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会得神经病神经病就可以随便杀人?

经初步调查,走失病人王某(男,39岁,海南省人)曾于日在增城新塘涉嫌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被增城警方抓捕后发现其患病,遂送该院治疗。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活、工作等各方面压力增大,给人们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致使精神疾病患者逐年增多。昨日(20日)上午10时许,一名患有精神病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嫌疑人,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广州市脑科医院内失踪。截至昨晚南都记者发稿时为止,失踪的嫌疑人仍未被找到。对此,有不少附近的市民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并质疑广州市脑科医院对病患管理存在漏洞。
  周边学校家长收到警告短信
  昨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的不少家长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学校刚刚接到花地派出所来电,上午约11时30分脑科医院逃出一名有精神病的杀人犯(穿黑衣服、拖鞋),怕伤害学生。学校已加强安保工作。请家长务必准时接送孩子,路上提高警惕,注意可疑人物,以保证孩子的安全。&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让不少家长十分担心。&一个杀人犯脱逃?那孩子的安全怎么办?&该小学一学生的母亲说。
  广州市脑科医院半径半公里范围内,至少有3家小学1家幼儿园,分别是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荔湾区康迪学校、桃李小学和欢欢托儿所。不过昨日发出预警短信的,只有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一家。据南都记者了解,该所小学正好有一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正是这名民警将所了解的情况告知了学校,学校于是决定向家长发出预警信息。
  有学生家长将预警短信发上论坛、朋友圈,引起广泛关注,一开始大家仍对其可信度存在疑问。昨晚6时许,广州警方发布正式消息,核实的确是有一名涉嫌故意伤人致死的患精神病嫌疑人逃脱。&消息核实了我们更加担心,明天我都考虑是否送孩子上学。&有妈妈在网上留言道。
  医院诊断其有严重精神障碍
  昨晚7时许,南都记者来到位于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的广州市脑科医院,据南都记者了解,失踪的嫌疑人之前住在住院楼明爱楼的10楼病区,该病区是情感障碍科。
  乘电梯上到10楼病区看到,病患无法自由出入。病房只有唯一出入口,有一道电子锁控制的铁门,平日只有医生护工通过IC卡才能开门,即便是家属探视,也需要在门口按铃通知,由护工过来开门方能进入。
  据广州市脑科医院通稿,嫌疑人王某于日经广州市增城市公安局送入广州市脑科医院,经门诊医生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伴有冲动伤人行为的危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第2款第2项的&非自愿住院情形&,由广州市脑科医院按&非自愿住院&流程收治,并由民警签署&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和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后,经三级医师确诊王某偏急性精神分裂症,还有,广州市脑科医院治疗后王某病情有改善,在住院期间未发生攻击伤害行为,能与其他病人建立较好关系。昨日上午9时45分许,在对王某进行经颅多普勒检查时,王某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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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头裸体舞剑 被证实为精神病
昨日,导报报道了厦禾路二市站旁出现了一个手持钢制长剑挥舞的裸男。导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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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堅定支持廢除死刑,這個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國家都是禁槍和廢死的國家,治安最差那幾個,都是支持死刑的國家,想想這中間有甚麼因果關係?「因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殺人」的觀點,其實共存於支持死刑、和任何一個殺人犯的心裡。
附帶一提,很多人認為台灣死刑執行的太少,所以才造成亂象。其實全世界將近250個政治實體裡面,台灣的死刑執行數量是全球第12名,若考慮到人口比例,台灣應該可以有前五名。
台灣治安一直都不好耶我覺得.....
反過來想是不是因為治安好才反對死刑...?
我退一萬步假設你的觀點是對的 (但其實太多吐槽點) ,那為什麼沒有死刑沒有造成治安的惡化,那些死刑最多的國家為什麼又沒有辦法改善治安呢?死刑根本和治安沒甚麼太大的關係,死刑的目的是報復,是社會與個人對單一或共同的犯罪對像的報復。這種報復心理永遠都是社會的傷口而已。
: 這個我同意啊,對改善現象沒幫助,但是有什麼傷害嗎?
死刑就是 cost down . 剛好適合鬼島人人愛 cost down 的心態~~~~
其他都是假的
罪人需要伏法,但逃的過的就是賺到,因為法律不能滿足人民期待的公平正義,所以死刑比較務實 [我主張廢死,只是分析問題]
: 的確,很多人認為死刑就是『能報復潮爽的啦』+『養這些重刑犯好貴貴』= 宇宙無敵神結論不支持的人一定都有問題
「因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殺人」這觀點同時在於戰爭與卡爾尼底斯之版,這個觀點沒有不好吧?而死刑的目的一直是為了社會,需與社會永久隔離而下的判決,如此而已。
人人都有槍,列國皆有核子彈,處於恐怖平衡,才會有世紀和平
: 我覺得不像是cost down ,畢竟現在死刑判決所要付出的成本是很高的(證據確實及來來往往的訴訟等),而且台灣缺罰永久隔離的手段(可以假釋的無期徒刑?),死刑是目前最能確保罪犯能與社會隔離的做法
如果有像奇幻文學的設定,有流放到太空或是異次元的方法,我才會認可廢除死刑的理念。
另外是因為犯罪率低所以廢除死刑,還是廢除死刑犯罪率低又是另外的討論了....
欸,我不支持死刑的原因就只有不想被政治利用而已,其他的道理我懂,只是情感上不太能接受
大環境的運作是供需的循環,真的要廢死的話,應該要消滅的是"需要用死刑處理的對象產生",而不是問題解決手段的死刑本身,今天當處置對象有"殺幾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的想法並且具體執行時,很明顯表示對方根本不具備與其他個體平等互動的能力。我實在是無法理解硬要把這樣的個體丟進其他群體中的目的。廢棄一個做法應該是因為不再需要而去廢棄,如果環境仍有此需求但沒有解決方案的話,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廢棄。
現階段要廢死的話我會要求開放擁有槍枝,因為這是我能想得到對抗不正當干涉的抑制方式。
想到這個影片
就拿宗教的角度來說吧,既有天堂也有地獄,天堂是祥和之地當然不需要用到什麼刑具,但是地獄就是什麼酷刑都有,難道你要說地獄是在報復誰所以不該存在嗎?若用天堂的管理方式拿去地獄用在那些妖魔鬼怪上難道地獄就會變天堂嗎?
再換個方式說吧,毫無疑問的大家都知道上帝是慈愛的,菩薩佛陀是慈悲的,所有神都是勸善愛世人的,但是偏偏上帝會驅魔、菩薩也會驅魔、所有神明都會驅魔,為什麼?難道這些神明驅魔就都是報復是仇恨的心態嗎??治安與死刑當然沒有絕對關聯,但問題是當一個國家文明度不夠,心性扭曲殘暴無良的人民太多了,就需要用極端的手法鏟除,這就跟驅魔的道理一樣,一個已經喪盡天良殘酷無情的人已經沒有資格用文明的方式對待了。
相對有能力執行死刑而儘量不違背正義的國家反而是最不需要死刑的。
教育需要適性,法治也需要適性,不是殺人就該死罪,也要看其動機,像這種罪證確鑿的案例,只因爲自己哪裡不爽就殺人洩憤已經泯滅良性如魔鬼了,留在世界上根本就是製造下一個人受害的機會,那麼斬草除根就是必要的。
: 我想你需要去研究一下你口中的驅魔定義還有跟基督教、佛教甚至道教真正的「驅魔」的定義。地藏王最有名的發願是「地獄不空,誓不成佛」,難道他的願望就是把地獄的靈魂全部消滅嗎?另外支持死刑的人都必須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人殺人是被禁止的,政府卻可以透過法律殺人?如果說只要合法就可以判人死刑,那跟希特勒的納粹政府有什麼不同?」
希特勒獲得獨裁的過程是透過法律、由人民自己選舉出來的,希望各位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多想一想。
我只想知道當受害人是發生在自己最摯愛的親人身上時,是否還能用理性的態度去說兇手不該判死這種論調
樓上在說洪慈庸嗎
: 小丑最愛用這招挑戰蝙蝠俠,巴不得蝙蝠俠把他打死
: 我也想知道,社會容不容許家屬原諒加害者的權利?
而且這種說法就是把死刑的正當性加在特定族群身上,那這些「特定族群」的正當性又是從何而來?我們有什麼必要承認這些「特定族群」的正當性?
: 你的問題我覺得蠻值得去省思的,但是如果要討論這個議題的話,這個議題我認為也可以同時套用在坐牢上,監禁一個人,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犯法的,那麼難道因為合法,政府就有權力限制一個人的人身自由?這樣的話應該廢除坐牢嗎?如此套用下來,沒有死刑、沒有坐牢的社會,我很懷疑能否持續運作維持和平?
如果要說是因為坐牢可以讓犯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而死刑沒有,就應該廢除死刑,我覺得沒辦法構成足以說服人的理由,死刑的存在是因為需要一個刑罰來判決需要跟社會永久隔離的犯人,避免繼續危害社會,如果世界上沒有發明出一個可以真正讓犯人永久隔離的方式,那麼永遠都會有人支持死刑。
廢死喔?台灣講這種東西還太早啦,太早弄只是製造麻煩跟混亂
: 你這個打臉太精準了......
: 那種死的不是我家的就沒差的心態才是小丑,起碼我懂的將心比心,而不是道貌岸然的說應該給這些蓄意殺人的人活著的權利(那被殺的人生存權在哪裡!)
支持死刑的常常都是這些三板斧、老招式1.你不是受害者家人,你沒資格出來講2.支持廢死就是支持犯罪3.社會風俗不同,台灣無法討論廢死
: 被害者家屬原不原諒只有被害者家屬有權做主,沒有任何人有資格要求或期望被害者家屬是否該原諒,而我相信十個人裡可能只有一個願意原諒甚至可能沒有人願意原諒。
用沒死刑去反推ㄧ個國家的治安是本末倒置的,廢死不是只有廢死這麼簡單,那是要整個社會政府都配合的上才能弄的。
等到台灣水準夠了談這個,阻力也不會像這樣。
如果有哪個受害者家屬是出來支持廢死的,那很肯定的是原諒了,但有嗎??我不知道,至少比例上很少吧,也就是絕大多數都是希望看到法律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交待,那麼就可以知道死刑在台灣可不可以廢。
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孩子,或是有沒有心愛的毛孩子,如果這個被虐殺的對象是自己的最愛,不會悲憤、痛心嗎,那麼廢死的想法還會一樣嗎!
痛心不可以是殺人的理由
每次討論到這個議題時, 總是能看到廢死派用一種很不屑的語氣在評斷死刑派的意見, 比方說上面的richliu, eagle90等人先驗價值的不同並沒有高低之分, 或許廢死是個很崇高的理想, 但是在你們的口中只變成一個批評別人的理由刑罰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刑事政策的決定是不是會受到社會風氣影響? 我們雖然不可能禁絕犯罪, 那是不是有可能可以阻止一些所有人都無法接受的犯罪?
那麼殺人魔不高興就殺人,他們給了受害人機會了嗎?
這次的案件還沒看到犯人的自白, 但是上次在遊樂場裡殺童的兇手明確的講, 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 他只想進牢裡吃一輩子白飯, 那廢死派有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機制去阻卻這種人犯案?
你覺得廢死需要社會跟政府配合,那就該努力往對的方向走,努力讓政府修法、不要隨便假釋,讓司法單位值得信賴讓人民改變想法而不是一句【現在沒有廢死條件啦】,然後繼續讓政府殺人
不要活在象牙塔裡看世界, 走出來看看現實長怎樣吧
: 你這段話反過來也可以說支持死刑的一派XD
這次的案件已經看到犯人的自白,雖然是沒有公信力的媒體報導的, 這次兇手明確的講, 他想被判死刑才犯案, 他只想讓別人來幫他結束生命, 那支持死刑派有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機制去阻卻這種人犯案?
無限迴圈XD
shrug, 無所謂, 你可以繼續, 因為你的這種態度恰恰只會將原本不和你站在一起的人推向另一方
: +1 而且至少阻絕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也是安定人心的方式,更是慰藉了受害者和其家屬的心靈。
: 每次討論到這個議題時, 總是能看到支持死刑派用一種很不屑的語氣在評斷廢死派的意見, 比方說,恩,我就不舉例了大家都看得到價值觀的不同並沒有高低之分, 或許支持死刑是個很主流的想法, 但是在你們的口中只變成一個批評別人的理由死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死刑的存在是不是會受到社會風氣影響? 政府或是司法檢調單位的可信度很低, 那是不是有可能可以阻止一些冤獄或是不必要的國賠發生?
我支持廢死,我支持司法單位改革,我支持罪證確鑿之下不該隨意假釋
要出門了, 回來有空再聊
: 我必需很冷血的說,憑我能想到的方式,要讓這種想死又怕痛,所以讓別人沒得活的人不會想去做這種事(別說教育或什麼社會救濟,當他們開始實行時,已經表示這些資源在該個體主觀認知上已經沒有效果)的方法,只有讓他們死得比自殺還要痛苦。但這並不是一個健康的文明及物種該去走的路。
或者真的該考慮讓成年人在認同其自由意志且經過輔導無效後,開放申請安樂死?(這樣搞一定有一堆宗教團體會崩潰)
把他們從社會中隔離就好啦,他們想死就不要讓他們死,以台灣現在矯正制度的黑暗來說,坐牢一輩子比瞬間的死亡更痛苦如果你讓他們死得比自殺還要痛苦,下一個他還是會犯案
冤獄案跟司法漏洞有關,犯其他刑案沒判死的也是有冤案,所以該改革的是司法體系的漏洞,而不是死刑廢除,尤其是這種罪證確鑿的案例,已經不需要釐清冤屈的就該伏法以儆效尤。
: 只好讓囚犯去推輪軸發電了......(不合經濟效益 XD)
為什麼說【如果你讓他們死得比自殺還要痛苦,下一個他還是會犯案】因為痛苦都是一時的,更何況你相信殺人犯,會感受到另一個殺人犯被處決的痛苦而克制自己的行為?死刑只有讓大家爽而已,我看到殺人犯被虐我也爽阿,(電影裡面)但是這不是有效解決問題的方式,我希望我身處的社會可以更進步,而不是原地踏步
: 現在會有人出來說你們錯了,就是因爲你們跳過那些直接說要廢死呀,而且你怎麼知道反廢死的人沒有要努力要讓社會跟政府往對的地方走?
大家看到刑事案件或是社會案件都很群情憤慨,但過兩天大家就都忘了等下一個案件發生,大家又出來群情憤慨永遠沒有改變
直接廢死是不會讓社會更好的。
: 我真的不知道捏 所以他們希望政府往哪邊走啊?
我沒有要直接廢死阿要有配套 要改革司法 改革矯正制度 要教育民眾社會福利機構要多關心社會邊緣人士如果覺得誰可能會犯案 要盡量追蹤或是關心他
真正在法律實務界打滾的人大多支持廢死,所以要說這些人都想要直接廢死的話,那真的把法律人看扁了。
那你爲什麼在這邊跟人家吵XD
沒有吵阿XD 不是好好討論嗎?彼此交流意見
支持死刑的人可以看看去年執行死刑的囚犯,有幾個是在中國犯案、在中國判刑,送回呆灣等待執刑/翻案,然後就這麼忽然被槍斃的。我去年看到這例子之後,目前中立偏廢死謝謝。這樣就說在吵架也太歡樂w我只是來說故事而已w
如果你們知道這些東西都應該要在廢死之前完成的話,那就該懂現在吵這個沒有意義。
我只覺得把什麼問題都推給死刑是一個簡單過了頭的做法。如果不覺得我先前提到的問題不重要的話,那就是這樣了。
: 建議你不要把你看到的一部份人認為他們是"大部分",除非你有明確數據證明。另外關於你說的案例,難道你的意思是說這一切都是因為有死刑的錯嗎?你所舉的案例難道不是其他"人為因素"的嗎?這樣跟拿刀殺人所以禁止賣刀有甚麼兩樣?
: 死刑是不可逆的,但社會制度可以慢慢改革,很多東西需要改,何必急著這時候殺掉犯人?有什麼好處?沒人在吵【馬上給我廢死】阿,反而喊【馬上給我死刑】的比較多
: 因為我也覺得那兩個例子說明了制度本身也不足以支持死刑的存在。如果覺得死刑是必要的,那為什麼沒有多關心一點那些冤獄跟那些不合理的條文或規定,而是對著廢死的人說:「你們的方法不適用」? 所以我才說這樣只是把所有問題推給死刑解決而已。
台灣治安一直都不好耶我覺得.....+++
簡單的說就是,我們還在叢林裡囉
殺不殺對我來說無所謂耶,如果說對廢死的人來說人命那麼寶貴,那想要馬上就救幾條人命的管道很多,爲什麼非要是那幾個人?
而且有人又犯ㄧ樣的毛病了,有人說不支持廢死的人就不關心那些了嗎?XD
別老是自以為自己比反對你的人高級
: 蝙蝠俠幾乎不殺人縱使是罪犯,因為他知道他只要大開殺戒就和小丑一樣都是瘋子,小丑知道蝙蝠俠的底線就不斷挑戰,希望拉蝙蝠俠下水來證明他們倆其實本質無異XD
: 洪仲邱的姐姐是支持廢死的。不過我提供另一個例子,我姐姐的前男友是個鎖匠,你們都有家裡鑰匙忘了帶的經驗吧,打電話叫鎖匠來開門,鎖匠也不會先驗證你是否為屋主吧。有次他就是接到案子去幫一個男子開門,後來這男子躲在(前女友家)屋內殺了回家的前女友。我忘了殺人犯後來怎麼判,但受害家屬覺得鎖匠是共犯,不斷提上訴要法官判他刑責,還去他家附近宣傳他是殺人犯。受害者家屬大多不能理性思考,只想報復一切。
像我這種個性的人,今天還沒殺人強姦,真的是因為運氣好,有份不錯的工作、不錯的家庭。如果我是處於一無所有、不怕失去的狀態,那我可能就犯罪了。這也是廢死方想強調的,應該改變的是社會,讓每個人都能認同自我價值之類的,這樣社會就能祥和、治安自然改善,無需死刑恫嚇。但是...在前進到那個美好世界之前,現在還不到可以廢死的階段吧?不是有死刑就能降低犯罪率、也不是廢死刑社會就能祥和。
首先這案子和死刑沒什麼直接的關係,因為即便是這次的個案,也有蠻高的機率不會判死刑。
: 那可以預期之後法官又要被罵死了
一個國家治安好不好和廢不廢死的關係在我看來就和重大罪犯有沒有在看血腥電影差不多吧我想,總不會一個殺人犯在殺人前的思考是『幹我要殺人,但我一定會落網被抓,我先來查看看法律這樣會不會判死刑,很好不會,那走吧』
治安好不好應該和經濟、戰爭、和政府執行力有關,隨便找份工作都能養家活口自然不然去偷去搶(毒品和賭錢之類當然例外)如果戰爭中或者警察執行力低的話自然容易有慣犯
這種犯罪之前還查察資料的大概千分之一
我認為支持死刑的重點從來不是殺人的正確性,而是刑罰的最高上限,刑罰的應該是用來維護社會秩序的手段,因為刑罰的阻嚇力才能讓我晚上安心睡覺,不用每天擔心被入室行劫
而且用道德標準來看法律是很奇怪的事情,大部份的法律不就是因為犯人不在道德標準之中嗎?
其實死刑就是眼不見為淨的做法啦,大家都不檢討發生的原因一昧推給死刑最簡單了,阿歹徒都說是自己不敢自殺所以殺女童了(記者愛亂問人家隨便給你講),要是沒死刑搞不好人家就沒這個動機殺女童捏,因為沒辦法靠這個自殺囉,怎麼這些憤怒的民眾這時候又自己打嘴了
其實我的重點是--在廢不廢死之前要不要先討論特赦?我是不清楚特赦是不是全都放出來啦
從頭到尾這件事情根本跟死刑零相關到底那堆死刑支持者在高潮三小,現在死刑又還沒被禁,每次無關的事情經由媒體炒作硬扯在一起就讓人ㄧ肚子火
真的,這件事真的跟死刑無關,搞不好談如何改善經濟提高就業率比較有關
廢死聯盟不就在主張這點.....結果一堆人聽到廢死就高潮了啊。
前面有人很擔心死刑犯的生命安全,其實台灣也有很多無期徒刑的呀
對不起,我真的只是好奇這位前任檢察官的個人資料....
我其實很討厭這樣支持或反對的二元立場,我今天真正在意的是大眾是用甚麼心態扣下死刑的板機的?殺人的新聞社會版天天有,但往往是某些形式的犯罪才會激起社會的關注。今天被害者是無辜的國小女童,如果今天遇刺得是不事生產的家裡蹲肥宅、或是路邊惹人嫌的遊民、有過前科但從良的黑道,我們的社會還會如此憤慨地去聲討一個罪犯嗎?
我記得鄭捷事件被報導最多的就是遇害的台大高材生,其他人的故事相對就少很多,表面上一命換一命是大家理所當然的正義,但實際上生命的貴賤還是有認知上的差異。更別提對於那些真正迫害許多人命的財團、官僚是如何被漠視。
坦白說如果我的親人遇害我也會想要對方死,而且越痛苦越好,但這是個人層面的報復,在這樣的立場下我沒辦法堅定的說我支持廢死。然而今天社會大眾的死刑正義看起來只是用應抱理論包裝,實際上是為了抹滅特定的邪惡對象(然後媒體再加強這個對象的塑造),我認為這樣處死他人的出發點明顯是有問題的。
我覺得死刑的存廢根本只是表面的結果,死亡造成的意義與嚇阻效果會因為文化與社會背景而有所輕重,真正應該檢討的是司法制度、刑罰本身的效果與背後義含,以及最重要的,群眾是抱著甚麼樣的心態施予制裁(是一廂情願的正義還是深度檢討分析問題後,所做出的最終裁示),我認社會的集體意識才是真正會造成深遠影響的關鍵。
: 不太懂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從已實行廢死的國家看他們整體獄政制度是很完整的,他們犯人的再犯率是很低的,可台灣的獄政是很爛的,從日前的高雄監獄事件就可以知道,廢死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先完成獄政改革,再談廢死,不然就跟台電先漲電價一樣,漲了根本就不改革。
: 我覺得你說的沒錯,就像你說的應該多關心那些造成冤獄的規定,甚或是關心這個國家的審判過程是否正確,進而改變法律,是不是有人正在關心並嘗試改變這些,我相信是有的,只是我們並不清楚。你認為大家對著廢死的人說:「你的方法不適用」並不代表大家都把問題推給死刑解決,而是代表提出的方法得不到認同,得不到認同又認為大家應該照著你的方式走,你覺得有可能嗎?
相信很多人也看過一些民間調查,如果有可以確保永久隔離死刑犯的方式,有五成以上的人願意轉為支持廢死(應該是五成以上沒錯,不太確定),也許這些方法、配套措施或法案還在推動中,如果真的實現,我也絕對支持廢除死刑。但是沒有看到得到確保的有效方案出現,我就繼續支持死刑。
: 把自己比喻成蝙蝠俠,貶低與自己理念不同的人,這種莫名其妙的自我優越心態跟天龍人還真是沒兩樣,這只會讓更多人反感廢死支持者只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象牙塔王罷了。
想當蝙蝠俠還要有真的能力保護社會維持世界和平,而不是出張嘴
: 你還真相信歹徒是真的是希望靠第三方的力量讓自己死嗎?這種魯蛇連自殺都沒勇氣,只敢靠殺比自己弱小的人洩憤後再說他希望被判死,要真的拖上刑場恐怕是嚇得腿軟屁滾尿流求饒吧。而且在台灣審判期間只要表現有悔意很大的機率是不會判死的,誰知道歹徒真正內心打的算盤是什麼?
而且你也不能保證廢死後,湯姆熊割喉男那種抱著「殺ㄧ兩人又不會判死,只想進去吃牢飯」的心態的人不會更多。
犯罪動機的確跟死刑無關,我認同社會制度和經濟改善才是遏止犯罪的終極方法,但是這種崇高的理想目前在台灣就是做不到,改善制度和提升弱勢族群的照顧都需要投入大量經費和人力以及完善的規劃,這些不是嘴巴說說就能改變的,光是台灣政客整天為自己的利益互扯後腿就別指望了。
而在這些改變之前談廢死就是在嘴砲唱高調,不會走就想飛的結果會變成什麼樣可以想見。我覺得死刑不廢還是有它的作用在,總比確定殺人絕對不會死的法律在那邊當保護罩,讓ㄧ些想逃避現實的人不但有了另一條謀生的管道,而且想殺害別人時就更沒在怕了。。
: 我不是都說記者亂問歹徒隨便回的,記者這種低智的把所有事情混在一起根本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只是讓場面變更混亂而已
該死的就死,不要浪費大家的稅養這些人渣,還有假釋的是怎麼回事,累犯還能假釋是想證明什麼,都只是增加社會亂象、受害人罷了
:不論是否判處死刑,都對預防其他隨機殺傷事件沒有太多幫助。要預防隨機殺傷的悲劇,應該投注更多心力改變社會結構、投注更多資源拉住遊走犯罪邊緣的人,全民一起面對、改善社會病理問題。這才是有效的解方。
到底哪句話讓你們覺得貶低別人XD大家好好的討論死刑議題,就開始人身攻擊XD(或是人身批評)從討論事情變成攻擊反方的心態阿、優越感阿、住在象牙塔什麼的對事不對人很難嗎XD 討論議題的基本倫理要有阿
或是說反方【語氣】不屑阿、【態度】不佳阿我不知道討論議題還要考慮【語氣】能不能讓對方接受捏我又不認識你,我怎麼知道你接受度多低、會不會受傷是不是之後又要講反方沒禮貌阿XD
把議題比喻蝙蝠俠與小丑關係,請問閣下小丑是指誰?
如果把人家比喻是小丑不叫貶低,那我是很樂意說支持廢死的是小丑喲。
小丑就是漫畫蝙蝠俠裡面的腳色,他想讓蝙蝠俠殺人來汙染蝙蝠俠只要蝙蝠俠忍不住殺了他,蝙蝠俠就跟他一樣是犯人
小丑不一定要是誰,他只是一個概念
像這種已經屬魔鬼的非人哉不該判死嗎??誰要說這種的還能教化,不該判死,麻煩請自己去給他割兩刀,謝謝。
阿苗說:「社會大眾不關心怪物是怎麼養成的? 只關心怪物是不是被殺掉了」。問題是在這個時機點,眾人只想知道「怪物還會不會被放出來?」
死刑跟治安差沒有正相關治安好跟廢死也沒正相關都是一廂情願扯在一起
廢死只是很單純不希望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需要扯甚麼治安會變好,社會會改善,小孩會頭好壯壯考一百分不好意思,這些雞巴玩意就省省吧
不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後人魔就送你家眷養。
: 恐嚇或暴力無法根絕問題,仇恨迴圈也是
老實說在這個需要位小妹妹默哀的時刻,大眾情緒還在悲憤需要被安撫的時刻,出來談推動廢死的理想,不過是知識分子的傲慢,阿苗如果要當公眾人物政治EQ還不足阿
: 這個觀點很奇怪給犯人供吃供關本來就是有牢監刑罰的教化成本亦是我們義務繳稅後的固有支出如果不想執行這個義務,你是否該捨棄甚麼權利呢
為何不能用很理性的觀點來思考這個問題我個人也支持死刑,但我不會用這種"人魔送你家"來威脅支持廢死的人
: 但稅是全民在繳,所以是不是應該要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方式來做這項決策
不如說這種暴力威脅的方式本質跟人魔是沒甚麼兩樣的也難怪這社會治安這麼不好了,大家無形間都在傷害人當然廢了死治安也不會變好
: 我非常支持公投,可是我沒甚麼餘力去辦,可以靠你嗎?
並非所有人都願意繳的稅去養這些人渣
我知道你不願意繳,我也不願意繳稅養爛官員但是現在我們都不得不繳
: 我也沒有這個能力,所以我只能站在受害人的這方ㄧ起同仇敵慨
所以現在有點像當年基爾福四人案的社會情緒這樣子的社會是很恐怖的
先不論當年的基爾福四人案是冤罪可是社會的情緒左右個人的生死,跟第三國家民間私刑其實沒甚麼兩樣比起一起私刑,是否更多人一起思考問題的本質會更好一點?增加教育,社會關懷,社會救助都是必須的,但是都沒人討論呢
跟蔡正元委員 ㄧ起同仇敵慨
要廢死,好啊,支持的簽一簽死刑犯關他家,出事了連座一起賠;現在人口密度這麼高,保護犯罪來危害正常人幹嘛,那麼注重人權可以自己去中國印度搞人權運動
: 跟幕末的殺手喊「天誅」有點類似...
犯人在監獄要工作賺錢的??
又不是所有犯人都有工作,賺的也只有四分之一會賠受害者,他還可以拿一半
「這個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國家都是禁槍和廢死的國家,治安最差那幾個,都是支持死刑的國家,想想這中間有甚麼因果關係?」抱歉我想到這張圖
: 他沒一句談廢死阿XDD
蔡正元粉絲團還有人說【柯文哲,一上任,就取消警察護童專案,就小妺妹被殺害,柯文哲不內疚嗎】一百多人按讚XDD
之前說過支持死刑的常常都是這些三板斧、老招式1.你不是受害者家人,你沒資格出來講2.支持廢死就是支持犯罪3.社會風俗不同,台灣無法討論廢死外加一條恐嚇好了XD讓犯人關在你家、讓犯人殺你全家之類的跟核廢料議題一樣,嗆核電廠蓋你家旁邊,核廢料堆你家XD說不定多年以前,白人也是這樣互嗆,讓黑人當你鄰居!!跟你坐在一起喝咖啡!!XD
廢死的不是一樣就冤獄、人權、歧視那邊跳針
你們能接受就你們去承擔啊,不要像有人選總統一樣貪小利選隻馬後果還要拖全部人下水
冤獄、人權都是真實會面對的問題啊,犯人關我們家或是放出來殺我們全家是可以相提並論的嗎?是我們應該承受的嗎?
第一,你有資格講,可是不少廢死的人就一直跳針跳針跳針說你要放下仇恨殺他不能解決事情。你當然有資格講,可是人家聽了會不會想幹爆你也是人家的自由。第二,你沒辦法提出廢死就能降低犯罪率的有效證明或是推論,可是人家可以。第三,正確來說不是社會風俗不同,而是配套措施不同。廢死不是一個達成降低犯罪率的原因,而是在降低犯罪率之後為了達成更好的社會而做的結果。倒因為果只學半套的後果就跟建構式數學一樣,只會慘烈而已。
給阿照娘參考
你怎麼想是你家的事,你說出來就是恐嚇
這不是強暴犯邏輯嗎?【是她穿太少讓我想OOXX】【你當然有資格穿很暴露,但別人看了想不想強暴你是人家的自由】更別說沒人提要個別受害者放下仇恨,而是說死刑不是一個進步社會該有的手段。
也沒人說廢死就能降低犯罪率XD我認為,廢死不能降低犯罪率XD所以不用討論這點了
沒人說現在馬上立刻把死刑從法律中拿掉阿,但現在很明顯多數人沒有想讓台灣往【有良好配套措施而可以廢除死刑】走,有些人可能有吧,那我就不是講這些人,不用對號入座
誰不希望「讓台灣有良好的措施進而廢除死刑」?重點是這有先後順序的流程,而不是ㄧ味的喊廢死就能自動達成,ㄧ個在學走路的孩子都還走不穩就要他奔跑,這才是往崩壞的結果去
喔,只要跟自己理念不同的就扣人家帽子說是恐嚇,那不就跟只要有人說實話就說是在霸凌ㄧ樣?現在是搞白色恐怖嗎?
"以後人魔就送你家眷養。""現在是搞白色恐怖嗎?""扣人家帽子"
恩,我無話可說了
看過再犯率是多少嗎
或許如郭文彬所說,【廢死在現階段台灣,還沒有穩固執行基礎,但「殺害孩童者一律死刑」 這種說詞,除了媚俗、實在也沒有太多討論的意義,他呼籲各界在情緒時刻,不宜做重大決定。】或許應該等你情緒平穩再來關注這議題吧
: 原來妳對妳所說的把殺人犯送到你家不會感到恐懼
隨便找一篇阿苗底下的留言【那些想殺人洩憤的兇手應該找上支持廢死的人,因為你不會感到悲哀也不會傷心甚至你會選擇原諒 ,那麼你可以自告奮勇的:跟那些殺人魔說「我會原諒你們趕快來找我吧找我的家人吧!」……你甚至是“牠”都沒資格享有仁慈!!!】怵目驚心
【請小心你的家人,有人可能鎖定要加害他們,讓你嚐試一下,家人被殺害的痛苦!】比比皆是
難不成把殺人魔送到我家是幫我煮飯洗衣服喔?這不是恐嚇什麼是恐嚇?
: 不是嗎?若會恐懼就不要隨便唱秋「應該給人魔生存權、不該以暴制暴」這種事不關己的P話。人家要滅蟑螂就跳出來說太殘酷了,應該要尊重生命不可殺蟑螂,然後自己再關緊門窗不讓蟑螂入侵,反正蟑螂不會跑進自己家就無所謂。
問題是今天家屬沒強暴你啊,家屬只是覺得你提出的理論很白癡,發言的時間點很白目不會看場合跟時間。他們當然有權利用他們自己的理論來反駁你的說法
把殺人魔送到你家是一個假設,你連人家的假設和反駁都要利用來塑造自己是受害者弱勢方形象藉此讓對方的理論薄弱化。那你不適合當改革者,你適合當政客
: 有何不可,在牢裡也是做雜務,去你家也可以啊,而且不是說可以教化,用你們的大愛去教化想必效果ㄧ定百分百
就是啊,可以說把人家比喻成小丑只是一個概念而已,那把人魔送你家不也是概念而已
: 所以法律只是參考用?我國還沒廢掉死刑啊,不要急著覺得嫌犯不會伏法啊
死刑也是一种威慑吧。就像核讹诈一样。在一个可以恶毒言论攻击不同阵营,可以肉搜不同阵营的人去砍杀,一个还尚未成熟的社会里,讨论废死有点超前了。
: 但是廢死聯盟一直很積極推動廢死啊。
: 你真的有去看過別人的訴求嗎XD
: 這邊的家屬是誰可以舉手給我看嗎?
廢死聯盟不就冤獄那套,然後又不去釘那些實際操作的法官警察?
: 菇狗在你的手中,你怎麼不認真去看看人家的訴求呢?還是你現在是想表示你不是受害者家人你沒資格出來講?我人很好提醒你再講下去就要自打臉了喔先生
: 您可以表達您的訴求,用不嚇人的方式說服別人,而不是把別人也拖進恐懼之中
: 我不認為那是嚇人耶,那只是一個「要當偉人就要有概括承受的覺悟」的概念而已。
: 這句話讓我想到林宅血案,大概很多人也是這樣想的吧。【林母游阿-妹被殺,身中十四刀(前胸六刀、後背三刀、右手一刀、左手臂三刀、頸部一刀),倒斃於地下室樓梯旁;林義雄雙胞胎幼女林亮均與林亭均各被-刺一刀由後背貫穿前胸喪命,而林奐均被刺六刀(前胸一刀深及肺部,後背五刀)重傷】
我不是廢死聯盟,我也覺得它們訴求並不夠完善,但從大家罵他們的論點來說,很明顯不少人只聽名子就開罵而沒看過他們論點,
被害人選擇原諒我是抱持尊重的,畢竟他們才是唯一有權選擇原不原諒的人,選擇原諒的我會佩服他們。而且殺人原因百百款,也不是只要殺人者就該以死謝罪,有的是情有可原甚至遭遇令人同情,是值得給機會重生的,但是像這些因為自己魯就隨機殺人的就該斃了,即便家屬原諒社會大眾不原諒也正常,畢竟這種人魔就如同炸彈ㄧ樣,放出來只會再危害更多人,留著也是浪費糧食而已。
【林義雄當時因美麗島事件而被警備總部收押,事涉敏感。當天又是三十多年前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日子,時機巧合。林義雄當年為美麗島事件要犯,其住處及電話均為情治單位所監控,兇手還能從容進出林宅行兇,不少人認為此案為國民黨政府所主導的一場的謀殺,藉以動搖各地黨外人士的意志。】很多人也不覺得那是嚇人耶,那只是一個「要在威權體系下追求民主,就要有概括承受的覺悟」的概念而已?
: 你不必張冠李戴,硬把那句話跟林家血案扯在一起,這已經扯到天邊去了。
那我反問你,殺害林家的兇手該不該死?
: 您對偉人的看法好偏激...
: 因為要人家尊重生命不准殺蟑螂,那不就等於是蟑螂的救星,蟑螂偉人嗎??
: 國民黨該死XD殺手、指使者、協助湮滅證據的人都應該伏法。
: 等刑法有規定人類傷害蟑螂有刑責後我再繼續這話題
: 那不就是了,死刑不能廢,總要有個地方處理渣吧
: 蟑螂只是人魔和渣渣的代名詞呀XD
: 伏法不一定要殺死他們阿現在是抓都抓不到,不能只喊打喊殺,沒用,要改革制度!要正義!但這題外話啦 順便給你補充點台灣法律
現在罪犯有在處理阿,這不是被警察抓了嗎?之後也會入牢阿所以讓他們死除了讓某些人爽以外,實在沒好處還要讓執行死刑的人痛苦,很多人嗆說可以把死刑犯交給他們殺,但我猜也只是嗆聲啦讓他們無期不假釋的缺點除了無法讓大家爽以外,就像你們說的浪費糧食吧但台灣人倒掉、浪費的食物就不知道能養活多少死刑犯
比较理性的探讨废死的噗。谢谢噗主。
: 噗,法律我懂得不會比你少,很清楚尺度的,謝謝了。我上面不是已經說了,不是殺人就該唯一死罪,殺人原因百百款,有些人甚至情有可原,是應該給予重生機會的,理性的支持死刑的人我相信也沒有人那麼極端會說只要殺人就該判死吧?!至少那不是我,哈
: 如果餵他們(指的是該死的廢渣魔)吃餿水我想納稅人也不會反對的XDD
像之前有個阿婆殺死老公的案件,因為與子女長年遭受家暴和精神虐待,阿公也不負責任從沒養家過,只會喝酒跟她要錢,後來有天因為喝酒後跟兒子起衝突要殺兒子,阿婆終於爆發把啊北殺了;還有受不了長年遭受家暴的兒子為了保護媽媽殺了老爸的。。雖然再怎樣殺人是不對的,但是處境堪憐情有可原,這種的就不該重判,甚至該緩刑給予自新機會。
恩恩 看你某些發言滿情緒化的,所以我以為你不懂怎麼樣才會死刑,既然你知道那就好了。照你這樣說,那如果記者挖出這位割喉哥也是很可憐很有苦衷,因為受到很多挫折、壓力、傷害才會割喉求速死你就會接受他不被判處死刑喔?如果林宅血案的殺手是被逼的,從小被虐待,所以比較冷血老大又逼他說不下手就對他家人下手,他才犯的案這樣你也會比較能接受?或是鄭捷突然出一本書說他多可憐多可憐才犯案,
我覺得殺人就是殺人,政府殺人也是殺人,不應該因為有原因就可以殺人犯人可能有自己犯案的原因,如果我們覺得一個人冷血犯案,罪該萬死就同意他被殺如果我們覺得一個人殺人情有可原,就原諒他這也太混亂了到底是誰給我們權力決定另一個人生或死?
.....這什麼類比
死刑是一種社會的制度,他並不是嚇阻、降低犯罪的唯一手段死刑與否沒有迫切性、不可替代性、緊急危害等等那為何我們一定要讓這些人死呢?除了滿足情緒我實在想不出其他理由
: 欸,我從頭到尾都是針對人魔該不該判死在論述耶,不知道你怎麼會解讀成我在情緒化?!
殺人當然是絕對不可取,但法律需衡量各種因素並將情感因素考量進去,如自衛殺人與不堪凌虐導致身心受創而失去理智失手殺人等,可依情節減輕其刑甚至免刑。假設你被人禁錮每天照三餐用兇殘的手段強姦凌遲,直到有天你受不了終於殺了他逃出去,你認為法律該判你重罪嗎?還是說你就認為殺人是不對的,所以應該咬牙忍受給歹徒凌遲到死為止?
你的舉例真的爛到我都想拿去給班上的同學們笑一笑了。你說為什麼一定要這些人死。那為什麼一定要讓這些人活呢?讓他們活著的好處在哪裡?再來談到決定生死的權力,人自己給自己的啊。今天就算不是判他生死,那判剝奪這些人自由的權利又是誰給的?
結論:你讓我不爽就該死
不過這個議題就扯遠了,整個模糊焦點,不是這噗的討論重點就不用再追論了。我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人魔該死,所以死刑不能廢,就這樣。
你覺得剝奪他人生命的人不該死,那像捐器官一樣簽張卡,宣誓殺你的人不用判死刑好了
不用爽不爽跟死刑,只要以牙還牙的標準就好了
再來,你在法律中看到公平正義了嗎?如果你是這麼認為的話.......那真的沒甚麼好談的。窩在象牙塔中高談理想很美好,就像做一場永遠不會醒來的夢。在有一天被現實打醒之前你都不會懂的
: 但妳論述的過程中有不少問題發言,不管您是不是法律人,請對每個人保持同理心,即便是殺人魔,也是人
: 這種情況有迫切性、算是處理緊急危害阿XD
: 情緒化發言有別人總結了 你恐嚇別人不算喔?
陳儀: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
我們納稅人每個月從一個死刑犯手中剝削了19800元整,以30歲的終身監禁重型犯至少還可以被剝削40年計算,我們可是在他身上淨賺了近1000萬元啊!避免了冤案賠償上億的賠償金,還賺了1000萬元,不覺得隨便把這些人「砰」掉實在太不划算了嗎?
: 人魔在故意殺人時就已經放棄當人的權利了,我不懂為什麼你們會一直主張人魔的生存權,那被他殺的人的人權在哪裡?你們給人魔活著的權利,誰給被害人活著的權利?
【那為什麼一定要讓這些人活呢?讓他們活著的好處在哪裡?】噗主第二句話就說了【「因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殺人」的觀點,其實共存於支持死刑、和任何一個殺人犯的心裡。】再加上死刑與否沒有迫切性、不可替代性、緊急危害等等討論了兩百多個來回 你們還是不懂XD 就執著自己論點人魔就是該死,那你怎麼決定誰是人魔阿XD
: 法律不公平正義,那你還敢相信他們判出來的死刑喔我也不相信法律阿請拿給你同學看,我相信被笑的不是我XD
: 我哪有恐嚇?不過就是個將心比心的概念不是嗎?
: 三板斧再現XD被害人的權利,不是已經抓住罪犯了嗎?恐嚇是你讓我害怕,誰知道螢幕另一端的你說出這種話,會不會人肉我然後捅我兩刀XD讓我見識被害人的痛苦這樣
下令清鄉的陳儀: 「這群暴力分子太過分了,要對受害者將心比心,所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
我是不想翻老留言啦,但你好像失憶,【陽光史蒂芬妮說我只想知道當受害人是發生在自己最摯愛的親人身上時,是否還能用理性的態度去說兇手不該判死這種論調】那你會不會因為想知道就犯案呢?好可怕啊【陽光史蒂芬妮說回覆8 小時前像這種已經屬魔鬼的非人哉不該判死嗎??誰要說這種的還能教化,不該判死,麻煩請自己去給他割兩刀,謝謝。】我也怕你等不到我遇到殺人魔就自己跑來割我兩刀XD
: 噗,你也太腦補了,支持判人魔死刑不等於看你不順眼就殺你兩刀好嗎?這樣我不就是人魔了,那我支持斃了人魔不就是神經病XDDDD。
舉例要拗成恐嚇,你要這麼玻璃心我也沒辦法(攤手)。
: 沒錯啊,我的發言從頭到尾就是針對人魔該死打轉,所以才會用「同理感受」的方式提問,哪裡有問題嗎?
因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詐欺、強姦、執行任何一種的犯罪,其實共存於支持刑罰主義、和任何一個犯罪者的心中。真要說,每一種刑罰都沒有迫切性、不可替代性,有些可能有緊急危害啦。阿不過我國對緊急危害定義的時間點又特別嚴格就是了。所以太好了我們應該停止一切刑罰主義,這是阻礙社會進步的毒瘤。我從來就不相信法律啊,法律是人訂的,罪是人判的。法律本來就是受操作的工具而已。
絕對的公平正義本來就不存在,相對的公平正義其實就是個多數暴力。而法律就是在這兩者之間存在著的一種複雜工具,而懂得操作他的人很少而已。
最後,我比你了解我的同學。我肯定被笑的是你。
好吧,我承認ㄧ開始的確很氣憤,言論強硬讓你害怕了不過要表述的理念始終如一就是了XzdD
: 誰知道你是不是 反正我看到那句話的時候就害怕了一下XD
: 不得不給你個讚
與其說理念,不如說是執念,畢竟看不出系統性的邏輯或是理論支撐你的論點
: 你要不要吃幾顆蛇膽壯壯膽?XDD
: 沒有要廢除所有刑責那麼極端啦,死刑是不能逆轉的,其他刑責的危害都沒有死刑大,除非他死在獄中,不然都可以國賠阿死刑萬一發現有冤情,怎麼賠?矛盾點就在於你不相信法律,卻又相信法律判出來的死刑??誰決定一個人該死不該死?誰決定誰是人魔?
: 你的留言比起阿苗下面的恐嚇還輕微得多但都是描述一個恐怖的場景,讓對方想像最極端的狀況,進而來回擊對方的言論讓人不太舒服,這不是恐嚇什麼是恐嚇?
如果我今天以牙還牙,用你的方法反擊你,說支持死刑的人,小心自己的家人哪一天會被冤獄纏上,最後被判處死刑,不得好死,這樣的狀況是好好的討論公共議題嗎?
怎麼賠?就賠錢啊。順帶一提台灣的國賠金是世界數一數二少的,以大家最愛當例子的美國來說。他們的賠償金夠讓你全家揮霍一輩子了,可能比樂透還多。冤死的那個人窮擊醫生都賺不到那份數量的金錢。另外我看不出哪裡矛盾了,我講法律是一個高水準,需要高智商的人才懂怎麼玩的玩具這樣不知道你會不會比較明白?因為社會上大部分的人沒有能力抵抗暴力,所以他們期望有一個巨大的力量能夠用來保護自己。這就是法律,擁有絕對性的執行力。
: 不只恐嚇,您對偉人必須付出的論點也是讓我無法接受
我不認為那是嚇人耶,那只是一個「要當偉人就要有概括承受的覺悟」的概念而已。---抱歉,這種觀點我覺得很奇怪
然而問題來了,創造出法律的人他們不單單只是想要幫社會上的人民抵抗暴力、傷害。他們更希望讓自己是特別的,能夠避開法律這個系統。讓自己即使犯罪也能夠躲開法律的審判。畢竟巨大的利益往往都隱藏在被禁止的事物中,物以稀為貴嘛。所以法律本就充滿漏洞,然而漏洞只有懂得人才會去運用。這就是所謂知法玩法。而對民眾來說,他們心理上無法接受,可是如果不接受就等同否定了法律,等同否定了這個唯一能保護自己的制度
: 只好認為您是在講兇嫌
所以這東西本來就會造成大多數情況下大多數人開心少部分人傷心。少數情況下會有不少人不開心,少數人開心的結果。信任?呵呵,你會對你的電腦談論信任嗎?
: 關於這句話我幫你換個方式說:不管你要做什麼事,你都必須承受隨之而來的風險。這無關對與錯,這只是一個殘酷的事實。你只能選擇接受或是逃避。
: 那不是我說的,我是引用她在前面的問題發言
大概我智商太低了,聽不懂哩喜咧講什麼XD
: 我知道,所以我是在幫他解釋。不知道你有比較了解嗎?
: 那就是平行線了,再談下去也不會有比較有意義的結果。你可以繼續走你堅信的道路,我也會繼續走我的。最後時間自己會證明哪個是被接受的
: 能理解,謝謝
大家能理性溝通很棒啊!雖然我爬文爬得很累....
順便分享: 摘要:李茂生提到,台灣尚未廢死,每年間仍有6、7件死刑判決,且執行4、5人,堆積了55名待決者。他進一步指出,在一個仍有死刑判決與執行的國度,從湯姆熊、捷運鄭捷到剛發生的校園割喉,一件比一件兇殘而且無法預測。而去年,李茂生曾經在鄭捷事件發生時說過,根據他過去的經驗,事件發生的機率會愈來愈高,期間會愈來愈短。
對了,這篇也很重要。我絕對不是故意要幫噗主升卡馬值的....
: 罵人不得好死就不是恐嚇是詛咒了,我們可沒用這麼強烈的字眼喔。如果你是同樣用「如果你的親人蒙上冤屈被處死你做何感想」來反擊,我當然OK啊,我也不會認為有恐嚇意味,就是反向思考的ㄧ個方法呀。但我也告訴你我會對司法體制憤怒,對警察辦案不公的黑箱作業憤怒,但不會怪罪於死刑這個東西。
所有的冤獄案件都是因為體制漏洞造成並非死刑造成的,該改革的是整個體制的黑暗與漏洞,而不是主張全面廢死,廢死也不會遏止冤獄的發生,如果ㄧ個人因為冤案坐牢2-30年,即使翻案出獄後也都半百了,他的人生也毀了,形同被判死刑一樣
而且台灣目前執行死刑的速度之慢,待執行者都僥活個十幾二十年的,要翻案也夠時間了,蘇建和案不就因此翻案了,但耗費的青春與所有,豈是幾千萬能彌補的。所以根本解決之道是整個體制改革,而不是直接廢死那麼莽撞,這不就跟主張殺人唯一死刑的人一樣極端草率
: 我的意思就是@linyie1381: 說的那樣,厚,好啦是我用詞不當,唉
: 相信您沒惡意,但別被恐懼領著走了,還有仇恨迴圈是可以避免的
: 但也沒有人敢保證廢死後冷血狂魔就會變少呀。
: 被恐懼領著走的並不是我耶,呵呵。不過說到仇恨喔,要看定義是什麼,要是威脅我的生命安全、殺害我深愛的人的,我是絕對無法原諒的,要說服自己不要恨要以德報怨當聖人只是在騙自己,我是凡人只求平安喜樂的平凡生活,誰能替我主持公道我就支持誰。
: 我只是舉例,被冤殺算是好死嗎XD我希望你可以理解,不能把你自己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你覺得這樣反擊別人OK,別人不一定可以接受因為你並沒有好好討論議題,而是把別人拉入一個恐怖的情境裡,你可能認為這只是舉例,但我認為這算恐嚇,這跟性騷擾一樣,只要受害的那方感覺不妥就算,所以你認為我用詞不當的話,我道歉
我一直覺得,「廢除死刑能讓人不再思考以牙還牙」的論點是種因果倒置的謬論;歐洲社會並不是因為廢除死刑而不思考以牙還牙,而是他們已經進展到不思考以牙還牙後,社會才有力道去推動廢除死刑;要有這樣的文明發展恐怕需要經歷數百年的戰火摧殘以及宗教文化思想的陶冶,人民才能懂得放下仇恨、 思考體制的改善;台灣雖然沒有這樣的經歷,但我們仍有機會吸取他人的經驗來抄捷徑,只是方式不能只是一昧曚著頭衝撞廢除死刑,這樣只是事倍功半兼落人口實
有甚麼方法呢?我自己簡單思考下,可以進行獄政改革的監督、推動司法與假釋制度的透明,可以推動受害者寬恕聯盟,可以舉行定期的人活著的意義哲學思考讀書會等等,試著帶領社會的思考方向進步;死命搖著大旗喊著廢除死刑的口號,帶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自我理想衝撞社會,會不會只是滿足某些人的沽名釣譽或自我犧牲式的英雄心態呢;我想說的是,我認為只是表面且膚淺的喊著推動廢除死刑,一點幫助也沒有,幫不到受害者,幫不到社會,也幫不到自己
: 有人在做啊XD我是沒有啦
: 呃嗯,我想問的就是,以你為例的話(請不要誤會,不是針對你,剛好在這串裡面你比較突出地支持廢死),除了發表支持廢死的言論之外,有做了哪些對廢死思維發展有幫助的行為呢?
像是探訪受害者傾聽心聲、訪談受刑人的懺悔心路、擔任志工關懷社會邊緣人之類的......?
: 我真的不是針對單一某個人,只是我最近也看了很多關於死刑存廢的討論,有些廢死支持者的思路邏輯相當粗淺(像是廢除死刑才是進步社會的象徵),或是行為與理念有大幅差距(像是鼓吹廢死卻批判太陽花等思考進化的運動,或是反同性戀),我只覺得這樣的表面支持行為有時候往往造成社會思想的退化,而作俑者卻可能沉浸在自我英雄主義中沾沾自喜,這是讓我更加深感不安的
以現在來說,我是支持死刑執行的,但我並不反廢死;廢除死刑也許確實是社會進程的一部分,因為人生而在世有其不可剝奪的權利在(不管是受害者或加害者),只是現今台灣社會對這件事情的思考深度明顯不足,甚至可以說在哲學領域一直處於幼稚園狀態,因此粗魯地推動直接廢除死刑只是在造成社會衝撞;設法引導社會對仇恨、生命的思考進化,會不會才是廢死的最佳途徑呢(但肯定不是最短途逕),我也不知道,只是我不希望廢死議題剝開來發現只是一捆空心菜
是 所以我盡量好好的討論這議題,希望可以讓更多人思考我希望可以理解反方為什麼一定要死刑廢死方哪裡思維需要改進即使我講到很生氣,但我還是盡量不用攻擊性的言語,而努力表達我的邏輯跟理念,但偶爾還是會跨過那條線,而比較有攻擊性
讓死刑從法律中剃除是一個長遠目標,如果我們的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福利很棒,人民安居樂業貧富差距相對小,所有人都很善良犯罪率自然會整體下降,極度惡劣的而照現行法律應該判死的案件我相信也會相對下降這時候再針對這些極少數的例子處理死刑當然也沒有其必要性(對你們來說)
我認為死刑應該廢除的原因很多啦【社會、環境是讓犯罪發生的原因,用死刑威懾犯人,企圖降低犯罪是無效的】是其一【冤獄、死刑不可逆,沒有迫切、必要性】是其二【我們不應該用任何原因殺人】是其三
「反方為什麼一定要死刑」,以我來說,我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有同理心,可以感受到他們的痛;同時我也是一對兒女的父親,對於這樣的加害者有可能是為了吃牢飯而痛下殺手(邏輯上應該不太可能,但辣手狠心的罪犯可能不適用一般邏輯)這種事感到不安且憤怒,心中油然升起殺之以根絕的想法。這種想法跟我看到蟑螂在廚房偷吃我辛苦烹調的一盤東坡肉時一樣,天涯海角我都要殺之而後快,只是對象一個是冷血禽獸一個是病源害蟲(但要我說的話前者害處更大)
我感覺你的三個理由都缺乏人性,我不認為在法規改革的進程上可以屏除人性的思維;舉例來說,如何用人性解釋【兇手沒有原因地殺害幼童】來讓【我們不應該用任何原因殺人】的思維成立呢?
如果【我們不應該用任何原因殺人】的普世價值存在於「人類」社會中,那麼【兇手沒有原因地殺害幼童】的兇手顯然應該被排除在人類社會之外,因為他不接受人類社會的普世價值,就不應該以人類的待遇來對待他,而是應該以消滅螻蟻一樣的方式根絕之,這樣的邏輯是不是可行呢?(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想法,我不是這樣想的,在此是舉個例子)
看到新聞我也會難過阿,最近太多小朋友被殺害但理智告訴我,不改變我們的社會、環境,只會更多小朋友受害而我們只能一次一次的難過小朋友可能受到的傷害中,很多的最高刑責也不是死刑所以討論死刑與否,而不改變社會環境,也是放錯焦點但我覺得廢死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可能會讓政府殺掉無辜的人對可能冤死者來說,他的命是很最重要的東西
我不太明白你【如何用人性解釋【兇手沒有原因地殺害幼童】來讓【我們不應該用任何原因殺人】的思維成立呢?】這句話的意思
此外我支持死刑也不是因為「死刑能夠嚇阻犯罪發生」這種缺乏實證支持的理由,而是單純以人性思考「公義」的角度,殺了一個幼童,該以甚麼樣的代價來彌補才叫公義呢?兇手又是否有足夠的悔過誠意與行為來達成那個程度的公義呢?
: 簡單來說就是,【兇手沒有原因地殺害幼童】=【兇手沒有人性】,而【我們不應該用任何原因殺人】=【我們有人性】;既然兇手沒有人性,不在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中被接受,為何要求人類社會的其他人以人性方式對待之?我的問題就是,你會如何解釋來讓以人性思考的人接受上面這樣的邏輯呢?
: 當初看到姦殺女童又焚屍的新聞我也難過了一陣子至今我也很想看到加害者痛苦但是滿足了我的慾望,或是你所說的【公益】女童也活不過來,殺了這犯人,也不能減少下一個受害者的出現已經會性侵、焚屍的人你覺得他會怕死刑?如果要下一個孩子不受傷害如果要阻止下一個犯下罪行的犯罪預備軍要從別的方面下手、努力死刑毫無幫助,只有讓你我爽而已我無神論,所以更沒有什麼女童在天之靈會欣慰的事
他已經死了
廢死如果是基於【避免不可逆的冤獄發生】的理由就更不合邏輯了;要避免冤獄發生應該是要改革司法檢調制度,提高公開透明化程度,檢討獄政與肅清貪官汙吏;廢死與避免不可逆的冤獄之間只有最終結果有相關聯,毫無產生淵源的邏輯可以追溯;上面的討論中有篇文章的結論很生動,廢死以求避免冤獄就好像禁止飛航以求空難不發生一樣,那叫做因噎廢食,而不是防範未然
: 所以我說你的論點缺乏「人性」的思維;不能讓女童在天之靈欣慰?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女童家屬能獲得欣慰;追思祭祖從來都不是為了死人而做的,永遠都是為了活人而做的;有沒有意義?所以我說那叫做人性,人性有甚麼意義?看到報導會難過會憤怒也可以說毫無意義,但那就是人性;你想要改變或根絕人性是不可能的,但你可以嘗試引導,嘗試教化,嘗試哲學辯證,但我可以肯定絕對不是拼命鼓吹廢死就可以辦到的
就算殺了人,兇手也還是人,不是畜生,是我國公民、是自然人。他還是能夠請律師,能夠保持沉默、能夠享有其他他沒有被剝奪的權力。這不是他得罪了多少人就會消失的東西。兇手和我們一樣都是人,他來自於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周遭。我們並不完美,所以還是會由法官來衡量判決,但是若因此讓情感去凌駕於律法之上,那是在否定一路走過來人類對於社會進步所做的努力。法律不是為了報復誰,也不是為了安慰誰而被制定出來的。
喔......看來只要先加訂一條法律是重大罪責褫奪一切權力。那就通通沒有問題了。
「為何兇手在毫無理由地剝奪了幼童在世所有的權利之後,還能享有他的其他權利?」因為兇手是人?但他的行為不是啊,我想知道的是有甚麼人性面的解釋可以讓受害者家屬接受這樣的論點
發生了悲劇家屬本來就只能接受,我不是說我們該說家屬活該,相反地,我們應該用盡全力幫住家屬走出傷痛,一個進步社會的價值不是在多有錢,而是能給弱勢多少照顧。但是在法律方面,在這判決方面,法律沒有義務要所謂讓家屬接受,也不是為了要安慰家屬才重刑的。
事實上的確有政府曾經有能力來剝奪人民包括生命以外的所有權利,政府也能將它定義的重大罪犯全部任意立即處死。在口語上,我們稱那個時期叫做白色恐怖。
「法律沒有義務要所謂讓家屬接受」這段話我不能認同,法律的設立根源在於彰顯公義,家屬要的就是公義而不是安慰,能讓家屬感到欣慰的是公義獲得伸張而不是動用私刑;缺乏人性與公義思維的廢死法規只是個不符合社會需求的議題
: 你所說的時期沒有法律喔,而且比例原則也不存在
「受害者只能接受」的說法也和進步社會的主流價值相違背,要給予受害者的是調查、執法與改善,死刑是其中一個選項(當然可以說不是必要選項);現今社會可以宣揚廢死,但必須提出符合社會需求的替代方案或解釋,不能單純拿它來當成進步社會的表徵以要求社會公眾必須接受
我同意你說的缺乏人性與公義思維的廢死法規只是個不符合社會需求的議題,因此在制定之前的研討、在設定的過程中是必須非常慎重。然而我所講的意思是,法律的判決不該為他人的情緒所影響,這個他人包括家屬,若是法律的判決會被我們所說公義所影響,那麼法的客觀性只會蕩然無存,當死者父親希望重判,死者母親希望原諒可以輕判,遇到這樣的狀況又該如何呢?法律會隨社會不同而與時俱進,但是我相信,我也希望,朝著報復心理而立法的社會絕對不會更好
更何況我想表達的重點是,法律本來就是藉由剝奪犯罪者的權力來達到處罰的目的。你談人權其實本身就蠻奇怪的。在監獄裡面會剝奪名字用代號稱呼本身其實也就是一個象徵性地剝奪人權的過程。
然後殺死殺人犯,對我來說最大的目的就是永遠的阻止這個個體再次犯下同樣的罪刑。在台灣,只要不是死刑,就全部都有釋放的機會,大赦的話連未執行的死刑犯都有機會,而再犯率?這個就不需要我講了吧。
: 是的,但不是所有的權力,並不是把對方將人貶為其他生物。包括自由權等權力都被剝奪,但是一般受刑人還是保有生存權,也就是自然人最基本的權力。今天我想有爭議的其中一點是,那些重大罪犯(先忽略如何定義、誰來定義)該不該有生存權,我認為只要是人就該有而不被剝奪,而有很多人認為不該有,這種立場不會是絕對的。關於再犯率,我則是認為刑期的延長是有必要的,包括無期徒刑與假釋的相關規定。
犯罪者大多數都不是白癡,會去犯罪就一定在他們的想法、個性、人格上有導致他們犯罪的因子。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然不否認有極少數真的會改變的案例存在。為了這極少數而放棄極大多數?不對吧
另外一點是,法律也不是為了懲罰,而是教化。除非真的被判定無法教化,才會以死刑、無期徒刑等方式隔絕於社會。
所以你沒聽懂,刑罰本身就是由褫奪對方權力作為處罰,所以可以是褫奪財產、也可以是褫奪公權、褫奪自由,那麼生命權自然也在被褫奪的範圍內。
教化,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既然你自己都說了,那你該努力的方向是先完善台灣的無期徒刑和假釋相關規定。完善之後你就至少有個立足點可以跟民眾對談。而不是直接就高談廢死。先後順序搞錯注定你的失敗
: 這就是有歧見的地方,如我所說,我認為有些權力是不該被剝奪的,您認為可以。您可以笑沒關係,但是那只是您要不要接受的問題,因為這就是法律的目的之一。然後我很確定我沒講到任何一個詞叫廢死,您的扣帽子非常傲慢。
唉,又開始落入各說各話的SOP了,先深呼吸冷靜一下,我們不是在討論誰講錯話誰亂扣帽子......
先回到上面有講的,法律判定無法教化,便會以死刑等方式與社會隔離,那既然判定無法教化便可以剝奪所有權利,這不就讓上面你講到的自然人最基本的權利不可剝奪相牴觸嗎
還有,相信我,法律的目的絕對不是在於教化,教化是其中一種結果但不是必然的結果;如同我上面提到的,法律的根本在於彰顯公義,懲罰便是彰顯公義的一環,這點應該是沒有爭議的吧?
: 與社會隔離並不是剝奪所有權力,關一、兩年的期間是不是與社會隔離?是的,但是受刑人並不用死。永久隔離社會是目的,但剝奪人權不是目的,只是它們有了一些相同的結果。
關於法律的目的,我認為彰顯公義和教化都是目的的其中之一,而無誰重誰輕,也不應該是會互相牴觸。然而公義是很難判斷的,多數人的意見能算是公義嗎?大部分的確是,但若是當做標準,法律就會淪為多數決。當然,法是死的,所以才會有法官依據不同狀況定下判決。
死刑是懲罰刑度的最上限,會處以死刑自然是因為犯行超越了社會及法規所能接受的最大範圍,要廢除死刑自然要提出能取代死刑作為刑度上限的懲罰作為;是無期徒刑嗎?但現今法律規定無期徒刑服刑廿五年後有機會獲得假釋,加上現在獄政制度的腐敗,這些才是當今台灣社會對於廢死議題的存疑與不安
: 這位朋友,我很謝謝您今晚的對談,雖然我們還沒有完全一致的共識,但是理性對談是絕對有助於我們思考、並解決問題的。而我想我要先去就眠了,再次感謝您,也讓我重新審思了很多觀念。
沒講到廢死,所以你的目的不是廢死嗎?那我不懂你今天在這邊爭論什麼?不就是你不支持死刑嗎?再者,法律的目的是教化,那請你說明一下吧。刑民事上都很常見,也是最常使用的罰鍰罰金是要怎麼教化人心?小孩子做了大人說不準的事情被抓到,被痛打一頓會覺得:阿我錯了。還是覺得:幹!怎麼這麼倒楣被抓到了。你要學習觀念會去監獄學習?還是去學校學習?我想很明顯吧
其實我認為死刑總有一天是會被廢止的,但應該不是現在,因為我們還有太多事情還沒做好,有太多想法還沒成熟,追求成為高文明社會而廢除死刑會變成倒果為因;現今廢死支持者需要的可能會是找到能改善甚麼事情讓廢死成為可能(例如獄政制度改革之類的?)
很多論點都是你自己的看法XD像【法律的設立根源在於彰顯公義】是這樣嗎?有這種共識嗎?這只是一種看法吧?而且很多人常常扭曲別人看法又無視別人解釋像是廢死是要馬上實施,另一位則一直固守於【直接就高談廢死】的概念,根本大錯特錯所以我暫時沒有討論下去的意願XD
「因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殺人」的觀點,其實共存於支持死刑、和任何一個殺人犯的心裡。這段話怎麼那麼敢說?是沒看過只是單純想殺的案例?高談廢死是先進卻不談那些廢死的國家是如何用重量刑罰替代之這年頭自稱博士的都如此嗎w
台灣變態越來越多也要歸咎於法律不夠嚴且漏洞百出所致,亦如網友說的沒有威嚇力公正性,整個司法制度保障的是會玩法的人並非守法善良的民眾,致使許多罪犯及喪心病狂的邊緣人才有恃無恐的挑戰法律。加上社會風氣喜歡製造對立,致使社會組織鬆散,再配上不嚴格的法律,想要安定真的是天方夜譚。
現在很多人在提暢鞭刑,這未償不是個好點子,只是若政府真的決定加入鞭刑,是否又會有人權組織出來抗議此舉違反人權,是開民主倒車呢?只能說在台灣太多鄉愿、沽名釣譽、愛扯後腿搞對立的人了,在這樣混雜鬆散的社會風氣之下,你在那唱高調說我們就是應該要改善社會問題啦,關心邊緣人、提升經濟啦,這樣做那樣做巴拉巴拉的大嘴砲,但又拿不出個具體方法來實行,實在就是關在象牙塔裡的高射砲罷了,
這種論調連國小生都會講,就像以前我們寫作文、演講比賽都ㄧ定會說我們要貫徹實行三民主義將來才能反攻大陸ㄧ樣,都是自己在高潮而已XDDD
處罰的痛苦度只要能和罪行成比例
如果可以提出執行死刑等同或更勝的替代方案
為何不能支持廢死?但是現階段大多是以觀點論述解釋動機推論是非對於方案架構沒什麼人想討論的樣子
ㄧ個冷血殺人王,都有人可以跳出來捍衛他的生存權,但是無辜被殺的人的生存權就是你活該倒楣遇到就要接受事實不在乎了,有這種人存在社會會安定才有鬼。
因為方案架構或是方法沒有共識,改善社會問題更沒有唯一解我在這邊討論或是提案會顯得幼稚或是草率可能需要立委提案
我當然也在乎無辜被殺的人的生存權,我們誰都可能是受害者所以希望社會的整體犯罪率都可以下降別再扣帽子囉XD
號稱很懂法律的知道這些歷史嗎?
關於死刑的議題英國花了兩百年來討論,在台灣當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如果說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還來進步?
我只能說, 這種廢死人士都是本末倒置了. 台灣之所以無法廢死, 不是因為死刑可以遏止兇手犯罪, 而是因為沒有死刑, 會鼓勵大量原本把怨恨積壓在心裡壓抑的人放心動手殺人. 不說別的, 光光那些犯罪被害人(不光是殺人罪的被害者家屬)的報復心態, 就無法抒發了, 一次爆發出來, 台灣的社會就解體了.
你知道菲律賓3次廢除死刑又3次恢復嗎? 台灣的社會和當年的菲律賓幾乎就是如出一轍.
對於你敢捅馬蜂窩的勇氣線上最高敬意
英國本來有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用這個取代了死刑,結果歐盟法院再搞一個"關一輩子也不人道也違反人權",強迫英國政府把這些殺人犯都放回街頭。
新加坡和日本治安可算亞洲裡最好的國家了吧,但仍保留死刑,為什麼?想ㄧ想。
唉...看看這個吧下篇有興趣自己找
: 告訴你一件事,我剛剛才知道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曾被人電話恐嚇要姦殺她,結果嚇得她連夜將總部搬遷,而你也因為ㄧ句人魔送你家就嚇得說被恐嚇了,這代表你們也都很害怕被人殺害,那麼你們為什麼要替那些壞蛋話聲?你們只不過是心理感受到小小的驚恐而已,但是被害人卻是真真實實的承受著遭遇死亡的驚恐與疼痛的啊。
然而ㄧ邊害怕被殺害一邊又捍衛牠們的生存權,這不是非常矛盾嗎?不就正如我說的,叫別人不要殺蟑螂,但是又害怕蟑螂跑進你家,所以只要不要跑進你家,管他蟑螂四竄造成社會負擔也不關你們的事,這不就是只求高潮就射後不理的心態嗎!
這很複雜 但我覺得跟你說也沒用XD
唉,自私的慈悲不是慈悲是對世人的殘酷。沒有同理心的人在他承受到ㄧ樣的疼痛之前是不會懂別人的心情的,所以說風涼話唱高調都很輕鬆,這就跟人魔的心態ㄧ樣,沒有真實面對死亡時是不會反省的,所以這個議題討論到ㄧ百年後也不會有結果。我要去睡覺了。
我也覺得跟你說沒用,哈
提供一個假設 如果廢死的配套措施 是死刑犯 作為人體藥物試驗受測者或定期捐血 強迫死後器捐 加上規定勞動服務與創造價值回報受害者呢?
理性上我更願意支持讓死刑犯過得生不如死
但這非廢死的本意
如果台灣沒加入WTO 可以考慮用原死刑犯去做動物活體試驗
原則上保障人權但必須讓他承受處罰的痛苦
廢死的理念很好 相信正面價值並肯定教化的可能
但是刑責跟修復上沒有實質的建議去替代它那這樣就只是單純對犯罪者的減刑 自然讓人難以接受
竟然到300篇留言,好不可思議。廢死是未來趨勢、是太平時代、高水平國家的必然。當社會的心智進展到一個階段時,自然會廢死。當社會還對此爭論不休時,表示這個國家還不到那個時候。
: 太平時代、高水平國家,你自己也說了啊。台灣可沒半個符合喔
: 所以就表示台灣還不到該廢死的時候啊(很難看懂嗎)。廢死不是目的,而是進步過程中的一個變化,不是先廢了死刑就能進化成高水平國家。與其呼籲廢死、把廢死當最高目標,不如先關懷社會角落,檢討每個案件是否有誤判可能,去校園建立人道思想,去監獄教化罪犯,去幫助受害者家屬療傷...。當這些東西都累積夠了,社會進化後自然會廢除死刑。
另外補充:
節錄:『犯罪者通常出身於有問題的童年成長環境』這一點雖然也有例外,但絕對有大量數據可佐證。我曾看過一部紀錄片,是在探討美國變態殺人、無差別殺人犯的心理狀態(美國這種案子有夠多… &&),片末心理學家整合出了兩大『造成殺人犯』的原因;一是『精神異常』,二是『受虐、或有問題的童年成長環境』,而第二點也極有可能成為後天精神病的主因。
節錄:片中有一名被作為實驗對象的重刑犯,他曾姦殺了四個妓女,雖然那個州沒有死刑,但他被判了兩百多年刑期,永遠不得假釋(反觀台灣的假釋制度…Orz);心理醫生與他對話探究了近十年,由於這嫌犯有反覆說謊習慣,非常難調查(像蝙蝠俠中的『小丑』那樣,每次說自己嘴被割開的原因都不一樣)…但最後依然得出了造成他這種變態人格的癥結點:他在童年時曾多次被父母性侵虐待。
某些人有遠見、有文化、支持廢死,那真的很好,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人。但也要看看整個大環境啊,不是你那個小圈子文化夠了,就表示整個國家也夠水準了。能去IS呼籲和平嗎?能去中國呼籲民主嗎?能去衣索比亞呼籲勤洗手嗎?有些地方就是還不到時候嘛~~
多討論總是好事,但要有一定的公民素養,討論才有意義
在中國還是有人可以好好的討論民主(當然有些素質低的,都是用批判、恐嚇、人身攻擊來阻止對話)如果連談都不能談,水準也不可能某一天就變高
呵呵,罵人小丑就是提出概念不是人身攻擊,提出解決方案就是恐嚇,標準都你訂好了
原來支持廢死的素質這麼高,罵人酸人或人身攻擊就是ㄧ個概念而已,別人反駁就是恐嚇人身攻擊,了解了
這時候討論廢死或是死刑其實都題外話,上面不是有個網友說了,龔嫌很可能不會被判死
【唉,自私的慈悲不是慈悲是對世人的殘酷。沒有同理心的人在他承受到ㄧ樣的疼痛之前是不會懂別人的心情的,所以說風涼話唱高調都很輕鬆,這就跟人魔的心態ㄧ樣,沒有真實面對死亡時是不會反省的。】阿不然你是在稱讚別人喔,又失憶啦?
而且我是在講中國人,怎麼你又跳出來了XD你沒跟中國人討論過台獨喔?有的話你就知道部分中國人就是【用批判、恐嚇、人身攻擊來阻止對話】XD
怪了,我那句心得總結論有在罵誰嗎??
是這樣啊,那是我誤會了,抱歉。因為之前被指言語恐嚇,所以難免敏感此話意有所指XDD
個人還蠻納悶常常有人說廢死的國家是高水平國家的未來言語之間又說支持廢死的人=有遠見、有文化,不覺得這種話就是造成對立的其中之一嗎?阿不就是無法說服別人,只好拿其它話來貶低另一方才會這樣說嗎?站在自己覺得有文化的一方,卻只會貶低別人來凸顯自己..多可憐不是嗎?
: 你是指張大頭嗎?
: 蠻多文章或是討論常有類似言論出現阿,最新可以參考柯P回應外賓的那篇新聞,好像不這樣做就是不文明,說出這種歧視偏頗的話,又說對方不理性,也只能呵呵呵呵了。
所以你覺得柯P是【無法說服別人,只好拿其它話來貶低另一方才會這樣說】?
: 先說明我個人是支持死刑的。但像廢死、生命權、人權、環保、動保、自由民主這些東西,的確是在人民擁有相當程度的經濟、教育、治安、和平、思想、文化後,才會誕生的東西。但不用直接將「支持死刑的人就是相反的」,這種定義方式也太粗魯。反而我認為,盲目追求廢死的人才是假文化。就像我說的,廢死或環保、動保意識都是文化發展後的自然產生的東西,根本不用也不應該去強求。
: 當然不是。
柯P說過的意思是:你不能拿「台灣還有死刑」=「不文明」將這兩者直接畫上等號。一個國家文明與否,絕對不是從某一個點(比如死刑或吃狗肉)來定義的。
: 想請教文化如何發展?文化是怎麼發展的?
我個人覺得,文化發展就像世界正義一樣,基本上贏家說了算。好像原住民出草,他們認為正常,但漢族認為殘暴,而贏家決定誰才是對的。
【一個國家文明與否,絕對不是從某一個點(比如死刑或吃狗肉)來定義的】,好像也有道理像是北歐一些國家,丹麥、荷蘭、挪威獸交都很正常,最近才開始列入法律納管,不過芬蘭還是可以合法人獸交的,但也不能因為這樣說別人不文明,他們會喜歡獸交也是有一定歷史淵源跟民族習性的北歐其他地方還是很好啊,一點都不會不文明
環保、動保意識難道是突然大家早上睡醒就說,阿~文化發展得差不多了,來開始做垃圾回收吧!!文化總要做些什麼才會發展吧?該做什麼文化才會發展呢?
: 所以什麼叫做高文化?贏家說了算。補鯨是不環保的、吃狗肉是不文明的、用核電是有害的、死刑和墮胎是侵犯生命權....這就是世界定義的高文化。你很難反駁,因為人家的教育、社會福利、國家發展就是早你一步。
(還沒打完一直不小心按到enter送出) 文化怎麼發展?正常的順序應該是從思想開始的,思想則是從教育。但現實的情況是小國瞎模仿大國,中間跳過了思想和教育發展的過程,直接從結果開始做起。以為先廢死,國家文明就能提升。
討論死刑議題不就是在發展思想嗎?沒有立委要現在廢死阿
: 您好,我想表達的基本上跟您解釋柯P的意思是差不多的,抱歉我的言論似乎有點太過激動了。我個人是認為世界既然是多元的,那麼有存在認為死刑必須廢除的人/國家,也就會存在認為需要死刑的人/國家,雙方沒有絕對的對錯,就算無法認同,也不用因此就說對方不文明或是其他歧視的話,大抵就是這樣。
你思想要發展,總要有個題目嘛,像是動物保育,也有人嗤之以鼻阿,但你不提倡動物保育,動保法突然某一天就會出現嗎?或是汽車強制險、同性戀都是有人先大力呼籲,慢慢討論以後才有立案可能,怎麼會是一蹴可及?現在連一次提案廢死都沒發生過,為什麼會覺得要先廢死再來討論呢?現在都在討論跟爭吵階段阿XD不是嗎?
討論也是一種思想發展,所以如果放遠一點來看,這個兇殺案對台灣社會是有益的,它引起台灣人去思考死刑的意義。文明就在這些過程中慢慢進步。
我個人是認為世界是多元的,但文化有其優劣,像是某些國家女性就是貨物,有些國家同性戀是死刑有些地方就是可以嫖雛妓,可以人獸交,12歲就可以結婚那麼有認為【存在即合理】的人/國家,卻不代表雙方沒有對錯
伊斯蘭教徒不吃豬肉不喝酒可以尊重,伊斯蘭教徒如果強迫12歲的女孩嫁人,或是殺死同性戀,也要尊重嗎?
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我也不是說支持死刑的就等同上面這些,但很多事情還是有誰對誰錯的,而不是大聲就對,國家有錢有力量就對
: 我倒覺得文化是沒有優劣之分的,只是你無法認同而已 你認為覺得這樣的文化是正確的,所以認為不是這樣的人的文化就是劣等的,這樣跟種族歧視又有甚麼差別呢?你所舉的例子中,也只有某些國家女性就是貨物/強迫12歲的女孩嫁人這兩項是因為沒有尊重其本身意願,同性戀、嫖雛妓、人獸交、12歲結婚如果是在其本人自由意志下願意的,又有何不可?
某些國家人獸交合法的原因還真的是因為不能證明動物不願意,因為狗發情的時候也會不分性別或是物體一直拱,這時候你上他說不定他也是願意的,有何不可?
請問:「這個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國家都是禁槍和廢死的國家」--&是哪個單位調查的結果?究竟是哪些國家呢?願聞其詳~
死刑就是其中一種平定社會的力量,當社會已經能擁有別種更好的力量能安撫受害/恐懼時(比如宗教、社福、或思想觀念),自然就會廢死。但在還無法擁有這些更正面的力量之前,總不能無以依靠吧,不能抹煞復仇之必要性。
二戰之前,勝利國喜歡統治、殖民或勒索戰敗國,這些行為往往導致將來的報復與戰爭。於是二戰結束時歐美改變做法,以協助建國(同時控制憲法和思想)來培養同盟國。這就是文明的演進。增加朋友/僕役而非奴隸/敵人。現今文化落後的中國,就會用高壓的手段去打擊造反份子,然而壓抑只會造成更強烈的反彈。死刑/廢死亦然有文化高低之分。但為廢而廢、沒有配套,就好像打贏了雖不殖民和勒索你,可也放著你自生自滅一樣,結果可想而知。
廢死是爲了重建,所以重建才是重點。然而很多人支持廢死只是因為道德潔癖和自我滿足,這種虛偽也難怪大眾無法接受。大眾就是認為這些人絕對無法教化才支持死刑。所以支持廢死應該要拿出相對應的魄力和責任感,比如讓重大刑案的假釋犯在自己的單位工作和食住,證明自己有意願和能力教化他們,當你能負起這些責任,自然就有說服力。理想很棒,但現實殘酷。如果修法讓性侵假釋犯能開計程車工作,你敢不敢?
: 修法讓性侵犯開計程車,我跟你賭他們會願意喔,反正他們不坐計程車沒差XDDD
: 就我所知,廢死聯盟在做的就是你說的重建。
: 我的意思是,廢除死刑應是尊重生命權計畫的最後一個部分,而不是拿來當做首要目標、口號、甚至名稱,如果今天是「社會重建聯盟」、「我堅定支持尊重生命權」,肯定不會引起太大反感。當整個社會的思想、文化、經濟都呈正面時,發生女童割喉案後,社會氛圍就不會全是憤怒而已。而現在明顯還不到時候,就算退一萬步現在即刻廢除死刑,社會的報復心和傷口就會立馬不見嗎?說死刑是社會傷口或報復心態,那是反因為果。
像是護家盟嗎?名為護家,實為反同
好吧,修改名稱是太虛偽,但也可以說是包裝啦,難不成要叫做反同志婚姻盟?這看起來就像是為反而反 (雖然實際上也差不多是這樣)。廢死聯盟這名字可能比較老實,擺明就是先廢死再說。其他部份我說的有錯嗎?
雖然我傾向保有死刑,但同時我也支持將來廢除死刑。前提是社會有其他足夠的力量來安撫憤怒和悲傷、並且有足夠的力量能教化犯罪者。當然我也覺得只要先廢了死,其他力量自然就會出現 (尤其是宗教團體最喜歡這種時刻了),反正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而且如果真的一直走不出去的家屬,也屬於精神抗壓相對弱勢者,交由社會自然淘汰就好。
: 哈哈,在這之前,阿苗也曾說,廢死一定要有配套措施,他們(廢死聯盟)做得可不只口號而已。但如你所言,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氛圍而言,廢死的目標還不是時候。我想這項議題還是會爭議很久,台灣將來真的能到那時候嗎?
至於罪犯,我也認同死刑用在殺人犯身上的確沒有嚇阻作用。因為蓄意殺人就是得抱著相當的覺悟才做得到的事情(我猜的),比如面對良心與社會的譴責、家人的受難、避免自相殘殺的動物天性、以及可能會有的刑責。當他都扛起以上壓力、決定要殺人時,又怎麼會害怕死刑呢(而且機率只有一半)。而衝動殺人的更不用說,衝動時腦袋根本容不下任何東西。
我個人偏激的想法:真正應該判死的,是那些可以控制卻放縱自己的犯罪,比如性侵、酒駕、貪汙、擄人、強盜等等。這些都比殺人還可惡。
: 你沒有全錯啦 但有點誤會,如台灣獨立所講
進化的社會,就是有能力的人自發性的去幫助沒有能力的人、達成盡可能的社會平等 (當然不是強制共產制)。所以環境困苦、家庭破裂、缺乏關愛下所成長的殺人魔A,社會應該努力去瞭解和學習避免再次出現殺人魔B、並且重新教育A正常的進入社會,而不是極力消滅A來粉飾太平。長遠和放大來看,這的確是社會最佳答案。只是苦了另一對父母F,以及在他們努力教育和關愛下,所成長或還來不及成長的受害者E,則淪為社會進步過程中不能缺少的隨機祭品。
殺了殺人魔A,受害父母F得不到任何實質的東西、E也永遠回不來。所以F和大眾應該去瞭解,這就像是E突然得到了疾病A死亡一樣,即使你怨恨疾病A,疾病A也不會消失。社會能做到的,就是拿E的屍體來解剖化驗,看能不能早一點讓疾病A成為益菌。社會能如此超然理智,是因為社會不是父母F,也許我們可以理解,但永遠不能體會。其實E的屍體已經足夠讓社會化驗和進步了,如果A的屍體,能稍微讓父母F減輕一點點點點點對E的愧疚,社會在吝嗇什麼?
如同摩根費里曼應該卻不能去阻止布萊德彼特殺了凱文史貝西一樣
說到父母,我想問一件事,劉妹妹為什麼那個時間(16:00)還會在學校裡面?我google了新聞報導,但都把焦點放在兇嫌身上,但是劉妹妹生前的動向也是我一直好奇的。
: 我印象中新聞是說她正要去上古箏課,上課前可能先去上廁所。歹徒看中她落單就挑選了她。(純靠印象,可能有誤)
: 原來現在小學在下課後還有課餘活動啊。
: 每家新聞的細節上都有點出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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