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现场签证单中增减设备,应当签哪些签证?

第三章 1Z103000 工程估价&&
1Z103076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方法: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方法
  索赔的方法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一)索赔的成立条件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其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时限内提出。
  索赔证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索赔处理程序
  1、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索赔条件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
  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约定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免除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2)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应作出回应,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附具体意见,如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报告已经认可。
  索赔的计算方法
  1、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包括索赔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存储费用。
  (4)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5)利润。对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变更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按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计算利润。
  (6)迟延付款利息。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按照各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个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件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总费用法
  即发生了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费用,再减去原合同价,其差额即为承包人索赔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1z)
  但这种方法对业主不利,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有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不合理因素;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为竞争中标而压低报价,中标后通过索赔可以得到补偿。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采用。
  (3)修正总费用法
  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包括:
  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②只计算受到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③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为: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1z)
  现场签证的方法
  现场签证,是指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一)现场签证的范围
  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二)现场签证的程序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当合同对现场签证未作具体约定时,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1。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若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签证中还应包括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单价等。若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3。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三)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的计价方式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计日工作单价计算。此时提交现场签证费用申请时,应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第二种是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件,应按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当前位置:& -&
浅谈施工阶段现场签证管理
来源:丽贝亚之声&&&作者:许伟&&&时间: 1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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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以来建设单位称为甲方,施工单位称为乙方,施工企业为拿到项目往往是一忍再让,利润也是一压再挤方能生存。
 本文摘自
  文/许伟
  工程管理中心第六项目中心经理部
  在中国有数千万建筑大军,工程签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多少年来,不论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从前,还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今天,工程签证被几乎被所有的业主和承包商广为运用着。实际上工程签证的行为从内涵到外延,无不传承着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利用它法人委托平台小循环处理问题的优势,快速协调发承包双方及有关各方,迅速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对创造中国建设速度功不可没。
  一、国内现状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以来建设单位称为甲方,施工单位称为乙方,先且不说甲乙本就存在潜在的名称歧视,当今社会往往是谁出钱谁说了算,自然把施工单位更低看一筹。施工企业为拿到项目往往是一忍再让,利润也是一压再挤方能生存。
  所以施工企业往往是在投标阶段就计算出施工成本等各项支出,在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发生各项工程签证的前提下早早确认利润点,当然是最低利润点。这样的做法是过于保守,但却是企业生存的强有力保障。至于工程签证就像是捡便宜一样,并没有放到应有的高度得以重视。
  二、施工企业的普遍做法
  就如上国内现状所述,施工企业一直以相对弱者自居,没有把工程签证放到盈利的突破口,再加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如甲方主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各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就不得不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在保证利润极低或更胜于零利润的投标中标后,和甲方及管理单位相关人员搞好关系,软磨硬泡甚至以不正当的途径进行工程签证或增加合同外项目来提高施工金额,从而增加盈利,以求自保。
  三、工程签证存在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
  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乏签证的意识。
  2、不规范的签证
  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不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
  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就拿本人经历的项目易初莲花总部石佛营店举例,由于甲方负责人是泰国总部派遣过来的,对中国市场和政策了解不足,所以请第三方管理公司进行现场管理和签证管理。由于合同只是定了暂估总价,执行北京市2001预算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文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很多签证都只是按照管理公司的最终确认为依据,所以过程中由很多的签证都存在严重的水分。而甲方也要为水分买单。
  四、施工企业要转变观念和策略
  1、施工企业转变观念
  首先施工企业要从弱者的态度转变为合作方的态度,虽然这不是个人能力所及的问题,也不会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改变,但必须转变观念,以体现所谓之公平合理、平等合作。
  2、施工企业转变策略
  ①、施工企业发展方向
  随着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严峻,再加上&与国际接轨&,低价中标必将是大方向,&合理低价&势必退出历史舞台,施工企业要想稳步发展,就需转变投标策略,努力寻找新的盈利突破口。
  ②、认真重视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由此可见从投标报价开始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要认真分析,提高投标技巧、合同技巧、工程签证技巧。投标时尽量多的埋下伏笔、施工过程中不断找出突破口并办理最大现场签证、规范签证手续巩固签证成果,以此提高企业效益。
  ③、工程签证发生的条件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并低价中标后,正是要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环节上的漏洞或者是投标时埋下的伏笔,采取各种正当手段,办理工程签证。
  五、施工过程工程签证管理
  1、重视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
  施工单位一开始就要把工程签证作为一种创利途径,作为法律纠纷的有力证据。认真对待每一份工程签证,建立良好的工作流程,积极收集一手现场资料、图像影视、施工日记、来往信函、会议记录、备忘录。注意过程中验收资料,如一些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的签证,都是过程签证的有力辅助证据,要定期和现场资料员碰头落实。达成的口头协议要及时落实成文字,形成规范的签证记录单。
  2、工程签证心中有数
  目前甲方常规做法是先算帐后花钱,所以现场签证要边签边算,甲乙双方都做到心中有数,不会因为结算时签证金额过大,超出原预先估算而手足无措。施工过程中认真记录签证份数及数额,结算时认真汇总,不多报不漏报。
  3、协调各参与方关系
  尽力协调参与施工、管理、监理、设计等各方关系,不要让现场进度、质量等因素影响现场签证的签字手续。目前普遍做法,甲方、监理拿现场进度或具体部位的不满意说事儿,不就事论事,而是过于感情化,有威胁的意思,不怎么样就不签。另外要特别注意时间节点,在竣工验收合格前或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均在场时完成签字齐全,参与各方工作人员调整,后补签字会非常被动。
  4、施工企业适当考虑项目签证奖励体制
  施工企业要适当考虑项目签证奖励体制,提高工作激情和效率,当然也要分寸,否则事得其反。
  5、尽量多找出突破口
  分析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结合投标时埋下的伏笔等。就拿装饰材料石材为例,先不说材质本身优良等级的确定,就出材率、加工费都是按每延长米每公分计算,石材线条的价格有的超出板面的价格,还有运费、试验费都是谈判点或突破点,这就要求对现场预算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6、了解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施工企业首先要了解不予签证的各种情况,才能掌握更多的突破口。
  ①、交叉做业不予签证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②、拆迁干扰不予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③、投标时明确的工期赶工不予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另外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予签证。
  六、工程签证的规范要求
  1、工程签证填写时的优先次序
  在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2、工程签证要表达的具体清晰
  表达清晰具体,如材料签证,注明规格、品种、质量、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单价类型、供料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量签证,须注明事由,明确责任,表述完整,能唯一地确定工作量。
  3、明确材料价格等签证的有效性
  明确材料价格等签证的有效性,并在合同平台上对签证的合法有效性范围作出较详尽的具约束力的约定,防止在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偏差无控现象(如规定现场签证材料价格时,其价格幅度相对为&&,在&&幅度差范围内方才有效,否则必须在竣工结算时重新确定,且签证的价格必须满足合同对签证合理规范性的要求,另外按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的原则填写涉及费用的签证。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到内容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签证内容,施工企业尽量有针对性地细化填写。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4、有效固定签证成果
  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责任编辑: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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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燃气工程施工中的签证管理
日来源:233网校
  4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4.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存在的问题  (1)有些管理人员对燃气工程施工工艺不熟悉,对预(决)算和有关规定知之不多,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该签证的项目只是口头承诺,不及时办理,等到结算时相互扯皮。  (2)有些管理人员签证工作不细致,签证定性不定量,含糊不清,甚至重复计算;对签证的佐证材料没有及时搜集、整理,甚至认为无关紧要。  (3)有些的现场管理人员只对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而忽略对施工项目成本的考虑。  4.2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1)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规定的界限含义;甚至钻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熟悉的“空子”,争得签证。  (2)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进行“一揽子”签证。  4.3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1)有些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发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证纠纷时,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  (2)、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有些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嫌麻烦,对申请变更内容不认真核查工程量和估算变更价格,把好投资和进度的事前控制关,特别是已隐蔽的工程量。  (3)迫于某一方的倾向因素,而存在执法欠公,执法欠严。  4.4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预算外项目要结算,但无签证手续,引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争议,影响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2)有签证手续,但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取舍,工程结算难以进行。  (3)有些项目,双方都认帐,但无签证手续,需重新组织协调,做出记要,耽误结算。  (4)有些项目虽有签证,但签证只是定性化,没有定量化,结算时缺乏具体数据,无法结算。  5签证心得  (1)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应随发生、随解决、随签证,不得拖延;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停止施工等待办理签证,须经过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工程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商议后,可遵照“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原则,进行事后补签。  (2)严格签证程序:签证应采用统一的表格,一般由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填写,经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核实并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审定,最后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登记发放。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建设方、监理方应主动配合,及时办理,不能因签证问题而影响施工;未办理签证手续的,不能进行施工或购买材料设备。  (3)坚持签证有依有据各项设计变更单、施工记录单、工程量和材料设备签证单,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要认真登记和归档;与签证有关的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例会记录、工程照片(涉及变更、修改和隐蔽部分的燃气管网必须拍照留档)和验收报告等资料,做为签证的佐证材料,应及时搜集、整理、妥善保存。避免事过境迁,发生补签和结算的困难。  (4)区别签证内容的性质在燃气工程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材料变更所引起的签证有赔偿性质,签证时应注明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实际费用及利润;而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使施工单位遭受损失所引起的签证,则属于补偿性质签证,签证只需注明施工单位所支出的实际费用。  如:在某已建居民住宅户外立管安装过程中,遇到当地30年一遇的暴风雨天气,根据当地三防指挥部紧急通知,需拆除已搭好的临时脚手架。此时,建设单位可适当补偿施工单位搭架所支出的费用。  (5)细化签证内容签证内容要定量化,不能定性化;要具体,不能含糊不清;签证内容还应避免重复计算。如:在燃气工程埋地管网施工过程中,因不明构筑物、电信管线、排水管线等障碍物所引起的签证项目,应在签证内容中注明所签工程量应(与工程总量中扣除,)避免重复计算。  (6)强化监理在签证中的作用监理单位代表要切实履行自己在签证中“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一协调”的职责。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做出经济技术性分析,预测该变更对总投资额和总工期的影响,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将“先变更,后算帐”改为“先算帐,后变更”。  切实做好现场记录,做“随做随签”,杜绝“一揽子”签证。  如:在沟槽的开挖与回填时,监理应对沟槽的宽度、深度、长度、放坡系数做好记录,以便与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在管道的定向穿越工程中,应记录好预制管道长度、实际穿越长度及施工申报长度进行对比,如实签证。  6建立签证管理长效机制如何公正、合理的做好燃气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签证,需要进行探讨和研究,探索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一套燃气工程签证管理长效机制。就目前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签证的范围、程序和常见问题的预防,做到签证明晰,签而有据,实事求是。  (2)加强签证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保证签证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杜绝不正之风。  (3)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内容和监理单位提供的经济性分析,结合各级人员的签证限额,确定该签证的控制权限(如: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工程分管经理、总经理等)  (4)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燃气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办法),明确规定签证的范围、权限。让签证工作有制度可依,提高工程建设透明度,从而合理有效的控制燃气工程的投资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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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 ¥1850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_兴趣爱好-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原作者:庞雪萍)[摘 要]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是控制管理好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因蓝图设计在前期已经过研究评审和优化,造价已在业主或建设单位的理想控制范围内,故要控制好造价,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定好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以便在执行中有章可依。[关键词]设计变更 工程签证 管理中图分类号:TF4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X(-01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③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需慎重。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⑤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⑥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2.签发设计变更应主意事项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①项目名称或合同号。②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③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方才有效。根据以上几点内容,使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变”和“签”这两环节上加以控制,而不是到了工程竣工结算时再控制,从而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以有效地控制了整个工程造价。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兴趣爱好好评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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