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河南招生网补录没有完成又不补录违反河南招生网补录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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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高考招生录取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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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多少分?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注: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待8月初第二次志愿填报后划定公布。
2. 今年各批次的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3. 考生本人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使用查询码通过以下办法查询录取情况:
(1)通过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凭准考证上的查询码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查询只提供考生录取院校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以考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2) 考生也可通过所报考学校的网站或学校提供的声讯电话等查询录取结果。
请考生务必通过报考学校或市教育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防止可能的招生诈骗。另外,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院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各批次录取结果的具体查询日期将通过网站“上海招考热线”、微博“上海国子监”及微信“上海招考”及时公布。
4. 控制线、投档线、录取线有什么区别?
(1) 控制线全称为各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分别确定本年度各批次文、理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投档线全称为高校录取投档线,本市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按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四舍五入到个位数)进行检索投档,排在最后一名的考生成绩即为该院校投档线。投档线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对院校投档完成后自然形成的。
(3) 录取线全称为高校录取分数线,是各高校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同一招生高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录取线也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高校完成录取后产生的。
5. 什么是投档比例、投档数,各批次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当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高考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后,考虑到院校对招收考生的录取专业匹配问题,允许院校调阅超过计划数一定数量的考生档案,调阅数与计划数之比就是投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向各招生院校按投档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高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该校的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乘以招生高校某科类某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即为该校某科类某批次的投档数。若计算后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提前批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军事、公安院校(专业)依据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名单,按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在确定的资格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至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录取。
6. 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以及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零志愿、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按志愿优先的方式投档。
7. 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投档及录取过程是怎样的?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只实行一轮投档。每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录取。每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如下:
(1)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确认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高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确认: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与此同时,已经投档至高校但由于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未录取考生档案也将被退回招生录取现场。
(2) 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考生录取
第一、二、三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高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对填报过相应高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的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只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高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分前的成绩;加分投档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和投档比例),由外省市招生高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
(3) 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等类外省市高校降分投档
第一批、第二批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等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学校提出,可在征求志愿前直接进行降分投档。
(4) 征求志愿录取
上述三个流程结束后,被退档的考生和没有被投档的线上考生一同进入征求志愿程序。征求志愿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及录取方式进行。
(5) 外省市高校(除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等类院校外)的降分投档
除农林、石油、地质类院校外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本科院校,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如果仍然不足,学校提出要求,可降分投档。降分幅度由招生高校在规定范围内确定,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降分投档仅在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能否录取由高校决定。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
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8.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院校的投档比例是否都一样?
不是。高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9. 当考生同一批次中所报几所院校条件都满足时,考生可以选择一所最好的院校投档吗?
不可以。平行志愿投档是按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逐分逐个地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字母先后顺序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旦检索到符合进档的志愿,则不再继续检索,实行一次投档。虽然考生填报的几所院校是平行关系,但在对这几个志愿检索时还是有先后顺序的,即“遵循志愿”。
10.&&&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考生的档案能否同时被投到满足要求的多个志愿院校,由院校录取后,考生选择其中一所院校就读?
不能。由于我们国家教育资源有限,为了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秋季高考录取还是严格按计划进行,目前还不能做到一挡多投,只能一档一投。
对于考生个人来讲,在某一批次录取时,考生只能投档到一所志愿院校。一旦检索到他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院校还有计划余额,就不再检索其后的志愿,实行一轮投档。
11.&&& 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肯定能被投档吗?
不一定。平行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排序,按先后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如果考生所填的志愿高校的投档数均满额后,档案就无法投出。所以虽然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考生如果志愿填报不当,还是有投档不成功的风险。
12.&&& 平行的几个志愿投档有先后顺序吗?如被A院校退档后,还有机会往B院校投档吗?
对考生个人来讲,其所填报的志愿在检索时遵循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对某一批次考生群体而言,该批次所有检索好的档案都是同时投出去的,各校录取也是同时进行的,当考生被投档到某一高校又被退档后,只能进入征求志愿环节了。即如果考生被投档到A志愿高校后又被退档,没有机会往B志愿高校及以后志愿高校投档,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13.&&& 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某所招生院校,院校进行专业录取时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某所招生院校后,招生院校将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来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
从目前上海院校的专业录取方式来看,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和专业级差分。“分数优先”是将该校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及院校加分),再根据考生所选的专业依次录取;“志愿优先”的方法是学校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先后,再依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级差分”是指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后,院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兼顾成绩和志愿的一种录取方式。
14.&&& 什么是“专业级差分”?
“专业级差分”是院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采取的一种录取方式。如某大学采取的“33111”级差分,是指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每一档降3分与前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第四、第五、第六专业志愿的考生每一档降1分与前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如高考成绩为503分的考生在第三专业志愿录取时,高考考分相当于497分;在第六专业志愿录取时,高考考分相当于494分。一般来说,高于高校最低投档线且愿意调剂的考生都有机会被院校录取。
15.&&& 填报志愿时选择了“愿意调剂”,院校在录取专业前还会征求考生意见吗?
如果考生在“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填写了“1”,表示愿意调剂,学校在专业调剂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由学校安排。如考生此项填写“2”或不填,则作不愿意调剂处理,若考生未被自己所填的专业录取,就将被学校退档。填写了“3”、“4”或“5”,表示有条件地愿意专业调剂,院校也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以及可调剂专业计划安排,如无法满足则予以退档。
16.&&& 如果在某一学校志愿的“愿否专业调剂”选项中填写了“1”,即全愿意调剂,是在该学校的全部专业中调剂吗?
全愿意调剂是指在考生报考科类(文科或理科)范围内、志愿表中相应批次该校公布的在沪招生专业中进行调剂。
如某一文科考生一本某一个志愿填报院校B,在志愿表中B高校这一行“愿否专业调剂”选项中填写了“1”,就只能在B高校一本文科在沪公布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调剂,不可能被调剂到B高校只安排在一本理科(而没有在一本文科安排计划)招生的专业中,也不能调剂到B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或二本的专业、或未在沪招生的专业中,更不能调剂到其它院校中。
17.&&& 原来填报志愿时选择了“愿意专业调剂”,被录取到不喜欢的专业是否可以放弃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被前面所填志愿录取后,后面的所有志愿就自然失效了,所以不可以再参加后面志愿的录取。
18.&&& 填报了第一批本科,如果没有被录取或没有上线,是否影响第二批本科的录取?
不影响。每一批次的录取都是要等上一批次录取全部完成后才开始,与考生填报的上一批次志愿无关。
19.&&& 未被本科高校录取,与不填本科只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录取中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在本科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准备单独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和本科未被录取、有意向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同时填报高职(专科)的志愿。
20.&&& 投档给某院校的考生是否一定会被该院校录取?
不一定。如果考生的体检、政审、语种、科目成绩等不符合高校的专业招生要求,填报专业志愿不妥,又不愿意调剂(包括志愿表中愿否调剂栏中的“3”、“4”、“5”),在投档考生中因成绩排名靠后、所报专业额满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不录取而退档。比如,有的高校采取“志愿优先”的专业录取办法,在进行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志愿归类顺序排队,这时,就可能出现分数较高的考生因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所填报二至六专业在其相应顺序前面已招满,考生又不愿意调剂或者有调剂限制,就可能被退档;有的院校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办法,分数排在末几位考生就有可能被退档;还有的院校有校内加分,专业录取时以加分后的合成分数排序录取,可能会出现投档分数排位靠前,但没有校内加分,造成最后排序靠后被退档。
21.&&& 录取后,纸质档案如何送取?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24日至28日)到本人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县)招考机构领取本人纸质档案,并由考生本人自带,交到录取高校。由于各区(县)情况不同,具体安排请咨询有关区(县)招考机构。
22.&&& 能申请撤销志愿吗?有什么要求?
(1) 5月中旬填报的志愿,在每一批次正式录取前所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申请撤销,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
(2) 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钦州南路500号)办理。
(3) 必须在每批录取前提出撤销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销,5月份填报的志愿表中自申请撤销的批次以下志愿将全部被撤销,且不得参加相应批次征求志愿的填报,但不影响考生第二次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4) 志愿撤销后不能申请恢复。
23.&&& 撤销志愿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1:00。
第二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1:00。
24.&&& 志愿撤销后能申请恢复吗?
不能。请考生在撤销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25.&&& 撤销第二批本科志愿后,还能参加8月上旬的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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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高考招生阳光招生问答:基本政策规定
13:23:07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2015年湖北省普通阳光问答(一)  第一部分 基本政策规定    1.今年我省普通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8个方面:    (1)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我省不再自主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命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计划管理,计划全部在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及计划不得在我省。    (5)普通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所有考生都在公布和录取控制线后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00时。    (6)继续实施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技能和高职单招,并扩大技能专业(类别)范围,扩大实行单招的高职以及专业和规模。    (7)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理工类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一)的志愿结构和录取方式不变。    (8)录取过程中,对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2.今年我省普通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减少录取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2015年,我省除艺术本科(一)外,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2)调整加分政策,减少加分项目和分值。一是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三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四是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3)高职高专进行高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计划的,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经学校申请省招办审核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线由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多元互动录取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在多元互动录取期间,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可以查看自己在所填报中的排名,如果排名超出该校计划数,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志愿,选择其它学校填报;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查看本校生源情况。    (4)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和高职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后,在高等职业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职,共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前3年注册专科学籍,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升入本科时注册本科学籍,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2015年首批试点专业20个,每个试点专业安排计划70人。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职高专批次进行,总达到本科批次线下10分的考生,可在高职高专批次填报志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2015年,我省不再组织“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升学主要参加技能和高职单招。    (5)调整专项计划有关政策,提高农村学生升学率。    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省属重点安排部分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部直属和其他自主试点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简称“专项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名额,参照自主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优良的农村学生。将省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省属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合并为地方专项计划,并进一步扩大规模,扩大生源范围,调整报考条件。    (6)规范自主,停止省属自主。从2015年起,部批准试点自主考核全部安排在结束后、公布前进行,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挂钩的考核活动。同时,按照部要求,从2015年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不再安排5%自主计划。    (7)规范省属面向当地政策,取消面向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政策。继续保留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的本科计划,将三所招收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单列,实行分类投档,投档录取可以低于本校面向全省计划的线,但不能低于所在批次线。批次线上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转为面向全省计划,取消在批次线下降2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8)全面实行艺术专业统考,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和录取压力。按照部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我省对艺术专业政策做了较大的调整,一是扩大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继续减少艺术类计划;二是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三是调整艺术类志愿结构;四是调整艺术类公布计划办法和划线办法。    3.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政策和信息?    (1)湖北信息网():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免费网站,考生可在湖北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文件、政策规定和录取信息。省招办编写《阳光问答》《填报志愿讲座视频》《网上填报志愿必读》等专题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还可在湖北信息网上查阅。    (2)湖北阳光短信服务平台: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和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免费向考生发送志愿、密码、联系方式异动提示信息和其它录取信息。    (3)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武汉电信开通114免费咨询热线,考生和家长只需拨打电话114(武汉市以外的拨打027-114),即可得到免费服务(只收通话费,不收任何信息费和电话转接费用),包括查询在鄂招办的咨询电话、的地址、乘车路线(限武汉市内)、网址等,也可查询市、县、区招办咨询电话、咨询接待地点和武汉市、区招办的乘车路线,并能直接转接武汉市内、区招办的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政策规定。    (4)《湖北考试》杂志:通过《湖北考试》杂志公布在鄂计划和相关政策,供考生填报志愿查询。    (5)新闻媒体: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发布政策和信息,及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6)微信平台:湖北省招办的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为“湖北省招办”(微信号hbszsb),省招办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布最新的高等学校政策和信息。    4.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咨询时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湖北信息网”(网址:)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情况。(3)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湖北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部开设了“阳光信息平台”(网址:),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进行咨询。(5)经部批准自主入围考生、专项计划入围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入围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保送生在部阳光信息平台上公示,考生可以查询。(6)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1日设在湖北省考试院沙湖基地。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在“典型答疑”栏中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同时,部分有条件的在本校网上也开展网上答疑,涉及的问题请考生直接向咨询。    5.湖北阳光短信服务平台可以发送哪些信息?    省招办“湖北阳光短信服务平台”号码为。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免费向考生本人发送志愿、密码和联系方式的异动提示信息,即考生每一次填报或修改志愿和密码,都能通过考生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收到发出的标注为“湖北阳光”的免费短信提醒,让考生及时知晓本人志愿和密码的变动概况,以防考生的志愿和密码被他人恶意篡改,保证考生志愿信息的安全有效。    要提醒考生的是:(1)发出的所有短信都是免费的,而且不需要回复。任何要收费、要回复的短信都不是省招办的阳光短信平台发送的信息。(2)省招办短信特服号码为“”,短信后面加注“【湖北阳光】”字样。考生可将这个号码存在手机通讯录里,谨防假冒。(3)短信提醒的内容主要涉及3部分:网报登陆密码、网报志愿和网报联系方式,这三部分信息每次改动都会有短信提醒。(4)短信只能发送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上,不能发送到考生在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上。这个手机号可以是湖北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外省的手机号目前不能收到短信。最好填写考生本人或者父母亲或者最近的亲属的号码。除此之外,不要填写其他人的手机号。(5)要认真、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11位长度,手机号前请勿加“0”或“86”。(6)手机要保持畅通,网报系统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与联系电话一定要确保9月底之前不停机。(7)如果考生未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了错误的手机号码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未能接收到提醒短信的,不影响考生正常的填报志愿操作,也不影响考生正常填报的志愿数据的有效性。    6.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与省招办核对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投放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负责人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7.各批次考生录取信息在什么时候查询?    各批次开始查询时间:    体育类本科 7月12日    体育类高职高专 7月28日    艺术本科(一) 7月10日    艺术本科(二) 7月20日    艺术类高职高专 7月28日    技能本科 7月20日    技能高职高专 8月4日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 7月12日    第一批本科 7月20日    第二批本科 7月28日    第三批本科 8月4日    提前批高职高专文理类 8月7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 8月12日    多元互动录取阶段第一轮 8月20日    多元互动录取阶段第二轮 8月24日    8.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但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在阅”:表示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的档案数一般多于计划数,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不予录取,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表示准备拟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名册待审”:表示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打印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由省招办打印、审签、盖章。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8日以后,省招办将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信息网()、湖北考试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免费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按部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所有的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或录取手续尚未办完。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最好主动向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自由可投”,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9.录取过程中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计划额满、相关单科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10.什么是投档排序?各类型录取的投档排序如何构成?    投档排序是指投档前采用规定规则将考生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这个就是投档排序。不同考试类型、不同志愿结构(单一志愿、平行志愿)采用的投档方法不一样,投档排序就不一样。具体有下面几类投档排序。    文理类单一志愿:语文+数学+外语+优录分值。    文理类平行志愿:文化总分+优录加分+语文×10-3+数学×10-6+外语×10-9。    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类)平行志愿:[(文化+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60%]×2+专业统考×10-6;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平行志愿:[(文化+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20%]×2+专业统考×10-6;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平行志愿:按专业统考排序投档,专业相同时文化高的优先投档。    体育类平行志愿:[(文化总分+优录加分)×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7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10-6。    技能平行志愿:文化综合+专业技能+专业技能×10-6。
    11.什么是调档线(简称校线或投档线)?预估调档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调档线是指以为单位,按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后自然形成的该校某科类调档最低标准,每一所都有自己的调档线,实行分类投档的某些特殊类别也将自然形成特殊类别的调档线。投档时,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或投档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校线。通常情况下,校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生源不足的,其校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特征或排序是否达到了校线。    例如,2014年第一批本科清华大学理工类计划60人,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后,校线为663.,低于这个的考生,档案就投不出去。    正确预估的校线水平,对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填报志愿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各的校线在投档前谁也无法事先知晓,是在投档后形成的,考生选报志愿时,只能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历年资料,作个大致的估计。通常用粗估方法预测校线,主要是通过比较某往年在本省的投档校线、录取线、录取考生平均分和生源等资料以及一定的规律,进行类推预测。对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考生应结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预估学校的校线,建议考生将近几年校线相近的学校进行归类,对同类学校大致预估一个校线。预测学校今年的校线,不能仅仅统计填报往年的校投档线高于批次线多少分,还要知道自己在全省同科类考生中的位次(排名),以及预填报学校往年校线所对应的位次,如果两个位次一致和相当,填报后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如果两者相差过大,落选的可能性就大。找准位次,应该比单纯比较更准确。例如,2015年第一批本科的计划增加幅度较大,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所在的排序位次(排名)比2014年估计会下降,所以考生在预估填报校投档线时,还要比较今年的计划与往年计划的变化情况。此外,近几年有些学校在我省的校线比较平稳,有些学校的校线起伏较大,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这些变化。    12.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达不到填报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    (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志愿,填报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录取了。    (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去年的一本平行志愿录取中,退档考生中大部分是因为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希望引起考生重视。    (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不予录取的专业。    (5)相关科目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13.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信息和考生参加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与考生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志愿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录取现场。所有录取考生(包括军事录取的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14.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②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③烈士子女。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并报考湖北省属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其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按相关程序办理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的考生,经各级招办和中学公示后,方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    15.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有哪些在我省?考生如何报考?什么时候知道录取结果?    经部批准,在我省的香港特区高等有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其他10所实行单招。澳门特区有6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这两所的考生,必须将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栏平行志愿中的第一个位置。报考这两所的考生必须将志愿填在六个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如果不填在第一个位置,将是无效志愿。省招办将填报这两所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根据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录取名单,省招办按照学校确定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根据两所学校要求录取内地考生不考虑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按考生的实际录取。录取时间是7月11日-14日。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填报第一至第四批。    报考其他港、澳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和咨询事宜由学校负责,考生可登录有关网址按要求直接,自行下载申请表,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寄学校。省、市、县招办不负责这些的。报考港澳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志愿。香港10所单招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招办,被这10所录取的考生填报的志愿作废,不再参加内地其他的录取,省招办不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向内地其他投放被录取考生档案。    一般情况下,这些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底,部分还组织笔试或面试。就读香港的学生每年所需费用一般在12-16万港币左右(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就读澳门的约为5-6万澳元左右(含学费、食宿费、生活费)。    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经部批准,2015年台湾高等学校将在我省继续招收自费本科生。学校为经台湾主管部门核准成立并准予在大陆招收本科生的高等。参加2015年普通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台湾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文化最低需达到我省的第二批本科录取线。台湾有关将于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凡被台湾高等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统一录取。    “海峡两岸服务中心”受台湾“陆生联招会”(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委员会)及的委托,协调大陆学生赴台就读事宜。具体手续和台湾学校章程、学校及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详见“海峡两岸服务中心”网站()。“海峡两岸服务中心”网站是部授权进行大陆赴台就读和宣传的唯一网站,通过其他途径均无效。    16.对考生在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违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理: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行政部门或经行政部门授权的省考试院、省招办或,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招办。    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的各科,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考试的高级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考试各科,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考试各科,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考试各科,并由省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省考试院和省招办须将考生在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17.对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令第33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资格的的在校生参加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    (10)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考试的计算机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他破坏考试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18.对严重违规的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诚信、破坏秩序的或高级中等学校,由部或经部授权的省级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暂停、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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