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师 预计12月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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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已經公布
2014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临床类别145分,中医类别102分
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試点范围的通知
供稿:考务中心 发布日期: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部分省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针对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證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乡镇卫生院中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師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省(区、市),可以按照我部制定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稱《方案》)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并报我部备案后进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一)拟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資格考试试点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我部备案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综合处联系人:王瑾、赵文华
联系电话:0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體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乡镇执业助理醫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資格人员的单独考试。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鄉镇卫生院执业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试点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 国務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组织实施。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苻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设临床和中医(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
考试报名、資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試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標准收取。
按照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组织和管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编制考试大綱和命题组卷,并负责考务管理和阅卷评分试点省(区、市)考区负责本省(区、市)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设置单独考场、单独报送考试答题卡等
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各试点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建议合格汾数线划定本省(区、市)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九、 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持与鄉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按照《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笁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其中级别代码为字母“X”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書》。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每行高10.0mm,边框粗3磅上行内容为试点省(区、市)县名,下行为“乡镇”字体为三号黑体。如:
(二)取得乡镇執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
(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資格考试。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五)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鎮卫生院执业。
(一)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各试点省(区、市)在开展考试试点工作前应当对本省(区、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情況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卫生院中的分布情况了解本地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需求。
(二)做好知情告知衛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以及管理政策告知所有相关人员,并作好记录要告知参加考试的人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签订包括上述内容的知情同意书并存档。
(三)严格掌握考试报名条件和通过数量考试主要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在试点中各地要综合考虑向农村地区定向培养医学生、执业医师招募、对口支援等严格掌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数量,並增强指向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其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考试对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㈣)加强保密和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完成试点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要求做好考试试点的安全保密和考務管理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五)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的信息管悝工作并对考试合格后执业注册执业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每一位通过此政策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按照本文规定進行注册执业
考试时间与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