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浩伤害案案中,伤的形成能否做侦察实验

重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轻伤害不管,可以取保候审吗?_百度知道
重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轻伤害不管,可以取保候审吗?
(1)可能判处管制、审查起诉、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   人民法院、被告人取保候审、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审;   (4)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查证,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但必须得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可以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二审期限内办结,或是正在怀孕。下列人员才可以取保候审;   (3)有逮捕必要,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但因患有严重疾病;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重伤害案件,一重伤害,一轻伤害,主犯看守所关一个半月,主犯和重伤害私了赔偿,轻伤害不管,可以取保吗?
可以取保,但是你申请时未必批准。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其他3条回答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
重伤害案件,一重伤害,一轻伤害,主犯看守所关一个半月,主犯和重伤害私了赔偿,轻伤害不管,可以取保吗?
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方法。向你说的情况一般不可能私了,必须得走司法程序,最后法院判决缓刑刑才是最好的结果。但影响结果的因素比较多。
没有法定理由的话
不能纵横法律网 李勇律师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汉武帝刘彻第一任皇后陈阿娇到底是怎么死的,陈阿娇是怎么被废的,陈阿娇是女同性恋吗,陈阿娇个人资料简介图片及生平野史,陈阿娇和卫子夫哪个是好人,陈阿娇的结局死因如何。唐高宗李治,是李世民第九个儿子,唐朝第三位皇帝。因其取“继母”武则天并立为皇后,最终导致唐朝短暂改周,而被后世史家丑化。历史上唐高宗李治是怎么死的?李治和武则天是真爱吗?本专题将一一为您解析。豆丁精品文档: 第十二章 里高野 第十二章 孔家叛国 第十二章 腐肉藤蔓 轰动武林第..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第十二章侦查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人身伤害轻微伤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付刑事责任_百度知道
人身伤害轻微伤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付刑事责任
1:对方为一出租车司机主动出手殴打乘客,一脚踢到乘客左下腹,差点靠近睾丸,医院检查结果是肌肉组织挫伤,有少量便血,请问这是否已经可以构成人身伤害?2:到派出所后,派出所认为这个伤没有关系甚至是可以个人承担医药费的,甚至觉得不构成人身伤害,希望乘客小事化无,请问这样的执行机缉处光肺叱镀癸僧含吉关是不是有懈怠责任的怀疑3:请问这样的组织挫伤如何到司法部门做鉴定?
提问者采纳
鉴定出来要是构成轻伤,就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轻微伤的话,不归刑法关,不构成犯罪,缉处光肺叱镀癸僧含吉最多赔钱了事没有懈怠。要是抽个耳光、擦破点皮都要入罪的话,那刑法也太严苛了。你那点挫伤,派出所觉得根本够不上什么伤,你就算做了鉴定,也只是浪费钱而已,人家是为你好。你跟派出所说要求鉴定就可以了。自己掏钱。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可以去鉴定一下,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只能追究 民事责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处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被告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轻微伤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共产党情侦部门建立更早,却因力量弱小一度严重受挫
1924年国民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实行改组前,可谓是众多派系建立的松散联盟,孙中山只是名义上的领袖,党内连中央委员会之类机构都没有。蒋介石从这一年开办黄埔军校起家,翌年建立了自己的军队。他在北伐和1927年发动“四一二”反共政变时,利用的还是旧政府的侦探警察,以及与他有历史渊源的青红帮。直至1928年,蒋介石才建立自己的情报和特务机构。中统、军统的规模在抗战末期发展到顶峰,在编内勤(即专职特务)达几十万,成为人民痛恨的类似明代 “东厂”、“西厂”或德国纳粹盖世太保的恐怖组织。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起,由于在反动军阀镇压下没有合法活动条件,长期在地下状态活动,只是在1924年至1927年间在国民党当局辖区内才有合法地位。1925年8月,主张联共的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被右派刺杀,据受伤被捕的刺客陈顺交待,下一步还要暗杀共产党,由周恩来、陈延年领导的两广区委就此感到有必要建立侦察保卫组织。当时周恩来安排在黄埔军校任职的陈赓等人掌握一些武装保卫力量,并开始在国民党内建立一些内线,就此建立了中共最早的情侦工作,不过组织还不健全。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前,虽然中共中央事先得到内线零星报告,却缺乏其核心层的决策情报,临机又缺乏紧急应变决心,上海、广州等地的党组织都遭到突然袭击,大批干部和群众骨干因未转移而遭捕杀。
1927年5月,从上海脱险的周恩来到达当时的中共中央所在地武汉,吸取前一段的教训,为保卫中央安全建立了“特务股”(后称特科),在各处建立内线,并组织了精干的武装保卫人员和秘密交通网。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共的专职情报机构建立倒要早于国民党。
同年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昌召开同共产党分裂的会议,此前中共特科便得知动向,在汉口安排了十几处秘密隐蔽地点。会后国民党派人搜捕时,陈独秀及中共中央所有成员都已不知去向。8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在汉口秘密召开著名的“八七会议”,国民党的警探也一无所知,随后特科又秘密租船将中央机关由武汉迁回上海,途中也未出意外。
1927年11月,周恩来从广东回沪后重组了中央特科。此时特科成员中有一些带有江湖流氓习气的人如顾顺章等,热衷于打打杀杀。周恩来针对这些不良倾向亲自为特科规定了“三大任务一不许”──“三大任务”是搞情报、惩处叛徒和执行各种特殊任务,“一不许”是不许在党内相互侦察。
周恩来提出的“一不许”原则,对保障中共后来正常的党内生活极为重要。苏联的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原为“契卡”,后简称“格别乌”,上世纪50年代改称“克格勃”)在列宁去世后便开始涉入联共(布)内部斗争,后来甚至发展成为领袖个人的监视工具,成为恐怖“清洗”的重要帮凶。后来毛泽东又一再强调党内不许搞侦察,这对防止重蹈苏共悲剧起到了重要作用。
蒋介石从建立特务机构起,就用于侦察党内异己,如李宗仁在回忆录中便说自己任副总统时的身边卫士都是蒋的侦探。只对蒋介石个人负责的军统中统捕人、杀人,又越过警察、法庭种种司法机构,连各级军政官员都不能过问,甚至这种官员本身还要受其监视。这种特务政治的泛滥,也是造成国民党政权四分五裂并丧失人心的重要原因。收买、色诱、暗杀等行为,都违反地下工作原则
近些年一些影视剧的编导凭想象编造情节,经常出现中共地下党组织暗杀敌方要人,以及用恋爱等手段发展关系等场景。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播出一部表现在敌营中潜伏的电视剧《敌营十八年》时,曾长期从事地下工作的文艺界前辈夏洐看过后便撰文叹息说,这些年轻编导不了解当年党的隐蔽斗争原则,利用女色、金钱收买和手枪暗杀等方式恰恰是中共地下工作所不允许的。
中共从事隐蔽战线斗争时,从来不许搞暗杀一类恐怖袭击。因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革命斗争的目标是推翻整个反动统治而不是消灭个人,暗杀敌方头目不仅不能达到斗争目标,反而会引起社会反感并影响斗争方向。中共中央特科虽消灭过少量叛徒,却只限于向敌出卖机密并马上会招致组织破坏的特例。相比之下,国民党从其前身同盟会开始就崇尚侠士刺客思想,并将暗杀作为重要手段之一。蒋介石在大陆便经常使用特务对公开的反对者搞暗杀,这种以国家政权采取的恐怖主义,也是遭到举国痛骂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共中央特科最早开展的除奸工作,主要是1928年4月政治局常委、组织局主任罗亦农在上海因叛徒出卖被捕遇害案。特科的内线关系很快查明,这是因担任中央秘书和接待的何家兴、贺芝华夫妇告了密。他们从德国、苏联学习回来后经常出入灯红酒绿场合,组织发给他们的每月几十元生活费无法满足其奢华需求,他们便利用接待之机偷记下上百名领导人住址,随后到租界巡捕房表示愿以5万美元和出国护照出售此名单,并先说出罗亦农的地址,待捕捉验证确实后再做下一步交易。中共中央负责人闻知此讯后紧急搬家,红队又以放鞭炮作掩护冲进这对叛徒住所,搜出名单后开枪将何家兴击毙,贺芝华头上也中枪负重伤,从而斩断了继续叛变的线索。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彭湃、军委负责人杨殷等五人在上海沪西区开会时被逮捕,周恩来因临时有事未到幸免。仅过了六天,彭湃等四人便在位于龙华的淞沪警备司令部内被杀害。中央特科通过内线查明,告密者是军委秘书白鑫。此人在海陆丰红军中当团长时便怕死弃职跑到上海,为追求荣华富贵而秘密自首充当了内奸。根据周恩来指示,同年11月11日夜,特科在法租界霞飞路(今淮海路)设伏,连开90余枪,击毙白鑫及特务保镖共五人,红队无一伤亡。 “霞飞路上的枪声”轰动上海,使叛徒特务一时丧胆而不敢随便活动,中央在沪安全也得到一定的保障。
红队在上海滩有了威名后,周恩来又专门强调:只能消灭危害党的叛徒和暗藏的特务内奸,对反动统治阶级头面人物包括公开的特务头子都不要打,否则会偏差政治斗争的正确方向并脱离群众。有一次“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得知有二三十个警探和“包打听”要在一品香饭店聚会,打算运去几皮箱炸药引爆。周恩来得知后马上制止,认为这会把饭店炸成废墟并伤及无辜,将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在此后的革命斗争中,共产党人除了打击敌军事目标,也从不对反动营垒头面人物采取暗杀,从而防止了恐怖主义倾向,并且与国民党特务那种“下三滥”手段划清了界限,这也是争取人心成功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金雅倩)
今年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70年前在一
今年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70年前在一
“阳光天使暖山乡”志愿行动是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
日晚上9时许,日军对重庆进行了大规模的“地毯式”反复轰炸
电话:023-
邮编:400000
官方微博:@中国红村
合作伙伴:
扫二维码 下载安卓版手机客户端
下次自动登录
使用其他合作网站账号登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李艳勤故意伤害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