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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凤阳县城内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号)
字号:发布时间:&&&&来源:基教股 &&&作者:基教股&&&nbsp&【浏览次数:6002次】&
凤教字〔号
2014年凤阳县城内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实验小学、府城镇中心小学、凤阳工小、永安小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各小学办学质量和水平,规范学籍管理,彻底解决城内小学大班额问题,根据省、市有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城内各小学实际,特制定2014年秋季县城内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免试就近入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原则,确保2014年符合规定的城内适龄儿童稳妥入学。
  二、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相对稳定原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城内四所小学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学区划分见附件1)。
  2.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积极解决好符合政策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招生计划
  三、&2014年秋季城内四所小学计划招生17个班。现根据县城内各小学办学规模、招生容量以及学区内的生源情况,下达如下指导性招生计划:
        学  校    计划招生班级    计划招生人数
        实验小学       5        225
        凤阳工小       5        225
        府城小学       4        180
        永安小学       3        135
        合  计       17        765
  四、入学方式
  (一)具有城区非农业户籍的儿童入学
  1.具有府城、洪武两派出所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且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的,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且无迁移,与居住房产一致的,参照此类办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户均属凤阳城区内,但两者分离的学生入学,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府城或洪武派出所的非农业户籍,但无住房的学生入学,到户籍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无房证明(户籍所在居委会或社区证明)。
  (二)有城区内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入学
  有城区内自有住房但非府城、洪武派出所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入学,到住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
  1.驻凤部队或凤阳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可持军官证和部队政治机关证明经县双拥办同意,教育局审核登记后给予优先安排。
  2.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和引进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商局同意,教育局审核登记后,可给予优先安排。
  (四)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本人户籍是我县农业户口,要求在城区内四所小学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同意外出就读;二是在凤阳城区内务工(由所在务工单位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三是在凤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日之前办理)。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本人户籍不属于凤阳县,要求在凤阳城区四所小学就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二是户籍街道(乡镇)、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三是在凤阳城区务工(由所在务工单位证明并提供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四是在凤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日之前办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五、招生时间安排
  1.8月上旬,下达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和实施办法;
  2.8月19日,具有城区非农业户籍或具有城区内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报名;
  3.8月20日,各校将报名情况和学生报名材料上报教育局基教股;教育局审核有关材料;
  4.8月25日,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5.8月26日,各校上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情况和报名材料,教育局审核有关材料;
  6.8月28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教育局大厅公示;教育局协调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六、招生要求
  1.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原则上不招收不足龄学生。各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政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招生标准班额45人。各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的顺序进行招生,在招收完有城区非农业户籍和有城区内自有住房学生后,根据招生情况,按照每班45人,缺多少招多少,招满为止。在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情况下,首先考虑在城区内购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缴纳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考虑租房的年限情况。
  3.招生报名时,监护人应填写并遵守《诚信承诺书》(附件2);城区内非农业户籍的学生报名时,须填写《凤阳县城区内学生报名表》(附件3);本县内非城区非农业户籍的学生报名时,须填写《凤阳县跨学区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填写《凤阳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学校须填写《2014年凤阳县城区内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6)。
  4.凤阳工小为凤阳县特殊教育定点学校。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健康提供帮助。
  5.各校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730862(监察室)、6730826(基教股)。
  6.各校招生区域(见附件1):
  实验小学:九华路、府北街、花铺廊以东,楼东街以北;
  凤阳工小:九华路、府北街以西,府西街以北;
  府城小学:花铺廊、楼南街以西,府西街以南;
  永安小学:楼南街以东,楼东街以南。
  &附件:
    1.凤阳县城内小学学区图
    2.诚信承诺书
    3.凤阳县城区内学生报名表
    4.&凤阳县跨学区学生入学申请表
    5.凤阳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6.&2014年凤阳县城区内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凤阳县教育局
相关附件:1:附件1相关附件:2:附件2-5相关附件:3:附件6嘉兴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试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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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查看&嘉兴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本词条缺少概述、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文&&&&号桐政办发〔2003〕17号发布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桐政办发〔2003〕17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兴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嘉政办发[2003]19号《嘉兴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嘉兴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能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章、政策的规定,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的责任,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关于妥善解决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02]81号)明确的职责,为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卫生、公安、财政、物价、建设、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流入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管理。
第二条 各地在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时,应充分考虑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需求。利用原有的教育资源,采用公办、公办民助或民办等多种体制举办学校,解决当地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
第三条 流动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遵守《义务教育法》及我市的有关规定,主动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流入当地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公安部门应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流入当地适龄儿童少年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应坚持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借读为主。各地应将接纳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的公办学校、招生人数、招生办法、收费标准,于每年的4月份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应挖掘潜力,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主动吸纳流动儿童少年到校就读。
第五条 公办学校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招收的学生,除按规定收取借读费和代管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赞助费。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借读费。
第六条 对于在公办学校中借读的流动儿童少年的学籍实行动态管理,教学考核和有关统计年报可采用单独统计的方式。
第七条 按照“积极吸纳,支持办学,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方针,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民工子弟学校,作为公办中小学的必要补充。
第八条 设立民工子弟学校要根据当地中小学布局和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选择校址。逐步实现城市中心以外每个乡(镇、街道)或几个乡(镇)合力办好1所民工子弟学校的合理布局,努力使每所民工子弟学校都形成一定的办学规模,实现规模效益,并能够积累一定的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第九条 民工子弟学校租赁房屋作为校舍,必须经过建设部门的安全认定。用于接送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测。民工子弟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要向“放心菜”工程定点采购,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 举办民工子弟学校要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民工子弟学校,及时批准具备基本条件的民工子弟学校办学,并将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本地教育事业统一管理,在教师培训进修、评职评优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民工子弟学校必须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话动,选聘有资格的教师任教,按规定开设课程。学校收费必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地要建立完善民工子弟学校年检制度,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办学标准,促进民工子弟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第十二条 各地应对民工子弟学校在校舍、师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使其能够共享当地的教育资源。公办中小学要以优惠的条件向民工子弟学校提供实验室、专用教室、体育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各地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机构要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帮助民工子弟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对于民工子弟学校,不管是否办理“办学许可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起管理责任。对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改进。对于整改后仍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工子弟学校,当地政府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取缔。[1]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东城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父母一方需缴本区社保_社会频道_《参考消息》官方网站
央行、住建、财税等多个部门就房地产政策接连出台新政策。
为银行储蓄中的一大部分提供保险,这是推动金融市场化关键一步。
东城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父母一方需缴本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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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备受关注的东城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在“数字东城”网站上正式公布。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政策首次要求家长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的材料中需包括父母一方在本区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今年2月,北京市教委公布本市小升初统一政策,其中提出,非京籍学生仍需“五证”,细则由各区县制定。这“五证”包括家长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东城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今年,东城区首次将家长在本区内缴纳社保列入条件之中。在务工就业证明方面,审核办法要求,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此外,东城区还首次对暂住证办证期限有所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需持有暂住地公安局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据了解,为了保证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政府建立了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并成立了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呈报至东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政策要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写,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超龄儿童应携带相关证明证件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登记注册) 。未在规定期间内登陆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核申请的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的权利,联合审查小组将不再予以审核。东城区小学入学咨询电话:。(通讯员张慧)链接: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1.在京(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东城工商分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东城工商分局审核。2.在京(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由东城区住房管理部门审核;租住房屋由住房管理部门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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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七项措施做好非京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审核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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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责任,形成联审制度。二是明确以乡镇教委为主,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做好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无证”审核工作。三是通过区电视台、新闻中心、电台,大力宣传入学相关政策及相关入学电子平台的操作方法。四是要求各招生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程序,确保入学公平。五是建立区、乡、校三级网络机制,加强协调,设立服务处,注重宣传指导,强化服务,确保符合条件儿童按时入学、全部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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