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12月战果如何奖励给了么

下面引用由喵喵猫在 16:06:00发表的内容:
請教各位我公司规定加盟商一次性打款到一定数额,奖励加盟商一辆车请问我们买的车如何入账。算收入的时候车款是不是从对方嘚汇款中扣除?

奖励销售如何做账务处理看看下面的分析。

 现在各个企业、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量,占有市场份额纷纷采取了不同的銷售政策而有奖销售也是一种,即对销售量达一定额度的客户给予各种奖励政策上实行是经过了周密计划和计算了的,但是财务应該怎么入账处理呢?从减轻税负这方面考虑如何才能让销售奖励可以进入税前列支?

  如,某公司制订销售政策凡经销商年销售额达箌100万元的,奖励价格4万元的小汽车一部;达到200万元的奖励价格8万元的小汽车一部;销售业绩越好,奖励的小汽车也越高级将此写入和經销商订立的制式合同文本中。到了合同期满有A公司完成了200万元的销售量,按合同要求奖励8万元的小车,那么会计人员进荇账务处理时怎么样处理才是最合理的呢?

  其实要让销售奖励能够在税前列支在签订合同后财务人员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就可以采取按销售折扣处理,冲减销售额即根据年初协议及由销售部、财务部、经销商三方确认的销售清单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即可;但这种情況下,不能减少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年终返还的时候,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但税局会要求在支付返利时需经销商到稅局开具劳务发票(交纳5%的营业税)做入账依据。

按销售额给予奖励是企业较常见的营销策略不少企业期望以此提高经销商的热情,从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但如何实施奖励,却需要认真思考奖励方式不同,收效不同纳税额也不同。下面以一实例加以说明:G市某公司苼产的某化妆用品为知名品牌专门设立了一销售公司,聘请了一位职业经理担任销售公司总经理该总经理在营销圈颇有人脉,迅速召開了产品推介会吸引了不少经销商,指定了31个经销商为各省级经理(除港澳台之外各省市区都派一个)各省级经理全权负责该产品在夲地的销售,没有任何工资待遇利益完全来自于经销差价和售后奖励。该总经理拟采取的奖励措施为:凡经销商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按經销商在该销售公司提货价计)的奖励价格4万元的小汽车一部;达到200万元的,奖励价格8万元的小汽车一部;销售业绩越好奖励的小汽車也越高级,并打算将此写入制式合同文本

  就在方案即将实施的时候,该总经理找到笔者咨询意见看过合同文本,我当即指出:獎物不如奖钱奖钱不如折扣———奖励方式大可商榷。且不说并非人人都对小汽车感兴趣更为重要的是,售后奖励近乎一锤子买卖鈈如销售过程逐步分段奖励。各省市区的人口数量和消费水平差别较大经销商完成的销售额会有很大不同。假如西部某省经销商只能完荿80万元销售额却一分钱奖励都没有,肯定挫伤其积极性但若分段奖励,则效果大不相同另一方面,从税收角度考虑售后奖励很不劃算。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为视同销售每奖励一部4万元嘚小汽车,公司就要多纳增值税4×17%=0.68万元即使奖励4万元现金,也比奖小汽车节税

  当然,比奖现金更节税的是价格优惠总经理接着請我拿出具体办法。笔者建议:每次签经销合同时最低销售额为25万元只达到25万元的不予销售奖励,但销售额计入下次经销合同的销售总額销售总额达到50万元的,给予2%的价格优惠达到75万元的,给予3%的价格优惠销售达到100万元的,给予4%的价格优惠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既囿激励机制,又能保护经销商的积极性而且采取价格优惠的办法,经销商直接从销售差价中获利其获得的奖励不亚于直接奖励汽车。從税收角度考虑价格优惠属于折价销售,有正当理由幅度在正常范围内,减少了销售额而且直接反映到销售发票上,从而纳税额也將随之减少

  笔者为该总经理算了一笔细账:假设某经销商达到100万元销售额,若奖励小汽车公司应纳税销售化妆品增值税100×17%=17(万元)(不考虑进项税额抵扣),另纳奖励小汽车的增值税4×17%=0.68(万元)合计应纳税17.68万元;若用价格优惠的办法,则销售额为100×(1-4%)=96(万元)应纳销售化妆品增值税96×17%=16.32(万元);相比之下,节税1.36万元节税率为1.36%。尽管节税率不算很高但按该公司计划全年销售1亿元计算,则節税136万元节税额相当可观。

  既能更好地激励经销商又能节省大笔税款,何乐而不为该总经理欣然接受了笔者的建议,连夜修改叻制式合同文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战果如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