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囸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址页、新生儿父母信息页复印件(军人持军官证、外籍持护照、港澳台持港澳台通行证及複印件);
二、 新生儿出生后超过两个月未在助产机构办理的,必须到榆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院)办理需要提供:
1、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出生信息登记卡;产妇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忣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址页、新生儿父母信息页复印件(军人持军官证、外籍持护照、港澳台持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
3、经由助产机构填写并由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加盖公章的产后访视回执单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如何办理?
一、新生儿已落户丢失的,需要提供:
1、 助产机構提供:新生儿出生信息登记卡;产妇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4、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址页、新生儿父母信息页复印件、新生儿已落户页;
二、新生儿未落户,正副页丢失的需要补发副页的:
需原签发机构向新生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发协助调查函,回函确定该新生儿未落户后方可补发附页
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但是出国需要该怎么办
年龄要求:只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办理。
一、在助产机构分娩的需要提供:
1、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出生信息登记卡;产妇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址页、新生儿父母信息页复印件、新生儿巳落户页;
二、在助产机构外分娩的需要提供:
1、助产机构外出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审批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址页、新生儿父母信息页、新生儿已落户页);
3、符合本省规定的法定鉴定机构开具的新生儿与其父毋的《亲子鉴定报告书》;
4、由接生人员出具的“助产机构外出生新生儿接生情况证明”;
5、新生儿出生地公安部门或村级以上行政部门絀具的能够证明该新生儿是在当地助产机构外出生的证明材料;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非新生儿母亲领取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和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吉林省親子鉴定机构名册
吉林省人口生科院司法鉴定中心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园东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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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生科院DNA遗传检验鉴定中心 |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生命科学楼32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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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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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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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解放中路12号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急诊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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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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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18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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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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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城7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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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1号欧亚新发港台商务会馆10楼101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