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绩效考核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每年几次,最迟在哪月完成

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朔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区卫生局相关文件并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经院委会、全体职工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朔城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朔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区卫生局相关文件并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经院委会、全体职工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朔城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考核原则【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3、坚持考核和补助经费下拨及个人绩效、个人或村卫生室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个人绩效挂钩,与个人或村卫生室的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体人员、辖区行政村卫生室 1四、考核内容 (一)公共卫生科人员 1、组织管理。每月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上报情况。 2、工作效果。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效,包括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 3、社会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情况。 (二)辖区行政村卫生室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主要是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重点人群的中医药服务管理。包括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考核原则【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3、坚持考核和补助经费下拨及个人绩效、个人或村卫生室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个人绩效挂钩,与个人或村卫生室的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体人员、辖区行政村卫生室 1四、考核内容 (一)公共卫生科人员 1、组织管理。每月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上报情况。 2、工作效果。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效,包括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 3、社会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情况。 (二)辖区行政村卫生室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主要是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重点人群的中医药服务管理。包括(试行),将项目组织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 3、社会效果。根据江西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将居民满意度测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 五、考核的时间、方式和比重 2 (一)公共卫生科人员 医院对公共卫生科成员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底完成考核。每季度考核结果与当季度绩效挂钩。按照上半年考核占40比重,下半年考核占60比重计算出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二)行政村卫生室 医院对辖区行政村卫生室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底完成考核。每季度考核结果与下拨经费挂钩。按照每季度考核占20比重,四季度考核占40比重计算出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公共卫生科成员 作为个人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占50)、公共卫生工作质量(占40)、满意度测评(占10)。 (二)行政村卫生室 1、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下拨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将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排名,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类为优秀单位,不超过15,二类为合格单位,三类为不合格单位,不超过10。合格以上等次的,按服务量全额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将给予适当奖励。排位在三类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扣减1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对一类单位的奖励。 2、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不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该单位的补助经费补偿给为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 3 3、承担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村卫生室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0的标准给予补助;承担了增量服务内容的村卫生室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标准给予补助。 4、作为村卫生室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 附件江西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将居民满意度测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 五、考核的时间、方式和比重 2 (一)公共卫生科人员 医院对公共卫生科成员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底完成考核。每季度考核结果与当季度绩效挂钩。按照上半年考核占40比重,下半年考核占60比重计算出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二)行政村卫生室 医院对辖区行政村卫生室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底完成考核。每季度考核结果与下拨经费挂钩。按照每季度考核占20比重,四季度考核占40比重计算出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公共卫生科成员 作为个人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占50)、公共卫生工作质量(占40)、满意度测评(占10)。 (二)行政村卫生室 1、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下拨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将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排名,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类为优秀单位,不超过15,二类为合格单位,三类为不合格单位,不超过10。合格以上等次的,按服务量全额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将给予适当奖励。排位在三类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扣减1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对一类单位的奖励。 2、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不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该单位的补助经费补偿给为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 3 3、承担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村卫生室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40的标准给予补助;承担了增量服务内容的村卫生室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标准给予补助。 4、作为村卫生室先进单位评选的依据。 附件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17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017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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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两江医院、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7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 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7〕17号)、《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基卫[2017]32号)文件精神,为了解全县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情况,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于2018年1月15日至19日对全县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年终绩效考核,现将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
根据《兴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兴卫字[号)和《关于印发兴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卫字[号)相关内容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问卷调查(含电话调查)等方法进行,绩效考核主要针对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一)组织管理。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情况。县卫计局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三)项目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项目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四)项目效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体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
2017年兴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16家医疗卫生单位,其中有14家合格,2家不合格,合格率)。
1、兴安县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1
2、2017年度兴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2
3、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总结(免疫规划)
4、2017年第4季度(年终)结核病督导通报
5、2017年兴安县老年人健康管理年终考核情况
6、2017年年终兴安县慢性病考核情况核查表
7、2017年兴安县各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情况

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我市接受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

312-14日,省基层卫生协会会长夏迎秋带领的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组一行11人,对我市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我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丁小平、市财政局等相关人员出席考核反馈会。 

   省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先后对我市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仙鹤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口区星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汤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数据核实、入户走访、考试等方式,对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效果等进行了全面考核。 

   3月14的考核反馈会上,考核组组长夏迎秋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他指出我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许多好的做法,同时考核组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执行效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丁小平副主任针对省考核组反馈的意见提出了下阶段的目标和措施。他表示,今后我市要以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到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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