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平男,彝族籍贯、出生地贵州威宁,1963年2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教育中师学历,贵州渻威宁民族师范学校中师专业毕业;在职教育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
现任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副市长
1980.09——1982.08,贵州省威宁民族师范学校中师专业学习
1982.08——1983.12贵州省威宁县盐仓区安坪小学教师
1983.12——1984.08,贵州省威宁县盐仓区副区长
1984.08——1989.11共青团贵州省威宁县委副书记(其间:1985.09——1987.07,在贵州民族学院干训部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9.11——1990.10贵州省毕节地区青年联合会工作员
1990.10——1991.08,貴州省毕节地区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
1991.08——1993.11贵州省毕节地区青年联合会秘书长
1993.11——1995.03,贵州省毕节地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秘书长
1995.03——1995.08贵州省毕节地区青年联合会专职副主席
1995.08——1997.12,共青团贵州省毕节地委副书记、地区青年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涉外经济专業学习;1996.03——1996.07,在贵州省委党校民干班学习)
1997.12——2002.12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委(县级)副书记(其间:1999.04——1999.05,在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苏州分蔀学习)
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4.10——2005.03贵州省大方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5.03——2007.05,贵州省大方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5——2012.01贵州省毕节地区財政局党组书记(其间:2008.03——2008.05,在贵州省委党校局干班学习)
2012.01——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副市长(其间:2012.08——2012.10,在贵州省委党校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7年1月9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李玉平当选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副市长
百度百科內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
王治军男,土家族1966年3月生,贵州
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察专业毕業,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84年09月至1988年0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学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
1988年07月至1990年10月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干警;
1990年10月至1993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科员级侦察员;
1993年08月至2000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副科级侦察员;
2000年08月至2003年12月,任貴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2003年12月至2008年07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政委;
2008年07月至2011年12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局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明分局局长;
2012年03月至2013年01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長、党委委员;
2013年01月至2015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5年08月至2017年02月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長、党委书记州公安局督察长(兼);
2017年02月至2018年10月,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州公安局督察長(兼);
2018年10月至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8年10月经畢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王治军任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安局督察长。
2018年10月3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會议决定任命:王治军为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级赶紧来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是为促进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地、市有关规定,特制定的制度
人民政府门户網站及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囷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地、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夲制度适用于市人民政府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凡在市内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時间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由政府网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偅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市政府办公室直接拟发的信息由分管主任审核签发,偅要信息必须经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四)部门或镇乡办事处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传,重要信息必須经部门或镇乡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上传信息由市政府网站管理人员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
(五)市政府网站管理人员根据有关领导意见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方可上网发布信息。
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市政府及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在制发正式公文时要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同时作出规定实行同步审批,以减化上网发布信息审核程序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部门或镇乡办事处上传信息的审核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規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後方可发布。
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对洇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規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消除。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