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 刚开始是猫叫 后来就变成女人恐怖尖叫声声

《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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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由朱机翻译的《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一书。
译者:朱机
关于本书 by odette
初读这本书,很多人也许会给其中描述的科学家打上“怪人”的标签。是啊,瞧瞧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升上万米高空,潜下最深海沟;给自己注射恶性病患者的血液,往心脏送导管,在后背做伤口;吞下血吸虫、霍乱弧菌、盐酸以及各种各样简直没法说的东西……
这群“自体实验者”秉承演化生物学家J.B.S.霍尔丹的训诫:“如果你不会在自己身上做这个实验,就不要拿别人来做。”
于是他们舍身实验,一次次将自己的肉身推入未知的险境,却欣然而往,冷静记录,甚至为结果而雀跃。
全书分为十八章,每章一个主题,涉及的主要人物有四五十位。在整体篇幅并不很长的情况下,这样的故事密度可能听起来有些“拥挤”,但作者特雷弗·诺顿深谙谋篇布局之道,将内容排布得秾纤合度,丝毫不显局促。
诺顿退休前是位海洋生物学教授,用学生的话来说,他讲课有趣到不行,“dangerously
interesting”。目前专事写作的诺顿在书里也延续了这种风格,他总会在自己的科普书中融进历史、文学和传记写作的元素,语言优美的同时不忘抓住机会展示英国人特有的促狭与刻薄。
比如,提到麻醉术出现之前的外科手术,诺顿写道:“手术可谓有计划的暴力行为,病人嗷嗷惨叫的恶习分散着医生的注意力,痛得打滚的惨状让刀工精准变成几乎不可能的任务。经验丰富的医生用放血法让病人昏迷,或者把他们掐到失去知觉,再或者放个木碗在病人头上然后抡上一棍把他们敲晕。”
幸运的是,译者朱机的语言与原文颇为契合,书中微妙的幽默感都得到了妥帖安置。
纵然内容耸动,语言时有戏谑,但随着阅读的进行,你多半会忘掉“怪人”、“疯狂”这样的字眼,转而被这些自体实验者的深挚用心所感动,也为偶现的牺牲者叹惋。他们中的大多数并非声名显赫,然而我们的确有理由了解并记住他们。
另外,译者和编辑将书中主要人物的信息集中整理,做成了原版书没有的“附录”,也算中文读者的福利了。
当然,“我们不提倡读者尝试本书中描写的任何一个实验”。
一 执锯而来,不惧隐疾
嗅一嗅,瞅一瞅
三 试验与痛苦
四 好吃的东西
五 虫子大餐
六 渴望疾病
七 疾病侦探
八 危险的光亮
九 缺之不可
十 血液的故事
十一 转变心意
十二 隐秘战线
十三 受苦受难
十四 漂泊与孤独
十五 食肉动物来也
十六 到深渊去
十七 又高,又快,又危险
十八 风险重重附录
那些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的人
一 执锯而来,不惧隐疾
He Came,He Sawed,He Chancred
判断时要小心谨慎,事关死尸时尤其。
——威廉·亨特
世纪的医生有两种:一种是内科医生,掌握医药知识的文化人;另一种是外科医生,拿着锯子的熟练工。而两者都囿于老思想旧经验。医学研究停滞不前,病人的处境无非比他们的曾曾祖父辈稍稍好上一点。后来终于出现了一个叫约翰·亨特(John
Hunter)的苏格兰农民小伙,把外科手术从一门技艺提升到了一门科学。
约翰·亨特
约翰只接受过基础教育,但他一生都对自然怀着丰沛的好奇心。1748 年,他离开家乡去伦敦投奔哥哥威廉(William
Hunter)。威廉受过外科训练,但因为时不时晕血正专攻热俏的内科,
并准备做个助产士。于是约翰便接手学习血淋淋的那部分工作,还被派去准备教学所需的尸体。约翰的解剖技术十分了得,很快就升级监管威廉的学生。在跟两位有名的外科医生见习了一段时间后,约翰在圣乔治医院(St
George’s Hospital) 当上了住院外科医生。这所医院专门收治“值得救济的穷人”&,而外科医生有权拿这些“毫无怨言”的穷病人练手。毫不知情地提供身体给外科医生的人无一例外既穷且弱,受益者却多是富人。约翰上午拜访付费的患者,下午则义务为穷人看病。比起圣乔治医院的其他医生,约翰那儿的穷病人总是最多。
约翰希望医院能在教育年轻外科医生上面多花工夫,但没能说服高年资外科医生来开课。最后他在自己家办起了夜校,有好多年全伦敦的年轻外科医生都受益于此。去听课的人都会受到很好的款待,尽管有一次只去了一个学生。为了招揽学生,约翰还拉了具骨架来,通常这样开场:“先生们。”
约翰从不盲从现有的经验, 总是先观察后改进。七年战争时期的外科军医经历让他成为了枪伤权威。战场上的手术需要弄开伤员的伤口,清除碎片,取出子弹。伤员很难避免死于感染。而约翰只给伤员做简单的止血操作,让子弹留在原处,这样一来存活率便大大提高。他意识到,有些情况下,人体能够自己痊愈。
他解剖了上千具尸体,对人体内部的了解比对自家房子的布置还要清楚。而了解得越是清楚,
到了手术台上越不会措手不及。清醒的头脑配合上灵巧的双手,他渐渐体会到人体各部分不单作为零件起作用,还有“它们在机械般的整体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们的工作方式,产生了最终的效果”。
痴迷于解剖的不止约翰一个:英国艺术家乔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花了18个月来解剖马匹,每一匹马都且剖且画数个礼拜。意志不够坚定的人恐怕会被那恶臭熏得吐个底朝天,但乔治最终绘制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不朽作品:马的解剖图。
约翰的哥哥威廉在大风车街上开了家私人医学院。说到这条街,将近两个世纪之后,伦敦头一家脱衣舞俱乐部在此开业,广大人民群众对人体解剖的兴趣想必自此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威廉希望能把其他地方不重视的实用解剖技术教授给学生。彼时的医学考试,哪怕是面向外科医生的,通常也只有口头测试而没有任何实际操作。大多数课程是让学生观摩解剖,或者检查一下早先准备好的解剖标本。有吝啬的苏格兰教授曾经就着一具尸体讲完了一门整整100
学时的课。所以说,那会儿使用变质发臭尸体的还不只是学生。
因为缺乏解剖练习,磨刀霍霍的外科医生完全可能头一次动刀就是在活生生的病人身上。威廉和约翰都认为手术失误最好还是发生在死人而不是活人的身上。约翰这么跟学生说:“解剖乃手术之根基,熟知解剖则头脑清晰,双手敏捷,心灵亦对必要的残忍习以为常。”
在亨特兄弟的学校,每个学生都会有一具尸体练手。那意味着,要有许许多多尸体,而且还得是新鲜的,不过也用不着新鲜到乐购或桑斯佰丽超市要求的程度。解剖主要是冬天的活计,夏天的高温会让尸体的皮肤迅速脱水,变得木头般僵硬,内脏则变得粥一般黏稠。
学校每个礼拜都需要几具尸体,找尸体的任务被派到了约翰头上。当时有两百多项死罪,连扒窃也是,所以并不缺尸体。1752
年的《谋杀法案》允许解剖学家认领被执行死刑的谋杀犯的尸体,因此外科医生纷纷跑去执行死刑的泰伯恩行刑树下围观等待。从绞刑架上下来的尸体想必还是温热的,于是外科医生和死者的亲属好一番不体面的拉扯争夺。有一次实在激烈,
被争夺的重罪犯因此醒了过来,后来被判缓刑,还有了新名字,人称“半吊子麦琪”。
《谋杀法案》的新规定并不是为了推动医学进步,而是为了惩治犯罪。因为被解剖的命运比死亡更加可怕,增加了“恐惧与恶名的特别标注”;而且,待到宗教上的“审判日”,也就是所有死者将复活的时候,那些肉身缺少了重要部位的人,也许会因为不完整而被拒于天堂大门之外。
对许多罪犯而言,真正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也许会开膛破肚地在手术台上醒来。在一下子拉断脖子的“长坠落”绞刑法出现前,犯人是慢慢被绳套勒死的——有时要拖上三十分钟或更久。医生挤在蜂拥的围观人群中,往往逮不着机会宣布犯人的死亡。有那么几次,解剖学家手术刀下的“死尸”出人意料地在解剖桌上坐了起来。
可以理解,当时自愿捐赠的遗体是十分稀少的。由于没有合法途径获取足够的遗体,解剖学家常常别无他法,只有去贿赂殡葬人,让他们在棺材里放上石头,把死了的好东西交出来。盗墓者也乐于助人,反正埋个空棺材并不比埋个装满的麻烦。纵然有这些法子,死尸这东西仍然供不应求。于是约翰开始“攀上了盗尸人”——这伙人干的正是掘开新墓挖出死尸的勾当。
约翰的工作生涯中,盗墓从偶尔为之的“寻求刺激”活动发展到了堪比“审判日”的成规模复活事业。预购的尸体被装进桶或篮内,发送至全国各地。有人曾在发往利兹的驿站马车上发现过一具盒装死尸。类似的事件在都柏林也有发生,为此当地报纸要求“体面起见,请把宝物包装得稍微仔细一点”。尸体价格逐年上涨,几十年间涨了16倍;孩童的尸体则是按英尺买卖。一些盗墓勇士抱怨说,挖出一具棺材却发现早有人下了手的比例也未免太高了。
盗墓并不算犯罪行径。偷只猪或鹅会被判死刑,但在当时的法律看来,尸体不是财物,所以盗尸不能算偷。盗尸者会小心翼翼地把寿衣裹尸布什么的留在棺材里,因为那些是财物。
民众慌了,从英国卡莱尔到美国纽约,人们纷纷抗议解剖学家的暴乱。某医学期刊断言:“倘若不阻止人体买卖,教堂墓地将无法避免夜半盗贼的铲子,民众亦无法抵挡夜半刺客的匕首。”
因为尸体要确保新鲜,有些罪犯还设计了合理的流程以求获利,不等人死透就先把身体抢过来。报纸上连篇累牍报道着布尔克(Burke)和黑尔(Hare)的暴行。他们俩杀害了16个人,然后卖给爱丁堡的外科医生罗伯特·诺克斯(Robert
Knox)。有诗云:
布尔克宰肉黑尔偷
诺克斯付钱把货收
他们送来一个叫“傻杰米”的人,这人在当地颇为有名,诺克斯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死尸真面目,先砍下了尸体的头,然后再拿给学生用。
布尔克和黑尔养活了一大帮送尸的拥趸——“布尔克帮”。他们为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提供余温尚存的人体,其头目被判多项死罪,罪名是挖掘新尸一千具。这一丑闻影响之大导致了1832
年《解剖法案》(Anatomy
Act)的出台,从此解剖学家有权解剖贫民所、停尸房内无人认领的遗体。这下,连最死硬的无赖都惧怕的命运降临到了无辜穷人的头上。
获取遗体,对约翰而言是手术之必要,长远来讲是为了拯救生命。同时,这也像一场狩猎。皇家外科医师学院的主席曾向皇家调查委员会夸口:“只要我乐意解剖,没有我得不到的人,不管他生前是什么样。”
死尸稀缺的问题并没有彻底消失。今天的解剖教学利用模型解剖、医学成像技术并鼓励学生检查自己和他人的身体。我依稀记得,学生们总是一有机会就互相查看身体。即便如此,未来的外科医生们还是必须解剖人的尸体。盖伊医院、国王学院教学医院和圣托马斯医院一年需要80具遗体,而捐赠的只有60具。再要拒绝肥胖者的遗体只会更叫人为难,那样一来,立马就没有合格尸体可用了。
大多数医院极力鼓励人们捐献遗体,但背道而驰的也有。2004
年,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医学院被曝倒卖人体零部件。而这些器官取自六年来捐献给医学研究用的约800具遗体。路易斯安那州的一所大学在清除多余的尸体时把它们给了一家代理,但对最终去向毫不知情。
每年,器官交易价值超过10亿美元。心、肺、肝移植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随着发达国家的人寿增加,替换某些身体部件的需求上升,比如视力衰减的眼睛要换角膜,活动过度的关节要换骨头,不用说还有给烧伤病人移植皮肤、给受伤运动员修复筋腱韧带以及给爱美人士填充唇部胶原。
英国在2007年有近2000例肾移植,而排队等待新肾的病人有8600名之多。每年有超过1000名病人在等待合适器官的期盼中离世。器官供不应求,价格自然上扬。新鲜的遗体如果各部分单独卖,可销售的部分能卖得20万美元;一个头900美元,手指15美元一段。要不是没赶上好年头,盗尸者干一票原本该赚多大一笔啊⋯⋯
2004年,纽约一家殡仪馆的新任主管惊讶地发现馆内有一间隐蔽的手术室,而该馆的主要收入来自组织移植公司。前任主管把死者当发财树,在“手术室”切割遗体收获人体器官。他们本该为顾客的至亲涂上防腐香油,实际干的却是将尸体内部掠夺一空。他们拿塑料管替代偷走的骨头,用布和馆员扔掉的手术手套填塞取走器官后留下的空洞。然后把遗体缝起来,
交给他们的亲人去埋葬。受害者之一是备受尊敬的主持人阿利斯泰尔·库克(Alistair Cooke) ,
去世时九十五岁,癌细胞扩散到了骨头。据估计,殡仪馆的人在这项副业上赚了470万美元。
为了让器官更有销路,他们还伪造相关文件:把一百零四岁的老妪写成享年七十,把死于恶疾、本来不符合器官移植要求的死者写成死于心力衰竭。不知情的组织供应公司将这些器官分送到世界各地。英国有40人接受了来自这一途径的器官移植。这些可疑器官的接受者已经全部做过HIV、丙型肝炎和梅毒的检测,但还有一些疾病的潜伏期非常长。
无独有偶,丹佛一位医生告发了同样的骗局,犯案的殡仪馆馆长一面拿点儿旧骨灰给死者亲属,一面把死者切块备用。这两家殡仪馆糟蹋的遗体加起来远远超过一千具。
活生生的病人同样有可能被人当战利品获利。能在培养环境中稳定生长的人体细胞在癌症研究中十分有用。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在1990
年规定说,从病人身上取出的组织不属于该病人。医生有权使用甚至独享这些细胞系。它们价值数百万美元,可唯独捐赠者没有收益。
同许多解剖学家一样,亨特兄弟把收集来的骨骼和器官标本放进自己的博物馆,藏品数最终达到13 500件。诗人罗伯特·骚塞描绘过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画面:
我以婴儿油脂将蜡烛制造
(教堂的司铎听我吩咐)
我将胎儿装进瓶子
连同坟墓中掘出的心肝枯骨
医学博物馆诚然是用于教学,但解剖学家亦醉心于各种畸形怪胎,是冷酷残忍的收藏家。当一位头颅硕大无比的病人在盖伊医院去世时,他的“葬礼”在毫不疑心的家属眼前上演,而他的骨架则躺在准备送去医院博物馆的木板上。当身长将近2.4米的“爱尔兰巨人”查尔斯·
拜恩(Charles
Byrne)还在弥留之际,他要入殓师答应用铅制棺材将他沉入大海以免落入解剖学家之手。但约翰·亨特给了入殓师500英镑(大约相当于今天的3万英镑)。如今拜恩那副不情不愿的骨架乃是皇家外科医师学院亨特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在事业上了一个台阶后,约翰搬到了莱斯特广场的新房子——更确切地说,是连在一起的两栋房子。如此一来,他的博物馆有了足够的空间,阁楼上还有个解剖室。没什么人家会像他家那样在橱柜里放上那么多骨架。仅有那么一次,一块放过期的奶酪与一包解剖过的东西弄混了。那是个化身博士式的房子,一边是他颇有修养的夫人在客厅举办晚会招待海顿,一边是尸体被人悄悄地从后门拖出,提拎上背面的楼梯。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史蒂文森笔下的杰克尔博士正是从“一位大名鼎鼎的外科医生的后代”那儿获得了他伦敦的房子。
约翰·亨特是他那个时代技艺最高超也最富创新精神的外科医生。威廉·哈兹里特曾描述过他是怎么“着手切碎一具鲸鱼的尸体,好像米开朗琪罗斫大理石一样干劲十足”。与大部分他的同时代人不同,约翰从不重理论轻经验,而是坚信验尸的力量。
外科医生一般会把身体上受到感染或损坏的部分截掉,但约翰倚仗高超的技术与深刻的洞察力想出了新的、更好的治疗方法。动脉瘤(aneurysm)是种恶疾,变薄的血管壁一旦被血液胀破,便会有致命危险。约翰曾为一名腿背面长了巨大动脉瘤的病人开刀。他把受影响的那段动脉结扎起来,相信血液会通过邻近的血管自行找到出路。凭借这个方法,他保住了病人的腿。这并非瞎猜,他事先在狗和鹿的身上做了类似的手术观察效果。一年后,当那名病人因为其他原因发烧去世,约翰取来他的遗体再度检查了腿部的血管,确认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他的“旁路”技法从此开始成为欧洲各大医院治疗腿部动脉瘤的标准手术。
亨特兄弟大大推动了医学知识的发展。兄弟俩有时联手合作,比如,他们揭示了淋巴系统的范围与功能。威廉出主意,而约翰操刀完成了所有的解剖和实验。约翰还认识到淋巴系统与某一类癌症有关。
另一项由威廉提出的计划,是要弄清胎儿在母亲子宫内的所有发育阶段。不幸的是很少有孕妇可以解剖,因为怀着孩子的重罪犯不会被吊死。被逮捕的少女即便当时没有怀孕,等到要判刑前却总有办法让自己有孕在身。这项工作后来过了二十多年才完成。威廉将其发表的时候用了最大的开本,像巨幅地图一样,荷兰画家扬·范莱姆斯戴克(Jan
Rymsdyk)为妊娠的各个时期配上了精妙绝伦的插图。如此上品的解剖学书前所未有。尽管约翰动手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威廉却只是简短地致谢说,他的弟弟在“大部分解剖工作中”给予了协助——
至于画家则完全没有提到。书里头一次提到胎盘血液循环独立于母体,这也是由约翰与一位同事发现的。威廉占了功劳,兄弟俩也因此生了嫌隙。
约翰以自己的名字发表了有关人类牙齿的辉煌专著,再度请范莱姆斯戴克配上插图。在这本著作中,他引入了术语“门齿”与“臼齿”。他还认识到牙菌斑与蛀牙有关,并建议每天刷牙以清除牙菌斑。
约翰·亨特的实验方法是他天才的象征。他曾对学生琴纳(Edward
Jenner),即后来发明天花疫苗的那位说:“你没有答偏,但为何空想,为何不做实验试?”今日看来自当如此,然而彼时还处于实验研究的黎明。
约翰研究了人工授精的可能,并指导一对无法正常怀上的夫妇如何受孕——然后,那位妇女有了。他还是组织移植的先锋,成功地将器官从一个动物转移到了另一个动物身上。他错误地以为自己曾把人牙成功接到了小公鸡的组织中。那时候的假牙是拿象牙做的,当然啦,不及配在大象嘴上来得好看。于是,无疑更显“自然”的人牙给盗墓人提供了一项能赚上一大笔的副业:把牙齿从再也用不到它们的原主人那里拔下来。约翰则听说了一个更棒的主意。他付钱给自愿者,拔掉他们好端端的门牙,接着立马把牙种进有钱遗孀空缺了的嘴中。有个穷姑娘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做出了明智的生涯抉择,没有捐出她的微笑,她就是后来的汉密尔顿夫人。移植的人牙无一能永久驻扎,尽管有的能坚持6年,还有一例据说撑了12年。约翰无意间激起了一股装假牙的流行风。但假牙也能反咬一口,一位妇女因为新装的利齿而染上梅毒,人牙热潮从此降温。
对冲突争论之类约翰从不避讳。他的博物馆明白显示着“人身上的每种性能都类似于其他动物身上的某种性能”;猿类和人类的头骨都属于同一种等级序列,其中的最高级就是人类。这些在当时可不是主流意见,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要再过七十年才会问世。同样亵渎的论点还有什么亚当和夏娃必是黑人无疑。而现在普遍认为最早的人类的确源自非洲。
他坚定驳斥了手淫导致不孕的谬传。其逻辑很有说服力:不孕者很少,而手淫者比比皆是,所以两者不可能有因果关系。他在著作中宣称手淫无害,发窘的编辑添上脚注说“是有害的”。不错,某些情况下,手淫是会有严重的后果,比如在印度尼西亚,手淫者会被砍头。最近的研究表明,“自慰”,这是如今的叫法,是有益的。男子初次射精的年龄越小,日后得前列腺癌的可能性越低。
约翰意识到许多性困难问题也许是受心理影响,因为“心灵变化无常,那些部位也跟着起起落落”。有次一个病人诉苦说自己在床上不行,约翰便教他挨着伴侣睡上一礼拜但不许碰对方。七天之后,问题果然解决。
尽管约翰的脾气像他的头发一样桀骜不驯,他的口碑却吸引着大人物和好人家(以及没那么好的人)纷至沓来。主顾中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本杰明·富兰克林、诗人拜伦等,他还成为了英王乔治三世的“御医”。
1767年,时年三十九的约翰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同年,他的性病研究上了个危险的新台阶。18世纪的医生都对“花柳病”(爱神之病)很熟悉,因为他们有四分之一的主顾是拜该病所赐。当时大家都已经知道性交会传播花柳病。在伦敦这个熙熙攘攘的商业中心,人们交易着茶、糖、香料以及最刺激的商品——性。妓女人数之多足够每二十七个男人分得一个。哈里斯写了本关于“科文特花园女”的青楼指南,又名《男人寻欢行事历》(Man
of Pleasures
Kalendar),指南里露骨地大赞那些漂亮娘们儿,对染病的那些则是破口大骂,像什么可怜的杨小姐“又把她那龌龊肉身扔了出来”。花柳病在约翰的病人里传开自也不足为奇。鲍斯威尔为了淋病登门拜访了十九趟或许还不止,一点儿教训都没记住。还有一对颇有名望的夫妇,两人都来向约翰求医,彼此瞒着互不知情。比顿夫人(Mrs
Beeton)在蜜月里染上了梅毒,应了老话说的“爱走了,梅毒在”。
淋病和梅毒是两种最主要的性病。淋病较常见,会造成尿道疼痛,排尿时会引起不适。它虽然有可能导致并发症——假如你跟鲍斯威尔一般热爱它的话,
但是并不危及生命。梅毒则不同,是更为致命、潜伏更深的恶魔。一开始阴茎上可能长出肿块,淋巴结会肿大。几周之内也许看上去都没问题,但一两个月之后,皮肤上会出现疣状物,同时头发成块脱落,并且反复发烧。梅毒会在潜伏数年后复发,并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皮肤和骨头都会溃疡。有病人阴茎溃疡严重到嘘嘘时直冲肩膀的地步。向内则是器官——包括大脑——彻底融化。
约翰觉得淋病肯定是种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不去治也会自动痊愈。于是他在患者身上开展临床试验:给其中一半病人通常的治疗,给另一半的则是用面包卷做成的药片。一段时间后,
他们全部痊愈了。他还提出了一个假说,认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得这两种病,因此淋病和梅毒必然是同一种疾病的不同时期——淋病是局部感染,后来扩展到全身就成了梅毒。
确认之法当然是做实验。约翰的想法是,让一个人染上淋病,然后等到梅毒症状出现之时,他的假说便得到了支持;如果没有出现,则表明他错了。显然,能够保证没有感染过这两种病,又能每天一伸手就可以检查其生殖器的唯者就是他自己。
于是约翰小心翼翼地从一位淋病病人身上接了点鲍斯威尔说的“恶心东西”,放进自己阴茎上切开的口子中。想象一下,当几个礼拜后梅毒特征性的小瘤“硬下疳”出现在他阴茎上时,有多满足啊。后来硬下疳就被命名为“亨特氏硬结”。
可约翰失虑的是,他用来当接种物的病人有可能既有淋病又有梅毒。他无意间给自己染上了梅毒,要是不能在早期控制住病情发展,梅毒会无情地侵蚀他的鼻子,引起失明、瘫痪、精神错乱以及死亡。一个理性的人,你总能指望他会做出些完全不理性的事。
为了给自己治淋病,约翰一遍遍用“腐蚀性的升华产物”(升汞)与有毒的汞来漱口,这些东西使他口腔溃疡,牙齿松动,分泌出好几品脱的黑色唾液。有些医院设了“唾液分泌病房”,用来给病人私下淌口水。他后来叙述说“我用水银压制住了这病”,说明治疗是成功的。他在给学生上课时传授了自己的经验,解释说他让自己得了梅毒疳。他还写了本带图解的性病专著,由于太过图文并茂让鲍斯威尔清心寡欲了一个礼拜,虽然这厮后来又被症状缠上两次。
因为心脏问题,约翰尝试了所有毒药,最后求助于“马德拉岛、白兰地以及其他温暖事物”
——至于这些东西的效果,我倒是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确认。
医生在研究性传播疾病时向来毫不犹豫地在其他人身上做实验。臭名昭著的图斯克杰研究(Tuskegee
project)发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医生对染有梅毒的穷苦黑人佃农跟踪调查了40年,为的是观察梅毒症状在黑人身上的进程与在白人身上是否一样。但那些黑人只被告知自己有“坏血”,压根没听人提过什么梅毒。他们不得不承受创伤性测试,却没有一人得到任何一项针对这种病的治疗。医生们仅仅是观察,不带一丝罪恶感,就好像那些黑人本来就有梅毒而不是因为他们才染上的一样。有许多“病人”的症状随着病情恶化而越来越可怕。
这项研究由美国公共卫生服务部门出资,医疗界和地方政府也都知晓。研究持续到1972年,
因为被一名记者抖出,闹得全国皆知才告终止。但直到1997 年,才终于由克林顿总统向这些小白鼠中的幸存者道歉。
在亨特的年代,许多外科医生觉得他们没有义务让不付费的病人继续活命。库柏爵士(Sir Astley
Cooper)写道:“本院的病人由国会做主,供外科医生使用,
与死尸无异……可以从他们身上获得实际经验。”约翰·亨特用病人做实验,但从不将他们轻视为小白鼠。他说过:“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超过在同样情况下我对自己进行的操作的限度。”
他对学生讲:“若无敬畏与勉强之心,外科医生便不该走近这个手术的牺牲者。”
约翰·亨特勇于献身实验的胆识前无古人。然而,他竖立的榜样激发了许许多多的后来者。
&伊丽莎白时期英国有了第一个扶贫项目, 穷人被分为三类,
其一为“值得救济的穷人”,即因为年老体弱而无法工作,可以领取物品或现金援助者。
&七年战争,指1756年至1763年,欧洲两大军事集团,即英国普鲁士同盟与法国奥地利俄国同盟之间,为争夺殖民地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战争。又称英法七年战争。
&这两家都是英国本土的大超市。
Tree,伦敦施行绞刑的地点选在泰伯恩河边,河两边的榆树被用作绞刑工具。后在泰伯恩刑场培植了一棵有三极树杈的树,每个树杈有3米长&#年起这种三树杈被用作绞刑架,称为“泰伯恩行刑树”,
它能同时吊死24 个囚犯。
Southey,,英国作家,与沃兹沃斯和柯勒律治并称三大“湖畔派诗人”。作为早期的浪漫主义者,在他的带领下,民谣体式得以复兴。他尝试使用无韵的不规则诗句,
是19 世纪和20 世纪自由诗体运动的先行者。从1813年到过世,他一直担任“桂冠诗人”一职。
&化身博士是英国作家罗伯特·史蒂文森的一部经典小说。书中主角是善良的杰克尔,他将自己当作实验对象,结果导致人格分裂,变成夜晚会转为邪恶海德的双重人格。这部著作曾被拍成电影、编成音乐剧,流传十分广泛,使得化身博士成为“双重人格”的代称。
&William Hazlitt,1778 ~
1830,英国散文家,与兰姆齐名,19世纪浪漫主义运动中的一位重要代表。
&验尸的英文是autopsy,按字面意思,是“亲眼所见”的意思。
&爱玛·汉密尔顿夫人(Lady Hamilton),1761 ~
1815,曾有“英伦第一美女”之称,是那不勒斯的交际花,后来成为英国海军将领纳尔逊将军的情妇。
&Covent Garden Ladies,科文特花园是伦敦的一个区,此地在18
世纪是著名的红灯区)
&James Boswell,1740 ~ 1795,英国传记作家。
盗尸者被警卫逮住, 约翰· 亨特则溜之大吉。
二 嗅一嗅,瞅一瞅
就算要截去我的腿, 我也绝不使用氯仿。我永远不想放弃我自己。——— 巴尔扎克
约翰·亨特明确指出,手术是没办法的办法。这也正是病人一贯的想法。过去的手术可谓有计划的暴力行为。躺在手术桌上是痛苦的煎熬,好像一脚踏进了鬼门关。病人嗷嗷惨叫的恶习分散着医生的注意力,痛得打滚的惨状则让刀功精准变成几乎不可能的任务。那么,让病人不省人事怎么样?
13世纪有个内科医生给病人开一种猛剂,以鸦片、莨菪、毒芹、曼陀罗花(一种有毒的茄属植物)等混合制成,他声称这药能让病人陷入“死一般的沉沉昏睡,被刀切割也毫无知觉”。病人可不是在装死,是真有可能死了。实践经验更丰富的医生则用放血的方法让病人昏迷,或者把他们掐到失去知觉,再或者干脆放个木碗在病人头上然后抡上一棍把他们敲晕。
到了18世纪晚期,医学专家已经掌握了应对手术剧痛的方法。规则简单易行:
1 把手术室设在其他病人听不到的地方;
2 充分理解可怜的外科医生的悲惨遭遇;
3 把病人捆牢放倒;
4 让病人咬住医生的拐杖;
5 下刀要迅速。
外科医生非得是经验丰富的壮汉不可。约翰
·亨特就在伐木场练就了一身执刀握锯的技艺。他哥哥威廉管外科医生叫作“用刀武装起来的野蛮人”。但至少有一点,他们动作麻利。切泽尔登(William
Cheselden),约翰的门生之一,摘除膀胱结石不消一分钟;李斯顿(Robert
Liston),伟大的英国外科医生,截一条腿只用28秒。手术室不愧是他的舞台,每场表演前他都要冲着观众大喊:“给我计时,先生们,计时!”在奋力打破自己纪录的过程中,李斯顿不仅截掉了病人的腿,还顺带切下了病人的一个睾丸,以及助手的两根手指。
英国女作家范尼·伯尼(Fanny
Burney)这样描述乳房切除术的可怕经历:“当恐怖的钢刀刺入乳房——沿着静脉、动脉、肉、神经切下……我大声尖叫起来,整个手术过程一直不停歇地尖叫……那种剧烈的极度痛苦……任何语言都无法描绘……我感觉到刀在胸骨上——刮擦着它。”
日本的外科手术原本也贯穿着不相上下的剧痛,直到后来一位名叫华冈青洲(Seishu
Hanaoka)的外科医生有了番作为。他从欧洲的书本上习得外科技术,为控制疼痛又转求中医。他做了二十年动物实验,然后觉得掌握了植物提取物的正确配比,既可以钝化疼痛又没有危险的副作用。他信心十足地在自己妻子身上试验。她变瞎了。
不屈不挠的他继续研究,最后终于调制成功,其中的成分我们今天知道有镇静、止痛和肌肉松弛的效果。1804年,他为一名乳腺癌妇女无痛切除了肿瘤,此后又完成了150例无痛手术。可惜的是,当时的日本闭关锁国,华冈青洲的麻醉术一直是个秘密。
与此同时,欧洲的一些医生正热切地吸入各种新发现的气体,想看看它们是否会有什么疗效。有一个人对此深信不疑,那就是英国医生托马斯·贝多斯(Thomas
Beddoes)。这人有点儿不同寻常,他把母牛送进病人房间让病人吸取动物呼出的“恢复性气体”,但他只成功地毁掉了病人卧室的地毯。他在温泉小镇布里斯托建了一所气体疗养所(Medical
Institution),打出广告说气疗包“治”百病,从性病到瘫痪,有多种气体可供吸取,包括氧气、二氧化碳甚至后来成为自杀者最爱的一氧化碳,因为一氧化碳会给脸颊增色。
汉弗莱·戴维(Humphry Davy)/图片出处:维基百科
疗养所的研究主管是汉弗莱·戴维(Humphry
Davy)。时至今日,人们记得的他的最大成绩就是发明了矿工安全灯,但他在有生之年那可是赫赫有名。他有天才的表达能力,把科学作为致富的工具卖给实业家。借此,他永远地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戴维到气疗所时才二十一岁,可他很快确定那些气体的好处只是夸大其词。他亲自尝试了许多蒸气。呼入一氧化碳后他“坠入虚无,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刚够从隙开的嘴唇中拔出接口管……说真的,要是我吸了四口或五口而不是三口,它们会让我登时毙命”。他赶紧呼吸纯氧才捡回一命。但他的热情没有被惊恐打倒。一星期后,他又去闻一种挥发性的溶剂,造成会厌灼伤,人也窒息了。在这些严酷的考验中,哪怕觉得已经快不行了,他还在冷静地测量着自己的脉搏数。
戴维的同事们每次在第二天一早看到他都会松一口气。有人评价他拿自己的性命冒险,“就好像他还有两三条备用命以供不时之需”。
看到有人说一氧化二氮是
“接触传染之源”,动物接触后会立即死掉,戴维打算试试是不是这样。“我知道这个实验有危险。”他承认。一氧化二氮会醉人,此外,当时即便是最无害的气体也因为混杂有其他气体而有致命的可能。他一点点加大剂量,最后达到一周内每天吸三四次的程度。
幸好没有不良作用。实际上,这种气体给人以一种“十分愉悦的悸动……我脱开了与外界的一切连接:我置身于一个全新的世界,脑子里是各种新奇的念头。理论,想象,发现,围绕着我”。戴维沉醉在理论的世界里,每天的吸入量很快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25升。他觉得这种气体还有助于他诗兴大发(事实上没有)。他将气体馈赠给朋友,包括以编写同义词词典闻名的罗杰(Peter
Mark Roget)、诗人骚塞和柯勒律治。骚塞写道:“它让我哈哈大笑,从头到脚兴奋不已。戴维确乎创造了一种新的欢愉……我肯定这种创造奇迹的快乐气体就是天堂的空气。”而快乐,正是富裕的布里斯托人寻觅的东西,光顾疗养所的人与日俱增。
机缘巧合向来是研究人员的好朋友,这一次同样发挥了作用。因为长智齿的缘故,戴维牙龈发炎正痛得不行,可是吸入一氧化二氮后,疼痛竟消失了。总能一眼发现应用价值的戴维写道,由于一氧化二氮“看来能够铲除肉体的疼痛,它也许可以有效地用于外科手术”。这正是每个病人梦寐以求的奇迹:无痛手术。叫人费解的是,戴维再也没有继续下去,尽管有许多医学生将一氧化二氮奉为欣快感的使者,把它看作实用的止痛剂却是四十年后的事。
一氧化二氮,戴维所称的笑气,成了派对必备。博物学家舍拜恩(Christian
Sch&nbein)参加了一次花园派对,看到笑气助兴下,宾客滑稽荒唐地将花坛蹂躏得一片狼藉,他沉思道:“也许,将来晚宴的最后,我们的社会风俗不再是饮香槟而是吸笑气,而假使那样的话,气体工厂肯定少不了。”今天的派对也还是老样子。2007年7月,
BBC新闻报道说俱乐部会员的最新风潮乃是从气球中吸取一氧化二氮。
笑气还成了游乐场的最爱。就像时下有催眠师哄骗志愿者上台,让他们在催眠的作用下出丑一样,过去的表演者从一阵阵气体中制造出逗人乐的滑稽动作。志愿者要捏住自己的鼻子,从一个袋子里吸气。袋子拿走后,看到他呆坐在那儿“仍然捏着鼻子,你可以想象得到,这么好笑的姿势会让观众笑得前仰后合,而那个醉了的家伙会猛地从椅子上跃起,然后满舞台地东蹿西跳,笑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1844年,自称“教授”的考尔顿(Colton)把这种乐趣带给了美国康涅狄格州娱乐匮乏的哈特福德人。当地一名牙医霍勒斯·韦尔斯(Horace
Wells)也在观众当中。韦尔斯曾对假牙做了些改进,可是没能如愿发财,因为要安假牙就得先把残存的烂牙根拔掉。那时候拔牙是桩剧痛难忍又鲜血淋漓的事,往往见上一眼牙医,牙痛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在考尔顿的表演中,有个东蹿西跳的志愿者撞到了小腿。他回到座位后,韦尔斯问起他的腿怎么样。伤虽然严重,那人却什么感觉也没有。韦尔斯立刻悟出是这种气体钝化了疼痛。他说服考尔顿第二天把装置带到他那儿。考尔顿给韦尔斯来了点一氧化二氮,另一个牙医则拔掉了他的一颗牙。韦尔斯欣喜若狂地喊道:“这是迄今最伟大的发现。我觉得还没有被钉子戳一下来得痛。”他觉得自己能够驱逐疼痛,最终为牙医带来福音。
接下来的几天内,韦尔斯毫不费力地给15位病人拔了牙。他意识到自己必须在医学界面前证明无痛拔牙。于是,没过一个月,他就被安排在波士顿很有威望的麻省总医院(Massachusetts
Hospital)演示。不过为时太早啦。他还不知道没有知觉不必然等于对疼痛不敏感,也没意识到不同的人也许对同样剂量的气体有不同的反应。围观演示的医学系学生焦躁不安,做介绍的外科医生沃伦教授(J.
Warren)则明显表露出怀疑。“这位先生,”他宣布,“自称(pretend)他有能消除外科手术疼痛的东西,想要告诉诸位。”“自称”一词让韦尔斯紧张起来。可以理解,参与演示的病人也紧张起来,一失手把器械打翻在地,观众哄堂大笑。韦尔斯匆匆麻醉了病人,拔去了牙。尽管没有往常的尖叫挣扎,病人一声响亮的呻吟却回荡在大厅。观众报以嘲笑与“骗术”的大声斥责。
由于韦尔斯施加的气体太少,病人没有被完全麻倒。这是一场灾难,公众的羞辱让韦尔斯从此一蹶不振。他的余生在后悔与责难中度过,并且一直靠闻一氧化二氮寻求慰藉。原本能让他赚钱的气体却毁了他的人生。
讽刺的是,一氧化二氮后来成了牙科麻醉的特选。到1883 年时,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的表兄乔治开的坡氏化工厂(Poe Chemical
Works)向全美的5000位牙医提供一氧化二氮,其中一位克里夫兰的热心人士订了4000加仑(相当于1.5万升)。
除了愤慨,让韦尔斯更感到侮辱的是,让公众注意到麻醉的人是他以前的同事,威廉·莫顿(William
Morton)。莫顿是一名牙医,也是一个机会主义者。他从前的化学老师杰克逊医生(Charles
Jackson)建议说硫化乙醚(硫酸与乙醇混合后得到)也许比一氧化二氮更有可能成功。
随着禁酒运动高涨,酒类销售受到打击,抿一点乙醚成为流行。社会上有一种常见的“乙醚乐”(乙醚狂欢会)活动。一位伦敦名医治疗过的慢性乙醚中毒者包括“受过教育的有修养人士……大多是妇女;男子则均为医生”。莫顿把乙醚称作“教授与学生的玩物”,乙醚在社会上的广泛使用也让莫顿相信它是安全的。或许他忽视了小到呕吐大到死亡的无数并发症。又有人说乙醚蒸气会引起爆炸——这在靠明火照亮的世界里可不理想。于是莫顿吸入乙醚然后对着火焰呼出来。幸好没有爆炸,只是点燃了细蜡烛。
在活人身上检验效果之前,莫顿决定先在可以任他摆布的东西上试试——他太太的宠物狗,还有她养的金鱼。结果是,它们以及他的婚姻都经受住了考验。接着,他出去寻找乐意被麻倒并被拔掉一颗牙的志愿者,他想看看会不会有什么坏处。一点不奇怪,一个都找不到,哪怕有五块钱的报酬。于是,莫顿把自己关在办公室,用一块浸泡了乙醚的布塞住自己的嘴。乙醚这东西很容易过量,吸一次就可能有危险。转眼间莫顿倒地不支,眼见性命难保。幸运的是,布从他脸上掉了下来。大约过了8分钟,他苏醒过来。太太听到他的冒险尝试后几近崩溃。莫顿的下一个实验是让他的助手在乙醚的辅助下给他拔牙。刚巧这时有个做薄饼生意的人因为害牙痛前来看病,愿意替他当实验对象。莫顿把他烂掉的前磨牙扳了下来,病人没有感到疼痛。
自信满满的莫顿安排了一场演示,地点还是在韦尔斯曾遭受羞辱的那家医院。过了预定的手术开始时间,莫顿才姗姗来迟。沃伦医生,就是那位为韦尔斯主持悲惨演示的医生很不耐烦,但莫顿很快麻醉好了病人,然后用演员一样夸张的动作宣布:“您的病人准备好了,先生。”沃伦医生切开病人的脖子,摘除了一个差不多有台球那么大的肿瘤。让所有人惊愕的是,病人一声不吭。等到手术结束,沃伦医生大声地喝彩道:“先生们,这不是骗术。”病人也说自己没感觉到痛,仅仅觉得好像有
“锄头在刮着”自己的脖子。
三周之后,一个叫爱丽丝的年轻姑娘成为头一个在麻醉情况下接受腿部截肢手术的人。外科医生干完活后把姑娘唤醒,问:“你准备好了吗?”她说:“是的,先生。”医生回应道:“很好,手术完成了!”边说边挥舞着截下来的腿。爱丽丝惊得昏厥过去。
消息很快传开。莫顿演示之后两个月不到,李斯顿,英国的那个闪电截腿者,用乙醚做了一次手术。他惊呼:“这美国佬的伎俩完全让催眠术一败涂地。”美国作家奥利费·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Holmes)在给莫顿的信上首创了“麻醉”(anaesthesia)这个词,其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没有感觉”。他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吸入一点乙醚,我们便带着回程票跨进了死亡的未知世界。”
莫顿这么做是为了钱,或者如他自己所言,是为了“个人权利与利益”。然而麻烦接踵而至。乙醚和
“上帝的阳光一样免费”,他不能拿一种1540年就为人所知的化学物质去申请专利,于是他试图换个新名字“忘川”(忘川水乃是流经冥府的一条河)来兜售他的产品。但医生们很快发觉那不过是以前的乙醚罢了。莫顿不干牙医了,一心想要世人承认是他发明了麻醉术,可其他申请者从四面八方站了出来。佐治亚州的医生克劳福德·朗(Crawford
Long)在四年前成功地利用乙醚切除了肿瘤,并且还有此事的正式证明书,而他既没有将其发表也没有让医学界的专家注意到他的发现。
曾建议莫顿使用乙醚的杰克逊也宣称自己才是麻醉术的发现者。不过,杰克逊同时还在申请火药棉的发明权,并且正与摩尔斯(Samuel
Morse)打官司,声称电报的主意是他告诉摩尔斯的。亢奋的掘金者也不及他为各类声明下的赌注大。
优先权的争夺严重损害了莫顿的健康,他在读到一篇支持杰克逊的申辩文章后几乎精神崩溃。莫顿在四十八岁时死于中风,彼时一贫如洗,至死也没有获得承认。杰克逊也没有胜利。他变成了酒鬼,在莫顿的墓碑前向死对头咆哮。最后死在了精神病院。
莫顿过去的同事韦尔斯,境况也很糟糕。周围尽是些为乙醚你争我夺的人,韦尔斯因为自己早先关于一氧化二氮的工作被人遗忘而愤愤不平。现在他成了推销员,成日价吸着原是为卖钱的氯仿。他因为向两个女人投掷酸液而被捕,尽管显然是出于摆脱街上烟花女子的目的。狱中的韦尔斯在氯仿的作用下砍伤了自己腿上的主动脉,失血而死,年仅三十三岁。与他疏离的妻子控告莫顿偷了韦尔斯的发现逼得他发疯自杀。而就在听闻韦尔斯死讯的那天,她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巴黎医学学会(Medical
Society of
Paris)承认他是麻醉术的发现者。今天,韦尔斯仅有的认可刻在他的墓碑上,以及他家乡哈特福德的汉堡王(Burger
King)壁挂上。
如今,单单在美国,每年就有500万到1000万病人在手术中接受混有一氧化二氮的麻醉剂。但是,至少就大手术来说,它的时代也许就快终结了。最新的研究显示,用氧气取代混合物中的一氧化二氮可降低致命并发症的发病率。
詹姆士·辛普森/图片出处:维基百科
乙醚尽管也在外科手术中广泛使用,但它又难闻又刺激肺部,病人在被完全麻倒前会剧烈颤动。爱丁堡大学的年轻产科学教授詹姆士·辛普森(James
Simpson),闪电侠李斯顿的门生,曾尝试用乙醚减轻产妇分娩的痛苦。但他觉得一定还有什么更好的、只是目前尚未发现的麻醉剂。于是他开始东闻西嗅一切可以找得到的蒸气。他邀请医生朋友和亲戚参加他的溶剂晚会(solvent
soir&es)。晚会并非在觥筹交错中迎来高潮,而是大家一起来闻上一次晚会之后他弄来的各种溶剂。由于大家经常对所闻的东西有什么性质以及是否有毒统统一无所知,这种活动十分危险。备选的液体中有现在我们熟悉的洗甲水成分丙酮、火箭燃料的组分硝酸乙酯,以及有毒的强效致癌物苯。这些可怕的东西基本上因为气味难闻、让人头疼或者刺激肺而遭到淘汰。要不然,它们大概就会因为害死了聚会的众人而被载入史册了吧。在1847年的一次闻味聚会中,他们试了试气味甜津津的氯仿。辛普森的第一印象是:“这比乙醚更好,作用更强。”然后,他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的确,“我们都在一瞬间倒地”。他们又试了一次,结果又倒了一次。他太太的侄女吸入的气体最少,但也激动地大叫:“哦,我是天使!”
氯仿是粗心大意的美国人格斯里(Samuel
Guthrie)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时发现的。他是个痴迷爆炸物的发明家,决心要改进火药。按他自己承认的,他的实验造成了成百次意外爆炸,有一次极其剧烈,搞得工作间的屋顶都被掀掉,墙也塌了。格斯里常常不得不逃命,身上无论何时都是东糊一块西焦一块。
1831年,格斯里开始挖掘如今用作杀虫剂的氯化醚的商业潜力,当时人们认为这是种兴奋剂。等到化合物炮制出来,没有得到氯化醚,却得到了氯仿的醇溶液——尽管他还不认识。用水一兑它就变成了“极甜极香”的烈酒,于是他在当地卖起了格斯里甜威士忌。此酒大受欢迎,连令人尊敬的老妇人也喝得醉倒路边。格斯里没料到的是,这玩意儿导致遗忘的能力成了它最大的商业卖点。
十六年之后,也就是辛普森头一次闻到氯仿后的第四天,他给一位先前一次怀孕时待产三天还是没保住孩子的孕妇用了氯仿。这位孕妇醒来时无法相信自己已经生产完毕。她为新生的女儿起名叫“麻醉”。几周之内,爱丁堡皇家医院的所有手术都用上了氯仿。
尽管大多数外科医生热爱麻醉,也有少数医生嚷嚷着坚持说疼痛是有好处的。有人给医学杂志写信说麻醉是“诱饵,引诱轻信者像放弃自己的金钱一样放弃自己的感觉”。还有人写道:“外科手术中的刀和痛在病人头脑中是密不可分的两个字,必须承认这一必然关联。”最强烈的反对则针对给待产的孕妇施加麻醉。
“疼痛,让母亲安全,”另一位男医生宣称,“少了疼痛就是毁了她。”费城杰佛逊医学院的产科教授美格斯(Charles D.
Meigs)则让妇女相信分娩的阵痛是“生命力最可取、有益和含蓄的显现”,并且“疼痛与分娩的力量之间有十分必要和有用的关联,此中的麻烦实在没有想起来那么多”。但另一方面,我想他自己可没生过孩子。他似乎对妇女持有不好的看法,曾扬言她们的头脑“对理智来说基本太小,对爱情来说大小刚好”。
怀疑者怎么说无关紧要,孕妇们开始强烈要求使用氯仿。她们受到了名人显要的鼓舞。例如作家狄更斯在太太凯瑟琳接受无痛分娩后写道,氯仿“使用之安全正如其效果之神奇”。而维多利亚女王在氯仿的帮助下产下最后两胎,并称其“无可估量地令人愉快”,此类评价确保了氯仿的流行。
没有比辛普森教授在爱丁堡的住所更受人欢迎的地方了,那儿“每位嘉宾受到的招待并非音乐舞蹈……而是无知觉王国的一趟旅程”。据当地一个内科医生的遗孀后来回忆,在她年轻时,“教授常常拿我们家女孩试他的氯仿实验,母亲毫不害怕,但凡有必要,她十分乐意为科学奉献一两个女儿”。
辛普森成了氯仿的使徒,甚至将上帝归结成第一个麻醉师。因为上帝在抽取一根肋骨创造女人时,“使亚当沉睡,他就睡了: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辛普森一有机会就大力赞美氯仿的效果,对它的缺陷则视而不见。一个年轻姑娘因为脚趾甲内生需要做手术,用了氯仿后不到两分钟她便死了。可辛普森对归咎于麻醉剂的提法置之不理。他“确信”那是安全的——毕竟,他拿自己试过了嘛。
但死亡率有增无减。最终,一篇综述在调查了80多万例施加麻醉剂的手术后揭示,氯仿造成的死亡率比乙醚高4.5倍。许多死者几乎是瞬间毙命,就像被一枪打中了心脏,甚至有些强健的年轻人也难幸免。过了好多年,医学界才确定了氯仿的麻醉剂量和造成心脏衰竭的致死剂量之间的细小差别。
虽说乙醚和一氧化二氮又渐渐回温,辛普森仍一如既往不遗余力推举氯仿作为首选,哪怕它有可能杀死他十分之一的病人。他还进一步拿自己做实验,继续危害自己的健康。他后来写道:
“为了获得其他有益于治疗的制剂,我昨晚呼吸了一些实验的蒸气,现在病了,快撑不住了。”仆人发现他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很为他的生命担心。他搞不懂,辛普森“再也不会发现比‘三氯’更棒的东西了”,为什么还要冒那么多险。他不知道,强迫症是许多自体实验者的特点。
据估计,有超过10万人死于医疗用的氯仿。辛普森在生命中的最后两年为了控制自己的心绞痛而使用氯仿。1870年,辛普森去世,工作过度和献身实验耗尽了他的生命。能活到五十九岁已实属幸运。
麻醉革新了外科手术。它让病人不用再承受可怕的煎熬,不用再坠入李斯特(Joseph
Lister)所说的“致命的休克”。当时有些人认为,病人还是会和以前一样承受那么多疼痛,只是在醒来后忘记了。麻省总医院的沃伦医生,第一个执行麻醉手术的外科医生,对病人会有何感觉有着不寻常的见解:“本该想象刀在娇美的脸上哧啦划开的人,有可能产生一种纯粹的愉悦感么?当器械在最为敏感的膀胱上转来转去,你有可能同时做着充满欢乐的美梦么?”
有了麻醉术,就可以尝试花费时间更久、创伤面更大的手术了。但是,还要再等四十年才有首例局部麻醉的出现。可卡因,最早是为了治疗吗啡成瘾而受到推广。它也是早期可口可乐中的一种成分,而那时可口可乐是作为治疗抑郁和癔病的药物来销售的。无疑它也吸引了许多新顾客。说来不可思议,人们居然曾经对强大的毒品也有生腻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伦敦著名的哈罗兹精品百货公司提供“为我们在国外的朋友准备的礼品盒”,里面包含小瓶的吗啡和带着注射筒的海洛因。
年轻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带着他自己所谓的“探索者气质”开始测试可卡因作为兴奋剂和催情药的效力。试验之后他大赞可卡因的功效,很不明智地向读者打包票“就算重复用药也不会产生继续使用这种兴奋剂的强迫性需求”。这一点成了他事业中的一项大谬。后来他让自己还有他的好几个病人都上了瘾。
不过,他的确注意到可卡因会让舌头麻木,并向一位眼科医师提到了这一点。要是弗洛伊德肯花时间继续研究这一现象,这世界将会节省多少精神分析的时间,减少多少俄狄浦斯情结的发作啊。说奇怪是奇怪,有那么多医师都留意到了可卡因的麻痹效果,可没人充分意识到它可能的重要性。弗洛伊德的眼科医师卡尔·科勒(Carl
Koller)想试试可卡因是不是也有可能麻痹眼睛,方便手术。于是他和同事都往眼睛里滴了一点可卡因溶液,用钉子戳了戳角膜,除了有压力外其余感觉一概没有。科勒把可卡因确立为了眼科手术的理想麻醉剂,人称他为
“可卡科勒”。
也许正是受此鼓舞,纽约的两个外科医生理查德·霍尔(Richard Hall)和威廉·霍尔斯特德(William
Halsted)相互给对方的四肢与牙龈注射可卡因,想要让身体局部对疼痛不敏感。
不幸两人都染上了可卡因瘾。霍尔斯特德为“治疗”对可卡因的依赖转而吸上吗啡,在吗啡瘾中度过了余生。1886年,医生们头一次用腰椎穿刺的方法来抽取活人的脑脊液。德国外科医生奥古斯特·比尔(August
Bier)想到,也许可以把可卡因注射到脊髓,这样一来,支配注射点以下部位肌肉的神经就会被阻滞。于是他的助手奥古斯特·希尔德布兰德(August
Hildebrandt)用空心针扎穿比尔脊髓的保护膜,刺入下面充满液体的空腔。由于他笨手笨脚地给针头接上了一个尺寸不配套的注射器,比尔的脑脊液滴到了地上。吓坏了的助手在堵住漏洞后成了下一个小白鼠。这次注射很成功。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比尔兴致勃勃地用羽毛挠希尔德布兰德的脚底板,用带钩的镊子掐他的皮肤,用柳叶刀扎他的大腿一直扎到腿骨,拔他的阴毛,把点燃的雪茄摁熄在他皮肤上,用沉重的锤头砸他小腿,最后还使劲拽他的睾丸。比尔还真是考虑周到,一个部位都没落下。幸运的是,希尔德布兰德的整个下半身对疼痛没有了知觉——直到可卡因的效力消退。这个实验改变了在下半身上实施的手术。比尔名垂医学史,希尔德布兰德则作为被他拽过睾丸的家伙而留名。
如今,不大会令人成瘾的合成物取代了可卡因用于医学和牙科目的。可离开牙医诊所,我们就对成瘾版更为中意了。英国大约有八成的流通纸币被可卡因或海洛因沾染过,伦敦则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每年,为了保护不嗅吸毒品的民众,要毁掉价值1500多万镑的钞票。
鉴于没有十足安全的麻醉剂,外科医生仍然需要迅速地完成手术,而不能让病人长时间处于麻醉状态。当务之急是找到一些方法,可以减少麻醉剂量但又能满足放松肌肉的需要。或许,一种非麻醉剂堪当此任。解决之道来自南美的土著部落,他们打猎用的箭和镖的尖端都有箭毒。它几乎能在瞬间将猎物杀死——又称“见血封喉”,说明其不大能在手术中派上用场。但当地人也知道,尽管这玩意儿刺破皮肤后会致命,吞下一丁点却通常没有大碍。欧洲有动物实验显示,箭毒会麻痹呼吸肌但不会让心脏停止跳动;利用人工呼吸,动物能够恢复。
1944年,宝威药物公司分离出箭毒的活性成分——筒箭毒碱。临床研究主管弗雷德里克·普雷斯科特(Frederick
Prescott)不反对以身试新药。他曾服用吗啡和甲基安非他明(又叫“速度”)的混合物来测试它们是否如理论所说,有助于控制血压。事实上,试验之后普雷斯科特的血压飙升到了正常值的两倍,他不得不去住院,才让重躁症平稳下来。
不屈不挠的他自告奋勇了解箭毒是否有可能有益于手术。他也同样甘当人类小白鼠。兴许,他只是没料到将会有多大的危险。
从最初的试验中完全看不出后面将会发生的劫难。普雷斯科特先是为了检验箭毒是否可以缓解疼痛,而从身上剥下一大块一大块胶布,他说这个试验“相当痛”,箭毒显然没有麻醉作用。
接着,该来真的了。为了确保营造出一种又舒适又真实的气氛,普雷斯科特躺在手术室的桌子上接受了筒箭毒碱的注射,就跟中了医用毒箭一般。在两周多的时间内,由医生和一位麻醉师负责对他间歇注射,剂量逐步增加。最后一次试验刚开始两分钟,普雷斯科特的脸、脖子以及四肢就统统瘫痪,无法动弹了。
一分钟后,他的呼吸肌还处于麻痹状态——可是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我觉得我要淹死在自己的唾液中了,因为我既咽不下去又咳不出来……我感到窒息。”他能听到同事们聊天,可是指头乃至眼皮都无法动弹一下。他又无助又害怕,陷入了昏迷。
尽管团队中的其他人一直在监测普雷斯科特的血压和他超快的心跳,却没有人察觉他的惊恐。由于他们不断在挤橡皮囊给他推气,他也没有脸色发青。最后他们觉得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数据,便给他打了一针解毒剂消减箭毒的作用。可是剂量太小。又再做了漫长而心焦的七分钟人工呼吸之后,普雷斯科特才能够自己呼吸。半个多小时之后他才能说话,过了四个小时他才能正常看东西。其余副作用持续了好些天。
虽然试验之前做了仔细的计划,但是他们没有建立一个系统,让人类小白鼠能够在陷入痛苦后发出信号。在新近的试验中,研究人员会在志愿者的胳膊上绑一条止血带来隔离系统中的箭毒,好让志愿者通过预先设定好的手指信号与团队交流。
经历了此番考验后,普雷斯科特又志愿参加了另一项长达45分钟的试验。他犹豫了六个星期,给自己打气,做心理准备,但最终还是决定参加试验。其结果是,经他试验的那种类似箭毒的化合物,今天被普遍用来配合麻醉剂使手术中的病人失去行动能力。
麻醉先锋中有四位对他们测试的药物上了瘾,更多的人则是过早郁郁而终,未能等来他们自认为理应得到的承认。相反,弗雷德里克·普雷斯科特是个没指望从同事圈之外获得赞誉的谦让之士。他的大部分家人只是在多年之后读到他讣告的细节时,才了解到他的冒险经历。
自木棍敲脑袋起,麻醉走过了长长的路,而今仍是棘手问题。在美国,据说每天不止一百个病人会在手术刀下恢复知觉。
不久前,卡罗尔·怀赫勒(Carol
Weihrer)在一次眼球摘除手术中“醒来”。为此她建议手术室要配一个清醒监测器。“我一点都不疼,”她说,“但我感觉得到可怕的牵拉。医生要费很大的力气使劲拧眼球才能把它弄出来。”
&&Samuel Taylor
Coleridge,,英国诗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著名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的前身之一。
四 好吃的东西
这皱巴巴的玩意儿就像切成片的马掌,先要浸泡一整天,再要熬煮一整夜,最后看起来就像大个儿的黑蛞蝓。
——弗兰克&巴克兰向晚宴客人介绍海参
被我们吞进肚子的东西中,最复杂的不是药物,而是有机混合物,我们亲热地唤它们作“食物”。过去我们可远不像时下这么挑三拣四,管它是飞的蹦的爬的都可以当作吃的。直到19世纪,英国菜谱里还有海豹和松鼠,有钱人还大啖天鹅,把海豚烤了做海豚酱。鹤、百灵鸟、画眉统统下锅。英国的鸟大多数都没什么肉,所以也难怪他们做一个馅饼得用上二十四只黑画眉
仅仅是一张题图……
到了维多利亚时代,一切都变了。爱丁堡大学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训诫说,文明人理当控制食欲,只吃为人性“特殊用途”而生的农作物和畜牧品。有教养的人在饮食上会有节制,只有野蛮人才胡吃海喝。这类证据数不胜数:异教徒霍屯督人
在接受传教士的洗礼后一看见过去大爱的斑马肉就觉得恶心。法国佬无比热爱蛙腿、蜗牛和马肉。至于东方人,不管他们文明有多古老,英国人总是带着怀疑的眼光看他们,“在英国人看来大倒胃口的动物……在中国人心目中则是佳肴”。还有谁会吃什么蛆、蚯蚓、老鼠以及在英国人看来最不像话的狗和猫?
可是,有一种欲望叫猎奇。满世界转的探险家收集着各种可堪利用的动植物,并把它们带回家乡或带去殖民地。一株非洲咖啡树的种子被葡萄牙人带去了巴西;亚洲的香蕉在西印度群岛生根发芽;著名的赏金猎手布莱船长将面包果树从塔希提带到了牙买加。有些粮食作物也开始在欧洲生长了:亚洲来的小麦,中东来的大麦,美洲来的玉蜀黍、马铃薯和西红柿,还有来自加拿大但被英国人叫做法国菜豆的四季豆。很多大植物园一开始是“驯化园”,用来培育引进的植物,也许还要“说服”一些亚热带物种应付欧洲的气候。
许多家畜也是引进的:奶牛、鸡、火鸡很早就已归化。四处周游的自然学家,譬如在奋进号上陪伴库克船长的约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可没少尝过他发现的异国动物。他是头一个知道袋鼠滋味的白人,还夸口说“我吃过的动物比谁都多”。不过,那是在弗兰克&巴克兰(Frank
Buckland)出道之前。
弗兰克是威廉&巴克兰(William
Buckland)的儿子,老巴克兰是牛津大学首位地质学教授,担任威斯敏斯特教长。孩提时代起,弗兰克就迷上了动物,他养的野生动物有豚鼠、鸽子、刺猬、睡鼠、蛙、龟、土拨鼠、蛇(包括有毒的蝰蛇)、猴、变色龙以及一头豺和其他五花八门的动物。它们好像都会表演脱身术。做礼拜时,他的鹰在教堂里盘旋,他的猫蹲在风琴管里把美妙的颂歌变成可怕的嗡嗡声。他的小熊会突袭当地的糖果店,“闹得整个村庄鸡犬不宁”,然后冲进教堂把上日课的人吓得瞠目结舌。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建议给这头不守规矩的熊催眠。弗兰克一辈子没少听到这类给动物们关禁闭的强烈要求。他最后弄了间“工作室”,里面关满了无法无天的家畜,谁要是穿着荷叶边裙子或燕尾服之类的走近关着醉醺醺的猴子的笼子,那可就倒了霉了。他的巨型土耳其猎狼犬逃出去后发现了邻居家的一位女士和她的小狗。猎狼犬跃过洞开的窗户,瞬间那小巴儿狗就一命呜呼了。
拜他老爸所赐,弗兰克对奇奇怪怪动物的热爱扩展到了品尝它们滋味的地步。巴克兰校长吹嘘说,他在挖掘路易十四尸骨的时候切了一片防腐处理过的心脏用来泡茶。马舌、鸵鸟、蛙、蜗牛和鼠都上过巴克兰家的餐桌。有位客人后来抱怨说,早餐吃鳄鱼实在是吃不来。
弗兰克正在给一头可怜的海豚喂药
所以,后来弗兰克的厨子得令要拿刺猬小狗什么的做菜也不奇怪。约翰&拉斯金
曾说他很遗憾没在巴克兰家吃到烤小鼠,果蝠或野兔之类的肉倒是时不时就会不小心吃到。有一次,一只长统靴在地板上跑过来跑过去,好像降灵会上的道具,原来是一只狐獴错把靴子当成自己的洞穴正奋力挖个不停。还有一次,一位尊贵的牧师被椅子底下的非洲野猪飞快地从桌子边推开。
弗兰克是英国动物环境适应协会(Acclimatisation
Society)的秘书,也是该协会的创始人之一。这个协会旨在鼓励使用进口动物,为的是不让英国民众被剥夺享用炖鸸鹋煎袋熊的乐趣。弗兰克声称“本人的意思是不错过任何增加人民食物供应的机会”。
试吃新食物原料属于会员的任务&#年,协会的第一次正式晚宴上有数不清的菜品,但也不是每一样都能获得众人的交口称赞。打头的是三道中国高汤。
一是燕窝汤,用的是燕子吐出来砌鸟巢的海草黏液,得到评价如下:“黏稠如糨糊,风味独特。”
一是海参汤:“口感介于小牛头与胶锅内容物之间。”
一是鹿筋汤:“熬煮了很久很久之后味道很好,如饮胶水。”弗兰克决定:“下次要是款待中国佬,我就从木工师傅那买六便士胶水请他喝。”
阿尔及利亚小麦做的疙瘩汤得到的评语是:“不大像平时吃的,更适合病人吃。让人想起《杰克与魔豆》里巨人妖怪吃的那种麦片粥。”
有些主菜也不见得好。袋鼠火腿“肉柴且太咸”,袋鼠蒸锅还“炸了”。
又过了四年,他们举行了一场旨在推广马肉的盛宴,有160人参加。从汤到甜品的每一道菜,原料都是马。评价很不客气:“非常可怕”,“就像马出了汗的味道”。弗兰克隔天恶心了一整天,他总结说:“窃以为,食马肉的习惯在本国没有丝毫成功机会。”
稀奇古怪的食物流行起来。有位剑桥的本科生加入了一个“饕餮俱乐部”,每周的例行聚会就是吃些冷门食物,他的名字叫达尔文(Charles
Darwin)。据他说,鳕鱼舌不错,但鳕鱼肝“不好吃”,褐鸮则“难以形容”。除了达尔文之外,那些老饕后来几乎都在教会里升上了高职。
弗兰克&巴克兰听说动物园死了头豹子之后就去讨样品,动物园的人把豹子从坟里挖出来,送了一部分给弗兰克检验。弗兰克用味蕾做了检验,不过肉“不是很好”。动物园园长以为弗兰克想要解剖,还问他能否确定豹子的死因以防悲剧再次发生,没料到他想做的是烹饪。弗兰克可不会放过令他垂涎的机会。
验尸任务对于有外科医生执照的弗兰克来说不是问题,他在圣乔治医院当过外科住院医生,就是约翰&亨特在84年前担任过的那个职位。令人惊讶的是,情况和当年没有什么两样。外科医生的手术外衣上照旧糊着斑斑血块——之前的病人留下的纪念,病房里充斥着坏疽的气味。护士基本上是没有受过训练的文盲。有次弗兰克让一个护士念念瓶子上的标签,她大着胆子念道:“每天四次,每次两匙。”实际上,标签上写的是“仅可外用,不可内吞”。弗兰克的病例大多是自杀未遂和“脚手架事故”,也就是绞刑架因为窒息的犯人打转而坍塌。平常,“令人愉快地解剖了一天”后,他吃点小鸡脑子当点心,一边读着“有关肠子炎症的有趣的博士论文”。正因为他是那么热衷于解剖,甚至有传闻说“老姑娘们看到他经过,就会把自己的猫叫回来”。
从动物园拿来的尸体五花八门。有个年轻人去拜访弗兰克时见他正给动物验尸,桌上放着好大一具尸体,而弗兰克时不时地停下来,拿起死尸旁边的一碗炖菜呼噜呼噜吃两口,还招呼道:“来点儿不?”
他那儿的工作人员已经习惯收到各种不同寻常的包裹,但有时还是会被吓到,比如三只獾跳了出来,或者珠宝店礼盒里装的是蝎子。动物遗骸无一例外以进烤箱为最终命运。事实上,有几次弗兰克是把它们烧好后再检查的。“根本轮不到我插手,”他声辩,“要是它们看上去能吃,就烧了;要是它们发出恶臭,就埋了。我还要做甚?”好处是他吃到了野牛、长颈鹿、蝰蛇、犀牛馅饼、煮象鼻以及烤全鸵鸟。
巴克兰要是知道他的饮食文化继续在伯明翰与赫尔辛基的
“巴克兰餐饮俱乐部”发扬光大,一定深感欣慰;羚羊和狓(okapi)如今如他所愿在英国乡村公园中信步也将令他高兴,不过,要是知道它们不再是养来吃的,他会失望吧。然而,相比他对于进口动物的满腔热情,他最重要的迁移工作却是一项出口任务。他被指派为三文鱼养殖场的政府稽查员,十分出色地完成了工作。
尽管他没受过自然科学训练,对数学也几乎一无所知,可他和蔼可亲,说话又直率,因此无论是渔夫还是船舶检察官,甚至是非法捕鱼者都和他关系很好,乐意向他提供信息。他向政府报告了过度捕鱼、水污染、鱼类疾病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水力需求。水力磨坊处建有水坝,塞汶河有七十三条堰,条条都是拦截三文鱼回溯产卵的屏障。他监督引进了鱼“梯”,好让鱼儿们能绕过水坝。
弗兰克还注意到当时缺乏养殖技术以及有关淡水鱼和海水鱼的生物学知识,并且强调需要对已开发利用的鱼类多加研究。他富有先见之明地率先提出,这一工作应当由政府而非单个研究人员承担。更好地了解水质、改善水质可以大大提高捕捞获利,但弗兰克意识到人工养殖鱼类也能够增加供应。他轻轻地揉挤雌鱼的侧身,将鱼卵挤出体外,使之与雄鱼的精液混合。利用这种方法,他在厨房水槽里孵出了30000条三文鱼和鳟鱼。他提供了1000颗鳟鱼卵出口到地球对面,如今这些褐鳟鱼在塔斯马尼亚岛和新西兰的水域中游来游去。
也许你会意外,他吃实验用鱼和吃别的东西一样津津有味。品尝研究对象的人倒不少见。我认识一个研究浮游生物的海洋生物学家,他晚上会请我吃浮游生物三明治。摩尔根(Thomas
Morgan)因为证实了基因遗传规律以及对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做出定位而获得诺贝尔奖,他的实验要杂交果蝇。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小东西,他吃过果蝇蛆,说味道像麦片粥。在科学的名义下,还有人吃过更奇怪的东西。意大利生理学家拉扎罗&斯帕拉捷(Lazzaro
Spallanzani)为了研究消化过程,用亚麻布将食物包好吞下去,过一会儿再吐出来检查。这显然算是高纤维食物。
撇开食物不说,弗兰克&巴克兰不是实验专家,倒是满脑子实用主意。可惜他的每个好主意都跟着一个傻念头。为了让鱼更快地长膘,他建议在鱼塘上方的树杈上吊一条马腿或者一串死老鼠,然后过段时间,等腐肉掉下来,底下的鱼就会一哄而上。有位妇女刚死了小马驹,正伤心得一塌糊涂,弗兰克向她建议,可以用马蹄“做成很好的墨水台”,防腐处理的马耳朵可以做成“不错的火柴盒”。他反对小孩走路时穿鞋,因为皮鞋底会越走越薄,而光脚走路让脚底板越走越厚。他羡慕苏格兰“渔家女”的脚,“跟大象脚似的又厚又硬”。
在他那一代人里,弗兰克&巴克兰写的科普文章最好玩。他写了几十年的自然史故事以及奇妙的历史传奇,什么“来自北海海底的象骨”、“充气狗做成的救生圈”等等。他着迷于巨人故事,或许是因为他只有137厘米高。从他对一种叫做大西洋银鲛(Chimaera
monstrosa)的鱼的描述中可以一窥他的风格:“库奇说此鱼的习性乃是夜间活动。他说得一点没错,如此丑陋的鱼白天实在是不敢出来丢人现眼……漆黑的夜里,冷不丁看到它,足以让一般鱼吓得好一通乱颤。”
这种鱼说难看是难看,活像一根又黑又长还长了耳朵的胡萝卜,跟儿歌里唱的那样:
我的大名叫银鲛
从头到尾很毛糙
脑袋大,尾巴小
大脸古怪又可笑
尾巴好似鞭一条
读者要是有点儿饿,弗兰克会奉上蛞蝓汤食谱:“灰黑色的大蛞蝓,要我说,煮成浓稠结实的果冻状,就是最棒的一款靓汤。”他还力荐水豚作为食材,毫不顾忌同胞们也许难以接受这酷似加强版大老鼠的啮齿动物。
弗兰克堪称百科全书无所不知。有次他去一个教堂研究“殉道者的鲜血”的显灵,地上的确有片湿迹。他尝了尝宣布说“蝙蝠尿”。我倒想知道他尝过多少种东西来分清到底是蝙蝠尿还是,比如说,老鼠尿,或者主教大人的尿?
就连他,也发现有些生物不适宜食用。上榜的有炖鼹鼠、丽蝇、蠼螋,这些东西“极苦无比”。海豚的头吃起来像“油灯里烧过的蜡烛芯”,令人大失所望。倘若他身处绝境,被困在只长了蠼螋和灯芯的地方,恐怕会对这些东西有所好评。高尔顿认为(或多或少)存在这个可能。
高尔顿和达尔文是半表兄弟,他拿自己做实验,试着去抑制身体的自主功能。有一次他做得相当成功,差点没把自己憋死。
高尔顿学的是医学,因为“间隔年”
出国旅行便中断了学业。他刚回来继续念书,父亲就去世了,留下一大笔财富给他,这下他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旅行了。去西南非洲未开拓的地域进行为期两年的探险,意味着危险与匮乏,可高尔顿相信“奢俭交替正合大多数心智”。他遇到了充满敌意的当地土著,但凭借着纯粹的品格魅力与他们交好。在做他的人类学研究时,高尔顿发明了一种利用六分仪从远处测量胸围和臀围的方法,虽然说多数男人不用借助任何仪器就干得了这事。他的游记为他赢得了英国皇家地理学会的金质奖章,并当选为皇家学会会员,彼时他才三十出头。
1872年,他出版了一本探险家手册《旅行的艺术》(The Art of
Travel)。书中有章节名曰“荒野中可以获得的有益健康的食物”以及“可以挽救行将饿死之人的恶心食物”。后者提到了许多非常有用的建议,比如,如果怀疑水可能有毒就先让猫或狗喝点试试。探险家身边有当地搬运工什么的不难想见,哪来的猫?书里还说“腐肉对快要饿死的人来说是没有毒的”。似乎是说,会让肥嘟嘟的健康小伙害重病的食物,对快要饿死的人来说绝对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的腐肉和垃圾都能吃,胃不会拒绝的”。腐烂的尸体也很好找:只要跟着你那友好的胡狼向导,或者找一找盘旋的乌鸦、树上的秃鹫。确保秃鹫在你来之前已经饱餐过一番兴许是明智之举。
鸟的皮得剥掉,因为它们的“皮有股恶臭”。不过,“任何动物的皮都能吃,且好吃,给汤增添风味……或者可以烤一烤敲一敲……许多饥饿的人都啃过自己的皮鞋”。
假如成功捕获到一头动物,问题随之而来。今日固然有顿盛宴,明天的晚餐如何是好?有些部分会像落叶那样掉下来的动物就很有用。高尔顿注意到,蜱虫会钻进牛尾根部把牛尾腐蚀得掉下来,于是想起来牛尾汤“人人都说营养丰富”——罪恶的蜱虫大概还可以做盘小菜。他估摸着你大概拖不动一具尸体,所以建议你可以采用埃塞俄比亚人的旧法子,即让动物活着,跟着你,每天吃多少削多少。但他没说该怎么样让可怜的动物在长途跋涉中还保持精神。
高尔顿发现蚱蜢蝗虫“一点儿也不坏”。昆虫作为食物的最大妙处在于它们从不会短缺。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杰克&霍尔丹(Jack
Haldane)(他的丰功伟绩后文细表)被问及他的研究让他对上帝有了些什么认识时,他回答“那就是,上帝太宠爱甲虫了”。没错,饥饿的探险家遇到的最多的动物就是昆虫,要是小瞧它们可就太蠢了。有些小虫的蛋白质含量高达70%,比肉还高,而且脂肪更少,并且富含维生素与矿物质。虽说富有营养,昆虫的包装可不诱人,可以说是天神市场部的大大失职。不过,它们在发展中国家的销量普遍不错。蝗虫可以生吃,烤着吃,油炸了吃,做成冻吃,碾碎了吃,外脆里嫩十分诱人。但要记得先把腿掰掉,要不然塞牙。要是觉得这种小点心不过瘾,蟑螂一定合您心意。单从热量来看,蚂蚁和白蚁这样的虫子应该也会受到全世界的追捧,不过收集新手别忘了,它们会对你重重咬上一口,并分泌出刺激性的蚁酸。鉴于此,最好是吃烧熟的,不要活吃生吃。泰国有最上品的蚁卵,人称“酸蚂蚁”,叫人心动。一旦被咬,它们会喷射一种乳液,味道介于法国软质乳酪与难以忍受之间。
少数西方人也属食虫类。威斯康星大学甚至出了份《食用昆虫简报》&#年,纽约昆虫学会百年庆的晚宴上,弗兰克&巴克兰倘若在世一定如鱼得水。菜单上有:
五香蟋蟀与幼虫什锦
蜡虫与牛油果卷
李子汁炸蠕虫馅饼
蟋蟀与面粉虫糖屑曲奇
恶心吧?不用担心,这些虫子当然根本不是真虫子,它们是食物。虽说我还真见过一份蠕虫馅饼的配方,里头要用差不多一公斤的蚯蚓。
说来难以置信,我们每个人每年要吃进大约一公斤的昆虫,主要是因为这些讨厌的小东西在食物加工过程中脱不开身。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标准,每公斤小麦面粉中最多可以有450段虫子,每225克意大利通心粉中225段虫子或四根半鼠毛,每100克巧克力中60段虫子或一根鼠毛,每250毫升橘子汁中一条蛆或5颗蝇卵,爆米花每次取样中一粒大鼠排泄物。大多数比萨、香肠和薯片中都有一种叫半胱氨酸的添加物,它的来源是人的毛发。
对旅行者而言,知道什么生物可食什么生物有毒才是问题。有些动物有剧毒,最好别靠近,否则它们也许反过来吃了你。弗兰克&巴克兰曾差点死于蛇口,但那条蛇其实咬的不是他。他是在解剖被蛇咬死的猎物时中了毒。幸好他没有把那猎物吃下去。真不知道咱们祖先中有多少人是因为试吃那些看起来汁水丰富的蜘蛛或闪闪发光的浆果而丢了性命的。以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评价作为总结:“他是勇士,敢于第一个吃螃蟹。”
人人都知道有些菌菇吃了会要命,但你认识哪种菌菇有毒吗?也许从名字中可见一斑:魔牛肝菌(Devil’
Boletus),毁灭天使(Destroying Angel),死亡帽(Death
Cap)等等。看起来无害的植物或它们的产物同样有危险。肉豆蔻是种有毒的麻醉物。很少量的巧克力对许多动物来说也是有毒的,不过毒死一个巧克力疯狂爱好者得要11公斤。许多植物含有致命毒素,比如氰化物、马钱子碱以及氢氰酸。西红柿和马铃薯与致死的茄属植物是同一家族,并且它们同样有毒。我们食用的部分是它们身上唯一安全的部分:西红柿的果实与马铃薯的块茎。植物体内的有毒成分帮助它们吓退植食动物,但有些动物会对主要食物来源里的毒性产生免疫,这一点有时会给人类带来大麻烦。
1944年,美军从日本人手里重新占领了关岛,有位海军医生发现当地人的主要死因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脑疾病,会导致瘫痪、痴呆和死亡,外人则没有得这种病的。那么,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当地的岛民把苏铁类植物的干果磨成粉,而这种植物含有强效的神经毒剂。这显然就是罪魁祸首咯?可叫人不解的是,传统的制粉方法会把毒性几乎除净。不过,他们会吃当地一种叫做飞狐的蝙蝠。这些蝙蝠以苏铁为食,体内便积聚了神经毒剂,日积月累,它们体内毒剂的量会400倍于1吨加工后的苏铁。动植物体内积聚大量危险物质而它们自身没有显现出任何不良症状是常有的事。因此,吃下一种看上去健康的动物也可能送了性命。
弗兰克和高尔顿都不曾完全意识到自己所冒的风险。弗兰克知道有些动物兴许会有毒,可是品尝它们是他的试验。雀蟮(garfish)的骨头绿莹莹的,看起来很可怕,被认为有毒。为了确证它其实无毒,弗兰克吃了一打骨头当作晚饭。其他人则会谨慎食用有可能致命的动物。
库克船长在太平洋岛屿间探险时,不顾同船自然学家的反对,享用了河豚,然后大病一场。还好他只吃了一点儿,并且吃的是毒性较小的一种。在日本,毒性最大的河豚价格非常昂贵,
河豚宴十分考究。
河豚不单是食物,还是种药物,吃河豚是典礼与用膳的大事。河豚生鱼片乃是极乐美食。百来片切成透明薄片的淡色鱼肉码放在浅盘之上,或似菊花瓣,或如鹤展翅,叫人不由屏气凝神。如此惊艳,如何能抗拒先下筷为强的冲动?
只有拿到国家证书的厨师方能料理河豚,他们要接受四年时间的培训来确保顾客不会中毒。毒性最大的器官——肝脏、卵巢、肠、皮必须去除干净,其余部分的肉要彻底洗净去除残留的有毒物质。
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剂,会阻断神经传输,是地球上最致命的剧毒之一。其毒性比箭毒强25倍,比氰化物强10000多倍,针头大小的一点量便足以置人于死地。中毒后先是有麻刺感,然后是灼痛感、胃痉挛,接着肌肉麻痹,呼吸越来越困难。河豚毒素没有解药,并且和箭毒一样,中毒者意识仍然清醒,却既不能动弹也无法开口。幸运一点的人会在八个小时内死去。
大厨不遗余力地去除毒素,美食家们有时却会请求大厨保留极少一点毒素,从而保留住他们热爱的美妙的触电感。所以旧诗有云:
昨夜我与他共享河豚
今日我扶他灵柩出门
1975年,被日本官方誉为“当代国宝”的传奇歌舞伎演员死于河豚中毒。禁食河豚肝的禁令因此出台。那时吃河豚致死的人数正冲向每年二十余人的高峰。
可是安全两字远不能满足日本老饕的追求,他们想要一点点毒素带来的刺激与危险,因为没有了毒素的河豚肉就好比没有了剑的武士。故而有老话曰:
食河豚肉者蠢
不食河豚肉者亦蠢
注意:倘若您是位大胆食客,想去日本餐馆点份河豚,可千万别误把fugu说成fugo,后者是日本人说的一种悬挂在气球下方的炸弹,无论如何也吃不得哇。
《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自体实验者奇闻录》
原名Smoking Ears and Screaming Teeth
科学出版社2011年10月出版
[英]特雷弗·诺顿/著
豆瓣/subject/68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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