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 2015 电影年小学入学需要积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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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报名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由各小学毕业班和幼儿园大班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升读禅城区公办初中和公办小学报名准备。现就2015年禅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报名资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小学和初中招生的政策变化
(一)普通借读生申请积分入学。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学生可以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的申请、积分排名、审核、公示、咨询和复核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筹管理,积分入学办理地点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时间为积分窗口设立之日起至报名前。
获得入读公办小学学位资格的积分申请人按照“积分+志愿”的方式分配学位。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分配后,学生和家长可以查阅各学校的剩余学位,并填写3-5个志愿学校,按照志愿和积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学位。
(二)政策性借读生参与自主选校。审核通过的政策性借读生,可填写一所志愿学校与户籍生一起自主选校。
(三)具备一定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申请人可选择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审核备案。
(四)南庄片区小学(南庄中心小学除外)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片区初中;敦厚小学、郊边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城北中学。
试行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具有同一学校6年学籍,户籍生和借读生均可直升对口初中。不具有同一学校6年学籍的学生,则按照其他类学生程序申请升学。
(五)澜石小学新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澜石小学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前进路。
&&&&二、禅城区户籍新生报名需准备的报名资料
&&&&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材料,小一寸免冠照片。
三、非禅城区户籍学生报名需准备的报名资料
(一)政策性借读生: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学生的可直接申请公办小学或初中借读。
申请政策性借读按照《禅城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禅城区居住证明(家长不需提交居住证,招生部门将通过公安机关核查家长在禅城区的居住年限)
4.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参保证明
6.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政策性借读的非禅城区户籍新生应是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家长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审核表”。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能够证明学生是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处理完毕的,家长报名时可提供该证,不需办理“计划生育审核表”,该证将由招生部门转送计生部门集中审核。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法显示新生为政策内生育、政策外生育已处理完毕的(即计划生育服务证上无该新生的信息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记录中应交与实缴金额不一致),须到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和所属镇(街道)进行计划生育审核备案,家长带齐证件直接到计生窗口办理,不需要从教育部门领取《禅城区借读生申请表》和在该表盖章。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无法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政策性借读需计划生育备案。
此项审核统一由计生部门负责解释。
&&&&(二)普通借读生
&&&&请家长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积分指标(见附件2),于积分窗口设立之日起至报名前,就近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四、《禅城区2015年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指南》近期将发至各学校和幼儿园,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jiaoyu/index.shtml),该文为2015年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指引,请学校和幼儿园指导家长做好各项入学准备工作。
1.&&&&&&&&&&&&&&&&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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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HXX 于
13:49 编辑
13:44 上传
今年积分入学方案,下发得比往年略早了一些。近日,东莞市政府下发了《2015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揭秘了今年积分入学的变与不变(回复“材料“查看《2015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各项积分入学分数首次公开,例如去年违反计划生育的家长要扣60分,而今年则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家长可加分100分。小莞家建议,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新莞人家长,仔细对照积分要求和项目,提前做好资料准备。
1申请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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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分入学对象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户籍适龄学童)。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能参与。
3、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4、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5、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6、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在莞居住时间、在莞纳税、在莞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13:44 上传
2015年东莞积分入学共有十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八项为基本积分;第九、十项为加、扣分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第七条第七项第3点和第八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其余积分项目基本为申请人父或母积分。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积分方式如下: 选择以服务地申请父母双方均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双方在同一镇街服务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父母在不同镇街服务以在申请地服务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选择以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请父母双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30分;
2.大专学历,60分;
3.本科学历,80分;
4.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0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1.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
(1)初级工,10分;
(2)中级工,30分;
(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0分;
(4)技师或中级职称,70分;
(5)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00分。
2.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50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四)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五)在莞居住时间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六)在莞纳税情况
个人近3个年度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七)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八)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九)加分
1.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30分;5年以上的,4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4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50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60分。
4.计划生育方面:
(1)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100分;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分;
(3)落实上环措施的,10分;或落实结扎措施的,20分。
(十)扣分
违法犯罪:近5年曾有刑事犯罪记录,扣100分。
13:47 上传
1、申请人总积分为负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不予录取。
2、已纳入积分制入学档案管理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或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重新申请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激活积分管理档案,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积分材料资源共享。
3、各审核部门根据本方案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当地教育部门根据2015年提供的学位数以及申请人重新评定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之后3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积分制入学申请。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从该学年下一学期起,取消其免交学杂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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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3:04签到天数: 2 天[LV.1]签到新手金币68 个在线时间1 小时注册时间帖子
事实积分对广大群众通过率不高,拿高级工资格证=本科毕业证/享受广州深圳东莞人才落户待遇才是上策
户籍窗口十个工作日可下发东莞户籍卡
塘厦镇范围博雅培训,群浩培训,松博培训均可接受办理高级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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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理申请工作流程
来源:海宁大潮网
一、新居民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有哪些条件?答:根据我市《关于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新居民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纳入积分管理:1.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含)以上;2.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主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内累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6.五年内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二、新居民怎样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根据我市《关于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新居民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向居住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纳入积分制管理的申请,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身份证件和积分制管理计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五问题)。三、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小学?答:符合积分管理条件的新居民适龄子女(非本市户籍)申请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和小学,其父(母)必须参加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然后再根据我市新居民子女招生计划人数,划定积分分数线,在积分分数线以上的新居民子女可以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小学就读。符合申请积分条件的新居民如其子女申请入学,须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交:1.积分入学申请表:即《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向新居民事务部门申请积分时填写的,并经受理单位盖章)。2.户籍证明:&申请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应具备户籍证明,并提供与积分制管理父母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3.非本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的须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4.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和马桥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收新居民子女政策,详见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四、2015年初中和小学接收新居民子女入学流程和时间怎样安排?答:凡新居民子女需申请入学的,请按如下流程和时间办理:1.新居民子女父母须在5月—6月底前的工作日内向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提交或更新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填写《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2.市教育局7月上旬公布全市新居民子女招生计划,7月中旬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人数为止。3.新居民子女在7月上旬可向相关学校提出申请登记,具体时间见学校通知。4.各相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符合积分入学分数线的新居民,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其子女入学(新居民父母双方均有积分的按积分高的一方计算),录满为止;对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5.各相关学校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每年7月中旬左右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录取名单。6.被录取新居民子女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五、参加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需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一)必须提供的材料:答:新居民凡要申请积分制管理的,必须提供的材料:1.办证年限: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能够证明连续居住年限的相应证明材料。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1)合法购买自住的应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非申请人本人的,应提供与产权人有效关系证明;(2)居住在合法建造的出租住宅的,应提供村(社区)房屋出租证明(出租房屋需登记备案);(3)居住在合法建造的单位宿舍、公寓的,应提供单位证明。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工作:(1)在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开具的合同履行情况证明;(2)自主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参保情况:提供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5.&计划生育:应提供居住地计生办出具的《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审核证明》;6.&居住地派出所提供的的5年内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二)其它证明材料:1.文化程度: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急需人才:应提供人才引进的相关证明材料。4.专利创新。应提供获奖文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资纳税。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海宁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6.社会服务:应提供志愿者或义工机构开具的证明、接受捐赠机构所开具的捐赠证明、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根据申请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理积分申请工作流程第一步:新居民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审核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审核通过的,通知新居民领取《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审核证明》(计生审核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新居民计生审核是否通过)。第二步:新居民带上《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审核证明》、积分申请证明材料到新居民事务所窗口,申请积分入学。(但需在6月30日下午下班前交镇新居民窗口有效。)第三步:新居民事务所窗口在初步核实材料,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发给其《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第四步:新居民将《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需填好申请分)、《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及积分所需材料交给新居民事务所窗口。第五步:新居民事务所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核,对其中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的送镇或市有关部门核实;审核通过后,审核分填入《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中的“核定分”一栏,并把积分分值输入积分系统。第六步:新居民事务所将汇总表送计生办复审。第七步:在积分入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市新居民事务局对积分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人口计生局对计生审核情况进行督查。新居民事务所将汇总表报送市新居民事务局,计生办将汇总表报送市人口计生局,两部门对最后入围名单进行核准。&
婆媳关系一直以来都比
有句话叫做日防夜防,
今天早上6点左右,海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市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交
昨天,广东省惠州市惠厦门市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政策解读-闽南网
厦门市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形势相当严峻,随迁子女和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人数均在增长,远远超过全市义务教育学位,尤其是公办学位的增加速度,全市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矛盾突出已成为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的新常态。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随迁子女186413人,其中小学阶段有142326人,占全市随迁子女人数的76.3%,已超过小学阶段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占全市小学生的56.2%。而且,随迁子女主要聚集在思明、湖里、集美等区,三个区随迁子女人数约占全市的68%,由于这些区土地资源有限、学位增加有限,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压力也较大。
  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去年首次实行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并通过加快学校建设、挖掘现有学位、开设数据信息查询平台、推行招生信息公示制度等措施,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2014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据统计,2014年报名参加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共有23179人,符合积分入学参加电脑派位的有16494人,其中派到公办小学共13402人,派到民办小学有3092人。
  由于积分入学政策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没有现成适合各区实际的经验可以借鉴,实施过程中在暂住时间的认定、社保缴交年限的计算等方面还不够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社保、经信、地税、计生等部门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
  一是各区实施细则更具体明确。今年,各区将继续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在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区情,在暂住时间认定、社保缴交年限计算等方面适当采取一些灵活措施。具体详见各区的实施细则。
  二是报名时间提前。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预约登记报名时间由去年的5月6日至16日提前到4月16日至30日。
  三是积极推行教育积分在线服务。为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由市经济与信息化局牵头,依托&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开发的&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 ,已经在集美区试点开发成功并进入测试阶段,申请人可通过实名认证方式登录该网站,在线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查询资格审核信息和入学积分明细,填报入学志愿。各区教育局可结合区情利用该系统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
二、积分入学政策
  (一)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规定,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市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必须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号)规定的入学条件,即一是随迁子女父(母)在厦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厦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二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也可提出申请。
  (二)积分入学计算体系
  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规定,整个积分计算体系包括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符合基本入学条件的给予30分的基本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主要包括工作积分和生活积分。其中,工作积分36分,对暂住且务工年限超过基本条件年限要求,每多一年得2分,不超过12分;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每多一年得4分,不超过24分;生活积分34分,对购置商品住房且占房屋产权比例50%以上的给20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给5分,务工和暂住在同一行政区的给9分。附加分主要是鼓励父母双方均在厦门,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年2分计算积分,但不超过10分。
(三)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报名。4月16日至30日,区教育局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或指定地点,接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报名。
  2.缴交审核材料。7月28日前,各区根据网络预约报名情况,规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缴交或补交证明材料。
  3.公示入学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各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
  4.公布学位情况。8月7日,各区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5.填报派位志愿。8月7日至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或通过网络填报派位志愿。
  6.电脑派位入学。8月12日前,各区应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7.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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