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收发大厅的公证职能作用用

内蒙古公安厅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5:57   来源:内蒙古公安网  
字体 [   ]  [
]  [] [
&&&&今年以来,阿旗公安局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打防并举,查控结合,打击、管理、防范、教育多管齐下,多次组织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整治行动,始终坚持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维护了全旗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
&&&&一是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 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宣传。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尊重、爱护妇女儿童的社会风气,提高公众素质和道德水准, 将反家庭暴力宣传带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对接报的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做到及时出警制止,做好现场取证和记录工作,为处理提供证据。对受害妇女要求提供保护的,对施暴方予以强制约束,或无偿将受害妇女送至其认为安全的地方,防止暴力演化升级。对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多方调查取证,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给投诉人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同时加强与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协商对策,明确职责,达成共识,合力筑牢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的防线。
&&&&今年以来,阿旗公安局共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投诉77起,解决家庭矛盾纠纷58起,查处虐待家庭案件17起,打击处理17人(其中警告3人,拘留14人)。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阿旗公安局开展了"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中,治安、刑侦、各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全面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刑侦部门全力收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加强拐卖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失踪等案件的立案侦查,全力解救被拐骗的妇女儿童。今年以来,阿旗公安局共破获强奸案件5起,猥亵儿童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治安、各公安派出所广泛收集情报线索,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对易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廊、足疗、洗浴等场所开展大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严打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文/吴海涛 郭丽艳 李海春)【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 143 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司法部对1979年至2013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
     2.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 法 部
                                          日
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
规范性文件名称
一、监狱工作
关于坚决制止犯人纹身的通知
(87)司发劳改字
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犯人生活管理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印发《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粮食储备局
关于保证罪犯和劳教人员粮食供应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教委、劳动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文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禁止监狱以任何形式接受罪犯及其家属捐赠钱物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全国监狱系统警官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公安部
关于将在北京违法犯罪的外省籍罪犯和劳教人员遣送原籍执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
司发〔2003〕21号
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司发通〔2005〕90号
关于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通知
司发通〔2006〕3号
关于印发《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的通知
司发通〔2007〕46号
关于印发《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考核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司发〔2009〕13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的通知
司办通〔2010〕39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对燕城监狱在押罪犯狱内又犯罪案件起诉及审判管辖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发布《监狱信息化软件开发总体技术规范》等十五项业务技术标准的通知
司发通〔号
二、社区矫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发〔2003〕12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2004〕8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
司发〔2005〕3号
对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可否将检察院“定罪免诉”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的请示》的答复
司办函〔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做好禁止令执行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1〕98 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2012〕12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2〕33号
关于印发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3〕95号
三、律师工作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应进行工商登记的通知
关于一个律师可否为同一案件两个以上被告人辩护等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律通字〔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参加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认真受理当事人对律师投诉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辞去原职、离退休人员申请执业、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等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如何理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中“责令停业”请示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自治州的司法行政部门有权对律师实施行政处罚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电大、职大、党校的法学专业教师能否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批复
关于警察院校中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现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批复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不能联合申请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批复
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社会监督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律师法》的批复
司复〔1999〕7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得在两个以上办公场所开展业务的批复
司复〔1999〕8号
关于律师异地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1999〕9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
司复〔2000〕4号
关于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将手机提供其使用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批复
司复〔2000〕7号
关于合作和合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应否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司复〔2000〕8号
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承担律师私刻印章并私自接受委托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批复
司复〔2001〕9号
关于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宜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代理人的批复
司复〔2001〕12号
关于加快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2002〕30号
关于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华(内地)代表处常驻代表执业证发放事项的通知
司发通〔2002〕38号
关于律师以非律师身份参与诉讼并提供伪造证据是否适用《律师法》予以处罚的批复
司复〔2002〕5号
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2〕79号
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2〕80号
关于律师制造并出具假合同假收费凭证谋取利益未遂的行为如何处罚的批复
司复〔2002〕8号
关于公安机关辞退人员能否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2〕9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对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提建议回复意见的函
司办函〔2003〕10号
关于合伙律师事务所无注册律师如何办理注销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3〕2号
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2003〕32号
关于如何适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2003〕51号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
司发通〔2003〕52号
关于因泄露国家秘密而受到原单位行政处分的人员能否参加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前实习的批复
司复〔2003〕17号
关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
司发〔2003〕14号
关于颁发《香港法律顾问证》、《澳门法律顾问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2004〕11号
关于颁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2004〕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4〕8号
关于印发《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4〕31号
关于贯彻实施《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等规章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发通〔2004〕85号
关于向获准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颁发律师执业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2004〕90号
关于规范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和律师协会之间合作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信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提请明确对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认定问题的函
司发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对违法违纪律师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有效问题的通知
司发电〔2005〕1号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司发通〔2005〕2号
关于执业律师以公民身份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应当适用《律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的批复
司发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重申办好法律服务投诉电话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办通〔2005〕63号
关于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是否应当给予司宁吊销律师执业证行政处罚的请示》的批复
司复〔2006〕3号
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6〕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6〕28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相关文件格式的通知
司办通〔2006〕22号
关于认真做好死刑案件的律师辩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6〕68号
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7〕11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意见
司发〔2007〕14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应当依法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的批复
司复〔2007〕18号
关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律师是否适用《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8〕12号
关于修订后的《律师法》部分条文适用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2008〕85号
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司发〔2008〕12号
关于同意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资质有关问题的复函
司办函〔号
关于指导律师协会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北京市司法局调整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的批复
司复〔2011〕3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司发通〔2012〕19号
关于重庆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律师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2〕6号
关于如何界定律师执业经历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2〕15号
关于安徽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调整后律师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2〕23号
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3〕4号
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
司发通〔号
四、公证工作
关于停止办理日本孤儿证明的通知
(83)司发公字
关于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的通知
(83)司发公字
关于办理国际票据拒绝证书的通知
(83)司发公字
关于印发《办理涉港雇员死亡赔偿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87)司发公字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发布《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长为世界银行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的贷款协议出具项目协议证明书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办理外文文书公证事的意见
(88)司发公函字
司法部、建设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
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的通知
(89)司发公字
关于统一继承在加拿大遗产委托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函〔号
关于不能由比尼公司等单位代办台属继承遗产事的通知
关于印发《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司法部、建设部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司公通字〔号
关于印发《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
关于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授权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事务的函
司发函〔号
关于印发《赠与公证细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批量办理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向海基会寄送企业资格证明等公证书副本的复函
司发函〔号
关于不得办理台胞定居公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不为私渡去台人员办理公证的复函
司发函〔号
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为企业向公司制改造提供公证服务的若干意见
关于为已故去台老兵的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紧急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版权局
关于在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发挥公证作用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增加寄送公证书副本种类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禁止为歌星演职人员到境外夜总会等场所演出办理公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切实提高公证质量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通知
司办字〔1995〕1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提存公证规则》的通知
司办字〔1995〕19号
关于办理涉台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卫生部
关于出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
司发通〔号
司法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关于建设银行借款合同办理公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严格执行委托公证人和证书转递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为已故去台老兵的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通知
司办字〔1996〕39号
关于办理未婚(未再婚)保证书公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涉及日本侵华罪行公证事的批复
关于为抗日阵亡的原国民党军方人员办理基本情况公证问题的批复
关于严格办理与日本在华孤儿相关公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试点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办字〔2000〕89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司办通字〔2001〕3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司办通〔2002〕15号
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发通〔2002〕41号
关于印发《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2002〕57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将公证专用水印纸具体管理职责移交公证行业协会的通知
司办通〔2002〕58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公证书用纸改为A4型的通知
司办通〔2002〕85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涉外公证质量的意见
司发通〔2002〕82号
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03〕42号
关于公证处办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的批复
司复〔2003〕15号
关于寄送“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健康检查证明”公证书副本的批复
司复〔2003〕16号
关于拓展和规范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
司发〔2003〕16号
关于不同意在芜湖市设立合作制公证处的批复
司复〔2003〕20号
司法部、商务部
关于认真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严格执行委托公证人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2004〕87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2005〕25号
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2005〕56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员助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2005〕48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2005〕49号
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意见
司发〔2005〕8号
关于涉台公证文书能否附英译文的批复
司复〔2005〕16号
关于因公证机构原因导致公证卷宗丢失能否适用《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撤销公证书等问题的复函
司复〔2005〕20号
关于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若干意见
司发〔2005〕13号
关于贯彻落实《公证法》做好省(区)公证处移交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6〕11号
关于民族自治州公证处设置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公证机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规格等事宜的通知
司办通〔2006〕18号
关于《公证法》施行后如何办理公证行政申诉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8号
关于公证机构设立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批复
司复〔2006〕11号
关于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持原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13号
关于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2006〕59号
关于制发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16号
关于公证员任免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7〕15号
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2007〕67号
关于东莞市和中山市可以比照设区的市设立公证机构的批复
司复〔2008〕13号
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将相邻县(市)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合并为一个共同的执业区域不符合《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9〕6号
关于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9〕12号
关于公证机构不属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批复
司复〔2009〕20号
关于印发《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2011〕6号
关于做好全国首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1〕33号
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
司发通〔2011〕18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2012〕8号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2013〕78号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关于严禁乡镇法律服务所直接以公证名义办证的通知
(89)司发基字
司法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不属于社会法律咨询机构整顿范围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是否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工商登记的批复
司发函〔号
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业务专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不应进行事业法人资格登记的批复
司发函〔号
对“关于制定《天津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条例》中几个重要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批复
司复〔1999〕6号
关于贯彻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海南省司法厅就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司复〔2000〕5号
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兵团司法局关于贯彻《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司复〔2000〕6号
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核和执业核准登记中如何认定“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批复
司复〔2001〕14号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申请年度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2〕10号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的批复
司复〔2002〕12号
关于能否设立老百姓法律服务中心的批复
司复〔2006〕1号
六、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部、民政部
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共青团中央
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全国妇联
关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全国总工会
关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共青团中央
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3〕18号
关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申请颁发法律援助执业证的请示》的批复
司复〔2004〕3号
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
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建设部
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5〕77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06〕32号
司法部、财政部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司发通〔2006〕69号
关于学习盘龙经验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7〕35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8〕98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2009〕9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9〕12号
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司发电〔2010〕12号
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1〕24号
关于加大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力度促进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意见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13〕18号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2013〕3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3〕88号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七、人民调解工作
关于制发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3〕13号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3〕63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
司发通〔2004〕3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启用人民调解标识和徽章的通知
司办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司发〔2007〕10号
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0〕5号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司发〔2011〕8号
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司发通〔2011〕93号
八、司法所工作
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4〕27号
关于切实加强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
司发〔2005〕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司发〔2006〕10号
关于启用司法行政徽章的通知
司发通〔2006〕79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徽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2006〕8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司发〔2009〕7号
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2009〕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
司发通〔号
九、司法考试工作
司法部、国家保密局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2〕25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党校函授毕业学历人员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问题的函
司办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问题的复函
司办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确认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资格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批复
司办函〔号
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
司发通〔2007〕38号
关于户籍在非放宽地区使用蒙文答卷参加考试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执业问题的复函
司发函〔号
关于增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通知
司发通〔2008〕94号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2008〕11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保密规定》的通知
司办通〔2008〕65号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保密局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司办通〔2008〕71号
关于恢复设置国家司法考试黑龙江省农垦考区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1〕7号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及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违法作弊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下放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初审及证书发放权限的批复
司复〔2013〕7号
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考场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十、司法鉴定工作
关于组建省级司法鉴定协调指导机构和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下发《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对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性质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1〕7号
关于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列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的批复
司发函〔2003〕67号
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5〕30号
关于印发《关于司法行政部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05〕5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5〕6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文本格式(试行)》的通知
司办通〔2005〕65号
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部批司法鉴定机构调整管理方式的通知
司鉴字〔2006〕7号
关于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通知
司发通〔2007〕56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司发通〔2007〕71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7〕7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问题的复函
司办函〔号
司法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9〕95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贯彻执行《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办通〔2009〕85号
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适用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9〕17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通知
司发〔2009〕24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办法》和《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评审标准》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办通〔2010〕34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执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2010〕83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通知
司发通〔2010〕84号
关于贯彻实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同意军队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的函
司办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
司办通〔2010〕51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办通〔2011〕20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做好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资质审核的函
司办函〔号
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十一、法制工作
关于印发《部办公厅、法规司关于加强地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89)司发办字
关于威海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聘任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对罪犯劳动致伤残的补偿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批复
司复〔2003〕1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限规定是否以工作日计算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10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有关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1〕40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十二、人事工作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统一佩戴臂章、警号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实行人民警察宣誓制度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民政部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人事部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国家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司办通〔2003〕30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2005〕59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的通知
司发通〔号
十三、其他
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单位采编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4〕91号
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6〕46号
关于印发《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2008〕17号
司法部、中国法学会
关于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0〕9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11〕33号
关于加快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2〕23号
关于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名称
一、监狱工作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的通知
(84)司发劳改字第110号
二、律师工作
关于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印章制作的通知
(80)司发公字
关于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的设立及其与司法行政机关关系问题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的批复
(80)司发公字
关于“律师协会”名称前面不再冠“人民”两字的通知
(81)司发公字
关于市、县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相当于哪一级单位的批复
(81)司发公字
关于警校教员可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1)司发公字
关于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相当于哪一级单位的批复
(81)司发公字
关于农民可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1)司发公字
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员能否兼任律师的意见
(81)司发公字
关于现役军人不宜做地方律师顾问处兼职律师的批复
(82)司发公字
关于审批律师资格和报送备案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82)司发公字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复函
(82)司发公字
关于法律顾问处不要从外市、县吸收兼职律师的批复
(82)司发公字
关于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3)司发公字
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3)司发公字
关于律师可试办为农村专业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批复
(83)司发公字
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各级领导成员可以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3)司发公字
关于劳改、劳教部门的现职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3)司发公字
关于可以吸收符合律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为特邀律师的批复
(84)司发公字
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可以担任特邀律师的批复
(84)司发公字
关于印发《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4)司发公字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84)司发公字
关于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的函
(85)司发公字
关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师可以担任兼职律师的通知
(85)司发公字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
(85)司发公字
关于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各级人大常委办公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宜担任兼职律师的补充说明
(85)司发公函字
关于担任特邀律师人员律师资格问题的批复
(85)司发公字
印发《关于法律服务机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86)司发公字
关于印发《兼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86)司发公字
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内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称律师和领取《律师工作证》的批复
(86)司发公字
关于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意见
(87)司发公字
司法部、公安部
关于律师承办案件可向正在预审期间的被告人调查案情的通知
(87)司发公字
对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台湾同胞要求取得中国律师资格等问题的报告》的批复
(88)司发公函字
司法部、财政部
关于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制装的通知
(88)司发计字
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从事律师、公证业务工作具备大专学历的合同制工人可以评聘专业职务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下发《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律师不宜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机倒把案件公开审理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司法部对取得律师资格后但现不从事律师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88)司发公字
关于地、市是否可以成立律师协会的批复
(89)司发律字
关于地、市一般不宜成立律师协会的函
(89)司发律函字
关于兼职律师调做审计监察工作可否继续执行律师职务的批复
(89)司发律函字
关于成立法医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的批复
(89)司发律函字
关于清理整顿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通知
(89)司发律字
关于重申地、市一般不成立律师协会的通知
(89)司发律字
关于统一对外提供律师工作情况的通知
(89)司发律函字
关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人员办理出国、出境政审问题的批复
(89)司发律字
关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依法纳税问题的通知
(89)司发律字
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关于下发《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取消律师资格、收回律师工作执照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印发《律师十要十不准》的通知
关于地方法学会不能开展有偿法律服务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各类社会团体不得开办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和晋职培训问题的答复
司发函〔号
关于参加经商办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特邀律师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对留职停薪或借用、受聘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使用执照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妇联系统不能设置律师事务所等问题的答复
司发函〔号
关于印发《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审批、管理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不同意将律师资格和特邀律师审批权下放到地、市司法局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鼓励留学归国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填报《律师资格申请表》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民主同盟等党派组织不宜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1994年律师工作执照(证)注册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积极开展律师税务代理业务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事务所审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并规范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内地律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港澳地区执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宜在户外设立灯箱标牌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加强境外人员来我国律师事务所研修管理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后续加入合作人条件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律师不能对年检注册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其补充材料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及部颁规章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又在另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是否适用“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司发函〔号
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县级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具有“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权限的批复
关于对律师停止执业后申请重新执业如何办理执业证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暂不办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祖国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的批复
关于如何理解《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七)项的复函
司法字〔1998〕22号
关于律师执业年龄问题的批复
司复〔1999〕4号
关于特邀律师注册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律师如何实施行政处罚的批复
司复〔2000〕3号
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脱钩改制中律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问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对关于律师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批复
司复〔2001〕2号
关于省司法厅可否将年检注册权下放的批复
司复〔2001〕4号
关于如何适用《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1〕6号
关于律师资格考试学历确认问题的答复
司发函〔号
关于适用《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1〕10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发布律师机构及从业律师年审注册公告的通知
司办通字〔2001〕19号
关于律师同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后再同另一律师事务所签定聘用合同能否适用《律师法》第十一条的批复
司复〔2001〕11号
关于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批复
司复〔2002〕1号
关于对律师遗失当事人重要文件原件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批复
司复〔200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兼职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3〕2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函
司办函〔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在违纪违法律师查处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查自纠验收标准》的通知
司办通〔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限的批复
司复〔2005〕19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对律师未经委托违法会见被告人的行为如何适用处罚条款的复函
司办函〔2006〕49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合作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书后原合作人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复函
司办函〔号
关于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否继续担任合伙人问题的批复
司复〔2006〕22号
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是否适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批复
司复〔2007〕12号
关于律师透露案情等行为是否适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批复
司复〔2007〕13号
三、公证工作
关于办理遗嘱公证涉及夫妻共有财产问题的批复
(82)司发公字
复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有关问题的请示
(82)司发公字
关于公证员不能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不能由公证处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批复
(85)司发公字
关于区、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能直接办理公证的通知
(85)司办字第14号
关于委托香港八位律师办理公证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85)司发公字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再委托二十三位香港律师办理公证事务并改变出证方式的通知
司公通字〔号
关于设立省、自治区公证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书效力的复函
司发函〔号
关于严格执行公证管辖规定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严格控制设立公证机构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司法部部级文明公证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不宜办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的批复
关于如何适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批复
关于严格执行新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公证专用纸防盗工作的紧急通知
司办字〔1999〕16号
关于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录用公证员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暂停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通知
司发通〔2003〕4号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关于贯彻《乡镇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组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批复
司复〔2001〕5号
关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撤销经考核取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并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复
司复〔2002〕3号
五、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公安部
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快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通知
司发通〔2004〕12号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司发通〔2005〕78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的意见
司发通〔2006〕44号
关于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9〕78号
六、人民调解工作
关于人民调解组织接待来祖国大陆探亲的台湾同胞涉及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87)司发调字
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等问题的批复
(89)司发基函字
关于调解委员补贴问题的批复
(89)司发基函字
七、法学教育工作
关于印发《司法部部属普通高等院校扩大招收收费法律函授专科学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85)司发教字
关于印发《司法部部属高等政法院校法律函授专科学时制教学方案(试行)》和《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函授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6)司发教字
关于印发《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87)司发教字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88)司发教字
关于扩大部属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司发通〔号
关于华东政法学院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对西南政法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对西北政法学院招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九五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司发函〔号
八、司法鉴定工作
关于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司发通〔号
关于公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司发通〔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样式)》、《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样式)》的通知
司办通〔2002〕46号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的通知
司发通〔2006〕57号
司法部办公厅
关于广东省司法厅请示司法鉴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司办函〔号
          
国务院部门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委 航天局 原子能机构 核安全局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预防腐败局 版权局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台办 新闻办 防范办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信访局 粮食局 能源局 国防科工局 烟草局 外专局 公务员局 海洋局 测绘地信局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档案局 保密局 密码局
地方政府网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驻港澳机构网站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驻外使领馆网站 驻外机构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国网 中央电视台 求是 中国日报
中国广播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青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
中央企业网站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 中国盐业总公司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中国国旅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珠海振戎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集团公司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华侨城集团公司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有 关 单 位 供销总社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中央政府采购 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
| 京ICP备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光纤收发器作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