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狗贼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字

盗墓笔记 读后感_磨铁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oooooo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第二部分故事情节
  (这里重复下哈!!)
  全书主要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蛇鬼沼城、迷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第八部大结局。我个人对这些“大桥段”的感觉和《吴邪的私家笔记》中所写的差不多,所以在这里就不重复了,看着那些配图实在纠结oooooo总之就是逐渐由灵异到探险再到“真情的流露”(指吴邪对小哥,胖子对云彩)。
  第三部分人物评价
  对于书中出现的主要人物,基本感想和三叔对本书的后记中提到的差不多,三叔也的确达到了他“塑造人物鲜明形象”的目的。不过以下所写,却是我的真心所想。
  男一号:吴邪
  吴邪作为全书的主人公,作为全文的线索,刚开始的时候并不厉害。吴邪的成长历程应该是:普通小青年——文艺小青年——2B小青年——牛X小青年。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吴邪很没用,真的是整个队伍的累赘,所以作者安排了“秦岭神树”让吴邪成长,但故事中没有情节说明什么事打通了吴邪的任督二脉,在后续的故事中遇到突发事件就感觉吴邪突然一下成长(虽然书中有解释),读起来还是有些不习惯。
  吴邪可以说是整本书中最正常的人,对三叔,对闷油瓶,对胖子,对潘子,感情也是最细腻的;无论从身手,身材,思想,行为来说,都是最正常的普通人,只是一个被卷进一个巨大谜团的无辜围观人员。当我看到被王八邱凌辱和不得不戴着三叔的人皮面具去救胖子和小哥是,我心里无比的震惊,但随即就是心酸,心痛和同情,真心为吴邪的天真所感动,为他的命运心痛。他成功之后,心里又是无比的欣慰。
  全书的结尾,天真义无反顾的跟着小哥到青铜门前,刚开始听书的时候还觉得他天真的有些傻,心中不禁有一丝嘲笑,不理解。因为小哥对他完全是冷淡的,吴邪是用热脸贴冷屁股。后来小哥虽然对他态度好了些,把一切都告诉了他,进入了青铜门之后,又开始为天真觉得惋惜。
  其实直到看完、听完,才真正理解天真和小哥之间的情谊,有点恍然大悟的意味(不是那种关系!!!我不腐!!)。三叔说吴邪是被牵着鼻子走的,我觉得,读者才是真正被牵着鼻子走的。
  男二号:张起灵
  张起灵没名字!!!张起灵没名字!!!张起灵没名字!!!
  好吧,张起灵叫什么我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三叔在书中写到张起灵只是一个张家族长的代号,有点伤心呢……所以下面还是叫他闷油瓶比较好。
  闷油瓶,外号即此(还有小哥),一个神佛般的男人(三叔后记里的原话)。刚出场的时候似乎是个很淡定的配角,才过了一章就一跃成为主角了。闷油瓶是我最爱的一个角色。刚开始听书的时候,就觉得小哥是内涵美,因为光看书听书还是不能很好的了解人物的外貌,当然除了胖子说过的一段话:
  “我们干脆把小哥包给一个富婆算了,就以小哥这个姿色我们还有的赚的oooooo”
  网上的图也说明其实小哥和吴邪都是很帅的~~~~(不是腐图!!)
  啊~~~花痴时间~~~~号下面进入正题
  三叔说,写小哥是最轻松的,他是“无所不能”,总是挡着一切,义无反顾的救天真,职业失踪人员,张家族长,重要的是,小哥似乎活了好几百岁~~!!却依旧还是二三十岁的样子。
  闷油瓶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精瘦但肌肉发达,左手中食指极长,剧烈运动的时候会有麒麟纹身的强大天真守护神,而且会多门外语:普通话、血尸语(就是那种咯咯声),洋文(随时会蹦出来),墙壁上的奇怪符号。
  我觉得天真有瓶子是三生有幸!!有天真的地方就一定有粽子,但一定会有小哥来化险为夷,他真的就是一个天神。总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消失,又莫名其妙的在一个地方出现。说实话,我在听书和看书的时候也发现,听到有闷油瓶的情节,心里总是安定的,人也放松了下来,听得时候也是很容易睡着,而且是高质量的无白日梦的好睡眠!!(咳,扯远了)
  小哥也总是会做出一些令人惊奇的事来,经典无疑是那个桥段:在西王母的那几集,小哥从血尸堆中跳出来然后蹬着垂直90°的墙壁走,我当时想象的场景中,闷油瓶是穿着帆布鞋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的,而不是登山靴。经典当然不能落下他两根极长的手指,这让我总会感觉像是某些外骨骼昆虫的触角,一是因为特别长,二是因为特别灵敏。
  总的来说,闷油瓶是个“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狠角色。虽然他面露冰霜,但我不相信他对吴邪没感情,绝对是兄弟情(不是基情!!),总会有的。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的淡定,对任何事物都是镇定的,即使是心里有波澜也不会让它表现出来,我不相信是因为麻木了,但似乎只能是这样理解
  “一个人,只有活了太久,自己不能死去,看着身边一个个人的老死,自己却无能为力。”
  关于闷油瓶的剧情,完全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即使他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有时也会来我们的世界游荡游荡、围观围观,总是留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oooooo青铜门,终极,南派三叔你就坑死我们吧!!
  对于闷油瓶,我总会有说不完的话,其他的还是自己遐想吧oooooo
  男三号:王胖子
  王胖子,全名不详,在铁三角中也是很牛的人物。在《七星鲁王宫》中半道加入天真小哥的队伍,是个单干的摸金校尉。由于他也姓王,我总是会把这个王胖子和《鬼吹灯》中的王凯旋王胖子混起来。他们在性格上也是有很多共同点,比如他们都大大咧咧口无遮拦,总是口出奇语,都支过青插过队,还有一点,他们都好色oooooo
  三叔说,胖子才是最正常的人,而我认为,就其体型而言,就不算正常!!
  王胖子也是天真落难时的支援主力(为啥天真命那么好,总是有人会来就他!!),总是有无穷的爆发力,招牌枚举法又总是让他显得小牛X。他总是能通过简单思维看到现象的本质,而不是像闷油瓶那样想到了又不说出来,也不想吴邪那样优柔寡断。Good!!是个敢想敢做的人,虽然作为男三号,戏份和台词似乎要比吴邪和小哥多得多。
  胖子的语言虽然有时有些粗俗,三句不离“我操”“他娘的”还有黄段子(这个书中没有出现),但这似乎是在铁三角落难时唯一能降压的扯皮,在故事的发展以及不能让主角挂掉等方面都是不可缺的,他也确实是个神人,虽然没有闷油瓶强,也能算正常人中的佼佼者。
  最后王胖子爱上了云彩,但是云彩死了,所以胖子完全崩溃了,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已经麻木了,因为这一段都是悲剧,所以当时没什么感觉。现在想起来,觉得再乐观的人,再坚强的人,心里,还总是会有一块软的地方。所以,对胖子,真是个让人又爱又讨厌的角色啊!
  男配一:吴三省
  吴三省,主人公吴邪的三叔,在书中一直是个老奸巨猾的角色,戏份不多,才出场没多久就失踪了,找到后没多久就生死不明了,所以三叔也算是一个和小哥一样的职业失踪人员ooooo最后发现吴三省是谢连环假扮的,又开始同情吴邪了。
  佩服吴三省的地方,还属他能够管理如此之多的盘口和手下,也是很辛苦的了,他是个绝对足够彪悍的老瓢把子,我个人觉得他比陈皮阿四强多了!!
  我呢,对吴三省没什么感觉,就这样吧。
  男配二:潘子
  潘子,书中就是这么叫的,只知道姓潘,不知道叫什么。
  对这个人我也是有很多话要说。
  潘子虽然作为配角,但也是从第一本开始出场一直活到第八本的,结局很惨oooooo(伤心中ooooo)
  书中提到,潘子曾经当过兵,打过越南战。有时候很不理解潘子,对吴三省忠心到了一个境界,身上大部分的上都是跟着吴三省下斗后才留下的;在吴三省生死不明盘口出问题的时候依旧忠实的跟着那个已经不存在的三爷oooooo潘子,应该是一个仅次于闷油瓶和胖子的牛人,枪法准,有耐力,对各种事件都有经验,很勇敢。
  潘子真正感动我的,除了他的身手和忠心,就还有他死的那个片段: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随后,我就听到一声拉枪栓的声音。“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一条只有三叔才栓得住的疯狗。”
  这一段,我是一边躲在被子里哭,一边听完的,潘子出现到死亡,只有10分钟,看书也许只有2分钟,而且大部分都是如鬼哭狼嚎般的唱歌,但是却十分震撼。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当之无愧的纯爷们!!他最后身体完全融化在石缝里,却还能如此的坚毅和决绝,实在令人佩服!!
  男配三:解雨臣
  解雨臣,艺名解语花,外号小花,老九门解家之后,角为花旦。
  小花在第7本才出现,标志性“粉红衬衫”,戏份不多,给人感觉——又是一个牛人,身手很好,喜欢玩手机发短信,除身材方面,就像一个爱说话的小哥,又是一个天真守护神oooooo
  按照现在的审美观,小时候长得像女孩子的男生,长大都是很帅的!!书中说,小花小时候长得很像女孩,又是唱花旦,吴邪称其为“从招贴画里走出来的漂亮小姑娘”,再一次花痴中oooooo
  心里呢,对小花还是同情,作为老九门的后人,同样也是受害者。如果小花这个人真的存在,我猜他有时肯定会想:要是自己不是老九门的后人,生活会不会是更好的平静?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小花是个应变能力很强的人,懂得怎么在自己不能接受的环境中生存,懂得坦然地面对自己不能改变的命运,懂得淡漠那些不必要的麻烦,懂得在做事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像一只小狐狸,太聪明了。小花给人的感觉像是有双重人格,又是是一个冷面杀手,有时又会跟吴邪俏皮的开玩笑;就像潘子一样,一面是忠实于吴三省的疯狗,一面又是大大咧咧和胖子扯皮的伙计
  在这里说一下,在《盗墓笔记》中,我觉得所有的人都是有两面的,只不过吴三省的两面真的是两个人,天真的第二面是迫不得已装出来的,胖子的第二面是受了重大打击的,就连闷油瓶也有第二面,这一面是作为奥斯卡影帝发挥出来的。
  总之小花应该知足了,他是书中结局比较好的人,没有天真那么纠结,没胖子那么凄惨,也没有闷油瓶那样悲凉未果,也不像吴三省一样不了了之,比潘子更是好了太多。三叔的这个坑挖的太深了,坑了多少无辜的人啊,就像无底鬼洞一样,卷进了太多无辜的人,还不甘心吗?
  男配四:王盟
  王盟,吴邪古董店小伙计一只,其他信息不详。
  王盟嘛,在9本书中纯属酱油瓶,台词少到和闷油瓶有的一拼,戏份极少,人物性格不详,工资只有600块但不离不弃地守着吴邪的铺子(这话怎么这么别扭oooooo)
  我对此人完全没有感觉,也不可能有人会有什么感觉,就这样吧。
  嗯哼,男人们说完了,到女人们了。
  (书中出现的女人极少,而且结局都不好,三叔是搞性别歧视是怎样的?!)
  女一号:阿宁
  阿宁,全名不详,裘德考公司职员一名。
  阿宁可以称得上是裘德考公司中的“拼命三郎”,十分敬业,演戏也是一流的(海底墓时)。我的想法和吴邪一样,不理解阿宁,仅作为一名员工,何必为老板如此卖命。
  阿宁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没有自我的女强人。虽说是女一号但戏份顶多充当一个配角,死的太早,而且死的很惨,唯一让我觉得有一点挽回的是,她是死在天真怀里的,是死在一个帅哥怀里的oooooo嘻嘻嘻嘻嘻oooooo我邪恶了。
  在《盗墓笔记》中,除了吴邪开始的时候很没用,其他人都是有本事的人,女人也不除外。阿宁也是练过的人,并且长期呆在野外(啃压缩饼干?!),只不过对于她的身手描写太少了,只有海底墓的一小段,之后就满身污泥晕倒了,可惜呀!
  女二号:陈文锦
  陈文锦,西沙考古队领队,吴三省前女友。
  陈文锦,从书的最开始,就是一个谜一样的作为线索的人,和小哥都是西沙考古队队员,一直到蛇沼鬼城才出现,没几章就也是生死不明了。陈文锦又是奇人一枚,和小哥一样不会变老,演技也极高,扮什么橡什么,是除小哥外知道整个谜团的秘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小哥失忆了),但才告诉了吴邪关于海底墓的一小部分经过,就oooooo再叹一次,可惜呀!!
  关于其他人物
  《盗墓笔记》中,人物关系复杂多样,基本每个人都有血缘关系这里就找几个代表人物来讲。
  霍秀秀
  老九门霍家之后,吴邪的青梅竹马,现任解语花女友(伪),又一奇女子,俏皮小女孩,专练霍家“软功夫”,疑似体操很好。
  裘德考
  老奸巨猾人物2号,是老九门不共戴天的仇人,外国巨奸传教士,现已风烛残年,啊不,已经挂了,讨厌这个人!!!
  老九门中,比如黑背老六、二月红都没有出现,其他角色根本没有出现,这里就不分析了。有一点要提,二月红是好男人:
  “这个世界,能让我牺牲性命来保护,只能是她一人。什么国家,什么民族,如果没有她,于我有何意义?”好男人!!
  关于番外
  在盗墓笔记完结后,三叔又推出了《藏海花》和《盗墓笔记少年篇沙海》。这2本书都在三叔主编的“超好看”上连载,我在网上看到的。
  在《藏海花》中由于讲的是小哥的过去,所以重点在小哥,并且在文中出现了许多张家族人,也解释了曾经出现的3个吴邪,一个是真吴邪,一个是齐羽,另一个就是张家族人张海客戴人皮面具假扮的天真。张海客比小哥大2岁,并且,似乎,小时候,是,保护,小哥的。
  整个故事还没有完结,一直以天真为主线,天真在这里面变得很精明,很谨慎,开始有点三叔的意味。小哥作为一个隐秘的主角,只在一幅很劣质的油画和张海客的故事里出现过,看起来还是有点伤心呢,小哥小时候似乎还没有张海客厉害,在张海客的眼里就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孩。(看这段的时候好惊悚)
  在《盗墓笔记少年篇沙海》中,主角不再是吴邪,变成一个,又是无辜被卷进来的高中生黎簇。吴邪在这里面完完全全变成了“老板”,更像是三叔的翻版,也成熟了很多,所以被梁湾花痴了oooooo但这似乎吴邪不再天真了
  “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用我的一生,不知该换谁天真?”
  王盟也从超级酱油瓶变成了潘子级别的跟班,受人敬重,也被梁湾花痴。其他主要人物未出现。
  这里我有必要感想一下。
  “人之初,性本善”。
  吴邪作为一个天真的小老板不好么?为什么要让他改变,为什么要让他成熟,为什么要让他不再天真。作为天真的时候是傻傻的,但是改变后,总有一天他是会后悔的。
  我自己经历过改变——单纯的,天真的,坚强的,不好么?现在我后悔了。
  三叔,我讨厌你。
  关于腐化的问题
  我不管三叔写的时候有没有腐的倾向,说起这个我就想骂人,我第一次见到腐的时候,嚎啕大哭了一场。现在,我有点被腐化,但是我仅能接受“瓶邪”,其他的不管2P3P4P5P6Poooooo一概不接受!!
  我喜欢这幅图只因为他是瓶邪,而且画的很好,但是仔细研究后,破绽很多,并且有些光影上的不对。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的瓶邪腐图,那会我疯狂地迷恋小哥,所以看到时候心都碎了,反映相当激烈——一边哭一遍笑,像个疯子一样,真的是这样,把我们体育老师都惊倒了。
  说道“腐”我是真的想骂人,分析一下,可不可能一本书里出了四个帅哥,不仅长得帅,而且身手好,身上肌肉发达,全部去追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天真?!!这是不可能的!!5个大男人,全部在搞基,这让少女们怎么活!!?所有的腐女真的应该全部移民美国,那里不管同性恋!!!5个大男人,一个去找个妞,生了孩子过过小日子做做小生意,不好么???
  呼ooooooooooo
  下面附几张黄山的cos,花痴中oooooo、
  Okay,以上就是我对《盗墓笔记》的所有感想,下面有一小段扯皮,觉得无聊的童鞋可以无视:
  期末考试来临,我希望我是张起灵,考历史看着试卷上的名字都是一起搓麻将的熟人;我希望我是小花,答题的时候严密的滴水不漏;我希望我是黑瞎子,自己有本事写出答案还一天乐呵呵的;我希望我是吴三省,直接把监考老师放倒抄答案。。。其实,我更希望我是吴邪,题目不会做,周围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来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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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
来源:http://gan. 作者: 时间: 11:38
《雾都孤儿》读后感共有范文两篇范文一: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日记http://www. 范文二: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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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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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08:33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_350字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做个快乐的孩子_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_400字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竖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挺得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在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的劝说下,长袜子皮皮决定和她们一起上学,就为了得到圣诞节假、复活节假和暑假。可是在学校,自由的皮皮,第一次被拘束。老师很生气,觉得皮皮的表现很差,但是皮皮自己却没有察觉。最后,她向老师道了歉,老师告诉她,等她在大一点的时候,可以再回到学校,她因此离开了学校。  还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镇上购物。她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镇上的每个孩子。然后又到了玩具店,每个孩子都在皮皮那里得到了自己喜欢的玩具。  怎么样,羡慕吗?那就做个快乐的孩子吧!《长袜子皮皮》读后感_2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共有三个主人公,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又勇敢又善良。  有一次,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你们说皮皮勇敢吗?  镇上有位卢森布鲁姆小姐,她非常有钱但很小气,她每个学期给孩子们发一次礼物,但却总提一些刁钻的问题让孩子们害怕。而善良的皮皮却把很多糖果和金钱都送给孩子们。  我还喜欢杜米和阿妮卡。杜米是我一样勇敢而又活泼的男孩子,他喜欢和皮一起去冒险。阿妮卡虽外表柔弱文静,但她也总是和皮皮与杜米一起去冒险。  看过这本书后,我做梦都想和皮皮他们一起去冒险。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_550字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长袜子皮皮_450字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长袜子皮皮》读后感_3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然后利用假期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坐着&蹦蹦跳跳&去航海,然后去做很多很多快乐的事情。  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你是皮皮,你会怎么做呢?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_300字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_250字
  寻找我们曾丢失的  &&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长袜子皮皮_450字
  这篇故事讲得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皮皮。她十分古怪,就先从样子说起吧!她的头发是红萝卜色的,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全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有个大大的嘴巴。更古怪的是皮皮那件纯蓝色加红色布条的衣服和她两条腿上穿的长袜子,一棕一黑,和一双比皮皮的脚还大一倍的一双黑皮鞋,而且她力气大的过人。  她还有两个朋友,一个男孩叫汤米,还有一个女孩叫安妮卡。  有一次,汤米和安妮卡听皮皮说她是一位找东西大王,觉得很好玩,马上也想做一个找东西大王。不过汤米说他希望找到的是金块而不是一只小松鸡。于是,三个找东西大王出发了,他们想在有人住的地方找因为皮皮说最好的东西在有人住的附近,但皮皮又说:&不过也有例外,因为一次,我在婆罗洲森林找到了一只可爱的木头腿,我把它送给了只有一条腿的老人家。&(皮皮说的这句话有点不可信,但是从这句话中我觉得皮皮是个善良的女孩。)老人家说:&这条木头腿是怎么也买不回来的!&所以我觉得她是个善良的女孩。  还有一次,有几位好心的人家安排了让她进儿童之家。所以警察来到她家对她说:&我们是来带你进儿童之家的!&皮皮却说我已经在儿童之家了。(皮皮说的话你也许听不懂,但是她认为果园里的这栋房子就是属于她的儿童之家。)所以我觉得皮皮是个爱自由自在的小女孩。因为她觉得无忧无虑才是最美好的!  所以,这篇故事诉说了:九岁女孩皮皮是个又善良又自由有很古怪的小女孩!只要快乐就好_读了《长袜子皮皮》有感_1100字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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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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