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中国石油分布图主要分布在大陆架还是大路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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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基础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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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主要分布在大陆架。原因是大陆架处海水比较浅,阳光充足,有利于海洋生物的生存,海洋石油也氦盯份故莓嘎逢霜抚睛主要分布于这里。
高中专业生 &6-10 11:35
猜你感兴趣Land&Story(第四期)
钓鱼岛的土地权我们懂吗?
钓鱼岛有怎样的重要价值?
从日本人的角度,日本人声称钓鱼岛归属的历史和法律理由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们总是自说自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主要观点
——知乎网&肖韩
虽然没人邀,实在很想回答这个问题。搜了下知乎上关于钓鱼岛的问题,大多数没人答,有帮助的答案也比较少……肖韩的算一个,但是他只列举出事实,但是这个逻辑怎么串起来,为什么会在这些方面有争议点,大家可能看得不是很清,把我理的跟他的结合一下,应该会更清楚。要说的是,法律问题很多时候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是在灰色地带大家争论这个灰度高不高。作为中国人,我是在这个灰色地带努力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并非完全中立客观,我也会顺带攻击一下日本的观点。首先抛出结论:我们不理亏,别灭自己威风。法律方面我们稍稍强一点,道义方面中国强。&日本的观点:1、钓鱼岛1885年被日本船发现没有清朝管辖迹象,从而被日本以“先占”方式取得。1895年日本设立国家标志,1896年划归日本版图。2、二战以后通过《旧金山和约》琉球被托管,后来美国通过《冲绳返还协定》把冲绳以及钓鱼岛一起还给日本。3、即使一开始先占的效力不清不楚,但是日本已经控制钓鱼岛那么长时间,可以通过“时效”取得钓鱼岛主权。&中国的观点:1、1372年明代的时候中国已经发现钓鱼岛并在上面设立界碑,所以是中国通过先占方式取得了钓鱼岛,并且中国在此后一直有效行使了国家主权。2、钓鱼岛是在《马关条约》中被割给日本的,后来二战后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物理或强烈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所以钓鱼岛主权重新回到了中国手中。3、《旧金山和约》和《冲绳返还协定》没有包括钓鱼岛,如果包括了,就是非法无效的。&下面通过对日本观点的驳斥进一步厘清一些问题:1、钓鱼岛是否为无主地钓鱼岛是中国古代福建、台湾等地渔民从事捕鱼采药等活动的场所,当时钓鱼岛被命名为“高华屿”。宋代以后,闽浙沿海居民因高华屿周围盛产的鲣鱼(金枪鱼的一种),用垂钓之法最易得手,故习用俗名“钓鱼屿”。在可查的历史文献中,最早记载&钓鱼屿名字的史籍当推珍藏于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的顺风相送一书。该书“福建往琉球”条明确记载了明代初期,我国海船鱼船的活动范围,包括东涌小琉球颈(今基隆屿)、彭家山、钓鱼岛等,皆在福建海域的范围之内,且以东涌为中心(稍后移至梅花所),至钓鱼岛,皆有路可达(相当于今之福建沿海交通图)。1885年9月22日,日本派遣“出云丸”前往钓鱼岛实地调查,发现并无清朝管辖迹象,于是确定为无主地。1895年提交内阁讨论通过,由内阁密令冲绳县知事设立知事建立国家标志;&1896年,根据内阁第13号敕令把钓鱼岛正式划归版图,完成了其国内法上的编入措施。日本主张其以先占的方式取得了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先占,即有意识地的通过有效占领的方式取得无主地的领土主权。对象必须是无主地,否则构成对对方领土的侵占。从日本1895年设立国家标志看来,意识要件构已具备,并且在之后行使了行政主权,构成有效占领。那么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钓鱼岛是否为无主地。所谓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或为原属国放弃的的土地,包括无人居住的荒岛、荒原和没有形成“文明国家”的土著人居住的土地。理解这个定义时需要注意,并非所有无人居住的荒岛、荒原和没有形成“文明国家”的土著人土地都应当被当作无主地,而是无主地可以体现为所列举的这几种情况。类似于钓鱼岛这样的无人岛很多,但是大多数并非无主地。钓鱼岛在历史上是我国渔民活动的范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曾派遣杨载以建元诏告琉球时即登上钓鱼岛,并设立明界大碑。这种行为符合“发现-占有”模式,可以被看作典型的先占,即我国以先占方式获得了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此后,我国也对此有效地进行了有效的占领和行政管理,如24次向琉球王国派出册封使。一直到1893年(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这说明到1893年我国仍在“稳定而平稳”地行使对钓鱼岛主权,对钓鱼岛的主权并未失去。日本方面所称1885年发现没有清王朝管辖迹象而于1896年将钓鱼岛划归本国领土的行为是无效的。(是否为无主地这个地方,需要更多的史料来支撑,够双方吵的。但是中国作为原主人,道义占优)**感谢@唐先智指出,1893年那个东西是假的,我也觉得应该是假的,因为其实钓鱼岛这么个小地方,一般不会直接出现在文献中。
2、《马关条约》包不包括钓鱼岛?1894年7月25日(清光绪二十年,日本明治二十七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最终这场战争以1895年4月17日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字而结束,中国被迫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日本所主张的“《马关条约》中不包括钓鱼岛,钓鱼岛乃日本依先占行为取得”的逻辑难以成立。其一,钓鱼岛本为台湾附属岛屿。(这个地方其实有争议,于后面说明)其二,如果钓鱼岛是先占取得,那么日本不需要等十年直至《马关条约》签订后才将钓鱼岛划归版图。日本对钓鱼岛觊觎在先,以《马关条约》将其占领合法化在后,因而“钓鱼岛包括于《马关条约》所割让的领土”应为符合史实、符合条约目的的解释。
3、《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有没有把钓鱼岛还给中国?中、美&、英三国于&1943&年&12&月&1&&日正式发表了《中、美&、英开罗宣言》,该《宣言》正文明确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或强烈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史称《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规定日本“《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岛及吾人所决定其它小岛之内”等条款。&钓鱼岛自1896年被日本划为自己领土,是否不在《开罗宣言》所包括的土地中?答案应当是否定的。“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物理或强烈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为前款“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的补充,说明《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的土地不以1914年以后为限。事实上,日本正是从甲午战争开始自己的军国主义扩张,钓鱼岛也是其以《马关条约》这个不平等条约所占领领土,应包括在《开罗宣言》之内。(一看到“强烈贪欲”这种无比抽象的言语,就知道,这个地方大家也可以开吵对吧)
4、《旧金山和约》和《冲绳返还协定》是否有效?1951年9月8日,包括日本在内的48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的旧金山战争纪念歌剧院签订了《对日和平条约》(通称《旧金山和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日本时间晚上十点三十分)正式生效。该和约主要是为了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日本的战后地位问题与厘清战争责任所衍生的国际法律问题,和约的第二条声明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权利。于第三条中,日本同意美国对于琉球群岛等诸岛实施联合国信托管理,行政权归美国。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定《归还冲绳协定》,把冲绳交还日本。1972年5月15日,冲绳群岛的行政权正式交还日本,冲绳县成立。据此,日本从美国手中同时获得了钓鱼岛的行政权,并依此主张自己对钓鱼岛的主权。根据上文分析,钓鱼岛的主权已经重新归属于中国,因此所谓美国将钓鱼岛的行政权交给日本没有法律依据。互相尊重领土和主权完整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冲绳返还协定》在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时候将行政权转让给日本,属于与强行法相抵触的条约,当然无效。(但是如果解释为“钓鱼岛不包括在《冲绳返还协定》中的话”,条约也可以有效。另,主权不等于行政权,今天好像新闻看到美国国会也出来说了。没细看。条约无效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继续吵架!)
5、日本能否依时效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时效,是指一国对他国领土进行长期占有后,在很长时间内,他国并不对此提出抗议和反对,或曾有过抗议和反对,但已经停止这种对抗和反对。(教材)从而使该国对他国领土的占有不再受到干扰,占有现状逐渐符合国际秩序的一种领土取得方式。此制度为传统领土取得方式,日本主张因为其从1895年起占领钓鱼岛,因而无论一开始的占领是否善意,都已根据此制度取得了对钓鱼岛的主权。日本的此主张于法无据。首先,现代国际法已经不能依时效方式取得。在1951年渔业案中,挪威在反驳中对时效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提出异议,指出:“英国政府在本案中总是援引时效概念……然而该概念并没有得到一致承认。许多学者认为取得时效不是国际法的一项制度,并否认它是历史性所有权的根据。”在最后,法院也避免了使用时效制度做出判决,而是提出了“历史性逐渐强化”的术语。其次,无论是时效或者是历史性逐渐强化理论,都强调其他国家的承认、默认、不反对对确定领土主权的作用,而无论是《旧金山和约》或是《冲绳返还协定》,我国都予以明确反对。此后,尽管钓鱼岛不处于我国的管理之下,我们也从未放弃过对钓鱼岛主权的主张。因此,日本无法根据时效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
6、钓鱼岛属台湾还是冲绳?地质学上,钓鱼列岛位于“台湾海盆”地带,处于中国东海海床边缘,亦即位于中国闽浙二省东海地区的大陆礁层边缘,是中国大陆土地及台湾东部山岭向海洋的自然延伸。冲绳海槽是个天然分界,把中国沿岸的大陆架、大路坡与琉球群岛海域隔开,分成两个海洋区域。钓鱼岛正好在中国这边。&综上就是,日本和我国的逻辑都是非常清晰并且具有一定说服力的。但是个人以为,中国占优。为啥不去国际法院,一是输不起,二就是另外有个答案说的,南海方面就没这么有理了,不能开去国际法院的先河。
——知乎网&曾迪
為甚麼我們大部分人對日本掠奪釣魚島表示憤怒但對伯力、庫頁島等地卻比較冷淡?
——来自知乎&庄荀孟
历史上有哪些国家的案例很完美(或接近完美)地解决了与别国的领土争端问题?&
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在1494和1529年达成的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Treaty&of&Tordesillas)和萨拉戈萨条约(Treaty&of&Zaragoza)绝对算是完美的解决了双方的领土争议。在教皇的协调下,两国停止了纷争并达成了分割欧洲以外世界的协议,划定了彼此的势力范围。葡萄牙得到南美的巴西和太平洋的摩鹿加,西班牙继续统治菲律宾以及剩余的南美,&并且在收到葡萄牙的补偿金之后保证不再垂涎香料群岛。两国分别批准条约之后就成功的把精力从互相对峙转移到殖民地的开拓之中。此协议一直维护了伊比利亚半岛的和平,直到1580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宣称自己也是半个葡萄牙人,兼并了葡萄牙。唯一能完美解决领土纠纷,还不伤国人感情的办法,就是一起去瓜分其他倒霉蛋的领土。
——来自知乎&柳岸
对那些试图「抵制日货」的人来说,哪些日货最难抵制?
还有二代身份证——富士施乐提供的制造设备,以及打印技术。
——来自知乎&张志浩
关于外来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人民』和『共和国』这两个词,是近代由日本传入我国的。因此也是日货。(注意古汉语中「共和」与现代汉语中「共和」的词义不可替换)类似的汉语中日语借词还有很多,比较难抵制、反对的有:『社会主义』一词。以及:政策、哲学、原则、科学、商业、干部、资本主义、美学、美术、抽象、证券、刺激、法人、概念、会谈、细胞、系统、目的、综合、克服、等词。
更多日语外来词点击链接:
对于17日有人在福冈中国领事馆投放烟雾弹一事,日本民众有何反应?
——知乎&&苏菲
今天听说这个新闻,立即去yahoo看评论,然后感到非常意外,决定转到知乎来提供一些信息。本来想写在受邀的其他问题下,但鉴于这个事件很多人都不知道,最终还是单独提了一个问题。
注:即便是yahoo评论,也不能代表大多数民众意见。请仅当做网络言论作参考。
赞同292&反对18
中国人みたいな事をするな。恥ずかしいぞ。
不要做和中国人一样的事情,真丢人。
赞同219&反对14
何て事をするんだ!
シナのデモ(暴動)に対して日本人は今まで我慢強く見守っていて&
それが国際世論を味方にする方法でもあったのに。
シナ人の民度がどうのと言えなくなるじゃないか!
軽率な行動は止めてくれ。
这人在干嘛?!对于支那的暴动,日本人到今天都一直在忍耐。这也是为了让国际舆论站在我们一边。这样做岂不是不能让我们去质疑支那人的民众了吗?请停止轻率的举动。
赞同201&反对18
本当の日本人なら、野蛮な事をしないで↑
如果是真正的日本人,就不要做野蛮的事情。
赞同146&&反对24
日本国には、シナの工作員が多数存在している事は
ヤフコメでも、証明済みだ!
在日本存在很多支那的工作员这件事情,通过yahoo的评论,已经证实!(可能是针对其他评论)
赞同127&反对33
しかし気持ちは痛いほど良くわかる
但是真的很理解那个人的心情。
赞同33&反对5
民度の低い者と同じような事をするな!!
誇り高い日本人に恥をかかせるな
不要跟素质低的人做一样的事情!
不要让骄傲的日本人蒙耻好吗
赞同30&反对2
日本は法治国家です。何処ぞのならず者国家みたいに「愛国無罪」は通用しません。犯した罪は償ってください。
日本是法治国家。不像某个国家,“爱国无罪”在我们这里不通用。犯下的罪行,便要偿还。
赞同29&反对3
はずかしい日本人もいるもんだ???
原来也有这么丢人的日本人啊。。。。
赞同25&反对0
これは本当に駄目な事だよ。
やり返す事が、今回はまったくの逆効果です。しかも関係ないロシア大使館前でなんて、日本人として恥ずかしい。
中国にいる日本人は大変な目にあっているが、日本にいる中国人は何も被害がないという事が、日本の誇りでありたい。
どうか皆さん、間違って暴力、暴走しないようにしましょう。
这样做的真的不可以。
以眼还眼,只能造成反效果。而且还在根本没关系的俄罗斯大使馆前,实在是太丢脸了。(另有一事件为某日本人本来想烧中国大使馆前的车,却弄错烧了俄罗斯)
虽然在中国的日本人遭到了欺负,但是我们希望把在日本的中国人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这件事,作为我们的骄傲。
大家请真的不要头脑发热,诉诸暴力。
(看到倒数第二段很感动)
赞同23&反对3
そんな事すればシナ人と同じレベルになるってことだろが
もしかして在日工作員の自作自演じゃねーか?
做这种事不就是跟支那人一个水准了吗?
搞不好是在日工作员自己演戏?
赞同20&反对5
気持ちはわからんでもない
ただ中国人じゃないんだから日本人らしい対応してほしかった
并不是不理解他的心情。但是你又不是中国人,希望你有日本人该有的对应方法。
赞同15&反对1
そんなことをしても中国は痛くもかゆくもない。
しかし、日本ではそんな輩を警察がちゃんと逮捕して、司法で裁く。
做这种事对中国又不痛不痒。
但是,在日本这种人会被警察逮捕,受到司法的制裁。
赞同15&反对2
野蛮なことはやめてくれよ。
停止做野蛮的事情好吗。
赞同11&反对2
やめて下さい
ここは日本側が穏やかに静観してこそ、中国に対して動揺しない日本の強さが示せるってもんです
特に「ロシア大使館を中国大使館と誤っていた可能性があるという」男性!
日本人として恥ずかしい(ちょっと笑えたけどw)
ロシア大使館には幾重にもお詫びをしておくべきでしょうね。。
请停止这种行为
现在我们越是稳重的静观其变,就越能向中国展示不动摇的日本的强大
特别是“把俄罗斯大使馆错当成中国大使馆”的男性,也太给日本人丢人了吧(虽然我笑了)
应该向俄罗斯大使馆进行道歉才是⋯⋯
赞同16&反对6
気持ちはわかるが&中国の真似をするなよ。。。。
虽然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不要模仿中国好吗
翻译到这儿⋯⋯后面还有各种评论,大多是认为该行为非常可耻,呼吁停止。也有激进的反华人类的留言。该新闻本身关注率不高,所以后面的基本都只是几个反对几个赞同,就不一一翻译了。
headlines.yahoo.co.jp/cm/main...
逐字逐句连反华倾向的评论都翻译出来,对于心理是个挺大的考验,对于一直期望中日友好的我来说挺痛苦的,说实话。但是我觉得有需要让更多的人看到日本人的声音。哪怕只是最偏激的一群人的声音。但大多数民众因为不会对此事关注,发言,所以很难全面的表现他们的态度。
看真实的材料,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就可以了。
ps.其他人也提到了这个新闻下的评论比其他评论和前几天的态度都要激进的问题。我猜想是看到这种行为日本人们都很气愤。
本来在其他受邀的问题下面翻译了对中国反日行为的日本人们的评论。由于言论时有擦边球,决定回到日本再发。以免被跨⋯⋯不过在那下面的评论明显比这个要宽厚柔和一些。敬请关注。
「XX&自古是中国的领土,所以中国对此拥有主权」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有: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等。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有:全民公决、民族自决、交换领土、收复失地等。
先占,是指对于一块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最先占有并进行有效管辖的。
时效,是指对于一块属于其他国家的土地,连续、不受干扰的占据足够长的时间。
添附,例如领海内海底火山喷发形成新岛屿,或人工填海扩大陆地面积。
割让,如赠送、出售、不平等条约等等。
征服,武力吞并。(征服行为在现代国际法上已经被彻底否定,请参考伊拉克入侵科威特)
&&&&说“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是在强调先占。请注意,说的是“XX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而不是“古代的时候是中国领土”。强调先占当然是有意义的,否则还争什么呢……人家问,你为什么说这块地是你的?你不强调这块地从古至今都是你的,你光在那说——“就是我的!就是我的!”是没用的。
&&&&但是呢,你讲你的道理,他也有他的道理。而且,国际社会目前还没有什么唯一的道理……我们在国内说要讲道理,是因为这些“道理”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有警察、有法院。我们必须接受法院对我们的强制管辖。但是在国际社会上不是这样的,国际法院不像国内法院一样天然具有强制管辖权。目前承认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国家数量不到全世界所有国家的一半,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只有英国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2006年联合国新闻:安南吁更多国家承认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un.org/chinese...)
&&&&&因此目前国际争端的解决很多还是需要对话,而不是交给国际法院。在对话的时候,自然就要比谁能说的更多。你什么都说不出来,既不能证明以前是你的,又不能证明现在是你的,那凭什么是你的?
——知乎&匿名用户
最后,用最近阅读的《文明与野蛮》里的一句话作为结语:
所谓文明有时很野蛮,而所谓野蛮人有时倒很文明;认识到文明不是哪一个或几个民族的功劳,而是许多民族相互学习,共同创造的;认识到文化的宝贵遗产里掺杂了许多渣子,要时时提高警惕。
&——[美]&罗伯特&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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