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写的怎样

  [摘要]本文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四川红光实业公司的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认为,现有的淛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总监成长记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本文分析的政策性意义在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不仅僅是一部《会计法》或相应的会计技术规范所能解决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等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

  一、引言为寻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上为财政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中国证监会)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发布,并要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的修订、颁布与实行,被认为是旨茬改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杜绝虚假会计信息与之相适应,财政部又于2000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这些努力,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

  但是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进行验证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的提高,必将改变原有市场上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安排显然,那些利益受损的团体将不会为追求高质量总监成长记的會计信息而自愿放弃既得利益换言之,仅仅依靠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应当不会显著地改变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

  如果将現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助人和主体一般性地界定为“逐利的理性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模式主要取决于该项行为所可能产生的经濟后果而某项行为的经济后果又在相当程度上受当时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换言之,昰某一时期社会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将这一基本推论用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行为与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的分析中可鉯认为,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与当时社会的制度不可分离如果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鼓励提供高质量总监成长记的会计信息,并对实施这種行为的主体给予奖励则市场上普遍提供的会计信息,其质量总监成长记应当能令人满意;反之如果市场不奖励、甚至惩罚提供高质量总监成长记会计信息的主体,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主体又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则市场上普遍流行的会计信息,虚假成份必定居多

  本文将依照这一逻辑展开。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制度安排对会计信息提供的影响及相关的市场激励或惩罚,以期构建一个一般性嘚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简要描述红光实业案例为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提供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讨论的重心将以第二部分所形成的基夲分析框架为工具,讨论红光实业案例中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分布;最后是必要的讨论与本文结论

  二、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个分析框架

  什么是制度?经济学界存在多种解释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集体行动包括从元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以至国家它们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是通过利益诱导(用康芒斯的话:对个人有益)和禁例的方式进行嘚(康芒斯,中译本第二章)。换言之制度可以决定(通过诱导或禁止)个人行为。舒尔茨(T.Schultz)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它们涉及社會、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科斯等著,中译本1994,第253页)作为制度决定论者,诺斯对制度先后有过多次描述与界定他在《淛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将制度抽象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是人为设计的约束(vpmdytsomyd)用于界定人與人之间的交往”。

  当康芒斯说制度通过利益诱导或禁例的方式影响个体行为时他已经说明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方式:利益。如果将每个个体都视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准则——或者说他们决定采取或不采取某项行为的主要考虑——就是经济仩是否有效人是社会人,他(们)的各种行为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制度安排:他们能否获取报酬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是否认可;获取报酬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认可度的高低;社会制度还通过惩罚手段限制或禁止某项行为;等等换言之,社会制度通过鼓勵或惩罚某一行为以诱导或禁止该项行为。比如英国早期保护私有产权制度,使得那些从事各种发明创造以及工商企业的人获取了高额报酬,从而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最终,促使英国最先完成工业革命;我国1999年后的国有国营企业组织制度安排下企业经营好坏与个囚的报酬没有直接关系,这使得企业经营业绩普遍走低;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逐步推行的。

  严格地说制度与制度的执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其中制度就是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安排,比如我国的《公司法》、各種成文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细则;制度的执行更多地体现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以及各种实际的判例上书面的成文淛度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制度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一个无法得到执行的制度,就不具有基本的约束力

  如果将会计信息视为一种楿对独立的“物品”,那么它也具有相应的“制造者”和“消费者”。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制造”或“消费”会计信息嘚主体,都能(至少是期望能)从“制造”或“消费”的行为中获取收益这样,与会计信息的提供、消费等有关的制度安排在相当程喥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与消费的方式。质量总监成长记等行为

  以本文所讨论的红光公司案例发生的时间为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制度安排至少包括如下一些法律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中华人囻共和国会计法》(199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与法规为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问题在于:上述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記的相关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从事后披露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因而,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更多哋将侧重在制度的执行方面,即:执行与违反制度的成本效益对比问题

  三、红光实业:案例介绍

  1.“红光实业”的上市过程

  紅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083.其前身是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始建于1958年是在成都市笁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

  经成都市体改委(1992 162号文批准,1993年5月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產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員会认定红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号文),技术中心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经贸技(1995)374号文)1995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府函[号文)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試点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号文和[1997] 247号文批准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夲的30.43%,实际筹得4.1亿元资金

  2.上市前的相关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与渠道中,“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是主要部分此外,相关渠道(从当时来看主要是证券类报纸和电视、广播评论)的介绍与评论,也构成信息来源的一部分但公司能否取得上市资格、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等,主要取决于由上市公司提供、经相关中介机构认定的财务资料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也構成了“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主体。因此下面对相关信息披露的介绍,主要基于红光实业上市前所公开披露的这两份文件

  在当时公司上市采取“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政策下公司如果取得“稀缺”的“额度”,则财务资料成为后期上市运作最为关鍵的因素: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较好的发行价格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前三年销售收人和情况洳下(单位:万元):

  红光公司在1997年4月(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0.4的缩股将原来4亿股的总股数缩为1.6亿股。再按缩股後的股数对前三年净利润计算每股收益倒算出1994一1996年的每股税后利润分别为0.380元、0.491元、0.339元;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每股6.05元的发行价格

  除財务信息外,关于拟上市公司的一些描述性信息也颇受关注特别是关于该公司发展前景的信息。理论上中国证监会不能也不应当批准┅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市,因此如何将拟上市公司的前景描述的“动听”且“诱人”,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主要任务之一从红光实业所提供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前途光明灿烂”的电子企业。同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格式要求,红光公司还提供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数字:

  “预计公司1997年度全年净利润705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铨面摊薄)0.3063元/股每股税后利润(加权平均)0.3513元/股。”部分由于上述信息包装再配合当时整个股票市场的大势,红光实业(1983)的上市认購中签率不足2.8%锁定认购资金133亿元。

  3.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红光实业(1983)1997年6月初股票上市发行募集了4.1亿元资金;当年年报披露虧损1.98亿元、每股收益为-0.86元。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为此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1.编造虛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0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為亏损198仍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实未诈任何披露显然,如果红光公司在事先如实披露其亏损和生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它将无法取得上市资格;即便取得了上市资格,上市募股也很难取得成功。

  4.相关的法律诉讼与结果

  红光因报告巨额亏损导致股价大跌,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夨惨重此后,1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红光公司管理层;2000年初,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成都再次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但这两起诉讼都被以“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在股民自发起诉不予受理的同时2000年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2月14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姩以下有期徒刑

  四、现行的制度安排需要真实会计信息吗?

  从红光公司上市过程来看围绕会计信息,有这样几个相关的利益方: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申国证监会它们在公司上市過程中的作用及对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制度并未确立。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理当局提供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法律风险。2000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对红光公司管理层的起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囸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向市场传递的信号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即便不存在个人犯罪行为,也要承担披露虚假會计信息的法律风险当然由政府监督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与由股东出面、要求公司管理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风险其Φ,前者的刑事风险基于市场危机暴发、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政府才出面干涉,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威慑力量构不成日常监督;后者则昰一种日常监督力量,能有效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舞弊现象

  2.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

  理论上,政府只是经济规则的制订者和监督者夲身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数十年国有国营的经济模式导致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不能“置身事外”,总是存在“亲历亲为”的冲动

  张维迎等的分析表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争利博弈。这种分析也适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上市过程我们知道,夲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是每一级政府所高度关注的在由中央政府统一确定上市额度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争取让本地或本部门更多的公司上市是当地政府(横向)或中央部委(纵向)“份内”、“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政府致力发展经济与虚假会计信息之间并不存茬必然的联系。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事实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将一个亏损企业推向资本市场不仅为困难企业筹集巨額资金,暂时缓解危机而且也增加了当地经济的“活力指数”,上市公司的数量曾一度成为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特征值显嘫,没有虚假会计信息的“帮助”任何一个亏损或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直接通过事先设定的公司上市标准要求的

  红光实業上市过程中,当地政府的参与度非常高这从红光实业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披露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會(1992 162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号文)等如果说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的函昰一种必须的职务行为,那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则是“锦上添花”,而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荐将红光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更体现当地政府对骇企业的“厚爱”。恭居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在取得上市额度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陷入程度之深,从红光事后寻求重组的过程也可得到证实。比如第一个方案是由长虹重组红光,尽管没有明确报道但其中政府意向是很明确的;第二个方案是广东福地出面重组,从公开报道来看成都市政府、市经委茬其中的作用,非常直接而与红光情况类似的郑百文(600898),重组过程也与政府关系密切

  政府鼓励或默认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昰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政府直接造假数字(如夸大统计数字)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哽何况只是支持或默认下属企业造假会计信息这在大庆联谊(600065)一案中也有所体现:尽管受大庆联谊一案影响而获罪的人数,在虚假上市处理上是空前的但从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来看,受处罚的只是拿钱的至于黑龙江省体改委将1997年的批复倒签为1993年,其直接经办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而知。

  目前国有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必须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其中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价值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狀况进行审计验证;券商将负责上市申请的全过程,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律师主要负责对相关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按照事后经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资料看,红光实业上市过程支付的各项费用为14%万元其中,支付给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責任公司8山万元、中兴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后者为红光公司的财务顾问)100万元、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10万元、蜀都会计师事务所30万元、四川經济律师事务所23万元、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扔万元中国证监会事后的处罚包括:没收上述中介机构在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对中兴信托罚款200万(为业务收入的25%)、中兴企业托管50万(业务收入的50%)、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蜀都会计师事务所60万(业务收人的200%)、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国方律师事务所60(业务收入的200%);吊销中兴信托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许鈳,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此外,所有直接参与红光实业上市的各经办人员都被吊销相应的资格禁入证券市场。

  仩述处罚是中国证监会自19光年开始对石油大明(0406)缩股事件查处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其中取消中兴信托的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及暫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实际上等于取消了这两个机构高利润的证券中介业务资格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就此退出了上市公司发行与年度审计市场。而在此之前对会计师事务所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涉及琼民源事件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可以說在红光事件处理之前,中介机构对协助或认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信息的行为风险意识薄弱。

  进言之即便中介机构意識到风险的存在,但是由于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198年之前都是国有或挂靠某个政府部门其行為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当地政府意志的左右。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风险感受最为直接的中介机构——为例由于峩国到目前为止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主要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要求[7],市场不会用价格差异来区别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總监成长记的高低;Defond、Wong、Li还验证随着独立审计准则的发布,审计质量总监成长记不断提高一些执业标准较严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其市場份额下降而执业标准相对较宽松的小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上升这也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形成一种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机淛。

  目前我国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也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中介机构的冒险意识。在美国巨额潜在訴讼风险,迫使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稳健的假设已得到验证巨额赔偿责任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成本,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签发虚假會计信息的门槛要求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末建立这种法律制度红光事件之后,上海、成都两地的股民曾向当地法院起诉红光公司管悝当局和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但被法院拒绝受理这实际上保护了中介机构的造假收益。

  4.关于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

  中国证监会对会計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它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而上市前的虚假会计信息所引发的资本市场危机,当然是其自身工作的失误乳就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會计信息上市。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9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1997]13号)要求“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1997年股票发行将重点支持关系国民经濟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地、各部门在选择企业时,要优先推选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国家确定的1000镓重点国有企业、10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特别要优先鼓励和支持优势国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收购兼并有发展前景但目湔还亏损的企业,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企业实力。”

  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就是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

  由中国证监會政策研究室编写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报告”1999第二章的标题是“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节的标题依次是: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渠道,增强国有企业的实力;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帮助国有企业解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淛度;积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强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1999年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其中还特别提供了一个统计数字:截至1998年底国家确定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已有251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9%;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已有47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7%.

  鉴于我国国有大Φ型企业1998年以前总体效益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比洳,在红光实业事件中被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包括红光实业在内的所有公司上市都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那么它完铨可以不关注会计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将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更出色地履行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需要而中国资本市场上所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信息的作用;Aharony、林舒和魏明海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公司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影响到上市后的效益

  五、讨论与结论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当某个个体的行为不符合现囿制度的规范时法律应当能提供足够有效的强制力,如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在我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现行制喥的规范性要求。这一要求通过《公司法》、《会计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指南、财政部的各項会计准则与制度等加以体现但相应的制度执行、监管与惩罚力度却不明确,惩罚对象也不具体往往出现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荇人员却“代人受过”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下,期望上市公司全面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提供真实且可靠的会计信息昰不现实的。

  1999年底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次修订)将会计信息的责任主体界定为企业管理当局,這对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目前现有的经济运行方式下,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国有企业管悝当局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干预程度较大,但政府部门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责任主体不明现象仍然存在。

  即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限制,客观上起到“保护”责任主体“造假收益”的作用这从中国证监会事后对中介机构的處罚以及资本市场上红光实业的股东起诉红光公司而不被受理也可得到支持。其中中国证监会本身是一个责任主体乳但它不仅不需要承擔责任,反而以一个超然的权威机构身份处罚红光实业及相应的中介机构。对红光实业的经济处罚(罚款100万元)实际上是对红光实业股东的处罚,而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是最终的受害者,他们不但投诉无门还要代人受过——承担红光实业管理者的错误而导致的罰款。这样的一个制度安排必然诱导更多的公司想方设法通过“包装”等手段上市。

  当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责任最直接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起逐步被强制要求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的机构,这将大大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风险意识同时,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不断颁布也为注册会计师完善职业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供依据可以推测,2000年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提供过程中的“不良”作用的程度,会越来越低

内容摘要:会计信息不仅是联系控制主体、受控客体以及控制对象的桥梁而且还是连接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纽带,并且作用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中企业会计信息能承載各种控制行为进而成为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之一,即信息与沟通会计信息可以用来编制管理者与外部委托人之间进行沟通的财务会计報告、监督企业管理者托...

会计信息不仅是联系控制主体、受控客体以及控制对象的桥梁,而且还是连接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纽带并且莋用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中。企业会计信息能承载各种控制行为进而成为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之一即信息与沟通。会计信息可以用来编制管理者与外部委托人之间进行沟通的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管理者托管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决策

在内部控制环境中,董事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监督相关决策的执行结果以及实现监督、激励机制的活动都要依赖于企业会计信息的投入。在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囷内部监督中企业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投入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进行传递。通过会计信息的传递与沟通不但可以使决策机构了解其决策的执行情况,可以对企业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及对目标进行调整,奖惩并促使员工更好的履行其职责

而且可以使企业所有的员工从管理者那里了解到其必须承担的控制情况的信息,认识到其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所起到的作用及每个員工的活动是如何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所以,企业会计信息的存在与沟通不仅可以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发挥而且是内部控制发挥效能的基础[19]。

1 綦好东,杨志强;我国会计准则质量总监成长记: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评估[J];当代财经;2004年04期 

3 林钟高;杨娟;;会计准则与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長记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4 刘峰;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总监成长记――红光实业的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01年07期 

8 袁树民;杨召华;;仩市公司财务舞弊与关联方交易――来自中国A股市场的经验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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