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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浏览本站时,多次出现此错误,请与管理员联系&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年) (草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 010-2 0 2 0 年)》精神,加快发 展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学前教育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 010) 41 号)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 模与内涵同步发展,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 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 3 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框架,推动城 乡同步发展,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 布局合理、 符合市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教 质量。 到 2 0 1 3 年,在园幼儿 15.2 万人(统计的 201 2 年在园幼儿数为 13. 63 万人,201 万人, 统计的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 3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公办 1 3378 人,民办 21 00 人,普惠制混合型 300 人,合计 15.2 万人),其中新增在园幼儿 4.5 万人(统计的 201 0 年在园幼儿数 10. 69 万人,计算 201 3 万人, 万人 统计的 万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86. 9%(统计的 201 3 年比 201 0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 4.5 万人 统计的 万人, 万人, 86.9%) 年 5 周岁适龄幼儿数为 6.72 万人, 在园幼儿数为 5. 84 万人, 计算的一年入园率为 86.9%) , 3.5%( 73、 6.65、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7 3.5%(统计的 201 3 年 3-5 周岁的适龄儿童分别为 6. 73、6.65、 万人, 4.11、4.82、 万人, 5%)。城 6.72 万人,在园幼儿数分别为 4.11、4.82、5.84 万人,计算三年入园率为 73. 5% 乡幼儿园数量明显增加,总数达到 5 2 4 所(现有幼儿园 264 所,新建公办园 1 7 1 所, 现有幼儿园 普惠制混合型 36 所,新建民办园 53 所)。公办园数有较大增长,总数达到 2 6 7 所(现 现 有公办园 96 所,新建公办园 1 7 1 所),新建 1 7 1 所,改建、扩建公办园 1 0 3 所,其 中城市新建 2 5 所( 年,徘直鹞 3、3、5 所;砀山县分别为 1、2、1 所;
萧县分别为 1、1、2 所;灵璧县分别为 2、1、O 所;泗县分别为 1、1、1 所;合计 25 所)、 改建 9 所( 年,徘直鹞 1、O、O 所;砀山县分别为 0、1,O 所;萧县分别 1为 1、1、1 所;灵璧县为 0 所;泗县分别为 2、1、1 所;合计 9 所)、扩建 2 所(
年,砀山县分别为 1、O、0 所;萧县分别为 0、O、1 所;合计 2 所);农村乡镇公办中心 园新建 7 7 所( 年,徘直鹞 7、8、6 所;砀山县分别为 8、1 2、1 1 所; 20112、 萧县分别为 4、8、6 所;灵璧县分别为 7、0、O 所;合计 77 所)、改建 1 3 所(11 年,徘直鹞 5、O、0 所;萧县分别为 2、0、0 所:灵璧县分别为 6、O、O 所;合计 1 20113 所)、扩建 2 3 所(
年,徘直鹞 2、0、O 所;萧县分别为 2、O、O 所; 。 (灵璧县分别为 5、、 所; O O 泗县分别为 5、、 所; 6 3 合计 23 所) 农村村级新建 6 9 所 、 年,徘直鹞 1、1、7 所;灵璧县分别为 O、25、20 所;泗县分别为 3、6、6 所;合 2011计 69 所)、改建 4 1 所( 年,±甬桥区分别为 9、2、5 所;萧县分别为 1、3、 2011 、 ( 所; 灵璧县分别为 O、 、 所; 2 O 泗县分别为 5、 、 所; 5 5 合计 41 所) 扩建 1 5 所
年,砀山县为 O 所:萧县分别为 2、6、3 所;灵璧县分别为 O、2、0 所;泗县分别为 0、O、 2 所;合计 1 5 所),学前教育覆盖面明显扩大。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 城乡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数量达到 3 6 所( 年,砀山县分别为 9、1 4、1 2 所; 20114、 2011 泗县分别为 O、O、1 所;合计 36 所)。 到 2 0 1 3 年,新增公办园教师数 2 9 4 6 人(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 2011全市城市、乡镇、 6、 83、395、 236、355、 别为 243、536、228 人,1 83、395、266 人,236、355、504 人,合计 2943 人),其中编 制内招考 1 9 9 8 人(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1 44、3 1 4、1 1 0 人, 2011全市城市、乡镇、 44、 4、 2011 26、 1、 84、253、
1、220 人,1 84、253、386 人,合计 1 998 人),编制内转岗 6 6 2 人(11 69、 62、 45、98、 52、 02、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69、1 62、58 人,45、98、30 人,52、1 02、46 人,合 全市城市、乡镇、 2011全市城市、乡镇、 30、60、 计 662 人),自聘 2 8 6 人(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30、60、60 人,1 2、36、 36、 1 6 人,O、O、72 人,合计 286 人)。 (二)具体目标 一一到 2 0 1 1 年,在园幼儿 12. 12 万人,(统计的 201 0 年在园幼儿数为 10. 69 万人,201 1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公办 1 3276 人,民办 1 000 人,合计 12. 12 万人),其 中新增在园幼儿 1.43 万人(统计的 201 0 年在园幼儿数 10. 69 万人,计算 201 1 年比 201 0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 1。43 万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83%(统计的 201 1 年 5 周岁 适龄幼儿数为 6. 67 万人,在园幼儿数为 5.54 万人,计算的一年入园率为 83%),学前三年 幼儿入园率达到 66. 6%(统计的 2011 年 3-5 周岁的适龄儿童分别为 6.63、6.6、6.67 万人, 在园幼儿数分别为 2. 88、4.04、5.54 万人,计算三年入园率为 62. 6%,尚有 3-4%的幼儿 在未审批的民办园入学,合计 66. 6%)。公办园数总数达到 1 3 4 所(现有公办园 96 所, 新建公办园 38 所),新建 3 8 所,改建、扩建公办园 4 9 所,其中城市新建 8 所( 2011 年, 徘 3 所;砀山县 1 所;萧县 1 所;灵璧县 2 所;泗县 1 所;合计 8 所)、改建 4 所(201 1 年,徘 1 所;萧县 1 所;泗县 2 所;合计 4 所)、扩建 l 所(201 1 年,砀山县 1 所); 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园新建 2 6 所(201 1 年,塥桥区 7 所;砀山县 8 所;萧县 4 所;灵璧县 7 所;合计 26 所)、改建 1 3 所(201 1 年,徘 5 所;萧县 2 所;灵璧县 6 所;合计 1 3 所)、扩建 1 4 所( 2011 年,徘 2 所;萧县 2 所;灵璧县 5 所;泗县 5 所;合计 1 4 所)。农村村级新建 4 所(201 1 年,徘 1 所;泗县为 3 所;合计 4 所)、改建 1 5 所 (201 1 年,徘 9 所;萧县为 1 所;泗县为 5 所;合计 1 5 所)、扩建 2 所(201 1 年, 萧县为 2 所) 城乡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数量达到 9 所 。 (201 1 年, 砀山县 9 所) 。 20 1 1 年,新增公办园教师数 1 0 0 7 人(201 1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243、536、 228 人,合计 1 007 人),其中编制内招考 5 6 8 人(201 1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 为 1 44、3 1 4、1 1 0 人,合计 568 人),编制内转岗 2 8 9 人(201 1 年,全市城市、 乡镇、村分别为 69、1 62、58 人,合计 289 人),自聘 1 5 0 人(2011 年,全市城市、乡 镇、村分别为 30、60、60 人,合计 1 50 人)。 一一到 2 0 1 2 年,在园幼儿 13. 69 万人,(统计的 201 1 年在园幼儿数为 12. 47 万人,201 2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公办 9867 人,民办 2300 人,合计 13. 69 万人),其中 新增在园幼儿 1.22 万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85%(统计的 201 2 年 5 周岁适龄幼儿 数为 6.7 万人,在园幼儿数为 5. 69 万人,计算的一年入园率为 85%),学前三年幼儿入园 率达到 69, 9%(统计的 201 2 年 3-5 周岁的适龄儿童分别为 6. 65、6.63、6.7 万人,在园 幼儿数分别为 3. 34、4.33、5.69 万人,计算三年入园率为 66. 9%,尚有 2-3%的幼儿在未 审批的民办园入学,合计 69. 9%)。公办园数达到 2 0 2 所(201 1 年公办园 1 34 所,新 建公办园 68 所),新建 6 8 所,改建、扩建公办园 2 9 所,其中城市新建 8 所(201 2 年, 徘 3 所;砀山县 2 所;萧县 1 所;灵璧县 1 所;泗县 1 所;合计 8 所)、改建 3 所(201 2 年,砀山县为 1 所;萧县为 1 所;泗县为 1 所;合计 3 所)、扩建 0 所;农村乡镇公办中 心园新建 2 8 所(201 2 年,徘 8 所;砀山县 1 2 所;萧县 8 所;合计 28 所)、改建 0 所、扩建 6 所(201 2 年,泗县 6 所)。农村村级新建 3 2 所(201 2 年,徘 1 所;灵 璧县 25 所;泗县 6 所;合计 32 所)、改建 1 2 所(201 2 年,徘 2 所;萧县 3 所;灵 璧县 2 所;泗县 5 所;合计 1 2 所)、扩建 8 所(201 2 年,萧县 6 所;灵璧县 2 所;合计 8 所)。城乡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数量达到 2 3 所(201 2 年,砀山县为 1 4 所;201 1 年 9 所,合计 23 所)。 2 0 1 2 年,新增公办园教师数 8 4 4 人(201 2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1 83、 395、266 人,合计 844 人),其中编制内招考 6 0 7 人(201 2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 别为 1 26、261、220 人,合计 607 人),编制内转岗 1 7 3 人(201 2 年,全市城市、乡 镇、村分别为 45、98、30 人,合计 1 73 入),自聘人(201 2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 别为 1 2、36、1 6 人,合计 64 人)。 一一到 2 0 1 3 年,在园幼儿 15.2 万人,(统计的 201 2 年在园幼儿数为 13. 63 万人, 201 3 年新增在园幼儿数:公办 1 3378 人,民办 2 1 00 人,普惠制混合型 300 人,合计 15.2 万人),其中新增在园幼儿 1. 57 万人,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86. 9%(统计的 201 3 年 5 周岁适龄幼儿数为 6. 72 万人, 在园幼儿数为 5.84 万人, 计算的一年入园率为 86.9%) ,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7 3.5%(统计的 201 3 年 3-5 周岁的适龄儿童分别为 6.73、6.65、 6.72 万人,在园幼儿数分别为 4. 11、4.82、5.84 万人,计算三年入园率为 73. 5%)。公 办园总数达到 2 6 7 所(201 2 公办园 202 所,新建公办园 65 所),新建 6 5 所,改建、 扩建公办园 2 5 所,其中城市新建 9 所(201 3 年,徘 5 所;砀山县 1 所;萧县 2 所; 泗县 1 所;合计 9 所)、改建 2 所(201 3 年,萧县 1 所;泗县 1 所;合计 2 所)、扩建 1 所(201 3 年,萧县 1 所);农村乡镇公力、中一心园新建 2 3 所(201 3 年,徘 6 所; 砀山县 1 1 所;萧县 6 所;合计 23 所)、改建 0 所、扩建 3 所(201 3 年,泗县 3 所)。 农村村级新建 3 3 所(201 3 年,徘 7 所;灵璧县 20 所;泗县 6 所;合计 33 所)、改 建 1 4 所(201 3 年,徘 5 所;萧县 4 所;泗县 5 所;合计 1 4 所)、扩建 5 所(201 3 年,萧县 3 所;泗县 2 所;合计 5 所)。城乡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数量达到 3 6 所(201 3 年,砀山县 1 2 所;泗县 1 所;201 2 年 23 所,合计 36 所)。 2 0 1 3 年,新增公办园教师数 1 0 9 5 人(201 3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236. 355. 504 人,合计 1 095 人),其中编制内招考 8 2 3 人(201 3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 分别为 184. 253. 386 人,合计 823 人),编制内转岗 2 0 0 人(201 3 年,全市城市、乡 镇、村分别为 52、102、 46 人,合计 200 人),自聘 7 2 人(2013 年,全市城市、乡镇、村分别为 O、0、72 人,合计 72 人)。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园所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照每 3 万常住人口建设 1 所不少于 9 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标准,今后三年,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农村按照每个乡镇至少办好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标准,今后三年新建、改建、扩建一 批乡镇公办中心园。同时在村级通过独立园、校中园、幼教点、学前班,多种形式发展村级 学前教育。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 优先改建成幼 儿园。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要创造更多 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县、乡、村学前教育管理网络,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园示 范辐射作用。 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政策。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照 5 0 0 0 常驻人口以上的小区 每区建一所不少于 6 个班规模的幼儿园,1 0 0 0 0 常驻人口以上的小区每区建一所不少于 9 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建设配套幼儿园。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交付使用。 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用地予以保障。 新建小区未 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 其小区建设规划不予审批。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 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 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由政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加强旧小区已有幼儿园的清查、回收、补建工作,市、县区政府成立由住建、发展 改革、规划、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督查小组,负责旧区清查、回收工作,2 0 1 1 年 1 2 月底前,完成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由当地政府 督促开发商完成补建任务,补建任务于 2 0 1 2 年 6 月底前完成,确保 2 0 1 2 年秋季开园。 暂未达到配套幼儿园常驻人口数, 或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小区, 开发商应向当地政 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 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用于幼儿 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通过鼓励支持城市街道、农村集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办园、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的发展,积极发展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对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 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办园成本制定普惠制混合型幼儿园收费 标准,收费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及其他专项资金补助;对普惠制混合型 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减免租金、土地支持、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给予积极支 持。 3、鼓励民办园发展。加强对新建民办园布点的规划,优化民办园布局。鼓励有资质、 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建设一批有资质、有信誉、符合教育 规律、 可持续发展的民办幼儿园。 分类扶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发展, 对办园规范、 质量合格、 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 对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 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 所得税; 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 保育 费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积极发 展普惠制混合型民办园,通过经费、土地、师资等相关政策的支持,重点扶持一部分民办园 举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稳定的普惠制混合型民办园。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园的收费 管理,依法完善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审核、备案、公示制度。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 办分园、合作办园等方式在民办园举办分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保障民办园合法权益。 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 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 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 同等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素质 1、配齐配足幼儿教师。市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照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 需要,合理确定生师比,在 2 0 1 1 年底前核定并下达各地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数额。按 照编制配备标准,采取定编定人、定编不定人等方式,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到 201 3 年各县 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定的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 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逐步 配齐配足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 建立正常的幼教师资补充机制, 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 教学的需要。 2、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公开招聘具备条件 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 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转岗从事学前 教育工作的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 以宿州市逸夫师范学校为基地建设 l 一 2 个全 市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加大全市三年制幼师学校建设力度, 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 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3、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 展需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 每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 7 0 0 名教师,五年内轮训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加强幼儿园园长和 骨干教师培训,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以示范性公办园、优秀民办园为龙头,在幼儿园 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4、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完善幼儿园教职 工工资保障办法、幼儿教师职务评审标准等政策。制定聘用教师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 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确保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 探索将农村幼儿园教师住房纳 入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的新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动力 实行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设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市、 县将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 年提高,到 2 0 1 3 年达到 2%以上。公办幼儿园实行金额拨款,保障公办园建设、工资和 正常运转。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不低于 5%。依据省制定 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保障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划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市级财 政每年设立 2 0 0 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支持普惠制混合型幼 儿园发展、奖励办园规范的民办园。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比照省级专项资金使用。鼓 励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园, 捐资办园执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 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四)加强常规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幼 儿园标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 监管。完善并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公布幼儿园信息。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 注册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 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办园行为。全面禁止使用幼儿教材,规范幼儿园办班内容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幼儿 园命名管理。城区小学严禁举办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学校严禁举 办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村级学前班作为农村学前教育过渡形式要规范办班行为,有条 件的要逐步取消学前班,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幼儿班。 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县区政府的综治、公安、教育、卫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力口大联合检查力度,定期 深入幼儿园检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各幼 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力口强内部 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 和群众承受能力, 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 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 园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收费, 对开展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园, 按照省级物价、 财政、 教育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收费, 由政府补助公用经费; 其他民办园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 标准,报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 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坚持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各县区政府要遵循“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 缔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 改期间, 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 及时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 整改后仍不能保障幼儿安全和达到基本保育教育要求的, 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 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 2、坚持科学保教。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 纲要(试行)》、《3-5 周岁儿童教育指南》以及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遵循幼儿 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 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读书、 教师指导用书的配备与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 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的指导。 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 加强对家长科学育儿的 教育,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明确政府职责,强化政府行为。各县区政府是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 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 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各 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2、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同志 任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 大政策、问题,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困难。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的规划、师资 编制、财政经费、房屋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 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3、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任务落实。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大力 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 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 社会公示。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 查,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 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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