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职班考生汉语应用能力面测测试计划怎么写组意见怎么写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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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是测查职业活动中的汉语实际应用能力的国家级测试,考察运用汉语进行的交际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简&&&&称ZHC语&&&&言汉语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简称为ZHC,是测查应试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汉语实际应用能力的国家级测试。1、ZHC是我国21世纪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能有效考查一个人在职业活动中实际应用汉语能力的国家级测试;
2、 ZHC主要考查作为的汉语应用能力,这种能力不同于行业通用技能、职业特定技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广泛的迁移性;
3、 ZHC是一项能力测试,不同于一般的语文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和,而不是语文知识和语法概念;
4、 ZHC是综合使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语言测试,客观题保证了测试的信度,主观题保证了测试的效度,从而保证了ZHC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5、 ZHC是标准化证书测试。ZHC在预测、等值、题库建设、分数体系设计、主观评分误差控制等方面有一系列严格的技术要求,是科学、公正的测试。1、 考查一个人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2、 衡量一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再学习的能力
3、 预测一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和发展潜力包含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两部分,共有102道题,测试时间为150分钟。ZHC 21世纪采用纸笔测试。第1-100题为客观题,填写答题卡;第101-102题为主观题,第101题为读后写,第102题为应用文,在答卷上笔答。ZHC 的试卷构成如下表所示:
参考答题时间
根据测试结果对应试者的汉语能力作出判断,并指出应试者在特定测试群体中所处的位置,同时根据单项分数进行个性化解释和能力描述。为科学、全面评价应试者作为核心能力的语言能力提供了有效工具,也为企事业单位招聘、选拔人才提供了重要依据。职业满分为1000分,按照成绩从低到高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个等级。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 )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汉语水平等级证书》。ZHC分数与等级对应表:
测试分数399分以下 400-599分 600-799分 800分以上
职业汉语水平等级未通过 初级 中级 高级ZHC服务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院校,服务于各种和培训部门。其主要用途包括:
1.为用人单位在人员招聘、选拔、任免和培训等决策过程中评价相关人职业汉语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2.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评价相关人员的职业汉语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3.为应试者了解、发展自己的职业汉语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4.为评价相关教学单位、培训机构的教学或培训成效提供参考依据。一、 合格劳动者,需要学好外语,更要学好母语。
二、语言能力就是工作效率,就是效益。
三、汉语既是交际的工具,更是传承民族文化的纽带。在的今天,具有良好的交流表达能力已经成为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特征。
企业在选人用人时,越来越看重人的语言交流表达能力,许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希望选用那些“文字能力”强的人
许多院校已经认识到ZHC 的作用与意义,从而自觉的将培养学生汉语实际应用能力作为自己的教育、办学理念之一,为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还将获得ZHC 高级证书作为“合格(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之一。
人才流动日益加快,人们在职业生涯中已经习惯面对不同的从业选择。ZHC 是教师、记者、编辑、律师、翻译、公务员、医生等许多行业的准入门槛性质的测试,获得ZHC 高级证书,将极大地拓宽从业选择能力。
语言是思维的形式,是交际的工具。获得ZHC 高级证书,意味着一个人拥有潜在发展能力,具体表现为头脑灵活、思路清晰、口齿清楚、文笔流畅、有创新意识等。
展现个人职业汉语能力,证明自己是可以驰骋职场的“千里马”,你需要参加ZHC。:劳动部职鉴中心与华美杰尔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华美杰尔编制、推广和实施ZHC;
“ZHC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发布会在劳动部职鉴中心(OSTA)召开,向社会正式发布ZHC考试;
:劳动部职鉴中心签发正式《委托书》,委托华美杰尔作为专业支持和试点单位联系ZHC项目,并由华美杰尔在北京组织两次内部试考;
2004年:劳动部职鉴中心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试验性考试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14号),先期在吉林等五省启动ZHC试验性考试,同时颁布关于ZHC考试的各项相关规定;
-20:“发展职业活动中的交流沟通能力--ZHC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劳动部领导、国内人力资源专家、国内著名的语言学、教育学、心理测量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国内部分高校的校长及相关院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24日,全国首届“《职业汉语教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东南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清华同方教育研究院等全国十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就《职业汉语教程》的编写思路和框架进行研讨。
2006.12 在团中央组织部的公务员复试环节中,采用ZHC及基于语言沟通能力的无领导小组讨论作为评价工具,具体复试过程由ZHC测试中心负责实施。
2006.12 随着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ZHC全国统考时间由4次增加为6次。
2007.3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中心组建上海办公室,上海市语协会长、职教协会会长、原市教委和语委副主任薛喜民同志出任ZHC上海办主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母语日”中国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受组委会邀请,教育部高教司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陈怡教授在大会上发表演讲,并倡议在全国高校开展大学生汉语能力和文化考试。
 ZHC说明会在上海举行,我国资深语文教育家、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名誉主任徐中玉先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对ZHC在推动大学语文改革、提高国人汉语水平上所做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
 首届“ZHC全国交流与合作论坛”在北京召开,OSTA鉴定总监李京申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国内教育、文化和企业界的知名学者、教授和人力资源经理一百余人参加会议,就ZHC的推广和应用前景进行广泛交流。出席会议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原书记孙殷望教授在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汉语能力培养应贯穿于基础教育、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各阶段。
2007.5 在5月份的ZHC全国统考中,全国单次报考人数突破6千。
2007.6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专用网站正式开通。
2007.7 湖北省大学语文研究会成为ZHC正式考点,成为继浙江省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学会后第二个组织和推广ZHC的地方性学术联合团体。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ZHC)座谈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市60余所高校的百余名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会长、全国高教自考文史专业委员会主任齐森华教授以《愿ZHC考试和大学语文教学喜结良缘》为题做了发言,提出ZHC为大学语文教学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新思路,应当进一步实现相互贯通、优势互补。
2007.10 ZHC在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等在内的全国金融系统内逐步推开。
2007.10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成为ZHC考点,至此ZHC全国正式考点突破100个。
2007.12 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成为ZHC考点,并于2008年元月下发《关于在全市教师中开展“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速实施教师人才培养战略步伐,提高教师运用职业汉语进行教学的能力,促进国际间教育交流工作的开展,决定在全市教师中开展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工作。
2007.12 山东大学文学院成为ZHC考点。
2007.12 香港职业训练局成为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中心合作单位。
2008.2 在团中央组织部的公务员复试环节中,再次采用了国家职业汉语测试(ZHC)及基于语言沟通能力的无领导小组讨论作为评价工具,具体复试过程由国家职业汉语测试中心负责实施。
2008.2 截至日,上海市已有17所高等院校将《职业汉语教程》作为必修或选修课程。
2008.4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ZHC)年会暨ZHC与大学教改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2009.8 第四届职业汉语能力教学教师(高级)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0年初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中心组建ZHC北京办公室,加快ZHC在北京地区的推广。
2010.7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ZHC)年会暨ZHC与大学教改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并成立了“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委顾问员会”。
2010.8 “职业汉语高级教师培训会”正式更名为“国家职业汉语大学堂”,“国家职业汉语大学堂”第一期在北京地区成功举办。
2010.12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中心组建ZHC辽宁办公室,推动“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在辽宁地区的开展。
2011.2 “国家职业汉语大学堂”第二期在铁岭成功举办。
“上海市国家职业汉语教学与应用能力测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上海海事大学举行。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ZHC)天津财经大学考点”揭牌仪式在天津财经大学举行。
国家职业汉语大学堂第三期在北京成功召开。
国家职业汉语大学堂第四期在香港成功举办。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青岛监测站成立。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京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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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拟推汉语能力测试 着重考生人格发展
  环球网实习记者朱盈库报道,据美国侨报网3月29日报道,印尼《星洲日报》报道,印尼国民教育部校外教育总司非正规教育司提高素质处处长尤淑夫&穆伊丁25日透露,为了提高汉语学习者的素质以及测试其能力,印尼汉语教学促进协会(教协)将会于今年年内在印尼全国推动汉语能力测试。
  穆伊丁指出,与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汉办)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不同,印尼汉语能力测试是印尼国内的考试,是由教协组织策划的一个汉语测试。这也是印尼自去年推行的英语测试以后,第二个推动的语言能力测试。
  他说,该测试除了测试汉语语言能力外,同时也测试学习者知识及学习态度等,目前正由教协所属的能力测试机构(LSK)筹备其测试项目。
  与此同时,教协总主席英妮也强调,汉语能力测试将着重考生人格的发展,除了有知识上的考试,还有一环包括学员品行的测试。她们将设定一个人格基础指标的考试标准。
  英妮说:&现今社会,许多公司不但希望员工有高知识,也希望员工有良好的人品。相信此文凭能够提高学员的竞争力。&
  印尼民族统一团结巩固机构资深会员丝莉表示,希望推动国民教育部重新关注印尼华教进展。她强调,汉语在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ACFTA)建成的今天,尤其重要。&印尼应该为ACFTA准备汉语人才,因为汉语已经成为ACFTA的重要沟通语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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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日推荐2014内地新疆中职班宣传材料【新疆内职班】
&&&&【提要】新疆中考信息 : 2014内地新疆中职班宣传材料【新疆内职班】
&&&&2014年内地新疆中职班宣传材料&&&&--------------------------------------------------------------------------------&&&&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新疆各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国家决定从2011年起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9个东中部省(市)27个城市的33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高职院校中专部)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举办内职班,是国家统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新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利用内地省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新疆职业教育发展、带动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满足新疆对职业技能型人才迫切需求的的重大战略决策。&&&&一、招生办法及对象&&&&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面向全区招收各族应届初中毕业生,重点向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倾斜。&&&&二、报考条件&&&&报考内职班坚持考生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报名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2、应届初中毕业生。&&&&3、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5、考生直系亲属符合政审要求。&&&&6、学生本人在疆内有当地常住户口。&&&&7、父母或监护人在疆内有当地常住户口。&&&&三、招生录取&&&&内职班报名、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领导,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内学办)组织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内职班考生统一参加当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根据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在确定体检名单范围内,针对民语系考生,以汉语试卷总成绩和汉语听力成绩为依据,确定需参加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名单。汉语应用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汉语听说能力,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内学办根据考生体检政审和汉语应用能力面试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和预科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报考内职班的兵团考生,由兵团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团场为单位,各师统一负责,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报名,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兵团考生录取工作由兵团教育局组织实施。&&&&四、招生规模及招生专业&&&&按照内职班办学规划,2014年保持3300人(自治区招生计划300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计划300人)招生规模。招生专业涉及农林牧渔、资源环境、土木水利、加工制造、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石油化工等12个专业类别的42个专业。&&&&五、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内职班学制为3年,实行汉语授课。内地各办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办班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安排并组织实施内职班教学工作,办班学校结合学生学习基础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教学,符合当地教学水平要求的学生采取插班或混合编班教学,办班学校负责安排学生不低于1学年的顶岗实习。针对汉语应用能力面试不达标的学生,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在疆内预科基地完成1学期的预科教学,重点强化汉语文学习,同时与内地办班学校同步开设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预科考核合格后,学生前往办班学校继续完成5个学期的专业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训,学制仍为3年。&&&&各办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内职班学生的学籍、资助纳入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各办班学校坚持“严、爱、细”的管理原则,在校纪校规面前一视同仁,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统一要求。为加强内职班管理,自治区从疆内教育部门、中职学校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双语兼通的教师到内职班学校工作,协助办班学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六、升学&&&&内职班毕业生一方面可在各办班省(市)参加高职(专科)院校单招考试;一方面可在疆内参加普通高考和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单列计划招生考试(简称“三校高职”),内职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实行和区内普通高考学生相同政策,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由自治区单列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保送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学习。&&&&七、毕业与就业&&&&内职班学生完成3年专业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训,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内职班学生毕业后,允许在内地就业,鼓励回新疆就业,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八、经费保障&&&&内职班办学经费实行国家财政支持与内地办班省(市)和自治区财政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国家发改委对办班学校给予一次性基建补助用于新建或改扩建清真食堂,财政部安排一次性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生活学习用具补助经费。内职班学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书本费、实习材料费、活动费等均由国家承担,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自治区承担学生一年一次往返于生源所在地至内地办班学校的交通费,并建立内职班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咨询电话:0、7753832&&&&网
址:&&&&热忱欢迎全疆各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内职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2014年2月
特别声明:您所在的位置:
2015新疆内职班招生工作规定公布
20:49:28 &&&&来源: 湖北中考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工作规定》的通知&
新教内学办〔2015〕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局,各地、州、市局:根据国家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1〕4号)精神,结合内地新疆中职班办学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录取工作,根据国家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1〕4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对2015年内职班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办学精神,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为宗旨,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面向全区,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自治区厅领导下,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内学办)负责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局配合做好的前期准备、宣传动员、组织、考试等工作,组织做好体检、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和建立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工作。
三、办法及对象
实行全区统一、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的办法。面向全区招收各族应届初中毕业生,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倾斜。
四、专业及计划
内职班规模以部下达的2015年内职班专业及计划为准。按照办学规划,部每年下达内职班计划3300人,其中:地方计划3000人,兵团计划300人,分别由自治区厅、兵团局负责组织。自治区内学办负责编印《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通讯》,用于指导考生报考和填报志愿。
为切实体现“阳光”政策,内职班考试工作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方法与公示地点按照内高班、内初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每个环节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须在各地、州、市局,县(市)区局和考生所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方便考生查询,以便社会监督。各地、州、市局须在公示期间派人督查公示进行情况,公示环节结束后,各地、州、市局要留存各公示地点的现场照片资料。
各公示环节如下:
(一)考试公示。
(二)体检及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名单公示。
(三)录取结果及预科学生名单公示。
六、、填报志愿
内职班时间为3月10日―4月10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和当地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均可在所在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局。
(一)资格
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应届初中毕业生。
3、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考生直系亲属符合政审要求。
(二)户籍条件
1、学生本人在疆内有当地常住户口。
2、父母或监护人在疆内有当地常住户口。
(三)兵团考生
报考内职班的兵团考生,由兵团负责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团场为单位,各师统一负责,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由县(市)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录取工作由兵团局负责。
(一)凡报考内职班的考生,须统一参加全疆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历史(合卷)、英语(民语类及双语班学生考汉语)。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6月20日―22日。
(三)考场由各地、州、县(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分别按民语言类(分语种)、汉语言类和双语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县(市),具体设置由各地、州、市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四)各地在实施考试过程中,须强化考前,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实行民、汉交叉监考,落实回避制度,执行考生考试单人单桌。
内职班实行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由各地、州、市将内职班试卷运送到自治区内学办指定地点,考卷运输及阅卷工作参照内高班、内初班相关规定执行。
九、体检及汉语应用能力面试
考试公示后,自治区根据计划按1:2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在确定体检名单范围内,针对民语系考生,以汉语试卷总和汉语听力为依据,确定需参加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名单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局配合,卫生局组织实施,参照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成本费,由考生和家长自付。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练掌握体检标准,严格遵循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体检有关要求》和《内高班、内初班考试(测试)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确保体检质量。汉语应用能力面试与体检工作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面试期间不收取考生面试费用。
体检合格者要统一建立《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档案》。档案内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体格检查表》(考生化验单必须机打)、《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承诺书》、《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家长承诺书》、《2015年内职班考生汉语应用能力面试登记表》(参加面试的考生装入档案)、初中毕业证原件、团员证明、初中学考体育测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及《2015年内职班考生、志愿表》复印件。上述表格须用汉文填写。
(一)班主任指导考生填写《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档案》袋上的相关内容,考生所在学校对档案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核。
(二)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查工作,由班主任、德育办、党支部负责填写考生思想政治鉴定并按规定署名盖章,鉴定内容要客观、真实。考生所在县(市)、公安部门要对《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进行审查确定,报地、州、市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署名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者。
2、考生参与宗教活动和直系亲属参与“三非”(非法宗教、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教)活动者。
3、触犯法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5、直系亲属有重大政治问题者。
(三)考生和家长须认真阅读《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承诺书》、《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家长承诺书》,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和义务。
十一、录取
内职班录取工作坚持“阳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地区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录取办法。自治区内学办具体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签发录取通知书。报考内高班且兼报内职班的考生(包括内初班毕业生),经选拔未被内高班录取的,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不同地区的线由自治区内学办单独组织录取。
2015年共设4个志愿,采取志愿优先、按投档的录取办法。
十二、纪律
在内职班的、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建档和录取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对失职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考生的政审工作中,班主任、德育处负责人、学校党支部书记、乡(镇)和街办主管领导,地(州)、县(市)行政部门和具体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考生录取、入学资格。
(二)在体检中如有错检、漏检,要追究主检医师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并取消该考生录取、入学资格。
(三)在录取和入学后,凡查出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回生源地,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考生、家长或有关责任人若在以上环节中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造成考生入学后被退回生源地等情况,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损失,由考生、家长及有关责任人承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依据《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信息、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
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的。
3、扰乱点、考场、阅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妨碍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4、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纪行为发生地的行政部门及公安、卫生等部门撤销其内职班工作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l、在出具、审定考生的资格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在工作中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的。
3、应回避工作却隐瞒不报,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
4、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考生录取的。
5、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破坏工作行为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1、盗窃或泄露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
2、扰乱考场、阅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在或考试中涂改考生档案信息、答卷、考试及其他有关材料、信息的。
4、以为名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
5、有其他徇私舞弊和违法行为的。
十三、未尽事宜参照内高班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由自治区内学办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湖北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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