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法硕非法学 能不能考司法考试 法硕

我是一名非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但我的专科所学的是法律专业,问能否有资格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望有关人士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司法考试要求是有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如果你是专科直接上的研究生,就必须拿到研究生的毕业证才可报名,如果你上过本科,用本科的毕业证就可以了,司法考试不要求专业,非法律专业也可报考,祝你成功!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根据司法部的公告,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具有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非法律专业的能报考司法考试,你现在就开始看书呀,没别的办法!努力+汗水努力加汗水是你成功的助推器!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有律师事务所聘用你为实习律师,壹年期满后,...
给你转一个全一点的文章你就明白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  现在在学校的同学中乃至在社会上,许多人都分不清什么是法学硕士,什么又是法律硕士,甚至有的人只知道有法律...
200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已告一段落,现在有不少考生开始着手准备2008年的考试。那么,司法考试到底是怎样一种考试?它有哪些政策?司法考试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等问题目...
答: 有没有宝妈在复习考司法考试的
答: 其实司法考试就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能报考(特殊地区例外),这些人都是经过大量考试过来的,在学习方法上都有自己的一套,并且现在的复习资料都比较全面,我认为不去参加...
答: 如果你有能力当然懂的越多越好了.因为慢慢的中国法制会越来越健全,所涉及的会更广阔.比如(会计.心理.)等
答: 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法律本科毕业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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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最后一年!你们是我带过考试改革最多的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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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考试最后一年!你们是我带过考试改革最多的一届司法考试最后一年!你们是我带过考试改革最多的一届<font color="#8b 15:02导读<font color="#8b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接下来,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这也就是说,2017年将是“末代司考”......活这么大,咋啥考试改革都遇到了?“你们是我带过的考试改革最多的一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要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吴爱英还指出,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成效显著,选拔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才;2017年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很重,要为明年考试制度调整做好充分准备。人民日报发出的这条微博迅速引发了热议。然而,点赞数非常多的一条是......没看懂的赞我.......赞我........我.......“中国第一大考”有多难?司法考试有“中国第一大考”之称, 因为其通过率很低, 也被称为“最难职业资格考试”, 下面这张图表, 每个参加过司考的童鞋应该会看哭 ……↓↓↓对备战2017年司法考试的小伙伴们来说, 今年下半年要参加的考试还叫司法考试, 今后可就叫“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了。<font color="#8b司考你想问的都在这里1、此次调整将会带来什么影响?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却大有不同。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特定法律职业”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也就是说,今后想在以上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必须先通过“司考关”才行!2. 为什么要进行司考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就已隐藏着司考改革的“线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明确指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所以,这次司法考试调整的原因是,通过提高整体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带动全社会法治程度的提升。3、非法学专业本科的学生可以报考吗?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一)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二)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从以上条件来看,非法本必须要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才可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但是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规定,并非是司法部公布的政策调整,只是为我们明确了调整方向,具体落实还得司法部最终确定。所以,2017年非法本能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我不能给你准确的答案,任何通过其他小道消息说“2017年非法本确定不能参加司考的”都有误导嫌疑。真正的文件压根儿都没有出来。因此,建议非法本的学生还是按以前一样进行考前准备。4、大三法科生可以报考吗?答:这个问题可能大家普遍比较关心。其实,就是大家对上面准入条件的第一个条件的理解: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必须要求是全日制;第二,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我在校,没有学历+学位怎么办啊?这里的误区是大家没有弄清楚报名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区别。 报名条件是当年报名司法考试的条件,准入条件是你通过司法考试后获取法律资格证书的条件。这两个有区别吗?当然有区别。如果不是这个条件,很多在校生之前是怎么考的司考呢?在校生虽然报名的时候没有学历+学位证,但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毕业后才拿到的,那时候,你不都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了吗?凭毕业证和学位证去拿法律职业资格证。这里是我结合最新出台的意见和往年报名惯例进行分析的,如果明年司法部官方公布说在校生不能报名司考,那这样的政策调整也是出乎意外的,实非我愿。 具体是什么,待司法部一个实施细则。在校生的你们,该干嘛干嘛,按往年好好准备吧。5、非法本、法学研究生、研二、研三能参加司考吗?答:这种情况其实就是跟上述第二个问题一样,按照意见理解,在校准毕业生是可以参加的。6、法学第二学位可以报考吗?答:按照上述条件来看,你至少是拿毕业证和学位证才能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你有法学的学历证书吗?如果你只有法学的学位证书,按照条件来看,你只能算是非法本,必须要拿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才可能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关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现在仅停留在通过意见阶段,还未出台任何相关草案和文件说明。按常理来说,任何法令规章条例的出台,从提出草案到收集意见,再到最后真正的落实实施,必将经过一到两年的时间,究竟怎么改,如何改,现在还没有提出明确的方案,所以2017年司法考试制度可能照旧,但在2017年出台相关草案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相关草案出台,则意味着在最近的1-2年内即可能施行。本图仅作参考资格以官方最终消息为准非法本到底该有考试资格吗?虽然最终的文件还没有出来,但是针对非法本是否有资格报考,评论区已经炸开了锅,大家自觉地站了两队。有人认为,非法本不该有报考资格,或者报考资格需要更严苛一些。@编辑昵称是啥啊:真的,非法专业人的法律思维和科班出身的有差别,为了我国司法真的能实现法治社会,这么做还是不错的。@天天向上的珠:还是那句话,法学素养不是体现在司考成绩,我举双手赞成非法本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则,法律是神圣的;二则,我考过了,少了一堆抢饭碗的~@真实Manse:在很多国家,本科是不开设法学专业的,因为法律是一个很宏大又跟每个人的生活体验密切相关的学科,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储备来支撑,我是赞成专业化改革的,如果你想从事法律工作,可以选择读研考司考朝专业化方向发展,给国家法治做点贡献,如果只是想靠死记硬背考个证,没有太大必要。@热到花了小脸蛋:法学其实是很系统的一个学科,过了司法考试不是说明你就是法学精英,有的人会计专业报个培训班,三个月就过了司法考试。如果让一个学了三个月法学的人给你打官司,你愿意吗?也有人认为,不能把对法律感兴趣的人卡到起跑线上,应该一视同仁。@景琰棒棒哒小公举:评论里就不要秀法学生优越感了,难不成改革了还能让你们所有的法本都过么?留点余地别到时候啪啪打脸。
@徐小小哇:就像演艺圈,并非科班出身的演技就一定厉害,很多优秀演员并非科班出身,可以把考试难度加大,但限制在门槛上确实不是一个明智的政策。江南六月雪V:我觉得未必以后非法本不能考,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嘛[偷笑][偷笑][偷笑]万一有不是法学专业的后来对法律产生兴趣也学得不错结果不能考了不是很遗憾@信在范的DSOUL:其实也没一刀切断,读个法硕啥的就可以去考。专四专八不也是其他人不能考,但是修了双学位或者硕士的就能考啦。其实并没有完全中断其他人考试的途径,只不过变得更麻烦了一点而已。连个两年法硕都不想读,你说你热爱法律?那你本科咋不好好选法律?还有一点,我国普法不是靠着司法考试全民化就能解决的。别管如何,没考的赶紧考起来吧!毕竟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一考呢!说不定你就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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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专生的司法考试之路
11:07:31 字体放大:大 中 小
二00二年,对于广大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可能会是一个值得记忆的一年!对于那少得可怜的7%的考生更是如此,他们有幸成为中国首届司法考试的成功者,成为第一批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书的人,真是很值得庆贺!而我做为一个大专生,能赶上这最后的未班车,而且刚好以240分的成绩通过,对此我真是感慨万千!在辛苦的熬过了三个月的日日夜夜,在忍受了两个月的等待成绩的痛苦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了首届司法考试的胜利者!而我仅仅是一名自学考试的大专生,看着那么多的法律本科生与这次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擦肩而过,我真为自己的成功感到激动,想一下自己确实是摸索出了一条通往成功的道路!虽然,下一届再也没有大专生参加这个考试了(少数地区除外),但是我还是想与众多司考同路人分享一下我的经验!在知道成绩之前,作者也发表过一文&&我是怎样准备司法考试的&&在文章的最后,我也对今年的分数线做出了估计,刚好被我猜对了,就是240分!
有好多朋友在考试前总是问别人这样一句话:“司法考试难不难?我该用多少的时间来复习?”现在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只要你肯用功的话,法律专业的有三个月的时间就够了,非法律专业的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六到八个月的时间就够了。为什么我敢说这样的话呢?因为我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而且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是全天上班的,最后得到领导的恩赐才请了一个月的假!所以我认为只要充分掌握好时间,找出复习的捷径,是不需要太多的时间的。有些考生以为复习的时间越长就越扎实,其实不然,如果你去调查一下其它通过的考生,他们都基本是用三到六个月的时间,一气呵成的!用不着拖泥带水,整天被一大堆的书本拖得苦不堪言,这样是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众所周知法律是属于文科的东西,关键还是背,只要你的记忆好就可以弥补你理论方面的缺陷。而且人的记忆力是很有限的,一般一个月的时间就足以忘掉你前面所学的东西,由于司法考试的内容很多,所以复习的时间拖得太长,前面记好的还没到考试就又忘记了,这样又得重复看过一次,这样简直是对时间、精力的浪费,根本没有必要!所以我认为,复习一定是要有计划的一气呵成,只要你安排好时间做好计划,这样你还可以避免浪费精力!
那如何做好计划,如何安排时间?这是众多考生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认为对于一个法律专业的考生,完全没有必要再捧起课本研读了,因为如果你是一个合格的毕业生的话,相信你的功底完全足以应付了!对于那些非专业的考生我建议还是要把基本的理论课程学习一遍才行!那我们该如何做呢?我认为可以直接从复习法规开始,我们可以一个法规一个法规的做,但一定不能操之过急,一定要针对每一条法规找一些相应的练习来做,这样你才能发现你到底是不是理解了这条法规,而且这样往往能让你更好的加深记忆!当你做到不懂的地方,就可以把课本拿出来了,看看有关的理论是怎么样的,这样你就可以从理论联系实际中受益不少!而大大的缩短了你的复习时间!这样练习是艰苦的,大家一定要坚持下去,要知道只要完成这个伟大的工程(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二个月的时间),剩余的复习将会是十分轻松的了!如果你能坚持到最后,对于基本的理论和法规你就已经是了如指掌了。但是你还不能高兴过早,别以为这样你就行了,接下来你就可以把你买来的众多名家的辅导用书和模拟试题拿出来了,当你做了第一份试题的时候,你会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很轻松的拿到六十分以上了,这样你的信心就会倍增了,和那些一开始就做模拟题的考生不同的是他们承受的是沉重的打击!这样你就会越战越勇,坚持到考试,你就已经离成功越来越近了,最后就看你的命运了!我想如果不是很笨的考生基本都不成什么问题的了!也许很多考生看了我这一段话,都有点不相信,难道说这百里挑一的考试就如此的简单?是的,只要你做到了就是这么简单,要知道司法考试的主要题型是以客观的选择题为主,这样的题型完全不可能对理论能有很深的探讨,只要你掌握了主要的法规和基本的理论,完全可以拿到240分,但如果你想要拿很高分的话,看来还得更进一步加深理论的研究,如果你认为这些可以在成为司法人之后再补救的话,你完全可以这样做!
下面我还想谈一下,如何分清轻重,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简直可以用浩瀚无边来形容,所以分清轻重对于节约精力和时间是十分重要的。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可能都知道,民法是重中之重,有人说得民法者得天下,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过份。民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比重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这个大家可以去看一些有关的统计的文章,我就不再这里赘述了!复习民法是来不得半点大意的,一定要一个个知识点的弄清楚,掌握好了民法对于你复习其它相关的知识产权、合同、担保、等一些法律部门都是很有帮助的,你一定会有一举反三的感觉!还有就是刑法了,其实刑法虽然内容不多,但是具体操作起来,就发现很难,今年的考生可能都有觉得第二卷比第三卷难的感觉,道理就在此。有些考生觉得型法的法规有四百多条,很难记牢,就只选了些自己认为是重点的来记,我认为这是不行的,因为这里并没有轻重之分,你最好是尽可能的记好,十分不行,你也要尽量的分清那些此罪和彼罪很相近的罪名,而且要学会总结出一些规律,这些就是考点!其它的国际方面的法律部门可以不做为重点,但是一定不能放弃,只是说不用象研究民法、刑法那样,但还是需要掌握上一些基本的东西的!当然把精力放在民刑上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以上是本人个人的观点,如果认为有什么不妥当之处,我非常乐意接受大家的批评,同时也希望那些继往开来要成为司法人的朋友,能从中得到小小的帮助,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希望那些决心要成为司法人的朋友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想送给大家一句话:&只要努力去探索,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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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后的报名条件:
  什么人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大专
  × 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哪些人需要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改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还有国企私企的合规岗位(法律顾问)改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广义上的)、仲裁员;——行政处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员;鼓励:立法、其他行政执法、法学教育科研工作者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拓展阅读:2017司法考试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从《意见》中我们不难看出司法考试改革的几个方向:第一,扩大了需要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范围。第二,限制了报名的学历专业以及经验要求。第三,考试内容更加偏向于案例分析,增加了考试内容中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的比重。
  第一: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第二:报名条件。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那么作为一个非法本准备司法考试考生来说,面对《意见》到底该怎么办。第一:根据意见中的相关信息不难得出,司法考试改革同时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2016年司法考试预计只会在考试名称以及考试内容上面进行调整。毕竟司法部统一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需要一定的时间,很难在2016年5月份司法考试大纲出来前调整完成。但是《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2017年前要完成司法考试改革,因此2016年可能是零法律工作经验非法本最后一年参加考试了。第二:既然是最后一年,非法本要怎样准备考试。从《意见》中可以看出考试内容的转变,即从法条理论转变为更加偏向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类一向是非法本考生弱项,没有经过多年的法学素养的培养,平时复习的时候更是主要偏向理论法条。因此,非法本考生可以从现在开始每天都看一看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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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二要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要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四、建立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会同法治实务部门制定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改革后,将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对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行告诫或暂停、吊销法律职业资格等惩戒制度,对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时依法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的保障水平。
  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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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微信:juanyi110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就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作出部署。要求完善并实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研究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等纳入考试范围。”
正是因为上述新闻报道,很多同学在宋老师新浪微博留言,希望宋老师能够解读该消息。
现宋老师统一解读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司法【2008】11号)文件精神:
考试的目的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法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该文转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注意:这里已经明确,国家司法考试就是由国家统一组织,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这说明,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不过,这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是从事特定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按照该新闻报道:政法委正在研究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注意,这次的表述,是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前加上了“统一”。而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只是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在内的四种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因此,这里的关键就比较明确了,即所有的法律职业人员,注意不仅仅只是之前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那么,所有的法律职业人员,其范围究竟有多大呢?
首先,就政法委本身的分工分析,法律职业人员是包含公检法司在内的,而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所指的特定法律职业群体则并不包括人民警察在内,因此,这里并不排除人民警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的可能性。
其次,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表述: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这里的表述,是明确将人民警察包括在司法人员之中的,也印证本文从政法委工作内容分析人民警察有可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结论。
另外,所谓“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以法院为例,就是建立法官员额制,把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同时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这样,法院中的司法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将不再是法官与检察官,但显然,他们仍然属于法律职业群体。因此,这里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显然是希望将上述人群涵盖在内。
如果按照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的规定,人民警察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显然是不需要参加参加司法考试的。所以,将国家司法考试改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际上只是为了将人民警察与司法辅助人员纳入考试之中而已。
因此,如果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整体考虑,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国家司法考试要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
分析至此,我们再来探讨非法学考生是否能够参加改革后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
首先,我们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本身的性质分析,这个考试只是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而考生资格问题,《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五)品行良好。
更高位阶的《法官法》与《检察官法》关于此亦有明确规定,
《法官法》第九条第六款明确规定: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因此,就考试资格而言,非法学本科生当然可以参加改革之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非《法官法》与《检察官法》对此明确作出修订。
从上述条文的表述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分析,显然,职业资格的重点不在于是否学法学专业,而在于是否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同样,是否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学法学专业,而在于是否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就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言,如果将考生局限于法学专业,实际上是将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前置到了法学院,这显然是对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权威性的消解。
就组织考试的司法部而言,显然,更多的考生参加考试,是符合其部门利益的。想想工商总局与民政部争取了多少年,律师事务所的注册与管理仍然放在司法部,这就很清楚了。
所以,广大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专心复习准备考试就是了,不应该再有多余的想法。
至于该报道描述的“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等纳入考试范围”,涉及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形式。
法律职业立场、伦理等方面的考试,显然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科有关,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科进入司法考试,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非常明确。大家静待2015年大纲出台即可。
技能考试的提出,应当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方式的巨大的新变化,这意味着分阶段考核的可能性,即可能增加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环节。这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分成笔试与面试(实践技能)两个阶段进行。至于笔试与面试的先后顺序,极有可能是先进行笔试考核,在进行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但也不排除仿照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先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在进行笔试理论考核。总之,无论采取那种模式,宋老师认为,2015年不太可能推出这种考核模式,毕竟,实践技能的考核,主观因素太强,不精心设计考核内容与相关程序,极容易出现纰漏。即使2015年相关部门仓促出台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环节,其通过率也应当是非常高的,不会成为考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障碍。想想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核环节的通过率在80%以上,就很容易理解了。
最后,做个小广告。
《宋光明讲理论》2015版讲义已经出版,真题与练习题正在出版过程中。讲义、真题、练习题,三位一体,真正做到“一书在手,理论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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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heart0592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是否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学法学专业,而在于是否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这两句话矛盾吧,如果通过了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才叫具有专业知识,那还去考司法考试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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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在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此举对于推进我国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资格单一考试”(律考)向“资格统一考试”(司考)过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现在是考虑推行“统一资格考试”,即标准化、专业化、全覆盖法律职业的统一考试的时候了。
   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最初律考基本没有学历专业要求到后来提升到专科学历,从法学类高等学校教师申请准入到考试准入,学历要求有着逐步抬高之势。到司考之时,学历要求已经法律化、固定化为本科学历。
   然而,光是对学历抬高要求,却对专业不作具体要求,已经越来越不符合当下的形势。以前回避专业的硬性要求,是考虑到法学院校输入社会的法学人才的数量与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等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这意味着,只要持有同水平学历,即便从不同背景的专业毕业,只要能考试过关,就可以进入法律职业。这种做法的持续,造成了一大批并无充分法学素养但却擅长考试的非法学专业人员进入法律职业,在实际用人之时就出现了某些人专业能力低下、适应不了专业工作要求等一系列问题。
   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司考通过率的数据分析提示,非法学专业类的考生通过率居然高于法学专业的考生。这一结果的造成,一方面原因是司考与法学教育脱节,司考越来越依赖所谓的考前突击或题海战术;另一方面原因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得不通过死记硬背等方式应试,从而在应试上比更善于多角度思辨的法学专业考生具有优势。
   现在,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尚未修法之前对现有法律进行解释,以便对专业方面的要求获得法源的支撑。《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均认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并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考。这一规定埋下一个伏笔,即如何解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法律专业考生。以前采用了广义解释,把结果视为条件,即考过律考或司考,就反推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现在,应采狭义解释,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仅指为非法学专业考生在大学期间兼修了法学第二学位或完成了法学自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文凭的考生。如是,专业要求就会归位。从这次推出的《意见》上看,专业要求进入准入门槛,是大势所趋。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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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钧
   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在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此举对于推进我国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资格单一考试”(律考)向“资格统一考试”(司考)过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现在是考虑推行“统一资格考试”,即标准化、专业化、全覆盖法律职业的统一考试的时候了。
   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最初律考基本没有学历专业要求到后来提升到专科学历,从法学类高等学校教师申请准入到考试准入,学历要求有着逐步抬高之势。到司考之时,学历要求已经法律化、固定化为本科学历。
   然而,光是对学历抬高要求,却对专业不作具体要求,已经越来越不符合当下的形势。以前回避专业的硬性要求,是考虑到法学院校输入社会的法学人才的数量与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等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这意味着,只要持有同水平学历,即便从不同背景的专业毕业,只要能考试过关,就可以进入法律职业。这种做法的持续,造成了一大批并无充分法学素养但却擅长考试的非法学专业人员进入法律职业,在实际用人之时就出现了某些人专业能力低下、适应不了专业工作要求等一系列问题。
   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司考通过率的数据分析提示,非法学专业类的考生通过率居然高于法学专业的考生。这一结果的造成,一方面原因是司考与法学教育脱节,司考越来越依赖所谓的考前突击或题海战术;另一方面原因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得不通过死记硬背等方式应试,从而在应试上比更善于多角度思辨的法学专业考生具有优势。
   现在,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尚未修法之前对现有法律进行解释,以便对专业方面的要求获得法源的支撑。《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均认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并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考。这一规定埋下一个伏笔,即如何解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法律专业考生。以前采用了广义解释,把结果视为条件,即考过律考或司考,就反推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现在,应采狭义解释,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仅指为非法学专业考生在大学期间兼修了法学第二学位或完成了法学自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文凭的考生。如是,专业要求就会归位。从这次推出的《意见》上看,专业要求进入准入门槛,是大势所趋。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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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改革非法本怎么办。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从《意见》中我们不难看出司法考试改革的几个方向:第一,扩大了需要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范围。第二,限制了报名的学历专业以及经验要求。第三,考试内容更加偏向于案例分析,增加了考试内容中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的比重。
第一: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第二:报名条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第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那么作为一个非法本准备司法考试考生来说,面对《意见》到底该怎么办。第一:根据意见中的相关信息不难得出,司法考试改革同时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2016年司法考试预计只会在考试名称以及考试内容上面进行调整。毕竟司法部统一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需要一定的时间,很难在2016年5月份司法考试大纲出来前调整完成。但是《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2017年前要完成司法考试改革,因此2016年可能是零法律工作经验非法本最后一年参加考试了。第二:既然是最后一年,非法本要怎样准备考试。从《意见》中可以看出考试内容的转变,即从法条理论转变为更加偏向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类一向是非法本考生弱项,没有经过多年的法学素养的培养,平时复习的时候更是主要偏向理论法条。因此,非法本考生可以从现在开始每天都看一看经典案例。
非法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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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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