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猪马驴牛羊猪配种视频不会成为濒危物种

渔农自然护理署
保 护 濒 危 物 种 以 免 因 国 际 贸 易 而 遭 到 过 度 捕 猎 或 采 伐
25.09.2014
25.09.2014
16.06.2014
28.02.2014
21.01.2014
濒危物种资源中心开放日
10.05.2013
02.05.2013
覆检日期 :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光猪在《新京报》写的关于不吃狗肉的文章。 | 可持续生存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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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完全版。感谢石勇写的这篇文章把所有关于动物保护的常识性错误集中在一起,要不我的文章都没法写……()“不吃朋友”没有自相矛盾4月15日,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下,随后大量动物保护志愿者和组织赶往现场。关于这次“救狗行动”的孰是孰非,网络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种讨论很快从“救狗行动是否合法”延伸到“是否应当禁止吃狗肉”这个问题上。双方的争论非常激烈,然而有一些基本问题却很少有人顾及。在事件之后,某媒体发表一篇评论,其中说:“动物保护主义者无法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你都吃猪、吃牛,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吃猫、吃狗?毕竟,没有谁的偏好有权力对另一个人的偏好进行约束……保护动物的观念是绝对必需的,但它的前提是对生命的平等对待和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舍此适得其反。这种观念代表了很多反对“禁食狗肉”者的看法。但是在这短短的文字中,却存在着不止一个严重的常识性错误。首先:“动物保护主义者”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指代词,因为对不同动物,保护目的和保护手段完全不同。“野生动物保护”的对象是野生动物,其目的是拯救因为人类的影响而受到伤害的动物,其目的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要一个乏味和不舒适的地球;“动物福利”的对象的畜牧动物,其目的并不是不让它们被屠宰,而是让农场猪、牛、羊等动物在为人类提供肉食之前能够相对舒适地活着,在被屠宰的时候少受痛苦;“实验动物保护”的对象是实验动物,这些动物肯定会为了人类的福祉而逼受痛苦,保护它们的目的是让它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很显然,在保护动物这件事情上,对待不同动物的态度是有很大不同的。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取决于人和这种动物的关系。人类没有义务保证野生动物的温饱,也不会针对畜牧动物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戳”。即使是对野生动物,对待燕子和蝗虫的态度也不可能相同。所以前述文中“对生命的平等对待”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再看猫、狗这两种动物,猫从一开始就作为人类的伴侣被人接受;而狗在开始时是人类的狩猎伙伴,它们从来就不是人类的肉食主要来源。在现代社会,多数养猫、狗的家庭都会有时把它们描述成“家庭成员”,人类和它们有着紧密的情感联系。在动物保护的领域,猫、狗被单列于一个种类“伴侣动物”。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理念和对家养动物的保护理念相去甚远,对“伴侣动物”和对“畜牧动物”的保护理念也大相径庭,所以“既然你吃猪、牛,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吃猫、狗”这个问题完全缺乏常识的支撑。很多反对“禁食狗肉”的人都说食用狗肉是中国的传统和现实,但也应当同时指出,“猫、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也是传统和现实。在动物保护领域,猫、狗是和猪、牛、羊完全不同的对象,“不吃朋友”绝不是“动物保护者”自相矛盾的胡言乱语,而是立法者们应当认真考虑的议题。本报记者/刘铮吃肉有理,护犬无罪4月15日,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下,随后大量动物保护志愿者和组织赶往现场。关于这次“救狗行动”的孰是孰非,网络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种讨论很快从“救狗行动是否合法”延伸到“是否应当禁止吃狗肉”这个问题上。双方的争论非常激烈,但是往往对一些基本问题缺乏认识:人类是否“有权”吃其他动物的肉?狗是否可以和猪、牛、羊这些主要肉用动物相提并论?吃肉:有权而且必要科学界普遍认为,人类是一杂食动物,食肉在人类演化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哈佛大学的演化生物学家丹尼尔·E·莱博曼(Daniel E. Lieberman)和尤他大学的生物学家丹尼斯·M·布拉伯尔(Denis M. Bramble)2007年在《运动医学》(Sports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系列文章称,长途奔跑使人类成为非洲草原上最厉害的猎手,在人类的演化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指出,人类光裸无毛的外表让人容易排汗散热,让猎物先于他们因身体过热而倒下。那么,现在人类还需要吃肉吗?美国普度大学农业与生物系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科普作家云无心说云无心表示,理论上说,人们可以从素食中获得几乎所有的营养成分。但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中,有一些在动物性食物中含量丰富,在植物中则不常见。另一方面,多数植物性食物所提供的营养成分比较单一。所以,要实现营养的全面均衡,素食者需要特别注意食物的多样性和营养搭配。对于多数人来说,肉类不但是味美的食品,而且也是健康的需要。人类现在主要通过宰杀畜牧动物来获得肉食,“为了我们吃肉,有动物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个事实让很多人纠结。科学家们也对此事进行了伦理学思考。很显然,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顶尖捕食者,杀其他动物吃肉并不违反自然规律。但是饲养其他动物用于食用,这种行为在自然界中有其他的例子吗?很多生态学家认为,人类饲养畜牧动物获得肉食的行为并不那么“独特”,这属于自然界中常见的“协同演化”和“共生”现象。牛在瘤胃中畜养细菌,细菌帮助牛消化草料,牛消化细菌以获得养料;切叶蚁种真菌,并以其为食。在上面的两个例子中,一部分细菌和真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同时它们的种群因为牛和蚂蚁的屁护和养育而繁衍壮大。生态学者文尼·朗德(Vonne Lund)和安娜·奥尔森(I. Anna S. Olsson)在《畜牧业:共生、文化,或者是伦理冲突?》(Animal Agriculture: Symbiosis, Culture, or Ethical Conflict?)一文中专门探讨了关于人类饲养、屠宰和食用肉畜的伦理学问题。作者写道:“有一些作家和动物伦理学家主张弃除畜牧业,他们认为畜牧业是对有意识的非人类动物的掠夺。但是,畜牧业也可以看作一种几千年来的协同演化过程,它会改变生物的特性和行为,同时也会改善人类和动物的生活质量。”文中指出,罗林(Rollin)贾曼(Jarman)等生物学家都曾提出过,人和畜牧动物是共生关系。狗:开始就是人的伴侣那么,如何看待“吃狗肉”呢?这还要从狗的演化说起。狗是“灰狼”(gray wolf)的驯化种。狗和狼并没有生殖隔离,也就是说狗和狼可以自由杂交生下后代。所以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狗和灰狼是一种动物。狗大约在15000年前被人类驯化,也就是说,从哪时起,就有一些长得像灰狼的动物摇着尾巴围着人转了。经过15000年的人类驯养,在人工选择下,狗产生了数百个品种,想想藏獒和吉娃娃的区别,就可以知道这些品种的差异能有多么巨大。事实上,狗是世界上同种之间差异最大的陆地动物,在狗被驯化之后,迅速传遍了各个人类部落。人给狗提供了稳定庇护和食物来源。狗在黄昏的视力最好,而人类在白天有很好的视力,补充了狗的不足;人类直立行走的高度让狗有了更好的视野;人类制造工具和放火围攻的能力让狗有能力放倒狼无法猎取的大动物。而狗的嗅觉和短跑速度使它成为人类狩猎最好的助手。马克·德尔(Mark Derr)1997年在《芝加哥大学通讯》上的《狗最好的朋友》一文中说,考察历史,“人类和狗最普遍的互动纽带是工作伙伴(companions)关系。”狗可以为人类提供很多服务。这些服务数不胜数:打猎、牧羊、拉车、救险、看护儿童、警卫、制敌、导盲、反毒、搜爆,治疗精神性疾病,甚至用嗅觉来判断病人是否患有癌症……狗能很好地完成这些工作,很多时候比人类完成得还好,除了马仅能够“望其项背”,再没有其他动物和可以狗相比。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狗越来越多地作为宠物被饲养。在美国,上世纪50到60年代,狗在室外的时间仍然比在室内的时间多,多数狗仍然有着“工作功能”,比如看家护院,陪小孩玩,散步伙伴等等。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的狗主要是作为宠物存在,和人一起在居室里生活,主要为人类提供“情感陪伴”。艾玛·鲍威尔(Emma Power)在《毛茸茸的家庭》(Furry Families: Making a Human-Dog Family through Home)一书中说,起码在西方,大多数的家庭都把狗描述成家庭的一员。历史:吃狗肉有传统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中国项目主任华宁表示,狗作为食肉动物,能量转换率很低,而且它们有着尖牙利齿,容易打架,这使它们不适合像牛、羊那样集体圈养,并不适合作为肉畜饲养。然而,仍然有不少民族把狗肉看作一种美食。中国有食用狗肉的悠久历史,在中国某些地区,又叫“香肉”或“地羊”。《孟子·梁惠王上》中的《寡人之于国也》中有载:“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说明当时吃狗肉相当普遍。韩国、越南、非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国家也有食用狗肉的习惯,比如印度尼亚亚有一种用狗肉做的名菜叫“rica-rica”。然而,在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吃狗肉长久以来是一项禁忌。虽然中国有吃狗肉的传统,但在中国香港,1950年港英政府制定法律禁止任何屠宰猫狗作为食物的行为(Dogs and cats ordinance)。最近发生的香港“吃狗事件”是在2006年12月,4个香港居民因为捕杀两只流浪狗被判了30天的徒刑。在美国,吃狗肉是一个社会“禁忌”,加州规定不许吃任何宠物的肉,其中包括狗肉,但并非每个州都有这样的规定。有趣的是,一些中国餐馆会卖“赛狗肉”,就是通过加添加剂用猪肉模仿狗肉的味道。现实:禁食狗肉渐成潮流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把食用狗肉视为非法。瑞士有吃狗肉的传统,但现在商业目的生产狗肉食品是非法的。在上世纪初,在德国吃狗肉是很普遍的,1986年,食用狗肉被禁止。为迎接1988年汉城奥运会,日,韩国宣布狗肉为“非法食品”。虽然禁止食用狗肉的法规在韩国并未真正严格的执行过,但在该国“完全禁食狗肉”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有人认为,“吃宠物”并没有什么不可以。南美洲人就喜欢把豚鼠当作美食。现有的考古证据表明,早在公元前5000年,豚鼠被作为南美人的肉食之源而饲养。豚鼠易于管理,靠人的残羹剩饭就能过活,是很好的肉食来源。后来欧洲人把豚鼠传遍了世界,成为一种受人喜爱的宠物。现在,很多组织也在致力于推广“豚鼠上餐桌”运动,认为养豚鼠比养其他肉食牲畜更划算,是满足人类食肉需求的好方法。除了豚鼠,世界其他地方还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爱德华·威尔逊在《生命的多样性》一书中建议各地发展适合当地生长的特色肉用动物,以代替引进的禽畜,比如建议南美把鬣蜥肉变成一种超市食品。和豚鼠一样,鬣蜥也被一些人当作宠物。虽然豚鼠、鬣蜥也被当作宠物饲养,但它们是植食动物,一开始就作为肉用动物被人类利用,和狗的情况完全不同,而且作为宠物和人类的情感联系也远不如狗。所以,没有一家国际组织推荐把狗当作发展中国家肉食的来源。华宁表示,狗并不是很好饲养的肉用动物,因为成本太高,愿意养肉狗的人并不多。现在市场上卖的狗肉大多来源于偷窃的宠物狗和捕捉的流浪狗,这些狗没有合法来源,没有进行检验检疫,人吃这些狗肉有患病的危险。同时华宁表示,这并不是提倡“不吃狗肉”的主要理由,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认为,狗和猪、牛、羊等畜牧动物不能相提并论,它们是“伴侣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应当“不吃朋友”。链接:“救狗事件”的法律问题关于4月15日的“拦车救狗”事件,多数国内媒体的意见是“运狗者有检验检疫证明”,就是合法运输,志愿者“爱狗可以,违法就不对了”。一直关心动物保护事业的安翔对此有不同意见。安翔说,2007年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对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全程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部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救狗事件”中,虽然运狗者有检验检疫证明,但是并没有看到“可追溯体系”所要求的运输免疫证明、犬免疫证明、禽畜标识等证明,不能证明这种运输行为是合法的。而且据志愿者说,事后检查发现很多狗有狗瘟,如果此说属实,那么“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合法性也就很成问题。再看一下拦车的志愿者方面。“高速公路拦车”具有一定危险性,可能涉嫌违法。如果拦车的行为本身无危险性,那么志原者有权拦车吗?安翔说,公民守法分“消极守法”和“积极守法”,消极守法就是个人不犯法就可以了,积极守法是积极阻止违法行为。如果运狗者是违法的,那么普通志愿者拦下运狗的车就是“积极守法”的表现。而且志愿者也没有使用过度的暴力,而是报告了相关部门,不存在“非执法部门执法”的问题。动物保护:“伴侣”和“肉用”不“平等”关于4月15日“救狗行动”的孰是孰非,网络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种讨论很快从“救狗行动是否合法”延伸到“是否应当禁止吃狗肉”这个问题上。在事件之后,某媒体发表一篇评论,其中说:“动物保护主义者无法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你都吃猪、吃牛,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吃猫、吃狗?”这篇评论代表了对动物保护普遍的误解:动物保护对所有动物“平等”对待。事实上,针对不同的动物,“保护”的方针也是完全不同的。野生动物:以环境的名义保护现在,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真正内涵。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主任助理曾岩表示,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是为了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比如鸟类可以控制昆虫的数量,又生态环境非常重要;而珍稀的野生动物虽然生态价值已经不高,但却是人类环境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失去它们大自然会丧失很多色彩。保护野生动物最重要的是保护它们生存的环境不受干扰。但是,我们也分明看到,人类建立了很多“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体弱、受伤的野生动物,将它们饲养一段之后重返自然。这不是干涉“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吗?兽岩表示,现在野生动物面临的困境主要是人类造成的。拿猛禽为例,很多猛禽受到的伤害都是被人类非法饲养并遗弃造成的;也有很多猛禽因为误撞大楼玻璃受伤。人类救助野生动物,也是为了修补被人类破坏的自然环境。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北京猛禽救助中心的猛禽康复师李瑛表示,救助猛禽的时候要尽量减少猛禽对人类的依赖,最终的目标是把它们放归自然。有人说,“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实际情况下,保护野生动物应当尽量斩断人和野生动物个体的“情感纽带”,“朋友”只具有抽象的,隐喻的意义。畜牧:让它们生时不痛苦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是保护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而保护人类饲养的动物就是完全不同的问题。相对于野生动物保护,人类饲养动物的保护主要是保证“动物福利”。19 世纪,“动物福利”这个概念已经在英国被提出,在现在,已经成为兽医学、伦理学等学科的焦点话题。桑德斯综合兽医辞典(Saunders Comprehensive Veterinary Dictionary)把“动物福利”定义为“通过提供适当标准的居所、食物和日常管理,疾病的防治,避免被骚扰以及不必要的不适和痛苦,来避免对动物的虐待和过度掠夺。”1967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畜牧动物福利咨询委员会”,在1979年改名“畜牧动物福利委员会”,第一个个通过的指导方针是畜牧动物要有“站起来、躺下去、转身、梳理和伸展四肢的自由空间”。之后宣布畜牧动物应当有“五大自由”:免于饥渴的自由;免于不舒适的自由;免于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表达一般行为的自由;免于恐惧和紧张的自由。之后各国纷纷制定针对畜牧动物福利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德国、瑞典和奥地利都禁止用箱式笼养蛋鸡。到2012年,欧盟都会禁止用箱式笼养蛋鸡。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中国项目主任华宁表示,有人说,人类有使用动物的权利,但是权利应当和责任对应。对畜牧动物也要人道地对待,这不但是对动物有好处,对人本身也有好处。像人和动物共患的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对畜牧动物没有实施人道、科学的管理使动物患病,之后又传染给人类。再比如“瘦肉精”事件,食用“瘦肉精”对猪的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造成猪的畸形和痛苦,人食用这样的猪肉之后也会造成健康问题。实验动物:不受不必要的罪畜牧动物之外,还有一类更具争议的动物——实验动物。为了人类的福祉,实验动物必然会忍受痛苦,大多数生物领域的科学家认为,人类的健康是第一位重要的,实验动物的牺牲是“必要之恶”。西方有些极端的动物权利(animal right)组织时而已投掷燃烧瓶等极端方法抗议科研机构使用动物进行实验。但是比较主流的“动物福利组织”认为应当不虐待动物,以人道的方式,保障实验动物的基本需求。“动物福利”要求动物“避免被骚扰以及不必要的不适和痛苦”,这是科研机构可以做到的。在美国,动物保护运动推动了一系列实验室操作法律和规范,其中较重要的是1985年《动物保护法》的出台。中国目前的有关法规在理论上也保障动物福利。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实验动物的法律,不过,国家对于实验动物的保护态度较为明确。此前,科技部就颁布了《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将“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列为六种科研不端行为之一。北大实验动物中心主任朱德生之前在接受本报采访的时候曾表示:“动物福利与科研并不存在矛盾,我国制定的实验动物管理标准中,很多角度都既保证实验质量,又涵盖了动物福利的概念。”比如,养殖实验动物的动物房有特定的环境指数规定,实验室的老鼠必须要有正常的生物钟,否则会引起焦虑等心理压力,影响实验数据,因此,动物房一般都会有自动的开关光照机制,早上开灯,晚上熄灯,人工制造昼夜的环境。同样的,动物房一般都保持恒温恒湿,自动换风,无菌无尘,噪音也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伴侣动物:猫狗确实“特殊”前面说了野生动物、畜牧动物和实验动物的保护,下面这次的“敏感动物”就要登场了。有论者指责“动物保护主义者”说:“既然你都吃猪、吃牛,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吃猫、吃狗?”前面已经述及,“动物保护”有着多种不同的层次和内涵,对不同动物有着不同的保护方针,“猪、牛”属于“畜牧动物”,而猫、狗属于“伴侣动物”。在前一段热映的电影《里约大冒险》里有一句台词,“布鲁”对它的鸟朋友说:“我不是宠物,是伴侣动物”。伴侣动物指和主人有很强的情感纽带,被当作家庭成员的动物,广义的伴侣动物包括猫、狗和其他智能较高的动物,比如猴子、马、鹦鹉等,而狭义的伴侣动物就是指猫、狗这两种动物。前面已经说了,狗在一开始就作为人类狩猎的伙伴存在,下面简要地说说猫的历史。最早发现的猫和人类相伴的证据是在塞浦路斯9500年前的墓室,一个人和一只小猫被埋在一起。猫和人类饲养的任何其他哺乳动物都不同,它不能提供肉、蛋、奶,也不能载人拉车、看家护院,而且从不听指挥,虽说能抓老鼠,但是也三心二意,效率远逊于雪貂。更邪的是,猫从来没就有经过一个“驯化” 的过程,野猫和家猫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科学家分析,猫这种动物能够被人接纳,就是因为它天生有接近人的倾向,而它可爱的长相、温顺的性格和婴儿一样的叫声又受到人的喜爱。猫的食量不大,人类乐于留它在自己身边做伴。也就是说,猫是哺乳动物中独一无二的“天生的伴侣动物”。据宠物专家苏珊·海耶斯(Susan Hayes)的估计,全世界有超过2亿只宠物猫,1.71亿只宠物狗,是世界上数量最多的两类宠物。根据美国宠物用品协会的统计,2011年在美国有9360万只宠物猫、7750万只宠物狗,而几十种宠物鱼共有1.7亿只,不及猫狗之和,当然和主人的亲密程度也相去甚远。排在第 4位的各种小哺乳动物,包括兔子、鼠类等等只有1590万只,各种鸟类1500万只,和猫狗相去甚远。法律:一定要考虑人类感情无论是历史、现实和还是数字统计,都说明,在和人的关系这个问题上,猫狗具有和其他动物不同的性质,这是讨论相关问题的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重要事实。美国农业部农业实验室的动物福利中心网站()把人类饲养的动物分成农场动物、实验动物、动物园和马戏团动物和伴侣动物几大类,“伴侣动物”配发的图片就是猫和狗。美国各州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律各有不同,其中加州最为严格,该州《反虐待动物法》中有5条专门针对猫、狗,包括禁止杀猫、狗取皮毛等。该州法律还规定不许吃宠物的肉,其中主要针对的是猫和狗。华宁表示,和其他动物相比,“伴侣动物”是有其特殊性的,它们作为人的伴侣,是很多人的精神寄托。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对伴侣动物的保护措施包括提倡人道科学的动物管理,包括有主、无主的猫、狗的管理;提倡负责任的伴侣动物主人,不随意抛弃伴侣动物;制止非法无序的伴侣动物饲养、繁殖和贩卖;猫狗的的强制免疫、狂犬病预防等等。常年致力于动物保护工作的律师安翔表示,中国现在没有反虐待动物和动物福利立法,相关规定只是散见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去年1月,《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提交给相关部门,该建议稿提出禁止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之前,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食用某些特定的动物种类。安翔说,单独针对猫和狗制定法律的原因是这两种动物比起其他动物,和人之间有更多情感连接,在法律规定上就会有所不同。安翔说,“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人和自己的父母肯定会比跟别人有更多的情感纽带,所以在法律中会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不能虐待自己的父母,这和虐待不认识的人的规定肯定是不同的。”安翔说,法律本身是基于价值判断,代表社会中多数人赞成的价值,但是不可能代表每个人的价值观。法律也体现了历史因素和情感因素。“比如我们国家对贩毒判得特别严,这就和以前鸦片对中国的危害有很大关系”,安翔说。猫、狗在历史上主要以人的伴侣动物存在,人们对它们投以很多的感情,在法律上不可能不考虑这样的因素。链接:动物福利科学“动物福利”的概念被提出之后,很多科学家参与到大讨论之中,其中不乏严肃的科学研究。“龙虾会不会痛”是个有名的案例。龙虾虽然不属于畜牧动物,但也是肉用动物,属于“动物福利”的研究范畴。烹调龙虾的最主要方法是把活龙虾直接投到沸水里,这种方法烹制出的龙虾肉最新鲜。但是动物福利保护者认为,这种方法是“残忍的”,让龙虾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但是有人反驳说,龙虾并不能感觉到痛苦。为了解决“龙虾是否会感觉到痛苦” 这个问题,科学家们进行了严肃的研究。2005年,生物学家劳里兹·桑米(Lauritz Somme)在《挪威食品安全协会杂志》上发表文章《无脊椎动物疼痛科学》,表示龙虾在沸水中的扑腾只是“对刺激的机械反应”,和“需要自我认知的疼痛” 不是一码事。但是2009年,詹妮弗·维加斯(Jennifer Viegas)在《动物行为杂志》上发表论文称,通过对寄居蟹的研究,她的小组认为虾蟹等甲壳动物也有痛感。她用不致命的电流刺激寄居蟹,发现寄居蟹会出现更换居住的螺壳、梳理腹部等行为,这说明“甲壳类对刺激的反应并不仅仅是机械反应,它也会感到“身体上的痛苦”,造成“行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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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光猪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文章。首先我觉得这是一篇议论文而不是一篇科普。人是不是应该吃狗肉不是科学能解决的问题,科学解决事实问题,不解决价值问题,顶多给价值问题提供事实参考。说得极端点,科学都不能解决人应不应该吃人的问题。现在我们把它当议论文来看,我觉得这篇论据是不大够的。比如第一段拿“动物保护主义”这个概念说了不少。但是其实原文的语境下,这里动物保护主义很明显是指动物权利主义。后来提供了一些其它的论据,也是不太够的。一开始养狗不是作为食用的,并不代表以后不能作为食用。人类一开始养牛也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把牛作为生产工具,也是人类的朋友,但是后来还不是拿来吃。此外,大规模饲养肉狗成本高也不能成为理由。海鲜也很贵,但是只要有钱,吃它没有伦理问题。吃狗肉有可能得传染病同样不是禁食狗肉的理由,而应该是规范狗肉市场的理由。最后还有一些国家的立法,这是民主国家利益博弈和权衡的结果,不能得出吃狗肉违反伦理的结论。印度人还不吃牛呢。
古生物学博士生,科学松鼠会成员
南帝+1……补充几点:1 既然“狗是世界上同种之间差异最大的陆地动物”,那么用“某些狗是人类的好帮手”来论证“人类应该禁止食用所有的狗”,是否不合适呢?把一条缉毒犬吃掉固然有些问题,但倘若一条土狗完全作为肉用狗饲养,和其它肉用牲畜是否有区别呢?2 关于伴侣动物问题。把什么作为伴侣是因人而异的。我养了一只兔子,我看到兔肉就不忍心吃;你养了一只狗,你不愿意吃狗肉。这二者间有本质区别吗?因为养宠物狗的多于养宠物兔子的,所以要禁止所有人吃所有狗,而不禁止任何人吃任何兔?这个逻辑颇为可疑。3 给上面几楼说的,有神经系统和有痛觉是两码事。植物中的“神经系统”就我看到的文献而言,是一些能够传导信号、能够在刺激消失后依然滞留植物体内的化学分子,这并不能推断出它们有“痛觉”。
果然是民众主义,老子就是人多,其余不要理由。牛啊猪啊神马的?你排行第一第二了吗?没有,该吃。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赞.......很好的文章....
果然是民众主义,老子就是人多,其余不要理由。牛啊猪啊神马的?你排行第一第二了吗?没有,该吃。
翻译爱好者,MOOC学习者
好文~我觉得从食物链的角度来说,人应该吃肉,但是人类没有权利虐待动物。根据和人类的情感给动物分等级确实不公平,但是我觉得感情是双向的,向猫狗这种对主人很忠心的家养动物,它们对人类付出的“感情”会比较多吗?我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但我也听说有的牛啊马啊猪啊会有“丰富的感情”……纠结了……如果从疼痛的角度说,我们只能吃植物和没有痛觉的低等动物了……
环境工程专业,图书主编
其实还是捕食关系。只不过只有人类的欲望让“捕食”的形式变的多种多样了。吃的、玩的、用的、穿的、驾驶的、观赏的……
生存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些形式使得生活越来越复杂,人类对这些的追求其实也失去很多了。比如污染和多样性的退化……
老实说,没全部看完……太长了……就看的每段中心句子而言,想说如下一句话——终究还是捕食关系了,好像这种捕食关系还延伸到了人类本身,觉得争论的两派都在试图阐明自己没有错,出现如此强烈的价值观强加给他人的做法(类似基督教里面“追随上帝的人才是无罪,其余均是异教徒予以清除”)。当然说到价值观这个东西很矛盾,到底我们的教育是不是应当施加于他人与价值观,很难说,唉……尽量避免这种讨论了……
天文控,心理学爱好者,半专业仓鼠饲养员
我一直很赞同一位老先生的观点:吃可以,但不要虐杀。多加一点补充的话,就是只杀必要的,不滥捕滥杀。就是说你杀它吃肉是因为你要吃它,如果只是杀来取乐什么的,就不应该了。
生态学硕士
虽然有些问题永远也不能让所有人都达成共识,不过这仍旧是一篇有启发性的好文。
录音爱好者,万有青年养成计划入围选手
每次看到楼梯里的DOG SHIT和听见夜里的狗吠,我就想给那些狗喂朱古力……始终认为,保护动物的根本是立足于保存基因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之上,以“众生平等”之类为理由太天真。当然,这不是否定某些朋友喜欢保护小动物的主观善意,只是自然界所谓的“平衡”不是靠这种主观善意去维持——这只是部分人的主观喜好,本质上依旧是站在人类的角度看问题,以人类的价值观去判断事物存在方式的优劣——这样做既满足了他们的心愿,也可能对人类整体有利。自然界并无所谓好坏善恶美丑,都是某物种的立场上说话而已。猫狗鸟等,你不吃,有其他人会吃;人类不吃,其他天敌照样会吃;你一个人不吃和主张不吃,当然可以,但不要侵犯其他人吃的权利;作为人类你不吃,当然可以,但不要傻到阻止它们的天敌去吃(受保护濒临物种除外);让它们适当被吃掉一部分,是对它们最好的保护。
楼上说的有一定道理。我觉得更加客观、科学的视角应当用在当几种不同的保护观念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说流浪猫的问题,爱猫者会帮助流浪猫,但野生动物保护者认为流浪猫对野生动物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所以最好的平衡方法是给流浪猫做绝育手术,这对猫本身有利,也有利于保护自然。另外说说实验动物的问题,猫和狗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是常用的实验动物,但作为肉用动物会越来越不普遍。这是因为“智力较高,神经系统发达,对人服从,容易掌控”对于很多科学实验来说是个有利条件,但对于肉用动物来说却是无关条件。
古生物学博士生,科学松鼠会成员
"所以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狗和灰狼是一种动物。" 这句欠妥吧……一方面它俩确实是不同的亚种,另一方面“生物学种概念”不等于“从生物学来说”……物种概念很多,以生殖隔离为基础的物种划分只是其中一种(虽然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种)。再说“同一物种”也不能就说是“一种动物”吧。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另外也不要吃来源不明的狗肉神马的....不仅对丢宠物的人是个伤害...还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健康.天朝还是体系不完善啊.引用 Stella 的回应:我一直很赞同一位老先生的观点:吃可以,但不要虐杀。多加一点补充的话,就是只杀必要的,不滥捕滥杀。就是说你杀它吃肉是因为你要吃它,如果只是杀来取乐什么的,就不应该了。
不是说植物也是有痛觉的么……引用 玛雅蓝 的回应:好文~我觉得从食物链的角度来说,人应该吃肉,但是人类没有权利虐待动物。根据和人类的情感给动物分等级确实不公平,但是我觉得感情是双向的,向猫狗这种对主人很忠心的家养动物,它们对人类付出的“感情”会比较多......
生态学硕士
+1,我记得是08年证明的植物有神经系统引用 北暮十水 的回应:不是说植物也是有痛觉的么……引用 玛雅蓝 的回应:好文~我觉得从食物链的角度来说,人应该吃肉,但是人类没有权利虐待动物。根据和人类的情感给动物分等级确实不公平,但是我觉得感情是双向的,向猫狗这种对主......
那么光猪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文章。首先我觉得这是一篇议论文而不是一篇科普。人是不是应该吃狗肉不是科学能解决的问题,科学解决事实问题,不解决价值问题,顶多给价值问题提供事实参考。说得极端点,科学都不能解决人应不应该吃人的问题。现在我们把它当议论文来看,我觉得这篇论据是不大够的。比如第一段拿“动物保护主义”这个概念说了不少。但是其实原文的语境下,这里动物保护主义很明显是指动物权利主义。后来提供了一些其它的论据,也是不太够的。一开始养狗不是作为食用的,并不代表以后不能作为食用。人类一开始养牛也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把牛作为生产工具,也是人类的朋友,但是后来还不是拿来吃。此外,大规模饲养肉狗成本高也不能成为理由。海鲜也很贵,但是只要有钱,吃它没有伦理问题。吃狗肉有可能得传染病同样不是禁食狗肉的理由,而应该是规范狗肉市场的理由。最后还有一些国家的立法,这是民主国家利益博弈和权衡的结果,不能得出吃狗肉违反伦理的结论。印度人还不吃牛呢。
楼上,我认为,价值确实不是科学,但是“有这个价值观”是事实。我的文章只讲事实,当然导向是我自己的价值观,这是报道的惯例。当然,相反价值观的人也可以列出很多事实。比如我在搜集材料的时候发现有美国人发起请愿,表示既然美国是自由国家,为什么不能吃狗肉?希望立法保护吃狗肉的权利,这些相反的材料被我剪裁掉了。我认为,科学的作用相当有限,不能处处只强调“科学性”,也不能说不“科学”就没有价值。如果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可以论证如果不吃狗肉是省能源的,尤其是节省社会资源的;也可以论证吃狗肉有保健价值,能使人脑子里分泌什么让人愉快的东西,提升寿命等等。但第一要指出的是,节省能源和资源、长寿是“好”的也是价值观;而且到底怎样的综合解决方案更好,也不是科学能够解决的课题。所以,我觉得理性和基于事实的讨论是正确的,而只基于“科学”的讨论是很有局限性的。
古生物学博士生,科学松鼠会成员
南帝+1……补充几点:1 既然“狗是世界上同种之间差异最大的陆地动物”,那么用“某些狗是人类的好帮手”来论证“人类应该禁止食用所有的狗”,是否不合适呢?把一条缉毒犬吃掉固然有些问题,但倘若一条土狗完全作为肉用狗饲养,和其它肉用牲畜是否有区别呢?2 关于伴侣动物问题。把什么作为伴侣是因人而异的。我养了一只兔子,我看到兔肉就不忍心吃;你养了一只狗,你不愿意吃狗肉。这二者间有本质区别吗?因为养宠物狗的多于养宠物兔子的,所以要禁止所有人吃所有狗,而不禁止任何人吃任何兔?这个逻辑颇为可疑。3 给上面几楼说的,有神经系统和有痛觉是两码事。植物中的“神经系统”就我看到的文献而言,是一些能够传导信号、能够在刺激消失后依然滞留植物体内的化学分子,这并不能推断出它们有“痛觉”。
作为一个极端分子,我认为人类都应该吃野生动物。因为任何家养动物的行为都是对动物的身心摧残,这一点被家养过的广大人类应该深有体会。但是做不到,不进行集约化高效率家养,人类满足不了自己的肉用需求。所以我对食狗无反感,只要符合经济学里关于机会成本的讨论即可,也就是说,观赏犬宠物犬缉毒犬可以不吃。你要嫌养狗成本高,可以不吃。感情因素,我觉得是不是要给人类可吃的动物加个智力上限?既然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那么别的动物呢?猪牛羊鸡对宰杀没痛觉?因为它们不是人类的朋友就可以吃?私以为单独豁免狗类不合逻辑。既然人类消除不了肉食习惯(我觉得人类消化系统本身就适应肉食,否则为啥咱没有四个胃,消化不了纤维素呢),那么我觉得在人造肉批量生产之前,这些必要的罪恶还会存在,提倡动物权利,也只能体现在生时别虐待吧。另外,南方系的新京报文笔果然十分出色,表示下敬意,不过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必要影响大家的观点。
表观遗传博士生
狗是人类的伴侣。。所以不能吃。。欠欠的问一句, 不养狗的人是不是就可以吃了?
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有一个误区,人类和动物的关系从来就不只有关于动物,很多情况下,处理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在一个社会里,如何对待某类动物肯定会有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进行碰撞,形成主流的观点,进而影响法律。所以一定要处理的有两种东西:社会中其他人的感情;有这种感情的人之多寡。对于“伴侣动物”常常提出的问题是:我和一只兔子有很深的感情,那么兔子是不是“伴侣动物”呢?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看把兔子视为伴侣动物的人的多寡。在以西化为主导的现代化的过程中,把猫狗视为伴侣动物的人占压倒性优势,这是事实。其实,在对待任何动物的方面都有这个问题。野生动物保护者总是强调生态价值,但大熊猫明显没有任何生态价值了,为什么要保护呢?肯定是因为很多人对它抱以深厚的感情。肯定有人反对花大笔纳税人的钱保护一种“被自然淘汰的动物”,但这种观点并未形成压倒性优势。相比起来,中国很多水生生物的处境比大熊猫还要艰难得多,但是关心的人就很少。如果野生动物保护者想要加强这些动物的保护,也要进行“宣传”,影响的也并不是动物本身,而是社会中人的感情和意见。说到底,影响关于动物的法律和政策的并不是动物,而是持有意见的人。为什么要不吃猫、狗,还要吃牛羊鸡鸭呢?说到底还是因为牛羊鸡鸭缺少自己的“民意代表”。如果在议会中牛羊鸡鸭,甚至苍蝇、蝗虫都有有代表席位,那么人类对动物的政策将有极大改变。扯远了说,在独裁者眼中,民众就相当于动物,谁跟他关系近就享有特权,其他的民众只能依靠“分门别类的仁慈”。仁慈是靠不住的,只有拥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渠道,才能免遭杀戳的命运。
引用 新京报光猪 的回应:但大熊猫明显没有任何生态价值了,为什么要保护呢?这么说的话肯定是高中没好好听课,保护濒危动物的原因是为了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多样性对人类而言是一笔财富。(当然可能您上学的时候生物课本里没有或者根本不考生物或者您学文。。。)其他生物关心的人很少,好吧,我国缺乏这种氛围。我同意独裁者眼中民众相当于动物,我还同意在动物眼中民众相当于独裁者。所以要是说牛羊鸡鸭该死是因为他们没民意代表,这个逻辑我接受不了,那样人类就真的是地道的独裁者了。而且那样的话药家鑫判死刑就不是因为法律,而是因为民意。虽然事实上是这样,但我不愿意接受,法治社会的意涵,是由法律所治理rule of law,而不是使用法律去治理rule by law。个人反对把感情因素掺杂进来,人与动物的关系应该由法律和伦理准则来规范,由利益关系所调节,而非感情。否则某一天大家都喜欢猪了,我吃什么?
引用 新京报光猪 的回应:我认为,科学的作用相当有限,不能处处只强调“科学性”,也不能说不“科学”就没有价值.其实我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您老的观点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好吧,你比我更有权利把新知周刊定位成非科普报纸 ,只不过, 科学可以被验证证伪,排除胡说八道的可能性. 所以非科学的讨论我就不参与了:)
语言爱好者
我觉得,“狗是人类的伴侣”这一点不是所有人的价值观,甚至都不是中国文化的价值观。禁止吃狗这件事,只有在像回族人不吃猪,印度人不吃牛这样,达到全民族共识的时候,才能实现。否则,就免不了为什么不能吃狗就能吃兔这样的争论。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你把光猪吃了吧~~~XD引用 Morgenrote 的回应:否则某一天大家都喜欢猪了,我吃什么? ......
古生物学博士生,科学松鼠会成员
之所以要保护大熊猫,因为大熊猫是一个伞护种和旗舰种。Over。另外何以见得大熊猫“注定要淘汰”?
引用 Ent 的回应:之所以要保护大熊猫,因为大熊猫是一个伞护种和旗舰种。Over。另外何以见得大熊猫“注定要淘汰”?看到这句话,我也挺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是人类破坏了生态环境动物们你就得适应得跟上,不然被淘汰了活该。大熊猫濒危绝对不是因为他自己快被淘汰了而是人类猎杀和破坏环境。我一直认为像大熊猫这种活化石型的动物活到现在肯定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表观遗传博士生
大熊猫的生殖能力太差了。。。数量少也就罢了, 平时还散居散居也就罢了, 还定时发情定时发情也就罢了,还雌雄发情不同步雌雄发情不同步也就罢了,还容易交配失败生殖系统还发育不良,还产单仔,成活率还不高哎。。。引用 Ent 的回应:之所以要保护大熊猫,因为大熊猫是一个伞护种和旗舰种。Over。另外何以见得大熊猫“注定要淘汰”?
引用 小穷 的回应:大熊猫的生殖能力太差了。。。数量少也就罢了, 平时还散居散居也就罢了, 还定时发情定时发情也就罢了,还雌雄发情不同步雌雄发情不同步也就罢了,还容易交配失败生殖系统还发育不良,还产单仔,成活率还不高 哎。。。所以。。。我愤慨地表示。。。人类不能像禽兽一样纯洁啊!!!要是像禽兽一样纯洁。。。会断子绝孙的。。。有木有!!!
赞成14楼拟南芥的观点,这根本就不是科普文。我也认同楼主19楼的观点,这本来就是人和人的较劲。我不喜欢这事发生,所以我列出一堆理由不让别人做。上高速公路拦车就是违法,你不顾自己安全还要顾别人安全了。运输所需文件齐全,运输行为本身就是合法的商业行为。至于前面环节是否足够严谨,那不能成为成为在高速公路拦车的理由。花钱买下也有强买强卖的嫌疑。在和尚眼里,你跟吃狗肉的人一样罪孽深重,因为狗和鸡鸭猪羊牛马一样都是畜生而已。
生态学硕士
还有还有,生存能力还没说呢。目前国内外投了这么多钱,野放成功的就1例。话说我们Conservation Biology课时一多次去中国搞科研的老师经常把大熊猫的保护当反例。引用 小穷 的回应:大熊猫的生殖能力太差了。。。数量少也就罢了, 平时还散居散居也就罢了, 还定时发情定时发情也就罢了,还雌雄发情不同步雌雄发情不同步也就罢了,还容易交配失败生殖系统还发育不良,还产单仔,成活率......
生态学硕士
我想起了和尚的源头——吃肉喝酒的佛教……引用 nibble 的回应:在和尚眼里,你跟吃狗肉的人一样罪孽深重,因为狗和鸡鸭猪羊牛马一样都是畜生而已。
表观遗传博士生
同意! 但是。。。 mms择偶的标准是X能力而不是精子活动力(摊手)引用 Morgenrote 的回应:引用 小穷 的回应:大熊猫的生殖能力太差了。。。数量少也就罢了, 平时还散居散居也就罢了, 还定时发情定时发情也就罢了,还雌雄发情不同步雌雄发情不同步也就罢了,还容易交配失败生殖系统还发育不良,还产单......
机械电子工程、消费产品设计专业
理解不同可以理性争论,先不谈对错,本文态度非常正确,不像骂街的网络暴民。
机械电子工程、消费产品设计专业
鸡猪牛属于家禽牲畜,养殖就是为了提供食物,猫狗属于宠物,宠物就是朋友,养宠物是感情需要,对朋友至少要给予一个生命的应有待遇。不过志愿者确实太傻了,买520条狗又不能改变整个狗肉市场,很像原来有人从鸟贩手上买鸟再放生,需要改变的是民众的意识。保护宠物和保护野生动物不冲突,只是有轻重缓急的区别,两件事不具有对比性,当分开讨论。
医学博士,科普作者,外科医生
看了今天的新闻,被救助的狗中竟然多数是土狗,土狗不好听,就叫“中华田园犬”吧好像很多人对“中华田园犬”颇不感冒,看来伴侣动物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名贵犬种大家都喜欢收养,中华田园犬就不那么讨巧了,竟然还要花大笔的银子去救助去医治,简直岂有此理爱狗人士们,你们不觉得这种爱太搞笑了么?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鸡猪牛也可以做宠物. 猫狗也可以做牲畜养殖.只是因为不划算.做的人少罢了...=_=宠物和肉用. 不能简单的以动物的种类来划分. 需要确实的标准来执行.可惜现在中国根本就没有这方面得标准和规定.引用 Creative 的回应:鸡猪牛属于家禽牲畜,养殖就是为了提供食物,猫狗属于宠物,宠物就是朋友,养宠物是感情需要,对朋友至少要给予一个生命的应有待遇。不过志愿者确实太傻了,买520条狗又不能改变整个狗肉市场,很像原来有人从......
医学博士,科普作者,外科医生
引用 Creative 的回应:鸡猪牛属于家禽牲畜,养殖就是为了提供食物,猫狗属于宠物,宠物就是朋友,养宠物是感情需要,对朋友至少要给予一个生命的应有待遇。不过志愿者确实太傻了,买520条狗又不能改变整个狗肉市场,很像原来有人从......在若干年前(&30年),多数的猫是用来抓耗子的,多数的狗是用来看家护院的,他们不是宠物。至于牛,是田间劳作的工具;看来还是鸡和猪比较可怜,当然猪更可怜一些。
个人认为,人类最最不应该吃狗和海豚这两种动物。一,他们都是高智商,极其聪明的生物;二,他们对人类的感情,其它动物无法相比:海豚救人,狗把主人当做一切。单凭这两点,人类就不应该伤害它们!
动物遗传硕士
动物福利的对象不仅仅是畜牧动物的,一般会分成6类,伴侣动物,工作动物,畜牧动物,实验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动物。另外,肉狗和宠物狗工作狗应该分开看待,就好比猪也有迷你猪啊缉毒猪。农村那种养来目的就是夏天护院冬天吃掉的狗和鹅,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上来说的。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猪的智商也很高的说...没比狗差多少.......引用 Outsi_Jing 的回应:个人认为,人类最最不应该吃狗和海豚这两种动物。一,他们都是高智商,极其聪明的生物;二,他们对人类的感情,其它动物无法相比:海豚救人,狗把主人当做一切。单凭这两点,人类就不应该伤害它们!
软件工程师,小众软件爱好者
+1引用 famorby 的回应:动物福利的对象不仅仅是畜牧动物的,一般会分成6类,伴侣动物,工作动物,畜牧动物,实验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动物。另外,肉狗和宠物狗工作狗应该分开看待,就好比猪也有迷你猪啊缉毒猪。农村那种养来目的就是夏天护院冬天吃掉的狗和鹅,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上来说的。
引用 Outsi_Jing 的回应:个人认为,人类最最不应该吃狗和海豚这两种动物。一,他们都是高智商,极其聪明的生物;二,他们对人类的感情,其它动物无法相比:海豚救人,狗把主人当做一切。单凭这两点,人类就不应该伤害它们!第一,高智商的不能吃,低智商的就可以吃?这句话听起来很像是“高智商的人有人权,低智商的人没有人权”;……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极端主义者。第二,我们不知道海豚救人是为什么……她们或许想着什么时候离开地球,再见,感谢所有的鱼;但单从“救人”这点,似乎不能得出“她们对人类的感情是其他动物无法相比”;同时,与猫狗各种伴侣动物的“感情”也是双向培养起来的,你对伴侣没感情投入,对方哪有感情回馈?再说,要是用心与一只猪、一头牛朝夕相处,我相信也是可以培养出深厚感情的。
我跟狗友们在一块从来不敢说爱吃狗肉!!真滴很爱吃狗肉哇~~
医学硕士生
  松子对于这些过激的没必要理会。就以上的讨论而言,非科学方面(对那些动物的“价值观”方面)不也是以与人的远近亲疏为标准么?如果这么算,狗也可以分很多种类,为什么就不能有食用狗?其实8、14、16、17等楼层对文章的反对意见也说得挺多,不需要一一重复,而楼主在15楼的回复已经排明了这和科普、真相没什么关系,直接无感。  最后说说多数人-少数人-法律这个事。从某一个具体的情况来说,法律符合多数人的利益从而在同一方面限制了少数人,是基于少数人这样做会侵犯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前提。而如果少数人不会侵犯多数人的利益,反而多数人会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就不应当规定为法律——这是多籹人暴力。就像如果狗也可以分出肉食狗来,不吃狗的人何必非要限制别人吃呢?引用 松子 的回应:我跟狗友们在一块从来不敢说爱吃狗肉!!真滴很爱吃狗肉哇~~
对这个问题比较烦,一群人强奸司机救狗这事我挺反感,本来不想说,手机打字挺累的,忍住不发标。首先说,我对狗肉没有喜好,没觉得好吃。一句话,有本事就立法专制了我,没本事就老老实实看哥吃肉。这个破记者自己都说,不吃狗是西方文明的习惯,关中国人什么事?吃狗是传统文化,立他国之法,灭本国之习;抱美国人之大腿,欺中国人之良善。一群所谓的“爱狗人士”,上演了一出闹剧,到高速上拦车,司机的权益谁来维护?强买强卖,人身攻击,司机是人,还不如狗了么?不知道闯高速被撞死了司机有责任没有,可怜的司机。楼主自己都知道无关科学,那你来这里发文做什么呢?好比一个哲学家跑到一群物理学家聚会的酒吧,大谈特谈了一通不知所云的哲学术语,然后用鄙视的眼光转了一圈,丢下一句话:“没文化真可怕”。
楼上的,我就是传说中的楼主,我可什么都没说……也没有人规定这里只能发什么贴啊……
引用 新京报光猪 的回应:楼上的,我就是传说中的楼主,我可什么都没说……也没有人规定这里只能发什么贴啊……好吧,我承认我反应过度了…其实把狗当宠物不也是人类自私精神的体现么,可能是我对狗没什么感觉,我更关注鲨鱼,非洲象,鲸鱼和野狼的生存状况,哪怕是从人类自身的角度来讲,它们的存在的意义,也远非几只宠物狗所能比拟
一条狗是用来当伴侣宠物的,还是用来护院当食物的,由该条狗主人决定。本该井水不犯河水的事情,怎么总有人要横加干涉,甚至发展到高速公路拦车强买强卖呢?
引用狒狒也叫狒狒的回应:一条狗是用来当伴侣宠物的,还是用来护院当食物的,由该条狗主人决定。本该井水不犯河水的事情,怎么总有人要横加干涉,甚至发展到高速公路拦车强买强卖呢?我想您应该误会了。之所以我提倡不吃狗肉,是因为狗肉实在是太脏了。一只受到汞污染的毒鸡/一只感染了鼠疫的瘟鼠是用来当伴侣宠物的,还是用来当食物的,我不认为主人有权作决定,这涉及到整个国家卫生防疫的问题。关于狗肉的“疫苗悖论”:一方面,《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另一方面,目前搜索到的犬用疫苗标注了“只能用于非食用”……
国际关系学学士
的回应:理解不同可以理性争论,先不谈对错,本文态度非常正确,不像骂街的网络暴民。+1
我爱我家宝宝,我也爱吃狗肉。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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