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5年高职高专分数线6个学校都填满了,会不会有几个学校通知录取的情况?

当前位置:
桂考院〔<font color="#15〕<font color="#0号
关于<font color="#1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现将我区<font color="#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志愿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
(一)基本概况。
我区<font color="#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font color="#个批次。其中,本科共设置<font color="#个批次:本科提前批、专项计划批、自主招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共设置<font color="#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二)各批次设置的具体情况。
本科提前批:艺术、体育、军事(含国防生)、公安、航海等院校或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专项计划批: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院校及专业;供符合国家专项或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填报,具体资格按照《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font color="#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font color="#15〕<font color="#号)执行。
自主招生批: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院校及专业;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填报。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自主招生专业&;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为&高校专项计划资格专业&,考生资格具体按照《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font color="#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font color="#15〕<font color="#号)执行;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为&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取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高水平艺术团专业&。
本科第一批:&<font color="#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的在第一批录取院校及专业。
本科第一批预科批:&<font color="#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的在第一批录取的院校的预科班(区属院校除外);供少数民族考生填报。
本科第二批:除上述批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区属招收免费民族预科生的院校;供区内<font color="#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填报。免费预科生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font color="#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具体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田阳县、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合山市、平果县、南丹县、宜州市、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象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
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区属本科院校的普通民族预科班和区外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供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子女预科班资格的考生填报。
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体育、公安、航海等院校及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以外的专科层次学校及专业。
二、志愿设置
我区<font color="#1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
(一)单志愿。
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高职高专提前批等<font color="#个批次设置为单志愿模式。
单志愿设置<font color="#个院校志愿,<font color="#个专业志愿和<font color="#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二)平行志愿。
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普通批等<font color="#个批次设置为平行志愿模式。
平行志愿设置<font color="#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font color="#个专业志愿和<font color="#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在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font color="#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font color="#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所填报的专业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三)顺序志愿。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这<font color="#个批次设置为顺序志愿模式。
顺序志愿设置<font color="#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font color="#个专业志愿和<font color="#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font color="#15年<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font color="#:00&<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font color="#:00。
本科其他批次志愿和高职高专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font color="#15年<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font color="#:00&<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font color="#:00。
除自主招生批外,其余各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请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特别提醒考生、中学注意,高职高专普通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其他批次填报时间一致,考生务必按时填报。
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
(二)填报要求。
<font color="#.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我区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规则和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认真填报院校、专业,不应由别人代填。
<font color="#.考生在登录网站填报时,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font color="#.志愿填报演练期间修改的登录口令在正式填报时已全部失效,演练时填报的志愿也全部清空。正式报志愿前,会给每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发放密封的考生身份识别码(即初始密码)。考生在初次登录时,需要输入自己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成功后必须先修改密码并重新登录后才能开始志愿填报。密码修改后,考生使用的身份识别码即失效。修改过密码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页面时,只需要填准考证号及密码即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记录考生登录系统的时间及所做的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注意将自己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生身份识别码及修改过的密码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高考报名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发放考生身份识别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不得代为开封。
<font color="#.如有密码被他人修改或遗忘密码的,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市、县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予以重新设置新密码。凡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重新设置密码的,登录后应先行修改。
<font color="#.如确信自己的考试科类(科目组)信息有误以致不能填报相应志愿的,应及时向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告。
<font color="#.考生志愿在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的工作站打印确认前,可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个人和单位均不能修改,考生再登录时将看不到&填写志愿&的选择项,只能查询本人志愿。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有义务按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志愿的打印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的可能性。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font color="#.为保证志愿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填报志愿时,每次登录系统后的有效操作时间限定为<font color="#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再提交志愿信息的,将会被系统拒绝。因此,建议考生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纸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进行选择即可。
<font color="#.考生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登录&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font color="#.如因网络原因不能在网上正常填报志愿的,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联系,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应向考生提供帮助或以其它方式采集志愿。
<font color="#.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站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五、志愿填报科类限制
填报志愿时,理工类(&<font color="#+理科综合&)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文史类(&<font color="#+文科综合&)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考生不能填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考生也不能填报理工类专业。
六、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一)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原则上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与高考报名站相一致。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技术保障,并负责培训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培训各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的工作人员。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及时将本文件转发给辖区内有考生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及时将《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印发给考生。
附件:《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 <font color="#15年<font color="#月<font color="#日
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font color="#15<font color="#<font color="#<font color="#:00<font color="#<font color="#<font color="#:00
<font color="#15<font color="#<font color="#<font color="#:00<font color="#<font color="#<font color="#:00
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 邮编:530021
合作单位:
协助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传播与网络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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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4福建高考专科40个常规志愿怎么填才合理?
来源:泉州晚报
&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8月3日起,我省高职(专科)批志愿开始填报。与去年一样,今年福建省高职(专科)批仍按专业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填报40个常规志愿、20个征求志愿。这么多志愿,该怎么填报比较合理?记者采访了高职院校的招办老师,在志愿填报方面给家长和考生们一些建议。
& 录取机会:
& 平均分有很高参考价值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处老师张尤波建议,专业的选择应该以考生的兴趣爱好为第一考虑。考生可充分了解意向专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专业开设的课程以及就业方向、深造发展情况等问题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 在填志愿时,如何判断自己被录取机会的大小呢?
& 考生可在招生计划本上找出有招收自己满意的专业的学校,再参考近年该校该专业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特别是平均分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然后对比自己高考分数、位次及高出相应切线的距离。例如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近三年平均分都高出高职切线40分左右,考生如果在这个范围内填报志愿,录取的几率是非常高的。
& 录取原则:
& 40个平行志愿都是第一志愿
& 我省高职(专科)批志愿是按照专业填报,常规志愿你可以填报40个专业。这40个专业可以是不同学校的,也可以是同一学校的。你可以第一个填报A学校的a专业,第二个填报B学校的c专业,也可以第一个填报A学校的a专业,第二个填报A学校的d专业。
& “如果我第一志愿没被录取的话,会不会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这是不少考生担忧的问题。答案是:不会。张尤波老师说,考生40个常规志愿可报40所院校对应的40个专业,虽然有顺序排列,但事实上是平行的,都是第一志愿,具有同等的报考效力。
& “平行志愿”所遵循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也就是说,先按照考生投档分数来排位,这个投档分要同时考虑到同分、政策性加分等因素。先根据投档分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排出序列来,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平行的几个栏目志愿。位次靠前的考生有优先权。例如,高分的考生小林排在前面有优先权,先来检索他的志愿,等小林所填报的专科40个志愿都检索完,才轮到排在他后面的那个考生。小林的志愿投档到相关高校,显示的只有他报考这所高校的信息,高校看不到他还报了其他的平行志愿院校,所以高校都会将其当做第一志愿考生来对待。但是,小杨的40个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系统会遵循其志愿顺序投档。
& 填报策略:高分追名校 低分追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计算机对考生志愿进行检索时是遵循志愿顺序的。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考虑,反复掂量,把自己最想就读的专业志愿排在第一位。
& 尽管志愿之间是平行的,不过考生在填报时仍应注意梯度配置,确保自己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如果不注意填报梯度,则可能把机会都浪费掉。“填报志愿时,考生可按照高分追名校、低分追专业的原则来填报。前面10个专业志愿‘冲一冲’,中间20个专业‘稳一稳’,后面10个专业‘保一保’,合理确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专家表示。“冲一冲”的可以选择国家示范或骨干院校、省级示范性院校的比较不错的专业,“稳一稳”的可以选择填报沿海公办高职院校,“保一保”的可以选择填报山区或偏远地区公办高职院校,“垫一垫”的可以选择填报民办高职院校。
& 由于可填报的专业数量多,考生及家长可以尽量在“院校”和“专业”之间做好权衡两头兼顾。张尤波老师表示,选院校和选专业的填报策略不同。如果优先考虑学校,那么应该注重学校的品牌效应,选择办学质量好、就业率高的优秀高职院校。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多挑选几个该学校的志愿,并尽量填报在靠前的位置。如果优先考虑专业,那么可以选择多个不同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根据自己的分数水平和对院校的喜好程度,按顺序从“最喜欢、较喜欢、一般、最低能接受”填报。
& 降低风险:把40个专业志愿都填满
& 高职(专科)批是考生们实现升学愿望的最后一次机会。高职高专中也有相当不错的学校和专业,而且就读专科院校后也依然可以通过“专升本”等途径继续深造。张老师建议,如果想提高自己的录取率,考生还是应该花一点心思好好研究招生计划本,把40个专业志愿都填满,毕竟,一项空白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次可能的投档机会。
& 一名资深招办老师建议,目前不少高职院校都有闽台合作项目,对于分数不理想、家庭经济条件又允许的考生,可以考虑填报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该项目的录取分数较低(通常会低于院校的录取平均分)。该项目是两岸联手培养学生,学生将有半年到一年时间到台湾高校学习,赴台期间学费按台湾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 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时间表
& 志愿批次 志愿设置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志愿 1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6个专业 8月3日8时开始至4日18时止
&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4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5日8时开始至9日18时止
&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 2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17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 20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20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5日8时开始至9日18时止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15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18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5日8时开始至9日18时止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15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 16个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 8月18日8时开始至18时止
科学的志愿填报策略建立在充分了解招生信息的基础上。图为去年高招专科咨询会现场,家长与招生老师探讨考生的志愿。(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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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志愿数都由4个增加至6个;对本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提前批两个顺序志愿批次
2015年,是我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落实之年,国家已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主要措施等进行了顶层设计,广西也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改革。今年,广西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将进行六项单项改革。 考试内容之变――对接高中新课改 广西是全国最后实施高
  ,是我国深化制度改革的落实之年,国家已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主要措施等进行了顶层设计,也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改革。今年,将进行六项单项改革。 
  考试内容之变――对接高中新课改 
  广西是全国最后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省份,2012年,广西对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进行新课程改革。今年,广西迎来了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高考内容和试题结构方面较往年有所变化,但整体仍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育水平等进行合理命题,没有对考生造成“断裂式”影响。 
  成绩呈现方式之变――学考成绩记入高考档案 
  按照普通高考方案,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虽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与其综合素质评价一同记入考生普通高考电子档案,作为招生院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作要求。 
  加分政策之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考生加分项目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广西本着“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调整的内容包括:从日起,广西取消全国奥赛、科技类竞赛、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4个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仍具备加分资格的,加分分值由过去的10分、20分统一减少为5分;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广西高校排序投档;取消留学归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加分项目,等等。 
  录取批次之变――二本和三本院校合并录取 
  为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广西对2015年招生录取批次进行了整合:本科第二批与本科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批与独立学院提前批合并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与本科第三批预科合并为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执行同一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录取。 
  志愿设置之变――平行志愿批次增设院校志愿数 
  为便于考生选择填报,作为配套措施,将所有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志愿数都由4个增加至6个;对本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提前批两个顺序志愿批次,为消除第二志愿的盲目性、偶然性,调整后首次填报时只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缺额计划通过一次或多次征集完成。 
  高职院校计划之变――非统考录取比例将扩大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广西2015年将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数,逐步提高通过非统考方式录取到高职院校的考生比例。
  《中国教育报》日第12版
人力资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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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 社会认可 成考学历足够“硬”我想请问各位高考报志愿时,一个学校的6个专业没有填满,我选择服从调剂,那样会不会把我调到不想报的专业_百度知道
我想请问各位高考报志愿时,一个学校的6个专业没有填满,我选择服从调剂,那样会不会把我调到不想报的专业
谢谢各位了
提问者采纳
那么你就会被分配到招收人数达不到预期的专业同一所学校的不同专业录取分数也是不同的,如果按顺序下来所有专业录取分数都没有达到,大家都不喜欢的专业,这类专业一般都是报名人数很少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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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应该不能‘应为你别的有的填了。应该遵循你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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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f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 “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号)文件执行。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一)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二)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各报名站点完成(考生的诚信考试记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添加),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按规定汇总上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和中学要认真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保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安全保密。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反映在《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的“写实性评价”栏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工作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4〕17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本市卫计行政部门制定本地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和医疗单位组织实施。考生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
(二)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生应认真阅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内容并主动获取高校招生的信息,如果有生理缺陷或疾病,不宜填报受限制的专业。
(一)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各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二)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三)自治区组织命制的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高考外语口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外语其他语种口试),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四)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五)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六)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包括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该成绩计入总分。
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由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语种为英语的口试成绩使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其他语种的须参加自治区另行组织进行的外语口试。
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要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七)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八)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
(九)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学要积极支持、配合高考评卷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推荐教师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5〕6号)要求,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考评卷工作,并对参加评卷教师提供便利条件。
(十)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布状况,并参照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所需要的上线考生数,分科类划定各批次录取最抵控制分数线。
(十一)6月23日左右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三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二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三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其他途径公布查询。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六、招生章程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二)高校须于规定时间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厅对区内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
(三)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四)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公布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七、批次与志愿
(一)录取批次设置。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1个批次。其中,本科共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 、自主选拔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共设置3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除自主选拔批外,其余各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二)志愿设置。
志愿设置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单志愿三种模式。
1.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高职高专预科批2个批次设置为顺序志愿模式。
2.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10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院校所有校内专业的调剂。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普通批等6个批次设置为平行志愿模式。
3.单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自主选拔批、高职高专提前批等3个批次设置为单志愿模式。
(三)志愿的填报。
除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外,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上填报。
网上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17日至6月28日,填报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第二次在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自主选拔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一经在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打印确认,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将视为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填报截止时的数据为准。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通过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和《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及与自己报考科类对应的院校和专业,认真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不应由别人代填。考生在登录网站填报时,应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八、计划管理
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未经教育部分送和自治区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高校经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区、市)招生。
安排在我区以外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 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及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招生计划信息,印制《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并于填报志愿开始前予以公布。在公布的计划信息中,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招生总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科类、学历层次、学制、计划形式等。
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对招生来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同意。
(一)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二)操作方法。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三)录取原则。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四)批次安排。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议批准后,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我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与高校协商一致后,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原则。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的行为。
(六)排序规则。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七)投档规则。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考试成绩位次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1.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高职高专预科批,线上考生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除特殊规定学校外),一般按1:1.2的比例投档;线上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线上生源一次投完。如学校提出具体投档比例,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按学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出合格考生。
同分数、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顺序志愿在同一批次中在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普通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正式投档前,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按适当比例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模拟情况,兼顾择优录取和降低退档考生比例的原则,最终确定投档比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正式投档。
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105%。
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院校投档条件的全部投出。
(八)录取程序。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可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九)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十)征集志愿。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不得随意撤减。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十一)退档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并经确认的考生,其退档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十二)考生档案。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部分。
高校应妥善保存高考录取阅档期间所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打印一份,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存档,与考生自带的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合并在一起,作为考生个人的高考档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向录取学校提供与电子档案相一致的纸介质档案,录取工作结束后,也不再提供电子档案下载途径。
纸介质档案为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建立。在我区录取的大学新生,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其毕业中学或其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考生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就读高校。
(十三)政策性照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的精神,我区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5〕9号)执行。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四)自治区所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其中自治区所属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5%。
(十五)定向生招生。
1.定向就业单位范围。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2.生源范围。面向全区招生。考生符合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即具备报考资格。
3.录取。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考生定向协议。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为定向生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少数民族预科班。
1.招收对象:区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区属高校普通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区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1)应届高中毕业生;(2)农村户口;(3)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
2.录取规则: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按平行志愿进行,其余按顺序志愿进行。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本科预科可在同批分数线下80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高职高专预科可在同批分数线下60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培养形式: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规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要再次参加高考。
(十七)招收保送生。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可招收保送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n )公布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为准。 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可以向有关高校自荐。被高校拟定为保送生对象的学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招生办公室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按一式三份填写、签章完毕后直接寄送一份给拟录高校,并同时寄送一份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另一份存户口所在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程序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九)普通高校必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规范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加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二十)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 ()和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十一)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普通高校、中学必须公开有关招生信息。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自治区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市、县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高考报名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高等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普通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四)各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普通高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并按照国家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附则
(一)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院校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办法,按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军事、公安院校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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