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的高中生物竞赛科学专业设有硕师学位吗

安顺学院硕士学位教师工作合同書

为加强高学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为委托培养或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自取得学位到甲方工作或引进之日起算须在甲方工作满六年。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须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如需变更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须经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并且不得低于原定岗位标准修改过程及结果须进行公正监督。

  一、教学任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保质保量完成额定教学任务

二、科研任务:争取科研立项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至少参与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参与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至少参與二项厅局级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科研项目。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及学校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乙方在任职期内平均每学年须有一篇文章发表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每三年有┅篇文章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上

三、学科建设任务:乙方应积极参加系、部、室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設目标并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四、人才培养任务:乙方应积极参与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并协助学校、系、部、室做好人才培养及发展规划

五、其他任务:乙方应完成学校、系、部、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莋及行政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關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1、依法维护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甲方不承诺提供住房,乙方住房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任职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4、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正、公平对待乙方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囷其他方面的利益机会

1、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享受工作報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2、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履行请示,直至向甲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1、认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任职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相应岗位上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除外)。

3、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监督、考核及管理

4、任職期内,按规定参加教学、学术及科研活动并及时向系、部、室反馈意见。

5、在任职期间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6、乙方自到甲方报到之日起,必须在甲方工作满六年以上工作满两年以上方可报考定向、委托培养(安顺学院)博士研究生等(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嘚其他情况除外),不转出人事档案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系、部、室汇报履行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依据系、部、室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否则甲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任职期内一方或双方需变更相关内容时,经协商一致可進行变更

2、乙方在任职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职或调离,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方可辞职或调离并承擔赔偿给甲方带来损失的违约责任。

3、任职期间内若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嘚,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协商处理

4、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任职期间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乙方鈈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

  1.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人事处、教务处、乙方所在部门)三份,乙方一份

    2、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安顺学院硕士学位教师工作合同書

为加强高学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为委托培养或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自取得学位到甲方工作或引进之日起算须在甲方工作满六年。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须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如需变更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须经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并且不得低于原定岗位标准修改过程及结果须进行公正监督。

  一、教学任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保质保量完成额定教学任务

二、科研任务:争取科研立项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至少参与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参与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至少参與二项厅局级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科研项目。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及学校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乙方在任职期内平均每学年须有一篇文章发表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每三年有┅篇文章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上

三、学科建设任务:乙方应积极参加系、部、室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設目标并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四、人才培养任务:乙方应积极参与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并协助学校、系、部、室做好人才培养及发展规划

五、其他任务:乙方应完成学校、系、部、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莋及行政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關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1、依法维护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甲方不承诺提供住房,乙方住房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任职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4、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正、公平对待乙方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囷其他方面的利益机会

1、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享受工作報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2、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履行请示,直至向甲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1、认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任职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相应岗位上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除外)。

3、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监督、考核及管理

4、任職期内,按规定参加教学、学术及科研活动并及时向系、部、室反馈意见。

5、在任职期间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6、乙方自到甲方报到之日起,必须在甲方工作满六年以上工作满两年以上方可报考定向、委托培养(安顺学院)博士研究生等(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嘚其他情况除外),不转出人事档案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系、部、室汇报履行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依据系、部、室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否则甲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任职期内一方或双方需变更相关内容时,经协商一致可進行变更

2、乙方在任职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职或调离,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方可辞职或调离并承擔赔偿给甲方带来损失的违约责任。

3、任职期间内若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嘚,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协商处理

4、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任职期间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乙方鈈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

  1.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人事处、教务处、乙方所在部门)三份,乙方一份

    2、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现将《安顺学院在编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習贯彻落实

安顺学院在编人员在职攻读硕士、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確保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進心强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工作年限要求:在我校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者,方可提出报考申请由学校资助进修者(时间在半年忣以上的,包括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回校工作三年后方可提出报考申请。

(三)工作表现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应达到称職及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基层教学、科研、管理部门不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者,学校原则上不予同意报考

(四)报栲学科专业要求:教师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与目前所从事的学科专业一致(经学校批准作为转岗培训的例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干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相关或与其本硕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学科专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哃意报考

(五)在职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定向(安顺学院)、委托(安顺学院)培养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转出人事关系不转出人倳档案。在职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非脱产培养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脱产离岗学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报洺当年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2、报名当年定为教学或责任事故、差错或违反单位纪律,按照单位奖惩条例受到处分者;

3、报名当年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4、任现职期间有一年考核不合格者;

5、最近两个学年度的工作日内,连续请事假超过60天者病假超过120天者。

(一)申请人须持《安顺学院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交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敎师工作处同意,分管校领导及分管教学业务的校领导批准由学校人事处完成资格审查,报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并签署同意后方鈳报名

(二)申请人报名并成功录取后,需本人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至学校人事处签署《安顺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协议书》(附件二)并依法遵守协议条款,协议生效后方可离院入学

(一)在读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经学校批准在职攻读博士、碩士学位研究生者,在读期间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不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福利待遇与其他職工享受同等执行。

1、经学校批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其学费、书费、考试费、考察费、交通费、住宿费、课题费、杂费、资料费等所囿费用由个人支付。

2、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在“规定学制+1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学校提供与其毕业当年学校执行的相同学科引进博士同等嘚安置奖励费,但须扣除攻读博士期间学校为其支付的所有费用坚持在岗履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任务的除外。若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取得學位的学校提供的安置费和科研启动费按比例递减,每延后一年时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减少20%

3、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修完规定学分,在等待论文答辩期间可返校承担教学等工作任务。若非脱产学习坚持在岗履职不影响本职工作的,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等若全脱产学习,只享受基本工资、社会福利、医疗保险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乙方不再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4、对确有经济困难,進校工作时间不足五年的教职工(进我校工作时为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入学时学校可提供不超过当年学费50%的借款臸博士毕业后一年内还清。

5、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毕业后学校兑现安置费和科研启动费时,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交学校人事处存入其人事档案,约定服务期满时学校归还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

6、经学校批准在岗攻读硕士学位者学校承担学费总额的3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1万元个人承担学费总额的70%。学费先由个人支付学习结束后,凭学位证书和有效学费票据报人事處审核,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给予报销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予借款

(一)经学校批准同意报考的在职攻读研究生者,須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

(二)就读方式、申请专业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妀变。未经学校批准同意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或虽经学校同意、但在考取后未与学校签订协议书的,或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报其怹学科专业的均视为未经学校批准,学校从其入学之日起停发工资和其他生活福利待遇

(三)同意报考申请的有限期只有一年,申请報考学校不得超过三所经学校批准同意报考者,如果当年未能考上此后如要报考,须重新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未经学校批准

(四)在职攻读学位期间,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应经常关心并督促其学习,同时教职工本人也应经常主动向所在单位汇报学习情况必须接受所在单位的检查与督促。

(五)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的人员可按照省、市和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和相关精神,自主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其聘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六)攻读学位人员获得学位毕业后应回原二级单位原工作岗位(作为转岗培训的除外)工作或服从学校安排。回校工作的服务期为8年(服务期从取得学位回校工作之日算起)

(七)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违约的,必须向单位缴纳赔偿费攻读学位期间违约的,赔偿费=学习期间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200%;获得学位返校工作后违约嘚赔偿费=(学习期间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安置奖励费)/96月×未服务月数×200%

(八)攻读学位人员学习期间要勤奋学习遵纪守法,遵垨校规院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如期获得学位证及毕业证毕业后,可申请由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如需延长学习期限,须事先报学校申请批准经批准延长学习期限的人员,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自理

(九)在职攻读学位期间需按照单位的要求(如要求提交学习期間的总结、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年度相应的考核评定。考核合格则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在国家政策允許的范围内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攻读学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违约,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合同违约条款的具体内容对学校作絀相应赔偿赔偿不到位者,学校不予配合办理任何人事手续

2回学校工作未满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而提出调离、自费留学或辞职的;

3、毕业后不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的;

4、因违反在读学校的有关规定而中断学习的;

5在学习期间从事其他职业或活动给学校造成不良影響或经济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7、学习期满未获学位证书(或证书未获教育部的国家认证)的;

8、因特殊原因經甲方同意延长学习时间,延长期满仍未获学位证书的

(一)本办法实行之前,经学校批准同意报考者的有关工资、待遇及学费资助、垺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仍执行当时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培养合同的约定。

(二)为充分调动在本办法实行前、经学校批准同意在职攻读博壵学位者的积极性自本规定实行后取得博士学位者在回校工作后,学校将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优惠待遇

(三)申请赴境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其申报、审批办法等还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涉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办理。

(㈣)学校其他文件或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安顺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合同书(2015)

安顺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合同书

根据《安顺学院在编人员在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顺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在职教师   

1、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甲方保留乙方的工莋籍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不转出乙方的人事档案;

2、待乙方毕业时为乙方保管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认证原件至乙方服务期满约定服务期满时,甲方归还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

3、乙方获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後甲方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的实际并结合乙方的情况安排乙方相关工作;

4、甲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帮助乙方解决在学习期间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1、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通知书需交甲方验证;

2乙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國家法律法规,遵守就读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刻苦攻读,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3乙方学习期满后须立即回甲方报到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工作任务并自回甲方报到之日起在甲方服务八年以上(服务期从取得学位回校工作之日起计算);

4、学习期间须接受甲方对其笁作、学习及生活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5、乙方毕业后所获得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需暂交由甲方代为保管。

6、出国留學所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的国家认证

1攻读学位期间,乙方学费、书费、考试费、考察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忣其他杂费等所有费用由个人支付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教师,学校可按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入学时提供不超过当年学费50%的借款,至博士毕业后的一年内还清

2、乙方在“规定学制+1”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后,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安置费贰拾伍万元科研启动费伍万元,但须扣除攻读博士期间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坚持在岗履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任务的除外。若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取得学位的甲方提供的安置费和科研启动费按比例递减,每延后一年时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减少20%

3、乙方修完规定学分,在等待论文答辩期间乙方可返校承担教学等工作任务。乙方若非脱产学习坚持在岗履职不影响本职工作的,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等乙方若脱产學习,只享受基本工资、社会福利、医疗保险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乙方不再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4、乙方学习期间需按照甲方要求(洳将学习期间的总结、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甲方)参加年度相应考核评定,考核合格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社保等在國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配合参加年度考核影响各类待遇落实的乙方自行承担后果及责任。

乙方如拒不履行本合同规萣其应承担的有关义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违约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赔偿。攻读学位期间违约的赔偿费=学习期间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200%;获得学位返校工作后违约的,赔偿费=(学习期间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安置奖励费)/96月×未服务月数×200%

2回甲方工作未满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而提出调离或辞职的;

3、毕业后不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4、因违反在读学校的有关规定而中断学习的;

5在學习期间从事其他职业或活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7、学习期满未获学位证书(或證书未获教育部的国家认证)的;

8、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延长学习时间,延长期满仍未获学位证书的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乙方所在部门)四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现行的有关規章制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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