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题职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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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当前位置:
河南郑州市2014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安排
  网消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0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卫医〔2014〕21号)要求,医|学考试在线网现将郑州考点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日至3月17日。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
  2014年河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支付,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流程请查阅《河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6日&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西医类别(临床、口腔、公卫)分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地点: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桐柏南路后河芦村向南500米),乘车路线及地理位置图见附件14、15.
  3.范围:已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完成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郑州考点考生。
  4.流程:考生确定网上报名并缴费&按考点安排时间到达报名现场&在等候区域填写现场确认流程表、整理材料、排队等候&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签字确认&采集指纹&采集照片(自费)&报名结束
  5.注意事项:(1)西医类别、中医类别现场确认工作分时间段进行,同一报考单位西医类别、中医类别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不同,请考生注意并严格按照考点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非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2)今年考试操作系统有变化,更改考点由原网报考点操作,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提前予以修改;(3)个人信息(除证件号)有错误需修改的提前在报名表上清楚标注正确信息,并在签字确认时认真核对;(4)报考学历、类别、试用单位无变化的2013年考生,可提供去年实践技能考试或综合笔试准考证作为资格审核参考。
  二、报名范围
  (一)类别范围
  郑州考点受理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受理临床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根据河南考区安排,郑州考点报考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调整至开封考点报名、考试。(现场确认时间:4月9日,地点:开封市汴京饭店1号楼401房间,电话:9,提交材料可参考相关条款,以开封考点要求为准)
  (二)考生范围
  1.具有郑州市户籍的考生;
  2.郑州市行政区划内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考生;
  3.河南省公卫类别考生;
  4.河南省(除南阳市)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考生;
  5.驻豫部队现役考生。
  三、报名条件
  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
  (一)执业医师
  1.研究生学历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条件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条款。应届研究生报考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入学时间必须满足2014年为毕业当年);
  (2)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4年毕业的证明、相应学位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3)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8)、《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此项中医不提供)
  (5)8月31日前将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交考点验证、考区复核,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本科学历
  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日。
  3.专科学历
  (1)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执业满两年(即最晚2012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3年注册);
  (2)以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入学取得大专学历的,助理医师证、大专毕业证均须满两年,取得本科学历者均须满一年,第二学历专业必须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相一致。
  4.中专学历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执业满五年(即最晚2009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0年注册)。
  5.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
  以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执业满五年,注册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可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改制为城市社区医疗机构的须提交相关文件证明。
  (二)执业助理医师
  取得专科、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日。
  四、报名要求
  (一)户籍及身份证要求
  1.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不在郑州、试用机构在郑州的,经考点同意,可在郑州考点报考。
  2.外籍留学生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的,必须符合《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下列情况不允许报名:(1)不能提供省中医管理局规定时限批准的《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的;(2)不在批准实习所在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及实习医院所在省辖市考点报考的;(3)学历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4)实习期满,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未重新按照要求再实习的。
  3.报考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等特殊情况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但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二)学历要求
  依照豫卫医【2014】21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从教育部学信网(.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包含3月20日-4月30日);凡不能在网上查询的学历(含部队院校学历、中专学历等),需提交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河南省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医学学历、《中医师承证书》和《中医确有专长证书》、部队现役考生学历不需认证。2013年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证书继续有效。具体学历要求如下:
  1.普通研究生、本科和大专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
  2.高职高专院校毕业证书(三年制大专)依据卫生部下发名单为准,不在名单之列的学校和专业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审批文件。
  3.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要求。
  4.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报告书医学|考试在线网整理搜集。
  5.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要求:(1)西医类别: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首次报考。对持有外省中专学历、本省助理资格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需开具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2)中医类别:我省户籍,在外省取得医学类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中专学历的考生在我省执业并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需要同时提交所在省教育部门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外省户籍,在我省取得医学类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中专学历,允许在我省参加报名考试。
  6.日后入学的成教、函授、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不能直接报考,其入学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同时应当满足《执业医师法》规定。自考毕业证截止时间日。
  7.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取得助理资格,注册满2年后可以报考执业医师,但注册地点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其他地点不允许报考。
  8.农村卫生中等专业只允许报考助理医师。
  9.以下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1)西医类别:1999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医学专业学历。(开封卫校口腔专业除外,2010年入学,2013年毕业的农村医学专业除外)。
  中医类别: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医学专业学历;日以后入学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层次学历(含初中起点五年制)。2009年之前入学的3+2学历,须提交中专学历或中专学历证明可报考。
  (2)卫生职业高中医学专业学历。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三)试用机构要求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
  2.证明材料加盖机构公章,不认可内部部门章(如医院办公室、医务处等)。
  3.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但必须提交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4.报考口腔类别、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试用机构应有相应诊疗科目。
  5.试用机构是个体诊所的必须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西医副本,中医正本)及复印件,要求校验合格,诊疗科目合适;同时提交诊所法人(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并合格。
  6.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7.卫生保健专业只允许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报考,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也必须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
  8.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学历报考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9.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考机构一致。
  10.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医师。
  11.个体诊所报考要求:
  西医类别:不能从个体诊所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注册在诊所的助理医师可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诊所法人本人是助理医师的,不能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
  中医类别:可从个体诊所报考相关类别,须提交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诊疗科目适合;(2)有一名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2.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个体诊所。
  (四)专业及类别要求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1.专业要求:(1)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2)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3)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4)卫生保健专业2013年起允许报考执业,日前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证明。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不允许报考。
  以下专业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基础类专业、护理、助产、病理、病理生理学、药学、方剂学、放射技术、卫生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工艺技术、中医美容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营养学、法医学、运动医学、康复等辅助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医学管理类非医学临床专业。
  2.类别要求:(1)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2)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3)卫生监督专业只能报考公卫类别;(4)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5)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6)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
  (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3)。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填写《(助理申报执业)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5,不需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同时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注册证明)、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相关要求详见《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五)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变更换证者,年限不够足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申请表。
  (六)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附件6、7);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至少五年的工作合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9);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附件10)。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须提供)
  (八)考生报考材料一律装入标准档案袋内,在正面清楚书写姓名、单位、报考类别、联系电话;毕业证书只提交内芯,照片粘牢;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法人签字。
  (九)各类别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2、13.
  六、限制报考情形
  (一)凡助理执业年限不够者,不得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未参加全省第三周期(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不允许报考。
  (三)2012年、2013年度持虚假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四)2012年、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中有替考或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五)持伪造证件、学历及其他材料报考者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七、几类特殊考生报名工作安排
  (一)全省公卫类别考生
  全省公卫类别考生统一在郑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要求同郑州考点考生,报名时间见附件1.
  (二)驻豫部队现役考生
  1.以下驻豫部队现役考生在郑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郑州153医院、洛阳150医院、洛阳534医院、平顶山152医院、信阳154医院、开封155医院、驻马店159医院、新乡371医院、
  焦作91医院、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2.郑州153医院、武警河南总队医院、省军区直属医院聘用的地方医务人员可在郑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他部队医院地方考生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建议持身份证报考;
  (2)考生由部队集中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后勤机关卫生部出具的介绍信;
  (3)现役不能从地方医疗机构报考;不能使用特定学历(如基卫班毕业证)报考;有部队机构编制但无军籍的按地方考生对待。
  4.提交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由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字盖章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三)全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考生
  1.报考条件
  凡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1998年《执业医师法》颁布前获得经省中医管理局批准的《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2007年卫生部52号令颁布前通过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并获得的《中医师承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并获得的《中医师承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2007年之后,通过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并获得《中医师承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在取得证书当年可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2008年,参加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并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持《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5)后学历问题:通过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在取得学历的当年报名参加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医学专业专科学历的,在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后,可报名参加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安排
  全省(除南阳)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考生统一在郑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要求同郑州考点考生,确认时间见附件1.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中医确有专长证书》或《中医师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4)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医学|考试在线网搜集整理。
  (四)临床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生
  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该考试单独命题、单独划线,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试合格者颁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限定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注册。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变更至同一县境内的其他乡镇卫生院。
  1.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报考要求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报名(向考点提供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并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11);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3.提交材料
  见附件12相关要求。
  八、工作要求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培养、评价、选拔卫生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涉及到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郑州考点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做好报名组织宣传工作
  认真做好报名期间的组织宣传工作,并按照考点时间安排,抽出专人带队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及时、准确报名。
  (二)做好报名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严禁为未在本单位试用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如若发现,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对试用单位和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三)做好报名材料下发工作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报名材料将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外地市考生及部队考生报名材料下发至当地卫生局。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登记,及时下发,确保考生材料不丢失。
  九、报名咨询
  1.郑州考点报名咨询电话: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郑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河南西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河南中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西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5.中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6.(河南西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7.(河南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10.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11.2014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统计表
  12.西医类别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13.中医类别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14、15.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乘车路线及线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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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6286615&&传真:010-2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403&&邮编:100142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一)目的和意义   出台《执业医师法》对我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实施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制度,是为了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其权益,保护人们健康安全;同时,也是与国际上对医师的管理制度接轨,便于更好地进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分级分类   考虑到我国实行多层次医学教育、多结构医师职称的历史现状,以及我国存在中医等多种传统医学的实际情况,中医医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分级: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区别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2、分类: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目前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藏医专业、蒙医专业、维医专业三个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复杂,类别繁多,共有18个。   (三)主管部门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共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研究制定四个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操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2014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日9时—3月17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日—4月10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学校中未经评估的中医专业,在前入学注册的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并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1、 外籍人员;   (1)取得我国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提供外籍人员在中国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实习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我国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湾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和外籍人员条件一样;   (2)取得内地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或得香港和澳门权并在香港和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3)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内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取得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助理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3.临床专业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技能考试   (一)考试基地基本要求   承担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点,其下设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除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个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条件,便于管理。   2.醒目位置张贴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有关内容。   3.设置考生候考区,方便考生等候参加考试。   4.有符合条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试卷与其他保密资料。   5.配备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维护考序和纪律。   (二)考试基地器材配置   1.一般器械   听诊器、台式血压计(水银)、温度计、、压舌板(一次性)、手电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纱布)、消毒棉签、液体石蜡、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胶布、读片灯箱、检查床、硬板、担架、直尺、皮尺、镊子、大头针、屏风、污物桶等。   2.专用设备和器械   脉诊垫、毫针(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针、皮肤针、皮内针;大、中、小型号拔火罐;艾绒、艾条、火柴;推拿巾、绷带或三角巾、小夹板;手术衣、隔离衣;换药包、止血钳;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骨穿、腹穿);导尿包、胃管;吸氧设备。   3.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医学教学模拟人。   4.心电图检查单、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等。   5.实施考试所需的其他器材。随着考试手段的不断改进,将引进声光电模拟,以及微机人机对话等科学方法,须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考试实施   1.考试内容   (1)第一站:辨证论治   提供一个病例资料,要求考生完成四诊摘要、辨证分析(病因、病机、病位、病性)中医类证鉴别,提出中医、西医诊断依据、中医治法、方药(方名、药物剂量、煎服法等)、中医调护内容或必要的诊疗计划内容。   (2)第二站:基本操作   ①体格检查(内科基本体格检查)   ②中医基本操作   ③西医基本操作   (3)第三站:临床答辩   ①病史采集   ②临床问答(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要结合其专业进行)   ③辅助检查临床判读   2.考试方式   (1)考生在指定考试地点,随机分别抽取各站考试试题,分别完成各站考试;   (2)第一站:考试为书面辨证论治;   (3)第二站:考试系由考生相互进行体格检查和中医、西医基本操作;   (4)第三站:现场答辩。   3.考试时间与各站分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分数 一 辨证论治 60 40 二 体格检查 15 10 中医操作 10 西医操作 10 三 病史采集 15 18 临床答辩 12分   注: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综合笔试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为:   1.中医基础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科目: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药理学、针灸学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2015年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已于日正式公布。 一、中医基础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医基础理论》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中医诊断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药学》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方剂学》考试大纲
二、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儿科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妇科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内科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外科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针灸学》考试大纲
三、西医及临床医学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传染病学》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药理学》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医学伦理学》考试大纲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诊断学基础》考试大纲
四、实践技能
2015年中西医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实践技能》
2015中西医助理医师教材对应情况汇总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医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其资格终身有效。中医医师资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与其他类别的证书样式完全一致,在中国境内(除台港澳地区)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为两种途径:   (一)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二)具有下列条件者,通过认定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并具备25年以上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据,年龄55岁以上,未取得中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考核合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以及医学院校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学影像科室工作,无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中医医师条件者;   4、具有中国国籍,现在香港、澳门工作、生活者,认定中医医师资格的规定同内地医师资格认定条件。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年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线:   2008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78分   2007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74分   2006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96分   2005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77分   2004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72分   2003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58分   2002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56分   2001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56分   2000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50分   1999年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156分
& 年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3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7分  2012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93分  2011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7分  2010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4分  2009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6分  2008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8分  2007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4分  2006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96分  2005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7分  2004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2分  2003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58分  2002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56分  2001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56分  2000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50分  1999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56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中医医师经注册取得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保健活动。   (一)注册条件   凡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均可以申请中医医师执业注册。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能从事医疗活动。   (二)主管部门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三)注册程序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中医医师,要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的,还要提交有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健康状况不适宜或不能胜任医疗、保健业务工作的等,不予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要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需到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成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变更和注销注册   中医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要到注册主管部,更注册手续。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由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以及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将被执业注册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注册。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2015中西医助理医师教材对应情况汇总 :
各个科目大体变化情况如下:
1.《中医基础理论》:增加和删减了一些内容,整体上对于考试影响不大。
2.《中医诊断学》:增加了一个新的知识点,调整了一些内容,整体影响不大。
3.《中药学》:无变化。
4.《方剂学》整体变化不大,配伍意义有所调整。
5.《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在原有的内容之上增加了疾病的证候、临床表现、鉴别诊断等,另外也对部分内容做了一些调整。
6.《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增加了疾病的总述、临床表现等具体内容,调整和细化了治疗内容,使疾病的表述更为完善。
7.《中西医结合妇科学》:此科目变化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方药的加减、实验室检查、并发症、治疗及病因上;另外也对其他内容进行了调整。
8.《中西医结合儿科学》此科目变化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疾病的证候、临床表现、鉴别诊断等方面。
9.《针灸学》仅有一处变化,为文字书写上的变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无关紧要,可以忽视。
10.《诊断学基础》增加内容较多,调整的内容次之,删除的内容极少。
11.《药理学》变化集中在一些药物的作用上。
12.《传染病学》无变化。
13.《医学伦理学》在原有的内容上增加了其他的要点,同时有些内容进行了调整。
14.《卫生法规》此科目变化较大,变化较大的单元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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