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监测中 未方法检出限的计算 总量怎么算

关于2012年4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莱芜电厂2×30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扩建工程脱硫系统GGH变更及增设烟气脱硝设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韩庄运河、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等34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日—— 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556410
  三、电子信箱:E-mail: &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李丽娜,全泉&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2年4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的项目名单
莱芜电厂2×30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扩建工程脱硫系统GGH变更及增设烟气脱硝设施
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韩庄运河、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
重庆市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工程
黔西南金州化工有限公司15000吨/年液体氰化钠项目
国道212线南充至武胜(川渝界)公路
西藏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工程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吨不锈钢工程配套2×300兆瓦自备电厂改造项目
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
大港油田自备热电厂工程(1×50兆瓦+1×25兆瓦)
陕西彬长矿区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厂工程
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兆瓦)油改煤工程
中电投乌苏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机组)
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电厂部分)
珙县电厂一期工程2×600兆瓦燃煤机组(黄桷庄电厂二期异地建设)
浙江绍兴滨海热电厂工程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配套工程龙口水利枢纽
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新乡新亚实业总公司)年产10万吨APMP杨木化机浆技改工程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1×300兆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产二期工程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
新建铁路大理至丽江线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8号机组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鹿华热电一期2×330兆瓦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原西郊热电2×300兆瓦空冷供热机组工程)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三期2×135兆瓦煤矸石发电机组工程
东莞市海昌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
龙岗气田试采工程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年产500兆瓦太阳能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产品项目(南区)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西区建设和老厂改造规划(新增500万吨精品板材项目)1450毫米冷轧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西区建设和老厂改造规划项目(CCPP发电机组工程及4#,5#镀锌线部分)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汉旺生产基地灾后异地重建项目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乙烯原料扩建工程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乙烯改扩建工程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热电联产项目
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工程第二步项目
宁夏六盘山电厂(2×330兆瓦)热电联产工程
  莱芜电厂2×30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扩建工程脱硫系统GGH变更及增设烟气脱硝设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4#、5#机组)原有低氮燃烧器进行改造并增设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设施。
  建设单位: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4737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工程建设情况:2010年11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脱硝设施于2012年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4#、5#机组经脱硝后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中第3时段,参考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表3中第三时段标准的要求。
  尿素制备区废气无组织氨最大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年工作时间5500小时计算,该厂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和增设SNCR脱硝设施后,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452吨/年。
  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韩庄运河、中运河及骆马湖堤防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韩庄运河(湖口~台儿庄)续建工程、韩庄运河(台儿庄~大王庙)续建工程、中运河(大王庙~二湾)续建工程、骆马湖堤防加固工程及伊家河堤防整治工程等五个单项工程组成,主要内容有拓宽韩庄运河、中运河干流,加固干流堤防、骆马湖堤防,新建、改建加固干堤、支堤穿堤建筑物,扩建干流拦河节制闸,新建干流及伊家河顺堤交通桥,加固支流回水段堤防及新建必要的管护设施。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邳州市、新沂市,宿迁市宿豫区、宿城区。
  建设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3.49亿元,环保投资2352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8年3月开工,2010年10月竣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等。
  施工环境监理单位:安徽淮河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枣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喇叭口扩挖工程靠近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在候鸟迁徙季节(每年4-5月、9-10月)未在夜间施工。施工中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运往指定地点处理。工程建设前期,建设单位委托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完成工程区内文物的勘探和发掘;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地下文物。韩庄运河(湖口~大王庙段)工程采用旱挖方式施工,过程中河流断流80余天,对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河道连通,水生生物已经得到恢复。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永久占地786.56公顷,其中耕地362.58公顷,已缴纳相关补偿费用。临时占地735.32公顷,其中耕地457.46公顷,其中取土场32处、弃土场/排泥场?处,临时施工场地?处,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复耕或绿化。疏浚河道底泥监测结果表明,疏浚底泥中汞、铬、铅、镉、锌、铜等指标均符合《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要求,工程施工未造成底泥的二次污染。
  中运河(大王庙~二湾段)工程采用机械加人工方式灭苇,清除滩面芦苇8000亩,较好地保护了水质。受施工影响的区域内无保护植物,施工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尽量保留原有植被,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未对区域内陆生植被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施工期间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未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土保持工作。
  2.水环境影响
  验收调查期间,河道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韩庄运河、中运河除台儿庄大桥断面化学需氧量略有超标外,其它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对比环评阶段,韩庄闸上、一支沟、魏家沟、山头桥和宿迁等断面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骆马湖五个监测断面中除黑马河地涵断面达到Ⅲ类外,五墩电灌站、洋河滩险工段、嶂山闸上三个断面为Ⅳ类,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王楼断面总磷达到Ⅴ类,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对比环评阶段,骆马湖水质略有下降。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机械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和清洗,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全天养护,对道路经常进行清扫;运输散装物料过程中注意遮盖防尘,减少扬尘污染。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机械设置消声装置,施工道路布置尽量远离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在学校和施工区之间用隔音板设立了隔声屏障。
  5.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弃土(石、碴)均运至指定的弃土区按规定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至附近各城镇的垃圾填埋场填埋。
  共生活安置移民67户272人。主要安置点为宿迁市宿豫区皂河镇街东村和街西村,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建有道路、供电、供水和道路绿化带等公共设施;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理。
  移民安置点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钙镁总量超标,其中,皂河镇东街移民安置点超标0.057倍,皂河镇西街移民安置点超标0.44倍,主要与本底值较高有关,其它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重庆市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危废收运系统、贮存系统、一套50吨/日焚烧系统、一座45吨/日填埋场及渗滤液收集系统、固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晏家镇百土村王贵沟(现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三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5月开工建设, 2009年7月投入试运行
  工程投资:总投资1.5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69万元,占总投资的7.12%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焚烧烟气经过急冷塔、活性碳给料装置、旋风分离器和布袋除尘器后通过50米烟囱外排;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固化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8.5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车间进料仓废气通过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由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合流制,厂区雨水及循环冷却水通过两个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含铬废水、含油废水、含酸碱废液一并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处理后的出水经活性炭过滤后作为中水回用。不能完全回用时,经总排口排入沙溪河,最终排入长江。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经总排口排入沙溪河,最终排入长江。固废主要有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和飞灰、污水处理车间污泥、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渣、生活垃圾等,焚烧炉渣及污水处理车间污泥直接进填埋场填埋,焚烧飞灰及其他除尘灰固化后填埋,废活性炭及油渣送焚烧炉焚烧,生活垃圾由市政收集处置。噪声主要来源于回转窑、空压机、风机、固化机、地泵等。主要设备绝大部分安装在隔声良好的厂房和车间内;对噪声高的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等,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础设计,以降低设备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二次燃烧室出口烟气温度、烟气含氧量、烟气在二燃室停留时间、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焚烧炉净化系统出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以汞计)、镉及其化合物(以镉计)、铅及其化合物(以铅计),砷、镍及其化合物(以砷+镍计),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以铬+锡+锑+铜+锰计)、烟气黑度、二噁英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暂存库排气筒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等效后的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暂存库废气中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和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固化车间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堆料口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4%以上。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最大监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含铬废液预处理设施出水中总铬和六价铬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1标准。
  生产废水处理站出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磷酸盐、石油类、动植物油、余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醛、苯酚、苯系物、有机磷农药、氰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中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磷酸盐、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各测点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填埋场周边地下水本底井、监测井及膜下水观察井中水样中pH、汞、砷 、铅 、六价铬、锌、铜、镉、镍、锰等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5.填埋场入场固体废物
  危废焚烧炉灰渣固化样浸出液中汞及其化合物、铅、总铬、六价铬、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无机氟化物、氰化物,镉、铍及其化合物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填埋控制标准》(GB)中规定的限值,符合标准要求。焚烧炉飞灰中二噁英浓度为1.07 ngTEQ/kg。
  6.土壤
  验收监测期间处置场厂区土壤中二噁英含量为0.092ngTEQ/kg,厂界外土壤中二噁英含量为0.075~0.12ngTEQ/kg。
  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及二噁英排放总量均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黔西南金州化工有限公司15000吨/年液体氰化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主体工程:主要设备有氰化氢制备工序所需预热装置2台、裂解反应炉2台、旋风除尘器4台、裂管换热器4台、18立方米布袋除尘器4台;液体氰化钠制备工序所需中和吸收器(一级)4台、尾气吸收器(二级)2台,真空缓冲罐2台,真空泵6台。二是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有化验室、维修车间、库房等。三是公用工程:主要有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变配电所及供电系统等。四是储运设施:主要有汽油地下储罐区、液氨储罐区、烧碱储罐区及泵房、液体氰化钠罐区等。五是环保工程:主要有尾气锅炉、火炬、储罐区围堰、废水调节池、事故池、固废暂存库等。
  建设单位:黔西南金州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
  工程投资:总投资约37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占总投资13.7%
  工程建设情况:2010年6月动工建设,2011年6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云南鹏峰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裂解炉产生尾气以及电极清灰产生废气。氰化钠装置裂解气经过两级碱液吸收后,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微量的氰化氢、氨等。项目修建工艺废气火炬燃烧系统一套,尾气由火炬燃烧后排放。电极清灰废气经2级旋风除尘器、1级布袋除尘器干法除尘后,送火炬排放。由2级旋风除尘器、1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碳粉通过密封管道用空气送到三布袋,经过滤后碳粉收集包装,废气通过距地面4.5米排气筒排放。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地坪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水、职工用水,主要污染物为氰化物、悬浮物等。产生的废水分别经收集进入废水调节池,经静置沉降后将澄清水回用生产补水,必要时采用絮凝剂沉降分离,无废水外排。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碳粉、污泥、废旧劳动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厂内设一座占地面积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一座468立方米碳粉储存库。危险废物收集后统一交由贵州省危险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碳粉库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氰化氢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地下水
  工程1#、2#、3#、4#监测井中氨氮、氰化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545-93)表1中的三类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昼、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浸出毒性分析
  碳粉浸出液中氰化物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GB7)标准,因此该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
  5.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和回收。
  国道212线南充至武胜(川渝界)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由主线和南充连接线两部分组成,其中主线起于南充高坪区王家沟,北侧设置南充连接线与国道318相接,南侧经岳池、武胜,止于川渝交界处的武胜县街子镇清水铺,接武胜(川渝界)至合川高速公路。全长67.2公里,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设大桥21座、中桥25座、小桥11座、隧道2座、涵洞(含通道)240道、服务区1处,收费站5处。
  建设单位: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广安市
  工程投资:总投资22.66亿元,实际环保投资8416万元,占总投资的3.71%。
  建设情况:2006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11月建成通车。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用道路边坡及两侧绿化、防护等措施,对弃土场采取复耕、绿化等措施,及时恢复因工程造成的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通过红线范围外30米范围内既有建筑物拆迁、绿化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服务区采用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由周边村民定期抽取用作农肥。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了空调采暖方式,有效防止了大气污染。在工程沿线设置了多处警示牌,制订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征用土地进行了补偿;弃土场及基本采取了复耕或绿化的措施(除1处交付当地居民自行恢复,并支付复耕费);施工生产生活场地1处为地方利用,其余2处交付当地村民自行恢复,并支付复耕所需费用;部分施工便道应地方要求部分改造为乡间道路,其余均绿化恢复;公路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边坡、收费站、服务区等均实施了绿化。
  2.声环境
  工程沿线共计27个声敏感点,均为村庄。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以及类比分析,全线27处敏感点中,烂泥沟、石圭镇完全执行2类标准,昼夜均能达标。其余25处敏感点中,团坝子等7处执行4a类标准,昼、夜声环境均能达标。施家桥等25处执行1类标准,其中施家桥等12处昼夜环境均能达标,耿家桥等10处昼间超1类标准,草坝等12处夜间超1类标准。
  3.水环境
  工程路基、路面排水体系完整,并通过原有沟、渠与区域排水系统相联通,路面排水对沿线水环境基本无影响。监测结果表明,服务区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排放。
  4.大气环境
  工程各服务区、收费站均不使用锅炉,燃气使用液化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大气无污染。工程沿线地表植被良好,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沿线地区二氧化氮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5.固体废物
  本工程沿线各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及处置。
  西藏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对原有机场进行改扩建,原有跑道长4200米、宽45米、两侧道肩各宽7.5米,此次扩建不增加跑道长度,只做修补,同时新建1座航站楼,改建既有航楼为机修及场务安检用房以及配套的站坪、停车场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机场性质为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为3C1D,环评预测扩建后到2015年旅客吞吐量2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2600吨/年、客机起降架次2658架次/年。目前,机场开通了拉萨-邦达和邦达-成都的航线,使用机型为空客A319、B757-200、B737-700,每周7个航班(邦达-拉萨1个航班,邦达-成都6个航班),每天2个架次;主降方向为由西北向东南。
  建设单位: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八宿县益清乡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程建设情况: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竣工,2010年投入试运行。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西藏自治区第一、二建筑公司、西藏自治区杰恒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化工建设公司
  工程投资:总投资2.8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74万元,占总投资的3.07%。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生活及生产废水经新建一座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站处理后由排污管道排入玉曲河或回用绿化。本工程采暖和热水供应均由电热锅炉供应,无废气产生;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该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航空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40吨/年(含附近村民及益清乡政府机关、学校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距机场跑道西北端1400米,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垂直距离1000米,距G214道路约500米处简易填埋坑进行集中堆存,待填满后覆土绿化,该填埋场未进行防渗处理。机场噪声源为飞机起降噪声。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由于本工程供暖、供热全部由电热锅炉供给,食堂采用电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二级好氧生化处理工艺,现场调查取样期间无明显提高恶臭气感觉,而且西藏自治区监测中心站对恶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不具备监测能力。因此,未对废气进行监测。
  2.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口pH范围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
  3.飞机噪声
  目前,机场的航空业务量有限,对周边居民影响较轻,并且属于高原机场,本次验收监测未对机场噪声实地监测,委托北京声望声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声计算。根据北京声望声电技术有限公司计算结果,邦达机场附近乡中心小学、益青乡公社旧址、现益青乡、益青乡卫生所、克木美则村在当前(2010年)及各目标年(2015年、2025年、2035年)的WECPNL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域标准。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工程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小于0.3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12吨。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吨不锈钢工程配套2×300兆瓦自备电厂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300兆瓦亚临界直接空冷单抽供热机组,配置2×1080吨/小时煤粉炉,配套建设贮煤筒仓、脱硝、除尘、脱硫及供热、供汽等设施。拆除4台75吨/小时、1台120 吨/小时、1台130 吨/小时锅炉、2台12 兆瓦抽凝供热机组、1 台25 兆瓦凝汽式发电机组等“以新带老”措施;原有2×130 吨/小时锅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进行改造、加装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和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目前已停用。自备电厂生活污水进入太钢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建设单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太钢原厂区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亿元,占总投资的12.8%。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进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西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赐三各、湖南永清、浙江菲达和山西钢建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每台锅炉配备两组SCR脱硝装置,1台双室五电厂静电除尘器及一套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共同使用210米高烟囱。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煤输送等环节采用除尘器、自动喷淋装置等方式除尘。自备电厂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太钢冶炼废水处理系统,软化水除盐浓水经太钢冶炼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冶炼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部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2号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Ⅲ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
  两台锅炉合用一座210米高烟囱,监测期间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运行正常,比对监测结果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规范中准确度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冶炼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冶炼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工程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538.2吨,烟尘192.0吨,均符合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工程东起六安市霍邱县大顾店,止于皖鄂交界的长岭关,全长90.87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公里每小时,沿线设金寨、古碑、丁埠、斑竹园、长岭关5座收费站;梅山、长岭关2处服务区;特大桥、大中桥共120座,隧道8座。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霍邱县境内。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3.72亿元,环保投资1.57亿元,占总投资的2.9%。
  项目工期: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9年底通车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用道路边坡及两侧绿化、防护等措施,对弃土场采取复耕、绿化等措施,及时恢复因工程造成的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通过安装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服务区、收费站等采用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了空调采暖方式,有效防止了大气污染。按要求采取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订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沿线18座桥梁安装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征用土地进行了补偿;弃渣场及均已采取了复耕或绿化的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场地为地方利用,部分施工便道应地方要求改造为乡间道路;公路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边坡、收费站、服务区等均实施了绿化。
  2.声环境
  工程沿线共计42个声敏感点,其中36处村庄、6所学校。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工程沿线敏感点4类区均能满足标准要求,1类区昼间2处超标,超标量1.7 分贝;3处夜间超标,超标量1.3~2分贝。工程沿线4处村庄和3所学校设置了总长1024.9延米的声屏障。
  3.水环境
  本工程路基、路面排水体系完整,并通过原有沟、渠与区域排水系统相联通,路面排水对沿线水环境基本无影响。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服务区、各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排放。
  4.大气环境
  本工程各服务区、收费站均使用电锅炉,服务区及收费站餐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5.固体废物
  本工程沿线各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污水设备产生的污泥及其它一般固体废物均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及处置。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油、加油站定期清理产生的污油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大港油田自备热电厂工程(1×50兆瓦+1×25兆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3×26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50兆瓦+1×2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厂
  建设单位: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工业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8.9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546万元,占总投资的6.2%。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石灰石炉内脱硫工艺,两台锅炉合用一座150米高烟囱 。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站、生活废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各一座,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小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工业废渣全部外销给大港区海滨街街道办建设的天津市海德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现炉灰、炉渣的全部综合利用,灰渣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堆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5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废气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第Ⅱ时段标准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范围值)7.38-8.83、化学需氧量51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1.9毫克/升、悬浮物浓度低于检出限、动植物油0.2毫克/升、氨氮0.122毫克/升、总磷0.04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低于检出限。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范围值)7.86-8.05、化学需氧量19毫克/升、悬浮物浓度低于检出限、石油类0.2毫克/升。
  3.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烟尘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均符合天津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指标。
  陕西彬长矿区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200兆瓦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配2台2×70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建设一座180米高烟囱。工程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循环流化床炉内喷钙脱硫装置,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工程采用空冷2座;配套建设煤场、污水处理设施等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彬县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9.6亿元,环保投资为2.09亿元,占总投资的10.66%。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有4台布袋除尘器、2套循环流化床炉内喷钙脱硫装置,锅炉废气经除尘处理后通过180米高的烟囱排放;建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等,验收监测期间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年产生量为62.25万吨,灰、渣目前全部外运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废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验收监测期间,分别经处理后回用。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锅炉废气脱硫系统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要求。
  3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期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符合地方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兆瓦)油改煤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将已经建成的2×600兆瓦国产亚临界燃奥里油机组改造成2×600兆瓦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并配套建设1座7万吨级煤码头、输煤系统和煤场等公共设施
  建设单位: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调顺岛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2亿元,占总投资12.9%。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2009年3月开工建设,1#、2#机组于2011年9月投入试生产 。
  环评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火电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低氮燃烧器、SCR脱硝系统、静电+布袋复合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系统、210米烟囱、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干灰库顶和脱硫吸收剂制备系统布袋除尘器,煤场防风抑尘网、干煤棚、喷水系统,煤输送系统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运点静电除尘器等废气处理设施;824米温排水降温明渠、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工程;锅炉排汽消声器,汽轮机、给水泵隔音室,磨煤机设减振隔震设施,风机隔声罩和消声器等噪声治理设施;灰库、渣仓、石膏仓、事故灰场、危险废物仓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验收监测期间,除中水回用工程、事故灰场尚在建设外,其他环保设施均已投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两台锅炉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符合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3时段限值要求
  2.废水
  温排水平均温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中的第三类限值要求。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汞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总砷未检出。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悬浮物、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3.噪声
  北厂界、西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夜间超标0.6分贝,厂界外无噪声敏感建筑。
  4.总量控制
  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219吨/年、二氧化硫1028吨/年、氮氧化物512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环审[号文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乌苏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330兆瓦双抽空冷式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60兆瓦,配套建设2×1180吨/小时固态干排渣煤粉锅炉。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本工程二台机组合用1座高210米的烟囱。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各类废水处理设施,贮灰场、储煤场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中电投新疆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苏市城东工业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5.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1%。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日开工建设。1#机组日,投入试运行;2#机组于2011 年8月22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新疆电力设计院、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燃用低硫煤,每台锅炉配置一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2台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及脱硫塔处理后,通过共用的1座高210米、出口内径为7.5米的烟囱排入大气。同时,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方式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制,设有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输煤冲洗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等。厂区所有工业、生活污水经集中处理和分类处理后,全部进行回收利用,厂区无废水排放,无废水外排口。主厂房、锅炉房屋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内雨水以自然蒸发为主,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灰、锅炉排渣以及脱硫石膏等。目前粉煤灰、渣及石膏的产生量为33.89万吨/年,100%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电厂灰场贮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时段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氟化物、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总铬、汞、砷、铅、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1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六价铬未检出。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氟化物、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悬浮物、石油类均未检出。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硫化物、挥发酚均未检出。
  3.灰场地下水
  距灰场北侧2公里左右乌苏市第三水厂(在建)地下水井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位于工业园区内,周围无环境敏感点。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烟尘年排放量522吨,二氧化硫年排放673吨,氮氧化物年排放4967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下达的总量指标要求;烟尘排放总量达到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电厂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台6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1900吨/小时超临界锅炉,配套建设2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2套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氮系统,两炉共用1座240米烟囱。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二次循环冷却方式。新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贮煤场、贮灰场、油罐区和输煤及输灰皮带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单位: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龙源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竣工,2011年5月投入试运行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亿元,占总投资的8.5%。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期工程部分多余循环水排污水及除盐浓缩水排入原有工程氧化塘自然蒸发。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伊敏河。本工程锅炉烟气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烟气经24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燃煤采用封闭皮带运至电厂,贮煤依托原有工程贮煤场,原有工程贮煤场四周设有高12米,总长600米的防风抑尘网。本工程采取灰渣分除,气力除灰,干式排渣的方式。固废年产生量约56.4万吨,其中灰渣53.6万吨、石膏2.8万吨,固废综合利用率为40.4%,未综合利用的灰渣通过长约6.5公里的封闭皮带输送至露天煤矿采空区与露天矿剥离物混排。煤矿采空区位于电厂厂址西北侧约4公里,本工程采用煤矿扩采剥离物铺垫在基底碾压后进行防渗。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5#、6#机组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
  电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标准。尿素化液区周界无组织排放氨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挥发酚、砷、汞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76毫克/升、2193毫克/升、37.3毫克/升、0.0036毫克/升、0.0014毫克/升、0.0072毫克/升,其中砷、汞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标准。
  含煤水处理设施出水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24毫克/升,去除效率为99.7-99.9%。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pH值范围8.3~8.5,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动植物油均未检出,悬浮物、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二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二级标准。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水pH值范围6.1~6.2,石油类未检出,悬浮物、氟化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二级标准; COD最大日均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二级标准。
  伊敏河地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7.9~8.0,BOD5、石油类、LAS、动植物油均未检出,除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表1一级A标准(电厂循环冷却水水质要求)外,其他各项监测因子达标。
  上述废水全部用于电厂生产和绿化,不外排。
  3.地下水
  氧化塘周边地下水共设3个监测点位,除巴图家氟化物、邦柱家总硬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达标,且基本符合环评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情况。
  环评现状时无氟化物数据,邦柱家地下水监测井深2米,本次验收监测时邦柱家地下水监测井深8米。
  灰场(露天采空区)地下水共设3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4.噪声
  电厂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675.8吨、641.9吨 、3792.0吨。根据环评及二期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全厂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呼环字[号全厂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1755.53吨/年。
  珙县电厂一期工程2×600兆瓦燃煤机组(黄桷庄电厂二期异地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600兆瓦燃煤机组,配套建设一台2×1790吨/小时蒸汽锅炉。
  建设单位: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珙县
  工程投资:总投资48.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0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3%。
  工程建设情况:2008年6月开工,2010年11月竣工,1#、2#机组分别于日、8月2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南京环保研究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其中一台锅炉(1#锅炉)烟气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治理锅炉排放烟气。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雨水和循环排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厂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非经常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和含煤废水处理设施、酸碱废水处理设施。本期工程的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与脱硫石膏,主要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处置,不能利用的送至灰场堆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4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废水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LAS、氨氮、总磷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返回复用水池,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的范围,硫化物、悬浮物、总汞、氟化物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0.048毫克/升、180毫克/升、6.02×10-4毫克/升、3.83毫克/升,总砷、总铅均未检出;总砷、总铅、总汞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一类污染物标准要求,除悬浮物外其余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
  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酸碱废水处理后返回复用水池,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
  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石油类的最大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含油废水处理后返回复用水池,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
  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含煤废水处理后返回复用水池,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
  循环排污水、雨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氟化物、石油类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循环排污水、雨水排至南广河。
  复用水池出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氟化物、氯离子、总可溶性固体、氨氮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3毫克/升、2.97毫克/升、11毫克/升、0.711毫克/升、88.6毫克/升、754毫克/升、1.88毫克/升。复用水池出口废水回用于煤场冲洗不外排。
  3.地下水
  灰场下游地下水井中pH值,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砷未检出。
  4.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共布设5个,1#、2#(对应凉水塔)、5#(机组侧厂界)、6#、7#(对应翻车机)昼、夜间最大监测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的要求。
  厂界外敏感点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点,3#、4#(对应凉水塔)昼间最大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夜间最大监测值为54.8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3#、4#对应的敏感点在监测后已完成搬迁。8#、9#昼间最大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灰综合利用率约100%,渣综合利用率50%,主要用于制水泥、制砖等;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49万吨,综合利用率50%。灰渣不能综合利用时,送至灰场堆存。
  该项目娃娃沟灰场可满足本期贮灰9年以上。灰场在建设时采取分区覆土辗压并铺设土工布进行防渗,同时配套建设灰坝、库内建有竖洪井4座、截洪沟、排洪涵管等防洪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工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46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827吨/年,烟尘排放总量为246吨/年。生产废水回用均不外排。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建函[2007]2号)确认的总量指标。
  江绍兴滨海热电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台1025吨/小时煤粉锅炉,配置2台300兆瓦亚临界抽凝式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系统,配套建设储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运煤码头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滨海工业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0.3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亿元,占总投资的11.4%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保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用了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一号机组预留了脱硝空间,二号机组采用SCR烟气脱硝技术。废气通过一座高度为210米的烟囱高空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工程新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灰场尚在建设之中,暂与同一集团下钱清电厂共用同一灰场,目前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均全部直接外运交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工程1号、2号炉烟气总排口2个监测周期的污染物最大浓度值分别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囱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煤码头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规定的无组织监控点最大浓度限值要求,储氨区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
  2.废水
  厂前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值范围为7.08~7.53,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2.2毫克/升、生化需氧量3.2毫克/升、氨氮1.21毫克/升、总磷0.670毫克/升、动植物油未检出、LAS未检出。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值范围为8.10~8.60,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5.6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
  回用水池水质pH值范围为7.27~7.75,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2.5毫克/升、生化需氧量未检出、氨氮0.658 毫克/升、总磷0.016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
  雨水池pH值为7.53~7.66,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除南厂界超标外其余厂界达标。南厂界外无噪声敏感点。
  敏感点曹娥江管委会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月产生粉煤灰35734 t、煤渣9111 t、脱硫石膏7630 t,自试运行以来,产生的粉煤灰、煤渣和石膏均外卖进行综合利用。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167吨/年、二氧化硫706吨/年、二氧化氮2937吨/年,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配套工程龙口水利枢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位于黄河北干流托克托-龙口河段尾部,坝址距上游已建的万家寨水利枢纽26公里,距下游已建的天桥水电站约70公里。由混凝土重力坝、电站厂房、泄水建筑物等组成,为大(2)型Ⅱ等工程。坝顶高程900米,坝顶全长408米,最大坝高51米,水库总库容1.96亿立方米。电站安装4台100兆瓦机组和1台20兆瓦机组,总装机容量420兆瓦,设计年平均发电量13亿千瓦时。
  建设单位: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龙口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2.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64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建成,2011年8月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中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布设施工管理及生活区,节约占地1488亩。水库蓄水未淹没珍稀保护植物。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路面洒水降尘。生活区和电厂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黄河。工程蓄水前进行了库底清理,将淹没区硫磺矿渣清运至九坪沟矿渣处置场填埋,处置场底部铺设红泥防渗垫层,建有拦挡坝,并进行了覆土绿化。通过增设2万千瓦机组下泄发电尾水,保证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生态、生活、生产用水需求。施工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装药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及绿化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运送至填埋场填埋。开工前委托山西、内蒙古两省区文物部门对工程影响区进行了文物勘探、发掘和保护。工程建设3处集中移民安置区安置搬迁移民,移民安置区采取了工程和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距离县城较近2处安置区预留了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场处置。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电站设有透平油库、油处理室、渗漏及检修系统等,主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池。
  三、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影响
  库区和坝下各监测断面水质除总氮普遍超标、粪大肠菌群部分超标,其他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与环评阶段相比,水质未恶化。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2类区标准。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区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4.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在山沟内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填埋场底部进行了防渗处理,周边设有围挡,生活垃圾采用分层覆土方式填埋。填埋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
  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新乡新亚实业总公司)年产10万吨APMP杨木化机浆技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一条10万吨/年APMP杨木化机浆生产线和一条4600毫米宽幅长网调整纸机生产线,形成12万吨/年的涂布白卡纸生产能力。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7000立方米/天的APMP制浆车间高浓度废水处理装置,2台100吨/小时循环硫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和一台1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及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设施依托原有工程。对原有2台35吨/小时循环流化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改造。淘汰6.85万吨/年亚铵法制浆生产线和1600毫米低档瓦楞纸生产线。
  建设单位: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乡县七里营镇南新庄村新亚工业园区
  环评编制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荷兰百欧仕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新乡新亚实业总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8年1月竣工;2010年12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评试[号文同意该项目试生产;2011年4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评试[2011]66号文同意该项目试生产延期。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5.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91万元,占总投资的6.6%。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APMP制浆废水经新建一套7000立方米/天IC厌氧处理系统预处理后送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造纸车间白水采用多圆盘白水回收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白水一部分回用到制浆工段,剩余部分送到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送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采用好氧、生化、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总排口排入二支排。热电站循环排污水及主厂房排水回用于造纸工段。工程10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烟气经120米高烟囱排放。IC厌氧污水处理系统含甲烷废气送火炬燃烧;焚烧炉(燃渣锅炉)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后由50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隔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0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限值。
  2#焚烧炉(燃渣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Ⅱ时段二类区标准。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二噁英日均浓度为0.924 I-TEQ ng/m3。
  4#焚烧炉(燃渣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Ⅱ时段二类区标准。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0 毫克/立方米;二噁英日均排放浓度为2.027 I-TEQ ng/m3。
  热电二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污水处理厂厂界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监控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监控浓度为36,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二级标准限值,超标16。甲烷均未检出。
  污泥临时堆场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为30,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二级标准限值,超标10。
  2.废水
  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pH测定值范围为6.60~7.72,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可吸附有机卤素、色度日均浓度最大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均符合《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的企业”标准;硫化物均未检出。
  3.地表水
  总排污口入二支排上游0.1公里处地表水pH测定值、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水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符合新乡市人民政府(2010)35号文控制指标要求。
  二支排控制断面(排污口下游0.5公里)地表水pH测定值、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符合新乡市人民政府(2010)35号文控制指标要求。
  二支排与东孟姜女河交汇处上游0.1公里处地表水pH测定值、氨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总磷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超出新乡市人民政府(2010)35号文控制指标要求。
  东孟姜女河青龙路桥控制断面由于受沿线工业及生活污水排入的影响,水质污染严重,pH测定值、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超出新乡市人民政府(2010)35号文控制指标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备料废渣、浆渣全部送公司焚烧炉(燃渣锅炉)燃烧;厌氧污泥作为菌种自用,好氧产生的污泥经离心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由送至污泥临时堆场风干晾晒后大部分外售用于制砖,少部分用于制作有机肥;锅炉灰渣产全部外卖用于烧砖。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36.6吨/年,二氧化硫104.9吨/年,满足新环字[2004]81号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305.2 吨/年。全公司化学需氧量、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均符合豫环监[2004]94号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1×300兆瓦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产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1×300兆瓦亚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机组、1×1036吨/小时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煤粉锅炉,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SCR脱销装置,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等环保设施,新建干罗冲灰场。
  建设单位: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阴市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1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8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建成并设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 2009年8月由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黑龙江省电力勘探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包括: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高效静电除尘设备、SCR脱硝装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煤场喷淋设施;干贮灰设施、灰库,隔音降噪设施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经静电除尘和脱硫后,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180米高烟囱出口中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储氨灌区周界无组织排放氨的监控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均进行了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排水中砷、镉 、铅、汞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标准要求。
  雨水排口排水中,pH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所有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由于建有10米高的隔声墙,厂界噪声不具备监测条件,故未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各噪声敏感点除法院宿舍一测点5楼(Z22-2)夜间超标外、其余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类标准要求。噪声敏感测点(Z22-2)夜间噪声监测值超标。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工程和全公司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均符合江苏省环保厅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工程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342.4吨。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原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750吨垃圾的的基础上,扩增1050吨,使日处理垃圾总能力达到1800吨。增建三条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设三炉(400吨/天×2+250×1)一机(20兆瓦)。
  建设单位: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4.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0.8539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0.7%。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 日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迪尔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2台处理量400吨/天+1台处理量25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2台31.4吨/小时+1台22.5吨/小时余热锅炉,一台20000千瓦/时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垃圾池、渗滤液池、空压机房、化学水处理设备、循环冷却水设备、反应(脱酸)塔+袋式除尘器、渗滤液处理设施、飞灰螯合固化处理设施、飞灰暂存库等公辅设施。采用机械二段式炉排炉燃烧技术,烟气净化系统主要由反应(脱酸)塔和袋式除尘器组成,用于酸污染物氯化氢、二氧化硫以及重金属的分离。并设置了烟气在线监测与分析系统,采用厦门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傅立叶红外分析监测仪测烟气中的氯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氧气等数据,并反馈到燃烧和烟气处理系统中进行运行调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在垃圾池堆放期间产生的渗滤液、各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化水间酸碱液、锅炉定连排污水、炉渣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由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和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分别处理后回用或排入晋江市仙石污水处理厂。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风机、汽轮发电机、锅炉、运输车辆等。将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等尽可能集中布置在车间内,对车间采取密闭、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措施;对鼓风机等设备在入口处设置消声器;对引风机及大功率水泵采取减振措施;同时利用绿化工程减弱噪声。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以及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7万吨,运往晋江市冠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年产生量16058吨,临时储存于灰罐中,再由密封灰罐车运至飞灰固化场进行固化处理。固化砖块目前堆放于飞灰暂存库,拟送到泉州市室仔前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渗滤液站泥水产生量每天约30吨,含水率约96.7%左右,至公司污泥干化车间干化后含水率在80%左右,约5.0吨,运送至垃圾坑,与进厂垃圾混合后至焚烧炉焚烧。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3台垃圾焚烧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铅、镉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表3标准要求,汞未检出。烟气处理设施除尘效率98.73%~99.86%,脱硫效率为76.5%~91.3%。
  2.废水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总排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硫化物、总汞、总镉、总铅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和表4三级标准。
  生活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一级标准。
  3.地下水
  6#点(厂区内水井)、7#点(官前村柯明泉家水井)2个监测点位除pH值外,其他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要求,8#点(官前村柯解放家水井)pH值、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浓度超标,其他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要求。与环评阶段监测值比较无明显差异。
  4.飞灰螯合固化物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工程螯合固化后的飞灰含水率为20.1%~20.4%,浸出液中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
  除厂区下风向T-3点总镉超标外,其余各点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与环评阶段监测值比较无显著差异。
  6.噪声
  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7.排放总量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工程年运行时间以7500小时计,3台焚烧炉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核定排放量控制要求。
  新建铁路大理至丽江线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南起广大铁路大理东站,出站后往北沿洱海东岸,经上村、鹤庆至丽江,正线全长164.478公里,其中在大理州境内长137.578公里,在丽江地区境内长26.9公里,全线电气化。
  工程投资:总投资46.88亿元,环保投资2.75亿元,占总投资的5.87%。
  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下半年完工,2009年10月全线开通试运营。
  工程建设单位: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路基边坡采用植物和圬工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本线普通路堤边坡一般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措施,坡脚设挡墙,一些高路堤边坡采用浆砌与干砌片石加植草进行防护。路堑边坡一般采用桩板挡墙、重力式挡墙、抗滑桩或锚杆加挡墙,再辅以植物措施进行防护。桥涵工程的设计充分地考虑了行洪、排洪和农灌要求。未挤压河床,桥台锥坡和河岸防护措施合理,未见河流冲刷岸坡现象。隧道工程边仰坡采用浆砌、干砌片石加植草进行防护,不良地质层加锚杆加固,并按照设计要求设置了天沟、盲沟、截水沟和排水沟,防护情况较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
  工程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未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工程建设在采取监督、管理以及工程措施后,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运营期,均未对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不良影响。工程永久占地414.6公顷,主要占地类型以林地为主。经现场调查,工程的占用基本农田,地方政府已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了补偿,因此对沿线农业生产总体影响不大;铁路建设占用了一些宅基地,对一些居民进行了搬迁。
  取土场、弃土(渣)场选址多位于山地、荒沟和一些既有取土场,弃土弃渣遵循了“先挡后弃”原则。施工中工程设取土场8处,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覆土绿化;设弃土(渣)场57处,除双廊弃土场、挖色弃渣场、禾洛山弃渣场、大丽公路边弃渣场被地方占用外,其余均进行了平整绿化。沿线大临工程,包括施工营地和场地、施工便道、铺轨基地等完工后都进行了及时恢复及综合利用。
  本工程已按照绿化通道实施方案进行了绿化,但因云南近年干旱,绿化效果未完全显现。
  2.声环境及环境振动
  现阶段及设计近期预测,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各敏感点(村庄、居民住宅)等效A声级昼间、夜间均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标准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60米间各敏感点(村庄、居民住宅)等效A声级昼、夜间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类区要求;评价范围内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均满足其室外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要求。
  类比分析结果表明,各振动环境敏感点振级标准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铁路干线两侧标准要求。
  3.污水处理
  工程沿线跨越波罗江、弥苴河、漾弓江水系,水体功能为Ⅱ类或Ш类,仅鹿鸣村特大桥跨越水塘、东山河大桥跨越东山河时有水中墩,在桥梁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了水中墩设置围堰,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河岸加固防护,渣土及时清运等一系列的环保措施,未对河流及周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大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洱海流域内的大理北、海东、关邑、上关等站的新增污水经模块化生物滤池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之二级标准要求。目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处理后回用,无外排,不会对洱海及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
  因仁和至丽江铁路开通,新丽江客运站(位于丽江市玉龙县)投入使用,丽江东站改为货运站,基本无污水排放。目前丽江东站附近污水市政管网已施工完毕,其接入的丽江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待本线货运开通,丽江东站定员增加,污水排放量增加,可接入市政管网。
  类比结果表明诸葛城站、西邑站、花兰箐站、金墩站、鹤庆站和仁和站等的生活污水经厌氧滤罐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目前处理后回用,无外排。
  4.电磁
  根据调查报告,仁和变电所已重新选址,位于DK146+500处,远离七河完小。
  大丽铁路工程沿线城区有线电视普及率较高,城区以外铁路沿线多为山区,由于山体的阻隔,信号无法正常覆盖,该地区绝大部分居民都采用有线电视网或卫星天线来接收,该工程对其居民收看电视影响较小。
  5.其他环境影响
  工程无机车废气排放,车站无锅炉,对沿线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在丽江东站设置了旅客列车垃圾固定投放点,投放垃圾直接由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统一处理。大理站已为广大线上既有垃圾收集站,本线利用其既有垃圾收集设施。其它车站无旅客上下车,职工人数较少,产生的垃圾十分有限,由地方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到垃圾场统一处理。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8号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台1000兆瓦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1台3101吨/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系统。新建专用储煤场、给排水、煤码头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74.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6亿元,占总投资的7.35%。
  工程建设情况:日开工,2011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烟气经SCR反应器脱硝后进入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尘、脱硫,最后经高240米单筒烟囱排放。三期工程已建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三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码头废水处理系统正在建设中。三期工程工业废水送入一、二期工程的工业废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冷却水取排水口为深取浅排的差位式布置形式。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8#炉废气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日均浓度,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码头周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储氨罐区周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氨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总汞、总砷、总镉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LAS最大日均值,动植物油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悬浮物最大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雨水排放口出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最大日均值,石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温排水水温平均升高11.5℃,符合环评预测冷却水温升12℃内的要求。温排水总余氯最大日均值为0.008毫克/升。
  3.噪声
  三期工程厂界噪声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夜间噪声有两个测点超标。
  厂界外所测敏感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区标准。距离三期工程最近的厂界外第一排民居2#测点(张家桥4号)夜间噪声达到相应标准。
  1#测点(符家新村16号)夜间噪声最大超标0.5 分贝;3#测点(张家桥47号)、5#测点(长安新村2号)夜间噪声均超标。3#测点主要受二期和三期机组叠加影响,5#测点主要受嘉兴电厂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噪声源叠加影响。
  4.固体废物
  三期工程固废产生量为69.94万吨/年,其中,粉煤灰渣年产生量为48.05万吨/年,脱硫产生的石膏量21.89万吨/年。炉渣主要用于制砖,干灰、脱硫石膏销售给水泥及建材行业公司。三期工程固废利用二期原有灰场和石膏作为事故灰场。
  5.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期工程两台机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776吨/年、二氧化硫2552吨/年、氮氧化物3212吨/年。均符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评初审意见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鹿华热电一期2×330兆瓦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原西郊热电2×300兆瓦空冷供热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新建2×330兆瓦亚临界单抽凝汽式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两台1065吨/小时亚临界自然循环燃煤汽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装置,配套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储煤筒仓等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利用鹿泉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工业水源,厂内建设了一套1.25万吨/日处理能力的中水处理装置,
  建设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杏苑路6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9.70亿元,环保投资为3.68亿元,占总投资的12.39%。
  工程建设情况: 日开工建设,2012年1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治理后通过180米高烟囱排放。产生的各类废水分别经处理后回用。工程对各类高噪声源采取了歌声降噪措施。本期工程年产生灰46.8万吨、渣5.2万吨、脱硫石膏12万吨,全部综合利用。本工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关停了区域内217台小锅炉,替代了石家庄光华余热电厂、石家庄元氏槐阳热电公司共计12.15万千瓦的小机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8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厂界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最大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汞、砷、铅和镉等一类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
  公用水池废水pH值,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和挥发酚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硫化物未检出。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8个监测点位,其中3#、4#、5#、6#、7#和8#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1#和2#点位由于靠近青银高速公路,存在超标现象。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本期工程废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433.4吨/年、2204.4吨/年、1100.6吨/年,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均满足当地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三期2×135兆瓦煤矸石发电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150兆瓦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台52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同步建设除尘系统。生产水源为上湾煤矿矿井疏干水,建设锅炉补给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建设单位: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3.9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6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日开工建设,2011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山西电建三公司、东北电建四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采用炉内喷钙脱硫工艺和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每台锅炉配套一套布袋除尘器。目前采用上湾煤矿矿井疏干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黑炭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备用水源。生活污水由黑炭沟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的除灰渣系统,灰渣夏季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用密闭车辆运至本项目灰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气筒出口烟气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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