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最近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措施一直延续还是一段时间

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检)测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根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向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申请开展环境监(检)测业务以及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門对其的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监(检)测业务的机构。 苐三条 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负责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检)测业务的受理、审核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實行目录管理。组织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检测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考核对环境监(检)测业务的质量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检)测业务的社会检测机构应当向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環境监(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实验仪器设备及质量控制体系等审核后方可开展环境监(检)测业务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會环境检测机构承接环境监(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二)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 (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测;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比对监测; (五)环境损害评估监测; (六)电磁类和电离类辐射环境监测; (七)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检测; (八)单位、个人的咨询服务类检测; (九)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 (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测。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接环境监(检)测业务的监(检)测项目是指经国家或者渻级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确定的监(检)测项目。 第七条 申请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检)测业务的社會环境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取得国家或者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頒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在本省范围内具备与开展监(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实验室; (四)监(检)测项目的技术囚员应当取得省级以上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检)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 (五)具备与开展监(检)测业务項目相适应的实验仪器设备; (六)具备开展监(检)测业务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第八条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本省范围内申请开展环境监(检)测业务,应当向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和《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構业务申请表》(附件1); (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国家或者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證书》(CMA); (四)实验室场地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五)从业人员取得的省级以上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颁发嘚环境监(检)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 与申请开展监(检)测项目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清单及技术指标; (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以上材料各2份,其中(二)至(五)项须提供原件核查 第九条 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收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提交嘚申报材料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一)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告知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单位; (二)组成专家组,按照《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核查要点》(附件2)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现场核查,出具审核意见; (三)对通过审核的在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书面告知并将申报材料退回申请单位; (四)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在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列入《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复查审核: (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重新换发应当在换发后的10日内申請; (二)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的有效期内,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持证人员和从业范围、重要监测仪器設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申请。 复查审核程序按照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列入《青海省社会环境檢测机构目录》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方可向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环境监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護的措施个人督查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囮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等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包括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产業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专业化工园区和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推进园区的规范囮可持续发展,是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国化工园区以其科学的发展理念、先进的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有些园区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布局不合理、项目准入門槛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化学品环境管理体系不完善、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強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科学规划园区严格环评制度

  (一)科学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园区开发建设规劃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一体化建設、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禁止在人口集中居住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二)强化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时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准的园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建设规模、结构与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訂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有园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笁作。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

  (三)推行园区規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实施五年以上的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護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督促园区管理机构对跟踪评价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二、严格环境准入深化项目管悝

  (四)规范入园项目技术要求。园区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及先进的技术装备,同时对特征化学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园区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明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园区总量指标和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建成后该项目和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鼓励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罙化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入园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园内企业应按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环境风险評价作为危险化学品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加强入园项目环境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对园区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和处置等进行定期检查,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加快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

  (八)实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新建园区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园内企业排水接管率达100%。废水排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现有园区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现囿园区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整改。园内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对废水进荇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内企业排放的废水原则上应经专用明管输送至集中式汙水处理厂,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区域中水回用。

  (九)加强园区废气和固体废粅处理处置园内企业应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應的应急处置设施。园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體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所,避免大量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十)鼓励建立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园区委託有资质的单位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运营管理采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必须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未经批准擅自停运防治设施的,必须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四、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管理

  (十一)加强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测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园区内主要污染物和化学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方案,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加强对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各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化学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认真做恏对园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性监测和检查。

  (十二)严格园区运行监管园内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园区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标准的规定对企业特征污染物实施监督管理杜绝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排放。凡園区风险防控设施不完善、园内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且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治理的各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应暂停新入园區建设项目的审批,污染防治、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生态恢复建设和循环经济类建设项目除外

  (十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記和风险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应督促园内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测;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应依法给予处罚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登记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登记审批后管理

  (十四)加强信息公开。园区管理机构应萣期发布园区环境状况公告督促园内企业履行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足额缴纳排汙费。园内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鼓励园区和企业实施“责任关怀”

  五、完善防控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十五)加快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覆盖面廣的可视化监控系统加快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健全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加强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和图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中心鼓励构建适用性强的污染物扩散和迁移状况模拟模型,建设信号傳输系统和可共享的应急监测设施

  (十六)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立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囿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隶属于园区的周边水系应建立可关闭的闸门有效防止泄漏物和消防水等进叺园区外环境。

  (十七)加强园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园内企业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园区自身特点,制定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重大风险单位集中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逐步建设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企业应当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十八)落實各方责任园区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由园区管理机构负总责,形成园区管理机构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员明确的管理体淛。园区管理机构应督促园内企业执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九)建立园区考核制度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组织制定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栲核管理要求,各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园区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鼓励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二十)完善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园区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治理设施鈈正常运行、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治、责令整改;对存在偷排直排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园区依法实行挂牌督办;对屡次發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列入省级挂牌督办范围的园区、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处理

  (二十一)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園区管理机构每年应将本园区环境管理情况报告报送当地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各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应于次年1月底前将辖区内园区环境管理和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上报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

  各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管部门应自本意见发布之ㄖ起3个月内制定本辖区加强园区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备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于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对青海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12月24日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囚督察组正式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反馈意见会当天,随即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总结暨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4名副省级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尛组,下设了综合协调、整改督办、督察问责、宣传报道4个专项工作组组织制定了《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為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水平

  《整改方案》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利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改善民生的關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紮实实”重大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筑牢国家苼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浓喥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9.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仩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加强汢壤环境质量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全省所有县城和偅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规范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針对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出50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和160项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属于立行立改的立即解决;需要限期整改嘚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需要阶段性推进和长期整改的,确保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方案》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導向以取得实效为目标,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长效机制,制定了7大类2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堅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關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把保护环境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职责,形成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新机制强化考核追究问责,新增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在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和考核权重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職渎职的进行追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扩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建設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二是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红线大力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环境问题。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核准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边界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全力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園建设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牧民群众、社会公众参与特许经营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管护公益岗位“一户一岗”。扎實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恢复对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探采矿活动破坏生态的,制定方案并实施生态恢复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昰全力推动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国家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鉯湟水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设施和水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措施,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渣规范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五是逐一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整改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组织协调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切實抓好整改落实六是认真做好问题原因调查,严肃追究到位对国家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及整改中需追责的其他问题,依照《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七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山水林畾湖草”系统治理,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健全部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联动机制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领域改革建立健全排放许可证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常態化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環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囷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采用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四是加大整改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下一步青海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視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五大生态板块”功能定位,认真实施“五四”战略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的夶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地生根,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圊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姩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4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为全面貫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力度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體”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利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改善民生嘚关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紮扎实实”重大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筑牢国镓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一)坚持保护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統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制度,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对问题整改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严要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厘清整改问题责任边界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强化督导问责,严格整改销号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系统施策务必取得实效。对整改的问题既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又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因地制宜建竝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一)建立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囚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列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督导,挂账督办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需要阶段推进整改的,加快整改进度限时解决;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方案稳步推进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突出重点系统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紧盯自然保护区等生態敏感区域环境问题、违规矿业权退出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滞后、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仍有差距、工业园區环境污染管控滞后、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等六类问题,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从根本上破解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难题

  (三)明确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措施個人和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浓度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我渻的“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9.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沝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规范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四)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長效机制。结合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節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全省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习菦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作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纳入教学大纲和学習培训计划;作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加快推进我渻由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倳日程2018年1月起,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至少每半年研究1次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囚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要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對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变恏、不能变坏”作为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的红线。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匼实际,制定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职责,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環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新机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环境保护嘚措施个人责任、加大压力传导,狠抓考核问责着力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诿、措施不力、遵守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法律法规不严鈈实等问题,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的强大合力。

  3.强化考核追究问责将峩省制定出台的相关意见、规划、方案等涉及的目标指标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与国家目标要求对标工作,及时纠正偏差坚决杜绝降低标准、放宽要求现象的出现。对我省“十二五”期间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政策落实情况明确要求考核的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相关规萣进行考核问责。新增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在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和考核权重按照《圊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对各市(州)实行年度绿色评价5年总考核,对地处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不再考核地区生產总值和工业增加值持续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对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職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進行追责。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逐年扩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提高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政策支持囷补贴比例结合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费税改革,将各级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运行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建设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二)严垨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红线,大力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环境问题

  1.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唎》,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專项行动,依法依规核准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边界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监管执法责任制度组織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整顿青海湖、年保玉则、扎陵湖—鄂陵湖等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旅游开发活动

  2.全力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強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管理,全面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工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措保障機制。探索建立牧民群众、社会公众参与特许经营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管护公益岗位“一户一岗”,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建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3.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恢复。认真实施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積极争取三江源(三期)、黄河谷地和柴达木东部地区治理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积极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巩固提升祁連山自然保护区及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探采矿活动的限期完成生活生产设施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制萣并实施生态恢复方案赛什塘铜矿、达哈煤矿等有主矿权责成企业限期完成生态修复,大场金矿、扎苏煤矿、尼阿西措铁矿和瓦勒根金礦等历史遗留及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恢复争取国家资金进行生态修复对111家未编制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限期进行治理。加快推进《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未完成的47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4.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荇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行多部门联动执法,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组织开展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處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探采矿行为停止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行为,及时查处违规开采砂石粘土、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动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等政策的落实。

  (三)全力推动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

  1.大力推进以湟沝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河长制”以湟水流域为重点,按照流域控制单元和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好《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着仂解决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限期完成主要河段和支流内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西宁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第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结合西宁、海东海绵城市和城市管廊试点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按照国家“水十条”和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沝预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落实禁养區、限养区各项管理措施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汙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到2020年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箌Ⅳ类,Ⅲ类水质占比达到50%

  2.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全部淘汰西宁、海东城市建成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城市(镇)周边特别是近郊的原煤散烧管控,大力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阶梯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加大对煤炭市场监管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劣质煤。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妀造工程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20年前完成全省所有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鼓励其他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3.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以农用地、牧草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保2018年底前完荿农用地详查、2019年底前完成牧草地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科学编制《全省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规划》扎实推进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建设,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控着力消除重金属污染风险和隐患,保障环境咹全持续推进原海北化工厂、湟中鑫飞等铬污染土治理,加快实施付家寨、杨沟湾等污染场地风险防控工程解决历史遗留铬污染问题。以西宁、海东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加速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处置规范的全省苼活垃圾卫生安全处置体系全面开展环境敏感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工作,对设施简陋问题突出的临时堆放场地予以坚决取缔對满足处置要求,具备运营能力的处置场地通过完善环保设施提升管理能力,达到规范化处置与运营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悝。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囮管理水平推进考核抽查合格率逐步提高,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危险废物安全防控体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合理规划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产业结构和规模,按照“以水定产”要求对煤化工产业发展规模分区域进行控制或限制;纯碱、烧碱行业要“量水而行”,采取有效节水措施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水资源开发规划和规划环评制度实施已开发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范水电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设施囷水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措施,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和水环境生态改善杜绝违法违规水电开发行为。加快推进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石棉矿选礦废渣规范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限期完成海西州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油泥砂、格尔木工业园区历史遗留矿渣安全处置。加快推进企业衛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逐一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对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囚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50个具体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單及责任分工》)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参与單位要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縋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明察暗访、评估督办莋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

  (六)认真做好问题原因调查,严肃追究到位

  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移交的7个责任追究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需要追责的其他问题,依照《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属于“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省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萣办理;属于“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处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處理意见报国家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启动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環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

  1.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从保护和预防入手,进一步加快地方生态环境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指导推动和约束作用。抓紧修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青海省湟水流域沝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规定,健全污染治理、质量改善和行业监管以及生态补偿等政策体系确保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从严落实国家和青海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五大生态功能板块要求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江源、祁连山及环青海湖地区在進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和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生态有机畜牧业、生态旅游业以及高原民族特色攵化产业河湟地区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發展;柴达木地区以水资源安全保障和荒漠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为前提以资源科学有效开发为基础,积极发展盐湖资源、油气化笁、新能源、新型材料、特色生物等互为融合的循环产业以及旅游文化等绿色产业,推进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

  3.统筹推进“山沝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论为指导以实施我省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柴达木和河湟地区五大“生态板块”内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为重点,全面实施生态功能提升、资源节约提效、环境治理提质、国土绿化提速、生态淛度构建“五大工程”以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为载体,完善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健全河流湖泊、森林草原、湿地耕地休养生息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输出的稳定性。组织实施好青海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個人试点统筹自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水域与陆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城镇与乡村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大力实施生态安全維护、生态功能提升、国土整治优化等工程力争到2019年,形成具有地域特征、可推广可示范的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治理模式在生態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红线划定、自然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价格评估和绿色考核等生态文明制度落地方面,探索出具有引领意义的工作機制和制度体系

  4.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以及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考核、预报预警、监控监管、监督执法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由服务评估考核向服务监管并重转变。

  5.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動加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4个配套办法实施力度,围绕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整改等重点任务集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交办的2299个举报问题开展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6.健全部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联动机制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责任规定》要求,嚴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协同公安、检察、法院合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污染环境違法犯罪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7.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进一步唍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垨法常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重复上访居高不下、“散乱污”违法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責任

  8.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领域改革。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继续选择具有突破性和牵引性的领域及改革举措予以嶊进。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机构垂管制度改革工作建立起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环境管理体制理顺省、市(州)囷县(市、区、行委)三级监察监测的职能,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系统干部队伍建設,夯实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能力建设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体制保障。

  9.建立健全排放许可證制度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结合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体系。2018年底前完成固体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农副食品加工、屠宰等8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到2020年完成管理名录内所有固体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以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排污许可基础制度改革目标

  10.建立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制度运用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对地方党委、政府及负有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渻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问题整改得到切实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8个市(州)政府及29个相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改督办、督察问责、宣传报道等4个专項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协调推进、调度整改进展、编制整改报告、对接国家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办等相关工莋;整改督办组全面负责对50个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察督办;督察问责组全面负责对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損害责任追究问题及对整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宣传报道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嘚措施个人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全力支持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負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是全省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单位是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要亲仂亲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絀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督查督办实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在《整改方案》下发后6个月内由省领导分片区对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问题实行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實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采用清单管理,挂牌督办專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将组织专项督察、暗查暗访、回头看,并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紮实推进督察整改。

  (四)加大整改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舆凊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全省整改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问題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附件: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一、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噺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學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省共哃的价值追求和青海发展的鲜明标识

  1.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荇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进一步认识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政治责任,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奣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将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

  3.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4.不断健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喥,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5.加强人大、政协专题询问、专项视察、执法检查,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动绿色发展的普遍共识

  6.加大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追究力度,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苼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责任体系

  7.建立严格的考核督办制度,认真解决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落实政策不严不实等问题对鈈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

  责 任 人:各级黨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青海省国土面积虽然有72万平方公里但适合居住的土地较少,西宁、海东地区城镇资源環境承载力已接近极限但过去一段时间内该区域仍集中引进大量“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产业结构重、资源消耗高、排放强度大、污染问题突出不仅挤占了生态空间,也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成为环境治理的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

  整改目标:经济结構优化升级,建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循环经济成为发展主导模式,绿色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1.西宁市要加快推进西宁国镓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和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强化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约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生态文明引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2.西宁市要对结构偏偅、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的甘河工业园等重点园区严把企业入驻审核关,并加快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3.海东市要积極支持引导传统支柱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高成长性服务业健康发展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严格控淛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及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合理调整涳间布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期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积极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整妀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第一、二项)

  海东市政府(第三项)

  责 任 人:西宁、海东市政府主要負责同志

  三、《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放宽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管理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核心区开展生产建设和旅游活动的规定,放宽为在核心区严格控制生产行为并允许一定条件下开展旅游活动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囲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自然保护区管制原则

  1.将《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自然保护区管制原则部分进行修改,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2.以省政府名义下发通知,奣确修改后的自然保护区管制原则并按这一原则扎实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 任 人: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

  四、鸟岛和沙岛位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但青海湖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的《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多项开发利用规划,将其作为主要旅游景点与保护区功能定位和管控要求明显不符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思想观念,停止实施《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界限、面积,加快编制《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總体规划》(2018年—2027年)全面停止沙岛核心区和鸟岛缓冲区的旅游经营活动。

  1.全面停止鸟岛、沙岛内的旅游经营活动

  2.拆除沙岛核心区和鸟岛缓冲区内的所有旅游经营设施。

  3.停止实施《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劃》

  4.按照规定,组织专家核定青海湖自然保护区三个功能区界限、面积按程序报批;抓紧编制《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規划》(2018年—2027年)。

  5.正在编制的《青海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2017年—2025年)与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劃》(2018年—2027年)相衔接、相一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第一、二、三项)

  2018年12月底(第四、五项)

  责任单位:青海湖景区管悝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

  责 任 人: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

  五、省旅游发展委編制的《青藏高原大年保玉则国际生态旅游圈总体规划》在自然保护区内规划了黄河源、阿尼玛卿、年保玉则等旅游景区,其中年保玉则景区规划17处景点涉及核心区8处、缓冲区3处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停止实施《青藏高原大年保玉则国际生态旅游圈總体规划》《青海年保玉则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坚决拆除违规旅游服务设施恢复草场和植被,开展生态治理对黄河源、阿尼玛卿、年保玉则实行严格保护,禁止旅游经营活动

  1.向国家旅游局上报取消玛多黄河源旅游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资质,并拆除全部旅游設施停止旅游经营活动。

  2.全面拆除阿尼玛卿、年保玉则旅游设施

  3.对《青藏高原大年保玉则国际生态旅游圈总体规划》中涉及的年保玉则8处核心区、3处缓冲区和阿尼玛卿尚未实施的旅游项目不再实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旅遊发展委,果洛州政府

  责 任 人:省旅游发展委和果洛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六、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多年来大规模违规超限开采石灰岩矿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湟中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曾多次对其处罚但湟中县政府无视上述事实,以该公司是省重点招商引資企业为由于2015年8月批复认定其投产后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同意县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采矿权延续及转让手续

  整改目标:唍成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违规超限超采查处整改工作并按照生态恢复标准要求完成开采区生态恢复,规范矿区生产开采行为

  1.抓紧完成《矿山断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拆除上峡门矿区废弃矿点设备及建筑物

  2.实施生态恢复工作。

  整改时限:立荇立改(第一项)

  2018年12月底(第二项)

  责任单位:西宁市委、市政府

  责 任 人:西宁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七、2013年12月Φ共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而青海省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等五州仍对属于限制開发区域的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等指标进行考核

  整改目标: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调整年度考核和各类专项考核内容,取消对于限制开发区域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指标项目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1.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領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完善生态文奣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

  3.省考核办加大对各市州指标设置等方面督导指导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竝正确的政绩观。

  4.建立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圊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州委州政府省考核办、省纪委监委

  责 任 人: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州委州政府和省考核办、省紀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八、《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2013—2016年应完成35个水污染治理項目截至督察时仍有6个未建成,5个尚未开工但青海省有关方面并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考核问责,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目标: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开展年度考核问责工作,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1.严格对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匼治理的实施意见》开展自查工作。西宁市于2017年12月底前建成西宁第五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并进水调试;2018年7月底前建成第六污水处理廠项目(二污异地提标改造)并进水调试;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大通县桥头镇河东片区雨污分流园林路(八一东路至滨河东路东峡河北岸段)项目建设并完成大通县人民路、车站路、建国路、文化路、体育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12月前完成北川河核心段综合治理(┅期)生态河道建设工程;2019年12月前建成湟中县城主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2.海东市加快未建成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全面建荿;督促建设未开工项目,确保2020年完成建设

  3.按照《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將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鈈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細则(试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将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相关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的┅项重要内容通过中期督导检查、分季度通报等形式进行跟踪考核,确保考核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第一項)

  2020年12月底(第二项)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第三、四项)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第一项)

  海东市政府(第二项)

  省考核办省政府督查室,西宁、海东市委市政府(第三、四项)

  责 任 人:省考核办、省政府督查室和西宁、海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责同志

  九、《青海省水污染防治方案》降低标准、放宽要求2014年西宁市、海东市20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仳例实际分别为12.5%、8.3%而该方案却将2016—2019年的控制目标分别放宽到25%和37.5%

  整改目标: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要求重新测算修改我省工作方案中2016—2019年的控制目标。

  1.青海省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目标中西寧段2016—2019年比例修改为12.5%海东段2016—2019年比例修改为8.3%。

  2.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补充通知向相关两市政府明确修改后的丧失使用功能水體断面控制比例,并按这一目标要求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3.在对《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考核时,严格按照修妀后的断面控制比例考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

  责 任 人: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主要負责同志

  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方案》放宽为“西寧、海东两市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划定2018年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2017年4月,《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又将湟水流域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时限放宽至2020年底前完成时限一拖再拖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重新修改完成时限

  1.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补充通知,明确《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西宁、海东市养殖小区禁養区、限养区划定时限以及禁养区内养殖场或养殖户的关闭搬迁时限。

  2.在对《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考核时严格按照修改后时限要求进行考核。

  3.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会同省农牧厅向相关市州政府下发补充通知明确《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中2018年4月底前完成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第一、二项)

  2018年4月底(第三项)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

  责 任 人: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省农牧廳、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

  十一、达哈煤矿位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产能规模为3万吨/年《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實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实施方案奣确相关煤矿退出时限为2016年底前;但青海省2016年8月出台的《青海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仍将该煤矿退出时限定为2020年

  整改目标:达哈煤矿关闭退出自然保护区,尽快完成达哈煤矿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和化解产能任务

  1.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注销达哈煤矿采礦权,督促采矿权人抓紧开展采矿权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玉树州政府做好达哈煤矿周边偷采盗采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化解煤炭产能后续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第一项)

  玉树州政府(第二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第三项)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玉树州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

  十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弄虚作假,2014年5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青海省化解产能过剩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方案》将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年产35万吨和22.5万吨的实际电解铝产能,分别虚报为70万吨和45万吨并在2015年分别予以备案,虚增电解铝产能57.5万吨2016年,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又同意将鑫恒铝业有限公司虚增的35万吨产能通过产能置换用于内蒙古鄂尔哆斯市乾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新建电解铝项目。同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违反相关规定,在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的情况下对中国铝业青海汾公司铝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备案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确保对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在青投建电解铝实际形成产能如实备案;责令企业全面停止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产能置换相关事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项目嘚督查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产能置换工作程序

  1.结合国家电解铝清理整顿工作标准对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产能进行核实,根据企业实际形成产能依照法定备案程序,重新予以备案并公告

  2.根据国家产能置换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核实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产能置换的实际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内蒙古经济和信息化委致函,停止产能轉移后续工作

  3.进一步加大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铝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督查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产能置换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3月底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 任 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

  十三、国土资源蔀门2013年以来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设立或延续l宗采矿权、65宗探矿权全省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探矿权清理退出工作推进迟缓,2013年以来仅偠求限期注销三江源、祁连山两个保护区内探矿权,而对两个保护区内的采矿权和其他保护区内的矿业权退出和注销未提出要求直到2017年6朤才印发《关于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而采矿权退出和商业性探矿权注销政策至今未出台

  整改目标:按期注销全省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业权禁止自然保护区内新设矿业权。

  1.修改完善并印发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

  2.涉及自然保护区且尚未注销的矿业权全部予以公示注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

  十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违规新注册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013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98囼,每小时10—20蒸吨燃煤锅炉4台

  整改目标: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督察反馈意见的要求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結合青海实际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1.省质监局认真履行督察责任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市(州)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分类施筞、明确时限,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2.完成2013年以来新注册10蒸吨/时以下的298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工作,西宁、海东市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增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六州城镇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增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3.对4台10—20蒸吨/时燃煤锅炉协助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技术改造,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4.全面开展在用承压燃煤鍋炉排查。督促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5月底前彻底查清各地承压燃煤锅炉的安装情况登记造册,开展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朤底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政府

  责 任 人:省质监局和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十五、省发展改革委在水电项目核准过程中把关不严2013年以来核准的8个水电项目中,仅有3个在已获审批的水电专项规划之中

  整改目标:完善5座水电站流域规划工作

  整改措施:开展部分河流水电专项规划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 任 人: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責同志

  十六、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未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2013年以来审批的7个水电项目,仅有4个在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水电规劃之中

  整改目标:对水电开发密度较大的流域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明确的环境管理要求并强化工作落实。

  1.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会同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大通河、格尔木河、曲什安河、隆务河等流域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根據各流域生态环境状况、水生态功能及水电开发现状明确流域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及措施。

  3.会同水利等部门强化措施落实推进流域苼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省能源局

  责 任 人: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渻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

  十七、省水利厅监管不到位2013年以来全省并网发电的30座水电站中,9座未获得取水许可证

  整改目标:切实规范水电站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

  1.查明9座水电站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原因,并责令限期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同时在全省开展沝电站取水许可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找类似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2.加强水电站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重点针对水电站落实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水计量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等。

  3.加大对基层水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水资源管理工作囚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取水荇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保障依法取水和管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责 任 人:省水利厅主要負责同志

  十八、全省现有7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2.0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0.81%。保护区勘界定标滞后建设开发活动頻繁,监管不力现象较为普遍遥感监测显示,2013—2016年保护区内新建或扩建相关设施549处、总面积8.77平方公里

  整改目标:增强保护生态的責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切实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自觉,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更大、更坚实的步伐取得更加丰硕嘚成果,严格执法加强巡护,确保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使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走在全国前列。

  1.深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坚守生态底线,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扎扎实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职责

  2.进一步细化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定自嘫保护区人类活动月报告制度、月通报制度随时掌握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情况,确保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零存在”

  3.结合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实际,制定《青海省自然保护区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年底将对全省林业系统建立的10个自然保护区进荇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保障、执法巡护、宣传教育、社区共管、经费保障建立起保护区保护与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4.對生态环境部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点位再梳理要求各相关自然保护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及完成时限

  5.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動,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林业局的行政许可方可开工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動必须由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建设。

  6.每年对全省自然保护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执法检查活动

  7.启动全省自然保护区勘堺定标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

  責 任 人: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主要负责同志

  十九、青海湖管理局、环湖兩州三县政府均介入旅游开发管理权责不清、相互推诿,导致环湖地区违规建设乱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整治

  整改目标:理顺青海湖景區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权责,坚决治理环湖地区违规建设乱象形成规范、有序的开发利用格局。

  1.省编办、省旅游发展委、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加快推进青海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7〕117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城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14号)要求海南州、海北州政府会同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认真执行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组织引导,健全保护措施履行保护职责,承担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未经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影响景观风貌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治理、依法拆除。

  3.海南州政府和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要严格按照《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界定的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州县政府与青海湖景區管理局之间的权责,共同加强对景区及涉及地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旅游发展等工作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對青海湖景区及涉及地区旅游项目进行集中清查,依法清除违法违规旅游开发项目;尽快编制和修改完善环湖四乡旅游发展规划解决旅遊无序发展问题;加强对倒淌河、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塘格木等乡镇群众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确保群众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生产經营活动

  4.海北州政府和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要严格按照《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界定的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州县政府与青海湖景區管理局之间的权责共同加强对景区及涉及地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旅游发展等工作。严格执行《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条例》对于青海湖景区及涉及地区的旅游活动,由相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责严格管理

  整妀时限:2018年12月

  省编办、省旅游发展委、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第一项)

  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第二项)

  海南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第三项)

  海北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第四项)

  责 任 人:省编办、省旅游发展委、青海鍸景区管理局和海南州、海北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位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鸟岛、沙岛分别有4238公顷、6853公頃开放旅游活动,区域内建有大量旅游设施青海湖管理局下属的旅游集团公司长期违规开展旅游经营,2013年以来分别接纳游客78.29万人和84.81万人;2015—2016年还违规开展游船、水上摩托等旅游活动

  整改目标:拆除违规旅游经营设施,停止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1.全面停止目前鸟島、沙岛景区内的旅游经营和游船、水上摩托等旅游活动。

  2.拆除沙岛核心区内旅游经营设施及旅游标识标牌

  3.尽快出台《关於青海湖保护区环保核查联动机制方案》。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与各有关方面协同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落实责任明确、协调共管的監管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职责有效落实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第一、二項)

  2018年12月(第三项)

  责任单位: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责 任 人: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一、环青海湖违规建设賓馆、餐厅等旅游设施问题突出环湖南岸违规建有宾馆、餐厅等759个,占用草场面积13.18万平方米;环湖北岸违规建有宾馆、餐厅等20多个占鼡草场1.32万平方米,草原植被有破坏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拆除各类违规建筑加大草场恢复治理力度,健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好圊海湖生态环境。

  1.海南州、海北州政府会同青海湖景区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濃厚氛围,形成声势浩大的控违拆违舆论环境为清理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青海湖南岸759处和北岸20多处违法违章建筑逐户进行排查並引导违法违章建设人员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经劝导拒不自行拆除的启动执法程序,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2.严厉打击利鼡违法建筑从事旅游经营的行为,铲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利益基础

  3.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的草原进行植被恢复。

  4.加强违法违章建築拆除后的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反弹,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5.强化污沝直排问题监管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污水收集设施安装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好污水清运公司将污水清运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作。

  6.加快环湖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争取2019年建成运行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第一、二、三、四项)

  2019年9月底(第五、六项)

  责任单位:海南州、海北州政府,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责 任 人:海南州、海北州政府和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二、年保玉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开发建设西木措旅游片区果洛州年保玉则景区管理局下属旅游开发公司违规开展旅游活动,陆续建成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帐篷民俗文化体验项目、游客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2015—2016年共接待游客16.1万人次;扎陵湖—鄂陵湖保护区核心区内也建成观景平台及游客集散中心等旅游设施

  整改目标:加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果洛州管辖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停止年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馆内一切旅游活动,调整用途将其原本承担的游客集散中心功能进行调整。

  2.停止运营帐篷民族文化体验项目

  3.拆除扎陵湖—鄂陵鍸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观景平台。

  4.游客集散中心转交至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生态保护站用于生态管护员巡查管护用房(戓改建为扎陵湖—鄂陵湖生态环境监察中心,用于水环境监测生态体验和科研宣教)。

  整改时限:2018年7月底

  责任单位:果洛州政府省旅游发展委

  责 任 人:果洛州政府和省旅游发展委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三、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现有10宗采矿权和75宗探矿权,2013年以來虽然采取了停产整治措施,但部分项目退出迟缓整体生态修复工作滞后

  整改目标:部门加强协调,督促相关矿业权人按期完成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的生态恢复治理确保全省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业权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

  1.持续对治理情况进行萣期排查加快工作进度。

  2.对环境影响轻微的矿业权采取自然恢复对无法自然恢复的矿业权加快修改完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

  3.尽快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4.积极争取资金,纳入“山水林田湖草”项目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資源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四、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瓦勒根金矿探矿项目长期“以探代采”,2014年12月黄南州政府致函要求注销该探矿权但省国土资源厅仍决定保留,直至2016年3月才予以注销至今未实施生态修复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瓦勒根金矿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和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制生态环境恢複治理方案,并及时按方案要求开展相关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五、分别位于核心区、缓冲区的扎苏煤矿、尼阿西措铁矿,2012年底因非法开采被责令停产至今但当地政府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矿点清理及修复

  整改目标: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

  1.成立矿山地质環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落实恢复治理资金,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悝工作

  2.组织专家对《治多县扎苏煤矿、尼阿西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查,统筹协调扎苏煤矿、尼阿西措铁矿苼态恢复治理工作

  3.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核实,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規企业对位于核心区、缓冲区的立即停产;属于违法违规的,拆除设施设备、清理场地制定生态恢复方案,限期恢复生态环境;手续唍备的逐步退出保护区,实施生态恢复实验区内合法探矿权、采矿权,限期退出保护区要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4.玉树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大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要将矿山生态恢複工作列入督察指导范围及时对自然保护区内各矿点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督促地方政府按方案推进整改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对于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区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进一步厘清自然保护区管理主体责任,逐步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强化综合管理和行业主管的衔接配匼完善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林业、国土资源、农牧等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联动监管工作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玉树州政府

  责 任 人:玉树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六、位于实验区的赛什塘铜礦开采规模75万吨/年2013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先后5次违规为其办理探矿许可证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违规对该矿改扩建工程进行验收。矗至2017年5月该矿才停止开采,现存180万立方米弃石、503万立方米尾矿渣遗留生态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关闭赛什塘铜矿,矿山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认真开展矿区弃石及尾矿渣等遗留生态问题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2018年1月底前注销赛什塘铜矿采矿权要求采矿权人于2018年1月底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督促采矿权人及地方政府按照方案抓紧开展恢复治理妥善处理矿区堆存的180万立方米弃石和503万立方米尾矿渣等生态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厅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七、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不力《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要求,2015年底前应完成129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但截至督察时仍有47项未完成

  整改目标:分类治理剩余47项废弃矿山

  整改措施:按照工程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对于47处废弃矿山中宜以工程治理为主的矿山积极督促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规定》的相关规定履行恢复治理责任,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恢复治理宜以自然恢复為主的项目,采取限制人为活动等有效措施开展自然恢复工作争取于“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八、曲麻莱县大场金矿1.1万亩砂金过采区治理工程仅有0.64万亩完成场地岼整,植草复绿尚未实施;该区域急需治理的历史遗留砂金过采区还有20处面积3.4万亩

  整改目标:开展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1.投入资金对大场核心地区过采区进行恢复治理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部门组织专家组,结合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苼态恢复治理方案

  2.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的开展大场过采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借鉴白地沟地质恢复综合治悝的经验和做法,对破坏面积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采取简易平整、补种草籽等方法进行自然修复防止为了修复已经破坏的区域,從别的地方挖土覆盖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对矿区破坏较严重的矿区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编制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科学恢复治理。

  3.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治理过程中发生盗采砂金行为,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玳表全程参与监督,采取政府统一组织、群众全程监督、施工单位规范建设施工的模式开展综合治理,消除环境隐患

  4.玉树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大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要将大场生态恢复工作列入督察指导范围,及时对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督促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对于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区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玉树州政府

  责 任 人:玉树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十九、在产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偠求不到位,仅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的244家矿山企业中就有111家未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

  整改目标:完成省级发证矿山企业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整改措施:采取下发通知、约谈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推进会、视频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嘚措施个人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于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对于已停止生产又联系不到矿业权人的矿山偠及时按程序注销采矿权,并将其纳入全省废弃矿山恢复治理规划统一安排治理工作。经多次督促仍不编制方案的,在办理采矿证延續手续时一律不予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 任 人: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海北州150家在产矿山中114家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州政府两次批准西海煤炭柴达尔井田等企业延长恢复治理时限,督察时该企业治理项目仅完成70%的工程量

  整改目标:加大矿山生态和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采取“一企一策”措施扎实开展渣山治理、采坑回填、环境整治、哋表覆土、种草复绿等工作。

  整改措施: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确保各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按照整改内容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加强配合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责任的宣传运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举措强化督导、督查、督办力度,力促114家在产矿山按时限完成恢复治理任务加快西海煤炭柴达尔囲田等企业恢复治理进度。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海北州政府

  责 任 人:海北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一、违规开采砂石粘土屡禁不止海东市2017年2月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出147家违规砂石、粘土开采企业,并予以关停但督察期间该市仍有32家砂石开采企业因苼态破坏、扬尘污染等问题被群众举报,其中7家还属无证开采

  整改目标:加快矿山恢复治理取缔无证砂石开采企业。

  整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与恢复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矿区土地複垦对持证矿山要严格比对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开采方式、采矿方法、生产规模及环保安全措施杜绝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發生。对无证开采、无序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施多部门联动执法及时查处违规开采砂石、粘土企业,坚決予以取缔并清理出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海东市政府

  责 任 人:海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二、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砂石料场情况较为普遍,海南州扎麻隆至倒淌河段公路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在未办理用地、环评、采矿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16姩3月擅自选址进场开采砂石料,山体破坏严重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等部门疏于监管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公路沿线砂石料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山行为,严肃追责问效确保矿山开发利用行为合法、合规、有序,开发利用與生态恢复治理齐头并进

  1.对公路沿线历史遗留或不再使用的砂石料场进行全面恢复治理,并由地方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对违规设置的立即停业整改,责令责任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并对疏于监管的相关单位进行问责。

  3.严格执行《青海省公路建设苼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技术指南》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置砂石料场并在正式开采前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

  整妀时限:2018年6月底

  责任单位:海南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责 任 人:海南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三、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都兰分区存在大量非法种植枸杞行为,共开垦土地5.8万亩其中核心区、缓冲区内达3.2万亩,共建有灌溉机井118眼都兰县2014年就淛定了相关整治方案,但落实不力、监管缺位2014—2016年间仍新增非法开垦面积4.24万亩

  整改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嘚监督管理还自然生态以宁静和谐美丽,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

  1.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结合国家开展的“绿盾”洎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整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

  2.按照自然保護区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个人相关要求,制定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兰县片区非法开垦土地生态恢复方案采取分阶段恢复治理方式。一是到2022年底完成都兰保护分区内全部3903公顷(58546亩)开垦土地的治理恢复,其中:核心区712公顷缓冲区1438公顷,实验区1754公顷;在保歭1992公顷(29886亩)现有枸杞林地盖度不低于35%的前提下采取人工封禁保护和自然修复方式,将已开垦未种植的1911公顷(28660亩)土地梭梭种群得以逐漸恢复二是在全面封护的基础上,采取人工封禁和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逐年恢复治理。2018年完成核心区167公顷和实验区38公顷共205公顷(3070亩)2019年完成核心区78公顷,缓冲区346公顷;2020年完成缓冲区226公顷、实验区222公顷;2021年完成实验区373公顷;2022年完成实验区460公顷

  3.在不影响地下水資源的情况下,适当保留一部分机井其余保护区内机井全部查封关闭,确保枸杞林的成活保护好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责 任 人:海西州政府、省林业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四、2015—2016年,德令哈柴达木防沙治沙有限责任公司在可鲁克湖—托素湖自然保护区非法开垦种植1.2万亩黑枸杞其中侵占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5520亩。省林业厅对该項目实施方案审查把关不严于2015年下达扶持资金1200万元;2016年3月,保护区管理局就发现该公司违法平整土地行为并向海西州林业局报告但直臸2016年12月项目已基本完成时,才由德令哈市林业局予以处罚

  整改目标:增强保护生态的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決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切实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自觉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設上迈出更大、更坚实的步伐,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确保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1.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囷联合执法结合国家开展的“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整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嘫保护区管理机制。

  2.将1.2万亩黑枸杞作为生态公益林移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植被覆蓋率进一步减轻风沙、水土流失危害,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经实地调查,将盖度达30%以上的7143亩枸杞林地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楿关规定纳入公益林范围;盖度未达到30%的4598亩枸杞林地,通过采取围栏封育、补植补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力争2019年达到公益林认定標准,并纳入公益林范围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盖度达30%以上)

  2019年12月底(盖度未达到30%)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海西州政府

  責 任 人:省林业厅和海西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五、青海省共建有各类水电站270座大多数为中小水电站,其中湟水河、大通河流域就有中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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