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大mpa大学mpa在山东上课需要预先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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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新疆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笔试面试经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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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2015年新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_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125教育
&&>>> 正文
2015年新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2)
学制:学费:元
上课地点:
乌鲁木齐市&
简章简介: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1、初试时间:日至12月28日。
  2、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统考、联考科目必须用汉文答题,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公布。其他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备注中注明用民文命题的业务课,可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考试科目中未注明用民文命题的科目,均用汉文答题。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及录取
  1、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3、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法律(法学)(035102)、翻译(055100)、新闻与传播(055200)、汉语国际教育(045300)、社会工作(035200)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其余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2014年起研究生开始实施收费制度。自治区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学费,学术型硕士学费平均不高于6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按《关于我区研究生统一学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号)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2、奖助学金
  (1)每位在校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除外)均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B、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学年设学业奖学金,分四个不同等级,标准为3000元/生&年至8000元/生&年不等。
  (2)优秀研究生还可享受以下奖学金: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万元/生&年。
  B、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等。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接收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十一、申请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有博士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以及各学院相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在新疆大学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决定。
十二、我办不负责向考生提供参考书,如考生需购买考试参考书请到当地书店购买。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7
  联 系 人:刘老师李老师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网  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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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二五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rd 京ICP备号-1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首发子站:人事处(机关党委)
首发栏目: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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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和“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现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它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按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要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二、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国务院各部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地方由所在地方人事厅(局)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须经本单位同意,由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审核,并在《×××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盖章后,方可报名。国务院各部门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直接向有关院校报名。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可按上述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名推荐工作,加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宣传力度,要把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同时积极为报考者提供方便。
  三、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
  根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公务员获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必须学完规定课程,修满相应学分。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有计划有组织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公共管理硕士培养院校开展的有关调研、科研等活动,为他们提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学习需求等信息,以提高其教学内容针对性。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及时了解公务员的学习状况,积极引导公务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位论文。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4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推荐工作(具体事宜见《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过程中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反馈给我部公务员管理司。
  附件:《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二00四年六月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4]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委(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招生单位:
现就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条件详见附件。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日。
(二)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30日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向社会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为日至31。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与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人员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先取得相应省级管理部门同意(见附件)。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入学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试,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外,使用同一试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考生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日、24日。
  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有关招生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的考试信息。
  (五)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组织。有关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三、招生限额
(一)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
  (二)各招生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限额详见附件。
(三)2004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限额按招生单位下达,在总招生限额内各单位自行确定各二级学科招生人数,每个二级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录取数据上报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对于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单位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有关招生单位在专业课试卷传递过程中,要按照“学位中心”统一安排,认真负责,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避免发生误递、迟递或所递试卷与考生所报领域不一等现象。
(二)各招生单位参照培养成本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三)学员在报考(或被推荐)招生单位时,以所在地区的院校为主,就近入学,以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
(四)各招生单位录取考生的联考成绩,将进行排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
  1、200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2、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3、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004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自定(含与国家行政学院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网址: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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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新疆大学MPA报名时间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日—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日至11月14日。MPA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2015年新疆大学MPA报名流程及MPA学费如下:(PS:2015年新疆大学MPA考试时间提前到日!)
2015年新疆大学MPA报名流程及MPA学费
MPA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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