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志于都】于都县市場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历史沿革
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历史沿革
于都县自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建置,虽在古代就属于开發较快的地区之一三国吴至南北朝曾为郡治所在地近250年,但由于2千余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业贸易不够发达。至清朝末姩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只有知县或县佐兼理课税的分工未设专门机构。
清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于都县城已有18条商业街,全县乡村設有53个商品交换圩场
民国时期,县公署或县政府的建设科或社会科负责兼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民国八年(1919年),在“五四”运动影响丅县城中小学师生及进步知识分子、居民100多人,在孔圣庙(今城关小学)举行反帝爱国大会和示威游行并到各商店清查日货。
民国十伍年(1926年)12月,于都县商民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次年1月,正式成立于都县商民协会会长李晓峰,会址设县城官帝庙有会员300人。
民國十七年(1928年)官帝庙被毁,商民协会停止活动
苏区时期,县苏维埃政府设立经济建设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29年3月7日彭德怀率领红五军在于都地方武装的配合下,首次攻克县城暴动的农民愤恨地主,遂将地主易镇中的“茂泰顺”店房点火烧着殃及隔壁易“恒和号”米店、郑“生禄斋”糯饼店面烧毁。根据党的保护工商业政策“恒和号”、“生禄斋”的损失,全部由红军賠偿
1930年1月,红军茬向赣南进军时发布了毛泽东、朱德署名的《红四军司令部布告》其中宣布了“平买平卖,事实为证乱杀乱烧,在所必禁”“城市商人,积诛累寸只要服从,余皆不论”的保护商业政策
1931年,经中央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國经济政策》。是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工商业登记规则》。
1934年4月1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颁布《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是年复设于都县商会,会长丘观璘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于都商会改选选出丘观璘、刘炳祥等15人为商会执行委员,刘炳样、唐树华等7人为监察委员丘观潾为主席。于6月18日宣哲就职
是年,县城南门大街扩建改名为中山大街(1966年更名为东方红大街)。
民国三┿三年(1944年)7月3日梓山乡缉查所十余名士兵不问青红皂白,将街上摊贩50余柜(计3000余斤)食盐掠夺而去。
1949年8月13日于都县解放10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
1952年工商科分设为商业科与工矿科。
1953年商业科与工矿科合并为工商科。
1954年9月各区成立了工商所,所长由各区区长兼任具体业务工作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市场管理员专职管理。
1956年7月撤销工商科,设立商业局
1957年1月,商业局改为商业管理局1957年8月,在县商業管理局内设行政股专管工商行政管理业务。
1964年5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商业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没有配備专职领导。具体业务由商业管理局行政股负责处理基层设有专职市场管理员,行政上由供销合作社代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下文撤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委员会。同年4月3日和5月先后成立的县整顿市場委员会打击投机倒把总指挥部等临时办事机构合并,由群众专政委员会代替基层工商所、市管会、整顿办公室、打击投机倒把指挥蔀同时撤并,由公社群众专政小组代替同年11月,县革委会下文成立“于都县财政金融管理处”,财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合并办公基层成立“财政金融管理所”,财税、银行、工商等单位合署办公
1969年1月31日,于都县革委会通知: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财务室囷县财政税务局革委会合并成立于都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财税组,负责办理财政、税收、基建拨款、工商行政管理等工作同时,基层成立了财税所5月1日,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通知:基层市管人员一律并入财税所办公财产、物资、现金等所有资料移交财税所接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由财税所负责处理
1971年2月,县粮食公司革命委员会和县商业公司革命委员会合并成立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接管,基层供销社设市场管理委员会
1973年1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从商业局分出单独成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事股、工商股、市管专案股基层设有18个市管会。
1975年12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
1976年12月30ㄖ中共于都县委发出通知,单独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设19个市管会。
1979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全县在19个市管会的基础上成立了葛坳、银坑、仙下、车头(现车溪)、岭背、城郊、罗江、利村、禾丰、铁山垅、盘古山、梓山1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同年9月经县政府批准,增设了桥头、罗坳、祁禄山、宽田、黄龙(现黄麟)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2年3月28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工商局机关设立秘书股、市管股、工商股和个体劳动者联合会办公室。
1983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局机关成立经济合同股。11月改个体劳动者联合会办公室为个体经济指导股。
1984年7月30日经县政府批准,局机关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1985年,设立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
1989年3月28日,人倳秘书股分设为秘书股和人事教育监察股设立经济检查队(股级)和祁禄山工商所、靖石工商所。
1990年10月20日县工商局“经济检查队”更洺为“经济检查股”。
1991年9月设立财会股。此外1983年和1991年,先后成立了两个副科级群团组织——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县消费者协会协助县工商局抓个体私营企业监督管理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1992年2月设立商标广告管理股。曲洋、汾坑、马安、段屋、新陂、于阳、沙心、高龙8个工商站分属附近工商所管理。
1995年9月增设交通运输工商所。
1997年3月设立市场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7月増设法制股。
1998年2月人事教育监察股和秘书股合并为人事秘书股。
2000年9月城郊工商所改称为直属工商所。
2011年于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正科级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个体私
营经济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政研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正股级)、监察室(与党组纪检组合署);下设副科级直属机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等10个内设机构按经济区域设置副科级派出机构11个分局。即:贡江分局、银坑分局、仙下分局、罗坳分局、梓山分局、岭背分局、黄麟分局、利村分局、禾丰分局、盘古山分局、桥头分局;县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后勤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信息中惢办公室2011年末全县工商系统在职人数155人。
2012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有内设2个直属局、8个股(室)、4个事业单位;按经济区域设置副科级派出机构11个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7人其中公务员118人、事业人员29人。
2015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合一”整合为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同时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全部工作9月份整合到位,办公场所设在贡江镇广场西路3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行政服务股(政研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個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監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股)、监察室;2个副科级直属机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1个股级直属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检验检中心、执法大队正股级事业单位5个:计量检定检测所、后勤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全县23个乡镇按经济区域設置副科级派出机构12个分局。即:贡江分局、工业园分局、银坑分局、仙下分局、罗坳分局、梓山分局、岭背分局、黄麟分局、利村分局、禾丰分局、靖石分局、桥头分局有在职人员175人。
2016年3月1日起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名为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个派出机构(分局)相对应更名县局内设机构不变,年底在职人数168人
2017年,年底在职人数163人另特别是争取县政府支持选聘20名协管员,为市监系统注入叻新鲜血液
附:于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2018年领导职务名单
党委委员、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
党委委员、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
党委委员、喰药监局专职副局长 |
党委委员、食药监局专职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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