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农民专业
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麻城市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登审批(2018)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省级配套财政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造价及工期
(2)工程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共分为 3个标段,总投资额约590万元。
(3)施工范围: 规划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指定的内容。
(4)工程建设施工地点:
麻城市张家畈镇、龟山镇、黄土岗镇、乘马岗镇、福田河镇
(5)招标范围、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 标 人:麻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麻城金桥大道61号(发改局旁) 监督部门: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麻城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和黄冈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抢抓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片区扶贫攻坚和湖北大别山试验区建设及“两圈一带”战略等重大机遇,提出并实施了“五城同建,跨越发展,建设大别山地区经济中心”的发展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全市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产业提升新质效、改革创新释放新活力、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生态环保取得新成效、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谱写了麻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篇章,为我市“十三五”时期创新奋进、跨越崛起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3年、2014年,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麻城连续两年位居29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第一。经济总量稳居黄冈各县市区首位。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5.46亿元,是2010年的2.07倍,年均增长11.7%;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01.4亿元,是2010年的2.65倍,年均增长21.4%;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9亿元,是2010年的3.19倍,年均增长2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2亿元,是2010年的2.22倍,年均增长17.4%;外贸出口完成5079万美元,是2010年的3.26倍,年均增长26.6%。
——特色产业提升新质效。构建起以“五大集群”、“五朵金花”、“五大市场”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0年的34.9:32.7:32.4调整为2015年的21.1:42.3:36.6。工业集群基本形成。工业强市战略持续推进,形成汽配冶金、新型建材、电力能源、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五大集群”。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76家,实现总产值389.6亿元,工业增加值109亿元。五大产业集群呈现集约、循环、低碳发展态势,循环经济规模企业达66家,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48%。特色农业彰显优势。重点打造了杜鹃花、福白菊、山茶花、玫瑰花和杏花“五朵金花”,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到150万亩,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到79家,产值过亿元企业总数达到31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06︰1。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036家,“三品一标”产品达到55个。商贸旅游乘势崛起。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总数达到201家。旅游业异军突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旅游发展先进县市。五年累计接待游客近千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百亿元。成功创建4A级景区3家、3A级2家、2A级1家,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各1个,成功举办杜鹃文化旅游节和菊花节、茶花节、老米酒吊锅节等节会。
——改革创新释放新活力。推出“十改五创”改革路线图,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释放了改革活力、收获了改革红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落实农民财产权利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融资模式创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瓶颈进一步破除。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党员质量管理体系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了新提升,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创新服务企业效能提升机制、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取得新成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后劲进一步凸显,五年累计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92.73亿元。
——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围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城市功能定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城乡面貌焕然一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44.02%,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按照“拓展河东区、提升西城区、改造老城区”的思路,积极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县市、平安县市“五城同创”,全力推进“两河四岸”10平方公里核心区“智慧农业谷”开发,强力推进“三违”整治,城区环境、功能、形象、品位不断提升。打造特色城镇,宋埠、中馆驿、白果等乡镇成为全国重点镇,精心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小镇、红色小镇、水利小镇、高山小镇等“特色小镇”,实现了乡乡镇镇都有代表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5年累计建设10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智慧麻城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水利建设扎实推进,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生态环保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生态环境综合质量持续改善,成为全省生态建设和保护试点示范市、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市。持续推进“绿色麻城”建设,“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 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3.26%。节能减排有序推进,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23.85%。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浮桥河水库成功创建为国家湿地公园。
——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统筹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两规范两调整”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组建成立麻城职业教育集团。文体事业不断发展,提炼“忠勇孝善,创新奋进”城市精神,叫响“大别花乡、孝善麻城”城市品牌,文化强市“五个一工程”扎实推进。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开展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启动大别山医疗中心建设。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2015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7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41元,是2010年的1.83和2.43倍;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实施精准扶贫“5566”行动计划,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
——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社会服务与管理不断创新,城乡“网格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确保了社会稳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物价监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孝善之星”评选,涌现出了一批孝善典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加强,老龄、关心下一代工作成效显著。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双拥工作扎实推进。统计、档案、质监、移民、物价、农机、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外事、对台、通信等各项工作和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共青团、工商联、侨联、科协、个私协会、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得到了很好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可用财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产业层次低,自主创新能力弱,服务业发展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产业支撑较弱,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依然突出;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利用外资规模偏小,出口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保障的短板依然明显,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够健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等。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决战时期,国内外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多重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均收入水平可望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处于发展阶段跃升期;经济增长由能源资源及传统产业驱动逐步转向新兴产业和创新创业拉动,处于增长动力转换关键期;发展优势在革命老区、市域工业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叠加大交通、大物流等动态优势,处于综合优势凸显期;城市发展在历史名城、内陆重镇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空间、重构功能、焕发活力,处于城市形象提升期;人民生活在基本保障全面覆盖基础上,向着幸福安康、富裕和谐迈进,处于民生改善加速期。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多方面有利条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麻城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麻城发展带来新机遇。“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有利于我市主动利用外部资源和国际市场,有利于麻城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拓展区域合作,为麻城推进对外开放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指明了方向,为麻城提质增效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发展环境。
——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精准扶贫上升为国家战略带来新机遇。国务院批复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将麻城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年)》把大别山片区作为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国家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和扶贫攻坚的力度不断加大,麻城作为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相关政策的实施为麻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带来了直接的项目、资金和红利。麻城在承接产业转移、做大经济总量、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幸福指数等方面具备更好的基础和条件。
——“四化同步”加快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家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加快推进实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有序展开,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科学技术将面临重大突破,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为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创造了绝佳机遇。
——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带来新机遇。省委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黄冈市委实施“双强双兴”战略,麻城的交通区位优势、生态资源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人文历史优势、红色精神优势等更加凸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现代物流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面临更大机遇,可以作为的空间更广,加快发展的希望更大。
——国内外发展环境复杂多变。世界经济衰退的不利影响仍将存在,实现复苏要经历一个缓慢曲折而又艰难复杂的过程;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减速效应明显,传统优势产业需求增长回落、新兴产业接续困难等将对麻城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带来较大压力。地方土地财政已进入历史拐点,传统投融资模式可持续性减弱,将影响麻城经济发展的动力。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如何平衡相关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也将是麻城未来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经济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从产业结构看,农业占比依然较大,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工业;从需求结构看,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投资;从工业内部结构看,资源能源型产业比重偏高;从要素结构看,过多依赖物质资源投入和能源资源的消耗。
——协调发展面临艰巨任务。“三农”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不足,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加快,就业再就业、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筹面临巨大压力,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
——区域竞争态势更加激烈。我市与东部沿海城市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与西部地区相比,资源、能源以及要素成本方面没有优势。从全省来看,主要经济指标位次还不靠前;从周边地市看,各地市都在加快发展,区域竞争更加激烈,负重前行的基本态势依然存在,晋位升级难度进一步加大。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奋力实现到2018年按期脱贫摘帽,到2020年同步全面小康,基本建成大别山地区经济中心,基本形成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格局,把麻城打造成为革命老区幸福宜居典范。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新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未来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坚持创新发展,将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坚持协调发展,处理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坚持绿色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坚持开放发展,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解决内外联动问题;坚持共享发展,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锁定“按期脱贫摘帽、同步全面小康”新目标。到2018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按期脱贫摘帽,我市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市”摘帽。到2020年,城区三办一区等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山区乡镇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标准,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把握“建设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定位。牢牢把握“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定位,把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推动全市发展的战略基点,以建设开放型、多功能、强辐射、高效益城市为目标,推进与大别山区域城市间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优势互通、贸易畅通。充分发挥麻城位于武汉城市圈、皖江城市带、中原经济区三角区域中心和黄冈、六安、信阳三角区域中心的独特地缘优势,把麻城打造成具有较强集聚、引领、辐射和带动功能的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的形势、趋势、基础和条件,要在牢牢锁定“2018年按期脱贫摘帽、2020年同步全面小康”目标要求的基础和前提下,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
——经济发展更有实力。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速,其他主要经济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转型化、集群化进程不断加快,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农产品加工大幅增长,现代服务业实现提质增量,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大幅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麻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大别山县市前列,基本建成大别山地区经济中心,加快推进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把麻城打造成为“革命老区幸福宜居典范”。
——改革开放更有活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若干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麻城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改革创新活力和红利充分释放,城市竞争力全面提升。麻城与大京九、沪汉蓉沿线城市经济文化贸易的交流协作,与大别山周边县市的开放、协作、交流不断加深,麻城在大别山区域的“五大中心”功能(交通枢纽中心、产业集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不断提升,麻城在大别山周边县市中的集聚、辐射、带动、引领作用不断发挥。
——城乡环境更有魅力。以建设美丽麻城、绿色麻城为统领,坚守生态红线,强化源头治理,发展绿色产业,保护绿色生态,倡导绿色文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森林覆盖率超过55%,环境质量保持中部地区先进行列,把麻城打造成为武汉城市圈生态屏障、江淮流域宜居城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功能全面提升,市内交通路网全面完善,新型城镇化亮点纷呈,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把麻城创建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县市。
——社会事业更有潜力。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忠勇孝善、创新奋进”的麻城精神得到全面弘扬,城乡文明创建卓有成效,全面叫响“大别花乡、孝善麻城”城市品牌,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化发展成功打造国内有知名度美誉度的特色品牌,建成大别山文化艺术中心、大别山全民健身中心。创建成为国家级文明城市,教育、卫生、科技等事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民生改善更有魄力。以更大手笔和气魄补齐民生短板,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2018年全部脱贫,摘掉“贫困县”帽子。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群众富裕程度、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普遍提高,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县域治理更有效力。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建特色品牌具有影响力,人民民主更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大局。
表1. 麻城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GDP)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其中:城市细颗粒(PM2.5)浓度下降 |
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
——建设交通枢纽中心。充分发挥麻城现有“四高”(大广高速、沪蓉高速、麻竹高速、麻阳高速)、“三铁”(京九铁路、沪汉蓉快速铁路、汉麻铁路联络线) 和“两站”(麻城站和麻城北站)优势,加快谋划推进京九客专阜麻九段、随麻安铁路等重大铁路项目和公路项目建设,着力构建网络完善、结构合理、衔接紧密、信息互通、便捷高效的区域性综合性交通枢纽,将麻城建成大别山区域交通中心。
——建设产业集聚中心。发挥麻城交通区位优势,大力探索以城市转型带动产业转型的发展路径,确立交通导向型的城市发展方向。不断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全力促进传统产业由分散生产向规模集聚和链状发展转型,将麻城打造成为大别山地区生产要素集聚中心、特色产业核心集聚区和“产城一体、产城融合”示范区。
——建设商贸物流中心。充分发挥麻城的交通、物流、产业优势,引导区域内商贸物流合理流动,借力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建成中部石材交易中心、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将麻城打造成大别山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建设金融服务中心。发掘麻城本地及大别山周边县市金融需求,支持各商业银行在麻城设立区域性分行,争取在麻城设立大别山农商银行,完善金融服务网络,打造全金融业态,推出具有麻城特色的普惠金融、农村金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扶贫金融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将麻城打造成为大别山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建设文化旅游中心。注重放大麻城文化影响力,擦亮红色文化、移民文化、孝善文化、民间文化等文化品牌,创新文化事业,培育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将麻城打造成大别山区域文化中心。注重深度挖掘麻城旅游资源,创新创意推进全域旅游开发,推出具有大别山风情、麻城特色和核心吸引力的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推进麻城与大别山周边县市旅游区域协作,将麻城打造成为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和大别山旅游门户城市,建成大别山旅游集散中心。
——壮大城市经济实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夯实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物质基础。根据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适度扩大城市规模和建成区面积,提升主城区经济体量和发展水平。以提升经济总量为核心不断壮大城市综合经济实力,以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为支撑提升总体经济效益,以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扩大居民消费为重点完善经济结构,以建设跨区域金融机构总部为契机提升城市金融实力。
——强化城市集聚能力。通过强化软硬件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的人口集聚、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和商品集聚能力,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框架。谋划实施重大交通项目,强化城区区位交通优势,奠定跨区域人口集聚的基础。以开发区和重点园区为依托,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集聚能力。以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强化有利于资源再配置的制度建设,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跨区域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向麻城集聚。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优化主城区总体布局和各项功能,完善城区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公共汽车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不断提升人均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打造城市精品学校和精品医院,提升重点机构的教育品质和医疗品质,吸引周边区域人口到麻城就学和就医。加快重点文化平台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提升城市文化魅力。
——加快城市开放步伐。实施积极主动开放战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逐渐形成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和心态,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主动融入国际国内经济大循环,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创新与周边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机制,完善有利于扩大开放的各项制度,建设国内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三、形成以麻城为中心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构建大别山毗邻县市合作新格局。联合红安县、罗田县、新县、商城县、金寨县等县市,通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商贸、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居住、交通等综合服务功能,推进良性互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建设大别山区域跨省经济增长极。充分挖掘麻城在教育、文化、卫生、金融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周边县市居民到麻城就业、上学、就医、置业,提升麻城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建设区域一体化大交通。加强与周边县市在交通规划与建设方面的衔接,建立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沟通机制。畅通内外通道,完善区域交通网络,重点建设高速公路连接线、中心城市间快速干道,加快推进麻竹、麻阳高速延伸线建设。加快跨区域铁路大通道建设,谋划建设京九客专阜麻九段(阜阳—麻城—九江)、随麻安铁路(随州—麻城—安庆)、武汉至合肥高铁(麻城段)。不断强化麻城的交通枢纽功能,将麻城纳入布局合理、衔接紧密、内通外联、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联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跨区域产业合作,形成区域联动、资源共享,政策通用、市场共建的大产业格局。逐步建立区域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各方区域产业发展情况,分析相关产品市场情况,研究解决区域内出现的普遍矛盾和共性问题,避免不正当竞争,提升区域内各县市产业发展的互补性,逐步形成跨县市的产业集群,力争实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合力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提升区域旅游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共建大别山区域大旅游圈。依托和发挥各地旅游资源优势,实现强弱互补、强强联合,形成“资源互补、市场共拓、客源互送、产品互推”的合作局面。发挥好规划的先导作用,加快旅游一体化规划步伐,挖掘一批在国内外旅游市场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产品。整合各县市旅游精品,打造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共同旅游品牌。积极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接待能力。采取联合营销、联合推介等方式,形成集中宣传的强大合力,提升大别山区域旅游形象。
——推动公共服务和管理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搭建大别山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畅通跨区域的政府协调机制。在道路交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实行区域联动。加强生态环境合作共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环境合作保护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推动大别山区域的跨界水系治理,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探索建立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优化市域空间发展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水平。引导人口与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生产网络,构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高效、集约、集聚的城镇布局格局;城镇体系网络优化要点为以市域中心城市为龙头,以中心镇为支柱,以便捷的交通网络为纽带,建立起市域中心城区、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一般乡镇有机相连、协调共生的发展格局,构建“一心两轴、手掌状结构”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一心”:指麻城市中心城镇组团,包括中心城区和东西两翼的阎家河镇区与中馆驿镇区,是麻城市域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即106国道、沪蓉高速城镇综合发展轴和省道麻新线与麻胜线在麻城市区中心相交,构成东西向和南北向十字型城镇复合发展轴。麻城乡镇主要依托国道、省道和部分重要的县道发展。106国道线上分布有重点镇宋埠镇、中心城镇组团和福田河镇;麻新线上的重点镇有白果镇;沪合武高速轴线上的重点镇有宋埠镇、中心城镇组团和木子店镇等。
“掌心集聚”:麻城市域内中部和西南地势平坦,是麻城市重点镇培优基地和全市工业集中发展片区,此为麻城市的掌心发展区域。主要是以低丘平原地形为主的麻城市中心城区、中馆驿镇区、阎家河镇区、宋埠镇、白果镇等。在掌心区域中实现人口高度集聚化、产业园区化、规模化、专业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统筹配套布局。最终通过产业转移、优势互补等联动发展,形成一个基础设施齐备、综合实力雄厚、发展态势强劲的“麻掌”区域。
“指状放射”:麻北、麻西北和麻东片区高山丘陵起伏,2300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谷宽丘广,垄畈犬牙交错,地广人稀。由于大别山区丘陵山地向麻城中部延伸造就了多条嵌入式高山丘陵的余脉和连绵的山丘,形成以举水河(106国道)、浮桥河(项中线)、石河(小王路)、阎家河(麻张线)和麻胜线五条主要道路及其依托的河流水系,我们称这五条河谷平原带为麻城的“指状放射”的沟域经济发展带。
沟域经济可以概括为两山一河、两山一沟、两山一路、两山多镇和多乡镇共享山区等形式,主要特征为产业相近,乡镇相连,可突破乡镇界限,形成特色产业经济带。麻城规划的这五条指状沟域将主要集聚麻城“掌心区域”周边的山区大部分乡镇的主要生活空间,是乡镇生产功能的核心载体。
“生态基底”:生态基底即为大别山区向麻城延伸的五大“指缝山系”。该区域主要加强山区森林资源、水土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有效集成水土保持和水资源污染综合防治等高新技术,建立生态涵养区森林资源检测评价和经营技术体系,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迁后宅基地生态恢复、有机农业生产等关键技术的集成与示范。
顺应“多规合一”政策导向,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格局。以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将市县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合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构建空间开发格局,形成统领发展全局的一张蓝图。
——城镇空间。城镇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是城市规划城镇空间发展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土地供给重点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明确城镇发展空间,作为下一轮各类规划的城镇发展重点区域,协调好空间、土地指标供给,以及产业空间布局等内容。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50平方公里。
——农业空间。农业空间是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地域,以田园风光为主,分布着一定数量的集镇和村庄。该区域是协调城镇与农村发展的重点地区,要明确该区域中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量与边界,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规模与布局指引。
——生态空间。从加强区域生态保护和涵养功能出发,基于麻城市现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划定情况,结合现有资源的条件特点,不断丰富和提升生态保护区域的层次和水平,将坡度大于25度的山体及缓冲区、湿地公园、水源涵养林、绿洲、草地、原始森林等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敏感区、河湖库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结构性的绿化地区、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区和洪涝调蓄地区等划入生态空间范围。推进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明山水库等生态湿地建设,保护龟峰山风景区、五脑山风景区、狮子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强化主要河流流域生态建设。到2020年,麻城市生态空间:2540平方公里(包括林地、园地、水域、沼泽滩涂、自然保留地等),占市域总面积的67.8%。
以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加强与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和配套,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空间管控信息平台,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政策措施衔接配套。坚持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市一盘棋,设定资源消耗上限、严守环境质量底线,限定城市(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边界,合理确定土地、矿产等核心资源的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形成空间结构、功能和产业分区、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有效控制引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单位产出水平。加强对土地、财税、投融资和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形成强化空间管控的政策保障体系。
——合理划定生态红线。以保障城乡生态安全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充分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围绕重点生态要素,根据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和监管级别,划定生态红线。包括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和生活空间保障红线。确保各类规划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
——建立空间管控信息平台。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部门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管理作业。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完善市与乡镇规划分级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完善规划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严格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规划的有效管控和实施。
——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评价。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分别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四个维度建立具有代表性和导向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城镇空间为主的乡镇,按照优化开发原则,强化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目标,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要求。农业空间为主的乡镇,遵循农业发展优先的原则,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能方面的评价。生态空间为主的乡镇,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考核,弱化对经济总量等指标的考核。
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加强交通、水利、市政、能源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实现率先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中心城市和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
按照“对接大都市、贯通大别山、构建大交通”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麻城现有“四高”、“三铁”和“两站”优势,利用现有及规划中的国家大交通骨架,加快推进区际重要骨干线建设,实施区内互联互通工程,加快节点快速连接线建设,着力构建网络完善、结构合理、衔接紧密、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区域性综合性交通枢纽,打造承东启西、接南纳北、内畅外联的交通运输网,将麻城建成大别山区域交通中心,服务麻城陆地港建设和“大别山经济中心”建设。
——铁路建设。加强京九客专(阜阳经麻城至九江段)、随麻安铁路、武汉至合肥高铁(麻城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推进新洲至麻城城际铁路项目纳入湖北省“十三五”铁路网规划。跟踪推动麻城石材专线麻城南、北两站节点联络线等项目建设。
——公路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重点规划申报固始-商城-麻城-罗田-九江高速公路项目和麻竹高速公路向东延伸线项目,适时启动大别山至井冈山红色高速公路麻城至英山段前期研究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东接泛长三角都市圈、西联武汉大都市圈、内通大别山试验区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推进国、省道建设,新建和改建106国道相关路段,推动建设220国道麻城境(张广河至边店段)项目。新改建206省道、408省道和323省道相关路段。加快建设石材大道至麻城火车站等县乡和旅游公路项目,尽快完工投入使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并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升级改造麻城市汪家河至双庙关公路等跨省连接线,更好连通信阳市和六安市。尽快推动麻城长岭关至界岭出口路等省际出口项目建设。
——机场、航道、场站建设。建成通用机场项目,启动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新建巨龙湖航道、浮桥河水库航道、举水河航道,进一步畅通水上运输线路。新建麻城市客运枢纽站等客运场站,新建麻城公铁联运物流中心等货运场站。
铁路项目。京九客专(阜阳至麻城至九江段,经过麻城)、随麻安铁路、武汉至合肥高铁(麻城段)等纳入国家“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武汉至麻城城际铁路、麻城至武汉新港阳逻港货运铁路专线纳入省“十三五”铁路网规划。麻城石材专线、麻城南、北两站节点联络线。
高速公路。规划申报固始-商城-麻城-罗田-九江高速公路项目、麻竹高速公路向东延伸线和麻竹至麻阳高速联接线项目。
国道项目。106国道(上畈至彭店)新建一级公路项目(18公里),106国道(福田河镇绕镇渣家垸至廖家垸)新建一级公路项目(7.5公里),106国道(彭店村至新洲余家寨段)改建一级公路项目(17公里),220国道麻城境(张广河至边店段),新建二级公路项目(43公里)。
省道项目。新改建206省道(三河口镇至城区段)、408省道(河南项家河至顺河至城区)、323省道(蔡店河至白果公路)。
县乡及旅游公路项目。新建或新改建石材大道至火车南站、乘马岗至黄土岗镇至三河镇外循线、麻城市复兴大道新建工程、麻城市阎河枣林大桥至三屋畈、龟山九里冲至白果至夫子河等县乡公路项目。尾斗湖至浮桥河至五脑山至九龙山地质公园、铺头坳至龟山风景区、乘马将军故居红色旅游路支线、大别山腹地旅游公路(麻城市宋顺旅游公路)等旅游公路项目,加快推进闵集二桥项目。
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和自然垸通畅工程并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跨省连接线项目。升级改造麻城市汪双线汪家河至双庙关公路、麻城市福枫线福田河至枫树庙公路、麻城市福仙线福田河至仙羊岩公路、麻城市冯月线冯家大庙至月亮坳公路、麻城市张护线张店至护儿山公路、麻城市小王线王福店至小寨公路、麻城市大河线大河铺至毛家咀公路、麻城市三河至夏家冲公路、麻城市东古城至李峰山公路、麻城市黄朱线黄土岗至朱家河公路、新建麻城长岭关至界岭出口路、新建麻城市狮子峰林场至新一代雷达气象观测站等连接河南省、安徽省的跨省连接线。
通用机场。建设湖北省麻城大别山通用机场。
航道整治。新建巨龙湖航道、浮桥河水库航道、举水河航道。
重点客运货运站。新建麻城市客运枢纽站、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客运站、龟山客运站、龙池客运站、鼓楼客运站、五脑山林场客运站、三河口客运站、福田河客运站、黄土岗客运站、盐田河客运站。新建麻城公铁联运物流中心、麻城市中部石材物流园。
以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工程体系为核心,以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为保障,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建设水资源保护保障体系。
——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洪抗旱治涝减灾体系。加快境内举水、巴水、重要河流及中小河流的综合治理;开展山洪沟灾害的防治工作;开展境内新出现险情的水库涵闸除险加固建设;新建排涝泵站,同时更新改造区内现有泵站,提高麻城市排涝能力;疏浚城市防洪通道;开展城市防洪建设,提高城区和重要乡镇的防洪能力。加强抗旱能力建设, 努力增加对抗旱能力建设的投入。大力推进治涝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的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逐步提高除涝能力和排涝标准。
——建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适宜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和实施差别化供水策略,提升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增强重点农作物产区抗旱能力。重点加强举水、巴水和水库连通水资源的调配和供给能力。改造升级排灌工程,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推进灌区规模化节水灌溉项目,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改进供水管网,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等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小水电工程、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建设水资源保护保障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区、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和生态脆弱河流等重要区域的保护与修复。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土资源保护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农村沟港渠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积极开展水库水利风景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文化品味浓郁和标准化发展的水库水利风景片区。
专栏5-2 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水源和供水工程。新建中型水库一座、新建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2座。
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完善配套10座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工程改扩建。新建明山、虎形地、大河铺、大旗山水库供水工程。供水技术提升、标准化工程与新建小型集中、分散供水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明山水库灌区完成后续建设,积极争取浮桥河、三河口大型灌区和中型灌区的开工建设。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农村塘堰整治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推进举水、巴水干流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麻城段)。完成白果河、胜利河、浮桥河、鄢家河、三河、观石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城市防洪工程。全面整治城区内3条主排水河渠36公里,新建一座红山咀排涝泵站,装机1260KW。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险加固浮桥河、明山、黑石咀、大河铺新出险水库和小(二)型水库新出现险情除险加固工程(44座)。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完成乘马岗、福田河镇应急水源工程。马王河—积雨咀水库河库连通应急引水工程及木子店镇应急引水工程。
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虎形地、邹家河、柳林河、余家河、碧绿河等流域治理工程。
水源地保护。浮桥河水库、明山水库、三河口水库、碧绿河、芭茅河水库及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对农村河道进行整治,治理总长100km,对2000处塘堰进行清淤整治。通过整治使农村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任务。积极争取麻城市坡改梯综合治理专项项目及麻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快浮桥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提档上级步伐,争取明山、三河口水库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及桐枧冲、大旗山、芭茅河等8座水库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
围绕“建设50万人口的中心城区”的目标,加强中心城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配套城市通信、水电气热、给排水和生态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市政设施的网络化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完善城市道路和排水、污水、燃气、通讯、公交、园林绿化、城市景观设计和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加大城市道路、供水、供气、公交、人防、集贸市场、停车场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力度,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立交桥、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科学引导人车分流,提高城市交通通行能力。加大公交站场、专用道、停靠站建设,增加公交车辆和开发班次,扩大公交通达范围。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地下停车场,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到“十三五”末,新增城市道路30公里,建制镇、乡集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城镇燃气普及率达85%以上,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5%,排水设施覆盖面达到90%以上,干道的人行道、路灯绿化排水设施配套率均达到85%。
——加强城区绿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积极建设风景园林地、生态公园、“生态廊道”和防护林建设,现有公园绿地逐步提档升级,完善老城区道路绿化,增加垂直绿化及屋顶绿化,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档次,改善城市绿化和城市环境。到“十三五”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提升城市保障和应急水平。加快推进老城和“城中村”、城郊村、棚户区改造,实现新老城区统筹协调发展。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城市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资源,尽快建成一流的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应急化转变。
——强化能源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别山电厂二期建设。谋划重大清洁能源项目库,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能源等。根据能源发展需要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白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逐步对既有电站增效扩容,升级改造电网,保障供电及输电能力,把麻城打造成为大别山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市。加快推进麻城抽水蓄能电站、纯阳山风电、发电等重大能源保障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提高全市天然气安全、持续、稳定供应的能力。
——继续推进“智慧麻城”建设。落实国家第三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推进“智慧麻城”建设。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云计算中心、智慧城市云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库、视频中心及指挥中心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智慧城市服务体系。推进“智慧社区”、“智慧乡镇”、“智慧景区”建设,主城区及全市3A以上景区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光纤覆盖率达到100%、接入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宽带麻城”工程、信息安全保障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网上政务服务工程、幸福宜居“智慧社区”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麻城特色网络文化工程、“智慧医疗”服务工程、社保信息化工程、“信息惠农”工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速泛在的信息网络、稳定运行的云计算平台和完备高效的行业应用体系,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发展成为全国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典范。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应用为先导,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基础信息网络性能,建设重大应用网络平台及信息系统,健全信息安全网络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助力智慧麻城建设。
坚持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的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复合型现代特色农业,加快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
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巩固、提升、完善、创新”的发展导向,促进主导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产业发展集约化。做大做强汽配冶金、新型建材、电力能源、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等优势支柱产业。重点引进产业关联度高、拉动作用强的企业,拉伸产业链条,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本地配套能力,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升工业企业整体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建成大别山地区工业制造业强市。“十三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增速达到15%左右。到2020年,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250亿元以上和800亿元。
——打造国内一流的汽配产业基地。以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和华博科技园为载体,以等龙头企业为依托,扩大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加快科技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重点研发高科技产品,发展变速传动系统、转向悬挂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发展一批中小汽车零部件及其它装备制造企业,加大专业化协作程度,加强同步研发配套能力,做大做强全市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产业,实施品牌带动,打造中部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到2020年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企业50家左右,规模以上企业达40家以上,实现产值过150亿元。
——优化提升新型建材产业基地。依托丰富的花岗岩资源,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建材产业,生产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新型建筑材料。坚持清洁发展、集聚发展,依托骨干石材企业,加快石材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链协同配套,推动配套企业和重大项目向园区聚集,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建设中部石材交易中心、产品研发检测中心,打造中国石材产业第四极。强化规划引领,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开发石材资源。处理好石材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技术引进和改造力度,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坚持创新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对新型建筑材料科技研发的投入。提高科技研发力量与科研成果转化能力,逐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发展快、资源利用效率高的新型建筑材料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规模提升,加快集聚,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新型建材产业示范基地。
——加快建设电力能源产业基地。以大别山电厂为龙头,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打造大别山清洁能源基地。着力实施“创新型、效益型、绿色电站示范工程”,注重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电站。培育延伸电力供应设备等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全面拓展发展抽水蓄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垃圾发电项目,逐步形成电力种类齐全、绿色环保节能、市场潜力巨大的电力能源体系。积极拓展能源互联网,鼓励企业合作,探索分布式电源接入以及基于电力需求侧的智能微网整体解决方案,探索与智能电网相融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和模式。推动电力能源多元化供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能源供应领域。
——积极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深化传统产业与科研院所联姻、高科技嫁接、与品牌联动。依托武铁山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交通装备产业园和中通装备产业园,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依托中药材种植和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生物医药制造业;依托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体系,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装配制造;依托现有电力能源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高端电力装备、节能环保、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相关产业。
——全面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依托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充分挖掘“国家地理标志”等特色农产品价值,打造大别山农产品加工交易中心。以现有农业产业化企业为载体,深入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水平。坚持初加工和深加工有机融合,大力提升辣椒、板栗、花生、油茶、天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发展菊花、鱼面等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加快茶饮料的研发和生产,大力发展果蔬汁饮料。
——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科技含量,促进生产技术更新改造。加快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行动计划,推进冶金建材、装备制造产业等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继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相关产业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卓尔纺织工业园加快发展,积极提升纺织服装产业产品品质。提升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精细化水平和附加值。
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国内知名的颐养胜地、大别山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大别山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加快实施服务业提速行动计划。推动服务业重点区域、特色园区和骨干企业发展,形成与制造业相融合、与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十三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5%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0%。
——以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为载体发展旅游休闲。围绕打造“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目标,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开发,完善旅游规划线路设计,探索合纵连横、优势互补、一线穿珠(龟峰山-九龙山-五脑山-浮桥河-尾斗湖-杏花村-明山水库-龟峰山)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明确“一心、一核、三区、五廊”旅游休闲空间格局。“一心”是麻城都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一核”是大龟峰山生态健康休养核,“三区”是乡村文化休闲区、生态农业体验区和红色人文经典旅游区,“五廊”是百里乡村长廊、百里花廊、百里画廊、百里山水长廊和百里红色长廊。推进龟峰山风景区创建成为国家5A级景区,成功创建一批国家4A级景区。进一步培育和打造“五朵金花”特色旅游品牌,打造“中国花谷”。围绕麻城烈士陵园、乘马会馆、将军故里打造红色经典景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移民寻根游。围绕行、住、食、游、购、娱,全面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创新旅游营销,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办好系列旅游节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市场主体投资旅游。形成核心项目带动、精品项目支撑、旅游梯度完备、深度体验和休闲健康一体的旅游业发展格局。
——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发展健康养老。以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银发族为主要目标客源市场,依托麻城优越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栖息式养老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市场化健康养老服务,着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结合养老养生地产开发,以建设多功能养老社区为核心,以示范工程为抓手,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开发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产品,构建养老服务支撑网络。提升家政服务及养老消费水平,吸引并聚集珠三角地区中高端人群成为忠诚的“候鸟式”健康消费银发群体,将麻城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颐养胜地。
——以交通优势为支撑发展物流产业。依托麻城特色优势产业与独特区位,培育引进物流企业,优化物流园区布局,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发展“互联网+物流”。建设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县市创建工程,支持建设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地的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快递园区、电商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大力发展区域共同配送、直达干线运输、高铁快件及电商快递班列运输、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提高货物中转和运输效率。大力发展冷链物流,积极发展公共仓储配送设施、城际物流、邮政服务、快递服务、共同配送和第三方物流,完善城市物流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的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推动农商大市场、麻城商贸物流城、麻城国际汽车城、麻城口岸建设配套设施等建设,打造大别山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
——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发展商贸服务。坚持为民、为农、为生活的原则,建设和完善购物中心、便民超市、社区养老、早餐网点等便民设施,重点推动城市综合体、文化小镇商业带、开发区核心商务配套区等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支持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战略合作。鼓励运用大数据等信息集成和数据应用技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绿色消费。加快旧货流通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实现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衔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抓好全市菊花、板栗、蔬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或改造乡镇级商贸服务中心和农(集)贸市场”。
——以区域融合发展为导向发展金融服务。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重点发展产业金融、农村金融、文化金融、互联网金融。依托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优势,优化金融组织、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等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多种金融服务机构,开创创新型融资平台,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金融发展。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思路,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帮助企业打开融资渠道,激励企业上市,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利用市场化金融工具,推动一批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挂牌。依托民间借贷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以电子商务产业为重点培育壮大服务业潜力产业。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后发优势,加快电子商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潜力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电子商务产业: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结合物流园区、商业设施建设,构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引进电商、电商加工、快递等各类相关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区域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重点加快麻城电子商务产业园、农商大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区域性总部、省内大型企业总部入驻麻城,打造麻城总部经济品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楼宇招商,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围绕咨询、会计、法律、会展服务及科技研发、专业设计等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各类商务服务机构,带动本地商务服务业企业向“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完善与发展会展产业相配套基础设施,办好各种节会、展销会,树立麻城会展品牌。创意产业:鼓励发展网络游戏、动漫设计、电视电影制作、音像制品生产、广播电视产品、文化娱乐、广告、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等文化创意类产业,加快发展金融策划、市场调查、证券分析、保险辅助服务等各种专业咨询服务业。引进国内知名创意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我市建立创作、制作、研发等基地。社区服务业:不断完善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重点发展社区商业、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等。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服务网络化、规范化。创造更加宽松的社区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和服务的产业化。引导和扶持社区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以建设全国粮食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市)、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典型市、全省现代农业先进市为目标,按照农业合作组织、土地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位一体模式,发展复合型现代农业。以科技创新和农业现代化为动力,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种养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
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建立文件清单制度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7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市政府九届13次常务会议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审议,决定继续有效69件,予以废止24件,宣布失效76件,予以修改19件(直接予以修改3件,限期修改16件)。
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继续有效2年。但文件已设定有效期的,剩余有效期超过2年的,按照原设定有效期执行;剩余有效期不足2年的,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继续有效2年;设定有目标任务完成期限的,在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内继续有效。在有效期内,如上位依据发生调整或被新文件所取代的,按上位依据或新文件执行。有效期满需继续实施的,按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决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或失效,不溯及既往。
对直接予以修改的文件(见附件4第一部分),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继续有效,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如上位依据发生调整或被新文件所取代的,按上位依据或新文件执行。
对限期修改的文件,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由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组织起草,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修改期间,与上位依据不一致的条款按上位依据执行。到期没有完成修改工作的,自动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9件)
2.决定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4件)
3.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6件)
4.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9件)
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9件)
关于公布麻城市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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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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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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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09〕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龟峰山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3号 |
关于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5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72号 |
转发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78号 |
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
麻政办发〔2009〕79号 |
关于加强全市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
麻政办发〔2009〕80号 |
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
关于印发《麻城市实施〈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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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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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办发〔2010〕51号 |
关于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移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56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95号 |
关于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
关于做好全市特色档案收集入馆管理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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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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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1〕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1〕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发〔2012〕9号 |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 |
关于印发《麻城市市长专项教育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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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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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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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麻城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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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2〕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15号 |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工作的意见 |
麻政办发〔2012〕1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3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44号 |
关于公布《麻城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8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8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95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 |
麻政发〔2013〕6号 |
关于公布麻城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4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 |
麻政发〔2014〕5号 |
关于公布新一轮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
麻政发〔2014〕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的意见 |
麻政发〔2014〕9号 |
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指导意见 |
关于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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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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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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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4〕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1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29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3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38号 |
关于转发市卫计局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4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4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农机专业示范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49号 |
关于公布《麻城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5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23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麻政发〔2015〕6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
麻政发〔2015〕7号 |
关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麻政发〔2015〕9号 |
关于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
关于促进麻城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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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合武铁路客运专线麻城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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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5〕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大别山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5〕2号 |
关于印发《智慧麻城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5〕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14号 |
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15号 |
关于贯彻落实省和黄冈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2号 |
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品牌和重要商标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3号 |
关于推进农村金融工程建设的意见 |
麻政办发〔2015〕2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进一步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9号 |
关于推进石材产业金融工程建设的意见 |
麻政办发〔2015〕30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3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县域金融工程试点推进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38号 |
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
决定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4件)
关于印发《麻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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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职工劳动模范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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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车辆超限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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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城区规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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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办发〔2009〕7号 |
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价格收费监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意见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7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村级财务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8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麻政发〔2010〕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 |
麻政规〔2010〕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12号 |
关于制止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发生新债务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6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和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99号 |
关于落实新增市级粮食储备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印发《麻城市科技创新以奖代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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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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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麻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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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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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
麻政规〔2012〕2号 |
关于印发《浮桥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2〕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6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9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麻政规〔2013〕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房屋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麻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费制”征收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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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办发〔2014〕13号 |
关于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的通知 |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6件)
关于印发麻城市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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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林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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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09〕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车船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9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19号 |
关于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24号 |
关于麻城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
麻政办发〔2009〕2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先进政务集体和最佳金融服务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3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桑茶药板块经济区建设发展规划(2009—2010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44号 |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53号 |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麻政办发〔2009〕5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1号 |
转发市信息产业局关于麻城市推广农村信息服务神农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3号 |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爆破、填埋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矿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6号 |
关于进一步清收盘活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7号 |
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编管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68号 |
转发市水产局关于麻城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09—2013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09〕89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
麻政发〔2010〕6号 |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通告 |
关于促进我市农家乐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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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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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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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改造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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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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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0〕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26号 |
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2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整顿和规范城区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29号 |
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活动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4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45号 |
关于适当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50号 |
关于在全市开展“电费绿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6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年)》和《麻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7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0〕9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三乡三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
麻政发〔2011〕7号 |
关于大力开展杏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
关于开展全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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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办发〔2011〕18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23号 |
关于做好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40号 |
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酒店和大型零售商场评先创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4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双低油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55号 |
关于修改《麻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58号 |
关于加强抗旱资金监管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6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6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限期取缔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7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76号 |
关于适当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79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8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8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1〕9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1号 |
关于麻城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
麻政办发〔2012〕2号 |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麻政办发〔2012〕1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36号 |
关于修改《麻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38号 |
关于印发《麻城经济开发区扩张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4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招投标“五统一”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7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
麻政办发〔2012〕90号 |
关于做好全市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9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2〕9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2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石材产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49号 |
关于修改《麻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5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58号 |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59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67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70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7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麻政规〔2014〕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3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白鸭山石材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45号 |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麻城市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发〔2015〕8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7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通知 |
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9件)
一、直接予以修改的文件(3件)
关于鼓励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 |
将第十条中“比照《麻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麻办发〔2011〕20号)给予奖励”修改为“比照麻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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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提效的意见 |
1.删除第一条第二项“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均应有所减少。” 2.第六条第十三项修改为:“清理中介机构的收费服务情况,对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加强管理,并予以公示,严格执行下限20%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及效率不高的问题,引进一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引导业主在网上中介服务平台选择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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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5〕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删除“第八章法律责任”整章,将“第九章附则”改为“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相应变更为“第四十三、四十四条” |
二、限期修改的文件(16件)
麻政规〔2009〕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区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09〕7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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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0〕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0〕2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规〔2011〕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麻城名人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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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政规〔2012〕4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村镇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麻政规〔2012〕5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3〕46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方案(试行)》的通知 |
麻政规〔2014〕3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房屋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4〕50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的意见 |
麻政发〔2015〕1号 |
关于印发《麻城市科技创新以奖代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5〕28号 |
转发市人社局关于麻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