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电影讲窗外的垃圾都是垃圾,一个男的,把一件穿过的T扔进一个机器里,机器里会吐出一件洗好,约好的t

美色风光【16p】怡红院,哥哥鸡巴真大求一部电影T_T 好像是茱莉亚罗伯茨还有几个比较著名的女演员一起演的,讲的好像是她们几个被同一个男_百度知道
求一部电影T_T 好像是茱莉亚罗伯茨还有几个比较著名的女演员一起演的,讲的好像是她们几个被同一个男
那个男人同时和她们交往。 拜托了&#128557,然后那几个女人就发现以后就一起把这个渣男扳倒的故事,讲的好像是她们几个被同一个男人给欺骗了求一部电影T_T 好像是茱莉亚罗伯茨还有几个比较著名的女演员一起演的
提问者采纳
T= =只知道最近上映的The Other Woman是这个类型
嗯嗯~我去看了一下百度,就是这个,不过不是茱莉亚罗伯茨演的😓我记错了,谢谢你啦~~~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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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发表于1348天 4小时 39分钟前来源:&标签:
蝙蝠侠前传2:希斯·莱杰这部影片的背景是,在黑帮和毒贩横行的高谭市,蝙蝠侠不断神出鬼没地打击罪犯,而他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规则——不杀人。   在蝙蝠侠这位“暗夜骑士”的帮助下,高谭市警长戈登将黑社会老大们一网打尽,而高谭市检察长、有“光明骑士”之称的哈维·邓特试图将他们全部送上法庭,证据确凿,看来他们注定要住在监狱了,而高谭市似乎终于可以恢复平静和光明了。   就在这时,小丑出现了,他阴险狡诈,没有任何底线,头脑中也没有任何教条,他以杀死蝙蝠侠为由而将黑帮团结在自己周围,并带领他们和他招募来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们随心所欲地杀人,以此向市民们施加压力,让他们迫使蝙蝠侠脱下面具公布身份。   这只是影片一条表面的脉络,而影片核心的脉络是,小丑不断刺激哈维·邓特和蝙蝠侠这两个“正义的化身”,甚至希望哈维·邓特将自己击毙,蝙蝠侠将自己杀死。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和他一样了,他们所信奉的正义不过是一个表面上的表演而已,而真正掌握这个世界的,还是小丑的逻辑——“没有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不想正义凛然?”   每个人都以为,他的逻辑是正确的,这个世界在按照他相信的那一套逻辑运转,如果这个世界不是这样的,我们就会以为,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真正的深层逻辑一定是自己掌握的那一套逻辑,要证明这一点,只需要将别人“轻轻推一下”,这些人就会陷入在自己的逻辑中。   例如,假若一个美女相信,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男人只是对她的身体感兴趣而根本不会爱她。那么,她会使用她的身体去勾引男人,而她会发现,她只需要这样将男人们“轻轻推一下”,这些男人就会变成贪婪的色鬼。   例如,假若一个富人相信,每个人都是贪婪的,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么,他会使用他的金钱将无数人“轻轻推一下”,这些人就会陷入他的掌握中。   小丑则认为,每个人都是邪恶的,没有信任可以的,他只需要将人们“轻轻推一下”,每个人都会放弃正义,变得很自私和丑恶,于是出卖别人甚至亲自杀死战友。在影片中,小丑“轻轻推一下”的武器是人们心中的恐惧,他认为,每个人爱的都是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只要你去威胁他们的生命,那么每个人都会放弃原有的底线,而变成恶魔。      影片一开始就展示了小丑的逻辑。他引诱几个戴着小丑面具的匪徒打劫黑帮的银行,并对他们说,杀死你的同伴,这样你分到的钱更多。于是,这些匪徒果真在抢劫过程中相互屠杀,那些稍有犹豫的人,立即会被同伙干掉,而小丑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是最果断的,所以他是唯一生存的。   对此,这个黑帮银行的头目说:“这座城市的匪徒向来有信念。”他是说,他们是有底线的,这就是“盗亦有道”的意思了,但小丑证明,他只需要“轻轻推一下”,就可以破掉黑帮们的底线。   在小丑带领下,他的爪牙们打劫了多个黑帮银行,抢劫了6800万美元,但他竟然堂而皇之地闯进了黑帮老大们的聚会所。因为他明白,只要他“轻轻推一下”,这些黑帮老大们就会团结在他周围。   果不其然,当他说,他可以杀死蝙蝠侠时,大多数黑帮老大都被打动了。这既是诱惑,也是利用了恐惧的力量。这个时候,黑帮老大们被蝙蝠侠、哈维·邓特和戈登等光明力量逼到了绝路上,所以当他抛出这个诱饵后,高谭市黑社会很快整个投靠了他。   整个影片中,小丑经常利用人性的弱点给出选择题,令我印象深刻的选择题有三个,第一个是他抛给黑社会的。一个黑帮头子讨厌他而发出追杀令,结果被他所杀,而他扔给了活着的两个黑社会爪牙各自一截棍子,说你们只有一个可以活命,你们相互厮杀吧。“盗亦有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道”是不得内讧,但这个底线,小丑轻易就令他们突破了。   黑社会的“盗亦有道”毕竟是不大可靠的,被突破似乎不算什么。那么,那些最光明的正人君子呢?他们的底线能突破吗?接下来的故事显示,这并不是非常难。   获得了黑帮的支持后,小丑向哈维·邓特、高谭市警察局长和即将审判黑帮老大们的女法官三人同时发出了死亡威胁,并几乎在同时炸死了女法官和毒死了警察局长。警察局长是在和戈登对话时喝了一杯毒酒被毒死的,当时戈登说,你的周围已有内鬼,你要小心。但此时警察局长毒酒已落肚。   显然是内鬼给了警察局长毒酒,但内鬼为什么会听从小丑指挥?影片没给出直接回答,但不难推测的是,小丑向这些警察本人及其亲人发出了死亡威胁,这是小丑一直在使用的手段。   要杀死哈维·邓特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因为哈维·邓特的未婚妻瑞秋是蝙蝠侠的前女友,蝙蝠侠是哈维·邓特的偶像,而哈维·邓特则是蝙蝠侠心目中的救星。      两个男人被一个女人爱上,这通常意味着,这两个男人要么很像,要么截然不同。这两点综合起来还有更复杂的情形,即他们要么看上去很像但其实完全不同,或看上去不像但其实本质一样。   蝙蝠侠和哈维·邓特又有什么相同和不同呢?   蝙蝠侠的真名叫布卢斯·韦恩,是韦恩企业集团的董事长,全世界最富有的男人。他第一次和哈维·邓特相遇是在他的一个餐厅。高谭市检察官想和自己的同事未婚妻瑞秋约会,托了人才在这个餐厅定了一个位子,而恰好遇见了胳膊上挽着俄罗斯芭蕾舞演员的布卢斯·韦恩。不知道布卢斯·韦恩就是蝙蝠侠的哈维·邓特谈起了蝙蝠侠,言辞中充满着崇拜,他认为蝙蝠侠是英雄,而这个混乱的城市需要蝙蝠侠的看护,并担心蝙蝠侠的压力太大,“或是作为英雄战死,或是苟活道目睹自己被逼成坏人。”   哈维·邓特是布卢斯·韦恩的情敌,但韦恩还是被哈维·邓特打动了,他想用他的财富帮助这位“光明骑士”,让高谭市民彻底“相信哈维·邓特(这是哈维·邓特的竞选口号)”,他也渴望哈维·邓特愿望实现,将“看护高谭市”的责任交给他。   当然,这种无私藏着极大的自私。因为,布卢斯·韦恩仍然爱着瑞秋,而瑞秋不希望嫁给“蝙蝠侠”,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她希望和布卢斯·韦恩过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所以此前对·布卢斯韦恩说过,如果你不再做蝙蝠侠,我就嫁给我。   所以,“暗夜骑士”是想将看护高谭市的重担交给“光明骑士”,那样他就可以和心爱的人过幸福生活了。   女人是矛盾的,女人常做这样的事情:爱上一个英雄,但对英雄说,你要变成平凡人我才嫁你。然而,这是真的吗?      因为有蝙蝠侠保护,哈维·邓特一直是安全的,但别人就没那么幸运了,高谭市市长都险些丧命于小丑的阴谋下,其他血腥的杀戮则不断刺激高谭人脆弱的灵魂。   最终,蝙蝠侠决定屈从小丑的要求。小丑说,只要蝙蝠侠自首(高谭市警方一直在追捕这位“暴力义警”),他就停止杀戮。这其实是在离间蝙蝠侠和高谭市民的关系。   大众比较容易被离间,他们纷纷呼吁蝙蝠侠现身。哈维·邓特质问民众:“你们真地要牺牲这位一直保护你们的英雄吗?”他们纷纷回答说,是的。   这时,哈维·邓特说,他就是蝙蝠侠。   也就在这一刻,瑞秋第一次真心痛恨起布卢斯·韦恩来,她斥责他让检察长背黑锅,并决定嫁给哈维·邓特。然而,她到底想嫁给谁呢?   显然,她是决定嫁给那个最英雄的人,那个最正确的人。那么,她是真的想让蝙蝠侠变成平凡人吗?   被捕的哈维·邓特要被送进监狱,小丑则在路上设计杀死他。自然,“暗夜骑士”会来保护“光明骑士”。经过一番激烈的大战后,小丑最后剩下了孤家寡人,而蝙蝠侠则开着高科技摩托车向他撞去。  但小丑并不躲闪,而是狞笑着自语:“撞我啊!撞我啊!”   一开始,对这一情节我有不解,但随即明白,他是想用自我牺牲来引诱蝙蝠侠突破自己“不杀人”的底线,以此来证明,他才是唯一正确的。   “只有我才是正确的”,这种感觉的诱惑力真是强大,为了“捍卫”这种感觉,小丑不惜一死。   蝙蝠侠也明白了这一点,在千钧一发时刻,他躲闪,并被摔晕,但小丑还是诈死的戈登被捕了。   孰料,被捕也是小丑的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他知道,戈登没死,而且戈登一定会把他送进戈登自己的特别牢房,那里还关着一个掌握着黑帮所有财富的特殊人物。围绕着这一点,他还设计了许多圈套。   但蝙蝠侠和警方不知道这一圈套,他们以为逮捕小丑就可以万事大吉了。但他们很快发现,这是幻觉,小丑的人抓走了哈维·邓特和瑞秋。而在监狱里,小丑给蝙蝠侠出了影片中的第二道选择题:一个地方关着哈维·邓特,另一个地方关着瑞秋,时间有限,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蝙蝠侠选择了救瑞秋,这恰恰中了小丑的圈套,小丑故意说错了地点,他说关瑞秋的地点其实关的是哈维·邓特。所以,蝙蝠侠救出的是哈维·邓特,而瑞秋葬身于火海中。   对此,布卢斯·韦恩反思,他做了一次“不正确的决定”,终于知道了“蝙蝠侠也有力不能及的事”。这一次也仿佛验证了小丑的逻辑“没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不想正义凛然?”      这不只是蝙蝠侠“力不能及的事”,也是影片中所有好人变坏的原因。小丑的人没拉一个警察下水,都是通过胁迫警察亲人的生命而实现的。譬如瑞秋之所以被绑架,是因为戈登属下的一个女警察受到了这种威胁,而哈维·邓特被绑架也是如此,小丑能够肆无忌惮地制造炸死女法官、毒死警察局长、枪击市长、炸掉高谭综合医院等一系列事情,也都是因为他利用这一威胁突破了一个又一个好人的底线。   影片的高潮中,小丑将这一招数发挥到极致。他威胁整个城市的人,要么“成为我的人”,要么离开这个城市。最后一批逃离这个城市的人乘坐了两条船,一条船上是好人,一条船上是那些黑社会老大及其属下。   等这两条船开到河中时,突然停下了,并传来了小丑的威胁:每条船上都装有大量炸药,还有一个起爆器,但起爆器控制的是另一条船,只有一条船上的人可以生还,条件是12点前必须引爆另一条船。   这是小丑在影片中出的第三道选择题,而且选择范围是民众。民众曾经选择抛弃蝙蝠侠,他们还会选择抛弃别人吗?   结果,小丑失败了。载有普通人的船,通过投票决定不引爆起爆器,而载有罪犯的船,起爆器被一个黑社会老大扔到了河里。   基督教传说中,魔鬼撒旦赢得世界的方式是捕获人类的灵魂,而小丑使用的是同一逻辑,他对金钱丝毫不感兴趣,他曾将堆积如山的钱付之一炬,说“这个城市配得上一个有品味的罪犯”。他还对蝙蝠侠说:“你应该知道,我对钱没有兴趣,我不是那种人,你不要把我降格成那种人。”   小丑感兴趣的是,将他的逻辑——“没有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不想正义凛然?”——强加给周围的世界。对这一点,布卢斯·韦恩的管家阿尔弗雷德一开始就发现了,他给蝙蝠侠举例说,曾经有匪徒劫走了他们的宝石,但他们却将这些宝石随处丢弃,他们其实对宝石并不感兴趣,他们这么做,仅仅是因为“他们觉得有意思。他们不会被收买,不会被恐吓,不会讲道理,也不会接受谈判,有些人就是想看着这个世界燃烧。”   在我看来,这也是所有最邪恶罪犯的共同欲望,他们感兴趣的不是钱权名利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他们要的是影响力,他们想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随着他们的欲望而战栗,用普通的逻辑看待他们是行不通的。      在这一点上,匪徒和英雄也常常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他们要的其实都是影响力,而不是正义、公平、普世道理或“绝对正确的事”。   哈维·邓特就是这样的例子。影片的高潮是第三个选择,在这个选择上,小丑输了,但小丑仍哈哈大笑,因为认为他在“高谭灵魂之战”上赢了。   小丑的意思是,他用他的逻辑击败了哈维·邓特,最终让这位“光明骑士”服膺了他的逻辑。   这是真的。瑞秋丧生后,哈维·邓特绝望了。尽管蝙蝠侠救了他,但他的左半边脸被汽油烧烂了,皮肤脱落,肌肉和牙齿裸露,无比疼痛,但他拒绝接受任何去痛治疗。   这可以理解,因为,比起失去爱人的心痛来,这种肉体的痛更容易承受,而且它可以让自己的注意力从心痛上转到肉体的痛上来。   双重的痛让哈维·邓特放弃了“对公正的狂热追求”,转而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机会主义者,他追踪并拷问所有牵涉到瑞秋之死的人,并通过抛硬币来决定对方的生死。   “光明骑士”变成“双面骑士”,这看起来令人心痛,但这并非偶然。影片显示,他很早就有一个绰号“双面人”,而他一直喜欢抛硬币,他表现出的“对公正的狂热追求”不过是一面而已,而他的另一面早就存在,小丑的逻辑“没有迫不得已的时候,谁不想正义凛然?”可以不折不扣地用在他身上。   可以说,哈维·邓特并不是在追求“光明”,而是他发现,他可以通过追求光明来追求影响力,他通过“对公正的狂热追求”成为高谭市民的偶像,他也通过替蝙蝠侠背黑锅而终于获得了瑞秋的爱。这是极大的好处。   然而,瑞秋死了,他的生存逻辑也随之一下子被颠覆了。   从这一点看来,他与蝙蝠侠只是“形似而神离”,通俗说来,就是他看上去与蝙蝠侠很像,但本质上有根本差异。   这一差异是,蝙蝠侠对影响力没有兴趣,他追求的是正义。影片最后,他甘愿替哈维·邓特背黑锅,将这位“光明骑士”的杀业承担在自己身上,不惜令人们以为他已破了杀戒。但他愿意承担这一切,而让高谭人去迎接光明,这不是一个表现出来的英雄,而是一个真实的英雄。   重要的不是形式,重要的是灵魂,这是小丑和蝙蝠侠的共同之处。   并且,尽管小丑似乎没有任何底线,并说自己是“混乱的代理人”,说他憎恨秩序,但他想营造的世界仍然是有秩序的。   他想让世界恐惧,这不过是他的“内在的暴虐的父亲”折磨他的“内在的受虐的小男孩”的外化而已。他曾服膺于父亲的逻辑,认同了那个“内在的暴虐的父亲”,而他也希望整个世界和曾经的他一样,屈从于这种暴力之下。   但是,他的内心深处的那个小男孩又惧怕这一点的实现,因为这意味着他的所有世界都将陷入黑暗,将不再有任何光亮。所以,当有人真的想暴露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时,他却向这个人发出了追杀令。   甚至,我想,即便蝙蝠侠真的没有了抵抗能力,任他宰割时,他会放弃。或者,他会杀掉这个蝙蝠侠,然后再去找一个蝙蝠侠去杀。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蝙蝠侠的话,他会舍不得杀的。这不只是为了不断斗下去而活在“一个不那么无聊的世界”,也是他内心深处那个小男孩的一点微弱而坚定的呼声。七宗罪: 凯文.斯派西这是一部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看到片名,就想起与之相似的《第七封印》。如果说伯格曼在《第七封印》中对信仰的根源和上帝的存在进行了追问和探讨,那么《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丢掉信仰,世界将会怎样。       影片中的纽约,灰暗、潮湿、肮脏、混乱,接连不断的命案,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开头是老少两代警官追查杀人凶手,感觉好像一部侦探片。被杀者的惨象和阴森的作案现场在影片开头就让人心理紧张。在案子进行到第三个时,他们突然领悟到凶手是以杀戮的方式进行传道,在以上帝之名惩罚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义也就从这里开始显现,并在剧情行进中愈加强调,特别是将近影片最后,凶手极力控诉的一段话,他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来惩罚那些有罪的人。       影片似乎只是在向世人展示:人性堕落,有罪之人会遭惩罚。这样片子就有种道德劝诫的警世意味,让人看后可能反省自身是否有罪。然而,什么原因让这些人产生罪恶,让凶手不可忍受而以上帝之名以杀戮的方式来进行惩戒,影片好像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是因为信仰的缺失吗?在西方,启蒙运动发现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渐推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充分肯定了人类的理智,开始蔑视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理性摧毁了宗教信仰精神,认为科学技术万能的人类觉得理性可以实现一切。不错,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的确推动了西方社会的飞速进步,促其完成了现代化的过程。可是,理性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束缚自身的枷锁。依照齐美尔的看法,a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诸如效率、计算、守时这些“理性化”的东西,这样的理性化其实就是一种“物化”,金钱和商业价值成为衡量一切价值的唯一尺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金钱的厉害变得日益冷漠。影片中,对现代城市的冷漠现实不断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强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会有人关注;受到房东欺骗的大卫和tracy住着一栋不断受地铁震颤的房子;房东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当做最好的房客,因为他会定期收到放在邮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态度其实就是现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厌恶,在目睹一场街边的抢劫案后钻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他说:“far far away…I don't know this place any more……。”他选择的态度是逃避。他这种心理在一次和大卫的酒吧谈话中被大卫揭穿,大卫还表示自己不会如此,知道这个世界的罪恶,但仍然坚持下去与它斗争。威廉没有反对,他的想法的确如此,他意识到自己也应该积极面对这个世界,不能再逃避,所以他回家后砸掉了那个让他更感孤独的闹表。并且最后警官问他退休后将要去哪里时,他说:“around,I’ll be around。”可是,大卫的坚持不是盲目乐观,是因为他有动力有信念,那就是对妻子的爱。片子中,可以看到大卫结束和威廉的内心对话回到家后,抱着妻子说:I love you,very much…但是威廉的坚持就有些不得已,而且仅仅是种个人行为。       这是部绝望的片子,它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的罪恶和冷漠,但是没有告诉人们怎样避免这种境况的恶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对上帝的皈依吗?可是片子塑造的拥有美好人性的tracy最后也被凶手残忍杀害。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为阴暗的一面,对于美好光明温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卫与tracy的爱情尚且算作这个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线,最后也由于tracy的被杀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话:the world is a fine place,and worth fighting for。I agree with the second part。这个结尾太没有说服力,这个世界不是个好世界,如何值得人们去奋斗?             此外,在这个片子中还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波兹曼在《娱乐至死》和《童年的消逝》中反复论述的观点,新媒介的出现对人们认知世界方式的改变。老少警官威廉和大卫,代表了受不同媒介影响的两代人。老威廉是在印刷媒介的环境里成长的,他应该出生在20,30年代,那个时代电视还没有普及。而大卫显然是看电视长大的一代。所以他们处理案件时表现出完全不同的两种方式。印刷品是有字符构成的,阅读时需要大脑不断的解码、记忆、呼应、总结、抽象,是一个典型的逻辑思维过程,老威廉正是秉承印刷媒介造就的逻辑的、缜密的、深刻的思维方式,善于发现细节,并以此为线索进行逻辑推理,遇到问题甚至会翻阅古典著作,表现了沉着谨慎的侦案风格。电视是光影和声音组合物,看电视不需要动脑子,人们不费任何力气就能理解电视上的通俗语言和画面,从小就看惯图像偏向视觉体验的大卫的表现是狂噪、冲动、易怒、油腔滑调、满嘴脏话,侦案时也是对着几副现场图片翻来覆去没完没了的看个不停。老威廉给他的几本但丁的书,被他诅咒并扔进抽屉里。       另外,老威廉去图书馆查资料时,遭遇一拨无所事事的同事。他们整年呆在图书馆,只知道喝酒、打牌,威廉责问他们为什么不学习知识时,他们自嘲自己有文化,随即打开唱机,播出的曲子是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在静谧平和的旋律中,老威廉在思考,他们继续打牌取乐。先贤的知识高雅的音乐被人们漠视,在这样的情节中,这个曲子就像文明退化的哀乐。       还有,就是morgan freeman这个老黑人演技实在太棒了,尤其最后回答警官提问退休后将去哪里,他说““around,I’ll be around”时的表情和声音。第一次看见他是在《肖申克的救赎》,当时就觉得他演的那个黑人犯人真特别好。听说他还演过《冒牌天神》,以后一定找机会看。再有就是pitt啦,狠帅,虽然扮演的年轻警官冲动鲁莽。 沉默的羔羊: 安东尼·霍普金斯近来闲来无事,又第n次重温了这部经典,真是好茶越品越浓,好片越看越触动,越看越深刻!经典是毋庸置疑的,经典是经的起时间的考验的,经典更不会被人们的口舌之争而磨灭,他会逐渐突破地域与人种的差异,以完成其不朽的价值。    汉尼拔那深邃的眼神,优雅的言谈举止,让我感受到他绅士的外表下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同时也对他内心世界产生无限的疑惑:他究竟在思考些什么?面对这样一个丧心病狂,却有着儒雅修养的医生,面对安东尼霍普金斯所诠释的这一角色,面对他用难以琢磨和形容的眼神打量并占有一个人所有外部特征时,我被他的演技和人物的魅力所吸引主了,不是百分的崇敬,而是万分的畏惧与惊叹!看着这样一个一身洁净囚服,背手娓娓而谈的心里医生,这一切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伪装了,然而那对世间的冷漠与对人性的批判以及自己内心世界的安详却都通过那一双清高、不屑中夹杂着残忍与愤世嫉俗的双眸所流露,散发出犀利的眼神,仿佛能看穿一切,令人望而生畏。一个演员的伟大与成功,不是拥有华丽的外表、清凉的嗓音和魔鬼的身材,而是和其他人的媚俗相比,拥有无可置疑的震慑人心的内涵与自信去征服观众,我相信,霍普金斯做到了!    斯达林的干练、执着与勇敢,加上对过去生活的逃避,被朱迪福斯特完美的表现出来了,当然也就给人留下了至深的印象。面对与传说中食人魔的第一次见面,面对老谋深算的汉尼拔对自己人性的透彻分析,她在紧张与恐惧中颤抖着,却又极力表现出了一丝压力下爆发出的镇定与勇敢,并机智的去直面揭露和涉足对手人性上的弱点和心理上的病态。对峙中,汉尼拔看到的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眼神,也许隐约中感觉他所面对的是自己的身影,是另一个自己。    可以说,倘若斯达林在性格与心里上与汉尼拔没有共同点,那么汉尼拔就会不屑与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FBI,那么他们之间就不会产生如此令人胆寒而又怪异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友谊。双方在斗智中慢慢的探究对方的人性与心里,这同时也是两个性格怪异的人了解自己的唯一手段了。    面对阴险、深邃、睿智的眼神,面对善良、疑惑、稚嫩的眼神,我同时看到了一丝迷茫与矛盾,对人性理解上的茫然,对自己内心世界与离经叛道的行为的矛盾辩解,他们对自身性格的了解都是那么的缥缈,这也许就是两人吸引对方的共通点吧!    无论是汉尼拔还是斯达林,或是现实中的我们,所要面对的敌人只有一个,就是我们自己。汉尼拔选择了逃避,任邪恶一点一点侵蚀并扭曲自己的心灵,他需要一个和自己类似的人物,去加以观察并深思,以使自己脱离梦魇;斯达林选择了面对,在阳光的沐浴下走向正义,但他需要一个反例来解释并克服自己心中的不解与滋生的邪恶。    倘若没有朱迪福斯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的精彩表演,我们无从欣赏这样精彩的电影并理解其真谛,更无法触动自己那久已冷漠的心灵。感谢他们对人物做出的如此深刻与细致的诠释,无论演员还是电影中的人物都会被我们铭记。    人应当有一种高贵品质,使他能够脱离他那个时代的激情,两位杰出的演员做到了,电影中善与恶的代表也做到了,希望我们也能够做到!老无所依: 哈维尔·巴登影片最后以老警长的无力的醒悟为结束,走到这个醒悟,相信大部分观众都会觉得仓促和无所适从,历经数次意外的刺激的情节转换后,竟然以一个老人絮叨自己关于父辈的梦而结束,没有英雄,没有胜利,没有结局,也没有对未来的预测,只觉得震撼而无望。   导演用了大半的时间讲述猎人和杀人魔的周旋,猎人一如传统西部片里有勇有谋有性格的牛仔,杀人魔则冷酷精明而无处不在,如果在数次交锋后,道高一尺磨高一丈,在最后一分钟牛仔险中求胜,半死不活浑身染血的回到妻子身边,这会是一个经典的西部片。仅仅凭导演对镜头和叙事的掌控:拘留室内杀人魔勒死警察时的面部特写,警察死后对地板上挣扎痕迹的特写;西部荒漠在明晃晃的日光下静的让人发慌,无边的暗夜中突然危光微闪;不管是阳光下还是黑夜中,枪声总是突然爆发随之又陷入寂静,谁不知道下一声枪响是不是冲着自己而来,生命在这个荒漠中,脆弱而又源源不断,活着的人应当见怪不怪;牛仔和杀手数次斗志斗勇化险为夷……这仍然是一部值得一看的西部片。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关于个人英雄的故事,我们的牛仔在枪战中轻易的死掉了,这个世界没有不败不死的英雄,如老警察给牛仔老婆讲的那个故事,再厉害的人,也可能在任何环境下被打败。这里要赞一下汤米.李.琼斯的演技,之前那个对年轻下属徐徐叨叨卖弄经验的老警长,在牛仔死后,也就是影片最后四十分钟,转变为主要角色,如果没有抓人的力量,观众不太可能从牛仔的故事中走出来而去关注他所要表达的东西。这时我希望,老警长用他的正义感或者丰富的经验、哪怕仅仅凭他的毅力能最后抓到杀人魔,这样我们能如释重负,道德上得到满足和安慰,也可警告一下自以为是的年轻人,年老者仍然蕴涵着爆发性的力量,他们更了解这个世界,这样变成了一部充满人性关怀的主流道德片。   可是老警长几乎动用了他所有的经验和智慧,杀人魔仍风影无踪不可琢磨,报纸上报道的那么多不可思议毫无人性的恶性事件,作为警察的他也只能像听听天方夜谈一样,无从追踪。老警长先于观众感到无力和绝望,看不倒未来的时候,他回忆过去,梦见了父亲和祖父,他们在他们的时代破案无数英勇无比,这份荣耀在他身上本应该继续。不是他不够优秀不够努力,是因为这个世界变得无从以以往的逻辑和方式来理解,杀人魔作恶,虽然以两千万美金为追踪线索,但如那个私家侦探所说,其实与美金和毒品无关。大概老警长的父辈祖辈的时代,所谓恶人,无非不是因为色就是因为利,而这人类的弱点迟早让他们败在别人手下。如果牛仔与杀人魔想实打实的交锋的话,两人实力半斤八两,但是牛仔其实输在人性上,他要钱,要保护妻子,所以杀人魔能威胁控制他。反观杀人魔,他没有人性,连“恶”的人性也没有,不贪财不好色,甚至没有万能的弗洛伊德式的童年创伤性经验,没感情有原则,原则就是杀人,有着上帝一样天然的不可抗拒不可捉摸的力量。   当恶变成一种纯粹的恶,无从理解也无从破解,而他又充斥着这个社会的时候,年老者的经验:他们相信人性、道德、个人奋斗,相信勇气智慧和力量能战胜邪恶,他们所重视的个人和荣誉和坚守的信条,似乎都靠不住了,这大概是片名的意思,这是一个与过去断裂的社会,它的内在逻辑,在过去社会成长并成功的人怎么能把握得了呢。 追击者:
河正宇对此类影片而言,营造真实感,是其能否紧紧攫住观众注意力的关键所在。这当然是因为刑事案件包含的残忍暴力,本身就超常态,极容易对人产生直接刺激,在此基础上,如果你能使观众在短时间内相信银幕上正在发生的是真的,他就会心甘情愿地,深深投入其中,一步步地不能自拔。《追击者》就是这样的电影。       开篇处理就很好——夜幕、闹市、车流,女孩和男子碰头,驾车离开闹市进入僻静小巷……镜头干净利落,不仅现场带入感好,而且悬念诞生自然。    第一组镜头,是平行跟拍驾车的妓女,她打电话(对方其实就是连环杀手池英民),恰到好处地镜头晃动、快切,相当漂亮。一般情况下,这个镜头也可以放在妓女车外(前车窗或侧窗),近距离拍摄妓女打电话,这里却选择中景,目的是有意地拉开观众和这次交易以及女受害者和凶手的距离(后面小巷里的镜头也一样),使观众不由自主地自行猜测。       当我一下子意识到这个故事涉及的是妓女连环被杀案,立刻就想起不久前看的《南方周末》,上面一篇关于武汉性工作者的详细报道(《南方周末:底层性工作者生存安全调查》),内容几乎就是该片的中国式延伸。中国境内是否也出现过专门残杀妓女的连环杀人者,我不知道,因为按照惯例,我几乎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察看真实案例卷宗的机会,但从80年代遗漏出来的部分案例分析,加之对当代中国社会动荡程度的理解,可以想象,类似案件绝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    ——说句题外话的题外话,6月28日发生在贵州的“瓮·安·县·骚·乱”,本身显然也是个极好的故事题材,我尤其对事件原点感到好奇,因为疑点颇多。希望日后透露出的信息,能解释我心头的困惑。       《追击者》很好地处理了真实事件(杀人魔池英民的事件)这堆头绪复杂的原始材料,并巧妙融入“首尔市市长遭大便袭击”这一虚构事件,尽管看片经验丰富的你,一定会感到这多少有些刻意安排,但它对丰富主题确实帮助极大。将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事实上,刑事案件没有单纯的)放入特定的时代背景——比如我好奇的,翁安的这次少年犯罪为什么能在极其短的时间内演变成波及全县的“暴动”,背后的社会原因,其实远比起点的刑事案件更惊人——来考虑,故事会更有力度,这部电影努力拍出来,也更有意义。       《追击者》在缝合虚构、真实之间裂缝的时候,采用了一些讲故事的基本技巧,其中最大的创造,是虚构了前刑警忠浩这个中心人物,他使影片增加了一条线索。而为了故事的讲述更合理(也更煽情),又加入美珍母女,尤其是美珍的女儿,她后来实际上变成了忠浩追击凶犯的最大一个动机。这种人物设计,正是俺等需要学习的最简单、最有效的编剧技巧。当然,正因为这条线索是虚构的,尽管编剧绞尽脑汁,你还是会感到,它不如杀人犯池英民的那条线索结实,这种情节上的不完善,正是俺等需要积累的最简单、最有效的编剧经验。       影片高潮发生在小卖部,我的上帝,这令人崩溃的情节,看得人真想逃跑。它完全反好莱坞“最后一分钟营救”的温柔做法,把观众一棍子打懵在椅子上,太凶悍了。不过以后谁要想借来用,一定要慎重又慎重。       《追击者》当然不是无懈可击的电影,尤其相比《杀人回忆》(情怀、情节、表演、节奏似乎都稍逊一筹吧),但作为一部长片处女作,你不能不对导演罗宏镇竖起大拇指。心里绝对是又爱又恨:这他妈才是韩国电影呢!香水: 本·卫肖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之为我们所熟悉,多半因为《疾走罗拉》。他的导演作品中充分展现了活力、叙事能力以及对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敬意。所以他导演《香水》值得我们的期待。      《香水》首先是一部关于气味的小说,是香味的百科全书。它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电影在叙事方面很成功,充分突出了小说中的传奇特征。      传奇,《辞海》的解释是“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越寻常的故事”。这个解释差强人意。我觉得传奇至少应当是离奇浪漫,所谓异域风情、奇幻恋情、奇异人物。它是偏向于世俗文化的。它满足我们对神秘的想象,对浪漫的向往,英雄主义情怀,以及对感伤、怅惘、悲情的沉迷。      导演合乎想象地运用各种视觉效果表现嗅觉。与眼前幻化出花园美女、一滴香精如炸弹般绽放相比,那气势如虹驰骋万物之间的深深一嗅,那精准如卫星定位穿山越岭的嗅觉捕捉,红发少女突然有所感觉的回头,才是真正写意。主角犹如恶魔,给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带来厄运,攫取气味随心所欲操纵人心的奇异能力,吊足我们的好奇心。这一切跌宕起伏在平静的旁白声中娓娓道来,增添了讲述与聆听氛围。电影勾起我对传奇电影的记忆,很久很久以前那些影像形象:电视剧《罗宾汉》雾湿中传教士无望挥剑自杀,北欧神话传说中某个英雄被女妖缠身的幻影,南斯拉夫某传说中喷火口下逃避不了宿命的人们……放到今天不显稀奇,但是当童年充满神秘幻想的时候,它们适时出现,所以它们留下的印记不可替代。而《香水》,再次唤醒了尘封的印记。      导演在有限时间内还原了小说情节中几乎所有细节,而且表现得如此细腻,令人惊叹。可以看出,导演努力忠实于原著。      但是,恰恰是这一点的追求上导致了电影的遗憾。      小说中,主角通过气味感知、理解并处理与世界的关系。为了追求符合他理想的完美香味,他无顾道德规则,漠视生命,杀人只是获取香味的途径。因为谋杀,所以小说的副标题叫做《一个谋杀犯的故事》。这是障眼法,是对故事传奇色彩的附加说明,小说本意并不在道德批判。我宁愿将其当作对“真”的终极追求。小转铃说是“美”的追求。某方面来说,真与美的极至似乎也可以视为一体。      他凭借人的气味来避开所有他不想接近的人,恰如我们凭直觉和面相辨别他人。他可以辨别出万千味道,却发现自己没有味道。没有味道意味着他不存在,或者说不应存在,也可以解释为他为人类社会所不容。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味道,象征着每个人明确的身份与位置。他能夺取各种气味,借助各种他制造出来的香水来获取任何他想要的身份,甚至用那最完美的香味达到被膜拜,引发所有人的迷狂,随心所欲操纵人们的心,可这些都不是他本身所具有,他不能无中生有,他只能借用,夺取。实际上他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没有灵魂。这种悖谬中显示出悲剧性,也同时是对不辨真假容易被迷惑被操纵的现实的讽刺。      所以他所经过的地方,所接触的人,在他离去后他们的非自然死亡,并非要显示他的邪恶。着意描绘这些,虽然突出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却淡化了主角身上的两重性。最关键之处,也是电影最难表现的地方,是他避开人世,在远离一切气味的山洞中度过的七年。这七年是他的自觉完全清醒的时期,这七年只有感觉和心理,没有情节。正是在这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味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荒谬性和缺乏理由,促使他作出人生最高目标的决定。这是整部故事也是主角个人的转折点。它解释了他的动机,传达了他人生的意义。但是因为没有情节,于是电影匆匆而过,用一个噩梦性场景,暗示着他的初恋情结。那么他操纵众人的狂欢场面,对他的造型的夸张就显得过于造作和厚重。电影变得头脚庞大,身体出奇地小。我们可以看到附在肌肤间的细小血脉,甚至里面的血液流动,却看不到他的心。最终电影只演化成一部传奇,原著的精神流不到毛细血管里。      忠实于原著,是否需要大而全,或者围绕原著灵魂进行再创造,这是很有趣的问题。 理发师陶德: 约翰尼·德普已经有两次看到强尼•德普在奥斯卡颁奖晚会上落寞的神情了,柯达剧院里,风光的是别人。西恩•潘、丹尼尔•戴•刘易斯举起了奖杯,他们的表演是学院派的,其表演的精彩片段都是主角大暴走、神经质的嘶吼,这种不疯魔不成活的角色确实很考验演技,但总是年年岁岁花相似,花落谁家无悬念,不免让人兴味索然。据说奥斯卡晚会的收视率下滑了,活该。我有时抑制不住恶毒的想,如果奥斯卡的评价参数永远不变,那么请出我们台湾的咆哮大神景涛•马参与评奖,那他岂不是可以蝉联影帝到老?       德普的表演是非学院派的,从来没有在哪部电影里看到他饰演的角色会有扭曲纠结的表情、崩溃抓狂的状态。表演的强度、力度,都不是他擅长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那一套并不是他的圣经。对一个天才型的演员来说,学院派的教条只有一个归宿:垃圾桶。德普的表演是漫画式的、夸张的、亦庄亦谐的。《加勒比海盗》系列里杰克船长风情万种的兰花指、逃跑时妖娇的身段,剪刀手爱德华的纯良木讷、人畜无害,《断头谷》里科学侦探的胆小怕事、乌龙龟毛,《查利与巧克力工厂》里工厂主的一片童心、鸡婆三八,这些令人激赏的另类表演,都可以让观众或捧腹或落泪,但是从来没有打动过不动如山的奥斯卡评委们。       德普最近的片子是《理发师陶德》,隐约和以前的经典《剪刀手爱德华》构成了对应关系。《剪》是关于爱的,《理》是关于恨的。故事发生的环境大异其趣,《剪》是阳光明媚色彩绚丽的幸福小区,《理》的故事发生在中世纪肮脏混乱的伦敦,天空永是灰黑厚重的云层,雷声隐隐,电光闪闪,一副世界末日的图景。两位主角,剪刀手爱德华和理发师陶德都是顶尖的理发师,技艺高超,不过两人刀子下的成果却是截然相反的,爱德华修剪出精致的发型、精巧的园林、精美的冰雕,而陶德的兴趣比较单一,专注于一条可以喷薄出猩红鲜血的颈大动脉。剪刀是用来赢得好感、示爱的,剃刀是用来报仇泄恨的。两部电影的影像风格也是泾渭分明的,一个童话,一个哥特,不过,童话里也有黑色时刻,哥特中也有幻想的天堂。       在与《剪刀手爱德华》势成冰炭的《理发师陶德》里,德普奉献了迥然不同的表演,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从纯良木讷一变而为邪恶暴烈。如果剪刀手热爱的的金遭到迫害凌辱,橙红色的日子不再,童话终结,善良的剪刀手也会变得狠毒,一个学会了爱的人也会被恨俘虏,剪刀手会顺理成章的成为剃刀手。《剪》中一个机器人由于爱的催化而成为了挚情的“人”,《理》中一个温良的绅士由于家人和自身的惨痛遭遇,在恨的腐蚀下,由一个人变成了“机器人”,成为了复仇的机器,成为了一具只有滔天恨意的行尸走肉。天堂地狱一线间,童话哥特若比邻。《理》采用了歌舞剧的形式,夸张的肢体,急促的唱词,理发师那张活死人般惨白的脸上,戾气缭绕。德普的表演着落在行动的坚决、情绪的焦躁、语言的尖刻,仍然没有学院派想要的扭曲纠结。《剪》与《理》,爱与恨,德普都拿捏得恰到好处,虽然不够力度,但拥有几乎完美的纯度。两种极致叙事,饮冰浴火,这对一个演员来说无疑是炼狱般的考验,很多演员在这种考验面前想要涅槃,却一不小心成了尸变,而德普却游刃有余、轻松过关,提剃刀四顾,踌躇满志、舍我其谁矣。       剪刀手与剃刀手,天使与魔鬼,纯良与邪恶,童话与哥特,德普的表演总是影迷们的盛宴。在奥斯卡晚会上神情落寞的“好莱坞最性感男人”,是我们的无冕之王,是我们隐秘的狂欢。 第五元素: 加里·奥德曼如果非要让我挑一个喜欢的导演我想我会选吕克贝松,因为总体上来说他的确可以算一个天才,而事实上,当提到法国导演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不能被掠过的名字。   我很喜欢他的样子,貌似很憨厚却其实很狡猾,眼神里总是透露着灵感,这个样子的人很适合扮演个疯狂科学家之类的角色,因为感觉奇怪的想法会从那个脑袋里迸发出来。   吕克贝松的强大在于他不像一般意义上的欧洲导演或者法国导演,永远眉头紧锁或深沉或前卫的试图把所有的电影都拍成人文教育宣传片并且始终斜眼睥睨着大洋彼岸的好莱坞人,然而吕克能轻松驾驭《碧海蓝天》这样洁净无污染的绿色电影的同时又完美操纵《这个杀手不太冷》这样打斗剧情都好莱坞化的大片,或者一边调侃般的拍摄出租车的恶搞系列同时又导演贞德的史诗再次上演。各种类型对他来说总是显得轻松的手到擒来。   当然,娱乐片他依然不会放过,就像这部《第五元素》。      这好像是一个科幻电影,也确实是,外星生物,地球毁灭,新世纪的人类新世纪的城市,飞船,高科技武器,一切都是科幻故事的必备要素,然后一如既往的美国总统承载世界人民的希望,一个英雄承担拯救人类的梦想,好莱坞式的美国化的孤胆英雄模式。于是,这个电影被人称作吕克贝松职业生涯的败笔之作,被批评无内涵无人文含义,被批评充斥着特技,被批评怎么看怎么不像那个天才的吕克贝松。   哦,何必呢?为什么看电影就一定要皱着眉头挖掘它的所谓人文含义呢?为什么要鄙视所有好莱坞的娱乐元素呢?为什么就不能允许一个大导演像玩票一样娱乐一会?难道你们没看出来,这是一个喜剧吗?   跳出科幻的模式思维来看,其实这不过是伪装在科幻片外表下的喜剧罢了,娱乐罢了。如果当成科幻片,显然又是一个没有新意没有突破的故事而已,当成喜剧片,那么这就突然新意十足创意无限了。      何不证明一下呢?   1.
结尾是美好的,这就是喜剧,这是戏剧的基本原理。   2.
观影的过程你绝对笑了,因为他绝对存在幽默。幽默在哪里?比如笨乎乎的半兽人战士,像他的外表一样蠢笨的移动和无脑行为。比如在登机时异形的人脸就要被蠢蠢欲动的兽脸冲破的难堪模样。比如教士特地换上圣衣迎接神人的滑稽动作。比如当莉露毫无顾忌换衣服时候男人们背过身去的那一转身。比如疯疯癫癫的主持人的极快的语速。比如被冻在冰箱里的将军。比如看见又一个炸弹的加里奥德曼。比如不下去了,实在太多了。   3.
这部影片的制作其实和所谓正统科幻灾难片不太一样。比如所有电影里都会出现的总统,这部电影的总统你觉得似曾相识吗?对了,他的模样应该是各类黑帮电影里的某个路人甲打手,比如罗汉系列里(十几我忘了)殴打乔治克鲁尼的那位。可是,他竟然是总统,这本身不是一个调侃吗?其他灾难片里的总统无一例外的老头一个,甚至花白头发,满脸沉重一副忧国忧民且随时准备慷慨就义的样子,这一位?毫无决断力,灾难临头怕的要命,打电话就是那一串“我将代表联邦政府如何如何”的陈词滥调。这难道不算调侃吗?   4.
反派一般都是邪恶的,不过加里奥德曼这一次是邪恶而且可笑的,尤其和《杀手》里那个变态警察的对比。反派现在有两种,要么丑陋至极变态至极让人恨的咬牙切齿,要么帅气逼人英气勃发所有的坏水都在肚子里横流,几时见过一个留滑稽头型的跛子?还是一个差点被樱桃噎死的跛子?从反派甫一登场,喜剧的意图就再明显不过了。   5.
军方的形象再也不丑恶了,有的时候灾难片里军方作为政府形象往往和主人公作对以此显示主人公的孤胆,这一次将军会像小孩一样去调戏神人被一拳击中下体,会去贫民窟求助还被冻在冰箱里,会一点不威严的和总统一起在监控室里发抖。   在片头15分钟的煞有介事的气氛渲染之后,故事越来越向着喜剧片的套路发展,忍俊不禁的场面越来越多,这都是幽默,是不是美国式的好莱坞式的我不知道,但至少不是欧洲式的尖刻。我奇怪的是,诸多的所谓“人文主义者”如何能在这部电影上都找不到观影的快感呢?      快感当然有,而这快感更多拜导演高超的剪辑手法。两个不同时间地点的镜头迅速串联在一起,A镜头里的问话由B镜头里的人回答,而且一点不唐突反而很和谐。影史经典的那段超级高音配合打斗的镜头就是这一剪辑手法的完美展现。打斗动作和声音的节奏完美的结合,音乐里每一个重音都是一记重击,最后两个女人连展开双臂的姿势都是一模一样且同时同步,此一镜头足够展现吕克贝松的能力,而且让人百看不厌。      本片另一亮点在于音乐,多种音乐风格的杂糅和影片相得益彰,除了那个刻骨铭心的高音之外,布鲁斯威利斯出场时候的类印度或者类阿拉伯风格的音乐不仅新奇而且显得和谐,这点让人尤为感慨。      当然,好的导演离不开好的演员。布鲁斯威利斯,加里奥德曼以及又一个成就吕克贝松的米拉。   布鲁斯威利斯太擅长演这种刚中带柔刚柔并济的硬汉形象了,他也不是第一次成为全人类的救世主了,于是这对他来说简直太轻松了,继续假装落魄且临危受命,继续展示他的肌肉群和敏捷的身手,继续和女主角缠绵片刻。然而,略有不同的这次他需要有一点幽默,面对从未现身却在结尾制造最大喜剧效果的母亲,或者要做一点偷偷吻美女却被枪指头的囧事。   加里奥德曼是老戏骨。他可以是放荡不羁的席德,可以是变态到杀人如麻的警察,可以是魅力四射的小天狼星,可以是一个邪恶且笨的反派跛子。有他,这个电影才算完整,有的时候配角会比主角更出彩。   至于这个红发蓝眼被誉为完美无瑕的神人,看看她刚被培养出来那像原始人一般的举动,看看她不会说英语时候的窘迫模样,看看她拿着国际通行证的纯真笑脸,看看她生死关头对保护人类与否的迷茫和失措,这些已经足够吸引人了,如果真的有神,我倒真希望神是这样的。这个杀手不太冷: 加里·奥德曼     或许《杀手》才是吕克贝松最成功的电影,但至少《第五元素》一点也算不上失败,即便它让无数“人文主义者”“反好莱坞者”感到失望,不过,它仍然是一部成功的披着科幻外衣的喜剧片。“在这儿我们安全了,Leon”,当Matilda把兰花从盆中移入土地的时候,她轻轻地说。    镜头越过女孩的头顶渐高渐远,夏日的纽约阳光明媚,绿树葱茏。    然后,黑色的字幕,随着Sting的歌声响起。       是想要忍住的,却终于还是怔怔地掉下泪来,到不能自已的放声恸哭,身体因为感动和震撼显得有点抽搐。    爱与不爱已经分不清了,只是那种决然的离别实在让人透不过气。       这是一个关于杀手和女孩的故事。    杀手老练但温柔,女孩柔弱却坚强。       Leon是一个40岁的杀手,始终恪守着不杀女人和孩子的原则。    他是沉默的、冷酷的、聪明的,同时也是简单的、淳朴的、天真的。    他习惯坐在沙发上睡觉,每次买两盒牛奶,深爱着象他一样无根的兰花,他仔细擦拭每一片叶子,清晨把它放在窗外晒太阳,傍晚再搬进来。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会独自坐在空荡荡的电影院里认真地盯着银幕看,孩子般欢喜地咧着嘴傻笑。       Matilda只有12岁,她柔弱、孤独、倔强、任性,有着天使般的面孔和冷漠的眼睛,还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    她总能让我想起《情人》中的少女,一样的单薄躯体,然而却已经隐约散发出令人无法抵御的魅力。       这样的两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Leon问Matilda脸上的伤从何而来,是Leon递手绢给挨打后流着鼻血的Matilda,是Matilda灿烂地笑着说我帮你去买牛奶吧一盒还是两盒是两盒对吗,是Matilda回来看见门口的凶手和倒在血泊中的家人径直去按Leon的门铃,是Leon在锁孔里看见Matilda祈求的眼神在内心激烈交战,还是Leon开门后Matilda的脸被天堂一样的光照亮的时候?       不管是怎样的一种开始,在这个没有温度的世界,他们用心灵给予彼此温暖的瞬间。他们之间的爱是那么超然,介于爱情与亲情之间,或许更加复杂,或许更加单纯。       女孩说,Leon,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你是我所爱上的第一个人。    杀手问,你怎么知道,既然你没有爱过。    女孩说,我感觉得到。    杀手问:在哪里?    女孩把手放在肚子上说,在这里,在我的胃里,它是热的。以前这里总像打了结似的,但现在不会了。    杀手说,恭喜你胃病好了,但这不代表什么。       …………       也曾想过,如果生活里没有复仇这两个字,Leon就可以与Matilda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他会等着女孩渐渐长成女人。    可很多事情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宿命让他们在刚刚体会到生活里从未有过的喜悦时,便面临命运中毫不留情的死亡气息。当杀手对女孩承诺他一定会脱险去找她从此远走高飞时,我们和他一样清楚这只是善意的谎言。那枪林弹雨中的第一声“我爱你”,也成了最后一声。 轻柔的琴声里响起一声沉重的低音,镜头模糊,摇晃,冰冷地面上奄奄一息的杀手。然而,他终于还是为Matilda报了仇,惊天动地的爆炸声里,Leon轻轻阖上了沉静的眼睛。    所有的爱都看不到尽头,杀手死了,女孩带着兰花回到了学校。       一直以来,对于这个结局,我是心有不甘的,但是,又能怎样呢?    女孩还有好多自己的路要走,她还有很多自己的眼泪要流。       记得在影片的开始,Matilda问Leon:“人生好辛苦,还是长大就好了?”Leon简单地回答:“一直如此。”    一直如此啊。
美国精神病人: 克里斯蒂安·贝尔Christina Bale的表演真真好。再没有比这更有魅力的变态杀人狂了。他的主人公叫Patrick Bateman,哈佛大学毕业,进而深造于哈佛大学商学院,现27岁,是Wall Street上某投行Pierce & Pierce的Vice President。。。他每天给自己做面膜,健身,用冰袋敷脸使皮肤有弹性,用名目繁多的洗浴用品。出入高级酒店及夜总会。。。。我就一直感觉 Bateman这个姓氏带有高贵的气息。      有高贵气息的变态人士当然要不停的杀人才有看头。于是这个片子。。。说恶心也是很恶心呢。高级公寓里血淋淋的女孩尸体成排,冰箱里人头和甜品共存。杀人的器具有刀枪,更有电锯和斧子。看片花的时候我吓得叫出来。据他和律师的电话他杀了20-40个人。      然而说好玩也是很好玩的。Bateman杀人是出于不可满足的欲望,以及他无法摆脱的绝望和伤痛。他的绝望和伤痛来源于订不到某高级餐厅位子的尴尬,或者看到同僚印制比他精美的名片时的嫉妒。某同事show给他看自己新印制的名片,他看到之后很受刺激,嫉妒的毒蛇啮咬着他的心。他试图在洗手间里掐死那家伙,结果那家伙柔情万种的转过身来亲吻他的手,倾诉衷肠说我注意你好久了。我注意到了你看我的眼神,你火辣的身材。。。自从06年在Arizona的酒会上,那一天你系着一条酒红色的阿玛尼领带。。。Bateman夺门而逃。真囧。而事实上Batemen和此仁兄的女友已经偷情很久了。很好玩儿的黑色幽默。      黑色幽默是这片子的一个特点。Bateman出于嫉妒杀了同僚Paul Allen,然后去Paul家里收拾Paul的行装,伪装成Paul去伦敦出差。他发现Paul的公寓地段比他的更好,显然更贵。于是大受刺激。后来他把 Paul的公寓作为他肢解女孩的据点,一次某位金发call girl说你这个公寓比你另一个还要好,他便很怒。他后来用电锯杀了她。顺便讲,演这女孩的演员是Adaptation里的小提琴家,也是The Savages里哥哥的波兰女朋友。      叙事手法中规中矩。情节套路类似于:大帅哥 = (白天优雅绅士;夜晚杀人狂魔) x N (N & 10)。好在杀人的手段和动机都不单一。有时候根本没有动机。而且随着剧情深入他单位时间内杀人数量直线上升。      只看Christian Bale便很有戏,他每次杀人之前都放流行音乐,对唱片和单曲如数家珍。他杀人之前跑到浴室穿上雨衣拿起斧头踩着Moonwalk来到起居室伴着音乐扭动着跳舞仔细的系好雨衣扣子然后 —— 用斧头劈开那家伙的脑袋。啊呀好恐怖哟。他的言行举止充满优雅,他的微笑令人无法抗拒。一个模特和他夜晚从club里出来,在马路边说:There's something sweet about you...他温柔俊朗的笑。两人乘出租车回家,然后呢,不出意外,他把她杀了。      这片子有趣就有趣在结尾,不然就落入了和其他杀人狂故事一样的俗套。有了那样的结尾,你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杀过那些人,你开始怀疑那个社会里的每一个人,你甚至开始同情Patrick Bateman。然后我有点理解片名(也是小说的名字)&American Psycho&里的意思。American一词的重要性顿时凸现出来 ,甚至超过了&Psycho&。虽然“Psycho”很吸引眼球。      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杀人故事 ,它涵盖了导演(确切的说是原著小说作者Bret Easton Ellis)对于80年美国社会里精英生活的态度。说来这态度无非是对道德沦丧的拜金世界的否定和批判,然而作者别出心裁,非要从这么个极端切入点讲他的故事。这一手儿让我想起Kevin Spacey在七宗罪里说的话:Wanting people to listen, you cannot tap them on the shoulder anymore. You have to hit them with a sledgehammer, then you'll immediately see you've got their straight attention.      大概是人们被锤子砸过了头,此书1991年出版时引发了些争议。不过又据说90年代末的时候大家逐渐接受了作者传达的观点,于是这片子终于得以开机拍摄。有些Trivia有点意思,比如,Edward Norton把这角色据了;Leonardo DiCaprio一度表示了对此角色的兴趣然最后终于未参演;Christian Bale在杀Paul Allen之前站在音响边扭的那么几下是improvise的;拍他洗淋浴的那场戏时,全片场的女人们都聚拢过来看。      嗯。总之很强大。很变态的强大。 看The Dark Knight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这个演了美国杀人狂的家伙怎么会被看中来演蝙蝠侠呢。顺带讲,Christian Bale是英国人,确切的说,是威尔士人。美国演员身上少有这个规模的气质。无耻混蛋: 克里斯托弗·瓦尔兹我是个骗子,打小就爱撒谎聊皮儿,学校收书费,我跟家里多要两块,吃烤串就汽水;考试砸了锅,老师叫家长往卷子上签名,我照猫画虎,签我爸名往上交;放学不回家,说老师补课,其实牵小女友的手逛大街玩;考试作弊,阳奉阴违,惹祸往别人身上赖,不堪回首的往事,缺德事一件接一件。其实都是正经人家孩子,都受过诚实教育,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也不是天生混蛋,撒一回谎,也羞愧,也彷徨,不到万不得已,谁能豁出来自个干这下三滥的勾当,别说八荣八耻人人有责,就想想撒谎时上煎下烤的架势,小脸通红,心砰砰跳,一捏手掌心全是汗。       其实我想说的是,撒谎这事实在太刺激,太爽了,谁都无法拒绝,撒谎前灵光乍现,恶从胆边生,都觉得自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与人对质时血脉泵张,心率过速,表面上还得若无其事巧舌如簧,结局非此即彼,不幸被戳穿的,灵魂出窍,万念俱灰,蹦极跳伞不过如此,真能把一场谎圆下来的,大梦初醒,长舒胸抑,比桑拿浴马杀鸡还爽。这世界最刺激那些事都跟撒谎有关,人人趋之若鹜,赌博,军事,还有政治,都靠骗术的高下论功行赏,上至官场商场战场职场,下至扑克麻将杀人游戏,摆明了你骗我,我骗你,鸡鸣狗盗各显神通,技巧好的,心有千千结,扯出天大的谎来,面不改色,云淡风轻,名利双收,技巧差的,禁不起一次折腾,大汗淋漓,破绽百出,输钱又输人。       所以说撒谎这回事,骗得失败才叫骗子,黔驴技穷露出马脚,既给人造成了危险,又侮辱了群众的智商,骗子过街,人人喊打,而骗得高明则是另一回事,卓越的骗术是一门艺术,整出骗局天衣无缝匪夷所思,骗人恍若隔世,骗人心花怒放,叫人意犹未尽,咂咂嘴觉得不够,受骗上瘾,被骗过一次还想上当受骗,这样的骗子通常被人尊为大师。作为大师中的大师,死骗子中的死骗子,昆丁早已习惯了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顶礼膜拜,他抖个包袱,满堂喝彩,耍个鬼把戏,一座皆惊,辈分混到这份上,搬出个粪球都有人前呼后拥,骗术次次得手,从不走空,昆丁躲在暗处,一脸坏笑,又满腔寂寞,于是他闲得蛋疼,干脆炮制出一篇《无耻混蛋》,告诉观众,也告诉自己,孙子,别装了,都知道你就是个骗子。       《无耻混蛋》到底在讲什么,依我看,讲的不是二战,讲的不是历史,讲的其实就是骗子那些事,影片刚开一场,一位法国骗子就粉墨登场,看他心定神闲的架势,又洗脸又抽烟,一脸的爱谁谁,一脸的问心无愧,长得就跟诚实本人似的,照说这演技真不赖,少算也得练过两年,搁咱普通人还真就看不出个子午卯酉,可惜小骗子遇上了祖师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汉斯兰达上校抻出个巨型烟斗出来,我当场笑喷,装,叫你装,瞧你那揍性,这回傻了吧。果然,骗子精神崩溃,失声痛哭,可怜了地板下藏的一家犹太人,遇人不淑,所托非人,要找你们也找个骗术过硬的。       昆丁尽情享受着看破与戳穿之间的快乐,对于一场骗局来说,掐头去尾,唯有这中间东西最好,最有嚼头。陪着假模假式的孙子们,昆丁玩到尽兴,提供给他们一个尽情表现的舞台,洞若观火,不动声色,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装,接着装,于是他顾左右而言其他,猫抓耗子,欲擒故纵,扮猪吃虎,请君入瓮,变着法把骗子往绝路上赶,道越走越窄,坡越爬越陡,孙子被玩到溜溜转,直到脚踩在悬崖边上,沙粒滑落,一望无底,惊觉走投无路,形如困兽,剑拔弩张,要么精神崩溃自投罗网,要么恼羞成怒殊死一搏,电光火石间,手起刀落,血肉横飞,乾坤挪移,命运流转,皆在一念之间。       开场的章节奠定了全片的基调,接下来,号称精通德语的骗子败于自己蹩脚的发音,貌美如花的女演员在上校兜里摸到那只要你命三千的高跟鞋,复仇心切的苏珊娜与列兵相互抵消,自以为技高一筹骗得了战后人民的汉斯兰达,作为影片骗术最高的终极人物,额头被刻上纳粹的图腾。整出《无耻混蛋》,讲的无非就是同一件事,所有谎言终归会被戳穿,所有骗局终究会败露,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天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每个骗子都以为一切尽在掌握,瞒天过海,因势利导,自以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自己想要的那个角色,但昆丁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孙子,有我在,这种事想都不要想。       于是昆丁假借中尉奥尔多的手,拎把片刀,一脸坏笑,问每个拣了条命的纳粹,你会脱下这身军服么,当然会脱下,所以我会给你一个脱不掉的标志,昆丁也在用电影问每一个人,你会装成那个不是你自己的人么,当然,所以我要把你们都找出来,你是装的,你也是,还有你,统统都是,鉴定完毕。昆丁一直在怀疑,他怀疑忠厚的外表下是否包藏祸心,他怀疑光鲜的衣装下是否有一具不堪的肉体,他怀疑道德公理,怀疑金科玉律,怀疑科学,怀疑历史,他怀疑每一件将人限制在条条框框里的规律。       于是,昆丁告诉世界,我不相信,他让每一位努力装扮的骗子不得善终,让每一出精心设计的骗局破绽百出,让希特勒戈培尔死在想象中而非记忆里,让眼见为实的虚构驱逐口说无凭的史实,他颠覆了所谓的传统,恶搞了所谓的历史,他在《无耻混蛋》的工作,就是猛一把扯下看似正确的遮羞布,把装模作样赤裸裸地暴露于世,临了还不忘蘸血割个注脚,孙子,别装了。老男孩: 崔岷植若干年前的李右真是一个阳光少年,他跟姐姐过着幸福的生活,一同在Old Boy高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那时候,天总是很蓝,阳光总是刺眼而温暖,晒得人皮肤下的什么东西跳啊跳的。有一天,李右真蹦蹦跳跳穿过一幢幢碍事的建筑物,去学校里一个人迹罕至的角落,那里有自己急促的呼吸,有美丽的姐姐的裙子和坚挺的乳房。这些都让李右真觉得自己仿佛不在人间,只在明亮的光线和甜蜜的空气营造成的天国中存活。当姐姐半推半就地纵容他脱下裙子里的内裤,李右真带着亲近与敬畏之心正准备膜拜那芳香神秘的所在,姐姐意外的发现窗户上有个孔,孔中间有个人的眼睛。   隐秘的世界被别人的目光刺穿,美丽于是支离破碎。流言可畏。许多年以后,李右真说性功能正常的自己没有让姐姐怀孕,吴大修的舌头却让她怀孕了。吴大修就是窗外那只眼睛的主人,一个喜欢倒挂在单杠上荡来荡去的家伙。姐姐于是死了,从水库大坝仰面挣脱了李右真不甘心的手,微笑着说自己不后悔。当姐姐美丽的身影越落越低的时候,一个年头在李右真的心里越升越高:我要报仇。       仇恨是一种兴奋剂,它可以在短时间内极大的提升一个人的体力,可以让人从地底下用自己的拳头打出一条活路;同时,仇恨可以赋予一个人以巨大的勇气,甚至可以让一个男人面对绝世武功割掉自己骄傲的生殖器而毫不犹豫。在我看来,一身李小龙标志服装手握日本刀的女子,她的杀戮带有某种明亮的气质,因为她的复仇起因明确,手段直接。但是有些复仇,带着海岛监狱中隔绝人世的黑暗,人的智慧一旦与仇恨所带来的无穷的体力与勇气结合,绽放得是令人目瞪口呆的恶之花。我为复仇者的心计、忍耐力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忍不住发出赞叹的时候,背后隐约感觉有一个鬼影正在慢慢升起。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拜读了大仲马先生的“通俗小说之王”《基督山恩仇记》,我承认这本书对我的成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给我最深刻印象的不是包含了人类所有智慧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而是如何复仇的完美,如何将复仇变成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并始终保持自身的优雅。伯爵先生来到巴黎,他让当年陷害自己的三位同谋一一得到了与曾经的罪行相呼应的报复。夺人妻子卖主求荣的贵族院议员莫尔塞夫中将先生失去了妻子,儿子因为父亲的过去而羞耻并不愿为他而与人决斗;精于算计靠缜密的逻辑推理获得声誉与地位的维尔福法官先生亲自宣判了妻子的死刑之后,只剩下一个疯狂混乱的大脑;整天与支票打交道精明的银行家先生唐格拉尔先生被迫接受统一价格为十万法郎的鸡、面包和红酒,散尽了自己五百万法郎的身家。    复仇者总是轻易的就将自己放在了上帝的地位,代替他老人家来行使权力。精心的策划于是看起来像是宿命的安排,复仇对象的生命轨迹在复仇者的安排下走向他们二人都熟悉的曾经,只是到如今二者在事件中所处的位置却已经截然相反。于是,复仇对象体会到了复仇者当年的痛苦;于是,复仇者体会到了当年复仇对象或有或无的快意。这是最高明而完美的复仇,事件的脉络之中渗透着人类智慧的光辉,是真正的艺术品。李右真关了吴大修十五年,事情的关键不在于为什么关了他十五年,而是为什么十五年之后要放他出来。十五年后吴大修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已经可以吴大修压抑十五年的身体喷薄而出。父女的肉体缠绵是对若干年前李右真姐弟的一次更为激烈的复制,吴大修因为若干年前舌头的一时勃起而终于在李右真的复仇计划中用自己勃起的阴茎进入了女儿的身体。这是李右真的复仇艺术品中最为精华的部分,李右真的复仇是一串华美的珠链,乱伦就是者串珠链上仿佛一滴清泪凝结的吊坠。这个吊坠不像个代表终结的句号,更像是一声悠悠的气息凝聚而成的叹号。其中,凝结着李右真胜利的喜悦、解脱和寂寞,也凝结着吴大修悔恨、痛苦和无可挽回的虚弱,他们面对结果时两种不同情感的撞击和杀戮呈现出了流光溢彩。 看见恶魔: 崔岷植     1978年有一部电影叫《我唾弃你的坟墓》(《I Spit on Your Grave》),除了一定的票房之外,导演兼编剧Meir Zarchi先生收获最多的是争议和骂名。当然,他还收获了影片的女主角Camille Keaton,娶回家当了老婆。一个美丽性感的单身女子去乡间度假,被四个男人强暴之后,用不同方式将他们一一杀死。这部电影最直接明了的解释了“复仇” 这个概念。同时,女主人公在杀死四位男士的时候采取了不同的工具和方式,可以看作是将复仇“创造成艺术品”的初级阶段。这电影的名字不坏,我想李右真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一定会心有戚戚,而他将这种艺术发挥到了顶峰:       我不仅要把你送进坟墓,我还要唾弃你的坟墓;我不仅要唾弃你的坟墓,我还要把唾液编排成一朵花。 说到这部电影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它因充斥了大量的暴力血腥和性的画面而成为韩国首部被限制上映的商业影片。      看了这部电影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惊喜,这恐怕是我看过最刺激的电影了!      像最新的几部《电锯惊魂》算是虐身的片子,不管多血腥也是为了血腥而血腥的,看多了也就乏味了,《水果硬糖》那种算是虐心的片子,尽管情节设定很不错,节奏也把握得好,可是没有血腥画面还是不给力啊!      这部电影则不仅虐身更是虐心,毫不掩饰的暴力血腥画面倒在其次,剑指人心最深处的阴暗面和仇恨才是最为震撼的。      更为可贵的是,这部电影整体节奏很好,非常的引人入胜,虽然时间长达144分钟,观影过程却毫不乏味,反倒处处可圈可点。      之前对李秉宪不是很感冒,但是在这部电影里他的一袭黑衣加上那凌厉阴冷的眼神和迅猛的身手实在是看点十足。在跟别人打斗的时候简直就是暴力版的甄子丹,因为这部电影毫不掩饰的暴力倒显得比《导火线》甚至是《杀破狼》里的打斗更爽快刺激。      另一个惊喜是《老男孩》(原罪犯)里的崔岷植饰演的反面人物,尽管李秉宪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上佳,但因为崔岷植的演技太过炉火纯青而被遮盖了。崔岷植饰演的杀人狂个人感觉甚至比黑暗骑士里的小丑还要入木三分。      就剧情而言也是颇有新意,以往的犯罪片往往就是找出并追捕凶手的过程,这部电影则在开头没多长时间就达到了这个程度,而且本片才刚刚开始这场BT游戏。到最后终于用最残忍的方法杀掉对方之后流下泪来——自己其实从开始就输了。这部电影的感情戏部分实在是具有感染力。      看不惯有的人口头禅就是“烂片”。那我问你,好电影的定义是什么?揭露人性、社会阴暗面的就是好片?或者说特效好、场面大的就是好片?      在我看来,是不是好片跟这些都无关,再有批判性和深度,如果电影的手法差,不能很好的表现出自己的主题则依旧是烂片。电影跟书籍、漫画一样,都只是一种表达形式,而最终的目的就是打动人心——能打动内心的就是好片。 越狱: Robert Knepper[暂无中文名]对于麦克,医生曾经说过:其实麦克是一种病态,他看东西与常人不同,像他这种情况如果是普通人将会导致精神分裂,但是如果他拥有极高的智商的话,他将是个天才!同样的道理亦可以用在T-Bag身上。作为一个**儿,一生下来就注定受到歧视,恶棍父亲,弱智姐姐,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成长,如果是普通人会变成一个可怜虫,如果他有高智商他将成为一个恶魔,如果他有极高的智商他则会化身为恶魔中的翘楚——撒旦T-Bag。T-Bag知道他无法赢得人们的尊重,所以他选择让人们对他产生恐惧;T-Bag知道他没有孔武有力的身躯,所以他选择了狡猾与恨毒。一场又一场的战斗磨炼了他坚强的意志;一次又一次的愤怒塑造了他邪恶的心灵;一滴又一滴的鲜血泯灭了他原有的人性。这一切都是T-Bag的错吗?不是的!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是上帝给了T-Bag一个猥亵的身份并把他投入炼狱。在炼狱之火的焚烧中不是灰灭就是涅磐,但是涅磐而出的不是凤凰,而是一条恶龙。相信现在有许多T-Bag的fans,大家不要认为喜欢T-Bag的人就是有点变态,其实喜欢他是很正常的。曾有一位网友这样说过:“除去那些肮脏的东西,T-Bag才是《越狱》里真正的男人。”作为T-Bag的fans,我们喜欢的正是他除去肮脏后所剩下的真正男人的气质(好长的定语^_^!)。 现在我就来回忆一下,身为一个T-Bag的fans是如何迷上他的。(可以代表一部分fans的经历)。T-Bag这个角色是如何被成功塑造的,是如何深入人心的!!我个人认为,不会有太多人会在《越狱》第一季的上半季就喜欢上T-Bag的(不要砸砖块^_^!!)。因为在这一部分的剧情中T-Bag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物。这时T-Bag的角色定位是——麦克的敌人、暴力犯、强奸犯、种族歧视者、同性恋加恋童癖。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对这样一个角色产生好感。演员Robert Knepper 的表演在很好的完成了编剧对角色要求的同时,却给这位人渣变态身上注入了一份桀骜不驯的潇洒和一点难得的幽默,这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观众对T-Bag的憎恨!这时的我对T-Bag的感觉是讨厌但不憎恨,发指但不恶心。我相信很多fans跟我有同样的感受。 当看完《越狱》第一季下半季,也就是看完整个第一季后,就有了很多理由让观众们喜欢上T-Bag,T-Bag的fans群在这个时候开始形成。下半季的《越狱》告诉观众们,其实T-Bag的个悲情人物!剧情不仅交待了T-Bag这个恶魔罪恶根源的由来(虽然只有一句话“你父亲强奸了你妹妹,十个月后就有了你”,但足以让观众们在震撼中明白。),更要命的是,这次还向观众们展示了包埋在T-Bag黑暗心灵最深处的那一个天使!差点忘了!还有他的智商!!先说T-Bag的智商,T-Bag的智商是毫不逊色于麦克的,光看他以人人得以唾弃之的龌龊身份和单薄的身躯在fox river里混到老大的位子就足以证明。还有就是那一段“牌局”剧情,T-Bag说:“玩牌!?全世界只有3个人可以赢过我,可惜他们都不在监狱里!(不是原句!不过大概就是那个意思!还有就是,我猜T-Bag指的那3个人应该是发哥,华仔和星爷!呵呵!) 如果有人在看完第一季就被T-Bag彻底征服,那么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十六集那段T-Bag的回忆。 门铃声响起......Susan(T-Bag深爱的女人)轻轻的打开门,镜头前的teddy(T-Bag所爱的人对他的称谓)轻轻的抬起头,然后是一个腼腆的微笑。多少人曾怀疑自己的眼睛!怎么可能!那个透射出无比幸福且羞涩而腼腆的微笑的主人竟然是T-Bag!剃掉T-Bag猥亵的胡须,露出那性感的下巴,teddy拥有如此俊美的面容。你会发现teddy教Susan的女儿乘法口诀时的眼神是那么的慈祥和纯净,就像是位父亲。再有想像力的人也都不会联想到他曾是个恋童癖。正如以后T-Bag对Susan所说的那样“我已经重生了!”而接下来是那深情的一吻.....一颗狂燥的心终于得以靠岸。平静的幸福洋溢在teddy那清秀脸庞的每寸肌肤上。然而,片刻的温馨,代价是如此的沉重......在监狱里,隔着那扇可以看透却无法穿越的玻璃窗,他向她解释、忏悔、质问、恐吓。每一句台词都像一首诗,触动人们的心灵;每一个眼神都像一把刀,或刺痛自己的心或刺痛对方的心。演员Robert Knepper 沉积多年的演技从这一集开始完美爆发。爆发得让观众意乱情迷!说实话,看完第一季后我已经开始喜欢T-Bag了,不过当时我心中的偶像还是主角麦克,直到...... N个月后,第二季重新开播,主角们逃离了fox river,T-Bag逃离了fox river。脱离了狭小的监狱后T-Bag开始串位。Robert Knepper开始用他那华丽的演技向Wentworth Miller的迷人电眼挑衅。无数的观众开始迷上T-Bag,成为了他的fans。T-Bag的fans群空前的壮大起来。只用了十几集,每集只有几分钟时间,Robert Knepper却紧紧抓了观众的心。why......? 因为,在第二季Robert Knepper开始向大家展示T-Bag那震撼人心的人格魅力。 魅力一:极具血性的坚强意志 当看到T-Bag被黑帮老大砍掉一只手以后,我以为T-Bag这个角色快要完了。谁会去想看一个残疾人!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支断掌告诉了我们T-Bag是如此的血性,如此的魔鬼。古有关云长刮骨疗伤,后有周星星看违规内容取子弹。而我们的T-Bag却是用他那暴满血丝的双眼死盯着兽医阿三完成了无麻醉的接合手术。然后,解决掉了那个印度阿三。二次断掌,T-Bag先是扛住了两个SB狱警Bellick和Geary的拷打(小菜一碟),最后被他们绑在窗边,而被绑的正是T-Bag刚刚接好的断掌。为了不被再送回监狱,为了再见一次他心爱的女人,T-Bag没有选择,而且这次还得自己动手。剧情没有交代T-Bag是如何弄断自己的手的,但是观众可以想像,T-Bag身边没有任何可用的工具,除了牙齿。震撼!这些行为只属于魔鬼,亦或魔鬼都会为此颤动。可是T-Bag做到了,用他极具血性的坚强意志。有网友说:T-Bag的生命力就像蟑螂一般,无论环境有多恶劣,打击有多残酷都无法将其消灭。T-Bag!既令人恐惧,却让人景仰! 魅力二:洞察一切的沉着机智 谁也不会想到500万最后会落入T-Bag的手中。T-Bag又一次发现了麦克的密秘。来到犹他州,当麦克兄弟想到要去找那张最后的藏宝图时,它早就落入了T-Bag手中。虽然后来T-Bag不幸被麦克兄弟捉住,但是狡猾的T-Bag巧妙的骗开了无所不能的麦克,并且吃掉了地图,于是乎世界上有关500万最后的线索成了T-Bag。在这场淘宝游戏中,人人都是公平的,没有正义与邪恶,只有欺骗与利用,T-Bag如鱼得水,笑到了最后。倒霉的T-Bag没笑多久就遭到Bellick和Geary的算计,眼看500万要被Geary独享。又是一个经典镜头:门铃声响起......Geary轻轻的打开门,镜头前的T-Bag轻轻的抬起头,然后是一个撒旦的微笑。重生的复仇天使降临,Geary惊恐的睑上写着自己必死无疑,而且死得惨无人道。T-Bag用一个“血压计”(T-Bag骗Bellick和Geary是血压计,其实是PGR)换回了500万也了结了Geary的生命。魔鬼的智慧!还有就是T-Bag调查Susan夫人新住址的那段,T-Bag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男性魅力,虽然依然是血腥的结局。 魅力三:无所畏惧的执著追求 曾经堕落过的人都知道,心灵的空虚与绝望要比肉体上的痛苦残酷百倍。然而,T-Bag从一出生就注定是个堕落天使。我们不知道T-Bag是如何爱上Susan夫人的,但teddy确实是爱上了她。当一支遍体鳞伤的船儿在变幻莫测的大海中漂泊了一生终于可以靠岸;当一只精疲力竭的鸟儿在雷雨交加的天空盘旋了一世终于找到枝头。爱,让他得到了重生;爱,让T-Bag变成了teddy。放下手中死神的镰刀,背上未必须要天使的翅膀,但魔鬼已经不再是魔鬼。可是,当teddy的天使将他从天堂重新驱赶回地狱;当受伤的魔鬼在炼狱中重新看见天堂的曙光,极爱与极恨将熔铸成一把利刃,斩落眼前所有的障碍......直到插入自己的胸膛! 之所以T-Bag有如此多的fans,是因为他身上所展示的这三大魅力是每一个男人所向往的,也是每一个女人所期望的(期望她们的男人^_^))。T-Bag的阴暗人性也不是毫无喙头的,如果有人欣赏T-Bag阴暗的一面也大可不必害羞。暴力与癫狂就如同爱与美德一样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就像邪恶总是与正义共存,黑暗永远与光明同在一样。只是,心智正常的人可以控制这些东西,把阴暗的人性埋藏在心底,也许一辈子也用不上。但是,当遇到危险的时候这些东西就会跳出来,成为武器或是盾牌,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阴暗”只是一个代名词。T-Bag一生都是在危险中,所以他阴暗的人性被挖掘、放大,最后就成了我们看到的T-Bag。T-Bag这个角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我们欣赏自己不愿提及的那部分本性。爽一下就好了,不要学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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