但实际状况却是:虽然某些时候或某些作品确实有过丰厚的稿费或奖金收入(如一篇16个字的作品日就曾经获得过奖金1000元),可“综合平衡”起来,我的稿费收入就显得其实是微薄可怜了,因为我的作品主要是“学术”,而不是“文学”(像陈益林那样写诗),更不是“新闻”(像孙蔚萍那样写报道),“投资”多而“收益”少且慢――但这恐怕已经是“只可与智者道,不足与外行言”了,不提也罢!&&&&更尴尬的问题是:我的处境2008年8月以后越来越不适合我个人的写作需求――&&&&2008年10月以来,我以参与起草、修改或审读等方式承担了大量的学校工作文章和领导个人文章:从在公开报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到在校内召开的相关会议上的讲话;从省级立项的课题研究的结题报告,到应对报刊约稿或电视访谈的文稿或材料;从校史整理,到新闻报道……从月,经、9~12月,到月,抛开“教研处本职文字工作”不论,十五个月内承担“学校工作文章和领导个人文章”约四十万字――这其中,以韦国清校长私人单独署名或在第一作者上署名的“大块文章”(短的也在四千字以上,长的超过四万字),[据我所知]在校外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就至少有七篇(次)是由我“捉刀”而成的……韦国清这些文章的写作工作,有些是他亲自出面让我承担的,有些是别的领导出面要求让我为韦国清承担的,更多的是孙蔚萍以主持工作的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而用或冒用韦国清校长的名义要我承担的。除了曾把日《东阳日报》所发文章的稿费转还给我之外,对其他文章的发表或获奖,韦国清校长连最基本的感恩都不曾表示,反而是极力抹杀,恩将仇报,贬功为罪。(日凯迪网《“焚毁伪证”和“讨还旧债”――“许锡强怒问”结束声明》,日凯迪网《东阳中学孙蔚萍的欺诈和韦国清校长的扯淡》)&&&&承担“学校工作文章和领导个人文章”约四十万字――别小看这数字,因为这还只是算“结果”文字,而不算“过程”文字:如此文章,数易其稿总是难免的!修改者或真正作者和挂名作者产生意见分歧甚至矛盾冲突是难免的,钱锺书先生替他的老同学胡乔木修改诗歌尚且最后是以他向胡乔木这个“中共意识形态最高权贵人物”写“检讨信”来收场,我和韦国清校长之间还夹杂着一个“邪恶”的孙蔚萍(“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聘任违规事件”为什么会最终反弹到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身上?我在《问题只是由谁来惩处孙蔚萍――给徐局长、王组长和邵科长的信》中答复,“那是因为:有些错误,它不仅仅是错误,而且还是邪恶。错误可以原谅,但邪恶却不可以原谅。”),我的处境自然更不可能好过钱锺书先生!编写一篇四万字的《东阳中学校史()》,需要付出何等的辛劳,至少阅读史料文字就不下一百四十万字!这就是我的痛苦:为人作嫁衣,拿不到稿费不提也罢,还不被承认你曾经为他们辛勤劳动,是一边为他们辛勤劳动,一边还被他们克扣岗位津贴,还被克扣年终奖金(后来又有两次名为“绩效工资”的“年终奖金”被克扣,合计15500元,幸亏由东阳市教育局出面替我索回,在此深致谢意!),后来更被“行政拘留三天”(日凯迪网《许锡强老师恳请金华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信》),――深陷“《东阳中学孙蔚萍的欺诈和韦国清校长的扯淡》的泥潭”之中!(日凯迪网)&&&&此后,我以“借用教师”身份辗转于东阳市XXXX中学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它们都和东阳中学一样,不曾按照《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向我付过任何的奖金,但进入校园议论甚至社会舆论,却依然是“许锡强仅教育科研成果奖金收入就非常丰厚可观”。事实上,我“2012年浙江省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就是怀抱“猎取教育科研成果奖金的野心”而参与的,用的是“两面下注,确保获奖”策略:既以“东阳中学教师”名义(人事编制)投稿,又以“东阳市XXXX中学教师”名义(工作岗位)投稿,前者失败――未曾获奖(但自以为论文质量更优,所以署名“东阳中学教师”!),后者成功――《论史传文学的“完璧探究教学”》荣获一等奖,获奖名单载于日《浙江教育报》“教师周刊”第2版,又被东阳市教育局朱齐洲老师报道于日《东阳日报》第2版,谁都祝贺我可以获得奖金一千元,但东阳市XXXX中学迄今为止都分文未付。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境况尤其糟糕:单培红校长不仅不曾按照承诺向我支付奖金,反而还要勒索我稿费一万元!&&&&不过这都不算什么,真正令我不寒而栗的“现实纠结”是――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甜言蜜语!随着“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爆发并向“许锡强怒问事件”演化,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和我见面时全都变成了我的朋友,现在自然已经是属于“往来频繁的朋友”了(徐文金局长只是委托说客来跟我攀过同乡关系,所以他不是我的朋友,而是东阳中学陈益林在马宅镇金堂高级中学读书时的同学,不管我如何反复变着花样地请求,他都不给我面谈的机会!):&&&&关键的问题是:东阳市教育局徐文金局长他们知不知道许锡强老师最终会有对陈绍龙进行攻击的欲望?当然知道,因为他们知道许锡强老师是一个敏感自尊的人,所以他们接待他的上访都尽可能彬彬有礼,似乎他们之间不是官民沟通,而是朋友交谈。敏感自尊者频频上访,其结果却是“口惠而实不至”,许锡强老师不会和彬彬有礼的东阳市教育局领导过不去,他的怒火自然会烧向“权贵夫妇”!(董频伦:《陈绍龙想不到许锡强是徐文金的打手?》,日凯迪网)&&&&打过“友情牌”,打过“乡情牌”,打过“律师牌”,我的东阳市教育局的朋友及其圈内人现在又打起“稿费牌”来了――他们还是按照惯例思考问题,把我没有花钱就能进入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当成是他们给了我天大的恩惠,既居功自傲(别人掏十万元钱想进都进不了,却让你不花钱就进了!),也替单培红校长开脱罪责――话说来说去,现在已经多出一个潜台词,甚至是明明白白的忠告:反正你很会写文章,现在我们给了你这么好的写文章的机会,你就多写文章多赚稿费好了,书籍出版了我们也会帮助你去销售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像我这类学术性著述是很难赚钱的,如果没有科研成果奖励制度,那我过去其实也是没有赚到过多少钱的,我个人的经济处境从写作收益角度上讲,真的是“每况愈下,每下愈况,不知伊于胡底”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还算好,文章发表就有稿费寄达,第一篇论文的工资远远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现在一年中所有论文的稿费加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月工资的几分之一……&&&&并且,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像我现在这种境况,是很难写出与自己已有的学术荣誉相称的学术性文章来的,不管是质还是量――身外,所属学校缺乏图书馆,缺乏安静的环境(这里没有一个地方是安静的,并且越来越不安静,因为又在校园里建造幼儿园了,有人说:这是替单培红校长的儿媳妇建造幼儿园!);身内,我这颗心也没有办法宁静下来,因为“单培红校长索贿不成就聘任违规”和“王冰玲副校长受益却施暴”这两个事件发生得这样“不学无术”,我只能用“愚不可及”来评价肇事者不学无术的程度,东阳市教育局却讳莫如深,不予置评,不作整改,这也太不尊重我的学术荣誉了!我曾经私下妥协到了这样的地步:钱我可以放弃不要,但说法不能不给,――但是,没有人采纳!&&&&总而言之:我现在必须捅破“反正许锡强老师写文章很赚钱”这个马蜂窝,即破除东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及其圈内人从韦国清、陈益林、孙蔚萍和单培红等人那里获取的错误印象,我除了稿费,还有奖金,并且都很丰厚可观――这种言论是“糖衣炮弹”,“糖衣”会让你们把话说得很是给我面子,但“炮弹”却会把我的里子(合法权益诉求)轰炸得荡然无存!&&&&三、逻辑要求&&&&合乎制度运行的逻辑,我在此要恳请东阳市教育局――&&&&1.根据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行政会议记录裁定:&&&&⑴单培红校长日向我勒索稿费一万元:他是为个人勒索,还是为学校勒索?如果他是通过学校行政会议而对我作出勒索决定,追究责任于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行政会议;如果他不是通过学校行政会议而对我作出勒索决定,追究责任于单培红校长个人。不管他是为谁而勒索的,即使许锡强老师个人的稿费是非法所得,他、学校和东阳市教育局也都没有执行“没收”或“收缴”的权力,但有报案于有关方面的资格!&&&&⑵单培红校长擅自废除《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属于“滥用职权”,应该予以整改,即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应该向许锡强、张美俊、程红梅、王坚贞、何仲达、蒋朱海和金云辉等老师补发科研成果奖金。&&&&2.敦促东阳中学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尊重我在东阳中学和我为东阳中学工作过的事实:&&&&⑴韦国清校长支付我5851元,内含2009年下学期“考核奖”1076元,2009学年图书馆管理员岗位津贴1675元,“代笔作品经济补偿”数量上至少应该是孙蔚萍的6200元之一半即3100元;&&&&⑵孙蔚萍支付我6200元;以上两条,我已经通过《恳请敦促韦国清偿还我的被他克扣的另一笔“大钱”》和《“焚毁伪证”和“讨还旧债”》等文件作过详细的评述,归纳要义――请人干活,付人酬金,天经地义,不容置辩;&&&&⑶东阳中学应该对我2011年以来以“东阳中学教师”名义发表或获奖的作品支付科研成果奖金。&&&&3.敦促东阳市XXXX中学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我以“东阳市XXXX中学教师”名义发表或获奖的作品支付科研成果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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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据证人&&&&1.证据:&&&&⑴《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⑵《东阳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存目);&&&&⑶《东阳市XXXX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存目);&&&&⑷许锡强:《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⑸许锡强:《更正和答复》;&&&&⑹许锡强九张稿费单的扫描图片(需要时通过U盘呈递)。&&&&2.证人:&&&&⑴许希德: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收发室工作人员。日,单培红校长读过《对单培红校长公开辩解的答复》,就去找他了解情况,问是不是经常有稿费邮寄给许锡强老师,我一年中九次收到过稿费单,许希德提供的答案自然是――“是”!&&&&⑵王冰玲,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后来不再兼办公室主任一职,但教育科研划为其副校长分管工作);李永鑫,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处主任。这两位领导都向许锡强老师说明过:单培红校长未经学校行政会议开会讨论,就擅自废除了《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这让他们工作起来很是尴尬,很是被动,“许多工作都白做了”(指颁奖之前所从事的成果统计工作等等)。&&&&⑶张美俊、程红梅、王坚贞、何仲达、蒋朱海和金云辉,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许锡强老师二十篇(次)论文发表或获奖差不多同时,他们也有科研成果发表或获奖……&&&&⑷/1.马沪乡,东阳中学教研处主任。他可证明有《东阳中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这样的文件存在,按照它的规定,2011学年许锡强老师虽然被借用到东阳市XXXX中学工作,但他的编制仍然属于东阳中学,他的许多论文以“东阳中学教师”的名义发表或获奖,东阳中学仍然应该向许锡强老师颁发科研成果奖。&&&&⑷/2.申屠继法,东阳市千祥中学校长。1991年9月,上海著名杂志《语文学习》发表长篇论文《是批判,但是批判谁?――论鲁迅短篇小说〈药〉的本体意义》――此文系1990年下学期许锡强老师在千祥中学任教时撰写(在校内公开交流过),1991年下学期许锡强老师调湖溪一中任教时发表,因为发表稿署名为“浙江省东阳市千祥中学许锡强”,申屠继法校长就欣然给许锡强老师颁发了相应的奖金。&&&&⑷/3.《语文学习》1991年第9期第13页复印件,许锡强老师长篇论文《是批判,但是批判谁?――论鲁迅短篇小说〈药〉的本体意义》发表稿第一页,证明作者署名为“浙江省东阳市千祥中学许锡强”。&&&&⑸俞天祥和李雪林,东阳市教科所工作人员。许锡强老师曾向他俩咨询:是不是因为推行“绩效工资”,东阳市教育局就废除了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他俩的答复是:未曾废除,仍然在执行。&&&&⑹葛永乐,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兼教科室主任。许锡强老师曾向他咨询:是不是因为推行“绩效工资”,你们学校就废除了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他的答复是:未曾废除,仍然在执行;在吴海尧校长和我本人看来,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不仅不应该废除,而且应该更加完善,这才符合推行“绩效工资”的宗旨。&&&&⑺/1张XX,东阳市XXXX中学教科室主任。他可证明有《东阳市XXXX中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这样的文件存在,按照它的规定,2011学年许锡强老师被借用到东阳市XXXX中学工作,他的一些论文以“东阳市XXXX中学教师”的名义发表或获奖,东阳市XXXX中学应该向许锡强老师颁发科研成果奖。&&&&⑺/2马XX,东阳市XXXX中学办公室主任。他日打电话,向许锡强老师说明“奋进奖”落选原因,明确提到校长意见:虽然《论史传文学的“完璧探究教学”》荣获“2012年浙江省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一等奖”未能使许锡强老师获得“奋进奖”,但是《东阳市XXXX中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规定他应该获得相应的奖金。&&&&⑺/3赵XX,东阳市XXXX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她日和10月26日三次打电话建议或敦促许锡强老师尽快完成“金华市级教育课题研究报告”的撰写工作,明确提到校长意见:按照《东阳市XXXX中学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不管是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还是论文的发表或获奖,许锡强老师都会获得相应的奖金,课题研究还有“课题启动经费”。&&&&此信内容我同时照会给东阳中学、东阳市XXXX中学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我相信这三所学校的领导应该尊重我如此提出问题的权利,但我写这封信的主要目的却是:敦促东阳市教育局遵循“联系群众零距离,惩治腐败零容忍,化解问题零延误”的原则,履行反腐肃贪护教卫民的职责,尽快对“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作出整改,并满足我在日《恳请调整工作岗位信》中提出的重新回到东阳中学工作的合理要求,对既往的“行政欺诈”行为作出整改!&&&&此致&&&&敬礼!&&&&许锡强&&&&日晚上&&&&【附录】&&&&恳请调整工作岗位信&&&&东阳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徐文金同志,&&&&并转东阳市教育局党委其他同志:&&&&你们好!&&&&因为和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存在矛盾,为“东中百年庆典”和“中共十八大”维稳大局计,东阳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我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2012年10月下旬去上班,日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在协调我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时,东阳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明确地向我作过三点承诺:&&&&一、和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的矛盾“已经翻过去了,今后不要再提”;&&&&二、我个人的损失到此为止;&&&&三、在新的岗位上实行从“教师”到“教师培训者”的角色转换。&&&&但是――&&&&一、日,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却委托丁菊华副局长以找我赴局面谈的方式,调查“许锡强老师是不是×××校长在××中学安插的卧底”的问题,这无论对我本人还是对×××校长来说都是侮辱!――这是东阳市教育局领导首先违背了第一条承诺,并且由此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单培红校长此时正以欺诈的方式准备把我的经济待遇降到最低档,韦国清躬逢其盛地委托丁菊华副局长对我作如此主题的诱供,使我误信了单培红校长的谎言,对东阳中学和东阳市教育局的情势作出误判,于是走上了“网络曝光”……&&&&二、从2013年2月起,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将我的工资从六级降到十一级;日,因为学校岗位设置获得调整,我的工资理当按照《岗位设置方案》恢复到六级,但因为我拒绝向单培红校长个人行贿,就被他操纵“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既违反程序又违反原则地定为十级。&&&&三、我一直只被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列为职高部的教师,除了2013年8月东阳市新教师岗前培训曾经担任过指导员(明确一下:这是职工都可以干的活,是别人不愿意干、都尽量推脱不干的活,我却反复主动请求,才获得这项工作,并撰写报道发表于东阳教育网和《浙江教育报》,所以,这不能算是“实行从‘教师’到‘教师培训者’的角色转换”),从未获得过给培训教师上课的机会――2013年2月学校有培训课程“教师招标”,我报了三门课,但却全都被单培红校长一笔勾销……&&&&从道义上讲,东阳市教育局协调我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时向我所作的三点承诺,没有一条得到兑现;从需要上讲,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已经停招职高学生,现在在校学生只有一个高三班――单培红校长在日下午教职工例会上明确承诺过将让学生投票来决定高三任课教师,但他现在却违背承诺,不经学生投票就取消了我的高三任教资格。&&&&所以,无论是道义还是需要,东阳市教育局都应该对我的工作岗位作出相应的调整――既然让我离开东阳中学的三条承诺无一兑现,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数量已经供大于求,那就应该让我回到东阳中学工作,东阳市高中教育还需要像我这样的语文教师去工作,我这个语文教师还远远不到退休的年龄,我不能被投闲置散于单培红这个“索贿不成就聘任违规的校长”手中!&&&&特此申请,敬请受理!等候你们当面详谈的通知!&&&&此致&&&&敬礼!&&&&许锡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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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林这个披着“浙江省语文特级教师”面纱的“鲶鱼诗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选自《点赞吴海尧同志担任东阳中学校长半个多学期》&&&&fanghaoyu 于
20:53:58 发布在 凯迪社区&&律师之窗“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怕!韦国清校长和孙蔚萍副主任固然邪恶,和陈益林一样也搞欺诈,但总体上看还算得上是“真小人”,但陈益林却是“名符其实伪君子”――“韦国清洗分造孽曝光事件”、“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之先后发生并向“许锡强怒问事件”演变,真正论起罪魁祸首来,既不是东阳中学的韦国清校长,也不是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单培红校长,更不是东阳市教育局的丁菊华副局长,而是陈益林这个披着“浙江省语文特级教师”面纱的“鲶鱼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对中国现代历史爱好者来说可能是“西安事变纪念日”,但对浙江省东阳市“许锡强怒问事件”的关注者来说,却是应该晒出许锡强老师和东阳市教育局之间互动成果的日子。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日16点5分发给许锡强老师的手机短信显示,许锡强老师已经自2014年11月起恢复中学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事前,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两方面都信誓旦旦地向许锡强老师保证:虽然许锡强老师“希望学校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要求并未得到满足,但这次问题解决的程序合法,手续完整,能够“见得了阳光”,如出意外,许锡强老师没有任何责任。除了恢复中学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东阳市教育局还向许锡强老师提供过哪些切切实实的帮助?2012年7月,派员去东阳中学查清吴MM考试作弊事件是由陈益林策划的,拉开正式揭穿陈益林是个伪君子的序幕;2012年10月,安排许锡强老师去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使他避免和韦国清校长在东阳中学百年庆典时候公开翻脸的尴尬;2013年3月,勒令陈益林撤销在“清晨依林”和“东阳中学语文组”这两个博客上发表的攻击许锡强老师的文章,并帮助许锡强老师领到被韦国清、孙蔚萍和陈益林三人克扣的2012年绩效工资7500元整;2013年春天,在韦国清、孙蔚萍和陈益林等人采用“制造伪证”、“偷窃诬隐”和“非法取证”等非法手段危害许锡强老师本人,并用“黑白两路人马”去骚扰许锡强老师的妻子及其顾客时,对许锡强老师采取安抚政策,别人唱白脸而他们唱红脸,拉偏架;2013年10月,平息单培红校长向许锡强老师索回2012年绩效工资7500元整的行为,又派员帮助许锡强老师查清单培红校长诬陷许锡强老师“发疯”并给予“下课”、“下岗”和“换岗”三重行政处罚的原因;2013年12月,许锡强老师通过网络公开反唇相讥单培红校长才是真正头戴绿帽子的人,单培红校长想用暴力手段报复打击许锡强老师,被东阳市教育局人事科邵剑科长等领导强力阻止;2014年3月,帮助许锡强老师领到被韦国清和孙蔚萍两人克扣的2012年绩效工资8000元整;2014年5月,在韦国清校长违反党纪第140条纵恶行凶,方红康和陈燕芳夫妇对许锡强老师及其前妻发出第二次和第三次死亡恐吓时,东阳市教育局纪检组王新忠组长等领导采取过一些避免使事态恶化的措施;2014年8月,委派徐华俊同志接替单培红的校长职务,使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某些人想要对许锡强老师进行“记过”甚至“解聘”行政重罚的阴谋无法得逞……可以套用赛诚信先生的话来作总结:“许锡强怒问,可以说变身为东阳市教育局失败的化身,东阳市教育局领导陷入了僵局;但是,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东阳市教育局,许锡强老师的处境会更加糟糕。”(《到了由陈绍龙同志来快刀斩乱麻的时候――关于“许锡强怒问”及其解答的思路分析》,日凯迪网)东阳市教育局理应承担查处“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的责任是否至此就算完成?当然不能,因为迄今为止,许锡强老师和东阳市教育局之间互动的成果,可以归纳成为这样两句话:维权,颇有战绩;反腐,毫无进展。维权的战绩如果不能倒逼反腐也取得实效,许锡强老师就会重蹈被滥用职权的领导报复陷害的覆辙。这是有惨痛的史实为依据的――2008年8月,许锡强老师2007学年教学成绩考核和陈益林、吴巧阳两人同属B等,学生语文知识竞赛、作文指导、研究性学习指导、公开课教学和教育科研等方面更是成绩斐然,语文组、东阳中学甚至东阳市所有高中语文教师均无人可比,但却被韦国清校长公开宣布“教学成绩落后”而予以“下岗”处理,许锡强老师的妻子请东阳市人民政府韦国潭副市长出面说情,许锡强老师才“大难不死”,转入教研处和图书馆工作,但实际上却沦落成为孙蔚萍副主任和韦国清校长等人的“写作奴隶”;2010年4月,许锡强老师在东阳中学中层副职竞聘中胜选教科室副主任,但却惨遭韦国清校长“聘任下套”、“克扣工资”和“测评除名”等等的迫害,许锡强老师请曾经担任过中共东阳市委书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长的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杨守春副主任出面说情,许锡强老师才算“转危为安”,重登讲台,有幸获得“浙江省高中语文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第一名”(这是韦国清校长从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刘宝剑主任那儿获取的信息;义乌中学网站宣布获得第一名的是该校的胡曼老师),但依然难逃被韦国清校长除之而后快的命运;2012年9月,东阳市教育局丁菊华副局长出面协调许锡强老师去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但最后却被单培红校长、孙蔚萍副主任和陈益林等人设局“行政拘留叁天”,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书”公然将许锡强老师的“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身份篡改成为“东阳中学教师”,将孙蔚萍副主任和陈益林等人的“东阳中学教师”身份篡改成为“东阳高级中学教师”,颠倒授受关系,混淆是非黑白……只维权,不反腐,不按原则办事而根除病灶,结果必然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许锡强老师为什么拜托丁菊华副书记来敦促东阳市教育局按原则办事,并且给那封信加上《提醒丁菊华副书记好自为之信》的标题?因为东阳市教育局2012年9月安排丁菊华副局长出面协调他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在协调我到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时,东阳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明确地向我作过三点承诺:一、和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的矛盾‘已经翻过去了,今后不要再提’;二、我个人的损失到此为止;三、在新的岗位上实行从‘教师’到‘教师培训者’的角色转换。”但是,“日,东阳中学韦国清校长却委托这位已经晋升为东阳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的副局长以找我赴局面谈的方式,调查‘许锡强老师是不是×××校长在东阳中学安插的卧底’的问题,这无论对我本人还是对×××校长来说都是侮辱!――单培红校长此时正以欺诈的方式准备把我的经济待遇降到最低档(从六级降到十一级),所以,这次能和这位副局长见面,我首先并主要的是向她提出了‘个人损失到此为止’承诺即将遭遇诚信危机的问题,请她代表东阳市教育局阻止,但她却代表东阳市教育局的员工和东阳中学的老师羡慕我进了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肯定收入多多,但工作却很轻松,以我的恩人自居,不仅漠视我的诉求,对我的痛苦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只是热心于诱供‘我是×××校长在东阳中学安插的卧底’……这就使我误信了单培红校长的谎言,对东阳中学和东阳市教育局的情势作出误判,选择了对东阳中学的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或曝光来应对工资被人狂降的困境,从而弄僵了与东阳中学和东阳市教育局的关系,‘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境况之惨,痛悔莫及!”(《东阳市教育局错过了哪些“补一针”的机会?》,日凯迪网)丁菊华副书记约许锡强老师日面谈一次,就毁掉了三条承诺中的两条!如果她当时遵循“联系群众零距离,惩治腐败零容忍,化解问题零延误”的原则,或者具备最起码的同情心,对许锡强老师反映的“‘个人损失到此为止’承诺即将遭遇诚信危机的问题”加以重视,及时揭穿单培红校长的欺骗行为,那就不会先后发生“韦国清洗分造孽曝光事件”和“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后来更是演化成为“许锡强怒问事件”!东阳中学语文学科主任、浙江省语文特级教师陈益林是“卧底诱供事件”发生的最重要推手。董频伦先生在日凯迪网上三评“许锡强怒问”事件,原文正标题是《陈绍龙副主任•伪君子组长•韦国清校长•陈锋局长》,文中四个小标题是“一、罪莫大焉陈绍龙”、“二、名符其实伪君子”、“三、器量狭窄韦国清”和“四、顺势操盘陈常委”――东阳中学一个小小的语文学科主任,何以能排名于浙江省人大代表、东阳市人大常委、东阳中学党委书记兼校长韦国清和中共东阳市委常委、东阳市公安局局长陈锋这样两个东阳市权贵人物之前?答案我们可以通过《天龙八部》和《笑傲江湖》这两部金庸著名小说而得到解决:“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怕!韦国清校长和孙蔚萍副主任固然邪恶,和陈益林一样也搞欺诈,但总体上看还算得上是“真小人”,但陈益林却是“名符其实伪君子”――“韦国清洗分造孽曝光事件”、“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任严重违规事件”之先后发生并向“许锡强怒问事件”演变,真正论起罪魁祸首来,既不是东阳中学的韦国清校长,也不是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单培红校长,更不是东阳市教育局的丁菊华副局长,而是陈益林这个披着“浙江省语文特级教师”面纱的“鲶鱼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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