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检察消息3月6日,陕西省銅川市耀州区赵晓峰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赵晓峰(副处级)涉嫌单位受贿、贪污、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晓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見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晓峰在担任耀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财政局局长期间作为铜川市耀州区赵晓峰财政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单位向他人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