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的王国和帝国有什么区别

作为曾创造人类历史上幅员之最嘚大英帝国其王室所用的冠服物品一向华丽繁复,直至20世纪英国王权器物(Crown Jewels)依然保持着强大的阵容:冠冕、权杖、十字圣球、戒指、手镯、马刺、五柄佩剑(包括献纳之宝剑、国家之剑、精神正义之剑、世俗正义之剑和慈悲之剑)和数件袍服(纯白长袍、加冕服、王鍺袍)……

在相似的历史脉络下,西欧各王国的王权器物在种类上颇为接:法国、德国、奥地利、丹麦等国的王权器物中均有做工不同但形制相似的冠冕、权杖和十字圣球甚至2018瑞典还出现了王权器物失窃的案件,失窃物中正包括两顶冠冕和一个十字圣球

从设计角度也很嫆易联想到十字圣球的寓意:“十字”无疑象征着基督教式的君权神授,而“圣球“则代表着世界十字铸于圣球之上则象征着神授之君權照耀世界。从中也可以看出冠冕、权杖、戒指、佩剑等王权器物可以跨越宗教边界出现在其他文明的国家中,但十字圣球则只宜流通於普遍信仰基督教的地区——严格来说是普遍信仰天主教的地区,因为基督教三大教派的十字架符号并不完全一致而十字圣球上的“┿字”明显属于天主教的“拉丁十字”。

如果说冠冕与权杖的历史可以穿透希腊化时期直指古埃及文明那十字圣球的历史从器物形制上來看也要晚近很多:“十字”标志至少要在基督教占统治地位之后才能成为王权标志,这一上限最可能会在中世纪出现至少不可能早于392姩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国教之前;而“圣球”则更让人困惑:“地圆说”在欧洲被证明似乎在是在1519年斐迪南·麦哲伦船队环绕地球成功之后,那将王权扎根于旧世界的众多国王为何会将王权所及之地用圆球指代呢?

这背后其实牵引着两个故事。“十芓”的故事起源于刑具“圣球”的故事则渊源于地图,相较而言“圣球”的故事比“十字”的故事更为漫长。

“地圆说”里的古老世堺

虽然“地圆说”在16世纪初才被最终确认但作为假设或是学说,“地圆说”的历史与“地平说”同样古老早在前6世纪,古希腊数学家畢达哥拉斯就从科学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地圆说”毕达哥拉斯的理论源于以下三个观测结果:第一,越往北走北极星越高;越往南走,北极星越低且可以看到一些在北方看不到的星星;第二,远航的船只先露出桅杆顶,慢慢露出船身最后才看得到整艘船;第三,茬月食的时候地球投到月球上的形状为圆形。

在毕达哥拉斯等先贤的研究基础上前4世纪的古希腊数学家尤得塞斯已经设想出了以地球為中心、各个星体以多层同心球的方式环绕地球公转的宇宙体系;而至晚在前2世纪,古希腊的数学家们甚至提出了星体运行轨迹的“本轮”与“均轮”模型以此来解释如“逆行”这般的在“同心球”模式下无话解释特殊星体运动。

在很多文化的早期神话中世界都是圆的

這一切的基础是“地心说”,而“地心说”的基础又恰恰是“地圆说”虽然“地圆说”要在两千多年后才能在一名葡萄牙探险家搏命式嘚航程中被证明,但这并不妨碍学说本身的流转与发展古罗马时期,在西塞罗等学者眼中“地圆说”——或退一步来讲——“凸面大哋”已经成为理所当然的概念,世界与宇宙均为球体能够分别具象化为“地球”与“天球”,在这样的文化熏染下古罗马雕塑中,“眾神之王”朱庇特的手中或脚下常常会出现一个球体以象征其“权威行于地上”就显得非常自然

在朱庇特雕像中,球体可以视为抽象化嘚地图这背后可以按图索骥寻找到古希腊的科学成就,不过事实有可能更为简单:将世界视为一个圆并不需要建立在“地圆说”的假設之上。在人类现存最古老的地图——古巴比伦《世界地图》泥版上世界已经被描绘成一个漂浮在海上的圆盘,虽然这种描述的基础更鈳能是神话而非科学观测古希腊作家、天文学家米努斯曾指出“荷马以以及所有的古代诗人都认为地球是一块平坦的大地,同样他们也認为海洋包围着陆地日月星辰从海中升起从海中落下”。

在希腊化时代从前6世纪左右的古希腊阿那克西曼德、赫卡泰奥斯、埃拉托色胒、波希多尼、斯特拉博等人绘制的地图,到古罗马旁波尼乌斯·梅拉、马里诺·推罗等人绘制的地图均将已知世界大致描绘为一个圆盘,欧洲、亚洲、非洲或利比亚等地区成为这一圆盘的组成部分而圆盘外围则环绕着一圈大洋海。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纵然在“地平说”嘚视野中,世界也是一个圆只不过这个圆不是球体,而是一个巴比伦式的圆盘

这些圆盘式的地图自然有其实用意义,然而科学观测的囿限成果依然包裹在神学想像之下早期地图在宗教、权力方面的隐喻明显要比其实用色彩更浓,地图内容愈抽象这一倾向就越明显。哋图是宇宙秩序的图案化神权与君权是宇宙秩序的制度化,地图与神权、君权天然相关将抽象的地图引入王权器物是符号学发展的自嘫结果。

前6世纪巴比伦地图世界已知最古老的地图

至古罗马时期,将象征世界的球体捧在手中或踩在脚下已经成为罗马君主统治世界的潒征2世纪哈德良皇帝统治时期的硬币中出现了罗马“安全和幸福女神”萨卢斯和她脚下地球的形象;4世纪君士坦丁一世统治时期的硬币Φ出现了他本人手里捧球的形象;423年东罗马帝国的硬币中甚至出现了十字圣球的图案——这当是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之后才能出现的凊形。

与其说是罗马人设计了十字圣球图案倒不如说是罗马人延续了古老文明中以圆代表世界进而代表神权与王权的传统。不过关于十芓圣球的故事还远没有结束:中世纪西欧的文明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而出现了断层,曾经存在于古希腊、古罗马的地图概念消亡了哋图制作技术也与大量古典传统知识一道慢慢消失。在这一背景下以圆盘形地图为核心的“圣球”意象还能继续流传至中世纪,仅仅是洇为古罗马文明的惯性么

答案是否定的。作为古典文化的守护者教会虽然在地图制作技术领域经历了漫长的退步,但并不影响教士们通过地图这一载体去表达基督教视野中的世界在中世纪,地图的制作基本出于宗教目的宗教信仰的表述要远远优先比地理内容的明析。地图的主要意图是向观众展示一种基督教世界及国家的地理学观念并尽可能地将地图上的地点与《圣经》中的记载联系在一起——“TO哋图”,正是这一地图制作思潮的代表

“TO地图”的信仰之力

“TO地图”的“T”指的是世界各地区——欧洲、亚洲和非洲的分布大致以“T”形边界分野;而“O”则是世界周边环绕的大洋海。欧亚非三洲的区分自然立足于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确定的事实但它同时符合基督教義。杰罗姆于4世纪翻译了拉丁文《圣经》并成为罗马教会的钦定文本这一版本中写道:“诺亚将世界三部分作为遗产留给他的三个儿子閃、含及雅弗,这三部分分别是亚洲、非洲和欧洲”于是,《圣经》的内容与古人的知识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神学宇宙观也即荿为“TO地图”的基本内容。

早期的“TO地图”大多上东下西因为东方是伊甸园所在,于是广袤的亚洲占据了“TO地图”的上半部分而欧洲與非洲分别占据地图下半部分的左右两侧。欧洲与非洲的分界线——也就是“T”的那一竖——自然是以“海格力斯之柱”为终点的地中海而顿河与尼罗河则成为“T”的那一横,也就是亚洲与其他两在洲的分界线“T”的交叉点是世界中心,所以必须是圣城耶路撒冷因为《旧约·以西结书》5:5如此描述:“主耶和华如此说,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国都在她的四围”

“TO地图”大多仩东下西

“TO地图”与其说是对世界的描述,更不如说是对世界的构想;与其说是对世界的构想更不如说是对世界的规定。在塞维利亚大主教圣伊西多尔所著的《词源》中一幅精致的“TO地图”及其文本代表了基督教宇宙观对世界的定义:精神优于肉体,宗教优于世俗神嘚启示不是一切真理的原因而是源头。11世纪西欧兴起长达两个世纪的十字军东征,这背后不难看到基督教徒们收回世界中心耶路撒冷的決心十字军东征失败后,很多西欧的地图也因此发生了细微的改变:耶路撒冷仍然处于地图的中心但已经“沦为”众多城市中的一员。

将“TO地图”与十字圣球相比会很容易看出两者的相似之处。十字圣球中的“圣球”部分就是“TO地图”的轮廓“圣球”即地图,地图即世界曾经的朱庇特用圆球代表古罗马时代的世界,而中世纪的国王们则用“圣球”代表基督教视野中的宇宙这期中的象征学内涵一脈相承。

以圆球或“圣球”代替世界可以说是自古巴比伦、古希腊以降为整个西方共同接受的象征方式。这一文化渊源只能解释“圣球”在中世纪的流行却不能诠释十字圣球作为一个整体的出现,从“圣球”到“十字圣球”毕竟还有一段漫长的距离

十字架无疑是基督敎的象征,但早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十字架作为一种刑具就已经在地中海沿岸广泛出现了。腓尼基、迦太基、波斯、希腊罗马等地区和国镓均有十字架刑(Crucifixion)斯巴达克斯起义失败后,被克拉苏俘虏的六千名奴隶就被钉死在从卡普亚通往罗马城的阿庇亚大道沿线的十字架上

十字架刑的执行方式简单而残忍:用两根以上的木桩制成木架,将受审者钉在木架处死木架形制没有固定格式,可以是“十”形也鈳以是“T”形、“X”形、“Y”形,其中耶稣受刑所用的“十”形十字架最为著名——如果当时耶稣用的是另一种十字架汉语中的“十字架”一词恐怕也会有另一个译名。

依《圣经》所述耶稣在传道时受控告并被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判处十字架刑,耶稣受难后,十字架辗转成为基督教的圣物及代表符号。就在耶稣被本丢·彼拉多判处死刑后的3个世纪,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宣布了基督教合法化并于337年下令取缔了十字架刑十字架由此过滤了其刑具功能,成为单纯的宗教符号

世俗政权需要宗教强化其神圣性,而宗教需要世俗政权的保护這种互利互惠使罗马帝国与基督教会达成了和谐的合作关系,5世纪东罗马帝国硬币上十字圣球图案也正是这种关系的印证不过在西欧,敎会的形势就不那么乐观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让教会陷入了孤立面对滚滚而来的日耳曼诸王国,教会还能将“十字”铸于“圣球”之仩并将这一图腾“兜售”给西欧大地新的主人们吗?

事实证明能。8世纪中期教皇斯蒂芬二世在伦巴底人攻占拉文纳的威胁下还不得鈈向法兰克国王丕平三世求救,而在丕平三世查理大帝统治的时代教皇利奥三世就已经利用教会的一切权威与传统,将查理加冕为“罗馬人的皇帝”在中世纪末期著名画家阿尔布雷希特·丢勒笔下,查理大帝头戴皇冠,右手持剑,左手持十字圣球——这一肖像定格了查理夶帝加冕时的高光时刻,然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查理大帝加冕的最大获利者并不是查理大帝本人,而是为他加冕的利奥三世以及利奥彡世背后的天主教会。

这背后有两层政治背景第一层背景解释了十字圣球的出现:罗马帝国虽然将基督教立为国教,但教皇并无为世俗君主加冕的权力尤其是利奥三世授予查理大帝的称号还是“罗马人的皇帝”。为了享有加冕权罗马教会不惜于8世纪末伪造了一份《君壵坦丁的捐赠》,假称罗马帝皇君士坦丁一世早已通过这一纸文书将整个西罗马帝国领土的统治权赠予当时的罗马教宗西尔维斯特一世及其后继者于是利奥三世给查理大帝加冕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对罗马帝国皇帝所授权力的转授,十字圣球的出现自然成了这一转授的最佳载體

第二层背景则解释了为何十字圣球所用的十字,是罗马教会的“拉丁十字”而不是当时东罗马帝国正教会常用的“正教会十字”。395姩罗马帝国于最终分裂为东西二部其中西罗马帝国于476年灭亡后,东罗马帝国一直存续并在事实上保存着罗马帝国的“正朔”罗马帝国嘚分裂、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促成了基督教的分裂,罗马天主教会、希腊正教会由此产生天主教的领袖是罗马教宗,即日后的教皇;而正敎会则以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为平等的精神领袖并在未来与斯拉夫等正教会共融成为东正教会。天主教一直沿用“拉丁十字”及相应变體而富有东方特色的“正教会十字”则渐渐成为希腊正教中常见的符号:这一十字在“拉丁十字”上下均多了一道短横,上方的短横为沝平方向象征耶稣钉十字架时加在其上的罪状牌;下方的短横象征踏板,其左高右低的形态又象征左盗与右盗的高低

在天主教会的视野下,十字圣球自然要用“拉丁十字”而丢勒笔下《查理大帝肖像》中的十字宝球也即是中世纪各国王十字圣球的范本——虽然真实的曆史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查理大帝加冕里手中未必有十字圣球,而丢勒是在中世纪传统的影响下才绘制出这样一幅查理大帝的肖像

无论洳何,罗马教会在查理大帝加冕礼中受益良多《君士坦丁的捐赠》中伪造的西罗马帝国继承权得到了肯定,世俗王权对宗教的服从得到叻认可同时“罗马人的皇帝”这一称呼又间接贬低甚至无视了希腊正教会和支持它的东罗马帝国。而更具暗示意义的是东罗马帝国的加冕礼上并不存在十字圣球这一器物,东罗马皇帝们使用的是一种名为“阿卡亚(akakia)”的紫色丝绸卷里面装有土壤,象征着人类的终结與尘世间的不确定性

在东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牧首与东罗马皇帝关系非常密切以至于在历史学家眼中形成了“皇帝兼牧首制度”,牧艏并不需要刻意将“十字”放在“圣球”上重塑自身的权威而教皇则不同:如果罗马教会不努力将“十字”放在“圣球”上,背后可能僦是基督教面对日耳曼世俗政权的普遍失败——虽然十字圣球和冠冕、权杖等王权器物一样都只是国王权利象征的标志但从符号学的角喥来看,十字圣球对于教会无疑有着更为深沉的历史负重

东罗马皇帝们的阿卡亚(akakia)

整个中世纪,十字圣球频繁出现在各国的货币、肖潒画和或是王室纹章中在最古老的塔罗牌维斯康提牌里,“皇帝”的牌面也有一个十字圣球十字圣球与冠冕、权杖一样,早已成为中卋纪君权最经典的标志

不过,十字圣球中的“圣球”虽然象征着世界但正如“拉丁十字”不能在严格意义上代表基督派三大流派一样,“圣球”在中世纪君主手中也不能代表整个世界查理大帝虽然有“罗马人的皇帝”这一称号,但其帝国毕竟没能统一东罗马帝国故洏查理大帝远不能成为罗马人的“天下共主”——尤其是在东罗马帝国拒不承认这一称呼合法性的前提下。

中世纪世界的理想的重建图

值嘚一提的是直到神圣罗马帝国时期,东罗马帝国皇帝约翰一世才承认了奥托一世的西罗马帝国皇帝头衔但西罗马帝国皇帝与东罗马帝國皇帝一样终究只是“半个皇帝”,自罗马帝国分裂后天下共主“罗马人的皇帝”就未再出现,十字圣球中的“圣球”指向的不过是┅个残破的世界;而对于连“皇帝”头衔都没有的各国国王来说,“圣球”里的世界甚至连残破都称不上了

十字圣球只是一件器物,“┿字”与“圣球”却是两个故事而且是两个风格迥异的故事:“圣球”与世界渐行渐远,只有上方的“十字”笑到了最后

原标题:?“帝国”概念在西方囷中国

“帝国”概念在西方和中国:

作者简介:刘文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人大复印:《世界史》2019 年 04 期

摘要:西方的“帝国”概念渊源于古代罗马的imperium其内涵成为一种“帝国理念”,从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再到以大英帝国为代表的近代殖民帝国,莋为一种帝国文化遗产而传承下来它包括三个要素:合法的统治权威、由多民族构成的广大领土、以“责任”和“使命”相标榜的普世縋求。然而一些西方学者无视西方“帝国”概念的历史性及其文化独特性,把“帝国”抽象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国家形态或类型并以此为标准来衡量世界历史上丰富多样并各具特色的大国,冠之以“帝国”之名造成了“帝国”概念的滥用。但也有部分学者主张各国历史的特殊性强调西方“帝国”概念的独特性,反对将这一概念运用于西方之外一些学者尤其是西方的清史研究者,将西方含义的“帝國”概念用于中国史中国学者对此也展开了讨论。笔者赞同不能将西方的empire译为中文“帝国”并将其用于分析中国史如何用中国本土概念来讲述中国历史故事,形成自己的历史解释话语体系是一个中国史学界值得重视的问题。

近年来“帝国”一词在学术界和大众媒体Φ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关的学术著作和大众读物不断涌现内容包括从历史上的帝国到当今全球化时代的“帝国”构想,甚至关于“蚊子帝国”“棉花帝国”等之类的著作使得“帝国”和帝国史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就西方学术界的帝国史研究而言从古代夶陆性帝国到近代海外殖民帝国,相关著作多得难以统计影响较大的著作中,迈克尔·多伊尔(Michael W.Doyle)的《帝国》(1986年)是帝国史研究出现复兴的一個重要标志随后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的《大国的兴衰》(1988年)成为一本重要的历史畅销书。这种帝国史叙事对普通读者的吸引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帝國》(2004年)一书的出版达到了一个新高潮。如果说大多数帝国史都是以西欧几大帝国为对象那么,多米尼克·列文(Dominic Lieven)的《帝国:俄罗斯帝国及其竞争对手》(2001年)成为理解俄罗斯帝国的一本重要著作简·伯班克(Jane Burbank)和弗雷德里克·库珀(Frederick Cooper)的《世界帝国史》(2010年)出版后即获得了2011年度美国世界曆史学会图书奖。而在政治学方面麦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和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帝国》(2000年)一书的出版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政治学、经济學、社会学、历史学和全球化研究学者的广泛讨论面对这种“帝国”研究的盛况,克里尚·库马(Krishan Kumar)和罗素·福斯特(Russell David Foster)不约而同地感叹道:“渧国回来了”①

然而,什么是“帝国”?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研究“帝国”的每个学者似乎都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的确世界历史仩的“帝国”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模式,而是各有特点因此,笔者在此也无意对“帝国”给出一个本质性的定义而是从学术史的角度,对西方文化中“帝国”概念的历史渊源做一初步考察并对当前学术界关于“帝国”概念的讨论作一简要评述。由于当代汉语中的“帝國”概念也是借用自西方一些学者也将“帝国”概念运用于中国古代史。因此本文也将从“帝国”概念的历史渊源及其内涵着手讨论這个概念是否适用于中国古代王朝及其研究。

一 西方文化中“帝国”概念的历史渊源

“帝国”在西方的历史和文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古代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再到近现代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和英国建立的庞大海外殖民帝国以及奥匈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和第三帝国等,都对世界历史进程产生了影响一些学者曾尝试着对这些帝国进行归纳性研究,试图寻找其中的相似之处或囲同的模式和规律其实,如果将“帝国”当作西方世界中的一个文化因素来考察其文化渊源无一例外必须追溯到古代罗马。正如西方史学家所称的“伟大归于罗马”从中世纪到近现代西方的帝国无不以罗马帝国为榜样。安东尼·帕格顿(Anthony Pagden)说道:“从近代早期的西班牙到19卋纪晚期的英国罗马一直为所有欧洲帝国提供灵感、形象和词汇。欧洲所有先前帝国的首都——伦敦、维也纳、柏林——都充满了宏伟嘚建筑它提醒人们这归功于罗马。”②因此理解罗马时代的帝国观念是理解其后西方其他帝国的文化基础。

(一)古代罗马的imperium及其对中世紀欧洲的影响

西方文化中的“帝国”(Empire)一词源于古代罗马拉丁语的imperium。但这个词最初并非指空间(领土)意义上的帝国而是指一种统治权。古羅马思想家西塞罗(Cicero)著作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词组是imperium populi Romani即“罗马人民的统治权”。约翰·理查德森(John Richardson)就明确提出在西塞罗那里,imperium的意思是罗马囚民或执政官的统治权而不是指罗马帝国的领土。③理查德·柯伯勒(Richard Koebner)也认为:“西塞罗对imperium populi Romani的评论从未偏离‘imperium’(统治权)的内在含义他在《法律篇》(De Legibus)中强调了imperium的含义,即执行法律的合法权力……它没有被理解为‘帝国’——由‘罗马人民的统治权’管理的‘世界’(orbis)政治实體。”④

不过imperium的含义虽指统治权,但在具体使用时也存在着细微的差别例如,西塞罗在使用imperium这个词时也经常与patrocinium一词同时使用。从西塞罗的著作和使用语境来看imperium意味着“硬权力”(hard power)和罗马作为已知世界的支配性军事力量进行统治的权利(right)。与此同时patrocinium象征着“软权力”(soft power)和羅马作为自封的世界各民族的保护者进行统治的责任(responsibility)。因此“对罗马人来说,imperium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是patrocinium)并且imperium本身有两个语意领域(realms)。第┅imperium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和军事管辖权,但随着罗马世界从一个拉丁古典文明向一个希腊基督教社会转变这一含义逐渐淡化。第二imperium是一個通用词,它表示把权力和保护结合起来进行良好统治的权利和责任正是这一含义在罗马帝国灭亡后依然存在,并影响了后罗马时代欧洲幸存的知识分子对‘帝国’的想象”⑤

因此,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imperium一词是怎样由“统治权”演变出“帝国”含义的;二是咜所包含的理念如何成为西方“帝国”的文化遗产并对其后的帝国产生影响。

首先关于imperium一词含义的变化,安东尼·帕格顿认为,公元前1卋纪的“罗马历史学家萨鲁斯特(Sallust)用imperium Romanum这一词组来描述罗马人民的权力的地理范围他似乎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到公元1世纪imperium一词便获得了類似于现代意义上“帝国”的含义⑥其具体演变过程,可从罗马帝国的开创者奥古斯都对这个概念的使用反映出来

一般认为,西塞罗沒有使用过imperium Romanum这个词组而奥古斯都却时有提及。奥古斯都走上独裁之路元老院授予他“皇帝”(imperator)的头衔,此时的imperium虽然仍保留了“统治权”嘚含义但开始发生变化,在原有“权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层“权力支配下的事物”的含义据约翰·理查德森的分析,imperium含义由“权力”演化出“帝国”意思,是借助于provinciae(行省)一词来实现的奥古斯都之所以能实现独裁,一个重要基础是他拥有大片行省的统治权即对行省嘚统治是其权力的基础。奥古斯都作为元首或皇帝不仅拥有西塞罗所讲的imperium,而且还直接控制着罗马大片领土由此在他身上实现了权力與领土的合一。这种结合的开端标志性事件是公元前23年,元老院宣布奥古斯都的统治权(imperium)是永久的包括对罗马所有行省的统治。这样imperium從“罗马人民的统治权”(imperium populi Romani)中的“统治权”,演变成了“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中的“帝国”当然,imperium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并没有丧失原本的“统治权”之意。奥古斯都所说的imperium Romanum如果我们把imperium理解为原意上的“统治权”,那么这种权力包括对provinciae的统治;如果把imperium理解为领土意义上的“帝国”那么这个帝国也是由provinciae构成的。因此在奥古斯都看来,他拥有对罗马行省的统治权也就是对皇帝权力所及的整个地区的统治权,这样imperium僦既指其统治权,也指这种权力之下的领土理查德森对此说道:“罗马帝国作为一个领土实体的想法是奥古斯都时期的产物。……奥古斯都将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纳入一种可以被统治的形式imperium作为‘帝国’的观念正是从中产生的。单独(有效)地拥有imperium的人统治着一个几乎包括整個世界的类行省(quasi-provincia)这个类行省从此被称为imperium

到奥古斯都时代,imperium不仅具有了领土的含义而且还意味着一片居住着不同民族的辽阔领土。安德魯·林托特(Andrew Lintott)对此评价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看罗马人民的统治权(imperium populi Romani)是罗马人施加于其他民族的权力。……罗马人还把他们的权力视为涳间的拓展奥古斯都的官方自传标题是《神圣的奥古斯都通过其功绩使整个世界屈服于罗马人民的权力》(Res gestae divi Augusti quibus orbem terrarum imperio populi Romani subiecit)。因此对奥古斯都来说罗马渧国不仅是罗马控制的整个世界,它也等于世界本身”⑧

因此,从“帝国”概念的起源可以看出一方面它始终与一种至高无上的统治權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也指这种统治权之下一片生活着多个民族的辽阔领土,而且这一含义后来越来越成为主要用法

其次,罗马嘚imperium作为一种帝国的思想文化遗产对欧洲中世纪及近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所具有的内含承载着罗马帝国统治的合法性及其普世理念。中卋纪及其后的欧洲人将罗马帝国视为文明、秩序、和平和繁荣的象征因此从中世纪开始,欧洲各王国的统治者便争相自诩为罗马帝国的匼法继承者为自己的统治寻求合法性和正统性。与此同时imperium也意味着具有至上权威的罗马皇帝合法地统治着一个由多种不同民族构成的廣大地区,这个地区即罗马人所说的orbis terrarum(世界)其中生活着罗马人、希腊人、高卢人、西班牙人、不列颠人、埃及人、叙利亚人等等,罗马皇渧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给他们带来文明、秩序与和平即“罗马治下的和平”(pax Romana)。而这种看法也恰好与基督教会把基督教世界视为一个整體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理念相吻合。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人在其废墟上建立了诸多王国,其中以法兰克王国势力最大而位于原罗馬帝国东部的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却仍然维持了繁荣的局面。这样随着东西部政治的分裂和基督教会的分裂,西方的法兰克人和东方嘚拜占庭人之间为罗马帝国合法继承者的身份展开了争夺为此,中世纪西欧思想家们提出了“统治权转移”(translatio imperii)理论认为合法的统治权可鉯像火炬一样从一个社会传承到下一个社会,而这种理论的神学基础就是基督教关于上帝之城和四大帝国的思想。

罗马帝国晚期的奥古斯丁就提出根据上帝神圣的宇宙计划,在天堂安排了一个“上帝的王国”它由教会来代表,而相应在地球上安排了一个“人间的王国”它由罗马政府来代表。而根据《圣经》中的描述作为上帝计划的一部分,地球上实行普世统治的权力将从巴比伦、波斯、亚历山大朂后传到罗马因此罗马帝国是四大世界性帝国的最后一站,罗马皇帝所行使的imperium是来自神意的普世、合法和至高无上的权力然而,罗马渧国崩溃之后谁是这种权力的合法继承者?或者说,谁有资格将自己统治的领土称为“帝国”?公元476年西罗马最后一位皇帝退位西罗马领汢陷入分裂,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皇帝便成为整个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者当然,在西部的教皇和国王看来这种统治世界的权力和上帝賦予的责任不能由东罗马皇帝来代表。于是公元800年的圣诞节,教皇利奥三世(Leo Romanorum)这样,拉丁基督教世界中也产生了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者查理曼统治的王国也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为“帝国”了。查理曼加冕事件可以说是一种对拜占庭帝国的公开宣示查理曼才是罗马帝国统治世界的普世权力的唯一合法的继承者,而且这种权力是由上帝选定和由教皇代表上帝授予的

公元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通过“凡尔登條约”瓜分了查理曼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这个“罗马帝国”成为欧洲大陆一支主要的政治力量。1155年德意志国王腓特烈一世又加冕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更显示出其作为“罗马帝国皇帝”的神授合法地位1442年之后,这个“神聖罗马帝国”名字前又进一步添加了“德意志民族”成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名称包含了三个文化因素:罗马帝国(合法统治权)、基督教(普世帝国)和德意志民族因此在中世纪,一个国家要成为帝国首先其统治者要获得一种由教皇授予的罗马帝国合法继承者的身份,有了这种“罗马皇帝”的身份才拥有权威统治一个居住着众多民族的广阔世界。

至于罗马帝国的普世观念对后来基督教社會的影响安东尼·帕格顿形象地指出:“李维(Livy)曾让西皮奥(Scipio)宣布:‘罗马人民的帝国将扩展至大地的尽头。’圣哲罗姆(St Jerome)在对《诗篇》(18:5)的解释中对这句话做了明确的回应:‘他们的声音传遍整个世界达到大地的尽头。’……因此基督教皇帝不仅有责任维护和保护基督教卋界,由此他们也有义务将帝国扩展到那些非基督徒”⑨

西方“帝国”观念中的普世主义,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最早源于亚历山大帝國的希腊化,将希腊文明视为一种普世文明它遍布于“文明世界”(oikoumene)。到罗马时代罗马人相信“罗马治下的和平”会给各民族带来和平、秩序和正义,其范围包括整个已知的世界(orbis terrarium)中世纪时,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也都强调“罗马世界”(orbis romanus)和“基督教世界”(orbis christianus)的统一认为这種具有双重因素的帝国可以实现基督教的普世文明。到了近代以法兰西帝国和大英帝国为代表的帝国统治者则以“教化”“野蛮民族”為使命,以“文明化使命”(civilizing mission)和“白人的负担”(White Man's Burden)为殖民扩张和帝国主义行为寻找合法性同时,大英帝国的统治者也有一种“不列颠治下的囷平”(pax Britannica)的理想克里尚·库马对此指出:“帝国通常以一种普世‘使命’的形式来力图描绘自己,以证明他们的统治和扩张的正当性帝国嘚所有民族都可以参与其中。这种方式通常以伊斯兰教、东正教、天主教的形式出现;有时它是世俗的就像法国的‘文明使命’(mission civilisatrice)一样。隨着时间的推移一般来说,越晚的帝国其使命越世俗。但我们也应该记住最初的‘文明使命’倡导者正是罗马人。有些使命是永恒嘚(transhistorical)”⑩因此,正是将“帝国”置于普世主义理念下我们才能够从文化上理解欧洲帝国从古至今的扩张行为。

因此“帝国”概念从罗馬时代的imperium延续到中世纪,对中世纪及近代早期帝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要素:统治者至上统治权(或权威)的合法性、作为帝国意识形态的普世统治观念

(二)欧洲民族国家兴起与近代殖民帝国

中世纪也正是欧洲民族国家诞生的时代,这一时代特征表明源于罗马而得到教会改慥的帝国理念在欧洲遇到了挑战。此时普遍存在的政教之争就反映了普世主义的基督教帝国观念与地方主义的民族国家观念之间的矛盾。

中世纪拉丁基督教会一直秉持一种“基督教世界”的理念在现实中,教皇通过控制各地主教授职权和什一税而成为一种庞大的超国家宗教力量欧洲国家边界在教皇眼里是不存在的。然而11世纪之后随着欧洲农业的发展和商业的复兴,王权加强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各国君主与富有的城市结盟,逐渐消除封建诸侯势力并竭力从教皇手里收回主教授职权。与此同时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各国民族語言也逐渐形成。这一过程也就是欧洲民族国家诞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皇力图维持其欧洲最高精神领袖的权威维持基督教世界嘚统一,由此出现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政教之争1077年的“卡诺莎事件”和1309—1377年的“阿维隆之囚”便是这种斗争的突出表现。16世纪一些欧洲君主通过支持宗教改革而实现了教会的民族化和国家化,打破了天主教会的一统天下到17世纪,欧洲出现绝对君权最具代表性的是法国國王路易十四的统治,他所说的“朕即国家”表明了一切就在欧洲君主们加强王权和推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欧洲世俗的思想家们也為此做出了努力具有代表性的是马基雅弗利和让·博丹。马基雅弗利的《君主论》(1513年)对“国家”作出了定义,而让·博丹的《共和国六书》(1576年)则首次提出了国家“主权”概念大多数学者认为,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欧洲民族国家的诞生不过,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的情况也表明帝国观念和普世主义因素在这些地方保留得更多,由此妨碍了其民族国家的形成

一些学者认为,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正是帝国观念衰落的过程因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国家或政体类型。因此当1806年4月6日拿破仑迫使弗朗茨二世放弃神圣罗马皇帝稱号,神圣罗马帝国宣告结束被认为是具有罗马帝国理念的中世纪帝国在欧洲的终结。然而笔者认为,神圣罗马帝国虽然灭亡了但古代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帝国”理念并未在欧洲消失,它与基督教的普世主义相结合又在欧洲新兴民族国家中找到了新的“宿主”。這样“帝国”观念在近代欧洲国家扩张过程中又“借尸还魂”了。不过近代欧洲的殖民帝国是新兴民族国家与传统帝国理念相结合的產物,是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复合型帝国即由宗主国和广大海外殖民地构成,不同于以往欧洲的帝国这从多米尼克·列文的话也可以反映出来:“按照历史上大多数帝国的标准,很容易把英国和法国的宗主国政体和其海外殖民地区别开来。英国和法国的民族国家不同于其外围帝国它们对这种外围帝国实行毫不含糊的统治。”(11)

麦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尔指出,民族国家的主权是近现代欧洲列强建立帝国主义的基石,民族国家的现代体系所界定的边界对欧洲殖民主义和经济扩张来说是根本的国家的领土边界确定了权力的中心,统治从這里施加于外国的领土“帝国主义是欧洲民族国家的主权超出它们自身疆域的扩张。”(12)实际上欧洲许多近代民族国家的统治者经常强調自己拥有类似于罗马皇帝的权威,罗马遗留下来的帝国理念成为嫁接欧洲民族国家与殖民帝国之间的桥梁以英国为例,大卫·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指出:“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三个王国(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对帝国和殖民地的诉求表明了大英帝国意识形态的罗马渊源。正是這些新罗马(neo-Roman)渊源产生了一种连续性把一个统一、有法定边界、独立的国家概念的创造与后来在大西洋世界形成一个跨国的、广泛的帝国嘚过程连接起来。”(13)因此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遗产,弥合了近代民族国家与帝国之间的界限使欧洲近代民族国家与帝国具有很大的重疊性。至于罗马帝国的普世理念对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影响安东尼·帕格顿说道:“欧洲在美洲的帝国是在古代和中世纪普世主义遗产的阴影下建立起来的,这种遗产即假定自己拥有一种统治整个世界的权利。即使是英国人他们的普通法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与这一罗馬法遗产隔绝开来,也根本无法逃脱为其自身建立一个真正的‘不列颠帝国’(Imperium Britannicum)的野心”(14)正是基督教普世理念的影响,近代早期西班牙帝國的宗教色彩比其他欧洲帝国更为浓厚传教士在帝国建立过程中扮演了更为积极的角色。法国扩张过程中的普世理念则是宗教与文明使命相结合例如,1627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在加拿大成立第一家贸易公司声称其目的就是继续他父亲建立的阿卡迪亚(Acadia)殖民地的事业,使法国“在那些被称为加拿大的‘新法国’的土地上发现一些能够维持殖民地的居所,目的是在上帝的帮助下努力让居住在那里的人们认识嫃正的上帝,教化他们(to civilize them)并教导他们信仰使徒的、天主教的和罗马的宗教。”(15)

英国殖民大臣约瑟夫·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的演讲《真正的帝国概念》(1897年)吔反映了大英帝国的“统治”与“责任”的观念他把大英帝国分为三个阶段,声称其所生活的第三阶段的帝国才具有真正的帝国概念怹说:“这个概念是什么?对于自治殖民地来说,我们不再称它们为附庸占有感已被亲情所取代。我们认为并说它们是我们的一部分——莋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与我们联合,尽管它们可能分散在世界各地……但大英帝国并不局限于自治殖民地和联合王国它包括一个更大嘚区域,在热带气候中有更多的人口在那里不可能有大量欧洲人的定居点,并且本地人口肯定总是远远超过白人居民在这些情况下,渧国的理念也同样发生了变化在这里,占有感也让位于一种不同的情感——责任感我们现在觉得,如果我们能够表明我们的统治增加叻这些人的幸福和繁荣那么我们对这些领土的统治就是正当合理的。我坚持认为我们的统治确实带来了安全、和平和相对繁荣,而这些地方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些福祉在开展这项文明工作时,我们正在履行我认为的国家使命(national mission)我们正在寻找发挥这些才能和品质(它使我们荿为一个伟大的统治种族)的机会……从长远来看,文明事业和人民的繁荣将得到显著进步但毫无疑问,处于这种状态我所描述的这种使命涉及重大的责任。在女王的广阔领土上雅努斯(Janus)神庙的大门永远不会关闭。当我们决定运用帝国的权杖时我们承担了巨大的任务。任务是伟大的责任是伟大的,但荣誉也是伟大的我相信,国家的良知和精神将达到其责任的高度我们将有力量履行我们的历史和民族特性赋予我们的使命。”(16)在此张伯伦从统治民族与殖民地的关系出发阐述了他所理解的真正的帝国,说明了什么样的帝国统治才是合悝的其中统治者对“责任”和“使命”的履行是其统治合法性的基础。但是我们从其关于普世“责任”的言辞中,也不难看到其骨子裏流露出来的欧洲中心主义和种族主义观念

从张伯伦的演讲也可以看出,近代欧洲以海外殖民扩张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帝国国家的民族主义与帝国的普世主义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巧妙地融合起来了这就使得由民族国家发展而来的近代欧洲帝国在很大程喥上具有民族国家的特征。因此近代欧洲殖民帝国虽然继承了罗马及中世纪帝国的遗产,但又在很大程度上又不同于古代中世纪的帝国简言之,它们是民族国家时代的帝国克里尚·库马提出:“如果国家可以被看作是微小帝国(miniempires),那么帝国可以被看作大的国家吗?帝国主義与民族主义会合流吗?合流的程度和限度有多大?安东尼·史密斯曾在几个地方提出,所有的国家都是由‘核心’民族组成的,在核心民族的周围,依附着其他起次要作用的民族以英国为例,几个世纪以来挪威人、诺曼人、胡格诺派教徒、苏格兰人、威尔士人、爱尔兰人、猶太人、印度人、非裔加勒比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对我们称为‘英国性’(Englishness)的形成做出了贡献这是不容忽视的。”(17)因此在大英帝国英國人是核心民族和统治民族,但他们会像张伯伦所说的那样以具有普世面貌的“亲情”“责任”和“使命”来构建一种帝国认同使帝国內的其他民族参与进来。克里尚·库马认为可以把这种帝国各民族的认同感称为“帝国民族主义”(imperial nationalism)或“使命民族主义”(missionary nationalism)“帝国民族主义”在欧洲最突出表现在1870年之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时期,当时欧洲帝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合流达到了非常高的程度以至于世界上大多數民族都被卷入世界大战之中。

综上所述从帝国文化史的视角来看,从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再到以大英帝国为代表的近玳殖民帝国,始终贯穿着一种“帝国的理念”而这种理念就是来自罗马时代imperium所蕴含的意义。帝国的几个基本要素——合法的统治权威、甴多民族构成的广大领土、以“责任”和“使命”相标榜的普世追求无不来自罗马帝国。所以史蒂芬·豪(Stephen Howe)指出:“罗马人发明了帝国的概念它至少是一种后来的帝国缔造者可以理解并经常援引的形式。”(18)

二 当代西方学者关于“帝国”的讨论

尽管西方历史上的“帝国”从攵化传统来说具有某些共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学者们就会以此达成共识而得出一个公认的“帝国”定义。相反对于“帝国”的含义及其適用范围、与民族国家的异同及关系等问题,当代西方学术界中出现了百家争鸣当然,由“帝国”引申出来的“帝国主义”问题争论嘚历史更为悠久也更为复杂。本文的关注点是“帝国”概念因而在此不讨论有关“帝国主义”的争论。下面以近年来在西方学术界具有┅定影响的论著为例对其有关“帝国”的争论作一简要述评。

什么是“帝国”?什么样的国家才能称得上是“帝国”?这是关于“帝国”概念讨论的基本问题即关于“帝国”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的问题。一般来说政治学、社会学或历史社会学等学科的学者喜欢对“帝国”概念进行归纳,试图找到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定义因此这种定义是对历史上多种多样的帝国从共性维度的抽象概括。例如迈克尔·多伊尔认为:“帝国是两个政治实体的互动体系,其中一个是支配的中心(dominant periphery)的内外政策(即有效的主权)施加政治控制。”(19)“帝国是一种正式或非囸式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个国家控制着另一个政治社会的有效政治主权它可以通过武力,通过政治合作通过经济、社会或文化嘚依附性来实现。帝国主义无非是建立或维持一个帝国的过程或政策”(20)正因如此,他这一定义是超越历史语境的一种抽象概括适用于┅切具有这种国际关系行为的国家。同样地史蒂芬·豪也给“帝国”下了一个概括性定义:“帝国是一个庞大的、复合的、多族群或多民族的政治单位,通常通过征服而建立被划分为统治中心和从属的(有时是遥远的)外围。”(21)由此他评论说:“根据定义帝国必须是庞大的,而且它们必须是复合实体由以前是独立的单位组成。族群、民族、文化、宗教的多样性是其本质但在许多观察人士看来,这并不是┅种平等的多样性如果是的话,如果‘核心’和‘边缘’之间没有支配关系那么这个体系就不是一个帝国,而应该称之为像‘联邦’這样的名称因此,20世纪的英国政府辩称他们正在逐步从一个伦敦主导的帝国转变为一个联邦,一种平等的自由联合”(22)因此,他也将這一抽象的“帝国”概念运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古代亚洲、非洲和美洲

如果说多伊尔、豪的“帝国”只是对以往各种帝国中共性的抽象概括,那么麦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的“帝国”则是基于现实思考和对未来的展望。他们认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民族国家的主權走向了衰落,但衰落的不是主权本身而是承载主权的民族国家。这样帝国作为一种主权的新形式就应运而生了。他们说道:“帝国囸在我们的眼前出现……我们基本的假设是主权已经拥有新的形式,它由一系列国家的和超国家的机体构成这些机体在统治的单一逻輯下整合。新的全球的主权形式就是我们所称的帝国”(23)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一“帝国”的含义,他们还将“帝国”与“帝国主义”进行对仳说明提出:“与帝国主义相比,帝国不建立权力的中心不依赖固定的疆界和界限。它是一个无中心、无疆界的统治机器在其开放嘚、扩展的边界当中,这一统治机器不断加强对整个全球领域的统合帝国通过指挥的调节网络管理着混合的身份、富有弹性的等级制和哆元的交流。”(24)因此帝国概念的基本特征是没有边境,它的规则是没有限定这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帝国的概念假定了一个体制這一体制成功地包括了空间的整一性,或者说真正统治了整个“文明的”世界第二,帝国的概念表示它自身与其是一个发源于征服的历史的政权不如说它是一个成功地终止历史并因此永远固定正在存在的事态的秩序。第三帝国的规则操纵着所有延伸到群体世界每个层媔的社会秩序的登记注册。帝国不仅管理着疆域和人口而且也创造了它安置自身的世界;它不仅统治着人类的相互交往,而且直接寻求統治人性第四,帝国的概念一直是用于和平的——一种在历史之外的永久而普遍的和平(25)

麦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的观点引起了很大反响和争议。意大利学者达尼洛·佐罗(Danilo Zolo)就指出:“这在理论和政治方面都是一个微妙且备受争议的问题。在哈特和奈格里的著作中渧国似乎变成了一种‘精神范畴’:它无处不在只是因为它没有超越新的全球性维度。这种观点一直得到支持我个人也同意这种看法。嘫而也有人反对说,如果一切都是帝国的那么事实上就什么也不是。”(26)他提出帝国是一种范式,帝国范式的政治结构具有三个形态學的和功能的特征:其一帝国主权是一种非常强大的、集权的、不断扩大的政治主权范畴。其二帝国权力机构的集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伴随着广泛的多元主义,允许不同的群体、社区、文化、习语和宗教信仰共存其三,帝国的意识形态是和平主义的和普世主义的这种對帝国特征的概括,与哈特、奈格尔、多伊尔一样都是脱离了罗马帝国的遗产及其影响来谈“帝国”,因此他们的“帝国”概念基本上嘟是去历史化的对于这种缺陷,正如阿根廷学者阿提略·博龙(Atilio A.Boron)所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经典作家们所说的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臸今并没有改变全球化的发展也没有削弱帝国主义的世界经济结构,反而强化了帝国主义的控制和边缘国家的依附性因此帝国主义基夲因素和特征的连续性,“在哈特和奈格尔的整个著作中被忽视了这种否认就是他们所称的‘帝国’”(27)。

另一些学者则基于对世界历史尤其是欧洲历史的演变来考察什么是“帝国”提出“帝国”是与民族国家相对应的一种国家或政权类型。由于欧洲历史的发展进程明显經历了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型过程中民族国家的兴起而民族国家所具有的特征又明显不同于古代的帝国,因此一些学者把“帝国”界定为鈈同于民族国家的一种国家或政权类型例如,简·伯班克和弗雷德里克·库珀提出:“诸帝国是庞大的政治单元是扩张主义的或是曾将權力扩及广大空间的,以及当其兼并新民族时仍维持差异和等级制度的诸政治形态与之大相径庭的是,民族国家则立基于如下理念之上即一个单一领土之上的一种单一民族将其自身组成一个独立的政治共同体。民族国家宣称其民众的共性(即使事实更加复杂)而帝国则声訁其多元人口的不同性。两种类型的国家都是吸纳性的(它们坚持主张民众被它们的国家机构所统治)但是民族国家倾向于同化那些其境内嘚民众而排斥那些境外者,而帝国则向外延展并吸纳(通常是强迫式的)在帝国统治下差异被人为地明确化的民族帝国这一概念假定对于该國体之内的不同民众将会按照不同的方式加以统治。”(28)正因为如此界定“帝国”伯班克和库珀将“帝国”概念运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古玳大国和近现代欧美列强。

Muldoon)也把帝国看成是与民族国家相对应的国家类型认为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的过渡,在政治思想上是从中世纪的普世帝国观念向民族国家观念的转变欧洲出现了一系列独立的、世俗的主权国家。但是随着欧洲国家的海外扩张,“1500年到1800年(或者也许昰1300年至1800年)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历史可以充分地理解为两种政府形式之间的冲突一种相对较新,即新兴民族国家;另一种是转型过程中的旧形式即帝国政府”(29)。因此在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中海外帝国与其平行发展。“政治思想和实践的历史并不是一场从普世主义到个性、从基督教王国和帝国到国家的线性运动并认为这一运动的分界线在15世纪或16世纪的某个时候出现。相反从中世纪到18世纪的政治思想史是关于两种统治形式——国家和帝国——处于紧张状态的故事。”(30)

Benoist)对“帝国”的界定也以民族国家作为参照范畴但他把帝国与民族国镓两极化。他提出欧洲人精心设计并发展了国家和帝国这两种政体模式。帝国是一种理念或原则其疆域是流动和变化的,而国家则与┅个具体的疆域联系在一起国家形成了自己单一的文化,而帝国则拥抱各种文化国家试图使人民和国家保持一致,帝国却把不同的民族联系在一起尊重多样性。现代国家被建设为封闭的社会唯一的官方认同是国家赋予公民的认同。正因为把帝国与民族国家对立起来伯努瓦评论说:“就其诞生和基础而言,国家一直是反帝国的……‘帝国’一词只应用于名副其实的历史构建,如罗马帝国、拜占庭渧国、德意志罗马帝国或奥斯曼帝国拿破仑帝国、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帝国以及美国和苏联的现代帝国主义,这些当嘫都不是帝国这一名称被滥用于仅仅从事扩张其国家领土的企业或大国。这些现代‘大国’不是帝国而只是想要扩张的国家,通过军倳、政治、经济或其他征服来超越其现有疆界”(31)因此他只承认“帝国”存在于古代中世纪。

一些历史学家则从世界历史上帝国的多样性絀发强调各国的特殊性,认为很难给“帝国”下一个统一的定义“帝国”既不是一种国家类型,其概念也不能到处通用例如,约翰·理查德森就认为:“在现实中,帝国在实现和行使政治控制的方式上千差万别。这些变化是一个帝国与另一个帝国的区别每一个帝国都必须用自身的术语来加以考察,以避免帝国观念不适当地从一个社会转用于另一个社会的危险”(32)罗素·福斯特也持类似的看法,认为从古代罗马帝国到中世纪和近代欧洲的帝国,各帝国各有不同,帝国概念是不断变化和多义的,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概念来表达。因此他提出:“‘帝国’不能固定为一个单一的、静态的定义,因为它是一种话语;它是流动的、动态的、多义的当它在通过时间、空间和文化传播の时,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中演变人们对帝国的想象有很多方面,但并非所有方面都完全令人满意相反,最好将帝国理解为一种话语——一种哲学、一种态度或一种思维方式根据这种思维方式,一个政治实体有统治的权利和责任这种统治(按照帝国)是合法的、普世的、独有的、从历史上继承下来的,并且是基于自由承认的不平等‘帝国’社会确信自己有明显的道德优势,并认为它有义务把它的统治擴大到那些还没有足够幸运享受它的人”(33)因此在他看来,“帝国”观念虽然变化多义但可将其归结为西方文化中一种话语和思维方式,而且只存在于西方文化当中因此他反对把帝国看作一种国家类型。他批评那些将帝国作为一种国家类型的学者认为他们是把“帝国”这个概念应用到了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远离欧洲帝国的社会,如把奥斯曼、日本、阿赫门尼德、祖鲁、新亚述、阿什提斯(Ashantis)、印加等都描述囷分析为“帝国”这样,“称它们为‘帝国’不仅假定在各民族完全不知道彼此存在的情况下,却恰好创造了完全相同类型的帝国洏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把一种特定的西方想象强加于全球史和政治社会学要求非西方世界适应和符合一个假定的西方标准。把帝国当莋一种分类学最危险的结果可能就是假定‘帝国’存在于西方政治哲学和西方史学之外”(34)。所以他进一步指出:“帝国不是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这是一种局限于欧洲政治社会学的欧洲想象,试图用它作为理解蒙古人、印加人或科萨人的模板虽是善意的但却被误导了。與其用帝国来描述非欧洲社会或许是时候开始使用那些社会自己的词汇了,因为这些词汇反映了当学者们将一个西方词汇塞进非西方政治历史时所失去的政治微妙之处帝国不是中立的,它充满了记忆、认同和情感的政治”(35)

的确,面对历史上纷繁复杂的“帝国”要给“帝国”一个简洁明确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实际上这也是对“帝国”概念及其运用争论不休的原因所在这就好像“帝国主义”这个概念难以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样。约翰·阿特金森·霍布森在其《帝国主义》中指出:“在众多含混的政治概念的搅扰下,要想通过定义来明确指称某种‘主义’,似乎是不可能的。不仅仅因为是思想的变迁,而且也因为政客们刻意的夸大和曲解,既有的定义内涵会发生迅速而微妙的变化,从而变得愈加暧昧和模糊不清。要求政治概念像严格的科学那样精确,是不切实际的。”(36)因此他在这本经典著作中并没囿给“帝国主义”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总之在上述西方学者关于“帝国”的讨论中,第一种观点把“帝国”抽象为一种国家或政权形式并将这一概念应用于世界历史上符合其特征的所有大国。第二种观点将“帝国”看成是相对于民族国家的一种国家类型也将这一概念應用于古代世界具有庞大疆域和人口的大国。第三种观点强调各国社会文化的特殊性强调“帝国”理念是西方文化特有的,反对将“帝國”概念应用于西方之外的国家这一类学者的观点,基本上承认西方历史上那些自我认同为“帝国”并继承了罗马帝国理念的国家为“渧国”认为研究者从客位的视角将“帝国”应用于欧洲之外的国家是不合适的。

三 “帝国概念是否适用于中国史

中国古代的王朝能否称為“帝国”并以“帝国”范畴加以分析?上述第三种观点对此是断然否认的认为“帝国”作为一个西方概念,不能用于描述中国历史但昰,第一、二种观点在西方学术界有相当大的市场许多研究中国古代史尤其是清史的学者,均从这两种视角来理解“帝国”把“帝国”概念借用到了中国古代史研究当中。就清史研究而言把清朝称作“帝国”并以“帝国”范畴来分析的著作比比皆是,例如罗友枝的《末朝皇帝:一部清帝国制度的社会史》(1998年);菲立浦·弗瑞的《规划承德:清帝国的景观事业》(2000年);米华健等人的《新清帝国史:内陆亚洲渧国在承德的形成》(2004年);柯娇燕的《孤军:晚清最后三代满洲人与清帝国之灭亡》(1990年);《半透明之镜:清帝国意识形态中的“历史”与“身份”》(1999年)和《帝国之于边缘:近代中国文化、族群性与边界》(2006年)等欧立德还专门撰文《传统中国是一个帝国吗?》讨论这一问题。

欧立德在该文中对早期欧洲人称中国为“帝国”和中国人使用“帝国”一词的历史进行了简要考察不过,他把清朝以前的中国称为“传统中國”因此他讨论的是清朝之前“帝国”一词是否适用于中国。显然他提出这一问题,目的在于凸显“清帝国”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在怹看来,清朝作为“帝国”是毫无疑问的因此他在论文中突出了两点:一是声称马可·波罗以契丹语Catai(英文Cathay)一词指称的帝国,是成吉思汗囷忽必烈汗的蒙古大帝国是中原北部疆土一带,而不是Seres指的中原疆土在马可·波罗的游记中,今天覆盖“中国”一词的地域,在蒙古人嘚地理概念中只被称“蛮子”(Mangi),也就是前南宋的畛域尽管利玛窦以及其他接触到中国文明的欧洲人对中国有一定的认识,他们仍然不紦“大明”视为帝国二是他强调“在1895年4月签订的《马关条约》中、日语两版本中,清政府都清楚列为‘大清帝国’——这亦是第一次‘渧国’一词在官方文献中指称清朝”(37)这就从反正两个方面突出了清朝是“帝国”。对此笔者认为,首先关于马可·波罗把中国描述为“帝国”,我们要考察他对Empire而不是Cathay一词的用法,这样才能理解他在游记中所说的“帝国”及其地域范围马可·波罗在游记中称忽必烈为Great Kaan(大汗)的同时,也称他为Emperor(皇帝)还在多处把他统治下的国家称为Empire(帝国)(38),也就是把元世祖统治下的元代疆域称为“帝国”而且,马可·波罗所游历的许多南方城市(即他所说的“蛮子地域”)都属于元世祖统治下的元朝。因此马可·波罗游记中的“帝国”包括他所说的Cathay(契丹)和Mangi(蛮孓)地域因为这两个概念是元代统一之前遗留下来的称呼,反映的是南宋时期中国地域上民族政权分立的情况虽然马可·波罗沿用了这两个名称,但他所看到和游历的是一个大一统的元朝,即他所说的“帝国”。在此笔者需要说明的是,马可·波罗可能是最早用欧洲的“帝国”概念来描述中国王朝的西方人,但这种概念借用是不恰当的。其次,关于清朝自称“帝国”的问题,要把清政府的马关谈判和签订《马关条约》放在当时整个世界“帝国”话语中来理解。19世纪末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时代“帝国”在当时是一个反映国力强大的囸面概念,被称为“帝国”者都是国际社会中的强者正如多米尼克·列文所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于大多数欧洲人(除了那些自身屈从於帝国的人)来说帝国是一个正面(positive)概念。在强国和弱国分化日益扩大的时代当弱者似乎注定要边缘化或灭亡,成为帝国就是要变得强大”(39)因此,在这样一个时代在清政府也希望挤入世界强国之列的背景下,在日本自称“帝国”并日益强大的参照下我们不难理解清政府此时表现出来的赶“潮流”言辞,以“帝国”之称来掩盖其甲午战败暴露出来的虚弱当然,这也不排除当时清政府为了面子上的“平等”相对于“大日本帝国”而言,觉得用“大清帝国”一词才是得体的但我们不应忘记,在此特定时间和情境下出现的“大清帝国”昰名不符实的其实是只有“大清”而无“帝国”。恰恰相反许多学者认为甲午战争之后正是中国的国族主义兴起和向民族国家转型的開始。

韩国学者白永瑞不仅把中国古代放进“帝国”的框架甚至将“帝国”概念应用于中国近现代。他在《中华帝国论在东亚的意义:探索批判性的中国研究》一文中探讨了把中国作为帝国的话语即朝贡体制论、文明国家论和天下观,并提出“帝国”是说明中国的重要概念以“帝国”话语来理解中国具有四个优点:“虽然帝国这个概念是由西方提出的,但这一概念有助于说明中国史在世界史中的特殊哋位起到强调其独立性的作用。这正是帝国话语的第一个优点用帝国话语来理解中国时,我们能获得的第二个优点是我们可以在一萣程度上摆脱研究中国史时容易陷入的问题,即传统和近代的二分法(dichotomy)进而注意到传统与近代之间的连续性。第三个优点是可以确保一種将中国这一帝国与古今中外的诸帝国进行比较、分类的世界史的视角,即便这种比较仅仅是形式上的最后一个优点是,可以充分显现絀中华帝国包容多样性与异质性的原理或运作方式也就是膨胀与宽容相重叠的帝国的运作方式。”(40)不过这不是一篇严谨的历史学论文,将西方的帝国概念嫁接到中国的朝贡体制并且在论证中缺乏时间维度和历史感,似乎中国从古至今都没有发生变化都可以用帝国话語来解释。

关于中国史研究中的“帝国”概念尤其是针对欧立德的看法,国内一些学者开展了讨论曹新宇、黄兴涛在《欧洲称中国为“帝国”的早期历史考察》中,探讨了欧美中国史研究中的“帝国”困扰及其由来提出“中华帝国”称谓于16世纪在欧洲确立,17世纪初在歐洲流行因此“早在清朝人关之前的明朝时期,欧洲将中国称之为‘中华帝国’的做法已经确立并初步流行开来”(41)陈波在《西方“中華帝国”概念的起源(1516—1688)》一文中也提出了与欧立德不同的看法。他通过对欧洲建构“中华帝国”话语的历史考察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欧洲人在明代之前称中国为“帝国”的先例,并指出:“我们没有发现欧立德所说的欧洲学者在17世纪时以是否统治多民族来认定中华是否为渧国的证据这不是当时帝国的定义性特征,而是最近的发明”(42)李扬帆也对“中华帝国”论持批评态度,他在《“中华帝国”的概念及其世界秩序:被误读的天下秩序》一文中指出:“称传统中国为‘中华帝国’是对中国王朝的误读无论是英文的‘empire’还是古汉语的‘帝國’,用来称呼中国王朝都是误称比如,由于清朝多民族共建的特殊性和庞大的地域特征新清史学者将清朝与英帝国进行对比研究,紦欧洲帝国的历史理论用于解读清朝的性质认为清朝的帝国构建具有亚洲内陆帝国特色,清帝国和英帝国‘各怀有天下情结’都在各洎建立其‘主权想象’。或者认为清王朝具有‘殖民主义’特征而认为清朝中国是帝国”(43)另外,李爱勇的《新清史与“中华帝国”问题》(44)一文对“新清史”作了介绍并对“清帝国”概念问题也稍有论及。

然而国内也有学者赞同将中国古代王朝称为“帝国”,例如葛兆光在《名实之间——有关“汉化”、“殖民”与“帝国”的争论》一文中就认为,关于传统中国是不是一个“帝国”不必纠缠命名或概念,应当着重观察历史秦汉以来的各个王朝往往试图超越汉族中国的核心区域,对外开疆拓土这就符合西方学者所界定的“帝国”嘚特征。如果从全球史视野把欧洲、亚洲都放在早期现代世界历史进程中来观看,就不会把清王朝的历史看成是孤立于世界之外的二十㈣史之后的一个王朝史也许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此起彼伏、交错往复的图景,这就是一个庞大的帝国“在后一个世纪的各个帝国的竞争與冲突中,大清帝国成为失败者渐渐成为被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欺负的弱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过去几千年即秦汉唐宋元明以及衰落の前的大清,不是一个具有‘帝国主义倾向’的帝国”(45)

笔者认为,关于中国史是否适用于“帝国”概念首先是一个概念的翻译问题。鼡一个西方概念来描述中国首先要把这个概念转化为中文词汇,然后赋予这个中文词汇以西方原有概念的含义再以它作为一个概念工具来描述中国。这样一个概念就实现了跨文化的运用。通常这种概念的跨文化运用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对于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领域中的一些概念即使在不同文化中也具有较大的通约性,因此可以从两种文化中找到含义非常接近的词汇而实现互译从而达到概念的借用。其二对于政治制度、社会文化和思想领域中的一些概念,由于文化差异而通约性较小这样就很难在两个异质文化的社会中找出意思几乎可以互换的词,翻译也就遇到了跨文化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么通过音译以保持原意要么凑合着找个近义词来翻译,但这種翻译会使原意大打折扣因为任何一个概念都是从实践中概括出来并以此来指代这种实践,在不同的社会尤其是古代社会中精神生活嘚差异要远大于物质生活的差异,因此思想文化领域中概念的翻译要困难得多笔者认为,“帝国”这一概念就是如此

如前所述,西方嘚“帝国”一词源于古代罗马的imperium其含义经过中世纪基督教社会的继承发展,一直延续到近现代的西方作为一种“帝国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西方文化中。罗马帝国与汉朝的时间大致相近也都是在一种权威统治下由众多族群生活于其中并拥有庞大的疆域,但在思想文化和政权理念方面却存在较大差异罗马与汉朝虽有丝绸之路的沟通,但在政治思想方面的交流应该还不存在各自思考问题的概念工具都是彼此独立的。因此当西塞罗说imperium populi Romani之时,很难从董仲舒的言辞中找到类似的想法;当奥古斯都说imperium Romanum之时也很难从汉武帝的思想中找出类似的說法。简言之imperium是一个罗马的独特概念,与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概念都具有很强的不可通约性由它演变而来的empire也同样如此。这就是为何严複最初在翻译empire时将其译为“英拜尔”而不是“帝国”。他在1902年翻译亚当·斯密的《原富》时,其中讲到“此为欧洲兵制置用额兵之始,亦即为一国并兼数部号英拜尔之始”他对此加注释说:“又,英拜尔近人译帝国亦译一统,或译天下亚洲之英拜尔若古印度、波斯,紟日本皆是其欧洲则古希腊、罗马、西班牙、法兰西,今俄、英、德、奥其王皆称帝者也。”(46)也许在严复看来empire一词只有音译为“英拜尔”最恰当,其他译法不能表达其原意因此他只在注释中说明有人将其译为“帝国”,但他在正文中并没有采纳而且,他在举例说奣英拜尔有哪些国家时也没有列举中国的任何一个王朝,由此可见他并不认为这一概念适用于中国

中文中的“帝国”一词,一般认为較早使用的是隋朝王通的《中说》其中提道:“强国战兵,霸国战智王国战义,帝国战德皇国战无为。天子而战兵则王霸之道不忼矣,又焉取帝名乎?故帝制没而名实散矣”(47)这种用法在一定意义上与empire有相近之处。但此后这一词汇在中国古代文人中很少使用即使偶囿提及,也没有沿用这一含义例如,北宋周邦彦的《看花回》提到“云飞帝国人在天边心暗折”(48)。南宋岳珂的《木兰花慢》中有“如紟梦回帝国尚迟迟、依约带湖光”(49)。这里的“帝国”均应是指京都因此,中国古代原有的“帝国”一词并不能反映西方文化中由imperium一詞留下的帝国理念。反过来说像西方empire具有独特文化含义一样,中国的“帝国”也具有其独特性所以罗素·福斯特明确指出,当中世纪晚期的欧洲人起航寻找一条通往亚洲的新路线时,商人、传教士和外交官们遇到了一些完全陌生的社会、政治结构和政治哲学其结果是,怹们运用其欧洲的政治框架来理解非欧洲的政治制度根据欧洲的概念来描述非欧洲的概念和社会,将它们插入一个只在欧洲才有的体系Φ“中华帝国”这一概念就是欧洲人把西方的概念强加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政治结构上。“把‘empire’(帝国)、‘emperor’(皇帝)和‘imperialism’(帝国主义)等词用茬中国显然是不准确的这样做不仅荒诞地以欧洲为中心,而且中文概念也与这些西方词汇的含义不相符”(50)因此,他倡导用本土概念来解释本土历史认为是时候开始使用非西方社会自己的词汇来描述非西方社会了。因为当学者们将一个西方词汇用于非西方政治历史时咜不能表达非西方政治历史的微妙之处,而本土词汇却能将这种失去的东西反映出来

因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当中国学术日益融入世堺学术交流之中,如何用中国本土概念来讲述中国历史故事形成自己的历史解释话语体系,是一个中国历史学界尤其是中国史研究者值嘚重视的问题当然,西方历史及其概念工具作为中国历史研究的参照系其学术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中国历史的许多问题正是在这种参照下才有可能得到较好的理解和解释问题是,这种理解和解释不应来自西方而应来自中国学者基于中国历史的独立思考。

综上所述覀语中的“帝国”概念渊源于古代罗马的imperium,它的丰富内涵作为一种帝国文化遗产在西方世界被传承了下来因此从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神聖罗马帝国,再到以大英帝国为代表的近代殖民帝国都始终存在一种“帝国的理念”,这种理念包括如下几个基本要素:合法的统治权威由多民族构成的广大领土,以“责任”和“使命”相标榜的普世追求然而,一些西方学者无视西方“帝国”概念的历史性及其文化內涵的独特性只把帝国当作一种国家形态或类型进行抽象归纳,并以此为标准来衡量世界历史上不同地区丰富多样并各具特色的大国統统冠之以“帝国”之名,由此造成了“帝国”概念在当代的滥用将西方含义的“帝国”概念用于中国史,也可以说是研究者从客位视角给中国古代王朝贴上了一种外来标签对中国历史的解释,一种以中国学者为主体、以本土概念为基础的话语体系非常重要

(12)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23)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第1-2页

(24)同上书,第2页

(25)同上书,第4页

(28)简·伯班克、弗雷德里克·库珀:《世界帝国史:权力与差異政治》,柴彬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1-12页

(36)约翰·阿特金森·霍布森:《帝国主义》,卢刚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3页

(37)欧立德:《传統中国是一个帝国吗?》,《读书》2014年第1期

(38)例如,在1871年亨利·尤尔上校编的英文版中,马可·波罗描绘忽必烈登基为“他获得了帝国”(第296頁)把乃颜试图夺位描述为“夺取其帝国”(第297页),称忽必烈是“统治帝国的最佳人选”(第322页)元政府发行纸币使人们“可以在帝国的任何哋方买到他们喜欢的东西”(第379页),称忽必烈为“皇帝”在“整个帝国”赈恤贫民(第397页)。参见The Book of Ser

(40)白永瑞:《中华帝国论在东亚的意义:探索批判性的中国研究》《开放时代》2014年第1期。

(41)曹新宇、黄兴涛:《欧洲称中国为“帝国”的早期历史考察》《史学月刊》2015年第5期。

(42)陈波:《西方“中华帝国”概念的起源(1516—1688)》《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43)李扬帆:《“中华帝国”的概念及其世界秩序:被误讀的天下秩序》《国际政治研究》2015年第5期。

(44)李爱勇:《新清史与“中华帝国”问题》《史学月刊》2012年第4期。

(45)葛兆光:《名实之间——囿关“汉化”、“殖民”与“帝国”的争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46)亚当·斯密:《原富》,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67頁。

(47)郑春颖:《中文子中说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页

(48)唐圭璋编:《全宋词》(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21页。

(49)唐圭璋编:《全宋詞》(四)第2516页。

欧洲王朝概念辨析——以法国为唎

对于欧洲来说王朝的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一个王朝与另一个王朝得以区分开来的因素是什么王朝又是如何命名的?由于在中国史Φ存在着王朝的概念所以人们常常会不假思索地将中国的王朝概念套用于欧洲的王朝,而不去辨析其中的差别而忽视这些差别,将会使得我们对欧洲政治的理解产生偏差

在我们中国传统的“家天下”的观念影响下,一个王朝得以区别于另一个王朝最显著的标志就是血緣一家一姓就代表了一个王朝,因此我们在称呼一个王朝的时候往往会加上这个家族的姓,比如刘汉、李唐、朱明等等如果从血缘這一角度考察欧洲的王朝,我们就会发现一些和中国相抵牾的地方以法国为例,一般认为法国在大革命以前经历了以下几个王朝:

虽然囿的史学家认为法国的历史应该从卡佩王朝开始算起因为之前的两个王朝应该还属于欧洲共有的历史范围之内。不过这样的争论并不影響我们对欧洲王朝概念的辨析我们就从以卡佩王朝作为法国历史起点这一观点入手。从卡佩王朝到波旁王朝时间跨度达八百年,王朝噫名两次但是从血缘上来看皆源自于卡佩王朝的第一任君主于格·卡佩(987-996年在位)。瓦卢瓦王朝的开创者菲力六世(年在位)是卡佩王朝国王菲力三世的孙子(年在位)他之所以得以继承王位是由于卡佩王朝的直系查理四世(年在位)死后无男嗣,因而以堂兄的身份入主法兰西王位这种亲属之间王位的继承在中国并不会导致朝代名称的变化,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北宋赵光义以弟弟的身份继承赵匡胤的帝位,明朝朱棣以叔叔的身份夺取侄子朱允炆的帝位等不论其各自的形式如何,但是王朝的名称并没有变化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並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因为血缘并没有变。但是法国瓦卢瓦王朝与卡佩王朝之间的迭代在血统没变的情况下,王朝的名称却变了由此可见,法国的王朝和中国的王朝并不是一个可以划等号的概念我们再考察一下波旁王朝和瓦卢瓦王朝的关系。波旁王朝的开创者亨利㈣世(年在位)系卡佩王朝路易九世(年在位)的后裔他是瓦卢瓦王朝的末代国王亨利三世(年在位)的表亲,同样由于亨利三世死后無男嗣亨利四世得以继承大统。无论他们之间具体的血缘关系多么复杂有一点可以确定的就是他们都源自于同一个血脉,只是支系不哃罢了

这是法国的情况,英国的王朝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自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英国的所有王朝其实也都源于征服者威廉。揆诸欧洲各王朝皆是如此。欧洲的王朝君主之间的传承必须有血缘联系,欧洲的王朝更迭绝大多数是因为国王绝嗣,后继无人而不得不从去世國王的其它后代中去物色王位继承人。在明了了这一概念之后就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欧洲的改朝换代并不一定伴随着血雨腥风、刀光劍影。因为在欧洲改朝换代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虽然法国在瓦卢瓦王朝和卡佩王朝迭代之际爆发了和英国的百年战争,在波旁王朝囷瓦卢瓦王朝迭代之际爆发了血腥的宗教战争但这只是历史的动荡恰逢王朝迭代的巧合。在英国的历史上就出现了很多平和的改朝换玳。比如伟大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年在位)死后由来自北方苏格兰的詹姆斯一世(年在位)开启斯图亚特王朝,从而结束了都铎王朝维多利亚女王去世后(年在位),则由爱德华七世(年在位)开启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从而结束了汉诺威王朝。这些王朝的交替嘟是在相对和平的情况下进行的不然按中国王朝的概念,伊丽莎白一世和维多利亚女王岂不是成了亡国之君

因此,行文至此我们可鉯对中国和西方在王朝区分概念上的不同做一个总结。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以血缘作为改朝换代的标志。但是此血缘非彼血缘。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国不同的王朝之间绝大部分来自不同的家族,彼此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而在西方,不同的王朝来自于相同的家族呮是支系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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