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3月25号19点出生缺陷干预

&&2008年鉴
  人口和计划生育
  【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工作任务,以“创模”工作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开展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人口计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报表出生人口9 772人,省人口计生委考核认定全市实际出生10 000人,控制在省下达指标1.2万人以内;全市报表符合政策生育率94.72%,省人口计生委考核认定全市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高于省下达90%的控制指标3个百分点;全市报表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45‰,省人口计生委考核认定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控制在省下达5‰的指标以内;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达到10.6元,其中市级投入人均4.55元、县(区)级投入人均6.05元,达到省下达人均10.6元目标;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误差率控制在省控指标0.5‰以内;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达到省下达100%目标;计生“三结合”帮扶计划生育家庭8 033户,其中新增户1 416户,超额完成省下达7 460户、其中新增户1 300户的目标任务。2008年7月,顺利通过省人口计生委对攀枝花市近3年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的“封闭式”检查,出生人数和符合政策生育率两项主要考核指标为“0”误差。
  【宣传教育】 将2008年3月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作为重点,利用“三下乡”、“科技活动周”、“五二九”计生协会活动日、世界人口日、关爱男性健康日、人口文化宣传月、“一二?四”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广泛的社会性宣传活动。全年发放中央《决定》宣传手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单行本、《出生缺陷干预宣传手册》、《计生知识漫画》等各种宣传资料6万余份。
  【长效机制建设】 2008年,全市将重点放在政策推动、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3个方面,狠抓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成员部门工作职责进行完善。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的意见》,并对人口计生业务目标考核评估机制进行改革,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精神,先后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仁和区还制定《关于在仁和区免费实行新婚优生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由区政府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买单,解决实行新婚优生健康服务的经费问题;同时还出台《仁和区对接受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给予奖励的实施意见》,分别对采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输精(卵)管结扎术的农村育龄群众给予50元~400元的奖励。另外,市、县区还对“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规划执行面临的困难和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对策,形成评估报告。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2008年,全面调查确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 795人(其中3 544人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251人享受四川省奖励扶助政策),共兑现奖励扶助金227.7万元。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市有47 016户农村和城镇“低保”独生子女家庭获得奖励金,共兑现奖励金289.09万元。确认申报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2户,兑现奖励金0.6万元。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全市共帮扶计划生育家庭8 033户,其中新增户1 416户。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为87名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已有11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19名因超龄不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兑现每人每年600元定期扶助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享受对象的调查审批工作,全市共有254人得到扶助,其中子女伤残家庭62人、子女死亡家庭192人,共兑现特别扶助金28.99万元。广泛开展以关怀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健康成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基层计生工作者为重点对象的“生育关怀行动”,对110户计生“空巢”家庭进行慰问走访。
  【惠民行动】 2008年在全市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出生缺陷干预行动、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行动、农民工关怀关爱行动、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行动等“五大”计生惠民行动,从多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更多的关怀关爱。通过“生殖健康促进行动”为73 872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道感染疾病免费普查服务;通过“出生缺陷干预行动”为2 581名待孕、已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为37个经病残医学鉴定批准再生育家庭提供免费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行动”在米易县新建人口文化屋50个;通过“农民工关怀关爱行动”慰问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1 059户。通过“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行动”全面组织落实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依法行政】 2008年,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剖析米易县、盐边县各5个乡镇。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面落实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JP〗继续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共清理查处违法生育案件58件,征收社会抚养费53.4万元。依法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处理,全年全市统计上报违法生育533例,按规定程序下达处理文书493例,处理及时率92.5%,征收社会抚养费317.2万元。全市杜绝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恶性事件发生。
  【技术服务】 2008年计划生育“创优”成果进一步扩大,盐边县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开展“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成第三轮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评审工作。在全市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全员业务培训,4月和11月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比赛,并在省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的“科技大练兵”征文比赛中获得组织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按照国家“三千技术人才”培训计划,组织2名技术服务人员分别参加国家和四川省的项目培训、4名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培训。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共有92人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4人参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开展免费技术服务工作和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米易县对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首批招录的21名技术服务人员已上岗履职。仁和区在全市率先实现省、市、区、乡(镇)四级计生优质服务信息平台联网运行。药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扎实开展避孕药具管理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6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008年,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全市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共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农民工)已婚育龄群众1 373人,发放价值15万余元的慰问品和慰问金,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 558份,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 118人次、为流入人员建立管理服务信息档案3 203份。认真开展流动人口的清理、登记工作,并积极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全市免费开展“三查”服务4 143例。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生协会16个,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作用,推进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区域合作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初步形成。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2008年通过实施“知识干预”、“营养素干预”和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检)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市人口计生委邀请专家举办出生缺陷干预知识讲座4期,为600余名待孕、已孕夫妇传授预防出生缺陷知识。仁和区、东区由政府出资建立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服务(免费婚检)制度,仁和区1 014对办理婚姻登记的青年有435对自愿参加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服务,参检率为42.89%。全年向1 300多名待孕、已孕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格森营养素。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对个体诊所非法开展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进行检查,对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物情况进行调查,有效地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施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全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成果得到巩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基本接近正常值。
  【人口计生抗震救灾工作】 “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和攀枝花“八三○”地震发生后,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织计生干部职工、计生协会会员为灾区捐款32.76万元,争取到武汉福格森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援助价值10.7万元的双蛋白营养粉,发放给受伤群众恢复健康。组织开展全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灾后重建工作。
   (严文猛)
  民政事业
  【概 况】 2008年攀枝花市民政局内设机关党委和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处、优抚安置处(挂攀枝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救灾救济处(挂攀枝花市救灾捐赠接收办公室牌子)、最低生活保障处、基层政权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人事处10个职能处室。根据《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增挂牌子的通知》(攀编办[号),在民间组织管理处增挂“行政审批处”牌子,承担市民政局所有行政审批职能。管理攀枝花市军供站、市救助管理站(挂攀枝花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牌子)、市社会福利院(挂攀枝花市儿童福利院牌子)、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管理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事业单位。根据《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整合到市社会福利院的通知》(攀编办[2008]75号),将市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连人带编(1名)整合到市社会福利院,在市社会福利院增挂“攀枝花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东区民政局、西区民政局、仁和区民政局、盐边县民政局、米易县民政局实行业务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健全,44个乡镇、16个街道办事处配备有专(兼)职民政助理员或社会事务工作人员。截至2008年底,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有民政工作人员381人,其中市民政局(含事业单位)138人、县(区)民政局(含事业单位)126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或社会事务工作人员117人。
  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灾民和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社会救助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进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宣传、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攀枝花市民政局获全国、全省、全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等18项奖励。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截至12月底,全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3 497户、31 404人,全年累计保障人数达402 205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5 978.8万余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48.65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本年度人均补差目标任务(110元/月?人)的135.9%。根据中央、民政部要求,在继续贯彻执行2007年出台的城市低保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从2008年1月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2~3月全市先后2次分别以45元/人和70元/人的标准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7月按市政府的要求再次提高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东区、西区、仁和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05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米易县由190元/人?月提高到205元/人?月,盐边县由185元/人?月提高到205元/人?月。
  截至12月底,全市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5 699户、35 601人,全年累计保障人数达421 327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1 940.7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46.06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攀枝花市目标任务(30元/人)的153.5%。
  【城乡医疗救助】 2008年城市医疗救助实现“应救则救”,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达到91.8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309万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本年度年人均救助目标任务(90元/年?人)的101.9%。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加大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力度,截至12月底,城市低保对象有20 277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低保儿童5 807人、“三无”对象和重点困难家庭4 290人、一般困难、临时困难家庭10 180人,支出救助金73.46万元。为妥善解决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因意外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面临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下发《关于建立攀枝花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攀民政[号),因重病、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群众,经过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 500元的临时救助。
  全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3 047人,累计支付救助金403.15万元,其中支付资金49.22万元,资助48 85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农村医疗救助水平(含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到102.5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攀枝花市年度目标任务(90元/年)的113.9%。
  【救灾救济】 2008年,攀枝花市先后遭受低温冷冻、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早市蔬菜、水果,水稻等农作物受灾严重。8月30日16∶30分,攀枝花市仁和区与凉山州会理县交界处发生里氏6.1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震中位于离市区东南约50千米处的仁和区大龙潭乡拉村。全市44个乡镇、18个街道、41.4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9人,伤病0.0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0.4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5.23万人,倒塌房屋0.22万户、0.41万间,损坏房屋36.4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07 360万元。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立即启动防震救灾三级应急预案,迅速组建民政系统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指挥长,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区(县)民政局长为成员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灾情调查组、转移安置组、物资管理组、资金管理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民政系统各方面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形成统一的指挥系统、救援体系、信息报送系统,立即开展救灾应急工作,紧急向各灾区调拨发放帐篷、棉被、大米以及其他应急生活物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力以赴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开展救援工作,组织灾民恢复重建。8月31日民政部救灾司救灾专员柳永发在省民政厅副厅长三郎木滚陪同下,深入震中区查看灾情,了解群众受灾情况,指导抗震救灾。9月5日,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民政部救灾司救灾专员柳永发、省民政厅副厅长杜小炎陪同下,深入灾区查看灾情,安抚慰问灾民,指导抗震救灾。为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全年全市共下拨救灾救济、恢复重建资金2.39亿元,调拨帐篷2.41万余顶、棉被3.34万余床、衣服23万余件、大米70余吨、矿泉水2.5万余件及其他生产生活物资。
  【抗震救灾捐助】 日14∶28分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5月13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支援地震灾区人民抗灾自救社会捐赠活动的通知》(攀委办[2008]42号),号召全市人民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帮助支持“五一二”地震灾区人民更好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月16日,攀枝花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东区炳草岗中心广场冒雨举行情系汶川――攀枝花赈灾募捐晚会。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赵爱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晓华,市委副书记张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川红,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彭建华,市委常委、攀枝花军分区政委张志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道全,市政协副主席严文洪等在攀枝花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委、政府,各大企业主要领导出席赈灾募捐晚会。各级领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慷慨解囊,踊跃募捐,晚会现场共收到捐赠现金9.7万余元。5月19日,攀枝花市支援“五一二”汶川地震灾区第一批救灾捐赠物资由25辆汽车装运,其中包括白糖17.25吨、蔬菜110余吨、棉被1 000床、帐篷100顶、矿泉水1 600件,分别送往石棉、汉源、什邡、成都等市、县。5月23日,攀枝花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攀枝花市委宣传部在东区炳草岗中心广场冒雨举行攀枝花市“情系汶川”第二次赈灾募捐活动,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肖立军,市级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领导出席,现场共收到捐赠现金5.8万余元。6月17日,攀枝花市支援“五一二”汶川地震灾区第二批救灾捐赠物资包括矿泉水5 177件、大米5吨、白糖2.75吨、药品及医疗器械72箱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共110余吨,由2节火车皮装运送往广元市。
  “五一二”汶川地震捐赠活动从5月13日开始截至2008年12月底,攀枝花市慈善会、市接收捐赠办公室(市民政局)共收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捐赠款6 327.8万元,全部及时拨付汶川地震灾区。
  日16时30分攀枝花发生6.1级地震,9月4日,攀枝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规范支援灾区抗灾自救社会捐赠活动的通知》(攀抗指办[2008]1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支援地震灾区抗灾自救的社会捐赠活动。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也纷纷献爱心捐款捐物。此次捐赠活动从8月31日起截至2008年12月底,攀枝花市慈善会、市接收捐赠办公室(市民政局)共收到捐款7 902万元。各县(区)慈善会、接收捐赠办(民政局)共收到捐款890万余元。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向“8?30”地震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攀委办[号),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20日止,市、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共收到捐赠款130.69万元,棉被5 545床。
  【农村“五保”】 12月底,全市有农村“五保”户3 700人,其中集中供养1 648人,集中供养率44.6%,分散供养2 052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东区银江镇、米易县草场乡各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对仁和区总发乡和平地镇、米易县攀莲镇、盐边县红格片区和格萨拉乡5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400张。
  【优待抚恤】 根据《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结合攀枝花经济适用房建设和优抚对象住房需求实际,市民政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优抚对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攀民政[2008]73号),对优抚对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给予政策优惠。为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根据《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结合攀枝花市实际,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制定《攀枝花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年投入医疗保障经费67.3万元,对1 075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医疗减免和补助。进一步规范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全市规范化优抚政务公开率达到100%。全面兑现落实烈士遗属、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共发放抚恤补助金249.89万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经费,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自然增长经费108万元。落实群众优待金制度,共发放义务兵群众优待金133.94万元。认真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全年投入经费56万元为54户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了住房。
  【退役士兵安置】 2008年,全市接收退役士兵405人,其中回农村安置186人、城镇应安置219人。截至12月底,城镇已安置212人,占城镇应安置总数的96.8%,其中自谋职业78人。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义务兵由原来的2.5万元调整为4.7万元,初级一期复员士兵官由原来的3.1万元调整为7万元,初级二期以上复员、转业士官以初级一期的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年服役年限,增加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 000元,最高的达到8.4万元。2008年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20余万元,发放待安置生活费51.3万元。开展城镇退役士兵劳动技能培训,共培训58人,支付培训费11.5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市军供站平战结合,切实做好军供保障工作。“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供应方案,全力支持抗震救灾,接待抗震救灾过往部队2.5万余人次。军供工作做到了优质、快速、准确、安全、保密。
  【双拥工作】 2008年,攀枝花市各级党政军领导十分重视双拥宣传教育工作,把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全民宣传教育体系,广泛宣传报道人民军队和退役军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丰功伟绩。“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和“八三○”攀枝花地震发生后,积极组织力量宣传报道抗震救灾部队的英雄事迹。8月1~3日,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军分区政治部、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在会展中心举办庆祝八一建军节暨抗震救灾纪实摄影展。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报告会、墙报、图片、网络、文艺演出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抗震救灾先进事迹。冬季征兵期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热情。发挥烈士陵园等教育基地作用,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关于开展军地“双向纳入”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部队建设,投入经费3 018万元支持部队4个建设项目,减免部队各类税费18万元,补助官兵生活费51万多元,投入科技拥军经费10万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2人,解决军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9人。发放驻攀部队干部随军随队配偶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万元,发放随军随队配偶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0.6万元。开展送医、送药到军营、做好事、办实事、送慰问品、送文艺到军营活动,丰富部队文化生活,增进军民鱼水之情。驻攀部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省环境模范城市活动,大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驻攀部队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医疗队,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八三○”攀枝花地震发生后,驻攀部队立即行动,冲锋在前,抢救群众,搬运救灾物资,帮助搭建帐篷等。2008年,驻攀部队援建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8个,出动官兵3 000人次,出动车辆165台次,投入经费44.6万多元,捐款12.7万元,捐物8 000余件,扶贫结对40个,援建希望工程5个,爱心捐赠54.3万元,爱心捐物82.7万件。抢险救灾出动官兵7 500人次,抢救群众20 000人,抢救财产价值520万元。
  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慰问大会。市主要领导带领市级有关部门走访慰问各驻攀部队和老红军、红军时期老干部、战斗英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并赠送慰问品、慰问金。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军民联欢和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驻攀各部队和优抚对象1 200多户,赠送慰问金184万余元。
  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为部队执行任务提供有力支持和后勤保障,为55趟军列,2.5万余人(次)提供饮食供应。为消除灾区前线官兵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其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落实优待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走访慰问抗震救灾官兵94人,赠送慰问金86 550元。
  【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市民政局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起草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按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爱明日关于“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按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作修改上会”的批示,会同市委组织部进行修改,报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11月14日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08]25号)。12月16日,市政府召开农村社区建设培训会,省民政厅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宜宾市民政局领导在会上传授了宜宾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副市长郑学炳作了重要讲话,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正式启动。
  〖HTH〗城市社区建设 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攀办发[2008]5号),把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各县(区)因地制宜,按照“工作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完成15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据统计,全市131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平均面积已达245平方米,活动用房平均面积已达119平方米。全市建立社区服务站123个,社区服务一站式服务站77个,社区便民服务网点1 096个。3月12日,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和信息化工作会在攀枝花召开后,市、县(区)民政局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快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东区“96519”信息化平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由20个试点社区向61个社区全面铺开。从日起,全市社区干部和社区社会工作者实行新的工作补助、工作经费标准,全面落实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社区干部的工作补贴标准从过去的每月300~400元提高到972元。
  〖HTH〗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市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攀委办[2008]5l号),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川红为组长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及保障措施。将涉农的相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纳入公开内容。继续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米易县麻陇彝族乡、白坡彝族乡被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截至2008年底,全市44个乡镇已有34个乡镇被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占77.2%,2个乡镇被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开展村居务干部培训,各县(区)分别组织对3 500余名村(居)委干部进行任前培训。
  【社会福利】 2008年6月完成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收养楼搬迁,全院管理体制重新调整,并按新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自费收养(代养)业务。截至12月底,全市3个社会福利院共收养“三无老人”、孤残儿童361名,市福利院面向社会代养老人50人,床位利用率达到96%以上。实施“幸福家园”工程,仁和区、盐边县完成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东区、米易县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已报民政部审批。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及“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完成7名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手术。按“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相关条件上报12名可进行手术的儿童,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已对其中5名儿童实施了手术。实施慈善?福彩助学活动,对攀枝花市181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了资助,共发放助学金53.78万元。全市发行电脑型福利彩票6 569余万元,即开型彩票1 464余万元,发行总量比2007年增加13.4%,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销售福利彩票7 270万元的目标。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根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攀枝花市现行行政区划存在的不合理现状而提出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2008年市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对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开展调研。在东区―西区、东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3条县区界开展平安边界创建试点。完成米易县、盐边县撤乡并镇后重新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成果资料整理上报。规范地名管理,切实做好地名公共服务,督促指导全市农村地名标志标牌的编制设置和完善工作,全市农村标牌已基本设置完成。报经市政府审定,对全市3条街、10条路、17条巷进行更名和新命名,取消东区金山路的道路名称,将其并入金福南街。继续做好新建的建筑物楼门牌编码、审定、制作工作,完成1 174条地名数据库数据录入。
  【民间组织管理】 2008年,完成全市432个民间组织2007年度检查,其中市级社团1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个、县(区)社团18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5个,参检率占应检民间组织总数的98%。全市依法核准成立登记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等5个社会团体和市立智计算机培训学校等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1个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注销市秘书学会等2个社团和攀鑫科技评估中心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市哲学学会等14个社会团体和指南针艺术培训学校等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对173家市级民间组织开展涉及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的清理,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对民间组织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各民间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坚持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财务账目清楚,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08年创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的通知》(川民发[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评审“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通知〉的通知》(川民发[号),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东区婚姻登记处达到全国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达到全省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2008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9 540对,离婚登记3 682对,登记合格率达99%。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对全省国内公民事实收养问题进行调查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在公安、司法、人口和计生委部门支持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内公民事实收养问题的全面调查,为妥善解决全省国内公民事实收养问题提供基础数据。2008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6人,其中涉台收养1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殡葬管理】 2008年清明节,是国家规定的第一个法定假日,市、县(区)民政局和殡葬服务机构抓住有利时间开展殡葬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保证了全市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进行。开展殡葬执法,对乱埋乱葬行为进行了查处。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公墓(塔陵)年检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08]45号),对市青山公墓、仁和区狮子山公墓、米易县广东山公墓、盐边县圣水陵园4个公墓机构进行年检,各公墓机构证件齐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全年,市殡仪馆火化遗体2 603具,4个经营性公墓共修建墓穴4 285个,安葬骨灰1 774盒。
  【社会救助】 贯彻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规,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对非法讨要行为依法进行治理,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实施救助。2008年,市救助管理站、米易县救助管理站、盐边县救助管理站3个救助管理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 576人(次)实施救助,其中未成年人328人、老年人184人、危重病人7人、精神病人16人。
   (唐光祥)
  残疾人事业
  【概 况】 2008年,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康复处、教育就业处、维权处4个职能处室,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2个事业单位。全市残联系统(含三区两县残联)共有在职职工47人,其中市残联24人(机关12人、事业单位12人)、东区残联3人、西区残联2人、仁和区残联4人、米易残联5人、盐边县残联9人。
  市残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指针,从攀枝花实际出发,重点抓好两项“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的落实,全面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宣传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2008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又添新举措,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正在一点点实现;残疾人帮扶措施不断完善,贫困残疾人得到进一步扶持;残疾人宣传新领域得到拓展,残疾人电台专栏节目开播;残疾人文化艺术取得较大成绩。
  【攀枝花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 日,在攀枝花市宾馆召开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3名,其中残疾人代表64名、残疾人亲友代表14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过去5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后5年工作。选举产生第五届主席团名誉主席:赵爱明、刘晓华、高方芹、彭建华、谢道全;主席:郑学炳;执行理事会理事长:李维忠。同日,召开攀枝花市各类残疾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攀枝花市残疾人5个专门协会委员会主席和委员。
  【残疾人康复】 全年为20名低视力学生配送助视器并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培训低视力学生家长20名;为44名聋人配戴助听器,为10名聋儿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培训聋儿家长12名;为10名智残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培训智残儿童家长10名;举办全市首届盲人定向行走培训班,培训盲人34名;为20名肢残人提供功能恢复训练服务。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全年为残疾人供应各类用品用具460件(其中为贫困肢残人捐赠代步轮椅127辆),矫形器装配3人6件。开展手术康复治疗,为15名贫困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1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大、小腿假肢(其中大腿5具、小腿5具)。开展社区精神病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为6名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一次住院治疗。
  【残疾人扶贫】 2008年将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全市3 000余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
  努力实现残疾人住有所居,面向城镇无住房残疾居民,将残疾人低保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对象;将低收入残疾人优先纳入经济适用房考虑对象。面向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大力开展危房改造工程,全年改造或新建房850户。
  逐步实现残疾人病有所医。大力宣传城镇残疾居民医保优惠政策,动员城镇残疾居民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织残疾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参合率在93%以上。
  积极开展面向贫困残疾人的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残联系统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2 380户,赠送慰问金(品)价值约56万元,其中市本级慰问63户,赠送慰问金(品)价值约2万元;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市级分管领导、市残联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26户,看望市特教学校和华山小学特教班的残疾学生,送慰问金(品)约1万元。
  【残疾人教育】 2008年,市残联协助教育部门做好随班就读残疾青少年的招生工作,帮助具备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利用“两免一补”、公益金助学、一次性资助等多种形式大力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全年共资助120名困难残疾学生入学,其中争取中央补助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经费3.6万元,资助贫困残疾学生60名。协助2008年高考上线的3名高考生圆了大学梦,并给予贫困高考生一次性经济资助2 000~3 000元。
  【残疾人就业】 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面向农村残疾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禽、家畜养殖培训及芒果、石榴、西瓜等种植技术培训,全年帮助724名残疾人提高农业实用技术,使农村稳定就业2.1万人以上。面向城镇残疾人,在全市开展按摩(盲人)、烹饪、电脑、园林绿化、保洁工等适合于各类型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班10余期,培训残疾人600余名;推荐9名残疾人参加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推荐1名视力残疾人到河北省张成盲校免费学习按摩专业3年。
  面对国际经济形势,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少受或不受金融危机影响。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让残疾人就业政策深入人心;召开残疾人就业工作总结表彰会,调动各单位自觉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积极整合辖区资源,广辟残疾人就业渠道,通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和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等,开发残疾人工作新岗位,新安置残疾人206名;认真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努力降低残疾人失业率,使全市7 000余名残疾人保持或实现就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作用。
  【残疾人维权】 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残疾人权益出发,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56人次,全部按时按质办结,领导批示件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办理各类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6人(次)。向全市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金卡2 700张,使持卡残疾人得到更优惠、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年未发生残疾人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积极争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向城镇残疾居民倾斜,使残疾人享受到比健全人更加优惠的参保政策。从2008年8月开始,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残疾人均可享受到不同程度的缴费优惠,残疾人一年最高只需缴纳122元就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正常缴费额度为362元/人),其中低保重残人员和残疾学生、儿童不缴费(个人参保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督促福利企业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为每一位在职残疾人缴纳“五险”;积极鼓励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至年底,全市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企业的3 000余名残疾职工全部参加了“五险”。
  【残疾人宣传】 开辟残疾人事业宣传新领域,与市广播电台联办残疾人电台专栏节目《同在一片蓝天下》,于2008年3月开播,节目设人物访谈、心理热线、事业宣传3个板块,年内联办节目42期,受到残疾同胞和广大听众的好评。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全方位、立体式地广泛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宣传。2008年市有线电视台《金沙江播报》栏目制作播放残疾人专题节目1期;市级报刊刊登残疾人事业发展新闻报道50篇(次);残奥会期间,《攀枝花晚报》刊登残奥会特刊12期,专题采访攀枝花市6位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向中残联和省残联网站投稿25篇,被中残联采用11篇,省残联采用4篇;向《爱心》杂志投稿1篇,采用1篇。
  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和“世界精神病防治日”等节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科学预防残疾,提醒全社会关注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文化艺术】 推荐2篇新闻稿件参加2008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精心组织选送2组14张摄影作品参加“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第四届残疾人在祖国怀抱中全国摄影展。
  选送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编排的舞蹈“我真棒”参加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八届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被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评为金奖节目。组织残疾人书面比赛,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由教育部、全国校园艺术活动组委会组织的“绚丽年华?2008迎奥运校园献礼书画展”比赛,获得教师优秀辅导奖2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4个。选送攀枝花市米易县12岁盲童博史尼撒参加第三届“中国?天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比赛,荣获儿童组四等奖。
  【残疾人体育】 2008年充分利用北京残奥会召开的大好时机,深入开展“迎残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在全市形成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营造文明迎接残奥会气氛;引导全市残疾人关注残奥会,培养他们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举办全市轮椅太极拳和轮椅健身操培训班,培训残疾学员16名,促进残疾人心身健康。
  有序开展特奥运动员培训工作,培训特奥运动员110名。积极联系体育局和市特教学校,开展残疾人游泳比赛项目训练,培养、训练残疾人游泳运动员7名。广泛筛选,推荐10名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四川省2010年全国残运会选拔赛。
  【白内障复明手术】 为了让贫困白内障患者不因经济困难而错过最佳治疗期,造成永久失明,全市残联系统在市卫生部门的大力协作下,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八大民生工程之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贫困白内障患者自愿申请免费复明手术。2008年3月,组织疑似患者进行首轮初筛,初步确定手术对象600余名,按照方便患者就近就医的原则,确定手术定点医院,同时,为保障手术质量,明确手术技术支援医院。以县(区)为单位,分批分点组织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做到手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天气和农忙时节,手术前为每一位患者购买手术安全保险。市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医院看望白内障术后病人,反复叮嘱术后注意事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护送患者入院、出院,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术后随访工作,使白内障免费复明工作出色完成。2008年,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600例,其中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291例(东区15例、西区22例、仁和区91例、米易县89例、盐边县74例),术后脱盲率98%、脱残率97%以上。
  【残疾人危房改造】 全市残联系统加大宣传力度,让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特别是让贫困残疾人知晓;增加工作透明度,严格按规定确定改造对象,保障贫困残疾人权益;积极协调,保障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投入资金866万元(其中省级16万元,市级595万元,县、区25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结合实际,从方便残疾人生产、生活出发,协助改造户制定改造方案;多方协作,积极实施改造工程,让改造户省时、省心;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成。全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850户(其中东区30户、西区30户、仁和区140户、米易县350户、盐边县300户)。
  【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按照中残联和四川省残联的统一部署,于2008年9月底启动攀枝花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证工作。成立市残联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残联、县(区)残联换发证工作小组;做好换发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就近原则,指定各县(区)残疾鉴定医院和残疾鉴定指导医院;举办残联系统办证工作人员和指定医院鉴定医务人员培训班,培训县(区)换证工作人员15人,鉴定医院医务人员78人;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换发证工作,提高换发证工作的知晓率;有序组织,热情、耐心地为前来申请办证的人员服务。2008年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4 000余本。
  【挪威援助项目】 2008年是挪威协力会援助攀枝花市脑瘫儿童项目的第五年,也是最后一年。全年挪威援助237 180元,市政府匹配237 180元。对全市115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另编外指导康复训练27人,培训家长115名。
  在训115名脑瘫儿童康复有效率98%,显效率60%以上。全年为27名脑瘫儿童制作矫形鞋(器)56件,组织开展脑瘫儿童亲子活动4期、家长集中培训班2期、康复员交流会(培训会)6次。通过康复训练,已有58名脑瘫儿童进入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脑瘫儿童入学率达到50.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8年11月成功接受挪威协力会和省项目办终期评估,受到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抗震救灾工作】 积极支援“五一二”地震灾区,市残联机关为“五一二”地震灾区捐款12 250元(其中市残联11名党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3 210元,其中一名党员缴纳特殊党费1 000元,收到由中央组织部发给的捐赠收据)。
  “八三○”地震发生后,市残联在第一时间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残联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阶段,全市残联系统从9月1日起历时10天,兵分两路,克服重重困难,深入到全市受灾严重的35个村社调查灾情,慰问、安置受灾残疾人。及时将调查到的残疾人受灾情况向省残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单位或部门报告;及时将中残联和省残联下拨攀枝花市的110顶帐篷、300余件康复器材以及600余本地震伤后康复科普读物发放到灾区残疾人手中;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受灾残疾人安置工作,确保灾区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慰问、安抚因震伤亡残疾人,走访慰问因震死亡残疾人家属,看望因震受伤住院残疾人,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品)。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全市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将房屋受灾残疾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全市灾后重建工作统筹安排;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确保受灾残疾人安全过冬,市残联机关为“八三○”地震灾区捐款2 470元,捐赠新棉被14床,新衣服9件。
   (黄金秀)
  民族宗教
  【概 况】 攀枝花市民宗委既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部门,又是市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内设7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宗教事务处、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发展处、两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现有在职职工24人。
  2008年,全市有彝、傈僳、回、傣、苗族等41个少数民族,17个民族乡(镇),15万少数民族同胞,信教群众近11万人,全市性宗教团体2个,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32处,经登记的宗教教职人员45人。
  全市17个民族乡(镇)地区生产总值达137 886万元,比2007年增加12 535万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 456元,比2007年增加440元,增长11%。
  市民宗委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认真接待和慎重处理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解决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矛盾和纠纷,严防伤害少数民族同胞和信教群众感情及利益的事件发生,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维护了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2008年接待来信来访95人次,排查不稳定因素48人次,处理民族纠纷12件次,有效制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2008年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民族乡村发展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在不断拉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总体来说还是标准较低、比较薄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仍然没有摆脱落后的状态。教育设施、师资队伍存在量少质差,少数民族读高中、上大学难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民族吃不起药、看不起病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科技文化事业也十分滞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很低。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的难度大,经济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乱建小庙和非法宗教活动治理仍然是宗教事务管理上的难点问题。
  【民族地区资金投入】 2008年,市民宗委共争取安排民族资金1 654万元(含协助盐边县向省争取的民族资金282万元),实施项目82个。其中:争取省三州开发资金376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90万元、省自发迁居农民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省少数民族发展和散杂居民族发展资金138万元、省民族工作机动金130万元、省民族地区增粮增收工程资金30万元;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市级民族工作机动金150万元、市级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配套资金40万元。
  【办好7件实事】 2008年,市民宗委以实施“无电村通电、乡村道路硬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建设、饮水解困工程为重点,兼顾其他项目”为导向,为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办好7件实事,切实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实施通电工程 全市投入资金190万元,实施项目2个。完成盐边县格萨拉乡后园村和上村村2个村通电工程,架设10千伏输电线20千米,架设400伏输电线0.12千米,架设220伏输电线74.2千米,解决2个村2 036人的用电问题。
  “村村通公路”工程 入资金390万元,实施项目15个,完成水泥路面硬化4条9.46千米,弹石路面硬化3条16.5千米;新修村道、社道4条28.4千米,改造维修3条27千米。改善8300人的通行条件。
  沼气池建设工程 投入资金60万元,实施项目2个。完成米易县300口、仁和区575口沼汽池建设,解决875户3 700人生活能源问题。
  农牧业产业化工程 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民族地区农牧业产业化推动工程项目4个。完成本市民族地区发展核桃种植1 066.67万平方米,其中米易县麻陇乡、白坡乡各20万平方米,仁和区啊喇乡666.67万平方米;完成仁和区金江镇优质杏子示范基地建设13.33万平方米;完成平地镇优质冬桃示范基地建设6.67万平方米。
  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程 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项目7个。完成米易县、仁和区3所村小校舍改造工程建设,新建教室480平方米,新建厨房、饭厅、浴室180平方米,改造宿舍590平方米,改善490名学生的就学条件;为米易县民族中学购置太阳能设备1套、食堂用车1辆,改善民族中学的办学条件;解决普威中学向教师集资购买普威农行办公用房作为学生宿舍的历史遗留问题。
  水利及饮水工程 投入资金183万元,实施项目14个,完成配套其他资金恢复山坪塘4座11.9万立方米,整治三面光沟堰13.9千米,架设主饮水管25.7千米、支管37.9千米,改善农田灌溉180万平方米,解决3 900人饮水难问题。
  少数民族培训工程 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民族地区2 414名劳动力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工程。2月~3月,在民族地区举办11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学员2 000人。6月初,市民宗委民干校组织4个民族乡的34名少数民族青壮年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电子工培训班1期。34名学员均已推荐在温州蓝光电子企业就业。10月初,举办少数民族村、社干部培训业务班1期,培训学员80人。10月~11月,根据市内地震重灾乡(镇)农房重建的实际困难,市民宗委迅速聘请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到平地镇、啊喇乡、大龙潭乡各举办砖瓦工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0人,缓解了灾后农房重建砖瓦工紧缺的压力。
  【民族地区增粮增收工程】 2008年,争取安排省级民族资金30万元,实施民族地区增粮增收工程项目1个。与市农牧部门配合,在米易县麻陇、新山等乡推广人工种植何首乌,扶持329户农户发展何首乌种植66.67万平方米,预计至2010年受益户户均可增收11 277元。
  【资助少数民族贫困生】 2008年8月,市民宗委落实资金7.3万元,启动“2008关爱少数民族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活动。经审核,对2008年考取大学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张印秀、何富生等73名农村少数民族贫困生进行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入学难问题。
  【自发迁居农民专项扶持】 2008年全市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自发迁居农民专项扶持项目11个。
  交通建设 投入资金103万元,实施项目6个。完成新建村社道19.5千米,维修改造24.2千米,改善1 800名自发迁居农民的通行条件。
  水利及人饮建设 投入资金43万元,实施项目3个。完成架设饮水主管道12千米、支管15千米,续建5 000立方山坪塘1个,解决869人饮水困难问题。
  二次搬迁安置 投入资金44万元,实施项目1个。完成盐边县桐子林镇金河村老洼岩自发迁居农民安置点二次搬迁安置。其中,异地搬迁安置6户28人,原地安置37户115人,住房改造37户115人,新开垦水田2.67万平方米。
  培训教育 投入资金10万元,实施项目1个。11月,在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自发迁居农民集中安置点各举办以林下药材种植、魔芋栽培管理技术等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五五”普法教育1期,培训人数达500人次。
  【抗震救灾应急工程】 2008年,市民宗委争取并安排省级民族资金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3万元(共计93万元),实施抗震救灾应急项目8个。完成仁和区平地镇政府办公大楼维修加固、米易县白坡乡政府厨房重建等工程,恢复米易县普威镇羊群坝饮水渠、盐边县桐子林镇金河村自迁农民道路、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至大神庙村道等受损基础设施,启动啊喇乡啊喇村受灾户异地搬迁场平工程,给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各补助抗震救灾应急经费5万元。
  【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2008年市民宗委加强对民区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觉守法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在元旦、春节、西藏“三一四”事件及奥运会期间,密切掌握动态,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不稳定因素48人次。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制定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年初制定下发《市民宗委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提高防范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认真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对各类涉及少数民族问题的来信来访,谨慎处理,及时反映,依法答复,督办少数民族同胞权益保障事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95人次,其中来访83人次、来信12人次,有效制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按照“发现早、控制住、处理好”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并妥善处理各类民族纠纷12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市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和中秋茶话会上,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市宗教界人士进行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面达100%。加大对宗教领域涉稳隐患的排查摸底力度,自西藏“三一四”事件发生后,市民宗委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各县(区)加大对辖区内宗教领域涉稳隐患的排查摸底力度,严防“藏独势力”的渗透,一发现问题,及时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2008年全市宗教领域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
  【依法办理民族宗教事务】 做好民族同胞和信教群众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的咨询和疑难解答工作。认真办理民族成分更改、更正的上报工作。2008年,根据《关于将更改民族成分审批项目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通知》(川民委函[2003]5号文件)精神,依法办理民族成分更改、更正158份。协调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房地产政策。解决盐边县红格天主教堂建设土地2 246.67平方米的多年遗留历史问题;帮助东区江南基督教堂解决了教堂改扩建用地问题,增加教堂建设用地1 953.33平方米;解决天主教圣伯多禄教堂与周边群众土地纠纷问题;协调解决仁和区基督教活动点建设用地1处。积极指导和帮助仁和区宝灵寺、盐边县百灵寺、东区玉佛寺做好寺庙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审批工作。
  【全力以赴抗震救灾】 攀枝花市“八三○”地震发生后,全市民宗系统紧急行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应急指挥部,成立工作组,安排了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并汇报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在地震发生当晚19时,市政协副主席兼民宗委主任吴文发、市民宗委党组书记段怀云、副主任陈先强迅速赶赴震中大龙潭乡拉村了解灾情,安抚慰问受灾群众。8月31日至9月1日,主任吴文发和党组书记段怀云分别带领工作组赶往仁和区、盐边县和米易县受灾严重的民族乡镇察看灾情,指导并协助做好抗震救灾抢险工作。指导做好民族地区灾情统计核实工作,及时上报对口部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立即关闭各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一切宗教活动,做好对信教群众的防震抗灾知识宣传工作,指派专人统计各宗教活动场所受灾损毁情况,维护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稳定。组建以副主任陈先强为组长的市民宗委“党员服务队”赶赴受灾严重的民族地区,协助基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区实际,市民宗委购买防湿布3 000米18 000平方米、价值7 600元的多功能复印机等灾区急需物资送到灾区,以解灾区燃眉之急,力所能及地为灾民服务。选派谢文荣、李卓徽等5名优秀年轻干部分别赴平地镇、大龙潭乡、啊喇乡、和爱乡、新九乡等驻乡协助抗震救灾工作。
  【走访慰问活动】 日,市民宗委全体党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一行15人,购买价值3 000元的米、油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盐边县渔门镇高坪村和龙树村的7户结对帮扶贫困党员和14户基层困难群众,并为每户送去慰问金500元。
  1月21~23日,攀枝花市雅江宏达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宏在市民宗委党组书记段怀云、副主任李孝彬等的陪同下,深入到民族乡(镇),走村串户,访贫问苦,为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民族乡(镇)120户基层困难群众分别送去慰问金500元。同时给米易县新山乡中心校赠送价值5万元的桌椅和体育用品,解决了该校桌椅紧缺困难问题。
  1月28~31日,市民宗委吴文发、段怀云、陈先强、李孝彬、王永才等5位领导分别看望慰问蒋凯、余华章、宋永清、杨秀芬、陈治明等5名困难职工,分别为他们送去米、油等慰问品和慰问金200元。
  2008年春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每个少数民族县(区)准备1 000份慰问信(挂历)和20万元专款,对每个县(区)1 000户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进行慰问。1月24日~31日,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党委、政府率领民宗局等相关部门,带着省委、省政府的慰问信(挂历)和20万元专项资金购买的生活用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3 000户1万余人,为民族地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问候,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举办第五届全市民宗系统职工运动会】 日~16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举办第五届全市民宗系统职工运动会。本届运动会设置有篮球、拔河、射击、4×50米接力赛、乒乓球、羽毛球、蹴球等7个竞赛项目,来自全市民宗系统6支代表队90人参加比赛。通过两天半的激烈角逐,市民宗委代表队获得拔河比赛冠军、盐边县民宗局代表队获得4×50接力和篮球比赛冠军。高泽锋、杨应忠等运动员分别获得乒乓球、射击等项目单项比赛冠军。
  【筹备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 原定于2009年11月在攀枝花市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因“五一二”地震推迟1年举行。2008年成立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筹备组,各项筹备工作有序开展。总投资2 575万元、规模为四层、总面积4 890平方米的攀枝花市民族体育馆建设已完成图纸设计、审核、场平、挡墙等基础工作,主体工程将于2009年4月开工。
  【计生“三结合”工作】 2008年,市民宗委与仁和区中坝乡党委政府制定并落实6项三优政策(优先、优惠、优待)。把计生“三结合”的宣传教育与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等结合起来,在中坝乡大纸房村举办果树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培训3期,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资料400余份,促进了大纸房村樱桃、核桃等产业的发展。投入专项资金46万元,完成中坝乡大纸房村大纸房小学至黄柏坪公路3千米弹石路建设;维修硬化通往大纸房村委会的土公路328米。
  【对口“扶贫帮村”工作】 2008年,投入资金15万元,实施对口扶贫帮村项目1个,完成盐边县高坪村新建60立方米、20立方米蓄水池各1口,架设饮水管道9.8千米,解决85户380人及400余师生饮水困难和40万平方米烤烟生产用水问题。
  【送温暖献爱心】 5月和9月,市民宗委组织本委31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纷纷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分别向“五一二”汶川特大地震和“八三○”攀枝花地震灾区捐款共计29 550元。倡导宗教界人士向“五一二”汶川特大地震和“八三○”攀枝花地震灾区捐款共计251 442元,扶贫济困和捐资助学捐款25 000余元,捐物2 000余件。
  12月5日,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副局长杨伯明、纪检专员廖万才和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释广成、秘书长王立军等一行5人,在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兼民宗委主任吴文发的陪同下,前往地震灾区,查看灾情,了解灾后重建工作。同时省佛教协会向攀枝花市“八三○”地震重灾区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捐赠现金50 000元、毛毯80床、毛衣600多件,为灾后重建和灾区人民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带来了省佛教界的拳拳之心和挚爱之情。
  【民区产业结构调研】 2008年4月,由市政协副主席兼市民宗委主任吴文发带队、市政协和市县(区)民宗委(局)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有关乡(镇)及村(社),对民区现有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我市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提供决策依据。10月13~17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由市民宗委党组书记段怀云带队,组织市县(区)民宗委(局)、林业局和民族乡(镇)、村的相关干部及部分核桃种植户一行46人赴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学习考察核桃产业发展情况和林下魔芋、药材(如当归等)产业发展情况,制定《攀枝花市年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及2015年远景规划》,为打造攀枝花市民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基地夯实了基础。
   (李 华)
  社会保障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成绩明显。全年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含居民医保)、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48万人、18.51万人、53.35万人、18.7万人、18.29万人;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140 677万元、9 916.07万元、57 947万元、5 316万元、2 025万元。保发放成果继续巩固,全年共为107 453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9 623.73万元(含补发);为11 99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 135.90万元。严格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作,1~12月,共办理4 921名参统企业职工的退休、退职审批。为10.3万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了基本养老金。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东区和西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政策,规范全市工伤认定程序,完成工伤性质认定1 273人次。加强医保管理,对市本级申报慢性病门诊补助的人员进行审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将规范性监管、风险性监管和效益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形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使基金的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养老保险】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把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大事来抓,截至12月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354 784人,完成率105.31%。其中,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办法扩面新增29 971人,参保在职职工人数达到人240 193,完成率110.26%。全市累计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40 677(含机关)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78%。其中,实行企业办法养老保险费共征收139 5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4.04%。继续确保111 640名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共发放基本养老金162 368万元(含补发)。其中,实行企业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111 419人,共发放161 479万元(含补发),社会化发放率100%。完成日前退休人员艰苦地区增发工作以及离休干部护理费的调整工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日,攀枝花市在东区、西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标志着攀枝花市农村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攀枝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和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保障水平与本辖区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等原则实行区级统筹。凡具有本市东区、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户”除外)皆可自愿参加新农保。参加新农保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以统筹区域内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一般不低于5%;参保人员可自愿多缴,但最高不超过30%;参保人员缴费至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可按符合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至满15年;对参保缴费年限为15年的,新农保启动当年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暂定为60元,基础养老金实行财政分级负担,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30元;参加新农保的人员因各种原因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应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个人账户及金额随同转移;已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返乡农民工,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并将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按照新农保政策规定参保和享受待遇。至年底,东区、西区参保人数达5 033人。
  【城镇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日,攀枝花市启动城镇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规定凡属日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已离职的原职工、返城知青,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参保愿望的人员(简称“超龄人员”),均可从12月10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照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办法申报参保。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将于日结束。这项工作的启动,使超龄人员参保困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受到困难群众的欢迎。至年底全市超龄人员参保人数达9 929人,征缴基金3.75亿元。
  【失业保险】 2008年,攀枝花市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建立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机制。失业保险费征缴额、新增扩面人数大幅度提高。全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185 09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共征收失业保险费9 916.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5%,与2007年全年征收额相比多征收2 912.07万元,在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市失业人员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新增扩面34 088人,完成7 000人目标任务的486%;共有11 990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4 135.9万元。
  在“五一二”汶川地震灾后就业援助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救助功能,预先失业登记67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78.23万元;为7户受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涉及人员1 157人,减少缴费34.79万元;拨付受灾企业转岗培训补贴23.56万元。
  【医疗保险】 2008年,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单独运行的攀钢医保平稳并入市本级统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8 967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8 281人(含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 974人)、农民工参保人数35 276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7.77%和120.40%。全年全市共征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57 94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97%。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7 77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20 971万元,当期结余6 808万元;个人账户收入29 727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8 851万元,当期结余10 876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8年,全市已参(续)保居民160 68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12%,与2007统筹年度相比,增加参保居民56 222人,其中成年人48 443人(含低保对象14 708人、残疾人1 777人、低收入老年人1 360人)、学生儿童112 243人(含低保对象7 227人、残疾人325人)。全年全市共征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 61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 237万元、财政补贴1 3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17万元、省财政补贴155万元、市财政补贴280万元、区县财政补贴240万元、民政部门城市医疗救助金补助81万元、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万元)。参保居民待遇享受达8 36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1 162.65万元、支付门诊费8.03万元。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 631万元。
  【工伤保险】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全面促进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6 905人,完成率103.84%。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22 351,完成率124.17%;累计征收工伤保险费5 31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0.75%。调整了老工伤退休人员护理费待遇和2004年以后死亡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并予以了补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伤人员、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等待遇进行相应调整。
  【生育保险】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2 937人,完成率121.96%;征收生育保险费2 02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43.98%。
  【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居住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丰富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加强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的工作互动,对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化管理服务社区建设进指导、检查,促进了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的成熟与完善。社区管理人数达92 116人,社区管理率为86.03%,超出目标任务(85%)1.03个百分点。
  【“五险合一、统一征缴”模式】 日,随着“金保工程”上线运行,攀枝花市启动“五险合一”征管模式(“五险合一”即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改变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集中统一征缴管理),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新机制。主要特点是: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方便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实行“集中征收、集中财务、集中支付”经办模式,改变了以往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要跑几个部门、几个服务窗口的现象;有利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基金管理和杜绝不法现象的发生;能提高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力度,解决统筹范围内五项社会保险资金因费用负担不平衡、发展不平衡而出现的支付矛盾。
  【“金保工程”建设】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电子政务工程“金保工程”建设。完成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和测试工作;完成五险合一(“五险合一”即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集中统一征缴管理)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完成居民医保系统的设计、购买和实施工作;完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软件的设计、购买和实施工作;完成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等延伸终端线路改造,金保工程网络已连接劳动系统外310个网络服务终端延伸点,成为全市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整个金保工程,设计得当、架构合理,能满足全市劳动保障现有业务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肖礼荣)
  老龄事业
  【老年统筹政策】 日在攀枝花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惠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主要有:从2008年1月起,实行90岁~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长寿生活补贴金制度,百岁老人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00元长寿生活补贴提高到200元,所需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全年全市共为771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金89.2万元。放开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线路,实行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持IC卡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汽车政策。全年共有16 000多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受益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的优待政策。收费公厕不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入厕。本市风景区、文化宫、博物馆、展览馆、动物园等收取门票的场所,都要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开放。
  【慰问贫困老人和百岁老人】 春节前夕,市老龄办代表市老龄委,走访慰问37位百岁老人。重阳节期间,市民政局领导和市老龄办负责人慰问“八三○”地震受灾严重的仁和区大龙潭乡敬老院、盐边县红格片区中心敬老院、米易县得石镇敬老院,走访5个县(区)的贫困老人、百岁老人,共发放慰问金30 800元。市计生委给红格镇昔格达村235位老年人送去价值107 000元的双蛋白营养粉。仁和区老龄办和民政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5人、90~99岁的老人125人、农村贫困老人14人、“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38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棉被140床。西区老龄办走访慰问15位贫困老人和1位百岁老人,给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200元,到市福利院看望5位西区籍老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元。
  【老龄宣传】 3月28日~29日,在炳草岗中心广场举行为期2天的四川省老龄工作成果展攀枝花分展。展出活动由市老龄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保局共同举办,米易县县委、县政府、攀枝花电业局、攀煤(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新钢钒公司等单位协办。省老龄办副主任渠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雷及共同举办展览的单位领导出席开幕式,共有62个单位参展,制作展版98块。
  【老龄工作表彰】 重阳节前,市老龄委通报表彰第二轮创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和创建敬老模范工作先进单位,命名仁和区中坝乡等15个乡(镇、街道)为攀枝花市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授予攀枝花电业局等9个单位为攀枝花市创建敬老模范工作先进单位。
  【文体活动 老年学习】 3月15~16日,由市老龄委、市老体协主办,市网球协会承办的迎奥运第九届“老龄杯”网球赛在攀枝花学院网球场举行,攀煤(集团)公司、攀钢(集团)公司、攀枝花学院等6个代表队的102名老年网球爱好者参加比赛。市老体协主席张孝杰、原市老领导韩国宾出席闭幕式。4月11日,市老龄办、市关爱委、市委老干部局在会展中心联合举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报告会》,市直机关、大企业、县(区)的200多名离退休老人和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报告会。全国人大代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向老年人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介绍了会议盛况和攀枝花市代表履职尽责情况。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调查】 4月24日,市老龄办召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县(区)老龄办主任会议,安排布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5月~6月底,各县(区)开展老年人口和特殊老年人口各年龄段的摸底调查工作。据统计,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145 555人,占攀枝花市户籍总人口的13.35%,全市空巢老人13 988人,独居老人5 554人,困难老人22 191人,残疾老人7 526人,散居五保和三无老人1 940人。7~8月,市老龄办通过对城区老年人口较为集中的东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调研,确定攀枝花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起草攀枝花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组织推荐孝亲敬老之星和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风采节目、老年书画大赛的评选】 根据省老龄办的要求,市老龄办开展了四川省第三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推荐工作。通过评选,攀钢企业公司劳务大队退休职工陈善容被组委会授予“孝亲敬老楷模”,东区的陆丽川、仁和区的许昌益、米易县的刘中美、盐边县的邱晓云被授予“孝亲敬老之星”,市老龄办被授予“优秀组织者”。经本市推荐,在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风采节目、老年书画大赛活动中,市老体协选送的“太极拳(剑)”获健身类一等奖,王吉祥的书法作品《奥运绝句》获书法类优秀奖,张兴发的绘画作品《竹》获国画类二等奖,石全德的篆刻作品《泉水刻印》获篆刻类二等奖。
   (巫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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