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西方国家,看到流浪汉 乞丐和乞丐很包容,年轻的流浪汉 乞丐也很多。为啥中国,从政府到老百姓,都不能包容我

中国的流浪汉和国外的有什么差异?
1、为什么国外有那么多年轻的流浪者,他们不工作也不乞讨?2、为什么中国的流浪者都要把自己搞得很惨以乞讨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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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时遇到一个流浪汉,穿得很整齐,我开始都以为他只是问路的。他慢慢靠近我,以一种犹豫的语气说:"I don't want to be rude, but my wallet got stolen, ...”我回答他:"sorry,..."他听到sorry时就识趣地走开了。在荷兰遇到过一个被拒绝后骂人的,不过荷兰乞丐大多数也会说英语,而不是说荷兰语。我给过荷兰某个流浪汉一点钱,一个荷兰人路人告诫我,这些乞丐是因为抽大麻致穷的,因为荷兰政府给穷人生存补贴,荷兰人坚信,荷兰的福利不会让穷人饿死。中国的乞丐也有很多礼貌请求帮助的,也有要食物的。区别不明显。
抛开国家体制不讲:中国的流浪汉,一字记之日:惨!先天疾病,遭遗弃,后天遭拐子毒害致残,等等等等......(有些丐帮组织的也很惨呐……)美国的流浪汉,一字记之日:懒!举例在美国跟流浪汉的三次接触:第一次是在麦当劳门口,一目测两百磅大姐把我拉住:-"How are u doing today?"-“Not bad.”-“Can I just ask u for a little help please? I'm homeless and I haven't eaten for 2 days. Can u buy me a burger, please~”然后我心一软真的给她买了,她还强调要double cheese的!!!!!第二次是在加油站转弯的地方,我在车里等人,一年轻帅小伙举着个牌走过来,“have car need gas”,卧槽这穿着Vans的帅哥在求路人给钱他加油!牌子还有彩带装饰,我以为他在拍戏!!!!!第三次是在酒吧街,一对情侣牵着三条狗,举个牌子,“anything help please!” “穷!就!表!养!狗!”美国的homeless都十分懒惰,不找工作整天怨天尤人。当然,他们学识不高,体力活的工作大多数给墨西哥人做了,但这真不是抱怨的理由。我真想告诉他们中国多少穷人生活在水深火热,美国的流浪汉真的不算什么,整理一下自己,找份工作从低做起,总比流落街头好。可当有人说他们的时候呢,他们又会扯到体制,种族各种balalala问题上去。这就是很多底层美国人的生活。
我先自作主张一下,把这里的流浪汉理解成乞丐来讲当年刚来加拿大见到的乞丐一个个都挺壮的,也见到过政府的福利机构给他们分发早饭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蛮缺底层劳动力的地方为什么会有人不去工作一天到晚吃政府。也许吃政府比最低工资一天八小时要舒服?后来高中老师说是信用问题导致的有些人想找个苦力活都很难。
一说流浪汉就想起萨拉萨迪的流浪者之歌。。内心忍不住有点感动
13年在南京火车站的肯德基有这样的一幕。 一个乞丐四处转悠,和周围的人讨钱,有人给了,几个硬币的样子,大部分的人选择了无视。 过了会过来一个背着大大麻袋的流浪汉,在垃圾桶里找东西,不经意间被人发现是个聋哑人。然后我身边的一个大哥,就把他刚买的一份套餐送给了那个聋哑人,并且让出座位让他来吃。(令我愧疚的是,当时我吃完了东西在玩手机,只是在旁边观看) 这个事情给我触动很大,经常让我想到很多方面,比如说尊严的价值;比如说这个世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一些诚实友善的人的生活总是如此艰难。
差异我先不说,你确定国外的流浪汉都是不乞讨的?至少身强力壮年富力强的流浪汉拿着讨到的钱买杯咖啡,喝完之后杯子放地上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要钱的人,我是没少见。
我挺喜欢这个话题的。
我在英国的时候很喜欢观察流浪汉,我发现一点,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卖可怜相讨钱的(我没看到,不代表没有,但是我真的没有看到过),有一点能拿出来的技能都拿出来,哪怕唱歌再难听;也或者一些人什么都不会,但他们会抱着自己的狗,坐在路边的角落,时不时和人打招呼,聊天。说来也奇怪,还真的有不少路人停下来和他们聊天,站着,或者一起坐在地上。这些乞讨者有些零散的钱的时候,买杯咖啡坐着喝,和路人打招呼,说“cheers”,“good luck",“have a good day"....有一些失业的流浪汉,拿着叫做”Big Issue“ 的杂志(政府给失业的人的工作).流浪汉中有些是名副其实的街头艺人,音乐和歌声都超好听,每次我都会用手机录,也会热泪盈眶,因为真的有感染力..我在街上走路的时候也会偶尔遇到过来伸手要零钱的,但是那应该不是真的乞丐,那是二流子或者醉汉。
我觉得呢,我在英国的时候对于流浪汉或者是乞讨者是没那么多想法的,但是回来之后,我继续观察乞讨者,不是身体被摧残的畸形就是磕头,要不就是推着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高音喇叭里放着”啊~··这就是娘啊~··“这些歌伸手要钱。就是比惨,和选秀节目一样一样的。而且有些畸形身体的人,是因为被犯罪团伙给特意打成这样去讨钱的。。。。而且还听说,有些乞丐会“下班”的,下班之后是回到了豪宅·············市区都有房子的·····有点触目惊心
暂时不想分析的太复杂。
抛开别的社会问题,文化背景,经济基础等因素,我目前的感觉是:尊严就是这么回事,看你要不要咯!
无家可归的人不能算是流浪汉,民主国家的人怎么能叫流浪汉呢?
中国的流浪汉会打狗棒法和降龙十八掌
工作和职业的区别吧
翻评论看见这么多人在赞誉别人家的流浪汉,真是哭笑不得。生活在纽约,平时坐地铁去上学,几乎每趟地铁上都会遇见流浪汉,甚至很多是精神不正常的流浪汉。路边更是数不胜数。我更不认同“国外的流浪汉选择的是一种生活方式”,我见过路边饥寒交迫的流浪汉们,睡在捡来的纸壳上一动不动,也见过很多每天靠着路灯站着,骚扰来往行人的流浪汉。我在国内晚上十点坐地铁穿越大半个北京城回家,都不会觉得危险害怕,但在纽约我几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让我觉得不安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那些流浪汉,用波普教皇Andy Warhol在他的书中写的一段话来描述纽约的街头:流浪汉很大程度的影响了社会治安,所以别再盲目的提倡流浪汉似的“自由”的生活方式,那只是国家机构没有妥善解决的安全隐患。我相信在教育普及率越高的国家,一个人只要四肢健全,想找一份使自己足够生存的工作愈加不难,因为拥有处理很多事情的基本知识。比如我大学的食堂就雇用了很多有先天缺陷,例如侏儒或是智力低下的人来做一些很简单的重复性工作。我一直觉得中国人骨子里有勤劳的特质,所以排除先天因素和特殊遭遇后,纯属因为好吃懒做而流浪的人比起西方国家也少得多。而美国的很多流浪汉,我只想说,是被他们发达国家的福利给惯坏了。甚至连做流浪汉,中国的流浪汉都要勤奋努力一些。我不讨论自由是什么,但真正的自由不该是居无定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不该是颓废堕落的人用来逃避现实和责任的借口。
中国流浪汉比较有敬业精神,乞讨都比较努力一点
新加坡的无家可归者都会被安排到临时安置所去,并且可以以低至100人民币每月的租金住在政府建的廉价出租屋(两个人分45平米的房间)。福利机构会经常去照顾这些人,给他们提供食物和帮助。而这些人如果身体状况允许,找一些清洁工之类的工作是要被优先考虑的,所以很多大排档的清洁工、写字楼清洁工还有超市的员工都是一些老人,这些收入可以让他们继续住在廉价出租屋里。这些人也会去大排档卖纸巾,他们卖的比超市卖的贵很多,买的人就算是做慈善了。对于那些身体状况欠佳的,应该有其他安排,我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我想讲的是刚上大学时有一天要做慈善募捐,就是拿着一个残疾人慈善机构的金属罐子在地铁站附近大家捐钱。我看到了一个乞讨的老爷爷,他至少有七八十岁了。当时我还不知道新加坡其实是不允许乞讨的,于是我把身上的零钱给了他。他看到我手里的罐子,硬要把自己盘子里的一些钱塞到罐子里面。记得他放进去的钱比我给他的还要多。然后他和我说慈善机构帮助很多人。他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心要帮助别人真的让我感到震撼。
中国的流浪汉有些是有组织的团体或者懒人好吃懒做的人很少有因为重大灾难而无生存能力。而美国流浪汉好多退伍老兵,无能力无亲人。当然也有离家出走的年轻人。
额,今天天桥上看到一个流浪汉形象的老爷爷在拉二胡,正好遇到这个问题,跑来说说我的薄见,如有不妥的地方,还请莫怪!
我个人认为流浪汉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为生活所迫衣食无依选择流浪,这类占据流浪汉的大部分;一类是为了避世选择流浪,不喜欢应对周边的人际,或者说在既定的圈子里无法生存;另一类呢,就是为了某种夙求信仰选择流浪,比如一些行为艺术者。
因为一直迂居神州,所以对国内流浪汉的状况属于大众意义上的耳闻目睹!个人觉得周边好多人会把流浪汉等同乞讨者,夜宿桥洞,白日里在人流量大的路口摆个碗行乞。更有甚者利用国人的善良诈乞。使得一部分国人对流浪汉怜悯之外多了一丝戒备和避让心理。我个人对像天桥拉二胡老爷爷这般的流浪者深有好感,觉得他们好像古时候的街头艺人,如果时间充裕时候遇到,都会驻足付费欣赏他们的表演。另外或许因神州人口太庞大,针对流浪汉的救助机制也极不完善,至少身为大众的我对这方面认知几乎空白。而国内第二类和第三类流浪者比例微乎其微,不清楚是不是应该把朝拜者归为这一类。
关于国外流浪汉的状况,只能从旅居米国的亲戚和外出求学的朋友以及一些影视作品中获得一星半点的认知。会觉得国外民众对待流浪汉的态度不似国内这般偏负面,国外的救助机制相比之下稍完善一些,而且第二三类流浪者比例稍稍大一些。
中国的流浪汉,我在工作中接触过不下十位。其中有的单纯就是流浪,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还有的是把流浪当做生活,在我们整个辖区都很有名声,往往接到报警一问特征就能知道是谁。我当时工作地在黑龙江北面的一个城市,冬天最冷气温能达到零下四十度多,冬天在路边躺着很可能冻死,而流浪汉经常躺倒在路边,群众看见都会报警,我们会第一时间去解决。接触的流浪汉中有三个印象最深的。第一个,他是我毕业到单位后接触的第一个流浪汉。那时候快过年了,气温已经在零下二三十度了。接到报警,说有个人躺在路边一动不动,跟着同事到达现场看见一个人躺在路边浑身酒气,已经瘫睡不动了。用了很久给他摇醒了,问他情况,他不说话,就是哭。反复询问之后大概听懂了,他说是一个本省其他地方农村来这打工的,瓦匠,跟着一个工程从七八月干到年底,想要领工钱回家时才发现被骗了。半年白干,一分钱也没拿到。兜里仅剩十几块钱,去车站买票钱不够,街上转悠了两天,今天晚上实在饿的不行就买了几个馒头一瓶白酒,在路边喝完就倒下睡着了。我记得当时问他他好像四五十岁,可能是体力活干的多,看起来像六十多了。当时看着一个和我父亲一样年纪的人委屈的坐在路边哭,我心里也是非常难受。同事说送救助站吧,让他们给买个票送他回去。我说别了,我说我掏钱给他买吧,一个省内的硬座也就几十块钱,这样他能早点回家可能能好受点。当时同事用挺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没说啥,和单位司机说去火车站。到了火车站,给他买了张票,又买了一堆面包香肠矿泉水,临走又给他一百块钱。送走以后回到单位同事和我说,你这样不行的,这种人是可怜,但是以后你会遇到很多,每次自己搭钱搭不完的。我把这个人算在流浪者里面,因为从他身上我知道流浪就算再短暂,也是一种悲痛的折磨。第二个,是我们辖区很有名的一个流浪汉。五十多岁,很瘦小,自己有个小棚子住,没有亲人,谁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每天就靠捡点瓶瓶罐罐,卖钱买酒喝,已经喝到整个人都神志不清了。大概有两年多的时间,平均每半个月就会有一个涉及他的报警,不是喝多了躺路边,就是在小餐馆喝多了没钱付账而且睡人店里不动弹。这时候一般商家就认倒霉,把我们叫去就让给他弄走就好,饭钱就不要了。他的整个人的状态,不太好形容,没有任何时候是清醒的,活着就是喝酒,睡,捡点东西,卖了再喝。很多次看见他我都觉得他已经不像一个“人”,也曾试图和他交流,但是交流不了。一年冬天接到报警说有个楼道里发现一具尸体,到现场一看是他。腰带绳勒在脖子上,另一端勒在楼梯扶手上,跪在地上去世了。开始我们认为是他杀,因为没见过不悬空还能吊死的。法医来了确认了一下,是自杀。没有家属,没有朋友,叫来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直接装棺材拉走。那时人已经僵硬了,放不进棺材。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生生把他掰进了棺材。我当时想,一个生命为什么会变成像他这个样子,但是他流浪之前的遭遇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第三个,和第二个人状态差不多。半年时间里反复接到涉及他的报警。这个人的特点是身上特别臭。接近于尸臭的味道。因为他没有住处,第一次给他送到了救助站,没过多久又在路边发现他,再次送到救助站时救助站的人说他是外地的,给他买票他也不走,送走了过几天自己又喝的醉醺醺的回来了。有一次因为他身上实在太臭了,救助站的人帮他把衣服脱了想给冲个澡发现他的左肩膀部位已经烂出一个碗大的洞了,肉里面已经有蛆了。救助站没有医疗条件,也没有负责送医院的经费和政策,只能简单给冲洗冲洗消消毒又把衣服给他穿上了。就这样反复好几次,半年以后再也没遇见过他了。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也在某一个角落孤独的死去了,或者是某天清醒了回到了家,如果他有家的话。我不了解外国的情况,我知道在中国,除去乞讨骗钱那种人,像我遇到的这些纯粹的流浪者,他们的流浪是极其悲哀的。那种生活状态,已经比动物还不如。不知道是怎样的际遇会把一个人变成这个样子。我当时所在那个城市,已经是很北很北的一个地方了,能流浪到那,基本没有更远的地方让他们再前进了,所以我觉得他们应该已经算是最底层最底层的一种生活状态了。希望这样的流浪少一些,希望人永远也不要走到这种状态。
谢邀。在中文的语境下,“流浪汉”与“乞讨者”往往被一概而论,代表社会最底层人群。然而严格上讲,两者有不同的意义,“流浪”有时候并不代表放弃尊严,而是对生活有一种不同的追求。很多人也许都记得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某文,《Nothing to sell and nothing to buy》,初读之时我确实被最后一句话惊到了:We often speak of tramps with contempt and put them in the same class as beggars, but how many of us can honestly say that we have not felt a little envious of their simple way of life and their freedom from care?说起流浪汉,我们常常带有轻蔑并把他们与乞丐归为一类。但是,我们中有多少人能够坦率地说我们对流浪汉的简朴生活与无忧无虑的境况不感到有些羡慕呢?——好吧先来学单词,从文中可以看到,tramp与beggar是两回事,而美帝的常见用法是homeless(无家の人),属于纯客观描述,可以同时形容这两类人。我朝文化重视家庭,漂泊无根的生活方式难以让人接受。周晓农老师曾解释过:农耕文化下,家是一个基本生产单位,而中国的农耕社会特别漫长,这是中国人家庭观念重的最基本的原因。。。关于家族,现今的城市年青人,可能很少有人弄得清什么是三大姑八大姨了,还有什么姨甥、舍甥等等,但在不少农村地区,哪怕是目不识丁的老年妇女,却可以说得头头是道。关于家庭观念重,重在哪里,且看中国人留下的“传家宝”:养儿防老;前三十年靠父母,后三十年靠子孙;百善孝为先;光宗耀祖;家和万事兴;勤俭持家;多子多福;早插秧,早结谷,早结婚早享福;父母在,不远游;家丑不可外扬;儿孙绕膝;含饴弄孙。等等。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一个选择离家流浪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势必为主流社会所不容。像这个新闻视频中(),路人对流浪汉充满警惕,唯恐避之不及。其实像视频中的“小广西”,确实是无家可归,但是他为了打工而四处飘泊,宁愿挨饿也不会开口乞讨,这就不能称之为乞丐。当然实验本身也有问题,就是刻意将两位实验者打扮的邋里邋遢。肮脏的外观乃是失败的一半,君不见,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第八季中光着屁股问路人借手机,美帝人民也一样是唯恐避之不及。全球人民都差不太多。不过,谁说流浪汉就一定要衣衫褴褛了?这个问题我后文会讲。中国传统,飞黄腾达后也要衣锦还乡,这才算圆满。而相比较,西方国家,尤其是经历过大规模移民浪潮的某些国家,以及本就是殖民地变身的某些国家,思维习惯显然大有不同。经历过汹涌澎湃的大航海时代,有多少人在启航之时便知道,这辈子未必能回到故土。因此,有些文化观念中,“冒险”和“开拓”成为了无上的道标,漂洋过海之后也就不必再回来了。任何文化都会重视“家”的概念,但对于“根”的概念,移民国家则显然不那么当回事了。这就是为什么在有些国家里,“流浪”当真能够成为一种社会文化而存在。文化不同,思维不同,这也并无高下之分。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看看别人的异样人生,那也是一番乐趣。今天不妨歪个楼,就来聊聊一些有趣的历险记。————————最近比较火的一对小夫妻,Stevo Dirnberger 和Chanel Cartell,于2015年3月告别他们的高薪工作,开启一段自由之旅——并且把他们的旅程贴到博客与各大社交网络上。两位原本都是广告界的成功人士,摄影、写作均具备一流水准,他们的博客相当红火。此乃他们的行程单,真可谓跨遍全球:我非常喜欢博客的序言:They say “home is where the heart is”. 家乃心之所在。心在远方,当然不必受到物理的拘束.我更喜欢他们的大实话:So far, I think we’ve tallied 135 toilets scrubbed, 250 kilos of cow dung spread, two tons of rocks shoveled, 60 meters of pathway laid, 57 beds made, and I cannot even remember how many wine glasses we've polished.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还有倒牛粪和刷马桶。他们参与的是一个叫做Workaway的项目,在异地用工作换取食物。无论旅游到哪里,都有繁重的劳作,才能支撑他们的日常开销。正如博客所写:There's nothing quite like swapping million rand advertising budgets for toilet scrubbing to teach you about humility, life, and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each day as if it were your last.把几百万的广告预算替换成每天刷马桶的生活,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教会我们谦卑、生命、以及珍惜每一天,正如最后那天一样。旅游到了这个境界,才是真正的洗涤心灵。有些年轻人啊,以为旅游的意思就是不用赚钱养家,只负责不负责任的娱乐和放任。那就只是在花钱消费而已吧,就不要当作装的资本了好吗。如Stevo Dirnberger 和Chanel Cartell这样的猛士,为了自由而甘愿付出自由的代价,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人士。————————如果上面这个例子太过冒险,普通人承受不起,那下面这位就推出了一个非常非常可行的无家方案,让我差一点就想跟着一起干了。Kurt Varner是硅谷的一位创业者,为了把有限的资金投入无限的创业大业中,这位仁兄于2012年左右正式搬家,入住他的2004款本田小破车,开启一段冒险之旅。当然,无家可归了也一样要上网发帖:老兄的预算十分详实:1)一次性投资:小破车一辆。这就提供了每日的住所。有了片瓦遮头,天黑请闭眼,睡着了都差不太多。(后座下翻,看上去还挺舒服的~~)衣物等主要生活用品就存放在车上,男人嘛,也不需要一个大衣橱。你们知道这省了多少钱吗?美帝的朋友都明白,二手车市场便宜的让人发指。在硅谷,10年左右的旧车,仅仅相当于1-2个月的房租。每月预算:总计$219美刀——$80的食物开销,大多数时候只能吃泡面和垃圾食品。合情合理。$39健身房会员卡。。。第一眼看上去让人很无语,但其实很合理——这39刀提供了他24小时的洗浴服务,还有停车场(停车睡觉)。这样一来,每天的睡觉和洗漱都搞定,能够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和普通人的生活就没有什么两样了。当然还有健身,无家可归也要坚持健身,这就叫情怀!$100工作室会员,这是最大的一笔开销。因为仁兄仍旧是创业人士,每天写代码,所以必须要有上网的地方。。。说白了,其实就是一个包月的网吧会员吧~~~这又让我想到了著名的马洛夫需求层次,3.0版本:我觉得吧,流浪汉容易惹人反感,主要就是个人的情节卫生问题吧。如腾讯新闻说的视频中那几位借手机的哥们,刻意化妆的邋里邋遢,外观上让人不放心,路人警惕也合情合理。但如Kurt这样把自己的生活和外观都打理的井井有条,还开个小车,问你借手机,是不是感觉就不一样了呢?Inc.杂志于2013年刊文报道了这位仁兄的壮举,并称之为:The Leanest Start-up in Silicon Valley 究极!硅之谷の最贫创业Kurt仁兄应该已经结束了这样的生活,现在已经是某公司设计主管。这一段奇妙的旅程,是不是成为了他履历上最为鲜亮的一笔呢?老夫十分欣赏他的生活方式,一度有效仿的冲动(请不要告诉丙夫人)。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种对资源的充分挖掘、合理利用!你看,老夫本来就有工作,公司还自带WiFi,电源,餐厅,停车场,健身房,简直是应有尽有!这可是彻彻底底的0开销的生活方式,想想就让人激动啊!
前不久我记得看了陈光标给美国流浪汉发钱的新闻,听说美国有300多万的流浪汉。我很好奇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真有那么多乞丐吗?当时正好在和远在英国的表姐聊天,就顺口问了她英国有很多流浪汉吗?她回答我说“可能伦敦多一些,有些在街头卖艺,自弹自唱,或者化妆艺术。”我才猛然发觉,我们俩口中的所说的并不是同一类的“流浪汉”。我以为流浪汉就是乞丐,她口中所说的流浪汉就只是没有地方住的,却不一定是乞丐,他们也会通过自己的付出维持生计。后来我仔细一想,其实居无定所,四处流浪的人就是流浪汉了。这么说来,我口中的乞丐和我姐所说的街头卖艺者都算是流浪汉。只是国内没有才艺只能纯乞讨的流浪汉比例高,而国外有才艺的流浪汉比例高。这归根结底是国民素质平均水平高低的区别吗?像在美国或者英国会有些表演才艺的人明显比国内要多不少,在流浪汉中有才艺表演的人比例自然也高一些,同样是乞讨,我觉得国外的流浪汉可能比国内的流浪汉看上去活得更有尊严一些。虽说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不过要说他们既不工作也不乞讨我是不太相信的。看看当时这个新闻,国外的流浪汉也不见得更有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不会骗人,基本的生理需求没有满足,他们根本不会有“尊严”的需求。其实国内通常所说的流浪汉大多指的是那些精神有些不正常的流浪汉,他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常常都是因为精神异常而走失,失去与家人的联系)而流浪街头,他们会捡垃圾堆里的食品起来吃,白天四处游荡,甚至躺在马路中间睡觉。所以国内流浪汉把自己搞得很惨以乞讨为生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他们几乎没有维持自己正常生活的能力,没有主观上将自己搞得很惨的故意,甚至他们根本没有乞讨的行为,就更谈不上“把自己搞得很惨以乞讨维生”了。而题主所说的“把自己搞得很惨以乞讨维生”的流浪汉,其实就是国内所说的乞丐,乞讨为生的流浪汉。这并不难理解,把自己搞得很惨会让路人对他产生更多的同情心,会更愿意给他施舍。但从题主提的两个问题上我也可以感觉到国内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是没有的,题主已经几乎把乞丐都定性为“把自己搞得很惨”的人,认为乞丐的乞讨行为是带有欺骗性的,没有了信任之心,我们都不愿意为跌倒在路边的老人伸出援手了,更何况是“假装很惨”的乞丐。我最终的结论是,把国外的嬉皮士流浪汉拿来和国内的装惨的乞讨流浪汉拿来对比,深深感觉到我们连在“流浪汉”这个问题上都是崇洋媚外的,也感受到深深的自卑感,我们连流浪汉都不如国外的好。
图侵删图侵删
国外这个范围好大……我来说一下我知道的两个国家吧。也就是泛泛而谈,最近也在课上学到了一点,如果有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多包涵。日本:日本的社会福利还是蛮高的,而且有很多很贴心的小玩意儿来提高生活幸福感,这些小东西价格还很便宜。像什么背单词用的两色塑料片,颜色重叠的部分是不透明的,用来盖住单词的翻译,还有五十日元就能入住的网咖……日本的东西有很多真的超级贴心。所以在关于住宿这方面有些流浪汉是可以去网咖之类的地方睡觉的。当然还有另一些流浪汉连网咖都住不起,也没钱买食物。他们就会守在便利店旁边。稍微了解日本的朋友都知道日本的食物是不写保质期的。但是大家都会计算着日子来相应的扔掉一些快过期的食品。一般便利店就会在食物快要过期的前几天扔掉食品,然后流浪汉们就会吃快过期的食品。其实味道和质量还是不错的,毕竟还没真的过期。美国:前几天上课学到美国的贫民还是很多的,即使是一个相当富裕的国家(我们老师说的,不要说我跪舔)。很多孩子上不起学,每天都在吃罐头,房租也交不起。这时候他们就会去motel,比宾馆便宜一半的旅店,当然就中国人来说motel还是相当贵的……有时候实在住不起motel,也可以去收容流浪汉的地方住。环境还是不错的,只不过要几个人睡一个房间,对于美国人来说这点应该蛮讨厌的。但其实美国的工作机会是非常多的。即使是最低工资,也是中国的九倍左右。连餐饮服务员一小时都有八九刀,再加上小费就更多了。计算一下一个小时七十人民币,一天八小时就是五百六十人民币,一个月工作二十天就是一万一千二百人民币。啧啧啧,搁在中国生活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呢。但是在美国是不行的。再说一下中国吧,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上面两个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法律的不健全,社会也不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拐卖、碰瓷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人们为了一点小利益,而把更好的未来舍弃了。所以有些好吃懒做的人,就会当起职业的流浪汉,把自己打扮得可怜兮兮的,然后乞讨。这让有些事真的被生活所迫,但因为骗子的存在他们的生活肯定是不太好的。虽然收容所还是有的,但前段时间看了几条新闻,有的大爷大妈为了乞讨赚钱不太愿意去收容所。当然肯定是个别现象。再有就是有些残障人士,自己走丢或者被家人抛弃流落街头。当然也不排除被拐卖之后变得神智不清的。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面对警察叔叔我觉得自己了解的并不算很透彻,有些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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